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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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販深夜狂逃「電影級對峙」!海巡、警匪逼巷口 30秒神壓制揪出販毒網
林縣上演宛如動作電影的警匪追逐戰,海巡署偵防分署雲林查緝隊與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在今年6月間聯手出擊,成功破獲一個跨縣市販毒集團,逮捕主嫌吳姓男子及2名共犯,起出海洛因47公克、安非他命36.3公克與多項吸食器具。整起行動驚險刺激,僅短短30秒就讓嫌犯落網,警方英勇壓制的畫面,猶如真實版《角頭》現場。警方指出,早在行動前數月,查緝隊便接獲線報,指稱56歲吳男疑染上毒癮,為了籌措高額毒資竟淪為毒品中盤商,活動範圍遍及雲林、南投地區,警方歷經長期監控、秘密蒐證後,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與虎尾警方組成跨單位專案小組,全力追查毒品來源與販售網絡。行動當晚於6月中旬凌晨展開,專案小組兵分兩路,在雲林與南投同步執行查緝,南投現場最為驚險,警方剛現身時,吳男竟發現不對,立刻騎車加速衝撞試圖逃逸,眼見情況危急,偵防人員火速駕車封鎖出口,雙方在狹窄騎樓上演緊張對峙,不到30秒,吳男被壓制在地,全案圓滿落幕。警方在現場搜出海洛因、安非他命及吸食器具、行動電話、販毒帳冊等證物,經初步調查,吳男疑與上游供應鏈有聯繫,檢警現正追查幕後黑手,並鎖定資金流向及毒品流通管道,整起案件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查緝隊表示,為避免走漏風聲,行動全程高度保密,直到近期偵結後才對外公布,檢警指出,雲林地區近年毒品案件有上升趨勢,毒品不僅危害個人健康,更牽動地方治安。此次海巡與警方跨單位協作展現強大執法能量,未來也將持續強化情資整合與查緝效率,從源頭切斷毒品供應鏈,讓毒品無所遁形。
雲林富家男涉毒又藏子彈! 海巡破門突襲驚見「依托咪酯煙彈」
海巡署偵防分署雲林查緝隊在今年3月間執行聯合查緝行動時,於雲林縣土庫鎮一處民宅內破獲一起毒品案件,行動人員清晨五時兵分多路,在掌握精確情資後,佯裝快遞上門敲門,待屋主王姓男子開門的瞬間,迅速壓制現場2名嫌疑人,包括王男與1名女性,現場查獲的物品令人震驚,不僅有安非他命、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彈與主機,甚至在床架底下還發現1顆實彈,情節相當罕見。根據查緝人員調查,王男出身地方知名農場產銷合作社家族,家境優渥、平時生活低調,沒想到竟暗地染毒、甚至藏有子彈,引起地方譁然。警方研判,他可能長期接觸不良友人,導致涉入毒品圈,現場查獲的兩包安非他命重約1.4公克,以及12顆依托咪酯煙彈和3支電子煙主機。由於依托咪酯屬於麻醉藥物成分,一般用於醫療鎮靜,非法流入市面後,常被混入電子煙中偽裝吸食,使案件更具危險性與社會警示意義。全案經海巡署與警方通報後,相關證物已送雲林地檢署進一步偵辦,檢方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王男。海巡署強調,將秉持「國安、治安、平安」三安原則,持續強化毒品與非法槍彈查緝工作,並與警政機關、地方政府合作,徹底落實「零容忍」政策,追查毒品來源、斷絕流通管道。海巡署也呼籲民眾,若發現海上走私、偷渡或可疑目標,可撥打「118」免費報案專線,提供具體情資者將有機會獲得獎勵金。
BMW車未熄火孕婦在車內 陌生男子竟當自家開走
雲林縣虎尾鎮日前發生一起驚險車竊案件,1名賴姓男子與友人駕駛BMW前往按摩店休息,卻因車輛未熄火,導致友人妻子在車上休息時,遭陌生男子闖入並開走整輛車,所幸孕婦最終在虎尾高鐵站被安全放下,未造成人身傷害,但驚魂未定,需要去收驚。案發於3日凌晨,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全力追查嫌犯下落,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身穿黑衣的男子直接走向啟動中的BMW,毫不猶豫地打開車門、倒車離開現場。目擊者稱,當時孕婦驚嚇到不斷喊著「放我下車」,賴男的友人也衝出查看,但車子已遠去。事後,車主賴男透露,他們當晚因工作疲憊前往按摩店放鬆,而友人妻子因懷孕無法按摩,因此留在車上休息,賴男也表示,曾在土庫地區發現BMW行蹤,但嫌犯都迅速駛離,甚至曾逆向行駛在快速道路上,行徑相當危險。經調查,嫌犯原本駕駛的車內還遺留6、7萬元現金及電話號碼,聯繫後得知嫌犯家屬表示他有精神疾病,可能誤以為BMW是自己的車才開走。警方經調閱監視器追蹤,於4日下午在嘉義縣六腳鄉找到46歲周姓男子,隨即將其拘提到案,並在朴子溪堤防尋獲失竊車輛,完成採證後返還車主。案件目前依汽車竊盜及強制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公益網紅賓賓哥爆衝突!疑掌摑老房東挨告 全案檢方偵辦
