野保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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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區派出所「餵野貓滅蛇」挨批 野保團體嘆:社會對蛇有深刻誤解
台中市和平區大棟派出所,因地處偏遠山區,附近常有野貓出沒,員警偶爾餵食,貓咪們則會捕蛇、抓鼠來「報恩」。然而,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大罵「不要污名化蛇」、「放任外來入侵種攻擊會吃老鼠的蛇」。對此,「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強調,社會對蛇仍存在深刻誤解,若依賴餵養及放養貓來「滅蛇」、「控鼠」,將導致貓容易進入生態敏感棲地,對原生野生動物造成傷害。據了解,大棟派出所內常有蛇類築巢下蛋,小蛇孵化後四處亂鑽,常有值班員警被嚇到,後來流浪貓「咪咪」來到派出所,幾經餵食後帶著其他貓咪來報到,約有6隻野貓常駐,而這些貓除了吃貓飼料外,也會抓蛇、殺鼠,讓所內蛇的數量大幅減少。對此,「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指出,近日多家媒體以「貓的報恩」、「滅蛇英雄」等角度呈現相關報導,反映社會仍將蛇視為威脅或害獸,但在事實上,蛇類是山林生態系的重要掠食者,也是維持鼠類族群平衡的關鍵物種,「我們遺憾地看到,在蛇年這樣具有象徵意義的一年,蛇類依然被簡化為『應被清除』的存在,忽略其對生態系的貢獻。」聯盟表示,蛇出現在人類使用空間,多半與環境管理不善有關,如附近鼠類多、食物與垃圾未妥善處理、建物縫隙未封閉等,而有效且科學的防蛇方式包括減少食物來源、封閉門窗與建物縫隙、減少蛇類藏匿空間,如果仰賴餵養及放養貓隻「滅蛇」或「控鼠」,將導致貓容易進入生態敏感棲地,對原生野生動物造成持續壓力,是對生態系的長期傷害。聯盟強調,除了對生態造成壓力外,遊蕩犬貓在野外同樣暴露於高度風險,包括車禍、與野生動物交叉感染寄生蟲及共通傳染疾病等問題,許多原本可能被人類妥善照顧的動物,在山林或偏遠地區因缺乏保護而受苦,而這些都是不當餵養、放養與寵物溢出所帶來的結果,意味著應讓犬貓回到有人照顧的環境,而非放任牠們在野外遊蕩。聯盟也建議,大雪山森林遊樂區及周邊林道屬國有林與保育重要棲地,為避免更多遊蕩動物因人為因素而進入山林、影響原生野生動物,並且建立正確飼主觀念,農業部應增設相關告示牌、解說牌及海報等,增加往來遊客、轄區內執法機關與相關行政人員之生態專業知能,也該要求各單位依規範進行管理,禁止餵食無主動物及野生動物。聯盟呼籲,警政署應發函全國警局與派出所,提醒落實不得放養犬貓並遵守相關法定飼主義務(登記、絕育等),山區派出所則要落實誘因管理,包含垃圾密封、環境整理、禁止提供食物來源等,減少野生動物取食與聚集之誘因,同時補強基層同仁對動物及生態的相關知識。
原民獵殺黑熊無罪!屏東地院宣判 9 獵人免刑 引爆爭議
