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凱
」 消防員 屏東 明揚國際 屏東爆炸 屏東大火
命懸體制1/搜救悲劇再揭制度黑洞 消防員痛喊三大勤務專責訓練
新北市本月上旬發生消防員為救溺水民眾不幸殉職悲劇,消防員職安問題再度被推上檯面。消防員坦言,其水域救援訓練不足,更折射出消防體系長年任務繁重、專業訓練缺位的結構性問題。面對基層反覆的吶喊與犧牲,改革是否仍要一再以生命為代價,成為全社會無法迴避的追問。新北市新店區廣興橋下游瀑布8日發生溺水事故,消防人員獲報後緊急出動船艇展開搜救行動。然而現場水流湍急,其中一艘船艇不幸翻覆,船上5名警消全數落水,最終兩名消防員送醫後宣告不治,不幸殉職。而其中一名消防員吳恩碩,曾是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的幹部,長年投入爭取消防人員合理勤務與安全保障,卻在此次引發爭議的任務中發生不幸,令人不勝唏噓。消防員肩負三大勤務:緊急救護、災害搶救與火災預防,每項又細分繁多任務,使第一線人員長期陷於「事事得會、卻難精通」的矛盾處境。(圖/黃鵬杰攝)據了解,過去十年來,全台已有超過40名消防員在執勤中不幸殉職,如今這場意外再度為這份沉重名單添上兩筆,也再一次撕裂消防基層的心。長期以來,消防人力不足、勤務過重與訓練不足等問題,始終未獲根本解決。每當悲劇發生,權益問題才被短暫拉上檯面檢討,卻在風頭過後迅速沉寂,形成令人心寒的輪迴。消防員有三大基本任務:緊急救護、搶救災害、預防火災,但三項職責下,實則衍生眾多繁雜業務。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監事林進添說明,「緊急救護」中就包含車禍傷者的傷勢判別、民眾的突發疾病或精神異常須強制送醫等狀況;「災害搶救」包含火災、水災、化災(化學災害)、核災等,其中許多災害不只需要簡單的滅除,而是須根據情勢做應變策略;「火災預防」則分為消防安檢、設備查核、改善追蹤等;另外,還有行政協助這一大項任務。每位消防員依據其輪班時段及其負責的勤務做任務指派,因此每人仍須跨領域熟悉各項任務,更需有文書處理、成果報告等延伸勤務,使得許多消防員淪為「什麼都要會,卻什麼都不精」的萬能人力。消促會理事張詠惟感嘆,此次悲劇的發生,就是因為消防員缺乏專責化訓練,對於「水域急流救生進階訓練」,大多消防員只有「R1」等級的初階訓練,也就是只有自救的能力,且每年還沒辦法做到一次的復訓,「試問民眾敢把生命交給自救都困難的消防員嗎?」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16日赴新北市府抗議,索取災害事故資料進行事故分析、釐清制度缺失,監事林進添(右)要求三大勤務專責化,勿再以殉職換改革。(圖/趙世勳攝)「我們知道資源與經費有限,但正因如此,更應將訓練交給專責化的消防人員」,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秘書長陳彥凱沉痛表示,消促會自2013年成立以來,長期呼籲政府推動三大核心任務的專責化訓練,卻始終未獲制度性回應。「難道消防改革,非得要用一條又一條殉職消防員的生命來換取嗎?」陳彥凱呼籲,主管機關正視基層的真實處境,把專業人才放在對的位置上,讓訓練真正落實在制度裡,而非紙上談兵;唯有如此,才能阻止下一場悲劇的發生。針對消防人員訴求,民眾黨立院黨團指出,已請消促會就專責化內容進行盤點彙整,後續將召開協調會議,邀請內政部消防署及其他相關單位,就行政命令修正與政策推動方向提出具體對策。
命懸體制2/消防法「球員兼裁判」 納入《職安法》成基層難了心願
