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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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失原籍證明難取得 移民署允針對陸配個案協助處理
自去年10月以來,移民署已陸續通知在台的陸籍配偶繳交喪失原籍證明,以避免雙重戶籍造成的權利義務衝突。然而,由於部分陸配來台已久,且部分原因包括年代久遠等,導致有些個案無法取得相關證明。對此,移民署已注意到部分民眾因無法克服實際困難而無法提交喪失原籍證明,並針對這些情況採取積極措施,以便解決這些個案的困難。移民署指出,對於已經在台灣長住久安、安居樂業、奉公守法且認同中華民國之曾為陸籍身分者,若有文件申請之實質上困難,政府絕對依法保障權益,不需過度擔心。 針對部分個案,在實際上因無法克服的困難,致無法取得喪失原籍證明文件者,移民署表示已聽到民眾的聲音,並立即尋求便利的方式。為免民眾南北奔波詢問,該部會已於該署的全球資訊網建置專區,提供當事人關切的QA、法令依據,更增設專屬服務信箱及專線電話等服務。移民署呼籲,相關民眾可利用該信箱或電話專線,或者就近至所轄地的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向移民署反映困難處,該署會針對民眾個案,會同陸委會及海基會等相關機關或單位,積極尋求妥適之解決方式,請有需求的民眾善加利用上述各項便利服務。
陸配雙重戶籍引發爭議 移民署長鐘景琨突提前退休
原定於今(2025)年7月16日屆齡退休的內政部移民署署長鐘景琨,已決定提前3個月,於本月15日卸下職務,正式退休。此消息引發外界關注,時間點恰逢近期因清查中大陸配偶雙重戶籍問題而引發的廣泛爭議,使得署長提早離任的決定,被部分人士解讀為替近期的風波劃下句點。然而,鐘景琨署長的兒子,目前任職於士林地方法院擔任法官,鐘最引以為傲,常向同事透露,近來剛生下孫子,預計退休後將享受含飴弄孫的清福,無需再耗費心神於部會協調與應對外界壓力。近期移民署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寄發通知書給部分大陸配偶,要求確認是否已註銷大陸戶籍,此舉引發部分陸配反彈,並向多位政治人物陳情。在此議題上,主管機關大陸委員會負責政策制定,而移民署作為第一線的執行機關,不僅業務量大增,更需直接面對陸配的陳情電話與各種質疑,甚至需派員至立法院接受質詢。據悉,全台陸配人數約有14萬人,此次清查作業的規模與複雜度,目前已知有1萬多人要仍存有雙重戶籍問題,移民署承受巨大壓力。同仁私下常感委屈,認為在政策執行上如同「小媳婦」,面對外界質疑,又無法對外說明,近期如亞亞、恩綺及小微等個案的遣返事宜,也凸顯了執行上的難處與壓力。身為署長的鐘景琨倍感壓力。這或許也是促使他決定提前離開公職,告別繁重公務的原因之一。鐘景琨畢業於中央警官學校行政警察學系47期,學經歷完整。他在2007年移民署成立之初,便由警政體系轉任,歷任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中區事務大隊大隊長及副署長等重要職務,對於移民與國境事務相當嫻熟。不過,相較於公職成就,鐘景琨似乎更以兒子考上法官為榮,時常與同仁分享喜悅。近日,他更升格成為祖父,選擇在此時退休,或許正是希望能卸下重擔,把握時光,享受天倫之樂,陪伴孫兒成長。
移民署清查「陸配」搞階級鬥爭? 麥玉珍:要的是正義不是獵巫
近期,移民署發出通知,為避免兩岸雙重戶籍引發權利義務衝突,依法要求在台定居的大陸配偶補交喪失原籍證明,目前尚有逾萬人未繳。對此,麥玉珍指出,三十年前合規來台、奉公守法的陸配,如今卻被民進黨政府一紙通知打入冷宮?只因拿不出「當年不曾要求」的除籍證明,就要撤銷她們的居留權與身分證?「這不是依法行政,這是政治清洗!」麥玉珍表示,民進黨化身共產黨,全面清查,把人分階級,搞階級與身份鬥爭。這些在台落地生根、照顧家庭、努力生活的人民,憑什麼被國家這樣羞辱?「你是大陸人,雖然你有身分證了,但是之前繳過的文件與切結書都不算數,你還是要舉證你不是!」這種邏輯,跟共產黨紅衛兵文革時代有什麼兩樣?麥玉珍直言,移民署的作法毫無人性,把行政機關變成冷血判官,把數萬個家庭推向絕望。2004年前依規辦理、簽下切結書、交齊文件的陸配,竟被用十幾年後的新法追打、補件,這不是信賴保護的崩毀,什麼才是?麥玉珍說,當法令可以隨政府情緒反覆,當人民對國家的信任一再被踐踏,還談什麼憲政自由、法治人權?「我們要的是正義,不是獵巫!」麥玉珍呼籲,一、立即停止超過時效的補件通知,暫緩撤銷居留或戶籍的行政處分;二、針對2004年前申請者,適用當年規範與信賴保護原則,不得溯及既往;三、陸委會與海基會應該啟動兩岸協商管道,針對除籍證明提供替代佐證方案,如親友代辦、行政調查等機制;四、立法院應邀請單位進行專案報告,了解是否有行政失當與程序問題;五、設立專責窗口與申訴管道,保障受影響新住民家庭權益。
