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犬
」
搜救犬水很深1/搜救犬教父怒揭黑幕! 台南震災險誤黃金救援
「跑山獸」羅培德日前爆發「賞金獵人」事件,引發台灣搜救犬專家段傳仁在臉書大爆政府道德綁架,以及官方訓練搜救犬內幕。他透露官方訓犬,往往為了驗收,會搞成「人幫狗作弊」的情形,這樣的犬隻用處不大,他還披露一段台南大地震時的秘辛,當時新北消防局刻意打壓他所捐贈、獲得國際認證的搜救犬,差點延誤營救黃金時機。段傳仁訓練救災犬,獲得無數榮譽,也是許多警消單位禮聘的教官。(圖/林慶祥攝影)58歲的段傳仁是南投人,專長是犬隻行為矯正,特種偵搜犬、災難搜救犬培訓等。他是首位取得國際搜救犬組織(IRO)認證的華人、同時也是消防署、保一總隊(1986年警犬隊成立時)以及好幾個縣市消防局訓犬顧問的段傳仁,因捷克籍登山搜救者「跑山獸」羅培德(Petr Novotny)收費10萬元搜尋山友遺體,遭林姓搜救教官痛批是「趁火打劫」的「賞金獵人」引發爭議,段傳仁感慨良多,他在臉書公開指出,早年訓練及推動搜救犬搜救,同樣遇到政府的「道德綁架」。因為「跑山獸」羅培德被批「趁火打劫」事件,引發段傳仁大爆搜救犬培訓內幕。(圖/花蓮縣消防局提供)他無奈表示,許多消防單位,要求協助救災,配合演習,卻連交通費都不願付,山難失蹤者家屬也要他們這些熱心搜救的民間人士「做功德」,段傳仁說,他累了!從此不願參與第一線救援工作。曾經在消防署擬定「台灣搜救犬發展計畫」提供諸多意見的段傳仁指出,日本、歐美許多國家的政府消防、救難單位,只建制搜救隊的人員編制、器材,本身並不飼養、訓練搜救犬,但他們有一套與國際接軌的評量方式,考核民間訓練的犬隻,一有災難發生,有償徵用民間搜救犬。段傳仁表示,即使是「聯合國救災總署」認定的「重型國際搜救隊」,照規定必須配備四隻合格的搜救犬,他們也不自己訓犬、飼犬。理由很簡單,救難人員懂救災,不見得會訓犬,更重要是,當公家編列預算訓犬、飼犬,或辦理「勞務採購」,就必須「驗收」,狗狗考試不及格,人會被被記過、處罰,最後會導致「人幫狗作弊」的亂象。段傳仁說,訓練一隻合格、通過國際認證的搜救犬,至少得花兩年,花費約五十至六十萬元台幣,而且沒有保證成功,即使是他,也有許多失敗的例子,而官方有償徵用民間訓練的犬隻,可以篩選,只挑通過國際認證的,這樣才不會延誤救災。其實,就連「IRO(國際搜救犬組織)」也是民間單位,但多年來已經建立國際級的公信力,段傳仁搖搖頭說,台灣官員總認為,預算必須自己掌握,不能流落民間,因此從不考慮「有償徵用」這個既省事,又撙節公帑的作法。段傳仁表示,他至少捐了20隻通過IRO認證的搜救犬,給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這些搜救犬被編為消防局的「橫科分隊」,其中還有一隻狗狗在「世界盃」搜救犬大賽獲得第20名的佳績,但因為不是自家訓練的犬隻,竟然遭受打壓。2016年2月6日發生台南大地震,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新北市火速派出搜救隊南下支援,但消防局不挑「一軍」的「橫科分隊」,卻派遣自己土法煉鋼訓練的「土城分隊」搜救犬,沒想到南下支援三天,一個受難者也沒找著。眼看「黃金救援」時間就快過了,段傳仁內心焦慮,透過關係找立委王定宇,由委員協調消防署,才讓新北消防局派遣橫科分隊的犬隻南下支援。結果,當天晚間11點抵達現場,很快就找到四個倖存者。對於如此荒謬、草菅人命的調度,大隊長卻輕描淡寫的說:「我們要保留救災能量」。