近年來,消防員多次在執勤中殉職,凸顯基層長期處於高風險的工作環境。儘管他們被譽為「人民的守護者」,自身的職場安全保障卻遲遲未被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安法)。多年來,消防基層不斷呼籲政府補上制度漏洞,從根本強化消防安全,避免悲劇重演。2013年,屏東明揚大火帶走了四位消防員的生命,因明揚公司未主動通報場內化學品種類及數量,導致消防員進入救災後接連發生爆炸,悲劇就此發生。這場大火燒出消防員的職安及制度問題,一位基層消防員悲嘆,「如果有專業的化災專責人員和明確決策,四條人命也許不會就此犧牲。」針對明揚大火殉職案,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當年就呼籲支持消防員組工會、消防員全面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且希望中央儘速補足地方防災量能與消防人力。雖然立法院去年已修正《消防法》部分條文,回應基層訴求,但在權益保障層面,《消防法》與《職安法》之間仍存在明顯落差,改革仍有進一步空間。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長期爭取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支持消防員組工會,卻屢遭「屬公務員身分」為由拒絕,致使基層難以對等協商職安訴求。圖為消促會2015年陳情活動現場。(圖/報系資料照)由於消防員屬於公務員,無法比照勞工適用《工會法》、《勞基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不僅無法成立工會,爭取權益上卻也處處受限。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監事林進添直言,消防員的權益總是被擺在最末端,多年來,協會針對工時改革、裝備提升與戰術訓練等提出多項訴求,卻始終無法與行政機關建立對等協商的管道。十年來蒐集的基層聲音與各種具體改革方案,往往淪為記者會上的控訴,難以真正落實。消促會秘書長陳彥凱指出,消防職安專章缺乏外部監督機制,形同球員兼裁判,若主管機關消防署沒做好職安規定,或未給予消防員完整的防護設備,消防員因公受傷、殉職等,行政機關也不用面對裁罰機制或責任追究。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指出,《消防法》與《職安法》在制度設計本質上便不同,因此修正《消防法》對於基層的職安保障仍十分有限。(圖/翻攝自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臉書)同為公務員的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指出,《消防法》本質上是國家針對救災行動所訂定的「工作指引」,著重在任務執行的規範,並非保障公務員的勞動權益;而《職業安全衛生法》則是用來面對高風險環境,確保基層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具備判斷與保護自身安全的權利。相較之下,《消防法》若被違反,責任往往歸咎於基層執行不當,兩者在制度設計的出發點與立場上全然不同。國立暨南大學國企系副教授許文忠指出,消防員的安全權益目前僅受《公務人員安全衛生防護辦法》這部缺乏罰則與強制力的法令所規範,一旦決策者違規卻無法被追責,「保障安全」便淪為空談;而沒有一個強而有力的工會作為後盾,形同在面對制度時缺乏平等談判的地位,基層的血淚控訴,最終也只能成為官僚耳中的噪音,無法真正轉化為改變的力量。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表示,黨團早已提出《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工會法》修正草案,明確納入消防人員的職場安全保障與集體協商權益。未來將持續推動相關修法,並積極與召委及各黨派委員協調,爭取優先排入審查程序,期盼早日完成立法,補上制度缺口,讓消防員的付出獲得應有保障。
新店落水2勇消殉職! 市府外血汗陳情:消防員的命不是命
