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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驚傳小學生強抱女乘客還跟蹤 律師:恐涉性騷擾犯罪
台北捷運日前發生一名女乘客遭小學男童強行搭肩擁抱、強索座位並一路跟蹤的狀況,所幸靠著警方與熱心民眾協助下脫困,事後受害女子自身遭遇分享到社群,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對此,律師王至德發文分析相關法律責任,強調性騷擾屬犯罪行為,若無法即時導正偏差觀念,恐將演變成嚴重社會問題。王至德律師昨(28)日在臉書粉絲專頁「法老王-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他在社群平台看到有關小學生疑似涉嫌跟蹤、性騷擾成年女性的事件。從受害女子自述得知,事發經過是她搭乘台北捷運,在車廂內遭一名穿著小學制服的男童貼近肩膀並伸手環抱,她嚇到直接換車廂,沒想到男童仍緊跟不捨,不僅扯衣抓手,更向周遭乘客要求讓座以持續靠近。即便女子奔跑試圖擺脫,男童仍一路尾隨至她遇到警察,甚至向警方佯稱問路並企圖再次拉扯衣服;最後在警察介入詢問並協助帶回處理,加上旁人阻擋保護下,該名女子才得以平安離開現場。相關貼文底下引發熱議,許多網友表示極度震驚,更意外接連釣出多名曾遭中小學生性騷擾的受害女性;部分受害者透露,過去曾於擔任家教或搭乘公車時遭小學生襲胸、肢體碰觸或言語騷擾,甚至有人提及多年前發生的小學生猥褻殺害女教師案件,顯示未成年人的性犯罪與騷擾行為並非個案。針對此狀況,王律師從法律層面解析,指出男童單次跟蹤與拉扯的行為,受限於現行法條規範之「反覆或持續」要件,未必能順利認定構成《跟蹤騷擾防制法》;然而,其未經同意直接手繞背擁抱的行為,實質上已涉嫌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的刑事犯罪責任,並非單純繳納行政罰鍰即可了事。在後續法律與輔導程序方面,王律師說明,若涉案男童年滿12歲,依法將進入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保護程序;若未滿12歲,則會轉由教育與社政主管機關接手,回歸校園輔導體系進行深度個案輔導。而王律師也提到,由於現行教育已將性教育向下扎根,小學高年級學生已具備一定程度的性認知與行為意識,對於自身非分舉止並非全然不知。最後,王律師提醒與呼籲,小學生對性產生好奇屬生理發展過程的正常現象,但若缺乏自我控制力且出現逾矩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即屬於高度危險的偏差表現,強調「如果在這個階段沒有好好導正的話,以後可能就會多一個社會問題」。◎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趁溫泉蒸氣室煙霧瀰漫!男客「2度抓男子生殖器」辯稱被燙到甩手 下場出爐
台北市北投區老字號「皇池溫泉會館」,傳出一名徐姓男客趁著蒸氣室煙霧瀰漫時,兩度伸手抓握陌生男子A男生殖器,A男當場喝斥並報警,而徐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只是被蒸氣燙到,右手甩動時不慎碰到對方,不過士林地院認為其說詞與現場狀況不符,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判決書顯示,事情發生在2024年11月22日下午,徐男趁著A男仰臥蒸氣室內石板上休息,現場煙霧瀰漫之際,趁機抓握對方生殖器數秒,A男嚇得大聲喝斥「你在幹什麼!」大約20秒過後,徐男不顧A男明確表示拒絕,再次抓握其生殖器數秒,A男氣得當場抓住徐男掛在脖子上的毛巾,將他帶去找櫃檯工作人員,並請工作人員報警。徐男在檢警偵訊時,僅承認有在皇池溫泉消費,否認有何強制猥褻犯行,並強調他不認識A男,當時他在大眾男湯內,A男坐在裡面靠牆石板上,他站在A男左前方、背對A男,後來蒸氣從石板下方跑出來,他因此被燙到,右手才會甩了一下,不慎揮到A男,他並不清楚碰到對方哪裡,結果A男就抓住他的毛巾,指稱他摸了對方的生殖器。徐男的辯護律師也主張,當時蒸氣室內約有10人,如果徐男犯案,不可能沒有人注意到,加上檢察官未傳喚蒸氣房其他人,現場也沒有監視器或直接證據證明,請法官諭知無罪判決。案經士林地院審理,皇池溫泉副理出庭時證稱,當時A男與徐男在櫃檯旁對質時,A男質問「你為什麼摸我?」徐男全程低頭、感覺心虛地回應「我摸一下而已啦」。法官比對現場蒸氣室內平面圖,發現A男所躺的位置,並無設置蒸氣孔,因此不採信徐男說詞。法官審酌,徐男與A男素不相識,卻為逞一己私慾猥褻A男,造成A男身心受創,所為實有不該,且徐男犯後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加上徐男於強制猥褻犯行係因性騷擾之犯意「層升」所致,再考量徐男未與A男調解、和解或實際賠償其損害,綜合徐男自述之家庭狀況、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獨/公務Skype自拍照手勢有性暗示 女員工拒換還告主管性騷擾