公益網紅「賓賓哥」(本名江建樺)近期捲入爭議風波,另1名網紅圤智雨爆料指出,賓賓哥在協助雲林1名弱勢個案時,因房租問題與老房東發生激烈爭執,更在鏡頭轉開後疑似爆發肢體衝突,此事曝光後社群輿論瞬間炸鍋,正反聲音分歧,引發各界關注。根據當時直播片段,賓賓哥陪同弱勢個案蘇姓男子與李姓老房東溝通租金問題,過程中雙方火氣逐漸升高。李男質疑賓賓哥「一直騙人」,甚至嗆聲「你今天踢到鐵板了」,情緒激動的賓賓哥隨即要求工作人員「把鏡頭轉走」,接著現場傳出水壺掉落與疑似拉扯聲,直播中可聽見老翁高喊「你打我,我要去報警」,賓賓哥則反駁否認,場面一度相當混亂。事後,圤智雨在社群釋出一段錄音,內容疑似是賓賓哥要求員工「如果被問到就說不方便回答」,並坦言「就只有甩巴掌而已」,錄音曝光後,網友立刻掀起激辯,有人批評「打人就是錯」,也有人認為房東態度惡劣,確實可能引爆賓賓哥情緒。據了解,該案中的弱勢個案蘇姓男子曾指控,老房東不僅收取賓賓哥提供的3萬元救濟金,還要求他變賣機車以償還2萬5000元債務,疑似「兩邊拿錢」消息傳出後,部分網友認為房東確有不當之處,但對賓賓哥是否動手,仍存疑慮。當地村長李傅秀蕋受訪時則表示,老房東平時少與人互動性格低調,曾聽聞他多收租客補助款,也傳出過因房租糾紛而被毆打,但實際情況並不清楚;目前,李姓老房東已正式對賓賓哥及蘇姓男子提告,控以傷害及誹謗罪嫌,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證實,案件已受理偵辦,後續將依事證釐清責任歸屬。
「色淫師」騙29名未成年少女性交! 檢方起訴求重刑25年
吳男為汽車技師兼職攝影師,從2016年開始打著免費拍寫真集名義藉機性侵未成年少女,受害未成年女性高達29名,其中最小的甚至只有12歲。雲林地檢署偵結後,依照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向法院求處25年有期徒刑。雲林某國中少女遭到吳男誘騙,被性侵後被錄下,雲林地檢署去年11月獲報後,循線搜查吳男位於台南市的住處,查扣其電腦硬碟,硬碟內436個資料夾裡竟存有吳男和不同年輕女性性交、猥褻影片,數量高達6817筆。吳男先後邀請29名未成年少女,並用言語和金錢勸誘,使未成年少女與其發生性交,並被其用相機將過程錄下收藏,其中部份未被引誘之少女甚至遭其強制性交,合計共與29名被害少女性交、猥褻54次。今年5月,檢方釐清案件並查清影片等證物後,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並於日前依照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檢方認為,吳男涉犯刑法加重強制性交、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猥褻,並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與少年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等,共犯54罪,向法院建請25年有期徒刑。
詐騙新招!詐團鑽高鐵漏洞洗錢 官方緊急停用1服務
