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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委會 戶籍 身分證 大陸 身分
網紅影片驚悚曝光! 高雄小港男子電動車逆向蛇行
高雄市小港區日前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違規事件,1名男子騎乘未經核准改裝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在華昌路上公然逆向行駛並蛇行,嚴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事件影片在網路社群平台快速流傳,引發民眾熱議與關注。警方表示,事發當晚男子的危險駕駛行為不僅僅是交通違規,更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此外,因該男子駕駛的是未經核准改裝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且未依規領用車牌,他將面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的多項行政處分,單項罰鍰可達3,000至9,000元,加上逆向行駛與未戴安全帽等違規行為,累計最高罰鍰可達11,400元。警方指出,目前已掌握相關事證並鎖定涉案男子,將會儘速查緝到案說明,並同步查扣這輛微型改裝電動二輪車,後續全案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確保類似危險駕駛行為不再重演,警方同時提醒民眾,駕駛任何車輛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自身與他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屁孩超危險逆向、蛇行「飛人騎法」還PO網 警出手要查:最重罰3萬
高雄市小港區近日發生危險駕駛案件,多名男子在華昌路段騎車嬉鬧,不僅蛇行逆向,還趴在座墊上「飛人騎法」,而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小港分局則表示,騎士行為已涉及危險駕駛,將查緝他到案,其行為最重則可罰3萬元。根據網路上的畫面,男子危險駕駛行為並非首次,白天黑夜都在路上嬉鬧,還曾在夜間趴在座墊上、雙腳張開騎車,猶如飛人騰空姿勢,也因而被稱為「飛人騎法」,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小港分局調查後,發現男子騎乘改裝電動機車在道路上逆向及蛇行等,已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將盡速查緝他到案並查扣該車輛,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此外,男子行為已涉犯多項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包括未依規定領用車牌行駛(處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微型電動二輪車未經核準擅自變更裝置(處罰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未戴安全帽(處罰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及逆向行駛(處罰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等,最重將開出約3萬元罰單。
台中市無牌汽車占用車格亂象 市府跨局處合作:沒有車牌立即拖吊
台中市近來出現無牌汽車占用車格亂象,不僅引起居民反彈,更有民代質疑此舉是為規避繳納停車費。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3日指示,中市交通局、警察局、環保局跨局處合作,沒有車牌就立即拖吊;警察局5日表示,經交通局同仁回應,昨日立即於2小時內拖吊1輛無牌貨車,將依法嚴辦,也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警察局說,交通局停車巡查員昨日上午發現北區民權路397號前停車格被1輛無牌照的貨車占用,依照機制通報警方,交通警察大隊獲報後,隨即調派員警及拖吊車,不到2小時內就迅速將車輛拖離,並強調依據最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未懸掛號牌車輛上路,將可處罰汽車所有人36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警察局說明,員警受理110案件、停車收費員(巡查員)報案或1999通報有該情事時,除應依法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外,同時也應查明是否有蓄意卸除合法牌照行為,依法嚴辦,務求徹底斷絕民眾僥倖心理。