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性羈押
」 縱火 高雄 跟騷法 警方 性騷擾
毒駕零容忍 3個月查緝3230件 內政部擬修法加重刑責
為強化交通安全並落實「毒駕零容忍」,政府自114年11月20日全面啟動毒品唾液快篩執法。內政部今(24)日指出,截至115年2月,全國已查獲毒駕案件3,230件,顯示打擊毒駕已有具體成效。 內政部表示,除第一線員警持續強力查緝外,後端法律責任與制度設計也須同步強化,目前已啟動跨部會合作機制,邀集法務部、交通部及高檢署等單位,研議更嚴格的法制措施。 內政部提出多項修法方向,包括將毒駕累犯及肇事者納入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事由、加重拒絕檢測的罰責與採驗強度、提高刑事責任並限制易科罰金,以及研議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等措施,期望透過制度強化達到嚇阻效果。 內政部強調,毒駕不僅危害駕駛人自身,更威脅用路人安全,政府將持續從執法、司法與制度面全面精進,確保違法者無所遁形。 內政部長劉世芳呼籲,毒駕已成全民公敵,未來將持續強化跨部會合作,傳達「毒駕零容忍、違法必嚴辦」的明確立場,共同守護國人交通安全。
台中打律師惡女遭預防性羈押 法官認定犯下傷害等5罪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遭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認定她已對多位律師施暴,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公然侮辱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法官晚間裁定收押。林姓女子在台中地院公然打了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一巴掌。(圖/民眾提供)據了解,法官認定林女共犯下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法院組織法第95條違反審判長所發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罪,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第309條第2項加重公然侮辱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法官考量林女從去年11月29日起即涉傷害傅姓女律師,再於今年3月17日涉嫌傷害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另有數次涉對高姓、林姓、聶姓等律師施以危害生命、身體、安全之行為,法官鑑於林女相關案件尚在審理及偵查中,仍可能接觸相關律師,有反覆實施同一傷害、恐嚇危害安全之虞,所以有羈押之原因及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如不服羈押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台中林女慘了!在法院巴律師理事長的臉後果嚴重 台中地檢聲請預防性羈押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受理後相當重視,律師界群情激憤,台中高分檢也請中檢盡速分案偵辦,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日前在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發生林姓女子攻擊律師公會理事長事件,台中地檢署旋即指派黃嘉生主任檢察官率同蔡承翰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展開蒐證調查,以釐清案情並依法偵辦。經承辦檢察官迅速傳喚相關證人到案訊問並命具結,及調取被害人驗傷診斷證明書、相關監視器影像加以勘驗後,於今日依法傳喚被告林○蓉到庭訊問。經查,被告林○蓉於114 年 11 月 6 日上午,在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開庭時,涉嫌違反法官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不聽制止,並對高姓律師為恐嚇行為;復於 115 年 3 月 17 日下午,在臺中地院法庭外,涉嫌以強暴手段傷害及公然侮辱吳姓律師,涉犯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傷害、第 305 條恐嚇、第 309 條第 2 項強暴犯公然侮辱及法院組織法第 95 條違反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等罪之嫌疑重大。