詐騙猖獗,且手法日新月異。一名馬來西亞男子在雲林高鐵站被依洗錢現行犯逮捕,地檢署調查發現,詐騙集團以「中獎需繳納手續費」為由,將購買高鐵票的「台灣Pay」付款QR Code傳給被害人要求付款,再到高鐵站冒用身分辦理現金退款,達到詐欺及洗錢目的。雲林縣虎尾分局6月26日接獲檢舉,在雲林高鐵站發現一名42歲馬來西亞籍男子,進行大量退票換取現金,疑似洗錢,警方到場盤查,認為男子是洗錢車手,當場依現行犯逮捕,並查扣新台幣11萬4000元現金。檢方調查發現,詐騙集團冒用不知情林姓男子的身份資料,以「中獎需繳納手續費」為由,讓被害人信以為真,集團成員偽冒林男名義,透過網路多次向台灣高鐵訂購10張南港至左營商務艙票券(總價值新台幣2.5萬元),隨後集團利用「台灣Pay」產生付款QR Code,傳送給被害人掃碼支付中獎手續費,再指示馬籍男子前往台南及雲林高鐵站,以冒用的身份資料辦理現金退票,達到詐欺及洗錢目的。本案發生後,高鐵公司立刻修正相關退票付款機制,取消「台灣Pay」付款選項,以防止詐騙集團再度利用漏洞從事不法行為。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將該名馬籍男子依參與犯罪組織、3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一般洗錢輸入虛偽資料取得訂票憑證等罪嫌提起公訴。檢警強調,領錢、洗錢並非「單純跑腿」或「短期打工」的選擇,而是嚴重犯罪行為,一旦涉入,將面臨刑事責任與終身前科及承擔鉅額賠償,呼籲民眾不要心存僥倖。
前雲林議長當綠能蟑螂收賄2600萬 一審判3年6月!褫奪公權8年
前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向達德能源公司收賄2600萬元案,經雲林地檢署依收受賄賂罪、行賄罪起訴,25日雲林地方法院依共同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8年,已繳交的犯罪所得新台幣2000萬元沒收。沈則認為判決很公道,是否上訴,要與律師再研討。達德公司為求在雲林縣內施作風力發電工程順利,前董事長王雲怡、前執行長潘正綱於2019年間起,即起意拉攏雲林縣議員王又民、議長沈宗隆,希望藉由其2人監督、質詢雲林縣政府的職務上權力,加速工程審核速度,並消弭地方上的阻力。王雲怡、潘正綱因此讓沈宗隆可以參與拋石工程石料供應方式作為行賄方法。法院指出,沈宗隆作為雲林縣議會議長,在地方上動見觀瞻,而綠能產業為國家重要政策,在裨益地方發展下,作為民意代表本質上就該盡力協助,其雖然願意幫忙本案,卻動起要從其中營利的想法,才需要大費周章透過鍾慶郎的公司來進入拋石工程,固然沈宗隆有提到以本案來說利益不是太大的數額,但不能不考慮這是在拋石數量後續有下修下的金額才有縮減,法院說,沈宗隆所謂不大數額的賄款,卻造成達德公司非常大的為難,尤其對於背後外商公司而言,驚覺不是單純好好做生意就可以,原來各方勢力都想覬覦,必須去協調原來就配合的好好的拋石供應商,也無疑成為離岸風電綠能政策的阻礙。法院指出,本案行賄及收賄的內容所涉及的為國家重要政策。然而,沈宗隆在發動偵查不久後,即坦然面對錯誤,至於其犯罪所得部分亦全數繳交,加上其身體健康堪慮,也有一定年事,其未再眷戀其在地方政壇上的議長頭銜,且有符合貪汙治罪條例的減刑規定等一切情狀,因此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沈宗隆聽到宣判結果後表示,對於判決他認為還是很公道。至於是不是要上訴,可能要跟律師再研討,而且因為他個人身體因素,所以下個月要開刀,這個也是影響是否上訴的原因。沈宗隆說感謝所有關心他的人,還有一大早就來等候的記者辛苦了,並開玩笑說如果他有進去關,要記得幫他寄菜。此案被判刑的還有現任雲林縣議員王又民,依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9年6月,褫奪公權8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新臺幣225萬元沒收。王雲怡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潘正綱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雲林地檢署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表示待收到判決文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雲林詐欺犯假釋期間炫耀犯行影片 再度入獄不得假釋