警察局提醒,車主車輛未領用有效牌照、未懸掛號牌時,依據《道交條例》不得於道路或路邊停車格位停車,違反者將遭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同時也呼籲民眾駕駛車輛,應合法領用並依規定懸掛牌照,遵守相關交通法令,以共同營造幸福、宜居、安全的交通環境。
法蘭墊片失效釀興達電廠爆炸!黃國昌批「球員兼裁判」 台電回應了
興達電廠新2號機9月9日爆炸事故,台電日前揭露初步調查原因為法蘭墊片失效,但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質疑真相仍不明,黨主席黃國昌今(22)日率團實地考察,質疑台電「球員兼裁判」自己調查自己。台電今(22)日回應,已要求統包聯盟立即檢討改善,後續將依調查證據向廠商求償到底。據台電初步調查,肇因為統包聯盟(美商奇異公司、中鼎公司)在天然氣加熱器管線法蘭處,竟然使用了錯誤墊片。9日首度進行熱燃料試運轉時,墊片在近300度高溫影響下瞬間失效,從偵測到天然氣洩漏到爆炸,短短10分鐘內就發生慘劇。面對外界質疑,台電表示,已要求統包聯盟立即檢討改善,後續將依調查證據向廠商求償。同時,強化內部檢查程序,未來法蘭墊片安裝將由台電實地見證,確認使用正確墊片並拍照存證,更將介入統包聯盟的墊片領用及管控機制。針對外界謠傳放寬振動值問題,台電澄清,墊片失效與振動值無關,該機組並無高振動問題,法蘭接頭由20組螺栓強力鎖固壓緊墊片,即使管路振動也不會使墊片磨損失效。台電說,事故發生當晚,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即親赴現場了解狀況,隔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事故情形。17日高雄市府消防局正式介入火災調查,目前現場取下的螺栓已送驗,最終事故原因仍待消防局調查結果確認。至於外界質疑興達機組「違法啟動」、「偷開」等說法,台電強調,興達3、4號機依環評承諾,自去年起第1、4季不運轉,去年底轉為備用機組,僅於備轉容量率低於8%才啟用。所有調度啟動皆符合環評承諾、空汙法及高雄市府環保局相關規定,隨時與地方政府連線並接受環保單位監督,資訊公開透明。
丈夫重病失去意識!妻急提領2千萬還債 少「1證明」遭課遺產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提領之存款,納稅義務人如不能證明該資金用途,所提領之存款應列入遺產申報課稅。該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舉債、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而其繼承人對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不能證明其用途者,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仍應列入遺產課稅。該局舉例,被繼承人甲君生前因病住院期間,其銀行帳戶提領2,000萬元,該局查核發現已全數結購外幣匯至甲君之境外銀行帳戶,經向醫院查證甲君住院期間已無意識,無法處理事務,雖甲君配偶乙君表示,甲君國內銀行帳戶存款係由其提領用以償還甲君境外債務,並提示甲君境外帳戶至繼承日已無餘額佐證,但乙君無法提供清償債務及資金證明,因此,該局依法將該提領款項2,000萬元併入甲君遺產總額課稅。該局提醒民眾,多數人以為只要在被繼承人生前提領現金,就不會被計入遺產,但如果是重病期間提領者,繼承人應保留相關憑證或單據供稽徵機關查核,若無法提出證明,應依規定併計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以免因漏報遭到補稅。若有相關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
12家「車手熱點」郵局ATM受管制! 夜間提款單筆限領1萬元
