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
」 NONO 二審 共諜 朱海君 性侵
獨/這也行使緘默權?公車司機沒靠邊停害乘客被撞 問他哪家客運都拒答
新北市一名公車司機靠站時未緊貼路邊,只有一半車身開進停靠區,有乘客下車被鑽縫的機車撞傷,司機原本以為不甘他的事,跟受傷乘客講完叫騎士賠就開往下一站,但檢警認為司機也有錯,以過失傷害案偵辦,他拒不認罪,從檢察官偵查起訴到法官審理判決全程行使緘默權,連自己在哪家客運工作都拒絕回答。台北地院指出,公車到站依規定應完全駛入停靠區,這場車禍是機車騎士有肇責、公車司機也有疏失,將司機判刑5月,他對此不服,已上訴至高等法院。本案被告黃姓司機在2025年2月11日下午4點多行駛到新店區二十張路站,沒將公車完全開入停靠區、一半車身停在外側車道上就放乘客下車,一名高姓女子從後車門下去時,才轉頭往右看就馬上被楊姓女子的機車撞倒在地。黃姓司機注意到車禍,從駕駛座站起來走到前車門探頭出去,先指著高姓乘客說「要叫警察」,再指向楊姓騎士說「要叫她賠」,講完就回駕駛座關門開走。警方趕來只見到楊姓騎士,高姓乘客已送醫急救,她左大腿上方骨折,必須須開刀更換髖關節,出院後再休養3個月。機車騎士很快道歉達成和解,沒有吃上官司,受傷乘客只告公車司機。黃姓司機的辯護律師建議行使緘默權,即使檢察官只是問「你是哪一間客運公司?」、「檢察官方才詢問被告是否仍在原客運公司工作,是想要了解告訴人是否有與客運公司商討和解及保險事宜,就本節是否仍要保持缄默?」司機都拒答,被起訴之後,到了法官面前他依然沉默,甚至單純問他有沒有在案發時間開公車經過案發地點,他也一個字都不說。律師主張,公車開進停靠區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已符合上下車規定,如果完全停進去會被路樹刮傷車身,而且停靠區前有機車停車格又停了一輛小貨車,無法讓公車進站時緊靠路邊。律師指責楊姓騎士明知公車靠站有人下車仍硬鑽車縫,並砲轟高姓乘客也有問題,因為車門上已標示「下車時請注意後方來車」,是她自己沒看清楚。司機的律師對於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交通隊員警的談話紀錄表、乘客委任律師出庭陳述的內容通通爭執沒有證據能力。法官認為,公車停靠區本質上仍是道路的一部分,若未將車身完全開進去,等於路中臨停讓人下車,增加乘客出車禍的風險,而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提到,大型車臨停時,輪胎外緣距離路面邊緣不能超過1公尺。北院勘驗監視畫面,公車跟路樹根本不會碰到,停靠區與前方停車格、臨停小貨車有一定距離,不會妨礙公車開進停靠區,因此不採信辯護律師的說詞。法官引用車禍鑑定結論,楊姓機車騎士右側超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黃姓公車司機靠站未駛入專用停車格,為肇事次因,高姓乘客無肇事因素,藉此判定黃姓司機的過失比例雖然較低仍有刑責,再審酌他國中沒畢業、開公車月薪7到8萬元、須扶養太太和母親以及未達成和解等因素,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特地說明,緘默權是被告的權利,法院並未因為黃姓司機偵查、審理都行使緘默權就認定他態度差,但他從未正視自己過錯也漠視事證明確,讓律師「凡事均爭執、證據均有誤」,足以佐證他犯後態度並非良好。儘管黃姓司機對於無關案情的問題也行使緘默權,但檢警、法官都知道他任職於新店客運。
2000萬交保遭打臉!中聯油脂總座余凌冲恐再押 高院撤裁定:食安風暴影響太大
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被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引爆全台食安危機,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的總經理余凌冲,日前獲台中地院裁定2000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台中高等法院16日認定抗告有理由,撤銷原交保裁定,將案件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余是否改為羈押禁見備受關注。這起食安案件源於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遭檢出苯駢芘含量超出法定標準,檢方認為余凌冲身為公司決策核心,涉嫌過失製造、加工有毒或有害人體健康食品,以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9日發動搜索後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考量余已坦承犯行,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且須定期向警方報到。高院審酌後指出,余凌冲長期擔任中聯油脂總經理,在食品業具有相當資歷、人脈及影響力,本案犯罪態樣涉及層面廣泛,不僅攸關食品衛生管理,更對整體社會食品安全造成重大衝擊。隨著偵查持續深入,余未來可能面臨龐大的民、刑事責任,原審既已認定其具有高度逃亡動機及能力,僅以交保及限制住居等替代措施,是否足以確保偵查程序順利進行,仍有疑慮。此外,高院也認為,檢察官已具體指出余凌冲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以及勾串共犯、證人的風險,並說明羈押必要性,但原審裁定未逐一回應檢方提出的相關事證,也未充分說明何以不足構成羈押理由,裁定理由明顯欠缺,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召開羈押庭,決定余凌冲是否須改為羈押。
獨/「蘇震清2.0」詐欺犯想出海酬神 法官打臉「神威無遠弗屆」