新北市新店區廣興橋下游8日驚傳溺水事故,一名男子在禁止水域從事SUP(立式划槳)活動時不慎溺水,消防人員出動艇隻搜救,卻因水流過於湍急導致救援艇翻覆,導致2勇消吳恩碩、張敬謙殉職,義消曹雙全仍在醫院救治。事發後雖成立事故調查小組,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卻表示至今仍未拿到任何資料,今(16)日上午10時在市府外陳情,盼消防局能提供資料進而提升第一線警消值勤安全度,避免憾事再發生。「消防員的命不是命。」消促會秘書長陳彥凱語帶哽咽表示,2022年就為了基層消防權益,向新北市府提出消防救災救護專責相關訴求,包括緊急救護、搶救災害、預防火災等三大基本任務,希望能夠進行專責分工,除了係提升救災效率外,更是為了將悲劇的機率降到最低。消促會監事林進添表示,基層警消在中央或地方皆在委員會佔有1席次,事發後多次請承辦人提供資料,以便分析當時救援流程時序是否有出現問題,說:「就系統上的資料跟現場密錄器,到底要審核多久我不明白」。簡任技正鍾世銘今日在遞交陳情書時,面對消促會提問何時能提供資料,僅說:「下午會給予答覆」,告知資料是否能提供。新北市府表示對此事件表達高度關注,目前已進入調查階段,將於18日下午2點召開會議,進一步審查資料並釐清原因,承諾會公開調查結果並適時對外說明。
新店勇消救人溺斃! 消促會行政院前怒吼爆衝突:殉職名單比你身高還高
新北市新店區消防隊員8日於廣興橋下進行溺水任務救援時,船艇卻不敵翻騰水勢翻覆,釀成5人落水1死2命危的慘案,37歲的消防員吳恩碩被救起後仍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仍不幸宣告不治。而吳恩碩也同時是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工會的幹部之一,對此消促會9日上午也在行政院前抗議怒吼,場面一度相當火爆,幹部對著行政院內政衛福勞動處參議吳婉慧痛斥,「殉職名單都比你還高了」。消促會9日上午痛批,台灣10年間已有42名消防人員殉職,消促會自2023年屏東明揚工廠大火後,就不斷推動消防人員納入職安法,卻遲遲等不到回應,僅能以消防法保障消防人員的職業安全,但納入消防法缺乏完整外部監督機制,恐有球員兼裁判的狀況。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9日上午於行政院前抗議,行政院內政衛福勞動處參議吳婉慧出面代表接受陳情。(圖/林冠吟攝)消促會指出,現今消防員工作編組幾乎包山包海,包含消防安檢、災害搶救、緊急救護、水源調查、防災宣導等各類瑣碎文書行政作業,但碰上災害搶救等大型災難現場,往往需要高強度專業能力需求,消防員應付日常就難以負荷,不少人也是專責特定災害搶救,如今混編制度也逼迫消防員對不熟悉的災害類別進行搶救,痛批現今的制度根本就是「進行救災殺人」。對此,行政院內政衛福勞動處參議吳婉慧也代表行政院出面接受蕭促會的陳情,消促會幹部看見吳婉慧等代表出面,場面情勢一度相當火爆。吳婉慧指出,納入職安法一事仍有待研議,瞬間點起消促會怒火,怒嗆早在2年前就已提出,為何至今仍在研議,「你要不要看看這個名單,都比你的身高還高,你們還要研議?」。隨後吳婉慧等人在警方的保護下準備離開現場,卻也因此與消促會一度爆發推擠衝突,消促會不斷怒吼,要求行政院院長出來面對,而不是派一個沒有決策能力的人出面敷衍。提起殉職警消吳恩碩,消促會秘書長陳彥凱忍不住崩潰。(圖/林冠吟攝)
21歲男掛假牌騎車還違規!曾酒駕遭扣牌2年 慘挨罰1.5萬
警方在執行交整勤務時,目擊21歲翁姓男子騎車未依兩段式左轉,隨即上前攔查,沒想到經比對後竟發現他懸掛假車牌,警方當場依法開單告發、查扣車牌及將車輛移置保管,造成他損失新台幣1萬5000元,後悔莫及。警方表示,桃園分局青溪派出所警員陳彥凱擔服交整勤務時,直擊翁男騎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因而上前攔查開罰,經仔細比對車牌後,竟發現他懸掛偽造車牌,警方當場共開出5張罰單,分別為未兩段式左轉、無照駕駛、懸掛他牌、吊牌車上路等違規行為,警方同時查扣其車牌、將車輛移置保管及禁止駕駛。警方說明,經調查,翁男曾因騎機車酒駕遭吊扣車牌長達2年,未料他竟異想天開懸掛其他車牌在道路行駛,最終仍被警方抓獲,損失約1萬5000元,此舉可謂是得不償失。據了解,民眾上網可輕易取得偽造及變造車牌使用,藉此鑽取法律漏洞犯行,這也導致監理單位吊扣的車牌數量有逐漸增加的趨勢,警方為了嚇阻歪風,已向相關單位加強執行「淨牌專案」,將稽查取締,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否則恐將面臨懲處。