段傳仁到中國大陸教訓犬,一天收費一千美金,備受禮遇,但台灣「水太深了!」熱心熱情往往被「冷處理」,他也不懂這些官場「鋩角」,到底觸碰了誰的利益,他灰心表示,不再捐犬,也不願意再「做功德」。新北市政府消防局表示:感謝段教練長期對搜救犬工作的奉獻與捐贈。針對0206台南震災維冠大樓案,當時第一梯次調度土城控犬隊出勤,未全面派出,係為保留適當救援能量及輪番作業,後續亦依實際需求調整派遣橫科控犬隊的犬隻及領犬員支援,當時新北市共派遣4梯次(2/6-2/13,8天),出動221人次、救災車輛40車次、搜救犬18犬次。感謝各界指教,本局將持續精進搜救量能。消防署回應指出,有關2002年「雪藏犬隻」一事,因本署特種搜救隊於2002年7月正式成立。 成立初期尚未開始馴養搜救犬,並無「耗資千萬訓練四犬卻未服役」之說法。我國搜救犬制度建立初期,各界對於不同技術路線確實存在專業辯證,本署公開會議決議於2006年起正式統一採用 IRO 國際標準。多年來現行制度穩定且我國犬隊更於世界盃大賽獲得佳績,實力已達國際頂尖,實非二十年前發展初期之情勢所能比擬。消防署強調,搜救犬與領犬員是不可分割救災團隊,其默契與指令語系無法透過外部採購或單單徵用犬隻來移植。若僅徵調犬隻而無長期配合的領犬員,就好比空有儀器卻無專業操作員,將嚴重損害救災的即時性與機動性,無法在分秒必爭的災害現場發揮實力。因此,政府必須維持 24 小時待命的公部門核心戰力,將領犬員及搜救犬納入正規消防指揮鏈,民間搜救犬資源可為輔助量能。現行 IRO 評量由國際考官嚴謹把關,程序透明公正;本署竭誠歡迎各界專業人士參與實測,用成績證明專業實力,共同維護國家搜救能量。
出國放狗狗「3週無人理」驟逝!動保處怒開罰1.5萬 飼主列入禁養黑名單
新北市動保處近期接獲永和區民眾通報,有屍體腐敗味飄散,現場察看發現死亡犬隻,發函請飼主到案說明,經查飼主著急出國、未給予飼犬妥善照顧,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開罰1萬5000元罰鍰,並將行為人列為禁止飼養黑名單。動保處近期接獲民眾通報,當天與里長、派出所員警至案址頂樓加蓋處,赫見1隻繫有繩子的黃色混種犬隻倒臥於鐵籠旁邊,現場無提供飼料、水質不佳,飼養環境髒亂,犬隻身體明顯過度消瘦、口腔裡有蛆蠅出現,研判死亡多日。飼主兒子表示,犬隻是父親飼養,由於平時飼養於頂樓,故幾乎沒看過,也未受父親委託照顧,父母已出國多日,要3周才回國,透過通訊軟體告知父母親犬隻消息,母親表示可能是誤食老鼠藥導致死亡。飼主回國後至動保處說,應該是帶犬隻散步時,誤食路邊不明食物,當下有乾嘔現象,有讓犬隻灌水,希望能減緩犬隻身體不適狀況,但狀況仍不佳,在出國當早已近乎快無生命跡象,只剩微弱呼吸並喘氣,並不知道要找人協助處理犬隻大體,也從未帶至動物醫院診療過。獸醫師解剖判斷,犬隻已呈腐敗狀況,胃內滿是未消化食物,排除飼主故意餓死,但因飼養過瘦、犬隻身體不適,未帶其就醫。動保處認定,行為人未給予飼犬妥善照顧,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飼主對其管領動物,應提供妥善照顧,開罰1萬5000元罰鍰,並列為禁止飼養黑名單。
飼犬人遭13隻比特犬圍攻「撕咬5分鐘」 因失血過多命喪犬舍
