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長春
」 深圳 長春
深圳日本人學校學童遇害案!中國當局已槍決涉案死囚鍾長春
2024年9月18日上午,1名於深圳日本人學校就讀的10歲日本籍男童,在離校門外200公尺處被44歲中國大陸籍男子鍾長春持刀襲擊受傷,翌日凌晨於醫院不治身亡。如今根據日中關係人士透露,中國外交部已於本月21日向日本駐華大使館通報,涉案的被告鍾長春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目前已執行槍決。中國外交部未具體說明刑決執行日期,日本政府正就相關細節進行確認。本案發生於去年9月18日,該日期在歷史上具有特殊意義,也就是1931年同日爆發的九一八事變,是日本佔領中國東北的開端,因此外界曾推測此案可能針對中日兩國的歷史仇恨。根據案情,鍾姓被告當時持刀襲擊正步行前往日本人學校的10歲男童,受害者於次日傷重不治。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今年1月的一審判決中指出,鍾姓被告為「在網絡上博取關注」而購買兇器,隨機殺害無辜學童,因此判處被告鍾長春死刑,不過判決未明確說明是否針對日本人,具體犯案動機亦未完全公開。被告在一審後未提出上訴。本月21日,中國外交部知會日本駐華大使館,表示鍾長春已被執行死刑,訊息於當天晚上由日本共同社報導。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中國境內接連發生多起疑似針對日本人的治安事件,本案為其中最嚴重案例。中國司法機關從偵查到執行死刑歷時約15個月,展現對涉外暴力案件的重視,但案件細節披露有限,仍留有諸多待解疑問。
狠心陸男918砍殺深圳日僑男童 一審判死被告不上訴
大陸廣東省深圳去(2024)年9月18日、「九一八事變」93週年當天,陸籍45歲男子鍾長春持刀,攻擊一名10歲日僑男童導致其身亡。鍾長春以現行犯被逮捕後,今年1月因故意殺人罪在一審中被判死刑,有日媒報導,被告未提出上訴,在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後,死刑判決會正式生效。據日媒《時事通訊社》報導,日本駐廣州總領事館昨(19)日表示,去年9月18日10歲日僑男童遭陸男鍾長春隨機攻擊身亡後,鍾長春立刻被捕,而今年1月鍾長春在一審判決遭判死刑,事後他並未提出上訴,因此只要等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死刑判決進行審查,再提交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獲得承認後,鍾長春的死刑判決即正式生效。45歲被告鍾長春在去年9月18日,於廣東省深圳市路上,隨機攻擊一名與母親步行前往當地日僑學校上課的10歲日本籍男童,男童腹部受重傷,緊急送醫後隔日凌晨宣告不治。鍾長春當場被逮捕後,今年1月一審判決出爐,他被判死刑,判決書也提到,他聲稱是為了在網路上博取關注,才會買刀殺童。據日媒《讀賣新聞》報到,引述知情人士說法,鍾長春其實是求職進展不順利,心生邪念,認為自己做一件大事就會獲得關注和認可;而鍾長春想到趁九一八事件週年刺傷日本人,一定能引起反響甚至支持;而鍾長春是在網路上找目標,最後選擇深圳日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