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淡薄
」
親情疏離下的遺產悲歌:從中山美穗事件反思家庭連結、法律繼承與預先規劃
去年(2024年)12月,日本知名女演員兼歌手中山美穗驟然離世,於浴室意外溺斃,享年54歲,消息震驚演藝圈與無數粉絲。這位曾在舞台上光芒萬丈的巨星,其猝然離世不僅令人惋惜,更牽引出一段層層疊疊、令人鼻酸的家庭故事,以及關於遺產繼承與預先規劃的深刻反思。中山美穗與作家前夫辻仁成於2014年離婚後,當時年幼的獨子便隨父親定居法國,與母親中山美穗之間,橫亙了長達十年的疏離,幾乎斷了聯繫。儘管在母親的葬禮上,這位現年21歲的長子千里迢迢從法國趕回日本,送了母親最後一程,完成了所謂的「最後一面」。然而,近半年後,他做出了震驚日本社會的決定——正式拋棄母親據估可能高達20億日圓的鉅額遺產。金錢無法填補的,是心的距離這個決定,在旁人看來或許難以理解,甚至帶著一絲惋惜。但沉澱半年後的抉擇,恐怕並非一時的冷漠賭氣,而更像是一種沉重且無聲的告別。但更令人感嘆的是「金錢無法填補的,是心的距離」。遺產,本應是愛與責任的延續,是親情跨越生死的傳承。但當親情早已在歲月、距離與可能的誤解中消磨殆盡,再龐大的金額,也可能只是一串冰冷而無關痛癢的數字。對於中山美穗的兒子來說,這十年未曾聯繫的漫長沉默,意味著在成長中最需要母愛的歲月裡,缺席的或許不是物質,而是母親溫暖的擁抱、日常的對話與無條件的理解。因此,放棄遺產,或許對他而言,不是拒絕一筆財富,而是正式與這段未能靠近的母子關係,劃下一個句點。遺產的流向:日本與台灣法律的相似之處中山美穗長子拋棄繼承權後,根據日本媒體報導,其遺產依法將由她的母親繼承。這一法律規定,和我們台灣也一樣。依據我國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其法定順序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孫子女)。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因此,在台灣的法律框架下,如果第一順位繼承人中各親等繼承人都拋棄繼承權時,則將與此次中山美穗事件在日本的情況相似,都是由第二順位繼承人,也就是被繼承人的父母遞補繼承。另一段疏離的親情:中山美穗與母親的決裂令人更感唏噓的是,即將繼承中山美穗遺產的母親,與中山美穗之間的關係,也早已形同決裂。據中山美穗生前著作《因為有一座溫柔的城市》及相關報導披露,她與妹妹中山忍從小與母親關係淡薄,母親在生下妹妹後離婚,姊妹倆曾被寄養在親戚與祖母家。中山美穗踏入演藝圈,部分原因也是為了替母親蓋房子,甚至曾讓母親擔任其經紀公司代表並掌管收入。然而,這段關係在2002年中山美穗與辻仁成結婚並移居巴黎後逐漸惡化。當她發現公司資金短缺後,便自行接管財務,並於2012年關閉原公司,與妹妹共組新公司,自此與母親斷絕聯繫。據悉,中山美穗生前居住於朋友擁有的公寓,名下幾乎無不動產,遺產主要為珠寶、名錶、服飾以及她創作的音樂著作權(包括參與作詞的經典歌曲《世界中の誰よりきっと》)。這些每年仍能產生數百萬日圓收益的著作權,如今也將與她的其他遺物一同流向多年疏遠、甚至曾有金錢糾紛的母親手中。這對於仍在哀痛中、並在葬禮上擔任喪主的妹妹中山忍而言,無疑是另一場難以承受的現實。預立遺囑的重要性:讓愛與財產依照自己的意願傳承中山美穗的遺產最終流向與她關係疏遠的母親,而非一直陪伴在側、共同經歷風雨的妹妹中山忍,這其中固然有法律繼承順位的規定,但也突顯了「預立遺囑」的重要性。倘若中山美穗生前預立了合法有效的遺囑,便可能在遺囑中設定一旦兒子拋棄繼承,就可將除了特留分範圍之外的遺產全部遺贈給妹妹,或依其意願分配給其他想照顧的人。這個案例提醒著我們,尤其是在家庭關係複雜、或有特定屬意照顧對象的情況下,透過預立遺囑,能更清晰地表達個人意願,確保辛苦積累的財產,能真正遺留給自己想祝福的人,避免遺憾或未來不必要的紛爭。 