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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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柯案如出一轍? 黃呂錦茹案高院發回更裁 藍痛批北檢就是要押人取供
台北地檢署偵辦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提議書疑涉偽造文書罪,要求聲押禁見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台北地院認定證據不足,當庭裁定釋放,北檢隨後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外界認為,高院的裁定似乎與柯文哲案如初一轍,北檢不無可能一直提抗告,直到法院點頭可羈押黃呂錦茹為止。只是,聲押黃呂錦茹就是藍白發起426大遊行的眾多導火線之一,外界好奇,此案的發展過程,似隱含朝野互別苗頭、看誰「比較硬」的跡象,高院更裁的決定,對遊行將造成何種影響,有待觀察。國民黨今天得知高院針對黃呂案更裁後,也發佈新聞稿,強調「昨日柯文哲,今日黃呂錦茹,明天可能是任何人」。國民黨強調,當北檢決定要提出抗告的時候,就可以知道民進黨主政下的司法制度,就是可以在沒有直接證據的狀況下,任意押人取供,一次不成功,檢方就是繼續抗告到法院願意羈押。國民黨指出,當司法成為執政者可以選擇性辦案,可以小案大辦的爪牙,在野黨及一般民眾卻沒有可閃避的空間,更沒有後退的道路,只能站出來反抗威權。國民黨除了全面協助黃呂錦茹主委進行接下來司法攻防,更要呼籲全民站出來,戰獨裁,反綠共,向賴清德大聲吶喊,反對司法迫害。
拉法葉艦軍購弊案新進展 高院裁准沒收5.2億美元
2016年7月1日,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於刑法沒收新制上路首日,即展開追討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向台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妻子葉秀貞、4名子女及3家境外公司資產,本金與孳息共9.6億餘美元,之後因特偵組遭裁撤,改由台北地檢署接手本案。北院2017年7月裁定沒收汪傳浦家人9億14萬餘美元,但汪家於巴哈馬等9國銀行帳戶孳息5300萬餘美元,因沒有司法互助,予以駁回。北檢與葉秀貞等人均不服裁定,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在2018年11月28日,裁定沒收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包括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4920.60美元。上訴後,最高法院裁定准許沒收追徵犯罪所得本金3億1253萬9,913.44美元確定,其餘6億餘元美金部分發回高院更裁,高等法院今天裁准沒收5.2億美元。至於涉及拉法葉艦採購弊案的前海軍上校郭力恆、胞兄郭問天收受佣金案,經最高法院2014年4月判決有罪確定後,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於2015年4月間,將瑞士先行返還郭力恆、郭問天兄弟約3500萬美元的扣案犯罪所得執行完畢,繳入國庫。
拉法葉案台灣法院裁准3.1億 瑞士只還2.6億
拉法葉購艦案瑞士司法部昨天同意歸還台灣近2.6億元,但2019年11月台灣最高法院裁定准許沒收追徵犯罪所得本金3億1253萬9913美元確定,台北地檢署當時發布希望表示,將積極洽詢瑞士等國辦理犯罪所得返還事宜,但目前看起來未全額追回。喧騰多年的拉法葉艦軍購弊案,台北地檢署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9億多美元,前年最高法院月裁定准許沒收犯罪所得3億多美元確定,其餘近6億元美元部分發回更裁,目前台灣高法院審理中。檢方認為,依當年佣金約定,海軍只要付款,汪、郭就可獲15%佣金,依據沒收新制,犯罪所得包括違法行為所得、其變得之物或財產上利益及其孳息,加上汪家人並非單純「第三人」,而是「犯罪行為人」,依法可沒收。北檢已先在9月底針對確定沒收的美金3億多元部分,向瑞士等國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返還。拉法葉艦案,北院2017年7月裁定沒收汪家9億14萬餘美元,另駁回汪家於巴哈馬等9國銀行帳戶孳息5300萬餘美元。高院2018年11月裁定沒收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4920.60美元。去年10月底,最高法院裁定檢方聲請沒收其中本金3億1253萬9913.44美元確定;另本金1億7465萬2895.28美元及孳息計近6億美元部分,發回高院更裁。
拉法葉採購弊案沒收台幣94億元確定 北檢將向瑞士請求返還
震驚國際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9.6億多美元,經台北地檢署聲請沒入國庫,由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准許沒收其中3億1253萬9913.44美元(折合台幣約94億元)確定,其餘6億餘美元部分發回高院更裁。台北地檢署將針對確定沒收的3億多美元部分,透過司法互助積極請求瑞士等國返還。2016年7月1日,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於刑法沒收新制上路首日,即展開追討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向台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妻子葉秀貞、4名子女及3家境外公司資產,本金與孳息共9.6億餘美元,之後因特偵組遭裁撤,改由台北地檢署接手本案。北院2017年7月裁定沒收汪傳浦家人9億14萬餘美元,但汪家於巴哈馬等9國銀行帳戶孳息5300萬餘美元,因沒有司法互助,予以駁回。北檢與葉秀貞等人均不服裁定,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2018年11月28日,高院裁定沒收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包括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4920.60美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准許沒收追徵犯罪所得本金3億1253萬9,913.44美元(以1:30匯率換算,約新台幣94億元)確定,其餘6億餘元美金部分發回高院更裁。另,涉及拉法葉艦採購弊案的前海軍上校郭力恆、胞兄郭問天收受佣金案,經最高法院2014年4月判決有罪確定後,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於2015年4月間,將瑞士先行返還郭力恆、郭問天兄弟約3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1億元)之扣案犯罪所得執行完畢,繳入國庫。
菜販欠下1億4000萬元稅金 舉家赴美竟稱沒錢
新北市一名傅姓菜販,在6年內因逃漏稅加上罰鍰高達新台幣1億3千9百萬元,被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查出在欠稅期間匯款美金230萬元到美國,認定他已有能力繳納,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但被駁回,再申請抗告後,高院廢棄北院裁定,發回台北地院變更裁定。 據《ETtoday》報導,新北市新店區一名傅姓菜販,沒有向政府申請營業許可證,就自行開設蔬果行進行中盤買賣。不料,被國稅局查出,從2000年9月至2006年8月,銷售貨物總金額高達5億8,917萬,因此向傅姓菜販追討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及罰鍰,在今年初已高達1億3,946萬餘元。國稅局催繳不成,便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經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調查,傅姓菜販被查出逃漏稅之後,仍持續用各種方式匯款到美國,共計美金230萬元(約新台幣7千萬元),而菜販的胞兄也匯款給菜販在美國友人美金47萬元(約新台幣1400萬元),被台北分署認定他隱匿財力之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台北分院審理後,傅姓菜販表明因在中國經商失敗,除每個月繳納可3千元,雖有持續匯款至美國的「隱匿、處分」財產行為,但已沒錢可以繳納罰鍰,故北院認定不符合管收條件,駁回請求。台北分署提出抗告,被高院駁回,台北分署再向最高法院抗告,最高返院發回高院更裁,高院審理後,認為菜販早知欠下鉅額稅金,沒對金流來源與提出合理解釋,因此仍有必要調查是否有能力繳納稅金,廢棄台北地院裁定,發回北院重新審酌是否裁准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