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
」 大陸 詐騙 人民幣 有期徒刑 詐欺罪
丈夫已亡4年仍「月月領」退休金 婦人詐領近60萬台幣下場出爐
大陸內蒙古一名女子隱瞞丈夫死亡事實,連續多年詐領退休金逾人民幣13萬元。近日,扎魯特旗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董某某因詐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約新台幣6.6萬元)。根據《紅星新聞》與《新重慶.重慶日報》報導,判決書顯示,董某某與丈夫張某某為合法夫妻關係,張某某於2017年12月去世後,家屬未辦理火化手續,也未向有關部門申報死亡事實,而是將其以土葬方式安葬於董某某住宅東南方的荒山中。董某某明知丈夫已不具備領取養老保險金的資格,卻在2018年至2021年間持續提領其退休金,金額合計達人民幣133,933.96元(約新台幣59萬元)。直至案件曝光,董某某才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2025年8月,她已將全部非法所得款項退還至當地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帳戶。法院審理認為,董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長期隱瞞配偶死亡事實並詐領保險金,涉案金額龐大,已構成詐欺罪。鑒於其落網後如實供述犯罪經過,具坦白情節,且在庭審中自願認罪認罰,並全額退贓,可依法從輕處罰。法院於2025年11月10日作出判決,除宣告緩刑與罰金外,也明確被告人需在緩刑期內接受司法監督,不得再犯類似行為。此案經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後,引發社會對於養老保險金制度監管與申報義務的關注。內蒙古扎魯特旗人民法院對該起詐領退休金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圖/翻攝自微博,紅星新聞)
情侶撿到手機狂買「盜刷2萬多」 失主一查氣炸!超慘下場曝
拾金不昧是美德,但並非每個人都做得到!日前大陸湖北武漢一對情侶撿到手機後,竟趁機盜刷失主帳戶,將帳上人民幣4,600多元(約新台幣2萬多元)花光;在失主一查消費紀錄才發現被盜刷,如今他們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也提醒,手機「小額免密支付」功能方便,但也可能成為犯罪者的「捷徑」,建議民眾務必關閉。根據陸媒《大象新聞》報導,一名胡姓老翁是武漢市江岸區居民,日前他上午外出買菜後返家,才發現手機不見。隔日胡翁去補辦電話卡並買了新手機,但隨後查帳時卻發現多出4筆陌生消費紀錄,總金額達人民幣4,600多元(約新台幣2萬多元),嚇得他立刻去報案。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花橋街派出所接獲通報,隨後根據交易紀錄展開追查,發現有人持胡翁的手機在一間菸酒副食店購買價值450元(約新台幣1944元)的香菸,接著又到附近超市一次購買5條香菸,花費3,600多元(約新台幣15555元)。經連日追蹤,警方終於在江岸區一處社區將兩名涉案男女逮捕,並在家中搜出胡翁遺失的手機及6條香菸。涉案男女是一對情侶,他們到案後供稱,當天外出買菜時撿到一部手機,發現手機未設密碼且開啟了「小額免密支付」功能,兩人才起了貪念,用手機裡的餘額購買香菸,還準備轉售變現。目前涉案的兩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已將追回的手機與金額返回給胡翁。而針對這起案件,警方強調,拾獲他人手機後若非法占有其中財物,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另外,警方也呼籲民眾平時應設定支付密碼,並關閉免密支付功能,以防他人撿到手機後輕易盜刷,造成損失。◎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57歲獨子被控敲詐4.8億!90歲母「自學法律」救兒 親自出庭幫辯護
