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
」 陸配 殺女 移民署 碧潭 陸委會
2025 秋鬥遊行今登場 訴求「反戰求生」籲政府停止無條件軍購
一年一度的秋鬥遊行今(30)日登場,今年活動以「反戰求生」為主題,呼籲政府停止無條件向美採購不必要的軍事裝備,避免持續排擠台灣的社福與教育預算。今年秋鬥主題為「反 Lie 求真!反戰求生!」,活動除勞工團體外,也邀請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等人出席演講。遊行隊伍將於下午 2 時在立法院群賢樓前集結,預計行經台北車站、公園路,最後抵達凱達格蘭大道。籌委會批評,政府近年來不斷提高國防預算,對美關稅與軍售壓力屈從,因此主張下架民進黨、回到憲法一中架構下簽訂惠及基層人民與工農大眾的和平協議。籌委會指出,綠營政府以文化政策打壓異見、黑箱談判農產品議題、侵害農業主權與糧食安全,以及政治介入司法、造成政治迫害等問題。籌委會提出多項訴求,包括捍衛糧食主權、拒絕美國強售農產品,並推動整合且永續的退休金制度改革。勞工方面,籌委會主張保障合法休假、不因關稅壓力裁員或減損勞動條件,同時呼籲盡速通過外送員保障專法、改善移工制度並廢除藍領移工工作年限限制。此外,籌委會倡議減少國防預算、提高社福與長照支出,保障陸配與跨國婚姻家庭權益及取得身分證程序,並強調終結錯誤能源政策、土地強徵與環境破壞,讓台灣朝向永續幸福的淨土前進。
陸配「六改四」用健保恐有違公平 石崇良:所有國籍外配規定應統一
藍營提案修法縮短陸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從6年改4年,衛福部長石崇良昨(28日)表示須審慎評估,卻被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批評,政務官把自己當成政治官。對此,他今(29日)回應,其實他是從事務官上來,長期以來都按照本來的專業去做評估,修法說實在不是衛福部的業務,只是大家提到健保,我們比較了中國大陸籍、外國籍,確實規定有不公。石崇良出席「癌灣癌症基金會第十九屆十大抗癌鬥士頒獎典禮」時表示,以《健保法》的規定,那目前對於非中華民國國籍者,要加入健保大概只有3個方式。第1,是在台有居住、居留6個月以上;第2,直接受僱,立刻就可以生效;第3就是在台灣出生的新生兒。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出席「台灣癌症基金會第十九屆十大抗癌鬥士頒獎典禮」。(林周義攝)對於陸配入籍的時間從5年變4年,有什麼影響?石崇良說,從健保的納保的權益來講,如果我們比較目前的中配跟其他國籍的外國籍配偶來比較,在健保加保的程序上是一致的,它沒有差異。也就是說,如果你有居留、居住、設籍(不是入籍),居留6個月以上,或者是直接受僱,都可以納入健保。那差別在什麼地方呢?石崇良說,差別是在,如果是中配取得了我們的國籍,那麼他70歲以上的父母,就可以依親的方式來台設籍,6個月之後就可以加入健保。但是,對於其他國籍的這個外配,他的父母親是沒有這個規定,他只能來台探親,沒有辦法用依親的方式來入籍,取得我們健保的資格,這個是兩者之間的差異,公平正義是重點是在這個地方。對於李彥秀的批評,石崇良表示,謝謝指教,其實他是事務官上來,長期以來都是按照我們本來的專業去做各項評估。修法說實在不是衛福部的業務,只是大家提到健保,我們比較了中國大陸籍、外國籍,確實規定有不公平,如果要一致,那大家都應該一致。
徐春鶯遭羈押賴總統稱「違法就依法處置」 民眾黨團批:公然下指導棋
曾被列入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春鶯,因涉嫌詐欺、違反《銀行法》及《反滲透法》遭法院羈押禁見。總統賴清德今(28)日受訪時提到,台灣是法治社會,新住民同樣受到法律保護,但若涉及違法、危害國家行為,也必須依法處置。對此,民眾黨團批評,此發言毫無法治觀念可言,總統不僅帶頭踐踏無罪推定原則,更公然下指導棋。民眾黨團表示,總統與行政團隊真的「落勾嚴重」,他的行政院長才說完「對上兆軍購ㄧ無所悉」,總統馬上投書美國媒體宣布1.25兆史上最大規模對美軍事採購,不僅打臉卓榮泰,更暴露民進黨政府毫不尊重台灣民主。民眾黨團指出,賴清德的內政部長劉世芳與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一再打壓陸配參政權、曲解法令,附和「陸配參政權已死」的言論,賴清德總統就做出完全相反的詮釋。令人好奇到底是賴清德關在總統府裡不食人間煙火,還是他和自己內閣的資訊落差,已經隔了好幾座海峽?民眾黨團批評,賴總統口蜜腹劍,虛情假意善待新住民,卻將兩岸長年來無法解決的政治問題與壓力,強壓給人民來承擔,甚至把陸籍新住民無法因為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就直接放棄中國國籍,歸責於是「中國新住民不履行對中華民國單一忠誠的責任」,連帶造成許多人民對陸籍新住民的誤解與仇視。民眾黨團續指,賴總統在提到徐春鶯案時,更直接表示「如果有做違法、傷害國家的事情,國家必須要依法來處置這樣的行為」,此發言更是毫無法治觀念可言,總統不僅帶頭踐踏無罪推定原則,更公然下指導棋,而黨檢與部分媒體更是大力助攻,把調查中案件打成「罪證確鑿」、未審先判,目的就在刻意製造《反滲透法》與柯文哲前主席之間的不當連結,司法成為為政治服務、追殺迫害的工具,昭然若揭。民眾黨團再批,賴清德身為中華民國總統,不知恪守憲法,放任內閣團隊曲解法律侵害陸籍新住民權益,又毫無法治觀念,於案件尚在調查期間做出不當評論;賴清德執政以來,司法淪為對付政治競爭者的工具,濫行押人取供、羅織罪名,有總統若此,難怪整個團隊大走鐘、國家動盪、法治沈淪、人民惶惶不安。