全國律師聯合會到司法院前抗議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施暴。(圖/項程鎮攝)檢察官另審酌,被告林○蓉先前於 113 年 11 月及 114 年 6 月間, 即曾因涉嫌傷害傅姓律師、恐嚇聶姓律師,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4 年度偵字第 15333 號、第 38037 號案件提起公訴;嗣於115 年 2 月 10 臺中地院開庭審理上開案件時,復與律師發生衝突;並於 115 年 3 月 18 日透過網路發表恐嚇他人生命之言論,顯有反覆實行傷害、恐嚇等犯罪之虞。為防杜被告林○蓉再度施暴並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遂於訊問後當庭逮捕,並依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之 1 第 1 項第 2 款、第 4 款之規定,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中檢強調,為保障所有參與司法程序之人民及法治工作者之人身安全,維護司法程序之正常進行,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及人身安全之暴力行為,均將依法嚴正偵辦,絕不寬貸。並呼籲社會大眾理性處理衝突,尊重他人生命與法治秩序,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潛入公寓頂加搬走300萬金飾珠寶 樹林慣竊偷錢還盜刷信用卡迅速遭逮
新北市樹林區14日發生竊盜案,45歲李姓男子潛入某公寓頂加,竊走房內的黃金、珠寶和現鈔,並盜取被害人的信用卡盜刷,不法所得高達344萬元,樹林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於18日晚間9時許在台北市將他拘提到案,全案依法送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據了解,李男平時沒有正當工作、偷竊維生,1月間才在樹林犯下竊案遭逮,而他又故態復萌,14日隨機選上被害人住處,見其窗戶未上鎖而潛入並大肆搜刮財物。李嫌竊走黃金、珠寶首飾、古幣、30萬現金及外幣,又偷走當事人信用卡盜刷12萬元,不法所得高達344萬元,被害人返家後見家中一片狼藉,貴重財物不翼而飛,意識到遭竊後立刻報案。樹林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調閱案發地點及周邊監視器影像,並綜合相關跡證進行分析比對鎖定李嫌,並報請核發拘票及搜索票,於18日晚間9時許在臺北市將李嫌拘提到案。樹林警於搜索過程中查扣20多萬元現金、黃金、珠寶、古幣及外幣等相關贓證物一批,全案詢後依加重竊盜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另持續擴大清查其是否涉及其他刑案。樹林分局提醒民眾,應加強住宅防竊措施,包括:出門時務必檢查門窗是否上鎖、重要財物及現金妥善保管、避免在社群媒體公開行蹤或假期外出資訊;同時可考慮安裝監視器或警報設備,提高警覺與防範能力。竊盜案件一直是新北警局高度重視的案件,除依法積極查緝外,也持續宣導民眾提升防範意識,共同維護社會治安與自身財產安全。
宣示毒駕零容忍!刑事局跨部會聯手 毒駕累犯與肇事者列預防羈押事由
毒駕事件頻傳,每件毒駕發生的背後都象徵著一個家庭的破碎,對此警政機關去年底展開全面啟動毒品唾液快篩執法,截至今年2月,全國各警察機關共稽查3230件毒駕,為能有效嚇阻毒駕,刑事局1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與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法務部司長張曉雯、交通部司法胡迪琦與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王金聰一同召開記者會宣示跨部會研議法治策略,建議將毒駕累犯與肇事者列入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所列事由。