民眾若有此需求,應及早尋求專業法律諮詢,了解遺囑的法定要件與規劃方式,為自己的人生劃下圓滿的句點,也為所愛之人提供更確切的保障。珍惜尚有時光,莫讓遺憾覆蓋親情中山美穗母女兩代之間複雜的親情糾葛,以及她與兒子間的疏離,都沉痛地提醒著所有家庭:親情並非理所當然,它如同需要悉心照料的植物,一旦缺乏灌溉、溝通與經營,即使血緣再親,也可能在誤解與沉默中逐漸枯萎,最終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親子之間,最可惜的往往不是爭吵,而是那份令人窒息的沉默,以及彼此不再願意靠近的心。人生短暫,世事無常,許多愛與關懷一旦錯過,便可能成為永恆的遺憾。與其在事後追悔「來不及」,不如把握每個「今天」。若心中尚存對家人的牽掛,請勇敢地跨出一步,一則訊息、一通電話,一句真誠的「你好嗎?」,都可能融化冰封,成為溫暖關係的轉捩點。真正的親情,應是超越血緣,用心去珍惜、呵護與努力維繫的溫暖連結——在我們都還「來得及」的時候。台灣遺囑協會每月固定舉辦公益講座,教大家如何正向面對,積極準備,無憾告別,出席者可獲贈遺囑精美套組一份。可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登記報名。7月26日講座主題「無痛人生我選擇:預立自我醫療決定」講師:陳沛芸醫師(台大醫院社區及家庭醫學科醫師)。8月30日講座主題:預立遺囑圓滿人生,講師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
柯文哲貼身帳房「橘子」遭通緝 橘爸喊冤:女兒不懂財務金融
台北地檢署近日積極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政治獻金案、京華城案,其中其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除了被視為是柯文哲的隨行帳房外,同時也被認為是京華城案的關鍵角色。但由於其自先前旅日許久未歸,北檢於25日正式對許芷瑜發布通緝,同時註銷其中華民國護照。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關於許芷瑜的家庭背景,其父為知名醫師,而許芷瑜本人也是台灣醫學之父杜聰明的外曾孫女。許芷瑜的父親「橘爸」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女兒與自己的關係疏離,兩人一年只見一次面,通常是在除夕夜吃團圓飯的時候。許父對檢調單位發布通緝表示尊重,但也強調,以他對女兒的認知,許芷瑜對財務與金融領域一無所知,對其擔任「帳房」的說法感到不可思議。許婦甚至質疑,若女兒涉入財務操作,如此情況實在難以想像,甚至認為些傳言可能只是「空穴來風」。而資深媒體人王瑞德在節目《關鍵時刻》上指出,雖然許芷瑜是杜聰明家族的一員,但其並非出身富裕的家庭。王瑞德認為,橘子與其家人關係淡薄,像他與父親僅在除夕夜短暫碰面後,至今便未再聯絡,反映家族內部可能並不如外界所認為的和諧。此外,有消息指出許芷瑜現蹤於日本大阪的道頓堀、心齋橋以及通天閣等地,一位台灣導遊證實,曾在該地區見過許芷瑜,並描述其行為舉止相當警覺,尤其對拍照行為十分敏感。該名導遊也提到,儘管許芷瑜外表容易辨認,但其似乎刻意避免被拍攝,僅在吃東西時短暫摘下口罩。王瑞德後續也進一步表示,許芷瑜也曾現身在距離通天閣幾條街之遠的「愛鄰區」,而這個地區則是被宣稱為「全日本最危險的地方之一」。
火山孝子2/過度抖內有如毒品上癮 醫:與家人關係淡薄成惡性循環