新北市一名公司主管看到負責國貿業務的女部屬在通訊軟體的自拍照不妥,甚至有性暗示的意思,為避免外國客戶誤會,傳送一段Youtube影片給女部屬解釋跨文化地雷,卻被提告性騷擾並求償30萬元,不過法院認為這是合理的管理行為,與性騷擾無關,判決女部屬敗訴。案發公司華峰國際科技是記憶體和電腦零組件供應商,去年3月鍾姓主管對女員工(下稱A女)說,她Skype工作帳號個人頭像的手勢不專業,可能有強烈性暗示,並當場傳送名為「出國哪些手勢別亂比(不然尷尬到死)」的YT影片給A女,當天就連公司老闆都寫信要求A女更換頭像。到底什麼手勢如此不雅?YT影片第10秒到第12秒的外籍女子有示範,她在下巴比YA搭配張嘴舔舌,並對此解釋「你去俄羅斯的時候千萬不要做這個,這表示男生跟女生想....」,影片另於英文字幕補充,這個手勢和表情有「性致勃勃」的意思。A女收到影片5個月後寄信給公司,申訴鍾姓主管對她說Skype頭像彷彿「舔下體」,已造成她身心傷害,希望公司懲處。當時A女已遭到資遣。公司調查認定性騷擾不成立,卻因為沒關懷A女、沒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等多項瑕疵而違反性平法,遭到新北市政府裁罰,A女便以此為由提告,主張鍾姓主管說她的手勢像舔下體,還當場舔舌頭給她看,害她身心受創,想到就無比噁心,並對鍾姓主管和公司連帶求償30萬元。華峰公司對此有不少苦水,很多台灣常見的自拍手勢其實會嚴重冒犯外國人,A女公務Skype頭像是公司面對國際客戶的第一線門面,她的手勢可能具有強烈性暗示涵義,會損害公司專業形象;鍾姓主管奉老闆指令,向A女解釋這個跨文化地雷並要求換照片,她拒絕配合還說這樣就「毫無個性」,反問主管要怎麼證明她手勢不妥?鍾姓主管為了協助A女瞭解,當場播放「出國哪些手勢別亂比」的影片,只是單純解說,沒有性騷擾的意圖也沒對A女舔舌頭。台北地院比對A女申訴信與民事起訴狀,對於性騷擾的描述出現落差。申訴在先、提告在後,如果鍾姓主管真在A女面前舔舌頭,怎沒在申訴信中提到,而是後續告公司的時候才加碼這段情節?由此可知,鍾姓主管辯解他沒舔舌頭比較可信。法官指出,鍾姓主管告知A女的手勢不專業、像在舔下體,目的是公司形象管理,所以他必須對A女指導與解釋,這是正常舉動,不屬於性要求、不具有性意味、也沒有性別歧視,並未冒犯A女的工作環境或侵犯人格尊嚴,因此求償不合理。A女還為了另一次衝突槓上公司,某天她躺在茶水間的沙發上休息,鍾姓主管撞見提醒不要躺沙發,到了A女提告時,她堅稱主管當時有說「這樣躺著看起來像在旅舍」,這也構成性擾擾,不過同樣事證不足沒得賠。◎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中年人瘋看AI短劇「每週花千元」 張曼娟看完揭上癮關鍵
近來人工智慧(AI)技術擴及影視產業,尤其在熟齡族群間掀起「AI短劇」熱潮,其節奏明快與情緒張力極強的特色,甚至讓不少人願意付費觀看。知名作家張曼娟最近分享自身觀察,這類主打高潮迭起、善惡分明的AI短劇正迅速崛起,即便訂閱費用高,仍讓許多觀眾無法自拔。張曼娟今(27)日透過臉書粉專發文指出,自己日前特別付費訂閱特定影音頻道,以「觀察員」身分深入體驗AI短劇的魅力。她分析,傳統的奇情浪漫、男靚女美以及靈魂伴侶等題材永不過時,但近期一舉躍上熱播排行榜的熱門劇碼,則是以「向家暴男復仇」為主題的痛快爽劇;劇中描述外表風光的大律師私下極盡凌虐妻女與老母,最終遭專治家暴的新婚妻子反擊懲處,直接且極具戲劇張力的因果報應情節,讓不少觀眾大呼過癮。針對AI短劇在中年市場掀起熱潮的現象,張曼娟認為,這類作品的共通特徵是每集篇幅極短、劇情推進飛快,省去複雜的人物心理刻畫,強調善惡分明與快速報應。對於日常生活壓力繁重或情感缺乏出口的中年族群而言,簡單直接的劇情能帶來極大的情感療癒與心理補償作用,成為讓人上癮的主因。然而,張曼娟感嘆,極高的收視率或許暗示著現實生活中仍有許多隱形家暴受害者,隱藏在暗夜中的哭泣與身體上的瘀傷往往被隨口敷衍帶過,難以被外人發覺。這類復仇爽劇的大受好評,同時也間接揭露了社會角落裡,未被妥善照顧的情緒傷口與隱密求救訊號。儘管AI短劇帶來不小的娛樂效果與議題討論,但其製作與訂閱成本同樣驚人。張曼娟提到,該類頻道的會費每週竟高達新台幣700至1000元,價格相當貴,讓她在完成這趟短劇體驗與社會觀察後,也幽默表示「該趕快去解約了」。◎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遭控「放玩具」性侵20歲女病患 台籍院長遭日警逮捕竟辯:採集細胞
日本警視廳荻窪署26日宣布,逮捕位於東京都杉並區「荻窪國際醫院」的75歲台籍院長范育仁。根據日本警方調查,范男涉嫌在診察室內對一名20多歲的女患者實施性侵害,涉犯不同意性交等罪嫌。面對警方偵詢,范嫌供稱「這是診療的一環」。日本《每日新聞》報導,當地警方指出,案件發生於6月2日中午過後,范嫌涉嫌在診察室內,將「玩具(情趣用品)」放入該名女患者的性器官中。范嫌隨後補充供詞稱,「這是為了採集細胞。確實有使用玩具,但只是碰觸下半身而已。」據了解,該名女患者當天已是數度前來就診,當時診察室內僅有兩人。女子對院長的行為感到不適與疑慮,遂於當天前往警署諮詢求助,全案因而曝光。根據官方網站資料,「荻窪國際醫院」於2023年開院,設有內科、婦人科及心身醫學科。就在院長遭逮捕前夕,該院已於25日對外公告「鑑於種種因素,即日起暫時休診。」◎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25歲陸籍正妹赴韓留學「畢業當晚失蹤」 被發現陳屍男講師住處