除前端員警戮力查緝防處外,後端刑罰責任與法律規範更應緊密銜接並強力嚇阻。對此,內政部刻正啟動跨部會合作機制,主動邀集法務部、交通部及高檢署等機關,積極研議更強力之法制策略,建議包含毒駕累犯及肇事者列入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所列事由、加重拒測罰責及採驗強度、修法提高刑事責任、不得易科罰金及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等多項方案,期透過修法與執法並進,讓毒駕者無從僥倖,落實隔離於社會之外,以達到實質嚇阻的效果,展現政府對毒駕犯罪「零容忍」之堅定立場。內政部劉世芳部長鄭重呼籲,毒駕已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政府未來將持續透過跨部會合作,從執法查緝、司法偵辦到刑責處遇等層面,全面精進推動各項防制策略,向社會傳達「毒駕零容忍、違法必嚴辦」之明確訊息,共同守護國人安全。
恆春警方大掃蕩!毒犯竊電纜 持槍毒品集團落網
恆春警分局近日接獲線報,指出有毒品人口涉嫌在高屏地區流竄,專門針對閒置空屋、光電場及農牧用地竊取電纜線,造成民眾財產損失嚴重。分局長郭懷澤獲報後,立即指示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展現警方對防制犯罪的高度重視。經過多日縝密蒐證與跟監,警方掌握了犯嫌行蹤,確認主要犯嫌包括37歲張姓、55歲林姓及兩名許姓男子,組成跨地區竊盜集團。在近日的同步拘提行動中,警方兵分多路成功將四名嫌犯拘捕到案,並實施搜索行動。行動中查獲大量贓物,包括2捆裸銅線、8捆電纜線、8捆變壓線圈、3片光電板、6具電表,以及犯案工具如老虎鉗、電鋸,甚至還查獲一支空氣狙擊長槍。除此之外,警方還起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香菸3支、第二級毒品甲基卡西酮約20公克、毒品吸食器2具,以及嫌犯使用的小貨車一部,成果豐碩。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該集團在高屏地區至少實施過10次竊盜行動,不僅盜取農牧用地電纜線,還涉及光電場、倉庫與閒置空屋等多處,對民眾生活與財產造成重大影響。幸好在警方縝密調查下,成功抽絲剝繭將所有相關犯嫌緝獲,有效遏制了竊盜與毒品犯罪的蔓延。經警詢後,張姓、林姓及兩名許姓嫌犯已被依加重竊盜及毒品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亦建議實施預防性羈押。恆春警方表示,將持續擴大偵辦相關案件,以維護民眾財產安全,展現對跨地區犯罪零容忍的決心。
苗栗「女飛賊」市場連環扒竊!便衣警埋伏出擊 現行犯當場逮捕
苗栗市區傳統市場近日接連傳出多起民眾遭扒竊案件,讓攤商與採買民眾人心惶惶,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針對市場內外監視器畫面進行比對與分析,終於鎖定1名57歲的陳姓女子涉有重嫌,9日上午,警方布下天羅地網,派出多名便衣員警埋伏在市場周邊,最終在陳女再度準備行竊時,成功將她以現行犯身分逮捕。據了解,陳女行竊手法老練,常趁早市人潮擁擠、民眾分心挑選菜品時,悄悄伸手打開包包或外套口袋,迅速偷走皮包、現金或證件,警方在她身上搜出多名被害人的財物,包括提款卡、證件、皮包及現金約2萬餘元,經查陳女疑似為慣犯,過去曾多次因竊盜案件遭警送辦。警方指出,傳統市場人多雜亂、空間狹小,是扒手最容易下手的場所之一,為了防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警方除持續加強巡邏與便衣埋伏外,也呼籲民眾提高警覺,購物時應將包包背於胸前、錢包妥善收好,不要將大量現金或貴重物品外露,以免成為宵小目標。警方強調,雖然此次成功將陳女逮捕並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且已建請預防性羈押,但仍呼籲民眾「防竊先防心」,遇到可疑人物應立即通報警方,透過全民警覺共同維護市場安全。
新莊社區中秋烤肉變砍人現場 19歲男嫌歌聲太吵怒持開山刀砍人