北市一名53歲的孫姓水電工將 1000多萬元的遺產在短短一年內全數「抖內」給直播主,還下手行竊水錶變賣,身心科醫師楊聰財表示,自己也曾遇過類似案例,所幸當事人及時被老婆發現就醫,並未進一步衍生成犯罪行為,而過度的抖內行為就和毒品上癮差不多,很容易就失控。楊聰財指出,近年來盛行的抖內文化確實衍生出類似的「心理疾病」,他曾遇過一名在資訊室工作、年約50多歲的男子,一雙兒女陸續成年後,和太太的感情也日漸淡薄,在空閒時間多的情況下慢慢迷上抖內直播文化,短短半年內花費高達約500萬元。根據科學研究,男性幾乎每26分鐘腦中會閃過一次與性有關的事件,而男性年齡從20歲到80歲,所思所想幾乎都與年輕女性有關,該名男子除和太太感情淡薄,雙方又無性關係,男子也坦承自己有性功能障礙、缺乏自信,才會讓他想要「重新找回男人的感覺」,加上抖內直播主往往能收到直播主的甜言蜜語,因而讓他們越陷越深。身心科醫師楊聰財指出,過度的抖內其實與毒品上癮並無兩樣。(圖/翻攝畫面)所幸男子就診後,夫妻2人重新培養興趣、建立情感,一起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在歷經10餘次的治療後,最終順利修復情感,也算是一個好的結局。若從孫姓水電工的例子來看,楊聰財也坦言,孫姓水電工就是不會經營生活,與家人關係淡薄,因而陷入惡性循環,最終走入犯罪行為。楊聰財也透露,過度抖內行為其實也是一種「癮」,如同賭博或過度購物等行為,這樣的行為其實與毒品上癮沒有太大的差異,從科學角度上來說是因大腦的享樂中樞過度活化,進而演變成「失控」行為。當事人應先進行自我反思,為什麼會耗費大把時間過度參與抖內,從根源上解決問題,減少參與抖內的時間和影響,努力將抖內與現實生活保持平衡,再調整使用習慣,最後尋求支持與探索新興趣。但以此案來說,若有個案患者其經濟狀況不允許,或是無法從親屬中得到支持,楊聰財也建議可以尋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的協助,「那裡多半會有免費或低廉的協助」,或尋找社福機構、心理健康熱線與非政府組織等支援。楊聰財曾接過一個案,夫妻關係淡薄,幾乎無性生活,間接導致丈夫沉迷抖內,半年內花費約5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123RF)
南投人夫不刷牙洗澡!內褲跟「哥哥共穿」瘋狂求歡 妻崩潰想離婚
南投一名陳姓人妻控訴,丈夫內褲常不換洗就算了,還跟哥哥一起共穿,甚至不洗澡就上床睡覺,生活習慣非常差,長期下來讓她無法忍受,因此要訴請離婚。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已簽署離婚協議書,只是還沒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主觀上顯已無共同生活為目的,判准離婚。判決書指出,陳姓人妻主張,丈夫有嚴重的衛生問題,從不刷牙,且內褲常不換洗,亦常不洗澡就上床睡覺,甚至會與兄長共穿內褲,不僅如此,小孩夭折後,居然還與婆家聯手草草處理孩子的葬禮,更不顧她的心情,屢屢求歡,甚至與前女友聯絡。陳姓人妻哭訴,之後決定分居,沒想到丈夫居然反問她「外面是否有男人」等言語羞辱,接著還四處宣傳、醜化她,顯見婚姻破綻難以回復,因此欲向法院訴請離婚。對此丈夫反駁,只是有問題想要請教前女友才會約人出來,但雙方之間並沒有任何不當交往,關於內褲問題,是因為內褲買的很像、數量又多,有時沒注意到才穿錯。他強調,當初簽署離婚協議書時,沒有真的想要跟老婆離婚,是要對方冷靜想想。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已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離婚的意思已彰顯於外,主觀上已無共同生活為目的之意思甚明;雖男方表示簽協議書非真想離婚,但女方欲搬回娘家時,卻沒有阻止,種種跡象足見關係淡薄,而無相互信賴扶持之心,並無復合可能,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