南韓警方證實,慶尚北道慶山警察署於8月25日逮捕涉嫌殺害25歲中國籍女留學生文文(化名)的30多歲陸籍鄭姓男嫌犯,並在其住處尋獲受害者遺體。警方指出,鄭男作案後曾男扮女裝逃離現場以誤導偵查,甚至主動報案佯稱「女朋友失蹤」。目前警方已依殺人罪與妨害公務罪展開深入調查,計畫將對遺體進行剖驗以釐清確切死因與作案時間。綜合韓媒、陸媒報導,據南韓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顯示,受害女留學生文文於8月20日下午隨所就讀大學的30多歲鄭姓男講師,進入鄭男位於慶山市河陽邑的住所後隨即失聯。鄭男作案後身穿女裝並戴帽子掩面離開,前往大邱站附近的洗手間更換衣服後折返回家,期間更曾關閉受害者手機。起初警方接獲鄭男報案後,視為一般失蹤案件,但在後續以參考人身分進行詢問時,發現鄭男陳述漏洞百出、極具疑點,隨即鎖定其嫌疑並於25日晚間將其逮捕歸案。受害者家屬透露,文文為南韓大邱加圖立大學碩士畢業生,此行於8月14日入境南韓,原定領取畢業證書後於23日搭機返回大陸並前往新單位報到。不料自20日起文文與家人徹底失去聯繫,家屬與多名友人多次撥打電話均呈關機狀態。隨著案件發酵,嫌犯的背景也相繼曝光。知情人士透露,鄭男在大邱加圖立大學擔任助教並兼任物理治療師,曾教授解剖學相關課程。另外,有同校留學生指出,鄭男過去曾有長期發送騷擾訊息、以學業成績威脅學生等不良行為,甚至曾遭舉報至學校國際處。警方表示,目前正對鄭男的具體作案動機及詳細犯罪過程進行嚴密訊問,搜證完畢後將向法院申請逮捕令。中國駐釜山領事館已要求韓國警方全面徹查並嚴懲兇手,目前正全力協助受害者家屬辦理赴韓簽證及善後事宜。文文的姊姊則表示,正在辦理南韓簽證,盼望盡快趕往把妹妹遺體接回。
曾寫信要滅前妻全族!基隆殺子男再寄恐嚇信 北所:移送法辦、禁止通信
基隆市47歲簡姓男子2025年5月酒後悶死5歲兒子,4月遭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但他6月竟寫信恐嚇前妻家屬,揚言「出獄後一定滅族」,移監至台北看守所後又再寄出恐嚇信,威脅「很快報應將來到你身邊」,台北看守所24日表示,簡男涉及隱匿真實對象規避審查,已主動將其函送地檢署偵辦恐嚇罪嫌,並依保護令全面禁止其通信。檢警調查,簡男與張姓前妻結婚十多年,但雙方感情不睦,簡男還對妻子家暴,張女因而申請保護令,並與簡男分居,孩子平時與母親同住,簡男偶爾會將其接走照顧,他卻在2025年5月飲酒後,用枕頭悶死親生骨肉,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但受害人家屬6月接到簡男從基隆看守所寄出的手寫恐嚇信,信中猖狂叫囂「法官沒讓我家辦喪事,我之後出去,我一定滅族你們全家,不信大家來瞧瞧」,嚇得家屬緊急聲請保護令,法務部隨後也將簡男移監至台北看守所。簡男移至北所後仍不知悔改,前妻家屬20日再度收到其手寫恐嚇信,內容狂言「我會拆穿你的真面目,農曆7月到了,那些也不會饒你」,還說「很快報應將來到你身邊」,讓被害人家屬不寒而慄,崩潰表示「真的管不了嗎」。台北看守所表示,簡姓被告移至北所後,所方均依《羈押法》規定對其書信進行實質內容閱讀,但他以虛偽登載方式,隱匿真實對象、規避機關審查此一欺瞞與騷擾行徑,看守所予以嚴正譴責外,涉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部分,已主動函送管轄地方檢察署從嚴追究刑事責任,並將依《羈押法》施以嚴厲違規處分。北所表示,該封恐嚇信件交寄之時,所方尚未收到警察機關送達的民事暫時保護令;收文獲悉後已第一時間將簡男列為高度風險對象嚴格列管,後續將徹底落實保護令裁定內容,全面禁止其對被害人家屬通信及騷擾。此外,北所已即刻提升高風險收容人之寄信審查強度,針對收件人資訊加強異常勾稽與查證,全力防堵利用人頭或假名交寄的漏洞,以保障被害人家屬安全。
西門町街頭藝人表演遭陌生男闖入表演區「狂揮外套」 警到場竟辯:只是想互動
一名的街頭藝人22日晚間9時許,在西門捷運站6號出口附近進行表演時,遭47歲郭姓男子闖入表演區域。郭男先跨入安全繩範圍,在藝人身旁揮舞外套並出言挑釁,之後更帶著女友再次靠近,做出相同行為,讓表演者深感受擾。萬華警分局員警巡邏經過時,表演者上前反映遭人騷擾。警方查出涉案者為郭男,郭男則辯稱,自己只是想與街頭藝人互動,並無攻擊意圖。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後,確認郭男並未出現攻擊行為,表演者事後也表明暫不提出告訴。不過,警方認定郭男的行為已影響公共場所秩序,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藉端滋擾公共場所」規定,依法移請裁處。
逼砲警不理3/報案卻擺爛?律師教你告狀三招、自行蒐證不踩雷