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七段某社區大樓,10月4日晚間舉辦中秋聯歡晚會時發生持刀傷人事件。19歲許姓男子不滿48歲陳姓住戶唱歌聲音過大,雙方爆發口角後,許男竟持開山刀攻擊,導致陳男手臂與腹部受傷。現場住戶立即合力制伏許男,警方到場後將其逮捕,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4日晚間9時許,該社區住戶在中庭舉辦中秋烤肉晚會,眾人烤肉歡唱氣氛融洽。然而其中一名住戶陳男歌聲高亢,引起許男不滿,雙方隨即發生爭執。爭執過程中,許男情緒失控,竟從身上掏出一把小型開山刀,朝陳男砍去。陳男見狀抬手擋刀,左手臂受3公分刀傷、腹部6公分刀傷,現場血跡斑斑。住戶見狀合力壓制許男並報警。新莊分局員警趕抵後查扣犯案用刀,並將許男帶回派出所。陳男送輔大醫院救治後並無生命危險,傷口縫合後已無大礙。許男向警方供稱「真的太吵,我實在受不了」,承認持刀傷人犯行。由於許男攻擊部位包含腹部等要害,且使用具有殺傷力的開山刀,警方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許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
因應死刑釋憲結果 司法院今通過修法草案!最高法院應為死刑案件召開言詞辯論
去年憲法法庭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對於法官判死設下8關卡,司法院11日通過修法草案,增訂偵查中就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之殺人或與其相結合之罪,而發生死亡結果者,通知法扶律師到場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辯護之事由,另經原審宣告死刑或為被告之不利益而上訴求處死刑之案件,於第三審之審判應適用強制辯護制度及第三審審判時應行言詞辯論之要件,並授權最高法院訂定相關言詞辯論規則,以及受刑能力不足,而不應對之執行死刑之依據。司法院表示,這次修正除落實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外,並加強參與訴訟被害人之程序地位,另考量新興犯罪類型及相關案件增加趨勢、配合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規定,修正預防性羈押之適用範圍,期透過合理分配司法資源,提升整體審判效能。修正草案將循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送行政院會銜後,送請立法院審議。修法草案增訂訴訟參與人及其代理人於科刑資料調查時,得提出被害影響陳述,並就科刑範圍事項,請求詢問被告,因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規定之修正,修正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之規定。為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並促進訴訟經濟及實踐有效率之刑事審判,修正證據調查程序之規定。擴大第一審獨任法官審理案件之範圍,以合理分配司法資源,提升整體審判效能。
啃老男討錢被拒怒砸傢俱! 他見警叫囂:「制服脫掉來單挑」
北市信義分局日前發生一起家暴案件。一名48歲的吳姓男子,僅因缺錢向妻子討錢不成,竟當場情緒失控,將傢俱砸毀,吳男的父母忍無可忍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吳男更不斷對警方叫囂,要員警「脫下制服,我們打一架」;事後警方也協助吳男家屬申請緊急保護令,並在隔日前往逮人,因此意外搜出安非他命吸食器。據了解,吳男為大車駕駛,但其工作與情緒並不穩定,平時與妻子和父母同住,常和妻子、父母討錢花用,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據悉,吳男家屬過去曾2次報警表示遭吳男家暴,但過程中均為表示有遭到毆打情形,也未申請保護令;8月8日中午12時許吳男因缺錢花用向妻子討錢被拒,吳男當場情緒失控、砸毀傢俱並出現暴力情形,讓家屬緊急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到場後,吳男情緒仍相當激動,不斷警方叫囂挑釁,怒嗆,「制服脫下來我們來打一架!」、「衣服脫下來單挑啦!」。警方恐事態升級,立即將吳男帶回製作筆錄,同時協助家屬申請緊急保護令。8日晚間9時許緊急保護令生效,警方派員前往告知吳男相關規定,但吳男卻拒絕牽手,還強調自己才是被害人;警方9日持核發拘票前往逮人,吳男態度仍相當消極不配合,直到遭警方上銬帶回派出所時,吳男還堅持要攜帶檳榔,「不吃檳榔會有檳榔恐慌症」,隨後撞頭自殘,遭警方立即制止帶回,並意外在其身上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全案詢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獲准。信義分局呼籲,遇有家庭暴力事件,請盡速至警察機關報案,及早以公權力介入嚇阻犯罪,若相對人行為嚴重,符合家暴法第29、30條規定,將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