民眾黨原擬列不分區立委陸配遭收押 徐春鶯涉受指示資助總統大選
民眾黨原擬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的陸配、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春鶯,昨(26日)遭新北地方檢察署搜索約談,檢方認為徐女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等案件,今天凌晨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下午裁准。新北檢表示,該署檢肅黑金專組黃佳彥、林佳慧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偵辦被告徐春鶯等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等案件,昨日持新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被告徐春鶯之住居所等 11 處,並帶回徐春鶯等 7 名被告及相關證人12 人釐清案情。經檢察官訊問被告徐春鶯等人後,認被告徐春鶯涉犯銀行法第 125 條第 1 項、刑法第 216 條、第 215 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刑法第 339 條第 1 項詐欺取財、反滲透法第 4 條第1 項受滲透來源指示、資助,為直轄市市長候選人、總統候選人站台、造勢、宣傳支持,反滲透法第 9 條滲透來源指示、委託,為直轄市市長候選人站台、造勢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日下午裁定准許羈押禁見。餘6 名被告則認涉犯反滲透法第 4 條第 1 項受滲透來源指示、資助,為直轄市市長候選人、總統候選人站台、造勢、宣傳支持、刑法第216 條、第215 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刑法第 339 條第1項詐欺取財等罪,由檢察官分別諭知交保新臺幣 15 萬元等不等之金額,並均予限制出境出海。
批劉世芳以政治立場凌駕法律 國民黨:應立即下台負責
內政部長劉世芳24日在立法院答詢時,公然宣稱「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當然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以「若大陸不是外國,就等於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為依據。中國國民黨24日嚴正指出:此舉完全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屬蓄意挑動兩岸敏感議題的政治操作,是典型『製造事端』、『刻意搞事』,讓台灣陷入更大風險。這種背叛憲法的行徑,劉世芳應立即下台負責。國民黨指出,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明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之規範,應以法律為之」。因此,兩岸關係本質上屬「國家尚未統一前之特殊關係」,而非民進黨所暗示的「兩國關係」。劉世芳的說法,等同否定憲法所建立的兩岸架構,形同將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踩在腳下。國民黨表示,劉世芳把《國籍法》中的「外國」任意延伸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漠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規定的「大陸地區人民」特殊法律地位。多位學者皆明確指出:陸配與大陸地區人民之身份「不適用外國人法制」,內政部長不應政治解讀法律。行政官員若以政治立場凌駕法律,就是破壞法治根本。國民黨強調,劉世芳以「若大陸不是外國,就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做為主張基礎,是毫無法律基礎的煽動語言。這不僅無助民眾理解法律,更錯誤引導社會走向對立。以政治語言取代法律論述,真正讓台灣「出事」國民黨質疑,劉世芳的行徑,就是在製造事端、刻意搞事,讓台灣出事。民進黨政府一邊高喊維持現狀,一邊卻在行政層級偷渡兩國論,是破壞現狀的最大元兇。「我們認為:踐踏憲法者無資格擔任內政部長。身為主管戶籍、國籍、人民權利義務的內政部長,卻公然曲解憲法與相關法律,已喪失行政中立與職務正當性」。
國民黨放寬陸配參政 民進黨:難道是想效忠?
國民黨日前召開記者會,揚言鬆綁中配在台參政權,稱「大陸不是外國」。民進黨發言人韓瑩今(24)日表示,民代就職時依法須宣誓「恪遵憲法、效忠國家」,國民黨卻欲修法使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中配,可在台參政當公職,保障中共國民參政,難道是想效忠中共?韓瑩表示,《國籍法》禁止雙重國籍者擔任公職,重點在於忠誠。然而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竟以「大陸不是外國,保障陸配參政」為由,意圖修法放寬中配參政權,完全是顛倒是非。民代公職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有權力決定國家方向,與一般公民可保留雙重國籍情況大不相同,擔任公職需要更高的標準,以國家、國安層級來衡量。韓瑩指出,更何況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只是普通的外國。中共不僅長年對台文攻武嚇、進行統戰滲透,近期甚至以跨國鎮壓方式打壓台灣公民。除此之外,中共還透過訂定各式法律,要求中共公民「支持、配合國家情報工作」、「維護國家統一」。倘若開放中國籍人士擔任我國公職,會不會自願或被迫洩漏我國政府情報?韓瑩表示,擔任中華民國公職,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都應放棄,當然包括中國籍。但國民黨先意圖修法「中配六改四」,又欲修國籍法《國籍法》為中共國民在台參政開後門,種種作為根本是為中共量身打造的特權,若中國籍人士能在台擔任公職民代,難道是想效忠中共?台灣的未來恐被中共決定。