屏東縣霧台鄉地區近日一則判決,引發社會熱議,日前涉嫌在大武部落獵捕並宰殺多隻保育類動物的 9 名獵人,被 屏東地方法院 宣判「無罪」,這 9 人在 111 年 10月至12月間,以獵槍或陷阱方式,共獵取 4 隻 台灣黑熊、15 隻 台灣水鹿 和 3 隻 台灣野山羊。但法院認定:這些被告全為原住民,且其獵捕行為屬於「非營利、供自用」範疇,符合今年 2 月修訂的 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 21 條之 1 中的「除罪」新規,故不構成刑事犯罪。法院指出,今年 2 月 18 日,保育法配合 釋字第803號解釋 及最高法院相關判例,針對原住民族傳統獵捕行為做出重大修正:若原住民出於非營利且自用目的,縱使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也不應被以刑法論罪,僅可能面臨行政罰。此次裁決正是依照此修法精神作出只對「營利販售」情形加重刑責。因此,屏東地院認為,本案屬於合法的「非營利自用」狀況,不予刑事定罪;至於是否須處以行政罰,則交由主管機關依據法律另行評估。換言之,這 9 名獵人雖然確實獵殺多隻保育類動物,但在新制度下,無法被追究刑責。此判決一出,立即在網路與野保團體間引起激烈討論。支持者認為,修法是尊重原住民族文化與傳統獵捕權,亦保障他們的生存方式不被過度刑罰;但反對者則憂心,此一判例恐成為「黑熊宰殺免刑」的前例,削弱對保育類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也可能助長未來「買賣包裝成自用」的灰色空間。長久以來被列為保育重點、數量稀少的台灣黑熊,能否承受這樣的法律鬆綁,成為不少人懷疑的焦點。同時,部分環保人士與社會觀察者也呼籲政府機關,除了依法行政處罰之外,更應強化野生動物保育觀念、提高監督與追蹤機制,防止「自用」成為濫捕、過度獵殺的擋箭牌。否則,就算法律形式上允許,自然生態與物種存續仍可能面臨嚴峻考驗。
尋鳥奇遇3/野保團體要愛爸媽扛飼主責任惹議 專家喊先植寵物犬貓晶片再說
CTWANT今(7)日揭露一名葉小姐走失鸚鵡,北市動保處尋獲後卻大搞烏龍另行出養的糗事,也讓飼養寵物與動物收容問題再成討論焦點,而近期則有倡議團體要求修法全面禁止餵養,一旦有餵養「浪浪」(遊蕩犬貓)者將被視為管理人,並負擔浪浪一切行為的連帶責任。由於修法倡議方向對餵食者非常嚴格,引起各界爭議不斷。最近有民眾就「浪浪」議題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其中一案要求落實「浪浪」飼養問責,喊出只要有餵食行為,餵食者就必須承擔飼主責任,如今提案已過附議門檻。提案者更直斥,過去動保團體主張的「勸導」勿餵食難見成效,並嗆聲「如果勸導有用,世界上就不需要法律」,直喊要立法問責、加強管理。據了解,已有民間野保團體聯繫立法委員張雅琳等浪浪關懷者,甚或動員到農業部抗議,且提案在倡議平台才過一個月就達到5,000人附議門檻,農業部則保守回應,還需要研議凝聚共識,短期不會貿然修法。各縣市動物收容所如何給「浪浪」一個心安穩定的家並加速媒合出養,考驗縣市政府的智慧。圖為高雄市長陳其邁(中)視察高雄市動物之家情況。(圖/CTWant攝影組)台灣動物共生聯盟的發言人柯元傑則不認同這類修法行為,他直指倡議喊出要「全面禁止餵食浪浪」根本做不到。他舉例,像一般不肖家戶把「廚餘」隨意棄置,會有《廢棄物清理法》行政罰問題,各縣市環保稽查員更比動保稽查員多了數倍,卻仍難遏止廢棄物亂丟問題;如今「愛爸」、「愛媽」(飼養浪浪者)一片好心,修法方向卻反倒被更嚴格地以「刑事」問責,根本把比例原則甩在一旁,「常常只是野生動物保護人士在發洩仇視浪浪的情緒」他說得直白。柯元傑直指,其實愛爸、愛媽可以成為社區浪浪的防護者與監視者,在與浪浪建立互動基礎後,進一步協助TNVR(誘捕Trap、絕育Neuter、注射疫苗Vaccinate、回置Return)浪浪,並成為地區浪浪的防衛者與監視者,若有陌生的「浪浪」進入生態範圍,趕緊通報地方動保處,以利回溯還沒洗掉的監視畫面,找到不肖棄養者,防止棄養情況擴大。