近日,美國一名男子在自家庭院中遭自己飼養的13隻比特鬥牛犬(Pit bull)襲擊,最終因失血過多與體力衰竭而死。據《鏡報》報導,居住在洛杉磯的35歲男子多明尼克庫珀(Dominic Cooper)平日以飼養並出售犬隻維生,某日晚間大約7點,他所飼養的13隻比特犬因不明原因對他發起襲擊,圍繞他持續撕咬了大約5、6分鐘,庫珀好不容易逃離犬群的襲擊,躲進一處廢棄的犬舍,在掙扎大約13分鐘後死去,直到第二天才被人發現。醫護人員表示,庫柏身上腳、腿、上肢部位有多處咬痕,深度約在0.6至2公分,雖然沒有傷及內臟與動脈血管,但他仍然因為失血過多與體力衰竭而死。事後,襲擊了庫柏的犬隻被送給洛杉磯縣動物護理和控制部,在有關單位進行調查之後,對牠們施行了安樂死。而庫柏死後,留下了3個未成年的女兒,由庫柏的父母代為扶養。比特鬥牛犬因性情兇猛,身材孔武有力,在部分犬隻飼養家間頗受歡迎,能賣出相當的高價。但也因為常會攻擊人、寵物、流浪狗,在世界各地造成多起咬死人的案例。受害者團體《DogsBite.org》網站指出,比特犬在美國所有犬種裡占8%,但造成傷害死亡的數目卻遠高於此比例。從2005年到2019年的15年間,有521人死於犬類攻擊,其中比特犬就占了66%(346件)。在台灣,農業部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將比特犬列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若未依限申報者,可依《動物保護法》開罰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以下罰款。
腿短錯了嗎?可愛臘腸狗傳德國禁培育 新草案阻繁殖「骨骼異常」狗狗
德國為了防止「殘酷繁殖」(torture breeding)行為發生,正在審議新版動物保護法案,沒想到卻引發廣大輿論關注,原因是有媒體報導,新法案將部分品種的狗特徵定義為可能導致「疼痛、痛苦或損害」,外傳這項法案可能會導致臘腸狗在德國被禁養,不過德國政府發言人澄清,新法案無意針對並禁止特定品種。原產於德國的臘腸狗因短腿、長身的可愛模樣,是許多民眾喜愛的犬隻之一。(示意圖/Pixabay)畫面中可見,臘腸狗因短腿、長身的可愛模樣,是許多民眾喜愛的犬隻之一,不過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和《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等外媒指出,德國將立法禁止飼養臘腸狗的消息,正起事件起因是因為「德國育犬協會」(German Kennels Association,VDH)發起請願書,內容提到德國新擬議的動保法之擔憂,該法將部分品種狗的某些特徵,定義為可能導致「疼痛、痛苦或損害」,VDH擔心,這可能會導致臘腸狗在德國被禁養。據了解,臘腸狗為是一種短腿長身的獵犬,被培育來專門嗅獵、追蹤穴居動物,因為身體長,腿卻很短的關係,腰椎比其他的狗負擔還要來得大,常會有脊椎彎曲和椎間盤突出的問題,是椎間盤突出好發率排第一的狗;除此之外,常有呼吸問題的鬥牛犬、哈巴狗等都有可能成為新法的目標。根據報導,所謂的「殘酷繁殖」過去30年在德國一直是非法的,但這項條文含糊不清,德國官方認為,「殘酷繁殖」不符合狗、主人或飼養員的利益,因為每個人都希望動物能有正常、健康的生活,而新草案將給出精確的科學標準,說明什麼樣的繁殖會導致動物遭受痛苦,在這樣的標準下,已經存在的狗狗可以保留,但不允許以同樣手法繼續繁殖、展覽這類寵物狗。對於外界質疑,德國農業部發言人出面澄清,沒有要禁止任何品種的狗,新法的目的是希望飼犬業者,能在合適的環境下培育狗狗,「不應僅僅為了人們的喜好,就讓動物受到折磨」,並表示新的動保法規正在審議中,相關實施細節也仍在討論階段。德國將立法禁止飼養臘腸狗的消息,該國政府已澄清是為了防止「殘酷繁殖」的發生。(圖/翻攝自X)