一名塔位詐騙集團的主嫌計畫今年6月前往小琉球拜廟酬神,但他因案遭限制出境、出海,向高等法院聲請暫時解禁以維護他宗教自由的權利,結果遭到駁回,合議庭提點這名詐欺犯「神威無遠弗屆」,不一定非得出海才能感謝神明。小琉球位於屏東縣西南方海面,唯一往返台灣本島的交通方式是搭船,捲入SOGO經營權收賄案的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也因弊案纏身遭限制出海,但他在2023年4度去小琉球選民服務以及為兒子助選,已違反強制處分,曾被二審法官叫回來開庭並告知往後每次去都必須得到法院同意。「蘇震清2.0」事件主角叫做李晟瑞,在萬福禪寺靈骨塔詐欺案中騙走14人血汗錢,2022年台北地院判刑24年,他不服上訴,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合議庭審酌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也有必要限制出境、出海,確保日後審判、執行程序可順利進行,從2025年4月14日裁定自4月1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於去年12月8日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李晟瑞想在今年6月12日到15日、19日到22日期間,與家人一同前往屏東縣琉球鄉的三隆宮、池隆宮、真武堂酬神還願,他認為這是個人宗教信仰,攸關他的「心理安全」,請法院衡量他積極配合審理與遵期到庭,並無逃匿或遲延訴訟程序的進行,他願意具保以暫時解除「禁海令」。高院指出,縱使李晟瑞之前都如期出庭,這跟他搭船出海後會不會趁機潛逃並無必然關係,因此仍有限制出海的必要,何況他一審判刑超過20年,基於人性趨吉避凶,他逃亡藏匿的可能性極高;況且「神明無所不在」,李晟瑞可誠心祝禱,以其他方式表達對神明的敬意與謝意,尚無出境、出海的急迫性及不可替代性,所以駁回聲請。
獨/她搭捷運拍張照代價12萬!還淪為法院認證「家暴女」
新北市一名曾在電視台上班的王姓女子與父母、哥哥不合又涉嫌家暴被趕出去,某天她搭捷運上班時見到哥哥,暗中拍照並傳給爸爸,她自認因為離家多年,不確定哥哥現在的長相,突然在捷運看到很驚訝,才想跟父親確認一下,但哥哥很不滿,法院保護令明明禁止妹妹有騷擾行為,因此提告。新北地院認為,王姓女子不只傳照片給爸爸還罵髒話,從她傳送的訊息可研判是蓄意騷擾,以違反保護令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王姓女子在捷運上偷拍哥哥照片的代價是12萬元。王姓女子原本家住新北土城,2016年母親聲請保護令將她逐出家門,2023年7月底上午,王姓女子坐捷運見到一名戴口罩的男性乘客,認出是她哥哥,便拿手機拍下傳給爸爸,並傳訊息:「X(髒話)這是XX(哥哥的名字)」、「他在松山上班」,再傳了2次「坐等」的貼圖。王姓女子曾恐嚇辱罵哥哥,還意圖拿電擊棒攻擊,在偷拍事件發生時仍在家暴保護令有效期間,哥哥得知父親收到這些訊息,堅持報案處理,經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新北地院審理時,王姓女子強調上班途中偶遇哥哥讓她震驚訝異,當時是疫情期間哥哥戴著口罩,所以她拍起來向父親求證,會使用不雅字眼則是驚訝的意思,她並未觸犯保護令。一審法官不採信王姓女子辯詞,審酌她漠視保護令,沒跟哥哥達成和解或賠償,而且犯後態度不佳、耗費司法資源,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王姓女子上訴仍做無罪答辯,爸爸跟她關係不好,不會對她言聽計從,收到她訊息不代表一定會轉給哥哥,也不能因為爸爸和哥哥同住就認定父親必定轉傳訊息;她搬走後幾乎沒見過哥哥,不清楚哥哥長相有何變化,只憑兩人是兄妹關係就認定她不會認錯人也很牽強。高院調查,王姓女子2022年一度得到爸爸同意,暫時回家住一段時間,但哥哥對妹妹也不客氣,動不動就罵人、要求妹妹搬走,法院曾對王姓女子核發保護令,禁止哥哥騷擾她,由此可知兄妹長期不睦,雙方都有保護令可箝制彼此。二審法官指出,王姓女子傳給爸爸的訊息以髒話當發語詞,顯然有惡意,如果她只是好奇戴口罩的男乘客是不是哥哥,應該用疑問句而不是肯定句,這表示她對於哥哥的身分非常確定;加上她傳送「坐等」貼圖,可見她並未感到震驚,而是很淡定的心情。合議庭解讀,王姓女子有意藉由爸爸轉達訊息,讓哥哥知道已被她掌握上班地點和通勤方式,這是刻意要「噁心」哥哥,已達成騷擾的結果,考量王姓女子仍不認罪無從輕判,仍維持一審所判的4月。本案不可再上訴。
中正一前偵查隊長4度性侵女警辯兩情相悅 二審打臉仍判7年
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偵查隊前隊長陳彥錦遭控性侵女隊員,他不服台北地院判刑7年,但高等法院今日駁回上訴,仍維持一審刑度。本案尚未定讞,可上訴最高法院。依據一審判決,2020年8月陳彥錦就任中正一偵查隊隊長,隔一個月就趁著跟女警共搭計程車的時機摸女方大腿,後續半年共4度在女警租屋處、辦公室性侵,最後一次發生時,女警已申請調單位獲准,陳彥錦仍硬來並說出「我要妳牢牢記住我」,女方不願再吞忍,驗傷後報案。陳彥錦辯稱兩情相悅,因為他已婚又擔任主管才沒有對外公開兩人關係,他尊重女警,從未逼迫對方。女警反駁,跟陳彥錦純屬職場長官與部下的關係,並非情侶,她為此身心大受打擊,也後悔沒早點鼓起勇氣追究。女警的好友作證,女警曾說「怎會有人白天文質彬彬,晚上變成人面獸心」,晚上跟白天正義凜然、知識淵博的樣子判若兩人。被害人另外對陳彥錦提起民事求償,2025年8月一審判賠100萬6067元,全案上訴由高院審理中。
獨/外交部領事局快照機「事後」開發票 前員工爆逃漏稅挨告卻三連勝
外交部領事局快照機廠商「海巡」發現,離職員工兩度在Google評論頁面留下1星負評,質疑公司沒開發票涉及逃漏稅,快照機老闆不滿商譽受損火大提告,刑事部分檢察官2度不起訴,民事部分求償100萬元並要求「洗門風」在Google評論刊登勝訴判決,但法官認為,即使快照機實際上有開發票,但因為是事後配合客人要求才會補開,並非當場開立,而這名離職員工只負責在現場拍照,不清楚公司其他單位如何運作,何況逃漏稅的評論事關公益,因此並未違法侵害廠商名譽,判決免賠,離職員工對上前東家的官司已3連勝。本案原告是誠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陳姓老闆,他主張林姓離職員工在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15日去外交部領事局的Google評論網頁留言:「貴局現場有誠和工作人員,卻沒有開立統一發票,相紙上亦沒有QR Code得以取得電子發票,這應該不是一個廠商的該有的不當行為。以一天平均300〜400張拍照數量,會嚴重影響國家稅收。」、「未如數開立統一發票,涉及逃漏稅情事,已逕向國稅局舉報。」林姓離職員工除了說公司沒開發票逃漏稅,另外提到領事局承辦人每個月統計拍照人數,到了月底會託拍照人員轉交牛皮紙信封給公司,他懷疑信封裡的內容物「是要計算抽取佣金嗎?」