挨轟積欠基層2000萬加班費 嘉義市消防局長:依法行政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6日批嘉義市消防局今年3月至11月工時制度違法,休息4小時是「假休息、真備勤」,積欠消防員2000萬元加班費;嘉市消防局長蘇耀星表示,因應中央降低工時、地方人力不足及兼顧守護民眾安全,依法行政,做適當人力調配。嘉義市議員林煒軒、黃盈智、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黃鈺翔、祕書長陳彥凱控訴嘉義市消防局「待退休局長瀆職,積欠基層加班費2000萬」。黃鈺翔指出,嘉義市今年3月至11月安排深夜10點到隔天上午6點可休息4小時,但執勤不滿1小時,不計算工時,且要求在隊備勤,違反消防署《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規定,還可能涉及刑法第129條剋扣應發給款項。林煒軒表示,約7成共112名消防員連署訴願陳情公文,有服勤就要列入工時計算,有加班就要給加班費,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應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保障消防員健康權。黃盈智也說,市消防局規定每天工作20小時,因為人力不足,安排夜間休息4小時,不得外出,等同服勤,又不能領加班費,加班費又有每月1.9萬的上限規定,黃敏惠市長及消防局應想辦法還給消防員權益。市議員王浩表示,12月22日是嘉義市政府提出今年度追加預算最後機會,市議會剛通過市府2024年預算190餘億元,2000多萬元不會影響嘉義市財政,如果22日前市消防局未追加返還積欠的消防加班費,蘇耀星局長應下台負責。蘇耀星表示,工時、加班費、人力調度都依中央法規、地方救災需求,兼顧保障民眾安全及消防員健康權益做出調整,他會向中央反映基層聲音,並建請消防署依地方人力、勤務等實際狀況,盡速研議調整勤休制度及待遇。嘉市消防局表示,嘉市早已實施勤一休一,以維護勞動及健康權益,今年還增加2.5天休假日,且2個月滾動檢討勤休制度。
怒吼組工會!行政院代表快閃 消防員悲吼:學長死在裡面了
屏東明揚科技公司驚天一炸,造成4名消防員不幸殉職,總計造成9死、112人輕重傷,面對有消防員再次殉職事故,行政院日前也回應承諾將儘速針對《公務人員協會法》與《消防法》進行修法,但消防員權益促進會27日召開記者會,表達強烈不滿,呼籲行政院開放組工會、加重究責雇主責任,並要求可以參與28日下午的會議。稍早,行政院代表也快閃出面,同時指出如要參與會議需先提前遞公文,讓消促會成員相當不滿,崩潰喊,「學長都已經死在裡面了,行政院沒有失火,為什麼你不敢進去」。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陳彥凱痛批,修法一事行政院從未和基層消防員討論,長期忽視消防員權益,如今再次有消防員殉職事故傳出,卻僅承諾要對《公務員協會法》與《消防法》修法,但處理的方式卻是球員兼裁判,「你有看過消防機關罰消防機關的嗎?」對此,消促會也向行政院表達3點訴求,並希望可以進入參與下午的修法會議,而行政也派出代表出面接受陳情,不過卻因未能正面回應消促會參與會議訴求,令消促會成員大為不滿,崩潰表示,「學長都已經死在裡面了」、「我不想死」、「行政院沒有失火為什麼不敢進去」。行政院代表僅表示,如要參加相關會議,須提前遞送公文,讓協會成員情緒瞬間潰堤,怒吼「還沒公祭就要忘記了嗎。」
屏東工廠爆炸4勇消不幸罹難!消防員悲喊「2同學一起走了」 相約在崗位撐到最後成遺憾
屏東科技園區明揚國際公司高爾夫球工廠22日晚間發生大火,截止目前這起意外總共釀成6死、102傷,4名消防員更因此不幸罹難。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23日上凱道陳情,呼籲政府應重視警消人員的安全,不要等到悲劇發生才說要改革,更希望政府「開放消防組工會」。現任消防員張雅鈞受訪時表示,2名殉職消防員是曾一起受訓的同學,如今就這樣突然走了,非常悲痛。屏東科技園區明揚國際公司高爾夫球工廠22日晚間發生大火,大火持續超過20小時,目前仍有3人失聯,現場持續搜救中。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23日到凱道舉行記者會,張雅鈞表示,昨晚一整夜都沒睡好,當人員確定後卻得知,原來失聯的3位弟兄都殉職了,其中2位還是以前曾一起受訓的同學。