大陸浙江省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1場特殊的庭審,吸引眾人目光。1名90歲高齡的母親何婆婆(化名),親自出庭為57歲的兒子林男進行無罪辯護。她哽咽表示,「我是個母親,我想救兒子。如果他有罪,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如果沒有罪,希望他能早點回家。」綜合陸媒報導,這起案件起因於2023年3月,林男在公司中被警方帶走,次日家屬便收到刑事拘留通知,罪名為涉嫌敲詐勒索。據悉,林男是舟山東聯氣體有限公司與舟山佰旺金氣業經營運輸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長年從事氣體供應業務。案情指向他與當地企業家黃男的經濟糾紛。黃男為舟山知名企業「金海重工」的負責人,曾於2009年胡潤百富榜中以80億元身家名列第88位。檢方指控,林男與李姓財務人員在2014至2017年間,藉由舉報金海重工的稅務問題及發票違規,威脅黃男支付款項,2人共被控勒索人民幣1.17億元(約新台幣4.83億元)。然而,林男的律師團隊與家屬則堅稱,他只是為了討回多年來被拖欠的貨款與企業停產損失,所採取的舉報行為具備合法性,不應被認定為敲詐勒索。律師指出,林男主張的債權具有真實合法基礎,並未構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犯罪行為。在這場法律攻防中,最令人動容的,是林男母親何婆婆的堅持。面對家人反對,她仍毅然決定親自出庭,為兒子發聲。何婆婆買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自學法律,雖然年事已高、視力不佳,仍每天清晨4點起床讀書,風雨無阻前往法院閱卷,並以放大鏡記錄重點。開庭當日恰逢颱風來襲,法院僅允許約10名直系親屬旁聽,其餘親友則在2樓透過視訊觀看。當林男戴著手銬出庭時,何婆婆強忍情緒,仔細端詳兒子模樣。她在庭上以放大鏡閱讀資料,甚至在下午身體不適、血壓飆升至190後,仍堅持不離開法庭。何婆婆透露,林男是家中獨子,排行老三,「我知道自己年紀大了,但他是我兒子,我要盡力幫他辯護。」她也提到,自己的3位孫輩都畢業於知名大學,另有1位孫輩尚未成年,因此不願拖累晚輩,「我們已聘請律師,我會與律師一同配合辯護。」據悉,該案2023年底由定海區法院開庭審理,後於2024年8月移送至舟山市中級法院提級審理,目前仍在審理中。
結婚不到48小時!新娘捲款131萬火速跑路 腹中娃也是別人的種
大陸一名90後路姓女子因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為償還賭債,採取結婚手段騙取一名男子聘金、下轎禮金等共計人民幣32萬餘元(約新台幣131萬元),並於婚禮隔天藉口離開,去年4月13日因涉嫌詐騙罪被警方抓獲。河北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期作出二審裁定,駁回路女上訴,維持原判。《紅星新聞》報導,一審法院查明,路女因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被邱縣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2023年11月,她通過媒人介紹與河北雞澤縣的趙男相識,並產生了用聘金償還債務的想法。為騙取男方信任,路女找來他人冒充父母,同趙家人見面商量結婚事宜,雙方於去年1月24日舉辦婚禮。婚禮隔天,路女藉口去天津要帳離開趙家,此後未再與其共同生活。期間,路女陸續以租賃倉庫、定親辦酒席、天津火鍋店平帳等理由,共騙取趙男定親禮金、結婚彩禮、下轎禮金及購買黃金飾品等財物,共計人民幣32萬餘元,不法所得用於賭博、還債及個人消費。在與趙男談婚論嫁時,路女一直與他人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並懷孕。路女供稱,她曾結婚並育有1女,在與趙男認識前,她因打麻將等欠了40、50萬元的賭債,想用聘金還一部分賭債。法院認為,路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考量案發後她已退還被害人部分損失,對其酌情從輕處罰。今年2月21日,雞澤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路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萬元,同時追繳違法所得,退賠給被害人。路女提出上訴,認為一審判決量刑過重。邯鄲市中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在量刑時,已考慮到被告在案發後退還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的情節,從輕處罰,量刑並無不當。今年5月,邯鄲市中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公斤金飾泡水漂流!村民拿「探測儀」撿寶 陝西店家崩潰:只找回1公斤