他還爆料領事局從2020年招標快拍機之後,到2024年期間都沒重新招標,「不知是否符合相關法令?」陳姓老闆認為這些負面言論會讓網友誤認公司是不法企業、從事官商勾結,已涉嫌加重誹謗、妨害信用,向士林地檢署提告,不起訴後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也被駁回,因此改告損害賠償,要林姓離職員工賠他100萬再去Google評論刊登本案判決以回復名譽。林姓離職員工承認留言,但他是基於個人親身經歷發表意見,檢方已認證他沒有侵害前東家的名譽。台北地院調查,誠和老闆自己都說發票不會現場給,如果客戶申請才會寄紙本或電子發票過去,可見民眾去領事局拍完快照後,業者的確不會主動、即時開發票,林姓離職員工之前只做現場拍照的工作,不會知道公司內部的業務分配,他並未使用偏激或侮辱性語言評論前東家;逃漏稅問題攸關國家稅務及公共利益,因此並未構成不法侵害。至於快照機標案實際情形,誠和老闆告訴法官,2022年2月簽約時有約定,2年後到期可比照原契約條件續約2年,因此延長期限至2026年2月;租金計算方式則是領事局依據快照機每個月的業績結算,會派人統計拍照人數並交付收據。法官判斷,快照機業者跟領事局如何約定,林姓離職員工無法得知,在他離職後也沒有管道向老闆查證,他相信自己親眼所見有可信度,合理質疑政府招標事宜,也沒有侵犯前東家的名譽權,判決林姓離職員工免賠、免登判決。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等法院。
生技拚專利財3/奈米醫材配方涉遭客戶模仿 司法勝訴維護授權商權益
國內生技股除了藥華藥拚專利自主,CTWANT獨家取得另一樁涉及侵害產品配方秘密的官司判決案,奈米醫材(6612)歷經多年的訴訟奮戰,取得勝訴,奈米創辦人董事長樂亦宏婉拒記者採訪,僅低調的說,「為了保護醫療器材塗層產品開發及技術授權的權益,奈米絕對堅持立場,維護經營團隊與股東權益。」奈米醫材的塗層技術在人工水晶體植入器件中具關鍵潤滑功能及業界領先的專利優勢,且授權收入穩定,係從美國塗層起家切入白內障手術植入器、高階水晶體,國產品牌aspicio、Asqelio單打獨鬥辛苦打世界盃市場。奈米醫材在全球白內障手術人工水晶體塗層市場約有5成市占率,堪稱市場寡占者,也就是說,全球每2個人工水晶體植入器中,就有1個使用奈米醫材的塗層技術,其客戶包括全球最大眼科藥廠及人工水晶體龍頭企業,這使奈米醫材成為全球醫療器材塗層市占率第一大且最具競爭力的公司。奈米醫材創辦人董事長樂亦宏對於過去授權合作廠商司法訴訟之案,表達維護研發團隊的專有技術、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的堅定立場。(圖/報系資料照)奈米醫材董事長樂亦宏提到此司法案緣起,主要是在2000年初,與國內一家生醫公司合作初衷,係協助台灣企業進入國外成熟的醫療器材塗層領域。然而,隨著合作時間的推移,雙方對於專有技術、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的認知逐漸產生落差,奈米為了保護美國子公司在醫療器材塗層產品開發及技術授權的權益,因而提起訴訟。根據CTWANT調查,應用奈米醫材(ICARES)其集團美國子公司AST Products, Inc. (簡稱ASTP)於2026年3月,取得台北地院、高等法院勝訴,主要是涉及營業秘密侵害之訴訟,成功捍衛公司長期投入研發之核心技術成果。該案由ASTP對台灣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提起營業秘密損害賠償訴訟,法院最終判決支持ASTP的主張,認為塗層溶液是ASTP的營業祕密,在授權協議到期後,對方無權仍繼續使用ASTP的塗層溶液,構成不當得利,計算出有三個月仍使用其塗層溶液,判決對方須賠償ASTP權利金逾百萬元。這也確認ASTP於相關技術領域的研發成果與法律保護地位,ASTP認為,這是對產業釋出明確訊號,「企業之智慧財產權與營業秘密,應受到充分尊重與保障」,對ASTP數十年深耕生醫材料技術的專業肯定。本案所涉及之核心技術,為ASTP多年來持續投入於生物材料與醫療器械表面處理領域所建立之關鍵成果,主要應用於提升產品表面潤滑性與操作穩定性。該技術透過材料設計與製程整合,有效提升產品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的一致性與可靠性,對醫療品質與使用安全具有重要影響。
亞馬遜工程師新婚4個月涉嫌殺妻 傳遺體照給情婦露餡
美國華盛頓一名任職於亞馬遜的印度籍30歲男工程師納恩(Avinash Narne),涉嫌於去(2025)年10月勒斃27歲妻子,並將屍體反鎖在浴室裡,意圖偽造成意外;犯案後他更將妻子的屍體照傳給他在印度的情婦,情節令人髮指。目前檢方已正式依一級謀殺罪,對納恩提起公訴。根據外媒《People》報導,華盛頓金郡高等法院最新訴訟紀錄指出,涉案的亞馬遜軟體工程師納恩涉嫌於2025年10月27日殺害27歲的妻子薩比內尼(Raajitha Sabbineni)。在今年7月1日的庭訊中,法官裁定其保釋金高達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面對檢方的謀殺指控,納恩於7月7日出庭受審時仍堅稱自己無罪,其辯護律師目前則未對外發表更多回應。回顧案發當天,涉案的納恩主動打電話報案,聲稱自己出門辦事返家後,發現妻子反鎖在公寓浴室內且毫無回應。警消趕抵現場後強行破門,赫然發現薩比內尼倒臥在地上,經現場緊急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當地法醫事後進行屍檢,確認死者的確切死因為「遭勒頸窒息」,判定為他殺。調查人員進一步指出,納恩在案發隔日曾瘋狂致電法醫辦公室,急切想打探妻子的死因進度,舉動極不尋常。警方在起訴書中揭露,納恩最初接受偵訊時極力撇清責任,供稱與妻子是經由傳統相親安排,於2025年6月結婚並在隔月同居。納恩辯稱案發當天下午,自己只是出門去連鎖藥局幫妻子拿藥,順道去冰淇淋店買冰,回來就發現悲劇,全盤否認涉案。然而,警方調閱該公寓的電子門鎖紀錄後發現,在納恩外出期間根本沒有任何人進出,且該浴室門可從外部上鎖,研判是納恩動手後移屍,再刻意佈置成密室企圖誤導辦案。隨著案情陷入膠著,警方今年6月取得搜索票,立刻調閱納恩的手機通訊紀錄,整起案件才有突破性進展。從納恩的通聯顯示,他長期與一名人在印度的女子保持地下情,誇張的是,這名情婦其實是納恩在2024年的前未婚妻,當時因雙方家長反對而未能成婚,而納恩結婚時竟還邀請她吃喜酒。在納恩婚後兩人依舊維持親密關係,他更頻頻向對方示愛,更承諾希望未來能一起生活。案發當天與次日,納恩更頻繁致電並傳訊息給情婦。警方在通聯紀錄發現最關鍵的證據,納恩在案發後刪除了一條傳給情婦的神秘訊息,當被問及此事時,他結巴稱「可能刪了一張照片」,卻無法合理解釋原因。檢警強烈懷疑,納恩極可能拍攝了妻子的遺體照並傳給情婦,因為對方隨後回覆了一個「瞪大雙眼」的驚恐表情符號。目前全案偵查終結,檢方預計於7月23日再度傳喚納恩出庭,以釐清更多案情細節。
