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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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A爭產3/「長笛公主」前夫代母槓大嫂 14年8官司開戰
NOVA資訊廣場創辦人鍾瓊明曾有個美女弟媳:「長笛公主」賴英里,寒舍蔡辰洋是她第二任丈夫,第一任就是與鍾瓊明共創NOVA的弟弟鍾瓊亮。鍾瓊亮在母親過世後擔任遺囑執行人,扛起守衛祖產的重責大任,在館前路房產爭奪戰揪出大嫂劉禕違法使用假護照,雙方開戰14年官司互有勝負,就連刑事局、憲指部、駐美代表處也為了協助法院審案而參戰。寒舍董事賴英里年輕時外型亮眼,近年最轟動的緋聞對象是已故龍巖總裁李世聰,兩人在2018年同遊日本;賴英里有兩段婚姻,首任丈夫是鍾瓊亮,育有一對子女,婚姻6年結束,2000年與寒舍飯店董事長蔡辰洋結婚,2016年蔡辰洋心肌梗塞過世,賴英里接董事長,從「長笛公主」變為「飯店女王」。出身國泰蔡家的蔡辰洋家世顯赫,鍾瓊亮則是「建國補習班」創辦人鍾文瑜的次子,建文書局、建恆公司也是鍾家的家族事業。鍾瓊明、鍾瓊亮兄弟從小赴美留學,但只有弟弟回台經營,哥哥在美國以母親的資金創業,從事不動產租賃,2007年爆發次貸金融風暴,鍾瓊明被迫賣掉洛杉磯兩棟辦公大樓,甚至驚動母親越洋金援1.9億元。為了1.9億元該不該還,開啟鍾瓊明過世後的無盡紛爭,遺孀劉禕不滿婆婆鍾王珊瑾追討1.9億元,要定了館前路金店面,媳婦與夫家相鬥,至少互告8件官司。鍾王珊瑾懷疑鍾瓊明次子鍾林渝並非親生,長子鍾林朋在鍾瓊明過世後,曾前往台北榮總採樣,並聲請法院裁定鍾林渝也得在一個月內到北榮接受親子血緣鑑定,想排除鍾林渝繼承遺產的資格;劉禕回擊的方式叫做「死有對證」,將鍾瓊明生前腫瘤手術所留的病理組織與鍾林渝進行檢測,確認雙方有親子關係。劉禕也吞過敗仗,她用日期變造版的美國護照騙地政所登記繼承不動產,地政所請駐美代表處協查,得到「貴所提供之劉女士美國護照影本資料與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之護照存檔資料相符」的回覆,對劉禕極為有利,不料北檢透過台美司法互助偵辦打臉駐美代表處,美國司法部回函我國法務部的資料可證實劉禕造假爭產。鍾瓊亮的母親指定他為遺囑執行人,向大嫂追討1.9億元。(圖/登峰國際提供)鍾瓊亮以母親遺囑執行人身分,提出鍾瓊明簽署的「還錢承諾書」並對劉禕、鍾林渝提告清償債務,一審期間,劉禕母子質疑鍾瓊明的簽名有問題,法官囑託刑事局鑑定筆跡,結論是資料不足無法認定,法院認為鍾瓊明的簽名無法鑑定,不代表承諾書是假的,判決劉禕母子給付鍾瓊亮1.9億元。鍾瓊明(左二)猝逝引爆遺產大戰,二弟鍾瓊亮(右二)負責守護祖產。(圖/報系資料照)「1.9億債務案」二審改由憲兵指揮部刑事鑑識中心鑑定承諾書筆跡,鑑定報告指出鍾瓊明的中文簽名仍因參考字數不夠多而無從比對,但英文簽名有支票、護照、醫院簽名文件、汽車保險契約簽名文件、付帳簽單、租船契約、汽車保險契約、銀行匯款單、快遞簽收單可供對比,結論是「筆劃特徵、字體結構與字間布局等書寫慣性均不相符」,高院藉此認定鍾瓊明承諾書不實,改判劉禕母子免賠,不過最高院發回更審,將於10月27日開庭。鍾王珊瑾生前主張鍾瓊明館前路的房產是借名登記,實際上是她的,在她過世後,同樣由鍾瓊亮代為訴訟,一、二審都敗訴,最高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訂於10月12日開庭。
代母討債1/賴英里前夫為亡母出征 狀告大嫂討2億欠款
外型亮麗,擁有「長笛公主」、「飯店女王」稱號的寒舍董事賴英里,2年前被媒體爆出與「殯葬天王」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親密遊玩日本九州,當賴英里與李世聰兩人甜蜜暢遊之際,賴英里的第1任丈夫、NOVA資訊廣場董事長鍾瓊亮,正為了1筆已故大哥鍾瓊明積欠亡母的近2億元欠款,與大嫂及侄子在法院撕破臉。2018年5月間,現年57歲的賴英里與身價250多億元台幣的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61歲)一同搭乘「史上很難訂」的日本「九州七星」觀光列車出遊。此時賴英里的首任丈夫正奉母遺命,狀告大嫂和侄子,要追討已逝大哥積欠母親的近2億元債務,在法院纏訴不斷。賴英里有兩段婚姻,第1任丈夫是NOVA資訊廣場董事長鍾瓊亮(60歲),2人育有1子1女,持續6年後離婚;2000年與寒舍飯店董事長蔡辰洋結婚,但2016年蔡即因心肌梗塞過世,賴接任董事長,從「長笛公主」搖身一變為「飯店女王」。蔡辰洋出身國泰蔡家,在台灣赫赫有名,NOVA資訊廣場董事長鍾瓊亮的背景,則鮮少人知。本刊調查,鍾男是早年補教界宗師級人物鍾文瑜的2兒子,鍾文瑜在台北車站創辦「建國補習班」,與羅斯福路南門市場附近的志成補習班齊名,這2個補習班專門經營升大學補習,建國補習班擅長自然組,每年補習班都是一位難求。由於鍾母決意要討回兒子這筆2億元的借款,更立下遺囑要後人討回。鍾母在2014年過世後,這筆帳就由鍾瓊亮做為「遺囑執行人」向法院提告兄嫂及未滿18歲的侄子,要求他們清償借款。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鍾瓊明妻子提出該家美國公司登記的負責人名字是鍾母,並不是鍾瓊明;但鍾瓊亮這方則指鍾母很少到美國,鍾瓊明才是實際負責人,公司事務都是鍾瓊明在處理。鍾瓊亮則向法官提出鍾瓊明所立下償還母親2億元借款的承諾書,法官綜合鍾家家族事業老臣及其他人的證詞,判決鍾瓊亮勝訴,且鍾瓊明妻子與兒子因沒有放棄繼承,必須償還672萬8千美元,即新台幣近2億元。但是鍾瓊明妻子不服,再提上訴,堅稱鍾母才是公司負責人,清償銀行欠款,本來就是負責人應做的事,認為鍾瓊明無須償還欠款,台灣高等法院近期將在開庭審理全案。本刊向鍾瓊亮及鍾瓊明妻子的委任律師查詢此事,鍾瓊明妻子的律師表示此案還在法院審理中,不便評論;而鍾瓊亮的律師則尚未回覆。而NOVA資訊廣場江姓協理接受本刊查詢時,表示對此事不知情。本刊請其代為轉答,直至截稿尚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