他也說,大家都不敢相信噩耗,因為「以前曾一起受訓的同學,就這樣突然走了。」張雅鈞也回憶,當時大家都約定好,希望可以安全的在崗位撐到最後,如今兄弟卻意外先走了,非常悲痛。張雅鈞也坦言,當消防弟兄去過殉職的現場後,都會非常悲痛,但也都會告訴自己這次如果改革了,也許就不會再有人殉職,可是悲劇還是不斷重演。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秘書長陳彥凱也指出,協會22日第一時間就發文給內政部,提出的訴求包括,請蔡英文總統與4位總統參選人能支持消防員組工會、消防員要全面適用《職安法》,並且納入基層消防團體參與防護小組,最後也呼籲政府應補足地方防災量能與消防人力。
政府機關黑白照哀悼4殉職勇消 促進會怒吼:殺人兇手憑甚麼
屏東科技園區22日晚間驚天一炸,炸斷4名警消生命,造成7人輕重傷,並有百名民眾受傷,截至目前更仍有5人失聯。對此,消防工作權益促進會也在23日上午10時許召開記者會,痛斥政府長期漠視消防人力缺口,地方中央人力不均,並呼籲政府與4位總統候選人應表態支持消防員組工會,同時消防員應全面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補足地方防災能量與人力,「不要用殉職換改革」。消防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陳彥凱表示,2013年至2023年,短短10年間台灣殉職消防員已高達43位,從桃園敬鵬工廠大火再到現今的屏東明揚科技公司,一樣的錯誤卻還是不斷上演,「協會創辦至今多少次要政府補人力、減工時?」而此次屏東明揚科技公司大火,警消獲報到場後在第一時間前往灑水,未料卻疑似不知化學液體漏出,水甫一灑出去就瞬間引起爆炸,也讓他們忍不住質疑,「講了多少次要全面落實工廠消防安檢」、「為什麼警消到場後無法知道內部狀況、知道裡面存放多少化學氣體?」。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也質疑,從被抬出的消防員身上裝備來看,目前僅有裝備消防衣,但裡面卻有化學氣液體,為何未讓消防員完整著裝後再進入現場,質疑現場指揮官是否在第一時間聽到有人受困,在未審慎評估現場狀況後,就要消防員挺入現場救災,疑似因此才會在甫一灑水就造成爆炸殉職的憾事。而警察權益工作促進會代表也公開表示不滿,一般企業如果發生這種大型職災,如果企業關在第一時間換成黑白照,哀悼員工,一定會有不少民眾湧入下方留言表示,「殺人兇手憑什麼」,昨天消防員殉職噩耗傳出後,目前已有不少官網換成黑白照,向殉職的消防員致敬哀悼,「但殺人兇手憑什麼哀悼?」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也呼籲,相較於勞工適用《職安法》,公務人員的職安規範僅有《防護辦法》,無法在第一時間對雇主未提供防護裝備與防護設施有效開罰;同時也要中央政府正視消防員人力不足之事實,平均每個縣市的消防員服務人口比均是1:1000,服務人口長期居高不下,而此次發生憾事的屏東縣,其消防員服務人口比更是高達1:1320,在在均顯示人力均少與防災能量不足的現象。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指出,目前消防雖屬地方自治,但現實卻是不同地方因預算不同進而影響到消防防災量能,但防災作早已不分中央地方,只希望中央政府可以提出補助地方防災量能與消防人力的具體計畫,協助縮短鄉防災量能與人力差距,「不要再用殉職換改革」。
警消做義工1/新制加班費上限增2千 菜鳥時薪比超商打工還低