中國陝西吳起縣北洛河沿岸於25日清晨發生暴雨引發洪水的意外,洪水沖毀多家店舖。當地知名的老鳳祥金店首當其衝,門市內金銀飾品大量流失,店家估算至少有近20公斤、價值逾千萬元的金飾被洪水沖走。隔日,大批居民聞訊聚集,甚至有人帶著金屬探測器在街頭尋找失物。根據《極目新聞》報導,這間金店位於碧桂園翡翠公館社區大門旁,面積約200平方公尺,原本陳列著手鐲、項鍊、耳環、玉器等貴重飾品。25日上午8時左右,員工正準備開門營業時,接獲即將洪水來襲的通知,只得匆促撤離,店內財物未及搬離。洪水短時間內湧入街道並衝破店門,大水一度達到1公尺多深,將貨櫃、櫥窗與保險櫃一併沖走。警方其後封鎖現場調查,數個貨櫃在數百公尺外被尋獲,惟保險櫃至今下落不明。店主葉姓男子表示,全家人與員工兩日來冒著污泥嘗試尋回損失,目前僅找回約1公斤飾品,部分來自居民歸還。其子透露,當地斷網斷電,門市監控無法記錄當時情況,因此不清楚飾品是沖入河中還是埋於街道。另有目擊者表示,有民眾當場撿拾飾品但未交還。店方呼籲,如有人拾獲老鳳祥飾品願意返還,將根據金重提供現金酬謝,若拒不返還,將依法蒐證追訴。目前警方與市場監管局已介入處理。吳起縣官方表示,當地對此事高度重視,除透過走訪與調閱監視器影像掌握可疑行為者,也呼籲民眾勿趁災發財,強調會依法追回遺失財物。據知情人士透露,災前已有幹部多次前往沿河商戶勸導轉移貴重物品,老鳳祥金店疑未落實措施。但店家表示,如真有接獲通知,不會輕忽。當地其他金店同樣受損,但多數僅是進水未被沖走。鄰近商戶透露,洪水來得又快又猛,許多商家根本來不及撤離。對此,有商家坦言過往洪水從未衝入街道,更未進店內,今年情況異常。針對拾獲金飾的法律爭議,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的趙良善指出,若民眾撿到災中遺失物並拒絕返還,已構成違法。《民法典》明定拾得遺失物應交還原主,若數額達5000元以上而不交還,將涉嫌侵占罪。若發現並撬開保險櫃取走財物,屬於竊盜行為,視金額大小,將面臨最高10年以上刑期或無期徒刑。《刑法》針對不同金額有「數額較大」、「數額巨大」與「數額特別巨大」等級別,各地可依經濟狀況調整標準。警方目前已展開全面調查,蒐集目擊證詞與影像資料,評估是否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即使未構成犯罪,也可依治安案件處理。官方重申,此次災情已對店家造成重大損失,不容任何人藉機非法占有他人財物。
4寶媽當「職業新娘」!2年收割4任新郎 父女狂削4百萬下場超慘
大陸一名李姓女子15歲時在父親安排下,與鄰村的張姓男子舉辦婚禮,生育4個兒子後,2人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後來,李女不甘於現狀,於2022年初離家出走,之後父女倆開啟了「職業騙婚之路」,通過編造女方有全款房及在上海開工廠等虛假信息,騙取單身男士青睞,還雇人假扮親戚,2年內陸續詐騙4人。綜合陸媒報導,2022年4月,李女隱瞞已婚事實,與曹姓男子確立戀愛關係。李父得知曹男願支付高額聘金後,同意2人交往,並於2023年5月租屋冒充娘家住所。李父還另外租房冒充女兒的陪嫁房,並僱用多人假扮娘家親屬和伴娘,幫助李女與曹男舉行婚禮,騙取彩禮錢、聘禮錢、「五金」首飾等財物。嚐到甜頭的父女倆隨即開啟了「職業騙婚之路」,通過編造女方有全款房及在上海開工廠等虛假信息,騙取單身男士青睞。2023年7月,李女與申男訂婚,並於11月舉辦婚禮;2023年12月,李某又與范男訂婚,並於2024年2月再與趙男訂婚。事後,趙男發現李女所稱全款購買的房屋實際是租賃房,驚覺受騙,便向公安機關報案。至此,李姓父女精心編造的騙婚劇本才被迫劇終。經查,父女倆先後騙取曹男、申男、范男、趙男彩禮、金首飾等財物共計人民幣100萬餘元(約新台幣409萬元),最短騙婚周期14天,單筆最高詐騙金額33萬餘元(約新台幣135萬元)。