台灣詐騙猖獗,詐團手法更是不斷翻新,日前刑事警察局曾公開全台10大詐騙提款熱區,其中車手最常出沒時段為凌晨0點及下午1點之後。對此,中華郵政也針對12家郵局ATM實施交易限額,每天晚間11時到隔日凌晨3時,每筆最多只能領取1萬元刑事局日前公布114年上半年全台10大「車手熱點」及車手特徵,發現車手最常出沒時段是凌晨0點和下午1點之後,且行為特徵為全程戴口罩遮掩、頻繁更換提款卡、提領停留時間約5至10分鐘。刑事局指出,10大提款熱點包括:內埔學府郵局、朴子郵局、三重正義郵局、合作金庫三重分行、第一銀行西門分行、湖口郵局、統一西寧南門市、斗六鎮北郵局、北南陽郵局、三峽區復興路ATM等地,幾乎遍布南北各地,而這些區域大多是交通便利(如交流道附近、捷運站)的地點,或是大學校區開放區域,方便車手快速進出、避人耳目。對此,中華郵政表示,自今年8月26日起,依據警示帳戶ATM異常提領熱點分析資料,選定12間郵局之ATM實施,每日晚間11日時至次日凌晨3時,調降每筆提款限額為新台幣1萬元。中華郵政強調,考量到防詐需求,12家郵局據點暫不對外公布,後續也將視相關成效、數據來分析,機動調整管控地點;以台北南陽郵局為例,其夜間時段ATM交易量每日約有6筆到8筆,本次措施僅調整單筆提款金額,經評估並未影響民眾領用現金的權益。
千百惠想回鄉遭刁難? 陸委會回應了
原住民歌手千百惠嫁到北京30餘年,期間未能返鄉,19日病逝北京,享年62歲。她的好友黃安透露,台灣當局對千百惠回鄉百般刁難,導致直至去世,最終都沒能再回到台灣,成為人生遺憾。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表示,千百惠是自願去大陸拿身分證並放棄台灣身份。內政部近日預告將修正辦法,台灣人因領用大陸護照或在大陸設籍而喪失台灣身分,欲申請回復台灣身分時,應符合對台灣國防安全有重大貢獻等條件,引發違憲質疑。梁文傑解釋,「如果你當初已經自願放棄台灣身份,在我們的法律架構裡面,你就是大陸人,雖然說是要『恢復』,但實際上你是用大陸人士身分重新取得台灣身分,所以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也不應該那麼容易。」梁文傑強調,台灣的身份是很珍貴的,到目前為止,很多案例之所以會失去台灣身分,大概就是以下兩種情況:一種是當事人自願去大陸拿身分證,然後放棄台灣身份,例如近日過世的歌手千百惠;二,其他有些人是被政府查到,所以被強迫放棄台灣身分。梁文傑表示,政府歷來對待每件個案時都是非常審慎的,「在處理每一個案件時,台灣的身分,不是你想拿就可以拿、想丟就可以丟。」
護國安防滲透 陸委會:明年起常態化查核軍公教在陸設籍
陸委會今(18日)表示,為落實依法行政,政府將推動查核作業的常態化與制度化,並明確規範各機關、學校的核心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或申領、持有中共相關身分證件。該措施將自明年1月正式實施,若人相關員不配合查核,將不予辦理銓敘審查作業。近年來兩岸關係因對立情勢而持續緊張,政府為了防範中共透過統戰手段滲透,並強化國家安全與行政體系的法制防護。陸委會對此宣布,鑒於公務體系龐大、用人態樣繁多,且任用人員法令依據不同,常態化、制度化查核將採循序漸進、逐步推動之方式辦理;初期仍以軍公教核心人員為查核對象,不會及於全體人員。陸委會提及,國營事業、公股民營及公設財團法人,暫以該職務為需報院、主管部會或地方政府核派之官派人員,且屬代表政府出任該職務之代表人及經理人,才須納入查核。教育人員則以各級公立學校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法令進用之21類專任人員為限。陸委會指出,為落實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自即日起至本年年底止,請各機關學校協助配合進行宣導,並檢討修正相關用人法令、契約及相關資訊系統、書表文件等資料;陸委會將邀集人事總處、銓敘部、教育部等機關於全國辦理宣導說明會,協助各機關學校推動宣導,確保各機關學校所用人員均符合法律規定。「中共近年為了推行統戰,不惜破壞兩岸長久以來各自堅持的兩岸單一身分制度,允許我國人赴陸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時,保留台灣身分證」,陸委會批評此舉,不僅混淆我國人對國家的認同,破壞我方法律規定,更對我國家安全造成巨大危害。政府期盼受查核之相關軍公教人員積極配合政府相關作業,為維護國家安全貢獻一分心力,並提升人民對公務體系的信賴。
內政部新規「大陸人申請來台定居」 應繳「放棄中國護照」公證書