「鄭文燦愛將」朱松偉涉貪10年4月定讞!擷圖討重機、iPad 帶小三開房還索賄威而鋼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任內的經濟發展局局長朱松偉,將政府標案當作污錢工具,多次向業者收賄、索賄,除了收現金禮券,並主動要求給他iPhone、iPad、Apple Watch、大型重機等高價贈禮,甚至他帶女友開房間也要廠商買單,還討威而鋼「助興」,甚至連席琳狄翁的演唱會門票都要貪,最高法院判刑10年4月定讞,目前朱松偉並未羈押,僅高等法院2025年12月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至今年8月中,近日將發監執行。朱松偉是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博士,曾當過大學教授,後來從杏壇轉戰政壇,擔任過高雄市交通局主秘、桃園航空城總經理,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擔任桃園市經發局長。朱松偉當局長2年半可說無所不撈,包括自動車駕駛系統試運計畫、虎頭山智慧車輛採購案、振興商圈補助計畫等採購案都為他貪瀆所用,頻繁向得標廠商收受不當利益,朱松偉會擷圖網站上的蘋果的手表、平板電腦、YAMAHA重機,再傳照片給廠商,直接開口「送我」,還詢問能處理嗎?還有業者只是申請變更污染物排放權的許可證,也被朱松偉拗了2張席琳狄翁台北小巨蛋演唱會的門票。朱松偉帶小三7度飯店激戰,也叫廠商負責開房費用;有廠商因朱松偉開口要威而鋼,送台版過去還被退貨,他堅持要原廠的。一審桃園地院以貪汙罪判朱松偉13年,二審高院減為10年4月,最高院駁回上訴後,全案確定。
獨/豪宅住戶護童自費防墜網「影響房價」 法官判拆給半年寬限期
台北市信義區豪宅「Taipei Garden」有住戶擔心家中小孩意外墜樓,自行裝設防墜網,社區管委會認為未經區權人決議就擅自變更外牆牆面,已違反社區規約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提告要求拆除,台北地院判准,除了這名住戶確實違規,他安裝防墜網的方式並不美觀,會影響大樓整體外觀,也會損害房價,但考量孩童居家的安全,給予違規住戶6個月「緩衝期」,讓他有時間拆掉防墜網先恢復原狀,再去跟社區協商新的防墜設施該怎麼裝。「Taipei Garden」台北花園社區位於松勇路上,號稱全台第一個「地上權豪宅」,屋主僅持有房屋未持有土地,地上權期限到2050年4月,依據實價登錄網資料,過去5年有7筆交易,2024年之前每坪單價約80萬元、每戶總價破億,2025年之後每坪約40幾萬,每戶總價為6、7千萬。本案房屋位於社區最高樓層13樓,登記在一家服飾公司名下,王姓負責人為防止家中幼童發生意外,在大樓外牆、陽台、露台、頂樓平台加裝防墜網,因此被社區管委會告上法院。王姓屋主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公寓大廈有十二歲以下兒童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主張安裝防墜網有正當性,管委會不能濫用權利要求拆掉。管委會則援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強調王姓屋主未經社區同意自行加裝金屬框架、網狀設施、繩索等防墜設施,已侵害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的權利。北院到場履勘,網狀設施裝置及繩索直接安裝在陽台及頂樓平台,金屬框架搭載網狀設施從上方固定垂下掛在外牆並覆蓋陽台,沒有任何美化或以藝術的方式呈現,直接影響大樓整體外觀;法官指出,王姓屋主應向管委會或在區權人會議上解釋有防墜網的安裝需求,找到兼顧大樓美觀與住家安全的方法,而非未經允許私自裝設變更外牆的設施,這如同在牆面上裝鐵窗、加掛廣告,沒遵守與全體住戶共同維護社區外觀的義務,會影響房屋交易價格,損害其他住戶的財產權,因此必須拆除。但法官也體諒屋主為了小孩槓上管委會,在判決書中特別說明,拆除防墜網回復原狀需要耗費一段時間,加上住戶之間得協調如何銜接新舊防墜設施,因此給王姓屋主6個月的履行期間,以兼顧他與社區兩造利益。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等法院。
獨/超雷!月薪6萬藥師 病患裝避孕器給墮胎藥遭解僱反控霸凌
台北市一間診所差點發生「吃錯藥」烏龍,有女患者裝完避孕器感到肚痛,留下來等醫師開止痛藥,後來藥師卻拿RU486墮胎藥過來,幸好被眼尖的同事及時阻止。這名鬧出「要避孕、給墮胎」事件的藥師頗讓診所頭疼,她因為沒遵守「三讀五對」原則以確保正確給藥,曾被病患揪出拿錯藥,診所多次約談仍未改善,因此認定她無法勝任這份月薪6萬1千元的工作;藥師不服丟差,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台北地院判她敗訴,上訴高等法院仍駁回,一、二審都認為解雇合理。本案原告李姓藥師主張,解僱前她在這間診所工作1年2個月,診所放任主管和資深護理師聯手霸凌,並以不適任為由資遣她,但她自認足以勝任藥師;她對於診所聲稱的給藥疏失都未再犯,診所炒她魷魚之前沒先進行輔導,因此是違法單方終止勞動契約。診所列出李姓藥師的「九大罪狀」:給藥未標明藥名和頻次、不同服用時間的藥物沒分開包、沒注意醫師改藥單而給錯藥水、收疫苗到冰箱沒關好門、未記錄冰箱溫度導致疫苗有毀損風險、告知病患家屬吃藥可配牛奶。最離譜的行為發生在一名來診所裝避孕器的女患者身上,她裝完後頭暈肚子痛,暫時留在所內休息,等醫師開消炎止痛藥給她吃,李姓藥師拿藥過去時,告知要留觀2個小時,剛好護理師經過覺得怪怪的,看了藥單才驚覺,這不是止痛藥而是RU486。原來當天有另一位女病患真的需要RU486,人在診所一樓大廳等,李姓藥師卻把RU486拿到二樓給剛裝完避孕器的患者,護理師立刻提醒李姓藥師確認一下、弄錯人了,患者才免於吃錯藥。診所其他藥師與護理師為本案出庭,證稱藥師國考合格後還要接受2年實務訓練,因此具有獨當一面的專業;「三讀(取藥、發藥及歸藥)五對(病人對、藥物對、劑量對、途徑對、時間對)」是藥師本質,診所不必再教如何給藥包藥,基本上也不需要醫師來管理監督藥師。診所護理長告訴法官,針對李姓藥師執行業務有困難曾4度面談,她還是繼續出狀況,連診所醫師都察覺她難以勝任工作。法官指出,給藥爭議涉及病人的用藥安全,絕非小事,李姓藥師調劑藥品卻沒落實三讀五對,發生給錯藥的嚴重疏失,她初次犯錯後並未馬上遭到解僱,診所持續溝通、指導,已盡到輔導的責任,李姓藥師仍無改善,所以診所解僱並未違反最後手段性原則。本案可上訴最高法院。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表示,誤服RU486可能導致腹痛或出血,甚至是子宮穿孔,如果那位裝避孕器的患者沒吃到消炎止痛藥而是RU486,疼痛感無法減輕,反而會越來越嚴重,但這個情況理應不會發生,因為一般藥師給藥都會再次確認病人的名字。