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訂婚、結婚為幌子,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李女是詐騙犯罪的犯意發起者和主要贓款獲得者,是主犯;李父積極參與詐騙行為,主動出面索要彩禮,從市場上雇傭人員充當娘家人,並分得部分贓物,亦為主犯。法院考量,李女經電話通知到案,並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屬於自首,可從輕處罰。最終,父女倆均被以詐騙罪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責令2人共同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
詐騙新手法!收到不雅照驚慌轉帳67萬 事後才想起沒拍過
大陸江蘇一名李姓男子近日收到陌生來電與彩信,內含一張不雅影片的截圖。對方自稱「私家偵探」,聲稱受人委託調查李男,並威脅若不聯絡將把照片與影片公開至網路平台。李男當時慌張照辦,依對方要求匯出15萬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67萬元),後因未收到完整影片、且意識到自己並無拍攝過相關內容,遂警覺異常並報警處理。根據《荔枝新聞》6月30日報導,警方受理後迅速展開調查,並凍結嫌犯所使用的收款帳戶,成功追回所有款項,避免受害人財產進一步損失。經調查,辦案人員鎖定兩名涉案嫌犯,分別為曾姓與邵姓男子,兩人皆無固定工作,近年靠打零工維生。警方指出,他們是看到網路上流傳的「高薪簡訊兼差」廣告才動起歪念,提供自己的門號卡至指定地點,依照指示向特定號碼發送帶有不雅內容的勒索彩信。據兩人供稱,每發送一條彩信可獲得人民幣4元(約合新台幣18元)報酬,因此短時間內大量發送訊息,試圖以假冒的色情資料製造恐慌,誘使受害人付款消災。警方調查顯示,他們共發送超過1.8萬條彩信,非法獲利達人民幣7萬元(約合新台幣31萬元)。由於發送量龐大、手法一致,顯見屬有組織性的詐騙行為。本案經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兩人以非法占有財物為目的,運用虛構情節進行勒索,且涉案金額達巨大標準,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以相應罰金。目前警方仍持續追查幕後主使與其他涉案人員,初步研判兩名嫌犯可能只是詐騙集團中的下線成員,負責執行發信任務。警方呼籲民眾切勿輕信陌生訊息與恐嚇內容,如遇類似情況應冷靜應對,第一時間報警處理,避免陷入詐騙陷阱。兩名嫌犯透過大量發送假不雅照彩信進行詐騙,最終遭警方逮捕並判刑。(圖/翻攝自微博)
「假富二代」戀愛騙局!偷女友7顆名牌包還自導自演報警 結局曝光
以為自己交了一位富二代男友,沒想到對方竟偷走她的名牌包還裝傻報警!中國上海一名王姓女子發現家中7個名牌包離奇消失,最終查出竟是與她同居的男友所為,男子還試圖嫁禍他人、自導自演。日前,上海虹口區檢察院以盜竊罪將男子起訴,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事情發生在2024年11月底,王小姐整理衣物時,赫然發現家中6個香奈兒和1個愛馬仕名牌包不見了,原本裝包的盒子只剩空殼,兩個防塵袋裡還被塞進男友的鞋子防塵袋充數,讓她一度沒發現異狀。王小姐與男友付姓男子於同年9月開始同居,住處門鎖密碼只有雙方及兩位閨蜜知道。她與閨蜜討論後,排除外人可能,懷疑矛頭直指男友。她指出,付男曾自稱是富二代,卻屢屢借錢不還,還曾借她的名牌包遲遲未歸還,行為頗為可疑。為了不打草驚蛇,王小姐先假裝不知情,把人在外地的男友叫回家。當晚她和閨蜜裝作聊天試探,並刻意提到「包被偷」的話題,付男不但神色如常,還主動報警,裝出一副無辜樣貌,甚至懷疑是她朋友所為,試圖誤導警方。不過,警方調查後,在其中1個香奈兒包的盒子上採到付男的指紋,加上王小姐及閨蜜的證詞,警方鎖定他為最大嫌疑人。最終,付男坦承犯案,供稱自己因為手頭緊、又不好意思向家人要錢,才萌生偷包念頭,將包包賣給二手回收商。經查,他共賣出9個名牌包,其中7個是偷來的香奈兒與愛馬仕,另外兩個是王小姐曾借給他的。由於無法證明他對借來的包具有非法占有意圖,因此不列入犯罪範圍。虹口區檢察院認為,付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趁同居期間秘密竊取財物,金額高達1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7萬元),已構成盜竊罪。考量他認罪悔過、主動退賠且獲得諒解,法院判處他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為還賭債…保險員詐騙63人「不法所得6400萬」 被判13年2月徒刑