雲林縣廖姓男子因詐欺等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5月,入監服刑後今年1月23日假釋出監,卻拍片上傳網路高調宣稱自己詐欺26人,從受害人財損中分得300多萬元,但政府僅能強制扣押7200多元。此舉引發眾怒,經雲林地檢署向法務部提報撤銷假釋,20日檢方表示廖男已到雲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殘刑,應沒有再假釋的機會了。27歲廖男因詐欺等案件入監後,好不容易爭取到假釋機會,卻於假釋期間,拍攝影片並在網路社交平台上發布,其內容惡劣、挑釁被害人、司法威信及社會良知,雲林地檢署本月15日晚間通知廖男到案說明,認其違反法定應遵守事項,情節重大,依相關規定向法務部提報撤銷假釋。法務部本月18日撤銷廖男假釋,雲林地檢署立即通知廖男20日上午10時到案執行,為防止逃亡,並商請雲林縣警察局啟動防逃機制,全程監控其動態。廖男自知難逃法網,20日上午至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殘刑1年11月10日。雲林地檢署表示,廖男在網路上宣稱他詐欺26名國人,從受害人財損中分得新台幣300多萬元、政府僅能強制扣押7200多元,且為了假釋,才賠償被害人部分款項,並提及想賺錢可以找他等挑釁話語。廖男的高調言論引發許多民眾怒火,大罵「太白目了,詐欺犯還這麼不知悔改」、「這應該是關不夠久,要關久一點」,廖男見情況不對,連忙再傳道歉影片到網路上,但大家仍無法原諒廖男挑釁司法、在受害者傷口上灑鹽的言行,也有立委針對此案在立法院質詢,批台灣詐欺犯太囂張了,要求相關單位嚴辦。
假釋詐欺犯抖音炫耀「判決書當履歷」 北監撤銷假釋收監
雲林廖姓男子2025年1月假釋出監後,竟在抖音拍片高調炫耀曾詐騙26人、不法所得300多萬元,法院卻只扣押7千多元,嘲諷判決書是「履歷表」,甚至喊話「想賺錢可找他」。此舉引發社會譁然,台北監獄15日深夜發聲明,已撤銷廖男假釋,將返監執行殘餘刑期1年11個月又20日,且不再給予假釋機會。廖男因詐欺案被判刑6年5個月,2025年1月23日假釋出監,原訂保護管束至2027年1月12日。他重獲自由後卻不知悔改,在抖音高調分享犯罪過程,聲稱詐騙26人拿到300多萬元,政府僅強制扣款7千多元,還嘲諷判決書是「履歷表」,引發社會譁然。影片曝光後,內政部於8月9日要求抖音平台下架相關影片,雲林縣西螺警分局13日通知廖男到案說明,15日依煽惑他人犯罪罪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表示,廖男假釋期間公然炫耀犯罪所得、挑釁受害者與社會,已向法務部提報撤銷假釋。台北監獄對此深表遺憾並強烈譴責,重申假釋制度是鼓勵受刑人悔改向善,如有違反將面臨假釋撤銷處置。
虎尾兄弟爭執失控 60歲弟持刀砍69歲兄命喪走廊
雲林縣虎尾鎮27日上午發生一起兄弟相殘悲劇。60歲林姓男子疑因與69歲胞兄發生爭執,竟在共同住處持菜刀攻擊胞兄林男,導致對方當場倒臥住處走廊、明顯死亡。案發後警消趕抵現場,立即將在場的林男以現行犯逮捕。警方並通知鑑識小組到場採證,當日下午報請檢察官相驗,詳細死因仍待後續調查釐清。檢方指出,林嫌於當日晚間移送至雲林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他涉犯刑法殺人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為五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之虞,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法院已於28日裁准。檢方強調,本案屬國民法官法案件,後續將由專責團隊偵辦,務求審理完整,保障司法公正。雲林地檢署檢察長黃智勇表示,已商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雲林分會啟動關懷機制,主動聯繫被害人家屬,提供必要法律及心理協助,以維護其權益。檢方呼籲,家庭爭端應理性溝通,切勿衝動釀成憾事。全案正由檢方積極偵辦中,後續將持續釐清案情真相。
雲林鬧區飛車追逐釀6輕重傷!無辜民眾慘被截肢 5嫌遭求處7年徒刑
雲林縣虎尾鎮去年9月發生2汽車在市區飛車追逐,造成6人輕重傷,12日雲林地檢署表示已向雲林地方法院具體求刑,請求至少量處7年有期徒刑。(雲林地檢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雲林縣虎尾鎮去年9月14日發生2汽車在市區飛車追逐事件,2車最後追撞再撞上路旁電線桿,造成6人輕重傷,12日雲林地檢署表示林男等5人僅因私人債務糾紛,即在人車頻繁的市區道路駕車追逐碰撞,導致無辜民眾受傷,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因此向雲林地方法院具體求刑,請求至少量處7年有期徒刑。