批苗博雅、沈伯洋抹紅霸凌 羅智強:放馬過來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21)日於臉書表示,「苗博雅,放馬過來;沈伯洋,真沒出息」,民進黨執政 16 年的兩位總統,陳水扁、蔡英文 任內,沒有任何一個陸配被用國籍法剝奪參政權。他們也在保護陸配的參政權!「那你們要不要順便把他們兩個也一起抹紅?」。並痛批,「沈伯洋,你能不能有一點骨氣?不要這麼沒出息?」。「苗博雅,放馬過來;沈伯洋,真沒出息」,羅智強直言,「最在乎殺人狂魔人權、最漠視枉死者與其家屬人權的苗博雅,最近開始羅智強發動一波抹紅戰,原因只有一個,就是羅智強反對沈伯洋與賴清德剝奪弱勢陸配的參政權」。「結果呢?」,羅智強指出,苗博雅的支持者立刻群起圍攻,打電話騷擾自己的服務處,甚至篡改服務處在 Google Map 的名稱,再加上一波又一波的網路霸凌。羅智強表示,對苗博雅自己只想說一句:「一天到晚高喊人權,卻只在乎殺人狂魔的人權;一天到晚談憲政人權,卻和沈伯洋一起違反憲法、剝奪弱小陸配的參政權。」羅智強直言,「你想抹紅?放馬過來」,別的人可能會被你們的網路霸凌嚇退,但要嚇他?「作夢!」羅智強也要給苗博雅的支持者一個提示,按照《憲法》與過去幾十年的政府實務,保護陸配參政權的,不只羅智強,民進黨執政 16 年的兩位總統,陳水扁、蔡英文 任內,沒有任何一個陸配被用國籍法剝奪參政權。他們也在保護陸配的參政權!「那你們要不要順便把他們兩個也一起抹紅?」。羅智強說,陳水扁和蔡英文,之所以沒有要求陸配要取得對岸的放棄國籍證明,才能參政,就是因為知道,身為總統不該欺負弱小。按照兩岸各自的憲法,陸配根本拿不到放棄國籍證明,要求他們拿到證明,就等於剝奪他們的參政權。羅智強說明,而且中華民國憲法,陸配不是「外國人」是「大陸地區人民」,是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非《國籍法》規範參政權。最後,羅智強表示,還是要講沈伯洋,苗博雅至少不演了,但沈伯洋呢?平時囂張跋扈欺負陸配,等到被獵人的槍瞄準,馬上裝可憐、裝委屈、喊冤說他沒有欺負陸配還哭著四處求救,讓賴清德去叫韓國瑜保護他。「一隻只會欺負弱小、遇到事情就嚇破膽的黑熊。沈伯洋,你能不能有一點骨氣?不要這麼沒出息?」。
全台仍有4陸配里長未解職 內政部嗆聲「地方政府怠惰」:已函送監察院
內政部依《國籍法》第20條要求全國5名陸配村里長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否則解職,但目前僅花蓮縣富里鄉公所解職學田村前村長鄧萬華,其餘位於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的4名里長至今並未被解職,內政部今(20)天表示,地方公所怠於辦理解職,且直轄市政府也沒有盡到指揮責任,今年5月14日函送監察院查處。鄧萬華遭富里鄉公所解職後,向花蓮縣政府提起訴願,訴願委員會日前決議撤銷原處分,內政部今天舉行記者會說明。內政部戶政司司長陳永智表示,國籍法第20條禁止具有雙重國籍的國人擔任公職,目的在基於公職人員跟國家處於特別緊密的忠誠跟信任關係,從制度上要排除發生忠誠義務衝突的情形,它是針對全體國人的一致規範,所以國人擔任公職,若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以外的國籍都應該放棄。陳永智指出,行政院有訴願前例,依訴願決定書理由,原陸籍人士取得我國國民身分後擔任公職,倘就職時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未於就職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喪失該國國籍的證明,將同時負有向我國及中共效忠的義務,會有忠誠義務衝突。此外,目前並未設有得以切結書來替代的規定。陳永智強調,民國112年5月24日行政院有函示,指中國大陸人民不具我國國籍,非屬我國國民,所以在取得台灣人民身分之後,既然已經轉換成我國國民,其擔任公職就應該要遵守國籍法規定。再者,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明定,本條例未規定著適用其他有關法令規定,原陸籍人士取得我國國民身分之後,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登記參選公職需要在台設籍滿10年;另依照國籍法規定,在選舉後就職前必須跟一般國人相同,須符合禁止具有雙重國籍者擔任我國公職的規定。民政司副司長簡鈺珒提到,自從內政部知道有5位村里長原先具有中國籍,內政部從113年11月29日起已多次發函促請地方政府跟公所依國籍法規定辦理,地方在處理時確實有一些疑議,並來函詢問內政部意見,內政部都有函復,且多次強調應照國籍法規定處理。簡並重申,不管是公所、或是地方政府都要依法行政,並依國籍法主管機關內政部解釋辦理相關規定,地方政府並沒有自行裁量的空間。