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談《電競基本法》 明年編列3000萬推動電競發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10)日召開《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公聽會,運動部部長李洋受邀列席報告。李洋表示,運動部明年度規劃編列3000萬元預算投入電競產業發展,希望持續推動電子競技與數位運動發展,但對於是否另立《電競基本法》,仍須審慎評估與現行法制的關係。李洋指出,目前《國民體育法》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已涵蓋部分電子競技及運動產業相關規範,運動部也正在研擬數位科技運動獎補助辦法,希望透過制度與資源挹注,進一步改善電競與數位運動發展環境。他表示,依照現行規劃,明(2027)年度將編列新台幣3000萬元預算支持電競產業發展,期盼透過人才培育、產業推廣及相關活動,持續提升台灣在電子競技領域的競爭力。對於外界關注是否需要另訂《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李洋認為,基本法在法律體系中的位階相當高,若針對單一運動項目制定基本法,未來其他運動項目是否也需要比照辦理,值得進一步討論。李洋舉例表示,若電競制定專法,未來包括棒球、籃球甚至羽毛球等運動項目,是否也應有專屬基本法,涉及整體法制架構與跨部會協調問題,需要審慎評估。此外,針對運動部預算進度,李洋表示,目前仍尊重立法院審查時程。現階段運動部相關預算規模仍依循過去體育署編列基礎辦理,其中受影響較大的包括全民運動署等單位,部分規劃中的業務經費尚待後續預算程序完成後才能正式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