虎尾警分局去年9月14日下午5點許接獲民眾報案,指虎尾鎮林森路2段、忠孝路口有車輛追撞,警方到場了解,2車於虎尾鎮林森路2段路上駕車競駛追逐,最後失控撞上停等紅燈的5輛機車騎士與乘客共6人,其中1人小腿骨折、左腳踝斷肢,傷勢最嚴重。雲林地檢署調查,林男、張男、曾男受友人「阿姐」委託,前往虎尾鎮林森路2段415號「大盤大五金食品百貨賣場」附近某檳榔攤,與廖男商談債務問題。協商破裂後,廖男即由陳男駕車載其離去,林男3人見狀,駕車尾隨展開追逐。林男等5人明知在一般道路上高速競駛、追逐及敲打他車等行為,極可能導致交通事故,並危害行人及店家安全,卻仍於人車川流不息的林森路上高速追逐。追逐過程中,張男並持球棒敲擊陳男所駕車輛的右後照鏡,廖男見狀,唆使陳男反撞對方,導致雙方車輛失控,波及多名無辜民眾。地檢署指出,本案偵查終結,依《刑法》第185條第2項後段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重傷罪、第284條後段之過失致重傷害等罪嫌,將5名被告提起公訴。強調近期類似危險駕駛與街頭暴力事件屢見不鮮,為維護用路人安全與社會秩序,將嚴格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雲林沿海2毒窟遭檢警破獲!20歲出頭淪為販毒工具 共11人遭訴
雲林縣沿海的口湖鄉、麥寮鄉最近遭檢警破獲2個製作及販售托咪酯煙、彩虹菸的販毒據點,首腦均以剛成年的20多歲年輕人為工具, 3月間11名相關販毒男子遭逮捕並羈押,其中8人年僅20歲左右。雲檢指出,檢察官曹瑞宏指揮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一年多,長期監控及蒐證,破獲這2起重大毒品案件,這2個販毒集團吸收甫成年的年輕人販毒,並以民間工程行業掩護據點,成員熟悉檢警查緝手法,增加辦案難度。專案小組今年3月25日同步執行搜索,扣得托咪酯菸彈(俗稱喪屍煙彈)、彩虹菸1萬2340支、毒品咖啡包924包、愷他命880.88克等物,捕並羈押11名被告,其中有8人年僅20歲左右。雲林地檢署表示,第一案是35歲陳男招募26歲柯男、21歲黃男加入販毒,首腦陳男在口湖鄉的住處內自行混製依托咪酯調味液製成毒品菸彈,並轉賣毒品咖啡包、彩虹煙。第二案的首腦是38歲的張男,2024年4月起組織販毒集團,招募21歲賴男、20歲雷男、28歲許男、27歲林男、25歲許男、20歲蘇男,利用張男位於麥寮鄉之住宅,及34歲林男經營的工程行作為毒品儲存及販售據點,包括彩虹菸、愷他命、甲基安非他命與毒品咖啡包。上述2個案件都已於5月底偵查終結,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第3項製造、販賣第二、三及毒品及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第3項發起、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提起公訴。指揮偵辦的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曹瑞宏獲最高檢察署「第12波安居緝毒專案」表揚有功人員,雲林地檢署檢察長黃智勇10日率曹瑞宏檢察官及承辦員警受行政院長卓榮泰表揚。★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雲林攝影師誘拍不雅照逾1700筆 受害者超過10名女性
「創意私房」翻版!雲林縣1名國中女生遭吳姓男攝影師誘騙性侵後拍下過程,影片還疑被販售圖利。雲林檢警獲報後搜索吳男台南市住處,發現硬碟內有吳男與其他女子發生性行為的性影像,數量高達1700多筆。檢方21日表示,扣案影像數量非常多,初估至少10名女性受害。雲林縣斗六警分局日前獲報,指13歲國中女生疑遭Cosplay攝影師性侵及拍攝性影像,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彭彥儒指揮偵辦,經掌握29歲吳男涉嫌重大,警方持搜索票前往吳男住處搜索,並扣得數顆電腦硬碟及多張記憶卡。檢警分析並還原扣案硬碟,發現硬碟內有大量吳男與不同女子發生性行為的性影像,數量逾1700多筆,經人臉辨識、比對,研判部分女子為未成年少女。檢警6日持拘票拘提吳男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吳男涉加重強制性交及引誘使少年被拍攝、製造性影像等罪嫌,7日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據了解,雲林該受害國中女生去年於網路上認識吳男並約拍,吳男聲稱若無法付錢,可拍攝與他親密行為的影片抵債,少女因而被誘騙拍攝。少女母親得知後相當痛心,立即帶女兒驗傷報警,但半年來在社群網站看到吳男仍逍遙法外,繼續誘騙少女,拍下親密過程後加以販售,痛斥「比藝人黃子佼更惡劣」。由於被害人恐逾10人以上,加上雲林縣議員21日在議會質詢此案,並在社群媒體引發討論,檢警呼籲被害人勇於出面報案指認,也提醒家長多關心子女平日舉止,避免孩子受不當引誘遭到不法侵害。