連家人都騙!中國人民人壽保險公司2021年12月31日報案,指員工王勛透過虛構理財產品,騙取4人共數萬(人民幣,下同)的錢財,懷疑受害人不只這些,於是選擇報警,結果發現被騙的人共有63人,包括媽媽、奶奶、姑姑等親屬,不法所得1400多萬(約6400萬新台幣),全為了還賭債。據《上游新聞》報導,王勛是中國人民人壽保險公司西安市分公司臨潼支公司的業務員,自2017年5月至2022年2月,利用其身份虛構理財產品,勸說他人投資,受害者來自不同行業,像是保險公司的老客戶、銀行客戶,也有同村、朋友甚至家人。王勛坦承,之所以對這些客戶及親朋好友進行詐騙,是因為他參與了賭博,欠下鉅額賭債。在2017年5月,曾聯繫到一家貸款公司,被要求開具工作證明和所在單位印章,他便私自找人刻了印章,而這枚假印章也讓他產生不良動機,開始一連串的犯罪行為。經過司法鑑定,王勛從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日,共向63名客戶收取理財資金1400多萬,其中已兌付本金217萬餘元,已支付利息或返利32萬餘元。有7名客戶的理財資金51萬餘元已全部兌付,另支付利息44萬餘元,尚欠56名客戶1154萬餘元未兌付。案發後,受害人等18人對王勛的犯行表示諒解,希望能從輕處罰,但法院認為偽造公司印章,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分別應當以偽造公司印章罪、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審理,王勛犯偽造公司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罰金2000元;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金30萬元,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2個月,罰金30.2萬元,同時法院也判處,對餘下詐騙款依法繼續予以追繳後,按比例退還55名被害人。
愛車被開罰單…河南男意外發現被戴綠帽 與多男「共用女友」
罰單揪出偷吃!中國河南省濮陽市一名田先生,為了把女友娶進門,交往期間前前後後花了60萬人民幣,不料因為一張意外的交通違規罰單,讓他發現女友和別人同居,進一步得知他和另一個男人「共用女友」,然而女友否認出軌,最後只好透過法律途徑討公道。田先生向《小莉幫忙》透露,自己和小9歲女友交往4年,為了辦婚禮,光是聘禮就花了22萬人民幣,甚至拿了15萬人民幣讓付買房的頭期款,登記在對方名下,雖然2人還沒有夫妻之名,不過他心甘情願。萬萬沒想到,女友某天開車出門被開罰單,田先生才發現女友和別人同居,全部都被監視器拍到。更離譜的是,另一名男子程先生在上網時,意外滑到女友和田先生的親密影片,驚覺自己的情愛和金錢都錯付了,於是2人相約見面,發現他們的女友同時和彼此交往,而且還有其他多個男友。田先生和程先生見面後,才知道雙方都被騙了。(圖/翻攝自微博)不過,女友遲遲不願意出面,還將2人都加黑名單封鎖,打電話也不接。對此,程先生起訴至法院。趙世峰律師說明,如果女方在與這些男性交往期間,雙方有一些經濟往來,一般情況下都會作為經濟糾紛來處理,其次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女方一開始就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不管是以結婚為幌子,還是編造其他理由,去騙取受害人的錢財,而且拒絕歸還,這種情況下,就可能涉嫌構成詐騙罪。對此法院審理認為,不屬於經濟糾紛案件而有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將相關證據移送警察機關或檢察機關。
買婚房7年沒住…屋主捨不得出租 竟遭清潔員「換鎖養雞」超心疼