逾萬陸配未繳喪失原籍證明 陸委會允逐案協助
陸委會主委梁文傑9日表示,有關移民署要求陸配在限期3個月內繳交喪失原籍證明一事,若個案有困難或是特殊情形,可聯繫該不會已進行協助。近期,移民署發出通知,為避免兩岸雙重戶籍引發權利義務衝突,依法要求在台定居的大陸配偶補交喪失原籍證明,目前尚有逾萬人未繳。針對部分因疫情或個人因素延誤辦理者,近期已陸續通知限期補件,以維持單一戶籍原則與人員往來秩序。對此,陸委會先前已表示,依現行兩岸單一戶籍法律規定,中國大陸人士申請取得台灣身分時,須繳交喪失原籍證明,絕大多數申請人皆已依規定辦理。近期內政部移民署針對未補件者要求補交,屬依法行政,陸委會予以支持。針對相關課題,陸委會主委梁文傑再次強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兩岸之間只能擁有單一身份,移民署近期針對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者補件,屬於依法行政。由於部分陸配來台時間久遠,若個案有困難或特殊情形,民眾可透過移民署專線或電郵反映,留下聯絡方式,政府將逐案甄別協助處理。
通知陸配繳喪失原籍證明 移民署:兩岸人民不得具有雙重戶籍
近期在臺陸配陸續接獲移民署通知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致對政府產生疑惑與不解。移民署8日說明,因兩岸關係是以單一戶籍為有序交流之依據,故於93年3月1日修正施行之兩岸條例第9條之1定有規範,要求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以避免雙重身分而造成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也是為維繫兩岸人員往來秩序之重要基礎。移民署強調,已陸續接獲受通知對象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文件,針對部分個案,如有實際上無法克服之困難,致無法取得喪失原籍證明文件,可向移民署反映困難處,該署將會同陸委會及海基會等相關機關或單位,尋求合理妥適之解決方案。移民署表示,目前已獲准在臺定居的陸配約14萬餘人,經清查發現,多數均已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但有部分在臺定居對象尚未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經瞭解可能是過去因疫情或是其他因素未能返回中國大陸辦理。為避免民眾同時具有兩岸戶籍情事,移民署陸續通知具陸籍身分且未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者,於合理期限內繳附相關證明文件,一切均是在法律規範下,合理依序之依法行政作為。移民署強調,對於在臺灣長住久安、安居樂業、奉公守法、認同中華民國之陸籍身分者,若有文件申請之實質上困難,政府絕對依法保障權益,不需過度擔心。
還有1萬多陸配未繳「喪失原籍證明」 內政部曝這期限否則註銷台灣戶籍
近期部分在台定居的大陸配偶陸續接獲內政部移民署通知,要求繳交其已喪失大陸戶籍的證明文件,引發部分陸配向民意代表反應。移民署8日說明,目前尚有1萬多人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並呼籲在2004年3月1日以前領有台灣身分證的陸配,6個月內繳交,修法後的3個月內繳交,否則將註銷台灣戶籍。移民署表示,旨在避免兩岸雙重戶籍造成的權利義務衝突,維持兩岸人員往來秩序,台灣以單一戶籍為基礎。該法規修正施行前已在大陸地區設籍的定居者,當時曾給予6個月的寬限期繳交放棄原籍的證明。目前已獲准在台定居的大陸配偶約有14萬餘人,經清查,絕大多數均已完成繳交喪失原籍證明,尚有1萬多人未繳,存在雙重戶籍的問題。然而,仍有部分在2004年法規修正前已定居台灣,且至今尚未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的大陸配偶。移民署了解,部分個案可能是因為過去數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或其他個人因素,未能及時返回中國大陸辦理戶籍註銷手續。為落實法規,避免民眾同時持有兩岸戶籍的情況,移民署因此近期陸續針對這些個案發出通知,要求在合理期限內補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