暈船檢察官!跟蹤、堵人1年 女書記官不堪其擾提告下場曝
任職於雲林地檢署的魏姓檢察官,因為對某位女書記官有強烈好感,多次用各種理由送禮,對其表示追求,最終行為越演越烈,甚至變成跟蹤騷擾,歷時1年多。最終,女方不堪其擾,對其進行提告,魏檢被依照《跟蹤騷擾法》提起公訴,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並於15日經懲戒法院議處免職,轉任彰化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可上訴。據了解,被害女子為雲林地檢署的書記官,2021年3月入職。而魏姓檢察官對其有好感,並嘗試積極追求,不僅殷勤送各種小禮物,更是刻意製造獨處機會,並於停車場、走廊等處等待女方,但女方卻深感其擾。該名書記官所配屬的檢察官察覺有異後,確認她對魏姓檢察官無交往意願後,出面制止,但魏男卻屢勸不聽,於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反覆於上班打卡處賭人,並不斷於雲檢內部跟蹤、騷擾,嚴重打擾該名書記官。該名魏姓書記官被雲林地檢署依照違反《跟蹤騷擾法》起訴,雲林地院一審將他判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魏檢未經上訴定讞。而雲林地檢署也將此案送至檢察官評鑑,並由懲戒法院議處。經審理後,認為魏姓檢察官違失情節重大,嚴重影響檢察官形象,因此15日判決將他免職,轉任彰化地檢署檢察事務官。
雨夜偷蒜遭農夫撞見!警速逮2嫌 扣330斤蒜頭還搜出毒品
雲林縣褒忠鄉12日出現蒜頭大盜,50歲莊、楊兩男趁著雨夜以為不會巡田,竟起逮念狂偷550台斤(330公斤)大蒜,遭到農夫撞見報警,警方沿線追查逮到2嫌,並在車內起獲安非他命,立即依法送辦。 雲林縣虎尾警分局12日晚間10時許接獲農夫報案,立即調閱周遭監視器鎖定犯嫌作案車輛並進行攔截,11時許於虎尾鎮興南大橋東側將其圍捕,拿回市值近新台幣2萬元的蒜頭。 警方還在車內搜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帶返警局詢問後依竊盜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後續也將追查是否有涉及其它起竊盜案件,杜絕不法情事發生。
雲林食品廠傳憾事!2兄弟「沼氣中毒」困池亡 廠商各罰30萬
雲林縣斗六市13日發生一起工安意外,44歲及40歲黃姓兄弟在1間食品公司進行抽水作業時,黃弟打開孔蓋後不慎吸入沼氣,導致他昏迷跌落回收池溺斃,其哥見狀趕緊搭梯救人,豈料竟也不慎吸入氣體摔落,2人雙雙中毒受困,警消救起送醫仍皆不治,事後食品公司及營造公司分別依法開罰30萬元。據了解,黃姓兄弟13日下午前往食品公司後,在進行回收池筏基抽水作業時,先由黃弟打開雨水回收池的人孔蓋,接著將抽水泵放入池中,豈料卻導致高濃度硫化氫受擾動飄出,黃弟不慎吸入後昏迷,並摔落2.65米高且積水1.2米的回收池內,其兄發現親弟出事後,立即搭梯子救人,不料也因吸入氣體跌落回收池昏迷,2人經送醫搶命後仍雙雙不治身亡。消防局說明,沼澤或下水道經常出現硫化氫,且該氣體屬於急性劇毒物,味道聞起來疑似臭雞蛋味,倘若民眾不慎吸入一定量後必定會出現昏迷症狀,嚴重的話恐會危害生命致死。中區職安中心表示,主任林聰偉指出該工程未先進行危害物質測定,且無設置通風設備,員工在孔蓋進行作業時也未配戴適當強度的護欄或安全帶,此舉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1條,後續對營造公司裁處3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止筏基抽水作業,至於未善盡責任的食品公司,同樣挨罰30萬元罰鍰,此外雙方須提交改善計畫,經審核通過才能復工,至於是否涉及過失致死刑責,則將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越籍黑幫追債!囚禁痛毆同鄉男 租汽車旅館私刑逼還10萬