總統賴清德先前針對中國大陸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內政部日前已完成相關辦法修正預告,明訂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應備文件除喪失大陸地區戶籍證明之公證書外,並應繳附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證明之公證書。 賴清德於今年3月召開國家安全高層會議,針對台灣當前面對的5大國安及統戰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其中包括請內政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就國人同胞申請中國涉及身分認定的各種證件,像是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等,持續進行必要的清查及管理;以及原籍中國人士申請來台定居,應確實依照台灣法律放棄中國戶籍與護照,不能兼具雙重身分等。內政部7月23日預告「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30條、第31條修正草案,內容提到,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應依法提出喪失大陸地區戶籍證明公證書,以及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證明公證書。內政部指出,這是為落實總統於3月13日「國安高層會議會後記者會」宣示之「5大國安統戰威脅及17項因應策略」。根據修正草案說明,參考大陸委員會函釋有關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的「原籍」,是指不能保有大陸地區人民身分,即包含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領用大陸地區護照等,足以表彰具大陸地區人民身分的證明,避免實務上有大陸地區人民在放棄(註銷)大陸地區戶籍後,仍申領持用大陸地區護照,造成兩岸身分認定混亂。因此配合將「喪失原籍證明」修正為「喪失大陸地區戶籍及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證明」。此辦法預告期間為7日,目前已結束預告期,內政部蒐整各界意見後,將另行公告上路時間。
亡者車牌再現街頭!白河幽靈車牌現形 最高罰鍰7.2萬恐沒車
白河警分局東山分駐所員警近日,在市道165線白河段執行深夜巡邏時,攔下1輛懸掛已故車主車牌的轎車,該車牌被警方稱為「幽靈車牌」,經調查,車牌並非該車所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警方當場以「汽車使用他車牌照」及「汽車牌照供他車使用」雙重違規進行舉發,並當場扣車移送,罰鍰初估約1萬5000元。白河分局指出,轄區內擁有多處知名觀光景點,吸引大量遊客前來,車流量大增也帶來不少牌照違規問題,統計今年1月至今,已取締包含AB車、使用註銷車牌及偽造車牌等違規案件共計83件,警方強調,將持續結合線上勤務,善用M-Police與智慧警勤系統加強違規車輛「淨牌工作」,特別針對惡性違規行為嚴格取締。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即將施行的規定,汽車不依規定使用車牌的罰鍰金額大幅提高,最高可達3萬6000元,且違規車輛會當場移置保管場,包括未領用車牌、牌照吊扣期間仍行駛、未懸掛車牌、或使用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遺失、報廢的牌照,都將對車主及駕駛人雙雙處以最高額罰鍰。更嚴重者,若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除罰鍰加倍至7萬2000元外,還可能觸犯刑法中「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車輛甚至面臨沒入銷毀的法律後果。
