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消耗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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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駐關島處長詐領逾300萬補助 監察院通過彈劾
監察院今(9)日公告,駐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處長陳盈連於派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期間已有自購住宅,卻仍以虛構租約訛詐基本數以外之房租補助費;在擔任駐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任內,業務分配名實不符,又未確實督導所屬,造成該處諸多公有財產、物品下落不明,除造成國家財務損害外,更違反職務義務,核有嚴重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 12位審查委員全數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張菊芳所提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陳盈連派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期間,自100年1月11日起於駐在地購置房產,依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支給規定,僅得請領基本數。未料陳自購屋起至105年8月31日止,多次持不實租約,向外交部申領超出基本數之房租補助費,合計溢領10萬4427.61美元(約新台幣312萬元),若非遭人舉發,無意歸還溢領金額,訛詐國家財產,自屬違誤。監院表示,被彈劾人擔任駐關處處長,本應恪遵法令、善盡監督責任,詎其對該處財產、非消耗物品之驗收、產籍登記、標籤黏貼與盤點業務分配不當在先,復未善盡監督管理責任,而報廢財產、非消耗物品亦未依照規定,造成駐關處計有11件財產及79件非消耗物品迄今下落不明,嚴重損及公有財產管理之正確,更造成公有財產物品之重大損失,合計金額約2萬5485美元。監院說,被彈劾人所為,核有嚴重違誤、情節重大,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事證明確,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執行職務之違法失職行為,而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黃金博物館330件館產消失 新北文化局這麼說
新北市瑞芳黃金博物館傳出疑似弊案,館內330件財產損失,監察院接獲舉報後,上月由監委率隊前往館內追查是否涉及圖利特定廠商以及公務人員貪瀆,廉政署也接獲舉報同步擴大追查;新北市文化局19日回應,行政管理缺失已依行政責任議處,尚有疑慮的部分持續調查中,失竊部分已向瑞芳警分局報案,由警方調查中。據了解,黃金博物館去年中旬規畫空間活化,6月底以2天時間將原先位在日據時代興建建築內的辦公區域移往行政大樓,共花費50餘萬元,但事後傳出有57件財產遺失,去年底館方財產盤點竟發現,損失財產竟達330件,更有傳言指館方高層企圖以報廢方式隱匿,而協助搬遷的廠商也被點名。對此,新北市文化局昨日提出說明,金博館去年9月至12月財產盤點,發現財物損失後,於今年3月依程序向財政局、祕書處呈報,祕書處函請文化局協助調查,政風室也在4月實地財務盤點調查,初步結果於5月向上級機關提交檢討報告,行政人員缺失部分,已依行政責任議處,尚有疑慮部分持續調查中,針對遺失物品依規定由保管人辦理賠損。文化局解釋,經查330件財損當中,有近280餘件為書籍、雨衣、雨褲等1萬元以下已逾年限,不堪使用的「非消耗物品」,剩餘近40多件登錄如資源回收桶等超過1萬元「財產」,因未執行財產報廢程序造成遺失。至於被指搬遷造成財物失竊部分,文化局表示,經查為1組沙發,並無大量失竊情況,已向瑞芳警分局報案,而有關搬遷廠商的採購案疑慮,文化局強調相關程序依《政府採購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