員林「單車怪客」與店家口角怒氣難消 竟「爆氣」持菜刀沿路揮砍車輛後照鏡
彰化員林市今日中午發生1名男子無故對店家咆哮,而遭店家驅趕,男子疑因此心生不忿,逆向騎腳踏車沿途持菜刀揮砍路過的汽機車後照鏡,整排車駕駛嚇得放慢車速緊急閃避,其中1輛小轎車閃避不及,後照鏡被毀,警方獲報展開追查,已將男子逮捕到案,訊後依恐嚇危安罪、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有民眾目擊,在員林中正路等道路見到1名男子騎腳踏車逆向,並沿途亂喊,還疑似持刀沿路砍向經過的汽機車後照鏡,他將過程po上臉書員林人大小事,並提醒民眾要小心;有店家也說,有聽說有人沿途大吼大叫騎自行車經過,似乎有攻擊行為,男子瘋狂行為讓附近居民相當不安。警方表示,在今日中午12時許,獲報萬年派出所轄區員林市南昌路附近,有民眾持刀揮舞,員警立即趕抵現場,經初步調查,32歲黃姓遊民無端到中正路某店家咆哮,遭店家驅趕,與店家發生口角,在離開現場後,騎乘腳踏車沿南昌路拿刀揮舞,驚擾往來車輛。黃男揮刀亂砍造成1輛小轎車後照鏡毀損,員林分局萬年派出所在5小時內,於中央路337巷口逮捕到黃男,並查獲生鏽菜刀1把,警方訊後,依恐嚇危安罪,公共危險罪嫌將黃男移送法辦,警方表示,因發現黃男前有相同案發紀錄,認有再犯之虞,將建請檢方預防性羈押。
19歲青年食用毒木薯餅慘死 繼父疑因妒忌下毒害死繼子
巴西聖保羅地區一名19歲青年在於7月20日身亡,警方懷疑他遭繼父以木薯餅夾帶毒藥謀害。調查顯示,犯案動機可能與妒忌、控制欲及被拒絕的情緒有關。盧卡斯.達席爾瓦.桑托斯(Lucas da Silva Santos)在中毒後經過10天搶救,最終於7月20日因腦死宣告不治。(圖/翻攝自GloboNews)根據巴西媒體《G1》報導,這名來自聖貝爾納多杜坎普(São Bernardo do Campo)的青年盧卡斯.達席爾瓦.桑托斯(Lucas da Silva Santos)在中毒後經過10天搶救,最終於7月20日因腦死宣告不治。案發前,他食用了由繼父阿德米爾松.費雷拉.多斯桑托斯(Ademilson Ferreira dos Santos)帶來的木薯餅。該男子自7月16日已被預防性羈押,目前仍在接受調查。警方懷疑他遭繼父以木薯餅夾帶毒藥謀害。調查顯示,犯案動機可能與妒忌、控制欲及被拒絕的情緒有關。(圖/翻攝自GloboNews)聖保羅州警方表示,嫌犯在訊問中多次前後矛盾,甚至試圖將責任推給自己的妹妹,聲稱食物不是他準備的,但調查認為他是唯一一名主動分送木薯餅給家人的人。盧卡斯母親證實,7月11日當天,阿德米爾松親自把木薯餅送到家中,並親手將其中一份交給盧卡斯,隨後不久,盧卡斯突然身體不適並昏倒。醫院初步診斷顯示,死者有中毒跡象,隨後被轉送至急診醫院,但最終仍宣告腦死。市政府表示,家屬已同意捐贈器官,詳細死因仍有待法醫檢驗結果。警方從嫌犯住宅與死者家中採集木薯餅樣本及原料,送交法醫實驗室檢驗,以確認是否含有毒物及種類。據調查,該案將依「三項加重情節」提起指控:第一,因妒忌屬於卑劣動機;第二,利用食物下毒構成險惡手段;第三,使受害者無法防禦。此外,《G1》取得的一段對話截圖顯示,阿德米爾松曾在與牧師的聊天中坦言患有憂鬱症,並表示曾想殺害繼子,但聲稱「上帝讓他放下念頭」。巴西繼父疑因妒忌下毒木薯餅害死19歲繼子。(圖/翻攝自X)
先送兒子上學!牧師爸將女兒忘車裡8小時 3歲女童被50℃高溫熱死
巴西東北部阿拉亞爾市一名三歲女童因被遺忘在車內長達七個多小時,在攝氏接近50度的高溫中不幸身亡。其父親為當地一名福音派教會的牧師,目前正因過失殺人罪接受調查。根據外媒的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6月23日,當天早上牧師莫塔(Rones Douglas Sales Mota)原本應按照日常習慣,先送三歲的女兒安娜莉茲(Anna Liz)前往托兒所,再接著送八歲的兒子去上學。然而當日情況有所變動,兒子提前準備好出門,莫塔便改為先送兒子上學。送完兒子後,他直接前往自己所主持的福音派教堂,誤以為已完成接送工作,卻完全忘記女兒仍在後座熟睡。據警方表示,安娜莉茲在車內被困超過七個小時,直到下午2點40分,莫塔準備接孩子放學時才驚覺女兒仍在車內,已無生命跡象。根據現場氣溫及車內條件,專家估計車內溫度一度飆升至攝氏50度。當地警方表示,雖然莫塔無意害死女兒,但他未能履行作為父親的基本注意義務,因此案件已依「過失殺人罪」進行立案調查。負責本案的弗洛里亞諾警察局局長阿曼達埃斯特萬(Amanda Estêvam)指出,由於牧師並未試圖逃避責任,也並非蓄意犯罪,因此目前不適宜對其進行預防性羈押。