超商女店員大夜「喝拿鐵忘結帳」遭判刑!律師轟:某些人濫用業務侵占
一名女子去年5月在超商擔任店員期間,因支援店家大夜班連續上班18小時體力不支,在凌晨自製一杯75元的燕麥奶拿鐵後忘記結帳,遭店長提告,一審被判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女店員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逆轉改判無罪。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依照這案例來看,要請立法院可以好好考慮,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的空間?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提到,對於辯護律師來說業務侵占是一種很討厭的罪,特別是在犯罪金額很少的情況下更是如此,根據刑法規定,業務侵占的最低基本消費額,就是6個月。「只要犯了這種罪,『原則上』,除非所謂的『情堪憫恕』,否則,就算可以易科罰金,最低也就是18萬。」那什麼是業務侵占呢?呂秋遠解釋:「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內,把自己掌管的錢或者物品據為己有,就是業務侵占。例如負責結帳的超商店員,在上班時,把收銀機內的錢拿走,或是把店裡的食物飲料在未結帳的情況下使用,就會有這個問題;顧客偷走店裡的東西,這叫做竊盜,一般就是5年以下,可以拘役、可以易科罰金。如果是很低的金額,甚至可以職權不起訴。但如果是所謂的『內賊』,最低起跳就是6個月,易科罰金18萬元。」呂秋遠說因為有這樣的刑度,所以有些老闆就會得理不饒人,他舉例如員工拿走了收銀機100元,或者是吃了店裡價值20元的麵包,老闆就會要求員工賠償「天價」。表面上的理由是「我發現你這一次,但私底下你不曉得做幾次了,所以我要求你要賠償高額的金額。」但呂秋遠怒斥:「沒抓到就是沒抓到,怎麼可以用這種理由來要求這麼高額的賠償?」依照本次超商女店員的案例來說,呂秋遠表示士林地院一審依業務侵占罪判處3個月徒刑,而且還是減刑後的數字,易科罰金就要9萬元,「原本一杯拿鐵是是18萬元,現在減為9萬元,聽起來不錯,是吧?」結果二審到高院就逆轉改判無罪。呂秋遠提到高等法院的法官認為台灣的超商店員事務繁多且什麼都要會、值班時間又很長,而且夜間工作會讓人精神渙散,因此超商女店員「太累忘記結帳」、「真要偷喝會避開監視器」、「先前已預購的燕麥奶拿鐵案發時還剩26杯」等說法是有理可循的,高院法官質疑一杯價值75元的燕麥奶咖啡,應可透過內部程序處理就好,為何要來法院解決?「檢察官也奇怪,明明可以以微罪不舉的方式來處理,法院也應該看整體脈絡,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為什麼對於一個過勞的超商店員這麼嚴苛?」呂秋遠進一步說明,這位雇主要求的和解金額是1萬5千元,這種金額店員怎麼可能會想和解?「但是不和解,看看一審法院的判決,9萬元。這時候,店長可能在偷笑,你看吧,不給我1萬5,最後變成9萬。」呂秋遠認為:「有些人,就是會濫用業務侵占這種最低基本消費額,即使是小錢、小東西,也要故意要求天價賠償,不和解,就讓對方背負巨額罰金,這公平嗎?」他也呼籲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立法院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空間,「對於公務員貪污,立法院都修法放寬了,對於這種小額的業務侵占,難道不能考慮調整嗎?或者是,就不能考慮某些員工的苦楚嗎?」
獨/月薪少13萬!臺銀南非分行爆霸凌 行員不服調回國內告贏了
臺灣銀行南非分行一名月薪19萬元的辦事員外派僅11個月,未照慣例做滿3年就被調回國,薪水得大砍13萬5千多,她不服調動,提告控訴臺銀調假不成就霸凌撤換她,儘管臺銀駁斥並無霸凌,強調這名辦事員EQ低、工作效率差、沒有團隊精神,又顧慮她外派期間身心出狀況,調她回國是為她好,可在親友協助及豐富醫療資源之下改善健康,台北地方法院仍判臺銀敗訴,應讓辦事員回任南非分行職務。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等法院。臺銀官方臉書去年發文「臺銀冷知識」:你知道南非也有臺銀嗎?文章介紹除了臺灣的154家分行,海外據點共有22個;位於南非首都約翰尼斯堡的南非分行於1992年設立,曾有媒體報導銀行裡提供槍櫃讓民眾寄放槍枝,櫃台還裝上防彈玻璃。本案原告吳姓辦事員外派前年資將近5年,本來是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的7等中級辦事員,薪水5萬1353元,派駐南非因多了「地域加給」,月薪提高為5891美元(依當時匯率大概是新台幣19萬79元),調回台灣擔任營業部中級辦事員的月薪是5萬4743元,兩者落差13.5萬。吳姓辦事員主張,依據臺銀的海外人才培訓計畫,派駐海外單位任職期限原則是3年,她在2025年1月底到職,自認努力工作、也配合主管做事卻遭受職場霸凌,因此得接受治療;去年12月初她申請月中連休10天,包括2天年假和3天身心調適假,臺銀認為她太晚請假造成人員調度困難,雙方為了排假問題鬧僵,到了耶誕節隔天,臺銀突然發出任免通知書要她回台灣上班。吳姓辦事員指控臺銀藐視勞動法規,調職出於不當動機,更讓她薪資大幅下降,也忽略她已在南非耕耘將近1年的異國生活,因此調職令違反勞基法,她向法院請求確認調動無效,應回復原職務。