放任杜告犬「趴趴走」咬傷博美 板橋男4度犯動保法再遭重罰48萬
新北市板橋區羅姓男子飼養「危險性」犬隻杜告犬當作寵物,但羅男沒有好好照和約束狗兒,反而放任該杜告犬「趴趴走」,甚至咬傷博美犬,動保處多次開罰,羅男卻拒繳罰款,甚至在動保處人員登門時緊閉門戶,而羅男日前又讓狗兒在社區遊蕩,動保處連忙將該犬捕獲,更將再處羅男48萬2500元罰鍰。據了解,羅男從事資源回收業為生,而他飼養杜告犬,卻多次被檢舉未繫繩外出,更於今年3月咬傷附近民眾飼養的博美犬,當地可謂「聞杜色變」,將該隻狗兒看成不定時炸彈。而動保處多次開罰處分,並曾前往羅男住處欲執行沒入杜告犬,他卻將犬隻藏匿家中大門緊閉不願配合,因此動保處也派員加強該區域的巡邏,日前有民眾發現杜告犬在外遊蕩,動保處立即派員前往補獲,趁狗兒跑到屋頂時出網撈捕,順利將牠帶回安置,並另覓適合飼主領養。動保處表示,羅男先前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攻擊性犬隻未配戴安全防護措施,經動保處開罰並令其改善且未改善,羅姓飼主已第4次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將再重罰48萬2500元罰鍰。動保處強調,農委會公告危險性犬隻指以下品種犬隻: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等6項品種,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新北市動保處呼籲,依本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外出時應使用繫繩以控管寵物行動及安全;如有咬傷紀錄(動物或人)的犬隻,經動保處處分後也會將該犬隻列為攻擊性犬隻,須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比照攻擊性犬隻方式辦理,除了使用繫繩外還須配戴安全防護措施,以保障飼犬及他人的安全,且應由成年人伴同,違反者可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愛犬闖陽台墜6樓身亡 飼主痛失毛孩還得被罰1萬5000元
新北市三重區日前發生狗兒墜樓案,一隻狗兒於飼主不在家時,從6樓陽台墜地身亡,經救治後宣告不治,該名飼主痛失愛犬、悲傷不已,而新北市動保處認為他未善盡飼主責任,因因過失傷害致動物死亡而違反《動物保護法》,將它處以1萬5000元罰鍰,並提醒飼主務必做好居家環境安全維護管理,避免發生寵物墜樓等憾事。動保處日前接獲通報,指三重區某6樓處有犬隻爬上陽臺圍牆,動保處立刻派員前往救援,但狗兒在人員到場前就墜落,飼主獲報後連忙將狗兒送醫搶救,最終仍不治死亡。飼主表示,已飼養墜樓狗兒多年,平日並未發現牠有自行打開陽臺落地窗的能力,案發當日出門前已確認屋內門窗皆有關好,不確定狗兒如何打開落地窗跑至陽臺處,對於狗兒發生意外更十分不捨。而動保處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第4款規定,飼主應避免寵物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此飼主未能防範所飼犬隻從高樓墜落,過失傷害致動物死亡,調查後裁定處以1萬5000元罰鍰,並提醒高樓層飼主務必注意居家環境安全管理,不然在痛失寵物之餘還需負法律責任。新北市動保處表示,許多貓犬等動物十分靈巧聰明,推開門窗及越過圍牆對其皆非難事,另外紗窗並非防護,避免意外最好的方式就是「預防」,為避免寵物墜樓意外,飼主應於陽台內門手把加裝安全鎖及窗戶加裝小格子鐵網等防護措施,外出獨留寵物在家時,應將門窗關好,以避免寵物發生居家意外事故。