士林地院法官責備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受理分手砲恐嚇案卻未積極處理,導致被害女子自行設局蒐證,律師林冠宇對本刊表示,報案人若察覺派出所擺爛,可向分局或勤指中心告狀,甚至直接去地檢署提告,讓檢察官來盯警方;如果真的走到自行拍攝存證這一步,務必記得報警後才動手,而且要避免偷拍,也盡量別拍到對方私密處。林冠宇律師。(圖/翻攝翊宇律師事務所)林冠宇表示,民眾報案拿到的「受(處)理案件證明單」或「報案三聯單」,等於警方開立的正式書面憑據,上面會記載報案內容、案類別(例如恐嚇、妨害性隱私)、受理單位和編號,這張單子代表案件已進入警察機關的紀錄系統,不是「路邊撿到順手處理」的案子,本件報案人A女之所以能向法官主張警方有受理、不積極處理,三聯單就是重要證據。要是警方受理報案,卻像A女的案件一樣,因為不知道加害人真實身分而沒有進一步處理,民眾該如何處理?林冠宇說有三個方法:方法一:向上級或督察單位反映。你可以直接向該派出所的上級分局,或市警局的督察室、勤務指揮中心反映,說明你已報案但警方消極處理,請求他們督促所屬單位積極偵辦。律師呼籲民眾如果擔心報案之後警方不積極處理,可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圖/本刊資料照)方法二: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的告訴、告發,不一定要經過警察。你可以直接備齊資料,向地檢署遞狀提告(或稱「告發」),由檢察官指揮警方偵辦。這等於是把案件升級,讓檢察官這個「辦案龍頭」來監督警方,通常會有效果。方法三:主張你的程序權利。案件受理後,你可以定期向承辦員警詢問偵辦進度,並要求將偵辦情形回覆給你。如果警方遲遲不作為,你可以在陳情或申告時,把這些「不作為」的過程一併提出,作為督促的依據。林冠宇提醒,自行蒐證很容易踩紅線,絕不是想拍什麼就拍什麼,一個不小心就從被害人變成被告。合法自行蒐證,需要掌握以下幾個原則:原則一:必須有正當理由。你要能說明你為什麼要錄影、拍照。例如,是為了防止對方毀滅證據、為了證明對方當下的行為(如恐嚇、騷擾),而不是單純為了偷窺或滿足個人慾望。這個「正當理由」必須非常明確且急迫。原則二:手段必須「合乎比例」。你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但不能無限上綱。例如,你為了證明對方有來騷擾你,可以拍攝他出現在你家門口的畫面,這是合理的。但如果你為了蒐證,去偷拍對方換衣服或私密處,那就超過必要範圍可能觸法。原則三:盡量避免拍攝「非必要」的極私密部位或內容。本案中,法院特別注意到被告拍攝的照片,多數是記錄現場情況,並沒有刻意特寫性器,性器部分「色調陰暗,顯非拍攝重點」。這點很重要!如果你的目的是證明對方「有來、有威脅」,那就不要拍「不該拍」的地方。原則四:先窮盡公權力途徑。法院認為,如果是「先循公權力途徑求助」未果後,才採取私力蒐證,會比較容易被認為是具有正當理由。如果你還沒報警就直接自己動手,那正當性就會大大降低。林冠宇指出,如果你面臨的是正在發生的威脅或騷擾,為了保護自己且證據稍縱即逝,可以用手機錄下現場狀況(例如對方言語恐嚇),這通常是有正當理由的,但絕對不要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有計畫拍攝他身體私密處,這很容易構成妨害秘密罪。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邊錄影、邊報警」 是最保險的作法。你同時進行,一方面保全證據,一方面讓警方介入,向法院證明你並非「無故」拍攝,而是為了蒐證且尋求官方協助。最後仍要提醒,本案判決是針對個案具體情況,不代表所有「自己錄影蒐證」的行為都合法。法律判斷的界線往往在一線之間,如果真有疑慮,尋求專業律師的意見,才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獨/照服員迎新性侵女同事 遭求償百萬竟罵「有報應會天打雷劈」
長期照護是政府因應超高齡社會的國家重大政策,今年已開始實施「長照3.0」,但身為長照核心人力的照顧服務員恐有良莠不齊弊病,甚至被法院認證對自己人伸狼爪。台北市一名女子任職照服員半個月就遭到男同事以迎新為由騙到家中,強行同房再襲胸、舔摸下體並指侵。男同事一審遭判3年9月,上訴二審時為求輕判表達願意和解,實則在民事官司開庭時大罵被害人求償100萬元金額太高會得到報應,還說「一定天打雷劈」,民庭法官認定被告毫不反省自己對被害人傷害有多深,如數判賠100萬。本案發生在2024年10月中,馬姓照服員看新進女同事漂亮,假借迎新會的名義,只邀女同事下班後到他家聚餐,卻騙她公司經理和其他人也會來。女同事礙於馬姓照服員比較資深不好意思拒絕,就獨自赴約,先去男方家中再去KTV唱歌喝酒,最後再返回男方住家休息。女同事盥洗後將房門反鎖、用背包抵住門才躺到床上,但馬姓照服員只穿內褲闖進房間,躺女同事身旁並說出「妳長得這麼漂亮,躺在我旁邊,借我摸一下」,接著摸她胸部、下體再以手指侵入陰道。女同事狂踹反抗後逃出去,隔天向公司主管哭訴遭到性侵,並在案發4天後報案,她顧慮繼續工作仍會碰到馬姓照服員,做不到一個月就離職了。北檢起訴馬姓照服員妨害性自主罪,北院2025年11月判刑3年9月;受害女同事在民事損害賠償案求償100萬元,馬姓照服員不爭執犯罪過程案和罪名,但表達賠不起100萬,在言詞辯論程序時還痛罵被害人「太過份,要求太高,人在做天在看,她以後會得到報應,一定會天打雷劈」,法官因此認定馬姓照服員沒有反思自己造成被害人身心創傷的過錯。北院另外審酌,被害人案發後出現焦慮、憂鬱等適應障礙症而7度就醫,刑案審理期間出庭時,因為在指認室看到馬姓照服員,情緒激動狂敲桌子,顯見她因性侵案身心嚴重受創;馬姓照服員不法侵害被害人的身體權、貞操權、性自主權,於今年6月12日遭判賠100萬元。就在民事一審宣判前3天,刑案二審判決出爐,馬姓照服員讓高院法官覺得他有和解意願只是無法達成共識,二審合議庭認為他「犯後態度已有正向轉變」,所以撤銷原判決改判,不過只有減少1個月:3年8月。◎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開頭「+422」是哪國電話? Whoscall警告:接通、回撥可能被列詐騙名單