臺銀表示,經內部調查確認並未發生職場霸凌,調職令也跟霸凌案無關;吳姓辦事員常和主管爭執工作內容,無法如期完成任務,作業品質和情緒控管有待加強,也顯示她缺乏團隊合作精神,因此內部簽呈形容她「首次派外未能適應工作環境、配合度不佳,經評估表現不符期待」;另外吳姓辦事員任職南非分行時身心狀況亮紅燈,基於員工的「健康與人身安全」才調回台灣,並無不當動機。雖然臺銀為合理化人事調職而對吳姓辦事員極盡貶低之能事,但她提出一份由南非分行交給臺銀國際部的「關鍵便箋」,上面記載主管曾對她評價「尚稱認真,並與客戶互動良好」,更重要的是,便箋為反映人力運作現況,有提到引發決裂點的「10天連休事件」。南非分行在便箋上說明,請吳姓辦事員將10天假其中3天的身心調適假移到12月初,她卻回答已經買好返台機票,沒有緩衝餘地,導致主管毫無調度空間。在案件審理期間,臺銀對此解釋,南非共和國基督教信仰人口比例非常高,依照南非分行當地雇用員工的請假慣例,大多於耶誕節前後排休,而且會在10月到11月間申請休假,以確保分行業務正常運作,吳姓辦事員卻在12月3日才說要從12日休到21日,這會增加人力安排的困難。台北地院認為,調職令是否合法不能只看臺銀簽呈提到的工作表現,便箋所載的排休爭執也應一併考慮,何況連臺銀自己都承認,吳姓辦事員申請休假是行使法定的請假權利,既是依法請假,就不能以人員調度困難而報復性調度,這違反勞基法第10條之1第1款:「(雇主調動勞工工作)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因此判決臺銀違法調動,調職令應屬無效,須讓吳姓辦事員回復南非分行的職務。
練台生又被起訴過失致死!錢櫃女員工無防墜「賭命關窗」 8樓直墜身亡
國內KTV龍頭錢櫃暨2020年北市林森店大火造成6死72傷之後,2024年再度發生矚目命案,任職於台北中華新館的22歲吳姓服務生(兼代理組長)發現8樓逃生窗沒關好,自行拿兩個塑膠籃相疊再踩上去想關窗,但籃子突然破裂導致她失去重心,直接從34公尺高摔落地面傷重身亡,台北地檢署調查,錢櫃老闆練台生身為雇主卻疏於注意防墜設施,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今日偵結起訴練台生及錢櫃公司。本件墜樓意外發生在2024年11月13日晚間,台北市西門町的錢櫃KTV吳姓女員工輪值避難與外場工作,看到8樓陽台緊急逃生窗是開啟向外推出的;窗台高度離8樓地板133公分,逃生窗的窗框離窗台60公分,而女員工的身高約154公分,為了關窗,她拿了2個塑膠籃疊起來站上去,再請同事拿手電筒幫忙照明,探出身子想把逃生窗拉回來,但因為塑膠籃破裂翻落,女員工往外跌,直接從8樓掉到1樓,胸部和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不治。死者父親提告,台北市勞動局則函送北檢偵辦。檢方指出,工作場所的邊緣及開口部分高度在「2公尺以上」,可能導致勞工墜落,雇主有責任設置防護設備,如果設置有困難,應讓員工使用安全帶以防止墜落死傷,這在《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都有相關規定,但錢櫃公司和負責人練台生都未注意遵守法規,導致員工身亡。練台生的疏失同時觸犯2罪,北檢認定為想像競合犯,請法院從一重以過失致死罪論斷;過失致死罪最重可判刑5年,練台生並非第一次遭此罪起訴,檢方偵辦錢櫃大火78人死傷也起訴他過失致死,一審判無罪,目前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獨/蔣萬安女幕僚被性騷!台北時裝週拍市長定裝照 VOGUE造型師對她摟腰襲臀
台北市長蔣萬安2024年為了在「台北時裝週」走紅毯,活動前幾天在市政府大樓配合VOGUE雜誌拍攝定裝照,卻有一名女幕僚遭到雜誌造型師先摟腰再襲臀,拍攝工作結束後,VOGUE雜誌主管前往被害人的辦公室道歉,竟說出這是「時尚產業的工作習慣」,形同在被害人傷口上灑鹽;造型師吃上官司仍不認罪,還聲請測謊自清,不過法官認為沒必要,被害人及目擊證人的證詞足以佐證造型師性騷擾,全案經台北地院判刑4個月,高等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台北時裝週由文化部、經濟部與台北市府主辦,VOGUE雜誌則是官方固定合作夥伴,這場年度時尚秀以扶植台灣時尚產業為核心,2018年開辦以來,包括柯文哲、蔣萬安都曾穿上本土設計師的作品盛裝出席。2024年10月20日蔣萬安以「白馬王子」的造型現身台北時裝週,10月14日他先在市府大樓11樓、市長室與貴賓室之間的走廊上輪流試了四套衣服,並由市府同仁拍攝定裝照。拍照當天VOUGE團隊也到場確認蔣萬安的服裝,其中有一名造型顧問負責準備服飾、為市長套量衣服,就在拍照進行時,他站在一名身穿露腰短上衣的市府女幕僚旁邊,突然伸手攬住女方左側腰部,再往下滑摸到臀部。女幕僚又驚又怕,礙於市長定裝照還在拍攝,她暫時隱忍,趁蔣萬安離開換裝的空檔,向同事反映被性騷擾;當時站在她後方的同事也看到VOGUE造型師是怎麼摸的,等到拍攝告一段落,就告知負責接洽VOGUE的局處有女性同仁被性騷擾。VOGUE主管獲報馬上找女幕僚談,卻說時尚產業的工作習慣如此,工作比較沒距離「造型師可能不是這個意思」,如果讓女幕僚不舒服,由主管代為道歉。但女幕僚無法認同這個說法,也不想接受道歉,因此講完「這個習慣不能被接受」之後,就請VOGUE團隊先離開。受害女子事後前往台北市警局婦幼隊報案,台北地檢署認定造型師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並依法起訴。造型師一、二審均不認罪,強調從未接近或碰過女幕僚,更沒有性騷擾的犯意,但法官認為,女幕僚案發前不認識造型師,雙方因公務而第一次見面,女幕僚不會平白無故誣陷造型師,加上她對於性騷擾過程前後供述一致、兩位同事的證詞也吻合事發經過,因此認定造型師確有性騷,判處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
幼兒園惡狼毛畯珅「性侵猥褻女童」超過百罪 二審判最高關30年