李進勇被爆用公務車買晚餐 中選會:下班順路未違規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今(21)日質疑,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搭公務用車直接開到餐廳外臨停、拿餐、上車,「請問這是叫隨扈搭公務車幫你跑行程,還是幫你跑腿當UberEats?」對此,中選會表示,李進勇當天是下班途中順路買晚餐,未違反規定使用機關首長專用座車。張斯綱今日於臉書發文表示,最近李進勇在忙什麼?是忙「力挺大罷免」,還是忙「選務不中立」?也難怪會忙到可能需要派公務車幫自己買晚餐。並提及,這輛中選會首長專車車號的公務車,堂堂公務用車直接開到吉林路新疆私房菜餐廳外臨停、拿餐、上車,「請問這是叫隨扈搭公務車幫你跑行程,還是幫你跑腿當UberEats?」張斯綱指出,根據廉政署《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明列第5點「濫用個人領用保管之公務車上下班通勤、接送家人、購物、與友人餐敘或參加馬拉松路跑等私人活動」,李進勇身為中選會主委,難道看不懂規定?「還是覺得公務兩字,只要你說是,就是?」張斯綱表示,中選會的公信力,一天比一天告急;李進勇的官位,是不是也該「告急」了?他批評,「中選不中立,主委不中用!」並已正式向廉政署檢舉,就等李進勇被約談解釋,「這一餐花了多少納稅人信任?」對此,中選會回應,李進勇當天是下班途中順路買晚餐,並未違反規定使用機關首長專用座車。
交通新制明日上路 偽造冒用車牌最高罰7.2萬「車輛恐遭沒收」
台灣交通新制將自15日正式上路,針對偽造、變造或冒用車牌等行為,罰鍰金額全面調升,最重可罰7萬2000元,並於現場立即將車輛移置保管,若屬重大違規情形,更可直接沒收車輛。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立法院於5月已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修正案,此次修法重點聚焦在五大類違規行為,內容包含拼裝車未經核准領用牌照、使用吊銷或註銷車牌,以及借用或冒用他車車牌。上述違規行為,現行罰鍰為3600元至1萬800元,未來將提高至3600元至3萬6000元,同時違規車輛將現場移置保管。對於未領用車牌行駛、於車牌吊扣期間上路、已領牌卻未依規定懸掛,或是使用遭吊銷的車牌行駛,以及報廢登記車輛仍上路等,最高將處以3萬6000元罰鍰,同樣當場將車輛扣押保管。車牌遺失卻未依法補發,經舉發仍未處理而行駛,亦適用此規範。而針對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的行為,修法明訂加倍裁罰,最高罰鍰上看7萬2000元,且車輛將立即被移置保管。若此類違規涉及冒用他車車牌並肇事造成人員傷亡,或是10年內重複違規,將直接進行沒收。新增條文亦擴及停放於道路但未依規定懸掛車牌者,同樣可處以36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移置保管。交通部表示,若駕駛非自己所有的車輛而有上述違規行為,駕駛人本人也須面臨最高3萬6000元的罰鍰。新增修正條文同時納入兩種新的違規態樣:包括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而未依規定位置懸掛於道路停車時,亦屬違法並可處罰。
67歲翁酒駕微電車闖輕軌、撞灑水筒 自摔倒地不起嚇壞路人
高雄市鼓山區4日深夜發生交通意外,一名67歲李姓男子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闖入輕軌範圍,撞上灑水設施後自摔倒地不起,目擊民眾見狀嚇得急忙報警。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李男手部有輕微擦傷並無大礙,警方調查後發現李男涉酒駕,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4日深夜11時許,李男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沿七賢三路北向南行駛,卻不慎闖入蓬萊路與七賢三路口的輕軌軌道,擦撞上灌水圓筒後翻車倒地。路過民眾聽聞碰撞聲響,李男倒臥在輕軌草皮上一動也不動,嚇得趕緊上前協助和報警。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李男手部有輕微擦傷,隨即送醫包紮治療。警方對李男進行酒測,呼氣酒精濃度達0.1毫克,雖未超過0.15毫克的酒駕標準,但因酒後駕駛且造成事故,警方依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及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此外,李男所駕駛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領用有效牌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被處以30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鼓山分局新濱派出所指出,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或20萬元罰金。所幸此次意外未影響輕軌運行,李男經治療後無大礙。警方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須依法掛牌及投保強制險,且駕駛時不得飲酒,以免觸法受罰。《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台北女學生免費領衛生棉 受惠者誇「月省200元」!補助條件一次看
