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用塑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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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新一波! 環境部將納網購包裝、零售用品入限用名單
《全球塑膠公約》因歐盟、產油國意見分歧無法定案,環境部長彭啟明仍在先前表示,將於上半年建立新的減塑里程碑,包含購物用塑膠袋、塑膠吸管、一次用外帶飲料杯、免洗餐具禁限用期程從2030年拉長至2035年,並擴大限用品項。由於期限將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今天表示,規畫限用品項新增零售商品跟網購包裝,明起到8月底開放「減量里程碑許願池」專區,盼能廣納民眾的建議跟期望。環境部原先規畫,購物用塑膠袋、塑膠吸管、一次用外帶飲料杯、免洗餐具2025年限用、2030年全面禁用,彭啟明去年表示,將在今年上半年更新這些規劃,包含減塑期程延長至2035年、新增限用品項。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今天表示,新增的限用品項為零售商品包裝及網購包裝,針對零售商品包裝的減量方向為包裝減量、袋膜使用替代材質、外包裝100%可回收;網購包裝的減量方向為包裝減量、使用循環箱、使用可回收包材。循環署表示,明天起到8月底開放「減量里程碑許願池」專區,希望民眾能針對限用的塑膠製品包含塑膠袋、免洗餐具、飲料杯、吸管、新增納入的零售商品與網購包裝,提供具體建議跟期望。
新北5月1日起擴大限塑 飲料店禁用「一次性塑料杯」違規最高罰6千
為落實源頭減量,新北市政府配合行政院環保署限塑政策將擴大執行,將於明(5月1日)起禁止轄內「飲料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之PLA杯),預估政策實施後,1年可減少3億6,800多萬個塑膠杯的使用。新北市環保局說明,環保署的限塑政策自91年起推行至今已超過20年,消費者行為已隨之改變,依「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規定8大類管制對象(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含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盤)。環保署去年進一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同年7月起四大類連鎖業者應提供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者5元以上價差優惠,且今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須有5%門市免費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同時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規劃提報限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之期程。新北市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新北市自去年中即著手規劃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期間多次與轄內飲料業者進行溝通研商,掌握業者庫存塑膠杯去化及替代性紙杯備料情形,與會業者皆表示願意配合減塑政策。經綜合評估庫存去化及替代產品生產批貨期程,新北市提報環保署核定於今年5月1日實施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政策,新北轄內目前約有2,704間飲料店業者,預估政策實施後1年可減少3億6,800多萬個塑膠杯的使用。環保局於實施日前持續進行掃街宣傳,請業者務必配合政策執行以免受罰,若業者違反規定,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者,可按日連續處罰。環保局補充,為強化民眾源頭減量觀念,新北市陸續推動許多限塑、不塑政策,如新北不塑之客友善店家、不塑市場、不塑夜市、新北Ucup、Ubox、reBAG等,引導業者提供各項循環服務,培養民眾以行動支持減廢、減塑愛地球;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源頭減量習慣,以減少環境負擔。(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