台北市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因涉嫌性侵6女童,去年遭判刑28年8月定讞,後續又被查出涉犯性侵、強制猥褻41名孩童遭起訴,一審被判30年,併易科罰金5億,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1)日改依強暴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罪認定毛男觸犯超過百罪,各判2年到14年不等徒刑,未來將由檢方聲請訂執行期,依法合併後的執行刑最高上限為30年。回顧此案,毛畯珅2021年4月開始在其母親經營的托育中心工作擔任托育人員,並在同年7、8月起兼任幼兒園的教保員。同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間,毛男開始對幼童犯下性侵或猥褻。檢警還發現毛過去曾透過手機登入幼兒園監視器系統,偷拍園內幼童更衣的性影像,還透過Telegram將其下載收藏。北院認定,毛男利用監視錄影設備的拍攝死角,2021年9月13日至2023年7月10日間,對40名女童分別以強暴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14次、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216次、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未遂2次、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191次、對兒童犯無故攝錄性影像5次、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29次、竊錄身體隱私部位51次、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的性影像2次。一審就毛男所為510罪犯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8月至14年不等,且併科罰金150萬元至450萬元,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5億元,可上訴。如今二審認定毛男又超過百罪,有期徒刑合併後的執行刑最高上限為30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空姐好慘2/高大成:醫學中心疑怕得罪同行 維格曾賣違法線材遭判刑後被高院改判免訴
空姐珍妮(化名)到維格醫美診所「雷射美白」造成皮膚起水泡、潰爛、掉肉,但醫好珍妮的某醫學中心卻拒絕開立診斷書,證明她是「灼傷」,對此,律師許哲維表示,珍妮的傷勢與雷射療程有「時間的緊密性」與因果關係,知名法醫高大成則表示,傷口恢復期太久了,再加上沒有新創傷,合理推論是雷射造成的灼傷,該醫學中心可能怕得罪同行,不肯說實話。幫珍妮治療的醫學中心傳訊息表示無法再診斷證明寫「灼傷」二字。(圖/讀者提供)律師許哲維指出,維格診所恐涉及「過失傷害」,他進一步解釋,該診所的雷射療程,造成珍妮(化名)被雷射過的部位起水泡、紅腫、脫皮、紫斑、掉肉,這是「典型傷勢」,其醫療行為對患者造成對身體的傷害,先不論責任歸屬,的確存在因果關係。其次,維格的療程與患者珍妮受傷有「時間的緊密性」,她剛做完療程,當月就出事,而期間也無其他外力造成侵入性的傷害,合理推論,就是雷射「高溫、高能注入顏料」的醫療過程操作不當,造成患者身體傷害。名法醫高大成研判,空姐傷口恢復期太久了,再加上沒有新創傷,合理推論是雷射造成的灼傷。(圖/林慶祥攝)知名法醫高大成博士看了珍妮傷勢照片,直接指出,此傷口應該是雷射療程造成的,第一、若有新創傷,會造成患部週邊出血、挫傷、瘀青,但珍妮的膝蓋、大腿等處並沒有,可見除了雷射之外,沒有其他的外力傷害。其次,珍妮雷射術後傷勢,恢復時間過程,通常一個禮拜,體質較差,或術後治療不到位,頂多也兩個禮拜就會好,她拖了一、兩個月,還抽血萃取自己細胞注入治療,顯然是雷射療程造成灼傷。至於該醫學中心為何不敢寫「灼傷」,高大成笑著說:「起水泡、紅腫、潰爛這些傷口的徵狀,就是灼傷造成,皮膚科醫師一眼就可以看出,不寫發生這些徵狀造成的原因,當然是因為珍妮就醫時,已經距離雷射受傷有段時間,所以後續接手的醫師可以推託,但最主要,還是怕得罪同行」。高大成建議,遇到這類醫療糾紛,最好從一發現不對勁就拍攝傷口,留下完整治療過程的照片,可供專業鑑定;其次,如果涉及治療的醫師不願意開立證明,可以到醫師公會的醫療糾紛小組尋求協助,相信會比個別醫療院所公正、客觀,也比衛生局權威、專業。事實上,維格診所並非第一次發生醫療糾紛,這家全國連鎖的醫美體系,2017年因為使用韓國進口未經核准的拉皮、隆鼻線材,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起訴。2020年台北地院判處診所負責人林明德「過失而販賣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醫療器材」,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可易科罰金;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81萬沒收。判決書指出,林銘德於2012年6月27日起至216年2月18日間,於維格診所之官方網頁中刊登「4D埋線隆鼻MISKO」之廣告,並向羅比珍妮公司或新健公司購買MISKO埋線1816條、MISJU埋線900條,以每件MISKO隆鼻手術4萬元、MISJU拉皮手術5萬至8萬元之價格,聘任不知情的吳姓醫師,醫師為W姓等10名女客戶施作MISKO隆鼻或MISJU拉皮手術。維格醫美診所透過律師表示,該診所有告知醫療風險,且使用主管機關核准之醫療儀器與藥物,經患者簽署同意書,始做雷射,無患者指控之情形。其次,雷射療程後之外觀與恢復期,雖經醫師術前告知,仍可能與患者預期不同而有誤會,非該診所樂見。然患者術後有不適或疑慮,該診所均秉持責任態度,提供後續照護,但不知為何患者第一次回診時,拒絕診所護理,且拒絕再回診;該診所強調,將會持續與患者聯繫,期取得雙方共識。2026年7月1日更新當事人林銘德委由律師來函聲明:當事人所涉違反藥事法一案,因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而免訴確定,並無遭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及沒收新台幣281萬元,維格診所更無賣違法線材而遭判刑。編按:醫療器材管理法第83條規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醫療器材之管理,應適用本法之規定,藥事法有關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不再適用。高等法院認為,藥事法第84條立法理由針對因過失販賣、供應等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係處以刑事罰,然考量該過失行為之倫理可歸責性較低,實務上多予被告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復考量刑罰謙抑性,爰認以行政罰究責即為已足。