洪生動物醫院獸醫師曲維紀也坦言,各縣市動保處雖然要獸醫師宣導「植晶片」甚或要求舉報未植晶片的飼主,但有些飼主就是想省疫苗費、診療費等緣故,老是不願帶犬貓去植晶片,第一線動物醫院也沒有公權力,如果真有動保經費,不妨從這裡著手,正面宣傳植晶片的好處,像是大幅提升走失寵物找回的機率,還能落實防疫工方便寵物醫療及健康管理,讓毛孩活得更健康長久。不少「愛爸」、「愛媽」發揮一己之力餵食流浪犬貓,如今卻恐因修法面臨罰則,如何取得平衡,尚待社會凝聚共識。圖非當事人。(圖/CTWant攝影組)台北市動保處動物救援隊長林庭君也提醒,一般犬貓在法規上視為「特定寵物」,飼主若老老實實植入晶片,即使真的走丟,絕大多數會被找回來,各地動保處也可以依照晶片主動聯繫飼主;反而鸚鵡、烏龜等「異域寵物」因為法令沒要求晶片追蹤,所以若沒自行裝設追蹤器,要找回來確實比較沒把握,也很難期待各縣市動保處有人力聯繫失主,加上動物會移動,不保證乖乖待在同一縣市,這時可以多通報幾個縣市,並以各縣市「1999」縣市民熱線為正式通報途徑,才可以保證會立案處理,也要勤上各縣市動保處官網「拾獲動物專區」隨時刷新資訊,確保愛寵能找回來。
「零安樂死」政策引發爭議 野保團體籲正視人道移除遊蕩犬問題
台灣《動物保護法》2017年通過零安樂死後,各地收容所多採行「絕育後再回放」,2024年最新統計全國遊蕩犬多達14.2萬隻,野保團體就批評,零安樂死不是真正的維護動物福利,反而讓社區和整個社會承擔放任遊蕩犬危害的惡果,政府必須面對人道移除遊蕩犬、病老犬隻的解決途徑。農業部回應「將督促各縣市建立相關程序,並確保政策不因輿論失衡。」我國自1998年公布《動物保護法》後,各縣市公立動物收容機關開始執行安樂死,當時執行標準多為「入所後12天無人認領即撲殺」,光2008年全台捕捉12萬隻遊蕩動物,安樂死9.3萬隻,比例高達73%,後續在動團抗爭下,2017年改為「零安樂死」,至2024年,全台安樂死數量為364隻、比例僅1%。農業部「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顯示,全台34間收容所共計容納7500犬隻,其中雲林、台南、高雄爆量,台南最為嚴重,700隻的收容量能實際卻收容991隻。但即便如此,台南安樂死量仍為「0隻」,同樣掛零的縣市共有9個,六都中僅台中執行過41次安樂死,而全台執行數最多的為花蓮縣,共計184次。考量收容量能不足,收容單位只好將動物「絕育後再回放」,但回放的個體,對環境及社會安全還是造成威脅,且從數據來看,2024年最新統計全國遊蕩犬14.2萬隻,較2022年統計的16萬隻僅減少1.8萬隻,顯見成效不彰。野保團體強調,政府必須坦然面對人道移除遊蕩犬、病老犬隻的解決途徑,不能再一味要求無止盡的收容、要求社區和整個社會承擔放任遊蕩犬危害的惡果,零安樂死不是真正的維護動物福利,是無視動物的福祉、蔑視其他生命存在的價值,更扭曲尊重生命的意義。農業部表示,安樂死的法律條文自始自終皆未刪除,收容所內重病、重傷、患有嚴重傳染病及嚴重攻擊性等犬隻,都可在經獸醫師診斷與評估後,進行安樂死,但實務面上,可能會受到外界人士抗議、干涉,導致安樂死遲遲無法落實,未來將督促各縣市執行,並提供收容機構專業訓練與支持,確保安樂死落實不因輿論失衡。台灣動物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何宗勳表示,動團反對的是如同12夜的「無條件安樂死」,但對於環境惡劣、無人照顧的重病或重傷動物,基於安樂死的人道考量,並不會太過反對;關懷生命協會理事長吳宗憲也指出,安樂死與撲殺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動團能夠支持合理安樂死,透過科學依據與社會共識,確保動物福利。