為了推動月經平權,台北市教育局近年擴大學生生理用品補助,就讀台北市國小高年級、國中及高中職一年級的女生每月有2張生理用品兌換券,可到指定超商通路兌換。最近有受惠的女網友大讚,這項政策可讓她每月省下200元,引發討論。日前一名就讀台北市學校的女學生透過社群Threads發文,她使用教育局每個月發放的生理用品兌換券,實際到指定通路兌換,「這是教育局少數做的(得)好的政策之一,每個月都感覺賺200元」;女學生曬出衛生棉照片,還有到超商兌換完成的數位票券畫面。貼文一出,掀起許多網友熱烈討論,有其他女學生表示不清楚有這政策,還說自己沒有收到過。對此,原PO才特地去了解,原來不是每位女學生都有這項福利,只有就讀台北市國小高年級、國中和高中職一年級的女生才有;她也偷偷開心說,「我高一壓線領到,開心哈」。不過,留言區也有一些人質疑為何不是全國女性都有,只有台北市部分女學生享有此福利,有網友提出個人看法,「我覺得成年可以自己負擔,未成年的是考慮到有些父母不是那麼『稱職』,未成年多無法合法打工,或是人身大致上還是受限父母,而且這種觀念問題,也不是有錢沒錢,所以學生(未成年)通通補助是好的政策,成年人我覺得比較沒必要了,或是針對低收再補貼即可」。據台北市教育局官網資訊顯示,為提供青春期女學生更全面的支持,每月會透過酷課雲(酷課APP)系統定期派發2張生理用品兌換券,至符合資格學生的酷課雲帳號,學生登入帳號可領用;家長帳號完成親子綁定,也可以代孩子兌領。補助對象為台北市國小高年級(五、六年級)、國中和高中職一年級女性學生。兌換券於全國統一超商、全家便利超商和萊爾富便利商店均可兌換,兌換期限有2個月。
出國旅遊小心了!持「1護照」恐被註銷台灣身分 陸委會:效期過也算
暑假旅遊熱潮即將來臨,陸委會就提醒,部分旅客計畫前往俄羅斯、喬治亞、亞塞拜然等地短期旅遊,為一時便利申請了「中國邊境旅遊護照」,雖然效期只有3個月,但此舉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可能遭註銷台灣戶籍與護照。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更強調,「是否過期不是重點,重點是曾領用」。梁文傑近日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中說到,依照《兩岸條例》,台灣人民不得申領中國護照、定居證等大陸身分證件。他也舉例,2017年曾有旅行社組團前往中俄邊境,其中領隊申辦「中國邊境旅遊護照」入境俄羅斯海參崴,雖護照效期僅3個月,且當時已過期,但政府仍依法註銷其台灣戶籍與護照。「是否過期不是重點,重點是曾領用。」梁文傑強調,中國護照效期是10年,即使失效,若是被政府查到,只要曾經領用過,對政府來說就是違法的。有媒體質疑,陸委會清查軍公教人員是否持中國大陸身分,最後查到2人確實有大陸身分證,但陸委會協助他們註銷大陸戶籍,結果遇上申領大陸定居證台籍教師張立齊,卻是直接註銷台灣身分,「處理標準是否不一?」梁文傑則回應,過去軍公教清查專案,查到有2位公務員具大陸身分,但這2人都是自幼由父母代辦,過程中均主動承認,根據《兩岸條例》規定,也考量到其身分取得並非出於自願,主管機關基於特殊情況,保有其台灣身分,但要求2人在相關職務結束後,必須赴對岸放棄大陸身分。梁文傑指出,張立齊曾公開表示自己領取中國定居證,態度積極,但定居證已經過期,無法證明其是否未申請戶籍與領取身分證,才會依法註銷其台灣身分,「至於效期是否已過,不在陸委會考慮的範圍」。
入陸籍還要當台灣兵? 內政部:仍有服役義務