雲林縣發生一起驚悚綁架案,2023年11月,1名越籍金姓移工因欠款10餘萬元,遭同鄉6人持武士刀、鎮暴槍等武器綁架,並囚禁於斗六市某汽車旅館,期間不斷遭毆打,導致全身傷痕累累,警方獲報後,循線追蹤嫌犯車輛,最終破門救人,成功將金男解救,並當場逮捕6名嫌犯,檢方認定6人犯罪嫌疑重大,依法提起公訴。案件發生於2023年11月25日,台西警方接獲報案,指稱25日下午,金男在台西鄉住處突遭多名身分不明的越籍男子持刀械、槍枝攻擊,並強行押上車後失聯,警方立即報請雲林地檢署介入調查,檢察官廖易翔指揮台西警分局、斗六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此案。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綁架金男的車輛行蹤,並於11月27日凌晨發現嫌犯駕車進入斗六市文化路某汽車旅館,立即展開突擊行動,進入房內後,警方驚見金男被黑膠帶蒙眼、雙手被綑綁,無助地躺在地上,全身多處傷痕,現場氣氛駭人,專案小組當場逮捕黎男、黃男、胡男、梁男與兩名阮姓男子,並起獲大量凶器,包括鎮暴槍、武士刀、折疊刀、西瓜刀、開山刀、瑞士刀、斧頭、球棒、鐵鍊等,甚至還查獲毒品。警方調查發現,黃姓嫌犯等6人得知金男積欠某越籍女子10餘萬元,便自告奮勇替該女子追債,以此賺取報酬,6人討債不成,竟憤而痛下毒手,先持刀械及鎮暴槍攻擊金男,將他強壓上車,囚禁於斗六市梅堤路某建築物內,由於警方巡邏查緝,又將金男轉移至汽車旅館繼續拘禁,期間不時毆打金男,導致他傷痕累累。經檢方偵訊,6名嫌犯均坦承涉案,檢方認定他們涉嫌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且有逃亡與串供之虞,因此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經過數月偵辦,19日正式偵查終結,6人將面臨法律制裁。警方提醒,暴力討債已觸犯刑法,無論債務糾紛如何,都應透過合法管道解決,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將面臨嚴厲法律制裁。
女法官買早餐 意外聯合檢警逮車手
雲林地方法院一名年輕女法官17日在法院附近的超商買早餐時,發現旁邊的男子行跡可疑頗像詐騙集團車手,立即通知地檢署處理。虎尾警分局員警佯裝顧客埋伏,等被害人到來,果然如詐騙劇本演出,當女被害人依約交付20萬元時,員警表明身分當場逮捕,雲林地檢署也聲押車手獲准。女法官前天上午在法院附近便利商店買早餐時,發現52歲李姓男子形跡可疑,還瞄到他攜帶的文書資料、工作證,與詐欺車手的配件相似,馬上偷偷聯繫檢察官,檢察官也立即通知虎尾警分局員警前往埋伏。當時被害人尚未到來,員警在店內假裝客人,待49歲女被害人出現後,果真交付20萬元給李男;員警見狀出面表明身分,當場逮捕李男,並查扣偽造的合約書、收據、行動電話、工作證等物品。雲林地檢署指出,李男所屬的詐欺集團是以假投資、保證獲利等名義詐騙,他接受指示扮演理財專員,向被害人收取投資款20萬元。檢方複訊後,依共同詐欺取財未遂、偽造私文書、洗錢未遂、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反覆實施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押獲准。據了解,詐騙車手經常在便利商店接收上線給的收款資訊,並依照指示到收款地點,此案直接在便利超商收款,可說是非常大膽,但車手沒想到旁邊買早餐的是法官,也渾然不覺喝飲料等人的是警察。
超機警!超商買早餐遇詐團車手 女法官報警成功逮捕
雲林地方法院一名女法官昨日在法院附近一家超商購物時發現有個男子忙碌的樣子頗像詐騙集團車手,立即聯繫地檢署處理。虎尾分局員警佯裝便利商店顧客一起等被害人到來,果然如詐騙劇本演出,當被害人交付20萬元,偵查隊員表明身分逮捕,雲林地檢署聲押該李姓車手獲准。年輕女法官昨(17日)上午在法院附近便利商店買早餐時,發現李男子動作可疑,瞄到他攜帶的文書資料、工作證與詐欺車手相似,於是聯繫檢察官,檢察官立即通知警察局虎尾警分局員警到現場埋伏。2名員警埋伏時,被害人尚未到來,等49歲女被害人出現,並交付20萬元給52歲李姓車手,員警才表明是警察,車手及被害人都嚇一跳,警方當場逮捕李男,查扣偽造的合約書、收據、行動電話、工作證等物品。