狐狸犬散步遭獒犬追咬喪命 飼主下場慘了
新北市簡姓老先生日前繫繩帶白狐狸犬哈尼出門時,遭一名婦人飼養的獒犬咬傷,雖立即送醫,因哈尼直腸被咬破,腸道穿孔導致腹膜炎,3天後仍不幸死亡。動保處向警局調閱相關事證,約談獒犬飼主到案,裁處11萬元罰鍰,並應參加動物保護講習。監視器畫面顯示,老先生牽著哈尼出門散步,剛踏出家門幾步就遇到婦人牽著體型高大的獒犬走來,獒犬看見小型犬隻就追咬不放,小哈尼遭咬傷後疼痛哀鳴不止。老先生雖驚慌,事後仍保持鎮定開車將哈尼送至動物醫院就醫,家人也協助通報警方以及動保處。狐狸犬哈尼被咬傷後,因直腸穿孔導致腹膜炎,3天後仍不幸死亡。(圖/新北市政府提供)雖然立即送醫,因哈尼被獒犬咬破直腸,腸道穿孔導致腹膜炎,經搶救仍在3天後死亡,老先生提供愛犬傷勢照片,動物醫院也開立犬隻診斷證明書,協助釐清案情。經動保處調查,該獒犬飼主所飼養的攻擊性犬隻未戴嘴套、未絕育,其名下其他犬隻無施打狂犬病疫苗等行為,已違反動保法,動保處開罰獒犬飼主11萬元罰鍰,並應參加動物保護講習。新北市動保處提醒民眾,遛狗時遇犬隻出現頸背毛豎起、露齒低吼等欲攻擊狀態時,三要一不口訣,要拉緊飼犬牽繩或抱起小型飼犬、要使用隨身物品遮擋、要緩慢後退遠離現場,不可做出尖叫等刺激犬隻的行為。
女童遭黑狗追趕「狂奔90M猝死」!飼主判賠180萬緩刑定讞
2018年7月台南關廟1名小學5年級的黃姓女童,上課途中被黑狗追趕,經狂奔90公尺後猝死。由於法醫剖驗認定,「如果沒有因狗追吠導致驚嚇,女童應還存活」,一審據此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吳姓飼主徒刑6月,檢方不服上訴後,因吳與女童家人達成180萬元和解,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吳也獲緩刑2年,全案確定。一審以吳姓飼主對黑狗有管束責任,但考量他年歲已高、身體狀況不佳,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後,檢方認吳否認犯罪,態度不佳,加上又沒有獲女童母親諒解,或賠償女童母親分文上訴二審。但因事後吳與女童母親聯繫,同意賠償180萬元,並先行賠償120萬元,另60萬元則分期付款,取得女童母親的諒解後,二審認為檢方上訴理由已不存在駁回。判決指出, 2018年7月28日12歲黃姓女童與同學步行到學校上課,2人經過吳姓男子住處前,吳某飼養的黑狗突然從門口衝出追逐,導致黃童驚嚇拔腿狂奔,先沿深坑2街奔跑38.4公尺,再左轉進巷弄奔跑26.4公尺,之後又右轉跑進無尾巷,最終倒臥在距離巷口25.8公尺處猝死。事後,女童母親接獲老師通知女童並未到校上課,卻死在路邊,經報警調閱路口監視器,才得知女兒遭狗狂追猝死。家屬提告後,法醫解剖發現黃姓女童,下巴、雙側膝蓋、左手肘挫傷、左鼻旁挫傷及淤青傷痕等傷害,且因遭犬隻追逐而受驚嚇及右心室擴大心肌病變,導致心肌炎並引發心因性休克而死亡。法醫還研判,「若女童未遭犬追吠導致驚嚇過程,應尚存活」。庭訊時,吳某覺得很冤枉,還說如果女童行走時,沒有靠近門前屋簷下的那塊鋪地,或許就不會激發狗的領域性被追趕。不過,台南地院採信法醫的鑑定報告,並認為吳某在飼養黑狗期間,本應注意對飼犬隻適當管束或採取必要防護措施,以防黑狗自行脫離住處範圍致影響行經路人的安全,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吳某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獨家/黑狗狂吠追90公尺12歲女童活活被嚇死 狗主人為愛犬慘賠180萬獲緩刑
