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博弈
」
遺產稅繳不出來不代表須拱手讓出家族資產 四策略可保住
失去至親的那一刻,心裡承受的已經是難以言喻的悲痛。然而,許多繼承人還沒從喪親之痛中緩過來,就被遺產稅通知單打回沉痛現實──巨額稅款、緊迫期限、現金不足,甚至面臨家族核心資產被迫出售的窘境。當繼承事件發生,繼承人立即面臨的第一個難題,就是繳納遺產稅。若未在期限內以現金繳清遺產稅,法律將有嚴重的不利後果,除了加徵滯納金之外,更可能被強制執行財產,導致資產大幅縮水。這種壓力,在實務案件中看過太多。作為專業商務與金融律師,深知資產傳承不該淪為倉促的金錢博弈,而應是一場有策略、有秩序的家族規劃。專業律師告訴你:遺產稅繳不出來,不代表必須拱手讓出家族資產。李女士的父親過世後,留下的是數棟精華地段的不動產,卻只有少量現金。面對數百萬元的遺產稅,她一度以為必須急售房產。所幸,在專業法律規劃下,律師協助她靈活運用法律賦予的「延、分、抵」策略,不僅順利繳清遺產稅,更保住了家族核心資產。遺產稅資金不足的四大解方:1. 延期繳納:首先,納稅義務人收到納稅通知書後2個月內,要繳清應納稅款,也可以在限期內申請稽徵機關核准延期2個月。不論遺產稅稅額多少,繼承人都可以在繳納期限屆至以前,即繳納通知書送達日起算滿兩個月前,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2個月。這適合短期現金流不足的情況。如果還是無法一次繳納現金,可以採用以下方法:2. 申請分期繳納:當遺產稅應納稅額為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繳納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稅捐機關申請最多分18期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而分期繳納產生的分期利率會依據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利息。3. 以被繼承人之存款遺產繳納遺產稅:若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仍無法解決繳稅問題,繼承人可向稅捐機關申請直接以被繼承人遺產中的存款支付遺產稅。值得注意的是,若繼承人有數人,需取得繼承人過半數及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同意,始可進行。4. 實物抵繳遺產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規定,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得於納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以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易於變價及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屬不易變價或保管,或申請抵繳日之時價較死亡日之時價為低者,其得抵繳之稅額,以該項財產價值占全部課徵標的物價值比例計算之應納稅額為限。實物抵繳遺產稅的適用範圍有限縮,所謂易於變價及保管之實物,指遺產中如果有現金、存款或其他現金等價項目,要先用這些錢繳,剩下未繳的部分才能申請實物抵繳。也就是所謂「現金優先原則」。在實務中判斷「現金繳納困難」時,以「被繼承人遺產內容」為主,並不及於繼承人固有財產。另外,若逾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之納稅期限可否申請實物抵繳?是可以的,只是逾越納稅期限後至實物抵繳申請書送達稽徵機關日前之期間,應依法加徵滯納金及利息。為何需要律師協助?很多人以為辦理繼承及繳納遺產事項只是送件手續,但實務上關鍵在於「時機判斷」與「文件規劃」:如何在不影響資產價值的情況下完成抵繳?如何讓繼承人間迅速達成同意比例?如何避免遺產評價落差導致稅負增加?這些,都是專業律師在資產傳承中為您把關的核心價值。當繼承人無法如期繳納遺產稅時,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1條除了要繳納稅款外,還要加徵滯納金,更嚴重的會面臨屬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後果非常嚴重。繼承來的財富有些是父母一輩辛苦累積的成果,不該因一時的資金缺口而流失,不得不謹慎對待。