零撲殺政策…浪犬數量有增無減 攻擊案件層出不窮農損加劇
流浪動物零撲殺政策自2017年上路,浪犬數量逐年增加。農業部統計全國遊蕩犬近16萬隻,各地收容所爆量,除爆發人犬衝突,還接連發生浪犬攻擊家禽家畜、野生動物遭犬殺數量暴增,民代抨擊中央拿不出有效對策,要求比照天災補償受害農民,野保團體也痛陳全台遊蕩犬威脅生態的問題日益嚴重,預計29日赴立法院遊行陳情。各地收容所爆量 結紮後原地放養2013年紀錄片《十二夜》揭露浪犬安置收容所12天無人領養就被安樂死的殘酷過程,引起關注,間接促成《動保法》修法,流浪動物零撲殺政策2017年上路。然而,各地收容所不敷使用,流浪動物只能結紮後原地放養,全國遊蕩犬有增不減,屢見攻擊人畜、野生動物。農業部調查推估,2022年全國遊蕩犬達15萬9697隻,各地人犬衝突頻傳,並有農損事件。今年5月台南安南區雞舍慘遭浪犬侵入「屠城」,雞農一早見200隻蛋雞屍橫遍野,6月則有台東池上鴨園鴨籠被浪犬撬開,20餘隻鴨仔無一倖免。彰化是畜牧業大縣,流浪犬隻攻擊養雞場更層出不窮,今年7月永靖鄉1處養雞場遭浪犬「滅門」,100多隻雞身首異處,或肢體遭分解,怵目驚心。受害雞農沉痛說,附近野狗群屢屢破壞圍籬衝進來,禽畜被攻擊就算不死,也因受驚嚇或受傷,導致健康變差,相關單位應正視浪犬成群結隊滋事,「別等到有人被咬傷、甚至死亡才要重視」。雞鵝豬牛場遭屠城 農民求償無門嘉義縣布袋鎮養豬場8月底也遭浪犬入侵3次,豬隻11死、90多傷;另有養鵝場也遭浪犬襲擊3次,咬死600多隻鵝,損失40多萬元。9月苗栗銅鑼鄉養雞場遭8隻浪犬破壞圍籬,一個晚上咬死160隻雞,場主心痛嘆「防得了石虎,防不了野狗」,求償無門。就連中興大學動物科學系牛舍4年前也曾遭6隻浪犬闖入,導致成年乳牛1死2傷。野生動物同樣遭遊蕩犬威脅,據生物多樣性研究所和林業署統計,遊蕩犬攻擊野生動物致傷逐年倍增,2022年有128隻穿山甲、41隻山羌、石虎等遭浪犬攻擊。依據調查,壽山地區山羌較10年前減少逾9成,元凶也是浪犬。桃園大園海濱也有遊蕩犬侵擾,導致候鳥棄巢。台灣野鳥保育協會理事黃蜀婷指出,全台溼地從北到南都有野狗危害鳥類及各樣生物,多個生態保育團體已發動「為野生動物而走」活動,29日將赴立院。民代促比照天災補償 專家倡修法彰化縣議員鄭俊雄表示,遊蕩犬隻有增無減,農戶受害、生態破壞頻傳,農業部須重新檢討政策及落實執行植晶片等作為,以防杜農損、保護生態,尤其政策執行失敗就該負完全責任,比照天災補償受害農戶。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坦言,遊蕩犬造成農損的形況較為複雜,若是放養的有主家犬就能對其求償,反之若是無主遊蕩犬就難有相關賠償。《動物保護法》今年4月28日預告修正,修正的重點不僅在於保護動物,避免遊蕩動物傷害民眾也是修法主軸,但修法爭議性大,目前尚在凝聚共識。台灣原生種野生動物因犬隻侵擾,提出改善專案計畫的倡議人黃微微表示,整部《動保法》更應該回歸「避免遊蕩動物迫害民眾」與「防疫」主軸,修法應在不分社會角色下,要求飼主落實責任,減少遊蕩動物對野生動物、老弱婦孺、畜牧農民迫害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