簡鈺珒說,113年11月29日開始,內政部已經跟地方政府表明,村里長一旦有雙重國籍的,就應依按國籍法規定,就職後一年內要喪失原國籍並取得證明文件,但經內政部多次催促,地方公所仍怠於執行解除這幾位村里長的公職身分,再加上直轄市政府也沒有盡到指揮、監督職責,內政部依法已於今年5月14日依法將相關公所、直轄市政府函送監察院查處。內政部補充,這5位陸配村里長所在地為花蓮縣富里鄉公所、桃園市新屋區公所、臺北市松山區公所、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賴清德希望韓國瑜表態挺沈伯洋 羅智強:自作自受、門都沒有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遭到大陸通緝,賴清德總統希望立法院長韓國瑜表態挺沈伯洋。國民黨立委羅智強16日於指出,沈伯洋長期打壓陸配,不該要大家為其承擔後果,而同樣不願保護陸配的賴清德竟也要求韓國瑜保護沈伯洋。羅智強表示,「門都沒有」,他絕對反對到底。羅智強表示,沈伯洋是近年在國會最積極推動剝奪陸配參政權的立委,主張陸配若要從政,必須提出放棄中國國籍證明,但兩岸基於憲政架構、主權互不承認,陸配根本不可能取得相關文件。歷任總統陳水扁、馬英九與蔡英文皆未如此要求,卻被沈伯洋以「那是中國的問題」輕描淡寫。羅智強指出,民進黨後續以此作為追查基礎,造成多位陸配在南投、花蓮、新北、桃園等地的選上公職者遭撤銷資格,甚至直接影響其身分與生計。許多在台灣生活數十年的陸配被民進黨政府「大追殺」,其待遇與弱勢無異。羅智強也提到,沈伯洋曾質疑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提名人李貞秀未曾使用中國護照的說法,藉此影射陸配背景;但事實上,陸籍人士赴台本無須使用護照。他認為,沈伯洋為了政治攻防,相關指控什麼話都說得出口。羅智強指出,沈伯洋不僅鎖定陸配,還在專訪中將在中國經商或家属在中國的台灣人列為高風險群,並主張政府應設置「作戰中心」監控。他質疑,這類言論已擴及數十萬人,形同對台灣社會的二次分化。對於賴清德要求韓國瑜聲援沈伯洋,以及民進黨提案要求立法院保護沈伯洋,羅智強直言荒唐。當陸配被清算時,賴清德是否曾以總統身分提供保護?民進黨是否願意譴責自家立委的政策後果?羅智強最後表態,對民進黨要求立法院介入保護沈伯洋,門都沒有,我絕對反對到底。
全國首例陸配村長遭解職 訴願結果翻轉將重新審認
鄧萬華表示,嫁來台灣已逾28年,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也持有台灣護照及台胞證。(圖/本報資料照片)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陸配村長鄧萬華,因國籍認定爭議於今年8月1日遭富里鄉公所解職,成為全國首位遭解除職務的里村長。鄧不服處分提起訴願,經花蓮縣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決定撤銷原處分,案件將由原處分機關富里鄉公所重新審認。鄧萬華獲悉後簡短表示,尚未接到相關文件不清楚內容,但相信台灣明辨是非的人、好人還是占多數。鄧萬華︰明辨是非者 仍占多數內政部14日回應,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即肩負國家忠誠義務,《國籍法》第20條已明文規定民選公職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出佐證資料。對未辦理者,權責機關均應依法辦理解職事宜。該訴願決定書迄今亦未公開,該部無法確知縣府撤銷解職處分之理由及依據。內政部重申,為貫徹法治國精神,並堅守民選公職人員肩負國家忠誠義務之基本原則,將再行文富里鄉公所應依《國籍法》及中央主管機關之解釋辦理解職。鄧萬華為原籍大陸四川廣元市,民國86年嫁來台灣,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與護照,並於111年當選富里鄉學田村長。內政部於113年函請富里鄉公所確認其是否已於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一年內完成喪失其他國籍及提出證明。鄧萬華雖提出經海基會驗證的「中國戶籍註銷證明」,但內政部認為戶籍註銷與國籍放棄不同,並非《國籍法》第20條所要求的證明文件。富里鄉公所於今年7月作出行政處分,自8月1日起解除鄧萬華村長職務。鄧不服提起訴願,主張其早已依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並經中央選舉機關審核通過參選資格,且兩岸關係非屬國與國,應不適用《國籍法》中「外國國籍」相關規定。花蓮訴願審議會 稱法律爭議未釐清全案經花蓮縣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最終認定富里鄉公所未待內政部釐清「大陸地區是否屬外國」等法律爭議,即逕行作成不利處分,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與第36條規定「一律注意有利與不利事項」原則,程序尚嫌草率,難謂適法。10月29日依《訴願法》第81條規定撤銷原處分,交由富里鄉公所重新審認。記者電話聯繫鄧萬華並告知訴願結果,她僅簡短表示尚未接獲文件,也不清楚內容。不過她相信台灣明辨是非的人、好人還是占多數,隨即語氣急忙說「老公身體不舒服,之後再談」,便匆匆掛上電話。富里鄉長江東成說,14日上午已收到公文,會盡速研議內容,若合理就會在最短時間內給予當事人應有權利的回復與保障。他也解釋,當初是依上級機關內政部指示而將鄧解職,但他也鼓勵當事人提出訴願和行政訴訟,讓問題透明化,也讓相關單位依《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斷。