攸關警察、消防員等「輪班公務員」勞動權益的《公務人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新制,將在明年1月1日上路,但基層警消人員反應,這次的修法只是應付釋憲結果,並未真正解決問題。基層人員表示,不僅新進的警察、消防員每小時的加班費更只有160元,低於明年起176元的基本工資,更因為加班費「天花板」只有19000元,實際加班常超出上限,只能領嘉獎「做義工」。警察與消防員的工作與一般公務人員不同,第一線人員少有朝九晚五的規律工作時間,卻又不受《勞基法》保障,3年前大法官釋憲認為警察及消防等輪班公務員被安排超勤工作,部分違反《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健康權,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改善。考試院與行政院提出《公務人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案,規範輪班人員的加班數,消防員每個月加班上限為160小時、警察80小時,並把加班費上限調高2千元,已於今年五月三讀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適用。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秘書長陳彥凱說,這次修法過程中,由消防、警察等基層輪班公務員組成的「工時改革聯盟」一直持續關注,希望能建立一致的規範可供依循,將他們的工作時數限制在合理的範圍內,對於大量的加班,希望能夠換回補休,或至少能給予合理的加班費。「不過,這次修法的結果,仍不理想。」陳彥凱說,警、消人員每個月的加班費有上限,雖然新制上路後調漲為19000元,但加班過多,勢必會碰到「天花板」,既無法領加班費、又排不到補休,最後就只能記嘉獎。基層員警要支援各種勤務,今年8月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赴景美人權園區參訪,警方也出動大批人力維安,防止民眾抗議失控。(圖/黃耀徵攝)他舉例說,接下來的農曆春節,警、消人員為因應每年長假容易發生的刑案、鬧事、救護、火災,不可能減少上班人力,到時就會發生加班時數大於正常上班時數的問題,到時候勢必會大量發生無法領加班費,改領嘉獎的情況,「整個隊上每個人都加班,人人有獎,這個嘉獎就沒有意義了。」一位在北部某分局服務的警員指出,警察有每個月加班的上限,以他為例,不久前協助關務署查緝走私,清晨六點出發到台中港,直到第二天凌晨二點才結束,雖然成功逮到嫌犯,但根據規定,當天正常上班8小時後,只能再簽核加班2小時,也就是說,第一天傍晚四點以後,都是以已經下班的身分做「義工」。他苦笑說,為了辦案,工作時數長也無所謂,「但至少給合理加班費,買肝藥吃也好。」而且,警察與消防員的加班費是以「俸點」與專業加給計算,新進人員的俸點低,每小時的加班費只有160元,比到超商打工還低,讓他替學弟感到不平。立委江永昌指出,內政部原先建議調升警、消外勤每人每月加班費上限由現行17000元放寬至22000元,所增加的5000元由中央補助;然而內政部5月底函報行政院後,卻被要求「參酌行政院主計總處意見再行評估」,最後只能增加2千,到19000元。江永昌說,大法官已揭示「加班費是法定補償、並非恩給」,而內政部是中央政府中最清楚警消人力、勤務、加班狀況的機關,所訂出的加班費調整上限一定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的意見更貼近基層實況,最後卻依會計機關的意見修法。他忍不住質疑說,「難道我國是『主計治國』,主計總處的意見超越其他部會、甚至高於大法官?」立委邱顯智(左起)、江永昌、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戈表楊適瑋及立委賴香伶今天五月在立法院審查輪班公務員相關法令時,舉行「終結過勞要入法、加班拒絕換嘉獎」記者會,呼籲將工時規定入法以杜絕過勞。(圖/侯世駿攝)事實上,江永昌認為,新制調升2000元,認真算起來其實根本沒調,2000年警消加班費上限就已訂為17000元,當時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是85.47,今年11月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是108.10,上漲26.5%,也就是說,當時的加班費上限依照物價放大,約是現在的2萬1505元。江永昌認為,即使超勤補償如果調到2萬2000元,實質上也沒增加,何況現在只加到19000元,等於是倒退。江永昌主張,如果主計總處認為人事費為地方自治事項,原則應由地方政府自有財源支應,那中央則應該打開每月加班費天花板,讓地方政府自行合理規劃;而現行17000元、未來19000元的加班費中,原由中央補助款1萬2000元的部分,未來若是天花版提高,超過的部分,可再由中央依比例補助,既讓地方政府擔起應負的人事成本、促使地方警消機關重新檢討勤務內容,也讓全國人民張大眼睛看看是哪個縣市在「凹」警消加班。