收到開頭為「+422」的陌生來電要小心!知名來電辨識應用程式「Whoscall」示警,這組號碼其實並非來自任何國家,現在詐團可能透過改號軟體偽造來電顯示,要是民眾按下接通或回撥,後續恐怕會遭詐團盯上、騷擾。Whoscall近日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如果接到開頭為「+422」的陌生來電,就要特別注意,「+422」其實來自「不存在的國家」,與其相似的「+42」是捷克斯洛伐克的國碼,但它早在1993年就解體。至於為何會有「不存在的號碼」打來?Whoscall說明,這是詐團以改號軟體偽造的,且每通電話都會換號,即使封鎖也追不上,「他們在做一件事:確認你這個號碼是活的。接了、回撥了→進入下一輪詐騙名單。」Whoscall提到,詐團之所以能「模擬」出不存在的國家,是因為國際電話系統有個先天缺陷,來電顯示欄位基本上是「自由填空」,並非「系統驗證」,而傳統電話網路(PSTN)設計於幾十年前,當時的假設是只有電信公司能接入網路,所以「發話方自己申報的號碼」被預設為可信,沿路的電信商只負責轉傳、不負責查證。Whoscall指出,直到VoIP(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普及,任何租用境外網路電話系統的使用者,都能在「顯示號碼」欄位填任意字串,像是「+422」、「+999」等等,甚至填家裡的市話也行。Whoscall直言,詐團其實不是「模擬一個國家」,而是在一張沒人查驗的表格上亂填,而系統照單全收。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一看就知道是詐騙」、「看到就不敢接了」、「沒接,且直接封鎖」、「20分鐘內,連撥好幾通,封鎖後,隔了n天又來電」、「不認識的電話直接封鎖」、「現在都有提醒來自國外的電話,基本上不太可能有國外的朋友打來,根本就是可以直接忽略」。
高中還跟媽媽睡!兒子22歲要求發生關係 母親未拒絕釀亂倫多年
日本一名男子從小遭父親暴力對待,母親又因工作經常不在家,長期缺乏陪伴的他,將與母親一起睡覺視為慰藉,甚至一路持續到高中。然而,母子之間的互動後來逐漸跨越正常親子界線,男子約22歲時更與母親發生性關係。如今母親已經70歲,兩人的不正常關係仍可能持續。據日本《NEWS 7 POST》報導,長期研究家庭內近親亂倫問題,並支援加害者家族的民間團體「World Open Heart」理事長阿部恭子,近日分享這起案例。當事男子「山本裕人」為化名,阿部指出,山本的成長環境與其日後出現的扭曲性觀念存在密切關聯。山本年幼時曾遭父親暴力對待,加上母親因工作經常不在家,讓他有強烈的孤獨感。對當時的山本而言,能夠躺在母親身邊睡覺成為少數能獲得慰藉的時刻,這種相處模式一直延續到高中階段。不過,阿部認為,山本母親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的性教育及身體界線出現嚴重問題。山本年幼時,母親會允許他觸碰或抱著自己的胸部入睡,即使兒子年齡逐漸增長,這樣的互動仍未停止,甚至進一步允許兒子觸碰私密部位。山本約22歲時開始向母親提出發生性關係的要求,而母親並未明確拒絕,兩人自此發展出近親亂倫關係。阿部指出,山本對這段關係的認知與一般社會規範存在明顯落差,他甚至將與母親發生性關係視為一種「儀式」,自稱藉此獲得心靈上的淨化,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存在問題。隨著時間過去,山本的母親如今已經70歲,生活上還需要依賴兒子,使她更難拒絕兒子的要求。阿部擔憂,在這種相互依賴的關係下,山本未來仍可能持續相關行為,情況若進一步惡化,也可能演變成對老年母親的虐待。阿部同時提及,日本2023年施行「不同意性交」等相關罪名,以加強保障性暴力受害者。在近親亂倫案例中,經常伴隨性脅迫或性侵等問題,因此是否存在真正的同意,也是判斷案件性質的重要環節。不過,針對山本的案例,阿部認為很難單純將兒子完全界定為加害者、母親完全界定為受害者。她指出,母親在山本成長期間沒有建立適當的性教育及親子身體界線,反而長期容許不適當的身體接觸,因此在山本性觀念形成的過程中,母親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啤女孩突遭男球迷「摟背摸腰」畫面曝光!本尊還原當下:有試圖手肘頂掉但失敗