北部4陸配里長 皆未遭解職除了鄧萬華,台北市松山區民生里長王敏茹、新北市土城區延壽里長滕月蘭、中和區崇南里長林秀貞及桃園市新屋區蚵間里長彭小林,都曾因疑具大陸國籍遭內政部發文要求地方政府解職,不過4人至今都未遭解職。台北市民政局表示,里長往往無從證明已放棄陸籍,後續將持續研議並與相關部門協調,是否能協助里長完成放棄國籍的證明。新北市民政局也直言,因涉及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認定及兩岸法制適用問題,關係人民參政權與行政處分合法性,會持續函請內政部等中央主管機關解釋法律基礎及適用政策。桃園市民政局表示,曾於8月去函陸委會詢問,若當事人無法取得放棄國籍證明文件,是否得以切結書替代?陸委會卻建議洽詢主管機關內政部。彭小林說,自己當選合法合規,雖是陸配身分,但一輩子都在台灣奮鬥、為地方努力付出,早已認為台灣就是她的家。盼政府好好關心地方,不應該對新住民有任何濾鏡、搞政治惡鬥。
被通緝飛大陸自首?八炯反嗆「100萬賞金太低」:瞧不起台灣人
根據《新華社》報導,中國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於13日發布懸賞公告,宣稱針對台灣網紅八炯(溫子渝)與閩南狼(陳柏源)展開追緝行動,並懸賞人民幣5萬至25萬元(約新台幣20萬元至100萬元)以徵求其所謂「犯罪線索」。消息引發關注後,八炯隨即透過影片作出回應,直言中共開價太低,「是瞧不起台灣人嗎?起碼要列個1000萬我才會怕被綁架」。中方在公告中表示,兩人長期散布「抗中保台」與「倚美謀獨」等煽動性言論,攻擊中國對台政策,並充當民進黨側翼及外國反中勢力的「馬前卒」,因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報導稱,對協助執法機關逮捕二人的民眾,將視貢獻程度發放高達人民幣25萬元的獎金。此外,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亦對外強調,所謂的「台獨幫兇」必須受到法律嚴懲,並呼籲兩岸民眾積極提供線索,攜手抵制任何形式的分裂行為,共同促進「國家統一與民族復興」。中國大陸福建省泉州公安局13日發布懸賞通告。(圖/福建省泉州公安局)面對中共的高調通緝行動,八炯當天也在其YouTube頻道《攝徒日記Fun TV》上傳影片回應,影片標題為「明天飛往大陸自首!中共通緝回應聲明,舔共陸配接機,歡迎八炯入籍拿中國護照,開除台灣戶籍」,以諷刺方式表達不屑。八炯在影片中重申其理念是「抵抗中國共產黨,保護中華民國」,並反問「我反中嗎?如果反中,為什麼美國、加拿大有那麼多反共中國人支持我?」強調其立場是反對中國共產黨政權,而非反對中國人民。值得注意的是,八炯更進一步模仿中共手法,自行懸賞通緝中國高層官員王滬寧與宋濤,獎金亦設為新台幣20萬元至100萬元。他批評兩人「長期服務境外馬列勢力,煽動分裂國家,打壓大陸反共人士」,並戲稱感謝央視報導讓其「反共理念有更多曝光機會」。
繼沈伯洋遭中共偵查 陸公安懸賞百萬:徵八炯、閩南狼違法線索
中國大陸日前指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涉犯分裂國家罪,遭立案偵查,並揚言全球抓捕。而今(13)日當地公安機關再發布懸賞通告,徵集對台灣網紅「八炯」與「閩南狼」違法犯罪線索,凡提供有效線索的檢舉人,以及配合抓獲相關犯罪嫌疑人的人,將視情況獲得獎金。據中國官媒《央視新聞》報導,台灣網紅八炯(本名溫子渝)、閩南狼(本名陳柏源)3月被國台辦公布為台獨打手、幫凶。而福建省泉州公安局13日發布懸賞通告,指泉州公安局掌握八炯、閩南狼長期在境外社群平台大量發布、傳播「反中抗中」等煽動分裂國家言論,並大肆攻擊、抹黑大陸惠台利民政策,以及欺凌、迫害在台大陸配偶,充當台獨側翼,造成惡劣影響。泉州公安局表示,2人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3條之規定,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並稱為嚴厲打擊破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犯罪行為,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凡向公安機關提供有效線索的檢舉人,以及配合公安機關抓獲相關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員,將視情給予5萬至2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1萬至109萬元)獎勵。公安機關表示,對於包庇在逃人員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並盼望台胞認清「台獨」的極端危險性、危害性,以實際行動與「台獨」分裂勢力劃清界限,積極提供相關違法犯罪線索。重慶公安日前對中共認定的「台獨頑固分子」、民進黨立委沈伯洋進行立案偵查,官媒9日上午發布「起底台獨沈伯洋」影片,威脅將會全球抓捕。中國大陸福建省泉州公安局13日發布懸賞通告。(圖/福建省泉州公安局)
沈伯洋遭重慶公安立案偵查 陸法學院教授:若發布通緝令可全球追捕