警消做義工2/捕蜂捉蛇掃馬路都靠他們 立委推法案阻過勞惡性循環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85號解釋,認為警察、消防等輪班公務員被安排超勤工作,違反《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健康權。回應釋憲案,立法院五月通過相關修法,將在明年1月1日上路,但基層人員認為,此次修法並未解決超時過勞的問題。立委邱顯智說,民眾與政府要改正觀念,別再叫警消捕蜂、捉蛇、掃地,他也提出法案,要讓基層人員加入績效政策委員會,由下而上建立合理的制度,才能擺脫人力短缺、工時過長的惡性循環。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秘書長陳彥凱說,一般勞工每月的加班時數上限是是46小時,一般公務員則為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但消防員必須整天待命,等於每次上班都要加班,而過去各地方消防局各自訂定值班方式,視人力配置充裕與否,有些地方規定上一天班、休息一天;有的是上兩天、休一天;但在人力不足的分隊,往往甚至要上二天班才能休息一天,不僅對身體帶來重大負荷,也要犧牲家庭生活。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的會員代表郭明耀在第一線消防隊服務,他說,因為不想成為坐辦公室的公務員,又喜歡消防與救護的挑戰性,所以選擇這項職業;,但沒想到,現在被綁在分隊裡的時間這麼長,長期與隊員相處的時間,比跟自己的妻子、小孩還多長,過去爬山的嗜好也被迫放棄,「難怪消防員的離職率這麼高,原有的熱情,在2、3內就被消磨光了。」民眾在屏東縣新園鄉民宅旁磚牆發現虎頭蜂築巢,消防隊據報前往摘除。立委邱顯智說,類似情況應回歸由農政或動保機關處理,不要什麼事都找消防隊。(圖/報系資料照)陳彥凱說,雖然明年上路的新制規範,消防員的工作時數每月不得超過336個小時、加班不得超過160小時,但又給予行政機關很大的裁量權,可以再增加60小時加班。,雖然明訂未來每兩年要逐步調降月總工時,但卻沒有制定檢討與懲罰制度,未來地方政府是否會遵循,仍令人擔心。立委邱顯智說,大法官對輪班公務員的工時做出第785號解釋,認為要有框架式的立法,至少在法條中要訂出上限,限制勤務機關要求基層公務員太高的工作時數,但最後修法仍授權給這些機關自己訂定時數,又缺乏全國一致制的標準,導致問題尚無法解決,讓造成基層公務員感到很失望。邱顯智指出,工時問題的根本解決之道,應該是要補足人力。他說,台灣有些地方的警民比例「很恐怖」,例如,在新北市三重、中和與三峽,平均一位警員要面對2000位民眾,工作壓力大之下,情緒自然不佳,便容易衍生出警民衝突,過勞的工作環境也容易留不住人,加重人力不足的惡性循環。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秘書長陳彥凱(右)與會員代表郭明耀表示,希望政府能持續改善相關法令,避免消防員與警察過勞。(圖/甯其遠攝)「觀念要改,警察與消防員是專業,不是什麼事都要他們做。」邱顯智說,警消的勤務內容太雜,是造成人力不足的核心問題。他舉例,之前就發生過,新竹市立動物員要求消防隊替河馬池換水,、在南寮由消防員掃除馬路上的積砂、抽取沒有危險性的積水,、在彰化市也發生過市府派警員去掃馬路,更別說經常要消防員去捕蜂、捉蛇。他說,這些工作都應該回歸農政、動保或是工務單位,讓警消把資源用在災害防救、緊急救護與治安、交通維護上,並且取消不科學的績效評比,讓警察專心在真正有用的工作。邱顯智說,為了解決工時問題,應該讓基層的警消人員可以參加各地方警局、消防局的績效與政策會議,由下而上,制定出合理、可執行的制度。他已經提案,要求各縣市成立警、消單位的績效委員會,讓基層人員參加會議,才能徹底解決警消人員過勞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