中華職棒味全龍隊 16 日於台北大巨蛋對戰樂天桃猿,場邊卻爆出疑似性騷擾事件!一名台啤女性工作人員在與現場球迷合照時,對方疑似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違規觸碰其身體。相關畫面隨後在網路上流傳開來,引發大批網友憤怒撻伐,痛批「這樣摸是性騷了吧!!!」該事件也釣出當事人台啤正妹親自還原過程,連中職會長蔡其昌也強勢回應了。台啤女工作人員遭男球迷伸鹹豬手摸腰,畫面全被拍。(圖/翻攝自Threads@t.o.n.y_0606)男球迷強摟腰片曝光 從現場球迷拍攝的影片中可見,當時台啤女工作人員身穿綠白相間的短袖制服與白色運動短褲,正配合一名戴眼鏡的男性球迷合照。然而,該名男球迷卻直接將右手橫跨女方後腰,整隻手臂緊貼並半環抱住其腰部。合照結束後,女工作人員疑似感到不適,下意識伸手抹了一下腰部。律師:恐成立強制觸摸罪影片隨後在網路瘋傳,大批網友炸鍋痛批「女生都懂那個擦一下的自我安慰,唉打個工還要被鹹豬手,世風日下」、「太超過了吧 之後摟完女生還擦腰一定覺得噁心到想吐」、「這樣摸是性騷了吧!!!」、「買啤酒沒有送摟腰好嗎⋯⋯」、「他手卡的位子不只摸到腰,還半環腰、碰到下背部,甚至卡到臀部上方,很噁」、「真的有夠噁一點邊界感都沒有」,還有律師留言表示,「腰部屬於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其他身體隱私處』,男生這種行為有可能會成立強制觸摸罪,女生是可以提告捍衛自己權益的。這種噁男太超過!!」。台啤正妹留言還原經過,她表示自己已經用手肘頂掉對方的手,但對方無動於衷。(圖/翻攝自Threads@t.o.n.y_0606)當事正妹還原現場:曾嘗試用手肘頂開隨著事件發酵,當事台啤女工作人員也親自現身留言區還原事發經過。她坦言,當下真的太突然,其實自己曾試圖一直用手肘把對方的手頂掉,但對方完全不為所動。對於網友質疑旁邊男同事未即時制止,她也特別解釋,夥伴是事後聽她抱怨才知道,沒注意到並不怪他。而中職會長蔡其昌也強硬留言表態:「有夠糟糕的行為!我請同仁盡速跟台啤公司聯繫,希望能給予這位工作同仁必要的協助。同時我們會禁止這種行為的人再進場」。《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稱「邀請名人宣傳市政活動實屬常態」 北市府籲回歸活動本質:不宜泛政治化
中職味全龍啦啦隊「Dragon Beauties」韓籍成員李多慧近日與台北市長蔣萬安同框,拍攝「潮台北音樂節」活動宣傳影片,引起討論。台北市政府今(18)日表示,中央各部會及各縣市政府都會邀請藝人、名人參與政策宣導及城市活動宣傳,這是相當普遍的做法,臺北市府也不例外。北市府表示,政治上本就有不同立場與意見,尊重各界多元意見,但不應因政治立場不同,而將協助推廣的藝人或名人,作為攻擊對象,這是民主政治相當偏差的行為。北市府呼籲各界及政治人物應尊重不同立場,尤其不應讓宣傳市政活動的名人承受不必要的政治攻擊。北市府表示,對於李多慧女士此次參與市政活動宣傳而受到政治攻擊或騷擾,感到極為不捨,深深盼望外界能回歸市政專業或活動本身,共同讓城市行銷來帶動市民文化的提升。北市府強調,也歡迎不同領域、不同背景的市民朋友一起參與潮臺北國際都會音樂節,透過音樂、觀光與文化交流,讓更多人看見臺北、認識臺北。
9歲童被母親同居人猥褻強吻!男喊遭構陷、拒認罪 二審判決曝
彰化一名陳姓男子,利用與女性同居人之女共處的機會,對年僅9歲的女童進行猥褻,事後女童雖立即向母親透露被親吻,該案卻直到女童隔年在學校接受性平宣導時,才終於說出被害經過。一審法官依法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6月,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二審遭駁回,維持原判。判決書顯示,陳男為女童母親的同居人,但他卻利用與女童共處的機會,對年僅9歲的她恣意猥褻,女童事發後隨即向母親告知此事,並稱遭到陳男親吻,但這起事件卻在隔年、女童在學校接受性平宣導的偶然機會下,才對外透露她被害的經過,經校方通報主管機關,並非由女童或其母親主動通報。陳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並為了脫罪,一度聲稱是被女童構陷,也未曾向女童及其家屬道歉或賠償,嚴重影響女童的身心健全,害女童有嚴重創傷。一審法官依《刑法》第227條,對未滿14歲兒少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檢察官認為,原審量刑過輕,不足生警惕,難以彰顯正義,為此請求撤銷原審判決。二審法官審理後指出,原審已依《刑法》第47條累犯相關規定加重其刑,並考量其犯罪情節、行為責任,以及對女童未來身心發展影響,加上陳男迄今仍否認犯行,難認其犯後有所悔意,且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賠償其等所受損失,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已接近中度刑,並未違反公平、比例及罪刑相當原則,因此駁回檢方上訴。法院也提到,陳男雖未提出上訴,卻始終否認犯行,辯稱女童所述不實,但「熟識者性侵」的犯罪類型,一般被害人於受侵害後的第一時間反應,會不知如何應對較為周全,大體上均會顧及自己與加害人間之權勢等利害關係,獲不確定自己未來會發生何事,致理智上陷於茫然,因而多會選擇靜默,此與一般事先杜撰情節誣指他人犯罪之情形有顯著不同。全案仍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蕭伊「分手連環爆」!遭影射與Joeman私約 胎尼深夜發聲:從未發生任何關係