沈伯洋是誰?大陸央視新聞頻道8日晚間播出7分42秒的專題報導,稱他的公開身份是台灣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所長、以及民進黨立委,去年10月,隨著大陸國台辦將其納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並對其實施制裁,公眾才開始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此人的真實面目。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程雷分析,下一步根據案件偵辦的證據情況,發佈通緝令以後,在國際社會,大陸也可以利用國際刑警組織等一系列的國際組織,紅通等一系列追捕的措施,在全球範圍內對他進行抓捕。重慶市公安局民警稱,沈伯洋通過發起建立台獨分裂組織「黑熊學院」等方式大肆宣揚「台獨」分裂謬論,賣力充當民進黨當局,謀「獨」挑釁的打手幫凶,惡意向台灣民眾,特別是青少年,兜售「台獨」主張,「仇中」思想,他廣泛地散播台海暴力衝突種子,赤裸裸地從事分裂國家犯罪活動。報導稱,他不僅長期宣揚「台獨」分裂主張,而且借助於外部勢力,不斷推動一系列實質性的「台獨」議程。在沈伯洋的行動中,最為人所知的,是他在2021年,在台灣創立「黑熊」學院,散布大陸即將在某年某月「武統」台灣的虛假信息,聲稱要在三年內訓練300萬名協助「防衛台灣」的所謂民間「黑熊勇士」,該機構被國台辦定性為「台獨基地」,是民進黨當局以及外部勢力扶持下系統性培育「暴力台獨分子」的機構。今年10月28日,重慶市公安局宣佈,對沈伯洋以「分裂國家罪」立案偵查,相信隨著調查的深入,這個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的頑固分子,最隱秘的真相,將被徹底揭開。重慶市公安局民警表示,大陸公安機關正嚴格按照法律程序推進工作,對舉報郵箱、舉報電話,收到的大量舉報線索,逐一進行覈實,真實有效地納入證據使用,務必在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情況下,依法將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在台灣媒體的公開報導中,沈伯洋的另一惡劣行徑,是對台灣「大陸配偶」群體所展開的惡意攻擊,聲稱「陸配」都是「大陸間諜」,並迫害多名大陸母親被迫離開台灣,與丈夫和年幼的孩子分離。台灣時事評論員邱毅指出,沈伯洋打擊了「陸配」以後,接下來打擊台商。他又說,台商因為基本上在大陸賺錢,所以會出賣台灣。可是他對台商下手很明顯沒有對「陸配」這麼凶,為什麼?道理很簡單,台商為了息事寧人求財不求氣,台商很可能私底下,給他做些公關,給他點錢,好多台商都捐錢給他,道理很簡單。報導稱,但是,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沈伯洋的父親沈土城,也是一個「台商」。他擔任負責人的兆億公司,總部在深圳,長期從事大陸商品的轉手貿易,將大陸商品低買高賣至厄瓜多爾等地,獲利頗豐。台灣媒體曾多次諷刺沈伯洋,家族企業靠著大陸造福台灣同胞的政策,賺得盆滿鉢滿,轉頭卻在島內煽動「台獨」。再看看沈伯洋的「發家史」,在台灣也早已是公開的秘密。赴美留學前,他本是個名不見經傳的補習班老師,沒想到回來之後「搖身一變」,被民進黨奉為座上賓,成了不分區立委的男性第一名。報導稱,在台灣,已經有相關人士注意到,沈伯洋接受外國勢力資金,長期干預台灣政治,抨擊台灣其他政黨人士。公開資料顯示,沈伯洋創辦的某「台獨」組織,曾獲得美國國際開發署約135萬美元的資助。報導稱,搞犯罪學研究的沈伯洋,接下來,是應該好好鑽研一下法律了,看看他能不能僥倖逃脫法律對「台獨」分裂分子的制裁。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程雷分析,沈伯洋這個嫌疑人他比較特別,下一步根據案件偵辦的證據情況,發佈通緝令以後,在國際社會,大陸也可以利用國際刑警組織等一系列的國際組織,紅通等一系列追捕的措施,在全球範圍內對他進行抓捕。通過跟其它國家的刑事司法合作,比如說國際刑事司法協助,警務聯合行動,聯合偵查,大陸都可以開展各種跨境的,在尊重所在國所在地區主權的前提下,共同攜手抓捕了一大批境外潛逃的犯罪嫌疑人回國。
50人台灣戶籍遭註銷 邱垂正:法律明定很清楚
總統賴清德日前提出 17 項國安防範策略,其中包含清查違規在中國設籍或持有中國身分證者。內政部移民署也展開大規模「戶籍清查行動」,傳出已通報戶政機關廢止台灣戶籍登記在案者約 50 人。對此,陸委會今(4)日表示,兩岸條例第9條之1就規範,台灣人民不得去中國大陸申領戶籍、護照,違者取消台灣戶籍,法律明定很清楚。立法院會今天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邱垂正會前受訪時表示,兩岸條例第9條之1就規範,台灣人民不得去中國大陸申領戶籍、護照,違者取消台灣戶籍,法律明定很清楚。邱垂正指出,統計數據是由相關主管機關提報,其中包含民眾檢舉、經查證屬實的;第二,政府主管機關主動查緝到的,還有過去有各種專案,例如陸配要放棄原籍,可能有他的困難,兩邊都有身分,只能要他二選一,有些選擇中國大陸身分,就必須放棄台灣身分。邱垂正說,所以這些加總起來後,會通知各地戶政事務所註銷戶籍,共有50幾件,這是主管機關統計的結果;他也呼籲民眾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兩岸條例第9條之1的相關規定。媒體追問,像是台商林金城因持有中國身分證遭註銷台灣戶籍,還被發現是通緝犯,這種占比高嗎?邱垂正表示,「我想應該都有限」,不過要註銷身分也要有嚴肅的證據,經過一定程序確定有申領對岸身分,作成決定後才會通知各地戶政機關註銷戶籍資料、台灣身分。
陸配溺殺2女遭判16年半! 台北地院判決理由曝光