羅內斯的律師艾爾斯(Eriston Leite Ayres)受訪時表示,當天因應兒子的要求,打亂了牧師原本的接送順序,導致這場悲劇。他補充,當事人深陷悔恨,精神極度崩潰,甚至在發現女兒身亡後,抱著她走進教堂,表現出極度絕望。女孩的遺體已送往弗洛里亞諾法醫研究所(IML)進行檢驗,警方正在等待驗屍結果以釐清死因。安娜·莉茲已於6月24日上午下葬於當地的康塞桑公墓。阿拉亞爾市政府對事件表示哀悼,市長阿爾德梅斯巴羅佐(Aldeemes Barroso)宣布全市進入為期三天的哀悼期,向不幸逝世的孩童與其家屬致上最深切的慰問。如最終被判定有罪,牧師可能面臨一至三年的刑期。不過根據巴西法律,若法官認定其因喪女所承受的痛苦已構成足夠懲罰,亦可裁定不予執行實刑。
高雄廢民宅火警!流浪漢私闖「燒雜物驅蚊」 觸公共危險送辦
高雄市三民區9日上午6時許驚傳火警,1棟無人居住的透天厝2樓竄出大量火煙,消防局獲報迅速派遣人車趕赴搶救,豈料進入火場後竟赫見46歲陳姓男街友在抽菸,經詢問情況後,他則供稱因屋內環境髒亂,這才點火驅蚊,所幸火勢迅速撲滅並未延燒,後續陳男被逮捕並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消防局說明,上午6時40分獲報,河北二路某棟廢棄透天厝發生火災,消防局立即派遣各式人車趕赴救援,到場時發現起火點位於建物2樓,大量濃煙直竄天際,幸虧燃燒範圍未擴大,不久後便順利撲滅,所幸此次火警無人受困傷亡,也未造成財物損失。警方表示,警方會同消防員勘查火場後,竟發現流浪漢陳男在現場愜意抽菸,警方隨即上前進行盤查,他則供稱8日晚間闖入該棟建物休憩後,因認為屋內現場環境髒亂,才使用打火機引燃垃圾及雜物驅蟲 ,隨後警方也在現場查扣縱火用工具,立即將他當場逮捕,並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同時建請檢察官預防性羈押。
高雄流浪漢縱火燒空屋 不滿被逮嗆:就跟燒金紙一樣
高雄市三民區河北二路今(9)日上午6時許傳出火警,1棟2層樓高空屋突冒出濃煙,警消獲報到場,發現一名行跡可疑的46歲陳姓男子,他聲稱蚊蟲太多燒雜物驅蚊,卻被當地住戶打臉,陳男是流浪漢,只要酒後心情不好,就會故意縱火,被逮時還嗆「就跟燒金紙差不多」。高雄市河北二路125巷內今早上午6時40分,1棟2樓空屋冒出濃煙,鄰居見狀急忙報警,警消到場後發現,46歲陳姓男子在火場且行跡可疑,他聲稱蚊蟲很多,用打火機燒雜物驅蚊,卻被附近住戶打臉。附近鄰居指出,該名男子是流浪漢,不是住戶卻常在附近一帶出沒,他知道那棟是空屋沒人住,平時就窩在那,只要喝酒心情不好就縱火,是當地的頭痛人物。陳男被逮時喝酒醉神智不清,對著媒體大喊火勢「就跟燒金紙差不多」,認為警方小題大作。全案依公共危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預防性羈押。
彰化逆子「3度縱火燒家」遭羈押 獲釋後又縱火還砸爛鄰居門窗
今年2月,彰化縣二林鎮一名38陳姓男子因為向父親討要錢財不成,竟潑汽油點火將自家的三合院燒掉三分之一,所幸消防人員趕抵現場滅火,才阻止了一場悲劇。事後警方調查發現,陳男自農曆春節起已是第三度試圖縱火,於是將他移送法辦,直到今天4月27日羈押期滿才獲釋,誰知近日卻又四度、五度放火燒家,又在2日砸爆鄰居門窗,讓附近鄉親頭痛非常。當地警方表示,將向法院建請預防性羈押。今年1月26日、2月17日、18日,二林消防隊分別接獲3次火警通報,造成起火三合院的右護龍、正殿受損。由於同一地點連續發生火警,不排除有縱火可能,經芳苑警分局調查後得知,居住於此的38歲陳姓男子因向父親討錢不成,多此與父親發生口角,又主張「三合院是阿嬤留給我的」,於是大膽放火燒屋。事後,陳男被警方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又被依故意放火罪嫌,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2個月獲准。陳男2月被縱火遭家後警方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又被依故意放火罪嫌,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2個月(圖/翻攝畫面)不過據《TVBS新聞網》獨家報導,陳男在4月27日羈押期滿釋放後並未悔改,5月間又因不明原因第四度、五度縱火燒家,又在6月2日晚上7點許砸爆鄰居的門窗,脫序行徑令人直搖頭。據了解,38歲陳男父母離異,與父親同住在三合院,平時遊手好閒沒有正當工作,此前因為毒品案坐牢,1年前才剛出獄,誰知回家後又復染毒癮,多次向父親要錢,還拿棍棒毆打父親,討要不成就放火燒家,讓老父親相當無奈。芳苑警分局則表示,今年2月陳男縱火後,警方有協助家屬聲請緊急保護令,並向檢察官聲請拘票拘提到案後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至於5月間有疑似縱火,及6月毀損他人玻璃、屋頂等行徑,將再報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申請拘票將其拘提到案,並建請預防性羈押防止該民再犯。