網紅蕭伊日前證實與百萬YouTuber Joeman(九妹)分手後,近期陸續揭露交往期間的相處內幕,風波持續延燒,其中遭影射與Joeman私約的女優Tiny(胎尼),17日深夜在社群平台發限動澄清兩人關係,接著還二度發聲表示不會提告,但請停止騷擾自己以外的人。胎尼在IG限動上表示自己跟九妹是認識近十年的朋友,「從他還是小胖子時期我們就認識了,但沒有特別深交或密切一起互動跟拍攝,除了工作場合之外,平常1-2年會約吃飯敘舊一下。」胎尼說兩人從未有任何超友誼的關係,也不懂為什麼會需要有?胎尼坦言不清楚為什麼「私約吃飯」會被無限放大抨擊,也不清楚為什麼會選擇這個詞彙讓大家有臆測空間,強調自己從未與他發生過任何關係是百分百的事實。胎尼接著表示不會特別關心或追問Joeman的感情生活,「頂多知道單身或非單,但他也不會跟我分享是誰,我認為公眾人物保護伴侶隱私很正常,所以我始終不太清楚對方是誰直到新聞報導。」最後胎尼感謝所有關心她的朋友們,自己會持續替大家科普兩性跟業界知識,關於這次事件只希望不波及身邊的人,謝謝所有人的指教。
鬼月遇好兄弟千萬別用這招!民俗專家建議「做這事」自保更有效
農曆七月鬼門大開,好兄弟放假,不要在農曆七月晚上吹口哨、唱歌、夜遊等容易引來好兄弟的禁忌,萬一遇到了好兄弟騷擾,可以做哪些事自保或是逼退祂們呢?護身符。(圖/楊登嵙提供)身上有護身符、八卦、神像、聖經就拿出來放在胸前,如果沒有,在荒郊野外就找有刺植物(玫瑰、薔薇、林投樹、咬人貓、仙人掌、蒺藜草等),放在胸前,專心口唸:觀世音菩薩、南無阿彌陀佛、阿門等聖號自保,容易請來神佛解救,將好兄弟驅離,逼退祂們。 遇到好兄弟罵髒話、吐口水、口出穢言,只會惹怒好兄弟,甚至報復、傷害你,讓狀況更嚴重。在危急的情況下念經,恐怕念錯而失效,專心口唸:觀世音菩薩、南無阿彌陀佛、阿門等聖號,簡單又有效。請神佛解救並驅離好兄弟,這好像遇到壞人時,喊警察來了!往往可以嚇跑壞人。
陌生女童太可愛伸手摸頭!73歲翁下一秒遭推倒 監視器6小時破百萬觀看
新加坡一間咖啡店15日下午發生肢體衝突,73歲的老翁在自家經營的攤位工作時,經過一名約3、4歲女童身旁,疑因覺得孩子可愛,在未先徵得女童或家長同意下伸手摸了她的頭,隨即引起女童及家長反應。相信是女童父親的40歲男子趕來與這名楊姓老翁理論,雙方爭執期間,男子突然將原本就行動不便的老翁拉扯推倒,導致他跌倒並撞上旁邊的摺疊桌。楊松坤事後出現背部疼痛,起初堅持不願就醫,僅服用止痛藥、貼痠痛貼布,隔天甚至照常回攤位工作,直到17日才終於答應家人前往醫院接受檢查。警方目前已掌握涉事40歲男子身分,案件仍在調查中。女童父親趕回現場與楊松坤理論,雙方爭執期間,老翁遭拉扯推倒在地。綜合新加坡《8視界新聞網》等報導,這名73歲的老翁楊松坤在樂斯廣場(Roxy Square)一帶經營「美櫻雲吞麵」,他在當地賣麵已有約40年。15日下午4時左右,楊松坤如往常一樣在咖啡店內工作,由於過去曾發生車禍,本身行動不便,走動時偶爾需要利用手臂施力,或扶著桌子及周遭物品支撐身體。事發當時,楊松坤在店內走動,經過一名年約3、4歲女童及其母親身旁。他看到小女孩後覺得相當可愛,便伸出右手摸了一下女童的頭。從後來公開的監視器畫面來看,他做出這項舉動前,似乎沒有先詢問女童或家長是否同意。女童當下曾伸手做出制止反應,而原本不在座位附近的父親聽到動靜後,也隨即趕了回來。楊松坤向男子解釋,自己只是看到小女孩覺得可愛,才會伸手摸她的頭,並沒有其他意圖。不過雙方一來一往之間,男子情緒愈來愈激動,期間不斷質問楊松坤為何要這麼做。雙方爭執期間,男子突然伸手拉扯楊松坤,將他整個人推倒在地。由於楊松坤原本就行動不便,遭到突如其來的拉扯後立即失去平衡,倒地過程中還撞倒旁邊的摺疊桌。家屬公開監視器畫面尋找涉事男子,影片不到6小時突破百萬觀看,引發網路兩派論戰。附近顧客及家人見狀後立即上前,將倒在地上的楊松坤攙扶起來,現場也因這起肢體衝突再度出現口角。楊松坤的女婿鄭志成事後受訪時表示,岳父告訴家人,自己當時只是覺得小女孩很可愛,因此摸了一下她的頭,沒想到男子趕來後持續質問他,最後甚至直接動手。不過,男子在情緒逐漸平復後並未立即離開,根據報導,對方事後曾與楊松坤及其家人進一步溝通,也向老翁口頭道歉,並提出請喝飲料或買水表達歉意。楊松坤當時則一再表示不需要。雖然現場衝突一度告一段落,但楊松坤事後開始感到背部疼痛。家人表示,由於他本來就因過去的車禍留下行動不便的問題,因此這次遭人推倒後,家人特別擔心突然跌倒可能造成其他傷勢。然而,楊松坤起初並不願意前往醫院檢查。即使事發數小時後已經出現背痛,他仍選擇自行服用止痛藥並貼上痠痛貼布,希望先緩解不適。到了隔天,楊松坤仍照常返回經營多年的雲吞麵攤工作,即使身體不舒服也沒有立即就醫。眼見父親持續背痛,家屬認為事情不能只靠一句道歉就此結束,因此透過「美櫻雲吞麵」Instagram帳號公開監視器畫面,希望找到涉事男子,要求對方出面把事情說清楚。家屬表示,他們並不是否定女童家長對陌生人碰觸孩子感到不舒服的權利。鄭志成指出,如果家長無法接受楊松坤摸孩子的頭,可以當場制止、責備,甚至選擇報警,但他認為無論如何,都不應直接對一名年長且行動不便的人動粗。對於男子事後已經道歉並提出請喝飲料,家屬認為,楊松坤現在承受的是實際的身體疼痛,一杯飲料及一句口頭道歉,並不足以處理他遭推倒受傷的問題,因此希望對方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不過,家屬也特別澄清,將監視器影片放上網路並不是希望民眾肉搜、騷擾涉事男子,也不是要其他人替他們找對方理論,而是希望男子能夠現身說明,讓整起事件獲得適當處理。影片曝光後迅速在社群平台擴散,上傳不到6小時,觀看次數便突破百萬,留言也超過3000則,並在網路形成兩派討論。不少網友認為,即使家長無法接受陌生人碰自己的孩子,也不代表可以直接對老人動手,尤其楊松坤已經73歲,又有行動不便的情況,一旦跌倒可能造成比一般人更嚴重的傷害。