媒體報導「臺北市男子入大陸籍還要當臺灣兵」,內政部今(13)日說明,在臺原有戶籍之陸籍男子,依法仍負有服役義務。役男服役之義務,不因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而有差別,服役為應盡義務,不容有迴避空間,且兵役義務屬憲法所定基本國民義務,任何人不得藉由更改戶籍方式規避。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林杏兒今日表示,日前接受陳情,1名27歲男子出生於中國大陸,父親為台灣人,母親為大陸人,雖該男子的母親過去曾返台為其申報戶籍,但該男27年來真正停留在台灣的時間不超過30天,從小在大陸成長、受當地教育,更在2016年放棄台灣國籍,卻在日前收到要當兵的通知。內政部稍早透過新聞稿說明,在台原有戶籍的陸籍男子,依法仍負有服役義務,因為依據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役男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但其因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內政部強調,役男服役之義務,不因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而有差別,服役為應盡義務,不容有迴避空間,且兵役義務屬憲法所定基本國民義務,任何人不得藉由更改戶籍方式規避。內政部提到,役齡男子儘管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原本應負的義務不會免除,包含兵役的義務在內,役齡男子在學緩徵等原因消滅後,依法仍應接受徵兵機關的徵集及服役。內政部呼籲,役男切勿試圖以喪失台灣地區身分、出境等方式規避兵役,內政部也將協同相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持續強化役籍資料比對與查處作業,確保兵役公平。
領中國定居證被註銷身分 台師認「擺脫枷鎖」:從此能自由行走世界各地
在中國大陸福建省任教的台籍教師張立齊,因於2024年申請大陸定居證,遭陸委會廢止他的「台灣身分」,未來也無健保可用。對此,張立齊今(6)日接受大陸官媒受訪時感嘆,「被註銷身份」實則是擺脫「枷鎖」,從此能自由在世界各地行走,不再受「綠色恐怖」的人身限制。陸委會昨(5)日宣布,在福建華僑大學任教的台籍教師張立齊,因領用福建定居證,因此廢止他的台灣身分證,未來他若要入境台灣,必須依法經過申請,也就是大陸人士身份申請入台證,取得同意後才能入境。對此,張立齊接受大陸官媒《中新網》採訪時提到,自己事前未收到任何通知,是透過新聞才知道此事,痛斥民進黨非法濫權,無法通過正常民意渠道在民意代表機構推動修法,卻在島內肆意妄為,嚴重踐踏和破壞台灣民主法治,並以惡意恐嚇、打壓的方式,妄圖限制台灣民眾的行動和思想自由,將所有人禁錮在島內,更不允許有反抗其台獨分裂行徑的言行出現。張立齊認為,此次「被註銷身份」,對他而言實則是擺脫了「台獨」暴政強加給台灣民眾的枷鎖。他坦言,從此能夠自由地在世界各地行走,不再受「綠色恐怖」的人身限制,在他心中,祖國大陸才是真正自由、平等,能與世界正常交往的地方。報導提到,張立齊家是世代生活在台中鄉下的台灣本省人,家中日常使用閩南語、客家話。他說,奶奶曾對民進黨抱有期望,但如今民進黨的作為令人失望,貪污腐敗、弊案特權現象頻傳。張立齊堅信,越來越多的台灣民眾會看清現實,明白「民進黨不倒,兩岸不統一,一切都難好」的道理。張立齊希望以自身經歷為火種,喚起台灣千萬青年堅持愛國統一的初心,並呼籲更多台灣青年跳出民進黨編織的「台獨繭房」,以國家和民族的整體利益為出發點,思考人生的價值與意義,共同攜手,為實現兩岸和平統一、共創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明未來而努力。
領陸定居證「台灣身分」遭陸委會廢止! 台籍教師張立齊嘆:大陸比台灣更民主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5)日公布,在中國的台籍教師張立齊,因在2024年領用大陸定居證,已廢止他的「台灣身分」。對此,張立齊感嘆,他們全家都是出生在台灣的本省人,如今陸委會已成為壓迫人民的打手,「大陸比台灣更民主,至少不會看到大陸殘害自己人」。梁文傑昨日主持陸委會例行記者會,表示先前陸委會令釋指出,若台灣民眾申請持有中共定居證,違反兩岸條例規定,必須除去台灣的身分。而原台灣民眾張立齊,於民國113年(2024年)1月1日自廈門市公安局取得「定居證」,經過確認,已廢止其「台灣身分」,包括台灣身分證、中華民國護照均遭註銷,未來他若要來台灣,必須依照兩岸條例相關規定申請入境許可,經過同意才可入境。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其護照,違反者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並由主管機關註銷其在台戶籍;國人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及護照,都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陸委會也在4月16日的令釋中解釋,「設有戶籍」應包括持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與定居證,中共以「定居」做為法律及行政管理基礎,如若取得中國大陸公安部門發給定居證,即可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領與中國大陸人民相同的居民身分證。