大陸山東省1名屋主近日反映,其在青島閒置7年的婚房被社區物業公司的保潔人員換鎖養雞。對此,該社區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回應,目前執法部門已介入。有律師表示,該保潔的行為明顯侵犯了業主的住宅安寧權和財產權,物業公司需對保潔人員給業主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並承擔對業主的違約責任。《極目新聞》報導,當事人徐先生表示,自己在山東省青島市天泰城迦南美地小區有一套頂樓複式房,7年來一直沒有入住,因為該套房是婚房,所以他捨不得出租,誰知近日發現社區的保潔人員擅自把房子換鎖,甚至在陽台養雞,且房子的監控系統也壞了,認為社區保潔的行為已經涉嫌非法侵占。涉事保潔人員曾在影片中坦承,門鎖是自己後來安裝的,但原門鎖並非他砸壞的。該社區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受訪時表示,保潔養的雞和地面衛生都已處理完畢,該名清潔人員已被開除,相關執法部門已前來進行處罰,另社區正在和當事人進行調解,目前此事已由警方介入處理。至於保潔行為是否涉嫌非法侵占?北京策略(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朱雪說明,非法侵占罪是指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退還的行為,主觀上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租客在租賃到期後,更換門鎖並繼續占用房屋的行為,就構成非法侵占。律師認為,本案保潔人員的行為更符合非法侵入住宅,是指未經住宅內成員的許可或無法律依據,擅自進入他人住宅,或者進入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這起事件中,侵權人僅負責社區保潔工作,並不承擔涉案房屋的法定或約定管理職責,且從目前公開信息看,其並無將房屋據為己有的主觀目的。
ATM存完錢「忘做這事」慘了 錢沒入帳她急報案…查監控見1幕崩潰
大陸湖北省武漢市1名金姓女子近日到銀行ATM機存款人民幣1萬元(約新台幣4.4萬元),事後發現錢遲遲沒有到帳,報警後才發現,原來錢竟然從機器中「吐」了出來,隨後被後面1名男子取走。拿走錢的男子被逮後表示,當時自己有急事,本來是打算找時間歸還,但仍被警方依法進行處分。綜合陸媒報導,金女聲稱,當時她拿著1萬元現金到ATM存款,使用的是無卡存款功能,可存款後過去了1個小時,銀行帳戶內的餘額卻遲遲沒有變化,於是就報了警並返回銀行查看,這才知道由於自己疏忽大意,當時存款後並沒有確認就離開了。監控畫面顯示,在金女離開後,這筆錢又被ATM機吐了出來,剛好被1名男子看到,就把錢取走了。後來警方找到該名男子,他立刻承認此事,並表示當時是著急接孫子,想著後面找時間返還的消息曝光後,有網友說「如果沒抓到可能就是另外一個說法了,說接孫子都是藉口,當時完全可以報警或者交給銀行工作人員」。也有人認為,「不管怎樣他還是歸還了,而且又不存在主觀盜竊,屬於是撿錢」。然而從法律角度來說,無論男子有何種理由,他拿走了不屬於自己的錢,從法律上講就是非法占有。
新婚男險掉嫖娼陷阱!報警後「真相神反轉」...他反手把妻子送進監牢
在中國,心懷鬼胎的女性與婚姻仲介所合謀,找尋急欲結婚的男性「騙婚」詐財事件層出不窮。近日,中國媒體揭露「騙婚」手法騙出了新高度,一名女性在假意與無辜年輕男子結婚、騙取了台幣80多萬元後,竟設局找人帶新婚丈夫去嫖娼,要抓住對方的過錯,以此吞掉禮金。好在這名丈夫機警,才逃過枕邊人精心設計的圈套,反手將妻子與同夥4人全都送進監獄。據陸媒《光明網》報導,近日貴州省龍里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精心設計的騙婚案件。根據報導,貴州熊姓女子與李男是一對情侶,2024年1月,熊女為了進行醫美手術,上網找尋貸款方式,因此結識了周姓、宋姓男子,約定見面進行貸款面談。熊女與周姓、宋姓男子見面後,2人告訴她因為信用問題,無法替熊女辦理貸款,但可以介紹熊女與他人結婚,領取結婚證書後,熊女得到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4.7萬元)的禮金。