不過另一派網友認為,事件不能只聚焦在老翁遭推倒這一段。隨著社會愈來愈重視個人身體界線及兒童自主權,即使只是出於喜愛,成年人也不宜在沒有得到孩子或家長同意的情況下,隨意碰觸陌生兒童。部分網友也替女童父親的第一時間反應提出不同看法,認為家長與楊松坤素不相識,突然看到陌生成年人伸手碰觸年幼女兒時,不可能立即得知對方的真正動機,因此產生警戒、憤怒或上前制止都可以理解;但後續是否有必要使用肢體力量將一名老人推倒,則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隨著事件延燒,楊松坤的健康狀況17日也出現最新進展。家屬透過「美櫻雲吞麵」Instagram帳號發布照片,只見原本一直拒絕就醫的楊松坤已抵達醫院,坐在輪椅上準備接受進一步檢查。家人在貼文中透露,父親原本相當固執,遲遲不願意到醫院,直到17日才終於答應好好接受檢查。對於他願意接受醫療照護,家人總算稍微放心,但同時也擔心,楊松坤是否因為疼痛已經到了難以忍受的程度,才終於改變主意。家屬也感謝這段期間所有關心及慰問楊松坤的民眾,並強調目前最重要的是父親的健康,希望透過醫院檢查確認背部疼痛的原因,以及這次跌倒是否造成其他傷勢。案件處理方面也有進一步發展。家屬最初公開監視器畫面尋人時尚未報警,不過警方之後已接獲通報,並確認影片中涉事者是一名40歲男子,目前正在釐清整起事件的完整經過。警方也呼籲外界保持理性,在調查結果出爐以前,不要自行揣測案情,後續將在釐清事實後依法處理。
到遠房親戚家借住!花蓮男趁機性侵2次得逞 承諾賠償150萬獲緩刑
花蓮縣一名劉姓男子,趁遠房親戚A女到住處借住,竟藉機二度強制性交,遭到A女報警提告。案經花蓮地院審理,劉男坦承犯行,並與A女調解承諾賠償150萬元,最終劉男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判決書顯示,2024年10月間,A女前往花蓮探訪,借住在劉男家,2人在某天晚間一同外出聚餐飲酒,並於結束後搭乘計程車返回住處,而劉男竟趁機繞道到空屋,無視A女掙扎,將A女推倒並以強暴方式性侵,得逞後才將A女帶回住處休息。然而,劉男早上睡醒過後,竟潛入A女睡覺的房間,強行脫去A女褲子,無視A女大喊「不會原諒」、「不要這樣子」,再次強暴A女,結束後即離去上班。A女不甘受辱,隨即告知親友,並報警處理。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法官審酌,劉男已坦承犯行,且雙方已透過法院調解,劉男承諾賠償A女150萬元,並會每月分期給付,截至詞辯論終結前已履行賠償達69萬元,而A女願體諒劉男悔意,同意給予從輕量刑及緩刑機會。法官考量,劉男已知自己的過錯,並有積極彌補過錯的誠意,兼衡其犯罪動機、侵害法益程度,以及其自陳僅國中畢業、目前從事模板工程、需要扶養2名在學子女等家庭生活狀況,且5年內並無犯罪紀錄等一切情狀,依照強制性交罪共2罪,均處有期徒刑1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完成4場次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羈押期間再犯案! 看守所2男共同壓制室友還「捏胸1分多鐘」遭判刑
桃園看守所傳出舍房內強制猥褻事件,2名羈押中的男子,涉嫌在舍房內共同壓制同舍房室友,再由其中1人徒手觸摸對方胸部長達1分多鐘,受害人嚇得按下報告燈求助。案經桃園地院審理,依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判處2名加害者有期徒刑1年6月,其中犯案的馬來西亞籍男子將在刑滿後遭驅逐出境。判決書顯示,阿仁(化名)、馬來西亞籍男子阿強(化名),以及小明(化名),3人均為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看守所羈押中的被告,並為同舍房的舍友,而阿仁、阿強卻在去年(114年)7月間,共同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在桃園看守所舍房內用手腳各壓制小明身體後,由阿強以徒手方式觸摸、按捏小明胸部近1分多鐘得逞,違反小明意願,而小名不堪受擾,立即按壓舍房報告燈求助。阿仁、阿強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不諱,但小明於偵查中向檢察官稱不願意對阿仁、阿強2人提出告訴,願給2人1次機會。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阿仁、阿強均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良好,加上被害人小明不願追究刑事責任,兼衡阿仁、阿強的家庭及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阿仁、阿強有期徒刑1年6月。另外,由於阿強係馬來西亞籍,為外國人,審酌其與我國並無其他親屬或生活聯繫,還在被羈押期間不知恪遵我國法律,率爾為本案強制猥褻犯行,戕害他人性自主法益,不宜繼續居留國內,因此依《刑法》第95條規定,諭知阿強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