簡姓陸配去年(2024)與公婆爭吵後,帶著僅有10歲與9歲的女兒來到新店碧潭,並以拍照為由將她們騙入水中導致其雙雙溺斃,台北地檢署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起訴簡女。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則於10月28日開始連續密集審理3日,並於今(11月3日)下午2時30分宣判,處簡女16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合議庭認為,簡姓陸配確有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之犯行,雖被告犯後有自首行為,但考量到被告乃出於報復心而為本案犯行,利用子女信任使2女進入碧潭後,因為不諳水性及身高不足而溺斃,造成家庭結構破裂,犯行惡性重大且危害甚鉅,然審酌被告因受左眼失明、患有身心疾病、具有勞動能力及意願、社會復歸性高等情,判決被告有期徒刑16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案發當天,簡女因為提出想搬出去住而和白男發生爭執,事後白男離家工作以後,簡女忍不住向公婆發怒,並摔碗盤洩憤。當時只有公公用閩南語回應,而婆婆則用手機錄影,並將過程傳給小姑。爭吵過後,簡女帶著護照、印章、健保卡、身分證和女兒一同出門,最終將自己分別只有10歲、9歲的女兒溺斃在碧潭。
快訊/碧潭2幼女溺斃案!台北地院宣判陸配16年6月
簡姓陸配去年(2024)與公婆爭吵後,帶著僅有10歲與9歲的女兒來到新店碧潭,並以拍照為由將她們騙入水中導致其雙雙溺斃,台北地檢署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起訴簡女。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則於10月28日開始連續密集審理3日,並於今(11月3日)下午2時30分宣判結果為16年6月有期徒刑。過去,簡女一家還在上海時,曾自創護膚品牌獲利可以達到每個月20萬至30萬的人民幣,但白男則沒有工作,透過股票的短線買賣來賺錢,但卻是賠多賺少,甚至曾多次使用簡女的名字進行小額貸款。且簡女的存款、帳戶由白男全權管理,簡女則對自己的存款不太了解,因此對於吃穿用度的開銷時常感到焦慮。簡女因與合夥人起爭執,導致左眼受傷失明,最終回到台灣生活,自那時候簡女就已經換上重度憂鬱症而不自知,且簡女在台灣的生活基本上為2點一線,除接送孩子上下學,還須買菜跟打點家裡的環境及三餐,生活可以說是圍繞著夫家打轉,且經常和公婆因為生活習慣不同而產生摩擦。案發當天,簡女因為提出想搬出去住而和白男發生爭執,事後白男離家工作以後,簡女忍不住向公婆發怒,並摔碗盤洩憤。當時只有公公用閩南語回應,而婆婆則用手機錄影,並將過程船傳給小姑。爭吵後過後,簡女帶著護照、印章、健保卡、身分證和女兒一同出門,最終將自己分別只有10歲、9歲的女兒溺斃在碧潭。
鼓吹武統遭註銷台灣戶籍 華碩陸配錢麗喊冤:一向支持和平統一
任職華碩的中國籍配偶錢麗,因被檢舉經營「中國人民解放軍」臉書社團並鼓吹武統,遭主管機關註銷台灣人民身分及戶籍。對此,錢麗30日晚間開直播喊冤,表示自己一向主張「和平統一」,強調「支持解放軍威懾台獨,不等於支持武統」,認為政府的處置是「行政暴力」。錢麗表示,自己作為解放軍社團的管理員,長期立場是和平統一,並非鼓吹武力犯台。她指出,僅是分享戰鬥機型號、配上「統一」字樣的貼文,就被認定為支持武統,斥責主管機關「斷章取義」,不符比例原則。她強調,台獨才是破壞兩岸和平的根源,「台獨頑固分子,代表不了全台灣無辜人民」。並呼籲所有「被民進黨台獨勢力迫害的台灣同胞」與「不支持台獨分裂國土的華夏子孫」團結反對台獨。錢麗透露,已於9月1日依法提起行政訴願,未來也將透過行政訴訟途徑維護自身權益。針對媒體報導她指控華碩CEO涉台獨,她否認並稱遭誹謗,已另案提起妨害名譽刑事訴訟。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暨發言人梁文傑30日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錢麗案由內政部召集相關機關審查後,依據相關規定認定其言行有「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之虞」,因此廢止其台灣人民身分及戶籍。梁文傑進一步說明,錢麗是遭人多項檢舉,其中包括經營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社團,該社團曾發表主張武統及主張以武力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的言論,成為主管機關重要審認依據。不過,錢麗即使被註銷戶籍,仍保有外來人口長期居留資格,未喪失在台工作權利,亦可繼續享有勞健保等社會福利。
碧潭2女命案辯論終結! 檢認陸配「惡性重大」應判無期徒刑
簡姓陸配去年於碧潭溺斃自己的2名女兒,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今(10月30日)為第3日審理,下午部份為辯論程序。檢方主張簡女手段殘忍,罪刑重大且事後無悔意,建請法官判處無期徒刑。而簡女的辯護律師則反駁檢方的說法,主張8年有期徒刑。輪到被告發言時,簡女勉強自己站起身,講述了這段時間的心路歷程,並感謝法官、檢察官等。檢方表示,簡女案發後離開現場時步履穩健,無水滴泥濘,還為自己撐傘遮陽,且還能處理轉帳等程序,加上即使白男多次詢問2女的行蹤,但簡女卻依然要公婆下跪道歉看起來毫無悔意,認為簡女犯後會自首,是因為不得已,實際上並非真誠悔悟。另,檢方也指出,根據鑑定報告,簡女的犯行為扭曲後的利他主義以及報復主義行為,強調即使她有憂鬱症仍不能為本案開脫,經上述等綜觀考慮以後,向法官求處無期徒刑。