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團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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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詐騙!國人近一個月遭詐64億 案件暴增3大原因曝
全台詐騙案猖獗,據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統計,11月才剛過半,全台詐騙財損已高達34億元,相較上月同期多出4億元。其中,有被害人因被對方話術代辦普發現金遭詐,也有人於雙11購物節、買韓團演唱會門票落入詐騙集團陷阱。警方提醒,網購詐騙案件數持續升高,民眾務必留意「 政府機關不會要求寄送或驗證金融卡、信用卡」、「勿相信來路不明人士稱可以協助放大、加倍普發現金」等。根據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統計,本月截至11月17日,全台詐騙受理案件已達7538件,財損更是高達34億2289萬,比上月同期還高出4億元。其中,詐騙手法以網路購物詐騙居首,其次是假投資詐騙。本次普發現金1萬元自11月5日起登記入帳、17日起開放ATM提領,不過期間已有不少民眾被詐騙集團騙取個資或現金。一名民眾表示,11月初時認識一位網友,對方稱他有政府合作窗口,可以幫忙代辦普發現金,且很快就可以入帳。只需「核對帳戶資料」,把郵局的提款卡和密碼寄過去,就能幫我「快速入帳」;直到近期去郵局刷簿子,才發現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淪為洗錢工具。另一名民眾指出,日前接到一通自稱「板橋郵局」的電話,對方著急表示自己的普發現金遭人冒領,因此沒多想就與多名假檢警聯繫。隨後對方稱他被盜用資料,甚至可能涉及刑事案件,須「暫時代管資產」才能證明清白。他因此將金融卡及黃金交付給對方,等到去郵局才發現帳戶被提領整整46萬元,連黃金也音訊全無,總計損失106萬元。還有一名民眾談到,日前在網上看到政府針對高齡者提供「普發現金額外補助方案」的假廣告,稱只要填表就能再領取1萬元現金。而他因一時好奇點進查看,被引導連上一個很像政府的網站,上面有「補助申請進度查詢」的按鈕,照著指示輸入姓名、電話與帳號資料,接著系統顯示「帳戶認證未完成」,便依指示到附近7-11的ibon並寄出金融卡;過了一段時間,銀行突然通知帳戶遭警示,才驚覺可能變成詐欺幫助犯。警政署提醒,聽見檢察官或警察電話或LINE稱涉及刑案,應直接掛斷,再查證;聽見檢察官或警察LINE傳遞司法文書、假冒郵局人員聲稱有人冒領普發現金,一定是詐騙。此外,切記金融卡、信用卡,不要寄送給陌生人,若收到可疑電話,請不要理會,並直接向165查證。
林心如零片酬客串瘋女人 王品澔一句話嚇壞鍾欣凌
新劇《拜六禮拜》將在6月8日播出,編導杜政哲、鍾欣凌、丁寧、孫淑媚、王品澔今(27日)出席記者會,劇中林心如客串了八點檔演員,跟孫淑媚有「劇中劇」的互動,杜政哲透露當時林心如一口答應客串,只問了要拍多久,而且沒有收錢,讓杜政哲笑說:「真的省了很大一筆!」杜政哲表示林心如的戲份只花了一個早上就拍完,「要演一個八點檔的瘋女人,台語要很厲害,她(林心如)練了很多,剩下的表演她得心應手。」與林心如有對手戲的孫淑媚表示看過對方很多戲,但是第一次見到本人,直呼:「超美的,不自覺聊天時會一直看著她!」王品澔在劇中飾演鍾欣凌的兒子,一場出櫃的戲能讓看到他們母子情深,現實生活中王品澔跟媽媽相處也像朋友,某次他試鏡失敗,回到家後大哭,媽媽坐在他身旁說:「你很棒,只是機會還沒到。」讓他哭得更慘。而他談戀愛也都會告訴媽媽,每一任對象媽媽都看過,25歲的他提到媽媽今年48歲,讓一旁的鍾欣凌嚇傻,直呼:「我還比你媽大5歲,我女兒才13歲、9歲!」王品澔跟媽媽相處就像朋友。(圖/楊澍攝)雖然與孩子的年紀差距比較大,但鍾欣凌還是努力理解孩子們的世界,例如大女兒喜歡韓國女團,她便學習怎麼搶票,還被女兒訓練到搶票時只花了7秒,可惜還是不夠快,幸好公司同事都會幫忙搶票,她也笑說:「這真的是另外一個世界,以前我們買票都是要去金石堂。」不過這些女團的演出鍾欣凌也看得很開心,甚至還跳了一小段超夯的〈like JENNIE〉。雖然韓團演唱會門票的確是一筆滿大的開銷,但鍾欣凌會跟大女兒說,若是功課進步就會買一張票給她,不過也開玩笑說:「我真的很謝謝你們(韓團)來,但有些可不可以三個月來一次就好,其實也滿多錢的。」幸好小女兒目前還在喜歡文具,對追星沒興趣的階段,可以省下一筆錢。丁寧則說女兒曾請她幫忙搶過一次票,失敗後就再也沒提過這件事,讓她鬆了一大口氣。鍾欣凌常常幫女兒搶韓團的票。(圖/楊澍攝)
誆辦玖壹壹、男韓團演唱會詐財 名模前經紀人判囚1年4月
曾任混血女模Akemi香月明美、俄羅斯女模安妮前經紀人、汎迪國際廣告公司負責人趙崇伶,4年前佯稱要替「玖壹壹」、男子韓團等團體舉辦演唱會,向金主詐騙453萬餘元,歷審均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4月徒刑,全案確定。判決指出,趙崇伶2017年8月間,聲稱要在南港展覽館舉辦「玖壹壹在地人演唱會」,偽造公司和「玖壹壹」所屬的工作室合約,遊說李姓男子投資,李男信以為真,先後匯款100萬元、53萬元,後來卻發現根本沒有演唱會的消息,憤而提告。趙崇伶另於2017年1月間,向倍思公司誆稱要舉辦韓國男子團體「BTOB」的演唱會,也同樣偽造公司與「BTOB」所屬經紀公司的合約取信對方,並聲稱獲利高達5成,倍思公司也誤信匯款300萬元,但遲遲等不到趙女提出匯款「BTOB」經紀公司的證明,才驚覺受騙。一審台北地院認定趙崇伶詐騙李男、倍思公司共453萬餘元,依2次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8月,應執行1年4月徒刑;二審維持一審判決,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