雲林地檢署指出,李姓車手所屬詐欺集團係以假投資、保證獲利等名義詐騙,李嫌接受指示該特定便利商店扮演理財專員,向被害人收取投資款項20萬元。檢方察官以共同詐欺取財未遂、偽造私文書、洗錢未遂、參與犯罪組織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反覆實施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押獲准。據了解,詐騙車手經常在便利商店接收上線給的收款資訊,收到資訊後依照指示到收款地點,本案直接在便利超商收款,可說非常大膽,但車手沒想到旁邊買早餐的是法官,也渾然不覺喝飲料等人的是警察。雲林地檢署表示,只要逮捕詐騙案車手,通常都會聲請羈押,准押的機率是7、8成。
雲科大之亂1/日料店貼單違停車輛竟遭洗負評 學生瘋狂報復他花3年證清白
雲林縣斗六市某間日本料理店2022年7月,因私人停車場糾紛槓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一度鬧上新聞版面,當時盧姓同學欲前往隔壁早餐店用餐,卻將汽車停在日料店停車場,遭店家張貼通知單提醒,怎料事後店家的商家評論,竟出現26則一星負評,林姓負責人不滿店家聲譽受損,蒐證後對造謠者提告,事後卻反被對方提告且收到衛生、消防等單位一連串檢舉,歷經近3年的奔波後證明店家並無不法,林姓負責人也現身訴說一路來的無奈。回顧整起事件,盧姓學生2022年4月8日到日料店附近店家用餐,卻將汽車停入日本料理店的專屬停車場,遭到貼單提醒表示只給用餐顧客停放,學生竟說:「借停一下又不會怎樣、我雲科很多學生、不給停我就號召同學一起給你負評!」盧男果然「說到做到」,將此事放上雲科大臉書社團並引發迴響,同校的黃姓學生號召其他同學,於4月13日到4月20日及6月20日留言抵制,李同學則是在4月14日留負評,店家頁面在短時間內共出現26個一星評論。雲科大學生遭貼單提醒後將事發經過發上網,商家評論在短時間內湧入大量1星評論。(圖/翻攝畫面)在一連串的負評洗禮後,林男認為學生舉動已嚴重影響到商家聲譽,因而對當事車主盧男提告進入私人土地,及控訴造謠的黃男、李男妨害名譽,事件卻越演越烈。「曾經10幾個年輕人衝進來,直接拍桌。」林男無奈表示,在訴訟期間,亂停現象卻是越發猖獗,即使停車場外已明顯公告僅給用餐顧客使用,卻還是經常出現非客人占用停車位情況,「30次搞不好都有了」。林男回憶,曾有民眾在自家停車場拿著通知單憤怒衝進店內,拍桌要老闆出來當面對質,民眾聲稱只是要去隔壁買早餐,「停一下又不會怎樣」,林男當下也明確告知停車位僅提供店內顧客使用,對方不予理會持續在店內咆嘯,最後是林男報警請員警到場協助才結束這場鬧劇。而林男提告想保護自身權益,妨害名譽部分卻因沒有犯意及言論自由等因素以不起訴告終,黃男卻不善罷干休,他表示林男在臉書社團上的指控已貶損其名譽及社會評價,對其提告公然污辱及加重誹謗罪,雲林地檢署則認定林男針對先前訴訟之評論非抽象謾罵,屬於個人意見表達,經查後亦無證據指出林男有其他犯行,最終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日料店林姓業者對造謠者提告後遭反咬,歷經3年多訴訟曬出所有不起訴證明證明清白。(圖/黃威彬攝)「一直咬著我們不放。」林男表示,對方提告失敗後仍不死心,黃男不服雲林地檢署判決,於2024年3月向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聲請再議,檢方判定林男是將親身經歷進行主觀上的評論,其中聲明或警告內容,出發點是為了維護店家商譽,尚在言論自由範疇內,並非有意要詆毀黃男名譽,最終因無再議理由,予以駁回處分。黃男聲請再議被駁回後還是不罷休,這次竟遠赴台北市大安分局提告,內容同樣為上述妨礙名譽案件,案件從台北地檢署轉到雲林地檢,檢察官根據過去不起訴判決足認被告罪嫌不足,未傳喚他到庭表達意見,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10款為依據予以不起訴處份。停車場風波一度鬧得火熱,網路上風向一面倒向店家。(圖/翻攝畫面)「我們也不是任人欺負。」林男氣憤表示,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做錯什麼,要招來這樣針對,更認為不該就這樣隱忍,被黃男反咬提告妨礙名譽不起訴後,於2024年7月10日對其提出誣告,目前尚未開庭,希望能訴諸法律來捍衛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