逛新竹巨城被摸屁屁女網友氣炸!犯嫌落網至少4人受害
新竹1名女網友日前在巨城購物中心逛街,遭40歲林姓男子伸出鹹豬手襲臀,女子上前與林男理論,林男卻表情木然回答「不知道」就離開;據悉,連日來有至少4人上網控訴林男行為。14日他再度犯案被發現,保全通知警方逮人,林男遭警方移送,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1名女網友日前上網發文指出,11日她與家人一起逛巨城購物中心,中午12點半被1名迎面而來的陌生男子,趁著擁擠時交錯的瞬間,反手抓了臀部。女網友當下愣住,但隨即追上男子,但面對她和家人詢問時,男子卻表情木然,只答了一句「不知道」,就轉身走人。女網友非常生氣又害怕,將手機裡的男子照片打馬賽克貼出,提醒民眾逛街時也要留意四周,保護自己,也表示已經將這件事反映給巨城櫃台與警衛,希望他們加強巡邏。不料該名襲臀男14日又出現在巨城美食街,再度故技重施,對另名女子伸出鹹豬手,被害人尖聲大叫並立即通知樓管和保全,眾人將林男控制後趕緊報警。根據警方調查,林男經常在巨城美食街出沒,但對犯案動機和相關訊問,林男神情漠然始終保持緘默,全案警方依《性騷擾防治法》移送地檢署,也建請檢察官對嫌犯採預防性羈押,以免更多女子受害;檢方偵查庭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警方也呼籲,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行為者,已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柯文哲糟了!「im.B」承審法官許芳瑜再中籤承審 滿手大案量刑不手軟
台北地院26日下午2點舉行柯文哲等人所涉貪污案公開抽籤分案,由重大金融犯罪專庭法官許芳瑜中籤,合議庭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許芳瑜今年審理im.B詐騙案做一審判決,重判主嫌曾耀鋒有期徒刑16年6月,而審判長江俊彥也審理過多起重大案件,包括史上最大詐貸案「潤寅案」,對主嫌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分別判處26年、28年徒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圖利及公益侵占、背信等多項大罪起訴,全案上午中午移送台北地院審理後,北院認定該案為重大貪污且涉及洗錢的金融案件,因此決定由重金庭審理,台北地院下午2點於五樓法官研究室公開抽籤,由重金庭庭長吳承學從8位法官中,公開抽出衛股法官許芳瑜為受命法官,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則為楊世賢。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司法官52期的許芳瑜2022年加入重金庭,案運「奇佳」、屢中大案,審過3位律師以不實見證文件護航吸金案,退休刑警吸金6.5億元案。2023年,許芳瑜中籤審理曾耀鋒等人所涉im.B吸金案,密集審理1年將30多名被告陸續判決,期間又經手多件矚目金融案件,包括朱國榮松崗炒股案,在朱逃亡被通緝後,裁定沒收1億元保證金,把朱的林姓女密友判刑4年,又將涉嫌接受貸款客戶招待出國打小白球的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依《銀行法》判刑6月。外型嬌小纖秀的許芳瑜,說話輕聲細語但是非分明,條理相當嚴謹,當她開庭淡淡說出語意很重的質疑,常讓被告與律師不知如何接招,就算想企圖狡辯也很難甩開她追問,量刑更不手軟,頗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風格,審理光電業者吸金上億元,她重判首腦12年徒刑,審理林冠百掏空德信證券案,她判林4年2月徒刑。許芳瑜目前仍有滿手大案待消化,包括立法院前副院長鍾榮吉在台肥董事長任內所涉違規放貸案、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涉收遠雄建設4億回扣案、百富環球公司涉吸金逾180億元案,11月底她剛審結「航海王」台驊公司前董事長顏益財所涉內線交易案,判刑1年11月,另洗錢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3年。