據悉,張立齊在福建華僑大學從事研究工作,並參與創辦「兩岸同舟」微信公眾浩,他在2022年落戶廈門,與友人合作成立2家公司,最後在2024年1月1日自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取得「定居證」。對此,張立齊在《今日頭條》上傳影片回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無明確規定指出,持有大陸定居證應除去台灣戶籍,稱「這是民進黨為了一己之私的綠色恐怖獨裁行徑,不顧在陸同胞發展的權利,用以恐嚇包括他在內的台胞,試圖破壞兩岸關係割裂兩岸人民」。張立齊直言,陸委會非法濫權,行政部門隨便解釋法令,根本不必經過民意機構修法,隨便就宣布一群人觸法,更取消了台灣人民合法台灣身分,「民進黨良心被狗吃掉了?」張立齊強調,他們全家都是出生在台灣的本省人,奉勸台灣行政部門應該遵守法律,不該欺凌台灣善良老百姓,「陸委會已經成為壓迫人民的打手……大陸比台灣更民主,至少不會看到大陸殘害自己人」。
首例!台籍教師領陸定居證 台灣身分遭陸委會廢止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今天(5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原台灣民眾張立齊於民國113年領用陸方的定居證,經確認,已經廢止張立齊的台灣身份,台灣身分證、中華民國護照均遭註銷。未來張立齊如果要來台灣,必須要依照兩岸條例相關規定申請入境許可,並經過同意以後才能夠入境。梁文傑表示,今年4月16日陸委會發布解釋令,如果民眾申請持有中共定居證,就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一的規定,必須除去台灣的身分。這也是陸委會自四月清查民眾是否申辦大陸證件以來,台灣民眾拿到大陸定居證被處罰的第一例,張立齊的台灣身分證、中華民國護照全部失效。根據百度百科公開資料,張立齊是華僑大學台籍教師、博士後研究員,2024年1月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實施後,首位在福建定居的台胞。張立齊在華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從事研究工作,並參與創辦「兩岸同舟」微信公眾號,分享大陸資訊及評述兩岸熱點新聞。此外,張立齊於2022年落戶廈門後,與友人合作成立兩家公司,分別涉足智庫傳媒和設計領域。
持大陸「五卡」會被註銷國籍? 陸委會:不影響台灣人民法律身分
針對近期傳言政府將註銷持「五卡」軍公教人員的國籍。對此,陸委會於3日晚間回應,一般民眾持有的中國大陸居住證、同城通、台胞證、銀行卡與交通卡等,並不會影響台灣人民的法律身分。陸委會補充,行政院已明確規定,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申領中國大陸居住證。此舉是因相關人員依法對國家有忠誠義務,若持有該類證件,恐涉及配合中共統戰,因此明令禁止。陸委會說明,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護照,否則將依法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並由主管機關註銷在台戶籍。因此,若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中國大陸護照,將構成違法,會喪失台灣人民身分。至於一般民眾持有的中國大陸居住證、同城通、台胞證、銀行卡與交通卡等,陸委會表示,這些證件並不涉及設籍中國大陸或取得中國大陸國籍,並不會影響台灣人民的法律身分。但也提醒申請人應注意個人資料可能外洩的風險。此外,針對近期傳言政府將註銷持「五卡」軍公教人員的國籍,行政院已明確規定,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申領中國大陸居住證。陸委會補充,此舉是因相關人員依法對國家有忠誠義務,若持有該類證件,恐涉及配合中共統戰,因此明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