台南市關廟區一名12歲黃姓女童,2018年7月28日和一名女同學走路到校參加暑期輔導課時,被吳姓男子所飼養的土黑狗吠追,黃姓女童狂奔90公尺猝死,法醫相驗結果,「女童因遭黑狗吠追受驚嚇,右心室擴大心肌病變,導致心肌炎並引發心因性休克死亡」,台南地院一審判吳男6個月有期徒刑,檢察官不服提上訴,台南高分院上個月宣判,認為吳男和女童家屬達成180萬元和解,依舊維持吳男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內須履行賠償義務,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黃姓女童因被黑狗狂追,一時受驚嚇,拔腿狂奔90公尺,竟猝死在巷弄。(圖/翻攝畫面)法院判決書指出,12歲黃姓女童於2018年7月28日和車姓女同學步行前往學校上課,2人經過吳姓男子住處門前,吳男所飼養的黑犬突然從大門口衝出追逐,黃姓女童一時驚嚇拔腿狂奔,先沿深坑2 街奔跑38.4公尺,再左轉進巷弄奔跑26.4公尺,後又右轉奔跑進入無尾巷,最終倒臥在距離巷口25.8公尺處猝死。女童母親接獲老師通知女童未到校上課,竟然死在路邊,於是報警,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才知女童遭狗狂追猝死。黃姓女童當時倒臥空地,被發現時已猝死。(圖/讀者提供)女童家屬難以接受提告,法醫解剖鑑定發現猝死的黃姓女童下巴、雙側膝蓋、左手肘挫傷、左鼻旁挫傷及淤青傷痕等傷害,且因遭犬隻追逐而受驚嚇及右心室擴大心肌病變,導致心肌炎並引發心因性休克而死亡。法醫研判「若女童未遭犬追吠導致驚嚇過程,應尚存活」,結果證明女童是因為被黑狗追逐,活活被嚇死!雖吳姓飼主在法庭辯稱,覺得自己很冤枉,若當時女童行走時如果沒靠近門前屋簷下他家自己砌的那塊鋪地,或許就不會激發狗的領域性而有吠追行為。 台南地方法院法官採信法醫鑑定報告,並認為吳男在飼養黑狗期間,本應注意對所飼犬隻為適當管束或採取必要防護措施,以防黑犬自行脫離該住處範圍致影響行經路人之安全,今年4月依《刑法》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黑狗主人吳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檢察官認為原審刑度過輕且被告未和家屬達成和解,應從重量刑,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二審法官審酌被害人母親所受傷痛至深,至今難以平復,但考量被告吳男近10餘年內並無前科,且其年歲已高,身體狀況非佳,有其提出就醫收據,量處有期徒刑6 月。法官並認為吳男後來在民事庭已和女童母親達成180萬元和解,已先行賠償被害人母親120 萬元,其餘60萬元則分期賠償,因此駁回檢察官上訴,但法官也為了保障被害人債權,要求吳男需在2年緩刑期間,按期履行賠償義務,若吳男未切實履行分期付款義務,情節重大者,檢察官得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