等熊女成婚後,周男、宋男與熊女男友李男會故意帶這位「新科丈夫」去喝酒、嫖娼,熊女屆時就可以「對方有過錯為由」提出離婚,由於過錯在對方,所以也不用退還禮金。熊女與李男同意後,當天就由婚戀仲介所田姓工作人員帶熊女去貴陽相親,與鮑姓男子相親成功。短短幾天後的1月8日,熊女與鮑男前往當地政府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鮑男與家屬支付了人民幣136666元(約新台幣61萬元)給熊女作聘金。領證當晚,熊女跟著鮑男及其家人返回鮑男位於江蘇省的老家成婚,鮑男又根據熊女要求,花了人民幣47970元(約新台幣21.5萬元)為她買了多樣金飾。這其中,熊女依照約定將36666元(約新台幣16.4萬元)作為「仲介費」交給婚戀所員工田男,剩餘10萬元則由熊女和男友李男用於償還2人債務及支出。而仲介費的36666元則由早就合謀的田男、周男、宋男3人分配、花用。婚後沒幾天,熊女與鮑男回到貴州,熊女帶著鮑男到飯店後,便找藉口將他留在飯店,自行離開。而男友李男則以熊女「表哥」的身分與鮑男見面吃飯,意圖拉近關係。然而,由於鮑男與熊女辦理結婚登記以來,熊女多次拒絕與他同居、見面,鮑男已經心中起疑,見「妻子」熊女行為異常,鮑男懷疑被騙,於是到公安機關報警,這起合謀「騙婚」的事件也終於曝光。案發後,除了婚仲所工作人員田男以另案辦理外,涉案的熊女、李男、宋男、周男等4名被告人向警方坦承了自己的罪行,並且對受害的鮑男進行了部分賠償。但仍須面對刑事責任。近日,這起案件在貴州省龍里縣人民法院開庭,熊女等4人被控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法院判處4人有期徒刑3年10個月至3年不等,並處罰金3萬至2萬人民幣不等,並責令4人需全額賠償鮑男損失。
結婚要花44萬給前夫「燒婚床」?女友做完法事消失 癡情男得知真相氣炸
大陸一名王姓男子的李姓女子要求他出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4.8萬元),給其前夫做法事、「燒婚床」後莫名消失。王男報警後,警方根據相關線索,查清了事實真相,原來是一場披著神秘外衣的訂製騙局。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李女犯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紅星新聞》報導,王男單身多年,在某網路交友平台上看到一則徵婚廣告,稱自己單身貌美,擁有多處房產、珠寶店,並附有聯繫方式。王先生覺得緣分來了,既然能被自己遇見,那就是緣份使然,此人必定是自己的真命天女,後依照廣告上的聯繫方式,與發布徵婚信息的李女取得了聯繫。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兩人很快確定戀愛關係。「害怕配不上她。」王男從李女的微信朋友圈看到其有不少豪車豪宅,顧慮自己配不上對方,便將此想法告知女友。李女表示自己不缺錢,看上的是王男這個人,並寄給男方一些價值不菲的禮物,讓王男漸漸相信李女不圖錢,也想與其有未來。隨著二人的感情迅速升溫,就在王男沉浸在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喜悅中時,李女卻提出了一個特殊要求。「她說前夫前幾年得病去世了,再婚前要為前夫做一場法事。」王男說,李女稱現在的財產大部分都是前夫留下的,如今兩人結婚能夠使用這些財產,為對前夫表示感謝,想為前夫做一場隆重的法事,要求他出資10萬元「燒婚床」,否則不能再婚。王男覺得相關說詞十分荒謬,可看到李女堅持,且態度十分誠懇,認為有些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於是便答應了女友的要求。「她說讓我把10萬元轉帳給她,我不能去現場,因為這是為前夫做法事,怕我去有衝撞,對我不好。」李女說得神乎其神,王男也就愈發相信,前後轉了10萬元用於法事。後來李女陸續發來一些法事的現場視頻,還沒等王男察覺異常,竟發現自己已經被封鎖了,對方的電話也變成空號,他這才意識被騙報警。案件移送至和平區檢察院後,經審查發現,李女以虛假身份在多家網路平台發布徵婚廣告,分別結識被害人王男、劉男等人。檢警查出,李女虛構個人身份及職業,謊稱其本人喪偶且擁有房產、珠寶店等資產,騙取被害人信任,假借戀愛、結婚名義與被害人通電話、短信等方式進行交往,用需要給自己死去的前夫做法事、置辦喜床、布置婚房等理由,先後騙得兩名被害人人民幣共計13萬餘元。和平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和平區法院經審理,依法判處被告人李女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