南韓前第一夫人金建希收賄逾3億 一審重判7年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的妻子金建希,因涉嫌利用自身影響力收受高額賄賂並協助關說、引薦人事,今(26)日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有罪。法官認定其公訴事實全部成立,依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斡旋收賄罪,判她7年有期徒刑。金建希陣營隨後對此結果表達強烈不滿,批評法院擴大解讀不利情狀,並隨即表明將提出上訴。綜合韓媒報導,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1部的判決指出,前第一夫人金建希涉嫌在尹錫悅執政期間,收受來自政商各界總價值約3億韓元(約新台幣700多萬元)的現金、珠寶與奢侈品,並以此作為協助人事升遷及牟取商業利益的代價。此案同時牽連多名政商要角,其中涉嫌行賄的西熙建設會長李鳳官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機器狗企業家徐某遭判刑10個月、緩刑2年;而涉案的牧師崔在英則被處以800萬韓元(約新台幣16.5萬元)罰金。法院在判決書中,更詳細列舉了金建希的收賄細節。一審判決認定,金建希於2022年3月至5月期間,收受名牌項鍊、胸針與耳環,總價值高達1億380萬韓元(約新台幣215萬元)。此外,金建希還在同年4月收受價值265萬韓元(約新台幣5.5萬元)的黃金龜飾與藝術複製品;9月收受價值近4000萬韓元(約新台幣83萬元)的江詩丹頓名錶;以及在2023年2月收受價值1億4000萬韓元(約新台幣290萬元)的名家畫作。面對法院的嚴厲指控,金建希的辯護律師在庭上曾極力辯護,堅稱金建希從未收受這些財物,更沒有以具體關說為由進行任何利益交換。然而,法院最終並未採信辯方的說詞,法官在闡述判決理由時嚴詞質疑,金建希身為總統配偶,理應承擔相應的社會職責與道德義務,卻背道而馳,將自身的政治影響力轉化為斡旋關說的工具,且多次反覆收受鉅額財物,犯罪情節重大。判決結果揭曉後,金建希陣營第一時間發聲,控訴一審法院的判決完全是基於偏見,片面擴大了對其不利的周邊事實與定見,無視辯方提出的澄清證據。金建希團隊強調,這是一場不公正的審判,為了捍衛自身清白並導正事實,他們決定不接受一審判決結果,將正式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綠營共諜案二審判輕 趙少康:賴清德你不覺得丟臉嗎?
去年爆出的綠營共諜案,台灣高等法院25日認定,民進黨前黨工黃取榮、邱世元、前副總統賴清德辦公室諮議吳尚雨3人犯罪明確,輕判3年至6年不等徒刑,前外交部長吳釗燮辦公室諮議何仁傑則為人頭角色、罪證不足,改判無罪。對此,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今(26)日表示,「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你真的不覺得丟臉嗎?」「民進黨還有什麼臉談抗中保台」,趙少康於臉書發文表示,去年民進黨一口氣被抓出四名共諜。民進黨黨工、總統府機要、外交部機要,府院黨全部都有。當時一審判決出來,大家還覺得太輕,結果昨天二審一出來,才讓人傻眼,居然出現改判無罪、減輕刑期。趙少康說,看完高院改判的理由更讓人生氣。高院說,有人只是「人頭角色」,不是共犯。如果照這個邏輯,以後詐騙集團是不是也不用抓了?車手被抓到,是不是都可以說自己只是人頭角色,只是負責領錢、負責轉交,都不算共犯,那以後檢警還辦什麼案?趙少康指出,還有更離譜的,高院還認定這些共諜交付的文件「不是秘密」,說刺探總統行程只是「私人探詢」。看完自己都不知道高院到底是在審案,還是在幫被告找辯護理由。趙少康表示,明明整件事情證據確鑿,也有金流,該認罪的人也認罪了。結果二審不但沒有從重量刑,反而出現改判無罪、減輕刑期的結果,叫社會怎麼接受。趙少康提到,中共滲透台灣,這是事實,而且只會越來越嚴重。但民進黨在做什麼?一天到晚罵在野黨是中共同路人,一天到晚幫別人戴紅帽子。說難聽一點,在野黨有什麼機密可以給人?趙少康表示,真正握有國家機密、外交資訊、行政體系資料的是誰,就是執政黨。結果現在看到一個一個共諜,出現在民進黨裡。抓到之後,不但沒有重判殺雞儆猴,甚至還越判越輕。最後,趙少康說,「我就想問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你真的不覺得丟臉嗎? 」
愛爾麗偷拍案全台恐慌!18家分店裝針孔百人受害 總裁常如山等7人今起訴
知名連鎖醫美集團「愛爾麗」因爆重大偷拍風波,全台有多達18間分店涉案,震驚台灣社會,今(25)日新北地檢署偵結,依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和違反兒少性剝削等四罪,起訴集團總裁常如山、總經理劉貞華、特助張元齡、設備商謝金亨、蔡姓會計共5人,而謝男妻兒則涉協助滅證,一同被起訴,全案共7人起訴。回顧本案,今年5月一名女子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進行體雕療程,卻在診間天花板發現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攝影機,拍照確認是攝影機後前往派出所報案,事件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板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檢警3日首次搜索時,發現監視器主機早已消失,院方也無法交代設備流向。警方隨即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在台中拘提愛爾麗合作的謝姓監視器廠商。檢警後續在謝男車內與辦公室查扣8部監視器主機及大量針孔鏡頭,進一步追查後發現,謝男疑似接獲指示,連夜跑遍濁水溪以北10家愛爾麗分店,試圖拆除設備滅證,最終仍遭查獲。6日拘提負責人常如山、特助張元齡及謝金亨,檢方向法院聲押3人獲准,常、張、謝提抗告,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3人羈押禁見,今(25)日偵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