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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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春麥」驗出毒素超標! 全台10業者進口1228公噸銷毀
衛福部食藥署今(14)日公布邊境商品查驗不合格資訊,共有13項次。其中,一批由宏興麵粉廠、新竹麵粉廠等10家業者,共同輸入的美國大型農業公司「CHS Inc.」供應之「春麥」,檢出赭麴毒素A 7μg/kg超標,共1228公噸於邊境退運或銷毀。另有業者輸入一批德國知名廚具品牌「Othello」於中國大陸製造的砧板,溶出試驗結果不符規定。食藥署今日上午公布邊境商品查驗,共達13項不合格,包括越南進口的「鮮榴槤」、印度的「葫蘆巴葉」、中國的「砂仁」、日本「紙模」容器具、澳大利亞的「羽葉甘藍」、菲律賓「冷凍石斑魚片」等檢出農藥殘留含量或重金屬含量、蒸發殘渣值不符規定。其中,由宏興麵粉廠股份有限公司、新竹麵粉廠股份有限公司、泰和製粉廠股份有限公司、洽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國成麵粉股份有限公司、聯華製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東陽穀物股份有限公司、新生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僑泰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進口「春麥」,以散裝貨輪裝運來台。食藥署表示,本次來台春麥產品共分裝在4船艙,均為美國同一廠商「CHS Inc.」產品,經現場查驗該船艙第1艙裝運之春麥,檢出真菌毒素「赭麴毒素A」含量為每公斤7微克(μg/kg),已超過「食品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的5微克上限,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因此要求這批春麥需退運或銷毀,其餘3船艙則未檢出不合格。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由於國內業者是共同報驗,且產品放在同一船艙,因此抽驗發現不合格,這10家業者都被判定為報驗產品不合格,食藥署針對共同報驗的進口業者,在邊境查驗從一般抽批改為加強抽批,抽驗比率為20至50%。另外,「金德莊股份有限公司」報驗的中國大陸出口「砧板三入組」,以4%醋酸(在60℃,30分鐘)溶出試驗結果,其中3件蒸發殘渣值分別為46 ppm、52 ppm、51 ppm,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聚丙烯為合成原料的塑膠類,蒸發殘渣合格標準為30 ppm以下。食藥署指出,這批中國的砧板三入組在邊境必須退運或銷毀。而在邊境由一般抽批查驗,調整為加強抽批查驗,抽驗比例20至50%。中國大陸製造之「德國Othello砧板」溶出試驗結果不符規定。(圖/食藥署提供)
蘋果西打產線汙染害客腹瀉 負責人要員工「目測」挑良品出貨逾千箱
台灣老牌飲料生產商大西洋飲料公司生產的「蘋果西打」,2018年爆發酵母菌汙染事件,許多消費者發現飲料2公升包裝瓶內,有不明沉積物、聞起來有明顯酸味,還有人喝了之後因此拉肚子。新北地院審理此案認定,時任該公司負責人孫幼英、廠長黃換青疏忽,未注意原料槽有微生物孳生,甚至在接獲民眾檢舉後,還持續生產,因此今以《食品衛生管理法》判處孫幼英6個月徒刑、黃換青4個月徒刑。其中黃男獲判緩刑2年,必須支付10萬元於公庫。2018年6月間,許多消費者發現2公升裝的蘋果西打內有不明沉積物、口感也有酸敗的臭味,更有人喝完之後出現腹瀉症狀,因此向新北市、桃園市衛生局檢舉,或客訴太平洋食品飲料公司。根據了解,當時的相關投訴案超過100多件,不過大西洋飲料公司卻沒有通報衛生局。大西洋飲料公司前負責人孫幼英。(圖/王永泰攝)檢方還查出,當年7到9月消費者陸續退貨超過72萬瓶蘋果西打後,當時的負責人孫幼英竟然指示黃男,要求員工以「目測」方式挑出相對澄清,看似沒有問題的蘋果西打,將其重新包裝後出貨給下游廠商,檢方統計被依此方式出貨的飲料約有1000多箱;檢方因此以涉犯《食安法》將孫、黃2人起訴。法官審理後指出,大西洋公司從2018年6月接獲消費者投訴後,7至9月仍然生產共218萬多瓶2公升裝的蘋果西打,並且分銷到各處通路,認為孫、黃2人沒有秉持良知和誠信經營、注意品管的義務,明明接獲客訴,卻未積極詳查汙染源,僅僅只是消毒了事,造成許多消費者身體損害。此外,法官也認為,孫幼英身為負責人,但是辯詞卻避重就輕沒自我檢討,欠缺具體的悔過態度,因此《食安法》違反食品衛生管理規定,判2人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後因黃男犯後態度良好,因此獲輕判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緩刑2年,但須支付國庫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