少爺成肥羊2/玩手遊發現同學超有錢 兒時玩伴糾團勒索「蝦三代」咬牙付錢
屏東縣東港鎮某櫻花蝦老舖「店三代」阿翰(化名),因家境富裕而遭校園霸凌,金額總近150萬元,主謀阿雄(化名)與阿翰是國小同學,原先只是玩手機遊戲打賭,發現阿翰「超有錢」後竟找來學長和校外人士共同勒索,阿翰為求安穩上學只能默默忍耐,直到其祖父發現有錢不翼而飛才揭發此案。「我有一包錢藏在廚房卻不見了,報警調查才知道他(阿翰)在學校被欺負成這樣。」阿翰祖父語帶心疼的表示,今年農曆年節就隱約發現營收短缺,但當時店裡每天都被客人擠得水洩不通,生意好到連休息的時間都沒有,自然也就無暇他顧,直到3月時家中有筆40多萬元鉅款不翼而飛,他這才驚覺不對。阿翰祖父當時設想數個可疑人士,卻從來不曾懷疑到寶貝孫子身上,警方上門調查後,阿翰才坦承是自己偷錢,但警方只在阿翰房間找回30多萬元,再三追問下,終於突破阿翰心房,他透露在學校遭長期勒索,只好「用鈔票保護自己」,繳保護費只求能安心念書。而本刊調查發現,此霸凌行為從國小時就已開始,阿翰與主謀阿雄(化名)就讀同個補習班,在課餘時間會一起玩手機遊戲,原先只是孩子間的嬉戲玩耍、消磨時間,阿雄卻在某次提議用遊戲勝負打賭,小打小鬧竟成為金錢博弈,賭注甚至高達數千元,而阿雄發現阿翰家境富裕後,情況越演越烈。阿雄與阿翰國小畢業後進入同個國中,2人分屬不同班級,但阿雄沒有打算就此放過這隻鮮嫩的「肥羊」,他在國中還認識多位學生和校外人士,每當在吃喝玩樂或逛街時,他總會叫阿翰來付錢買單,最後甚至直接跟阿翰伸手拿錢,金額也從原本的數千元「漲價」到數萬元。阿翰的校長坦承確有此案,但他強調受害學生的班導師不知此事,學校是在警方介入調查、得知該案的第一時間便啟動校安通報,後續也都依規定處理。他說,校方曾建議涉案學生轉學,遭學生家長拒絕後便啟動輔導機制,疫情期間也有持續關心雙方狀況,與兩邊家長保持聯繫與協助溝通。
少爺成肥羊3/鈔票只是紙!櫻花蝦少爺花錢換不被揍 不到半年掏出150萬
屏東縣東港鎮某間櫻花蝦老舖憑藉家傳的海鮮加工方法與產品,經營約半世紀來廣受大眾歡迎,其「店三代」阿翰(化名)目前就讀國中,卻因家境富裕而被校園惡霸盯上,多次被霸凌勒索,不交「保護費」便會遭拳腳相向,阿翰只能默默忍耐,不到半年就掏出約150萬元,只盼能花錢消災、安穩上課。據了解,阿翰與主謀阿雄(化名)國小時就讀同個補習班,2人課餘時間會一起打遊戲,此後卻演變成用遊戲輸贏來金錢博弈,阿雄發現阿翰口袋「深不見底」後,還找來學長和校外友人一起勒索阿翰,起初是吃喝玩樂要阿翰買單,食髓知味後直接伸手拿錢,金額一路從數千元「漲」到數萬元。而阿翰曾試圖反抗,但每當拒絕拿錢給阿雄,他就會被帶進廁所「聊天」,輕則用言語威脅恐嚇,要他乖乖聽話,否則「回家路上小心交通安全」,重則甚至拳腳相向、暴力以待,久而久之他也就不再掙扎,開始偷拿店裡營收以滿足惡霸的需索無度,短短數月間,遭勒索金額總數就逼近150萬元。「阿翰的家境太好了,鈔票對他而言只是藍色的紙。」知情人士提到,阿翰家生意興隆,家中總會存放營業所需的現金,祖父又將這個唯一的「內孫」視為接班人,他自幼見慣錢來錢往,並沒有意識到手上的鈔票可能是一般人一年的薪水,付保護費時其實並不心痛,只盼花錢消災,就當是上學途中的「買路財」。阿翰的校長坦承確有此案,但他強調受害學生的班導師不知此事,學校是在警方介入調查、得知該案的第一時間便啟動校安通報,後續也都依規定處理。他說,校方曾建議涉案學生轉學,遭學生家長拒絕後便啟動輔導機制,疫情期間也有持續關心雙方狀況,與兩邊家長保持聯繫與協助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