簡女的辯護律師則認為,簡女的自首符合減輕其刑要件,考量到簡女的憂鬱症以及素行優良,加上返回台灣以後的生活無支持系統,終日圍繞夫家打轉,以及面臨經濟狀況堪憂與公婆吵架等壓力,且丈夫也無法居中協調等,主張簡女應從死刑下修為8年有期徒刑。辯論結束後,輪到被告簡女發言,她說「我想對我的2個寶貝女兒說對不起,是媽媽的錯,媽媽再也不會犯錯,我知道我犯了無法彌補的錯,但是我願意接受判決。」而她也表示「在北女所的每一分鐘、每一秒鐘我都在問自己為什麼那一天要做出喪盡天良的事,為什麼我的寶貝女兒不見了,每天醒來我都會問我自己好多為什麼,以及我究竟要如何贖罪,贖我女兒的罪、贖我所有家人的罪,贖我作為一個媽媽應該承擔的罪」。簡女也對法官以及在場的所有人員道謝,她說「謝謝所有在場人員,我知道你們都是因為愛我女兒,另外我想要謝謝台灣的法律,讓我有我的法扶,謝謝我的法官以及檢察官」。她說道「其實我沒有想過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因為我從7月2日開始就是一個罪人,不值得有好的人、事、物發生在我身上,但我仍可以感受到我周圍每個人對我的溫暖」。最後,簡女也說她這輩子都不會忘記北女所幫她所準備的生日餐,也不會忘記人生第一次健康檢查竟然是在北女所,並表示「謝謝大家,謝謝你們給我的愛,我有感受的到」。
碧潭誘2女溺斃案! 陸配庭上淚稱「女兒希望我把事實說出來」
簡姓陸配去年於碧潭溺斃自己的2名女兒,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並持續密集審理3日,今(10月30日)為第3日審理。上午程序為科刑調查,簡女在庭上回憶羈押以後的日子以及白男一家來會見的過程。有國民法官詢問為何簡女沒有馬上尋死,簡女則表示她也不知道自己當時在想什麼。簡女回憶道,老公以及小姑每月都會固定來看她,公婆也有來看她,且她對家人來會見的日期記得相當清楚,並表示公婆也會帶喜歡吃的菜以及水果,婆婆也會要她「不要想太多以前的事情」,說到這裡簡女也啜泣表示對家人很抱歉。今日開庭期間,國民法官詢問簡女為何在案發當天,女兒死後她卻沒有馬上自我了斷,簡女則回應,「我現在都想問,為何我沒死?」並解釋,她也不知道自己當時在想什麼,如今她只知道女兒們希望媽媽可以把真相告訴所有人。過去,簡女一家還在上海時,曾自創護膚品牌獲利可以達到每個月20萬至30萬的人民幣,但白男則沒有工作,透過股票的短線買賣來賺錢,但卻是賠多賺少,甚至曾多次使用簡女的名字進行小額貸款,且簡女的存款、帳戶由白男全權管理,簡女則對自己的存款不太了解,因此對於吃穿用度的開銷時常感到焦慮。簡女返台後生活基本上是兩點一線,除接送小孩上下學,還要去市場買菜、整理家中的環境以及煮飯,生活可以說是每天都要圍繞著白家生活打轉,而公婆和簡女之間偶爾也會因為生活習慣不同偶爾有摩擦產生。案發當天,簡女因為和白男提出搬家就可以解決目前的問題,但白男不同意,雙方因此而發生爭吵,簡女事後也忍不住去找公婆解釋,並問公婆「你們為什麼會這樣對我,到底把我當作什麼」但當時只有公公用閩南語回覆,婆婆則拿起手機錄影,最後她還憤怒摔碗盤洩憤。爭吵過後,簡女帶著2女到碧潭,突然想到要帶女兒一起離開「我心裡面就想著脫離那苦海,帶著我的小朋友一起」於是她便謊稱說要拍照、搭船讓女兒們牽著她往水中走去,她也解釋其實當下根本沒有拍照,因為兩手都牽著女兒,根本沒有辦法拿出裝在袋子裡的手機。
碧潭溺斃2幼女案!陸配丈夫無業、公婆難伺候 犯前已重度憂鬱
簡姓陸配去年於碧潭溺斃自己的2名女兒,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並持續密集審理3日,今(10月29日)為第2日審理。下午由簡女的精神鑑定、量型鑑定召集人萬芳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吳佳慶出庭作證。吳醫師表示,簡女犯行前就患有重度憂鬱症,若非在此情境下犯案的可能性也會降低,並認為簡女仍有復歸社會的可能性。吳佳慶表示,簡女自左眼失明以後,就已經有重度憂鬱症的症狀,返台以後更因為經濟問題、婆媳衝突、高壓環境等導致重度憂鬱症的情況沒有改善的跡象。考量到簡女過去的沒有前科,且沒有反社會人格,願意從事高勞動性的工作,服刑經驗可以達到警示,認為簡女仍有復歸社會的可能性。吳醫師表示,簡女返台後生活基本上是兩點一線,除了接送小孩上下學,還要去市場買菜、整理家中的環境以及煮飯,當簡女的辯護律師蕭奕弘向吳醫師問道簡女返台後的生活,「是否每天都圍繞著白家的生活打轉」,吳醫師也點頭表示「是」。此外,簡女在返台後幾乎沒有拓展社交網絡,過去曾有新住民單位打電話來詢問簡女是否要參加閩南語課程時,白男認為沒有必要而拒絕。而簡女的公婆根據小姑的說法,相處起來也不容易,不僅對生活環境要求高,對看不過的事情也會直接說出來,因此對簡女一家搬回台灣後,就預見雙方應該會有衝突發生。而簡女一家還在上海時,曾自創護膚品牌獲利可以達到每個月20萬至30萬的人民幣,但白男則沒有工作,透過股票的短線買賣來賺錢,但卻是賠多賺少,甚至曾多次使用簡女的名字進行小額貸款,且簡女的存款、帳戶由白男全權管理,簡女則對自己的存款不太了解,因此對於吃穿用度的開銷時常感到焦慮。吳醫師認為,簡女情緒低落、食慾下降、易怒且失眠,加上與家庭成員相處頻頻有狀況,導致其負面認知傾向日益嚴重,斷定簡女在案發當下存有自殺念頭,且也有在過程中出現自殺行為。而在案發以後,也有極度後悔的狀況,甚至多次出現女兒走入潭中等畫面,明顯為創傷症候群的現象。此外,吳醫師指出,此案可能為「特殊場景偶發事件」,當天簡女先後和白男、公婆發生爭執,本沒有企圖有自殺或殺人行為的簡女,因偶然看到步道旁有個缺口時,萌生出自殺的想法。吳醫師也說,罹患重度憂鬱症對本案有間接上的影響,若簡女沒有憂鬱症,或是沒有看到碧潭的缺口,應該就不會有本案發生。◎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