老婦變更亡兄帳戶 「轉走9百萬」偷天換日手法曝…一家三口全被抓
大陸河北省石家莊71歲婦人段某秀在哥哥段某生病逝後,讓兒子變更她名下的證券帳戶,並將帳戶內人民幣200多萬元(約新台幣905萬元)資金轉入自己的銀行卡,隨後將卡內的資金通過取現、轉帳等方式轉走。幾個月後,段某秀一家三口先後因涉嫌盜竊罪和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刑拘。《紅星新聞》報導,審查機關指出,在段某生去世後,應段某秀要求,兒子諮詢證券公司後將涉案證券帳戶的聯繫人、通訊地址、交易密碼等信息進行變更,後於12月28日以母親名義補辦銀行卡,並將該銀行卡關聯證券帳戶,分2筆將帳戶內的資金轉入段某秀名下銀行卡內,接著一家人開始對資金進行轉帳、取現操作。資金流向顯示,其中一次是段某秀分2筆取現100萬元,另一次是將100萬元分3筆轉入丈夫的卡內,後夫妻倆取現90萬元,其中190萬元現金交給丈夫藏匿。段某秀還將部分資金分3筆轉入兒子卡內,共計59萬元。2023年9月,其中30多萬元被兒子取現,其他資金被用來網路炒外匯、消費等。段某秀還轉了1萬元到自己另一張卡內消費。2023年2月26日,段婦兒子被警方刑事拘留。3月,段女和丈夫也相繼被刑事拘留,原因為涉嫌盜竊。目前當地檢察院已提起公訴。檢察院認為,現查明的證據足以指控段某秀、蘇某彬(段某秀之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數額特別巨大財物;蘇某朝(段某秀之夫)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窩藏、轉移。
智鬥海外高薪工作詐騙 2狂男「反向套路」騙到8千!結局超展開
大陸雲南省昭通彜良縣一起不同尋常的案件近日引起關注。2名男子面對以「高薪職位」為誘餌的海外工作詐騙陷阱時,不僅沒有成為受害者,反而機智地從詐騙分子手中騙得大約人民幣1800元(約新台幣8167元)。雖然結局大快人心,但2人的行為畢竟違反了法律,目前已被當地警方依法採取行政拘留。綜合陸媒報導,彜良縣公安局奎香派出所民警日前展開涉詐工作研判時,發現轄區居民周某、袁某存在詐騙嫌疑。為避免有人遭受詐騙,民警將2人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查,周某因長期待業在家,無經濟收入來源,便邀約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陽區辦理護照,然後下載名為「x機」的聊天軟件,並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2人進入群組後,發現有人在群裡發布高薪招聘人員的信息,周某便主動聯繫對方了解招聘的具體內容,對方也開出了「公司高管、年薪20-30萬(約新台幣90萬元至136萬元)」的誘人條件,想誘騙周某去國外某地的「公司」。周男深知這是電信詐騙中常見的套路,頓時產生想跟對方「玩一玩」的心理,雙方開始極限拉扯。警方查出,周某佯裝答應對方開出的條件,聲稱自己還要帶朋友過去,並以住宿、吃飯為理由,向對方騙取出國的路費,以此方式騙取境外詐騙分子1800餘元。奎香派出所迅速立案調查,快速收集證據材料。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別被行政拘留7日、5日,並收繳違法所得。警方表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併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可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及1000元以下罰款。雖然周某、袁某詐騙的是不懷好意的電詐分子,但從本質上說2人的行為依然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錢財的詐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