至於合議庭審判長江俊彥是司法官學院39期結業,也是資深的金融庭審判長,他審理過許多重大矚目案件,審過藝人夏于喬父親夏世紘等富南斯集團成員吸金案,判夏世紘2年4月徒刑,另審理利用勞動基金炒股的勞動部前組長游迺文,依《證券交易法》判刑9年;將非法銷售境外澳豐基金的兆富公司負責人曾奎銘,判刑2年3月,涉及投資詐欺的「華爾街女神」陳莉婷,也被江的合議庭判刑3年。除此之外,還包括白狼案、潤寅案等。江俊彥訴訟指揮常直接闡明案情主要爭點,要被告和律師仔細評估抗辯策略的利弊得失、想清楚再說,庭訊不太容許失焦又漫長的陳述,他還曾命被告必須出庭聆判,用意是打算預防性羈押被重判的被告防逃,但因檢方沒聲請而作罷。另外,陪席法官為55期楊世賢,2024年8月底才加入重金庭、成為江俊彥的庭員,曾審保母虐死6個月大男嬰,判刑9年,審理媒體人彭文正告前總統蔡英文的律師涉嫌妨害名譽,裁定駁回彭的自訴,也曾審老翁不堪長照壓力、親手悶死病妻所涉殺人案,以情堪憫恕為由減刑輕判2年6月徒刑。包括「雞排妹」鄭采勻上網公開網紅陳沂手機門號個資案,也是楊世賢調任重金庭之前所審理,判鄭4月徒刑,另審理資策會告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犯《著作權法》一案,以資策會提告逾期為由裁定自訴不受理,目前經手的大案包括「台版地面師」律師蔡鴻燊等人所涉貪污案。根據吳承學表示,法院收到案件分為一般案件或金融案件,一般案件原則上是電腦抽籤,或者是經過院長核定的重大矚目案件才會用人工抽籤,如果是金融案件一律都是人工抽籤。吳承學指出,柯文哲案是分為金融案件,金融案件有4大類,包括涉及《銀行法》、《證交法》等金融十法案件,以及被害法益達1億元以上案件,還有涉嫌貪瀆加上洗錢的案件,或者院長核定者,而柯文哲案起訴法條包括《貪污治罪條例》與《洗錢防制法》,所以是屬於涉嫌貪污加洗錢的金融案。吳承學說明,柯文哲案洗錢、公益侵占的金額未達1億元,所以本件不是分「金重訴」字案,而是「金訴」案。
36歲男討生活費不成怒火燒天 酒駕衝撞母親家門拿木炭企圖縱火
高雄市一名36歲宋姓男子29日,因向62歲母親索討生活費未果,竟怒而酒駕開車衝撞母親住處大門,甚至拿木炭試圖縱火,所幸警方與消防人員及時趕到,火勢迅速被撲滅,未造成進一步災害或人員傷亡,該男子現已被警方逮捕,依毀損、公共危險及恐嚇罪嫌移送法辦,並建請檢方預防性羈押,以避免再犯。根據小港警分局表示,29日晚間10時48分接獲報案,崇本街某住戶遭人酒駕撞門,警方趕到現場後,發現嫌疑人宋姓男子仍在現場,渾身酒氣,經酒測檢查,其酒測值高達0.46mg/L,涉嫌酒駕。經進一步了解,宋男因向母親陳姓婦人索討生活費未成,心生不滿,先駕車撞擊母親住處的大門,隨後拿出木炭試圖縱火,所幸,警消迅速控制火勢,未釀成更大災禍。警方表示,宋男行為涉及《毀損罪》、《公共危險罪》及《恐嚇罪》等多項罪嫌,並鑑於其再犯可能性高,已向檢方建請採取預防性羈押措施,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警方呼籲民眾,面對家庭紛爭應冷靜理性,切勿以暴力解決問題,否則只會讓局勢更為惡化,甚至付出法律代價。
復合不成變報復!女子潑汽油恐嚇 前男友及時報警申請保護令
高雄市楠梓區1日發生一起感情糾紛,41歲的黃姓女子因求復合不成,竟威脅前男友陳姓男子,揚言要到其家放火,黃女確實來到前男友的住家門前潑灑汽油,所幸在黃女離開時,正巧遇到剛回家的陳男,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確認黃女並未點火,隨即將依《恐嚇罪》嫌移送法辦,並協助陳男申請家暴保護令。據悉,1日中午12點51分左右,警方接到報案,稱楠梓區右昌街某民宅前有男女發生爭執,警方趕到現場時,發現黃女情緒激動不穩,而46歲的陳男表示,2人曾是戀人,黃女近期多次要求復合,但遭陳男拒絕,1日黃女打電話威脅,表示若不復合將到家放火,讓陳男感到不安。事發當時,陳男恰好從外返家,在住家門前發現黃女正在用寶特瓶潑灑汽油,空氣中瀰漫著濃厚的汽油味,陳男立即上前攔阻,詢問黃女意圖何在,隨後2人爆發激烈爭吵,儘管情勢緊張,所幸黃女並未攜帶打火機,也未有點火行為,因此並未造成進一步的危害。警方到場後,立即將黃女帶回警局進行調查,經過訊問確認其並未實際付諸縱火行動,隨即以恐嚇罪嫌將其移送偵辦,警方也建議對黃女進行預防性羈押,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警方協助陳男聲請家暴保護令,以確保他的安全。警方呼籲,民眾在處理感情問題時應保持理性,避免情緒失控導致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