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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30歲男聲稱幫人解除遭封鎖帳號 騙走6人5萬元
高雄一名30歲林姓男子在網路上宣稱能協助解除社群帳號停權、破解程式等服務,引誘民眾付費委託,共有6名被害人砸5萬元,最後根本是假的。警方接獲報案後循線將林男逮捕,依詐欺罪嫌移送偵辦。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日前接獲1名男網友報案,指稱他的Instagram無故遭停權,在社群平臺看到30歲林姓男子聲稱,提供找回帳號服務,指可以協助解除遭封鎖帳號、還能尋人及查找地址,甚至還破解程式、阻斷式攻擊、監控等廣告服務,陸續付3萬2000元給對方後,被封鎖的帳號雖然已恢復正常,但事後查證發現,真正的解鎖是因他自行聯繫官方客服所致,與林男毫無關聯,隨後更遭對方封鎖無法再聯繫。林男打出廣告聲稱可幫找回帳號。(圖/翻攝照片)警方清查,有6名被害人遭類似話術騙走約新台幣5萬元,刑大循線鎖定林男,近日在高雄市楠梓區將他查緝到案,並查扣手機、帳戶存摺等證物,訊後依詐欺罪嫌移送偵辦。警方呼籲,民眾使用網路帳號如遭盜用、冒用或封鎖停權等,宜尋求正式官方管道(網站)進行申請恢復使用權,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廣告或帳號,避免落入詐騙陷阱。如有任何標榜「快速解封」、「內部後門」、「黑客技術」等疑似詐騙情事,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保障自身權益。
太子集團涉跨國詐騙!在台45億資產遭查扣 發聲駁違法:指控毫無根據
柬埔寨「太子集團」因涉及跨國詐騙洗錢,遭美國發布全球制裁。台灣檢警偵辦太子集團在台分公司,日前查扣包含北市大安區豪宅「和平大苑」在內11處房產、26輛豪車、60個空殼公司銀行帳戶內大筆現金,總價值逾45億元。太子集團11日發出聲明,強調集團和陳志沒有任何非法行為,近期指控皆毫無根據。太子控股集團11日公開發聲,明確否認集團或其主席陳志有任何非法行為,並稱最近的指控毫無根據,似乎只是企圖為不當沒收數十億美元資產進行辯解。太子集團強調,儘管這些毫無事實依據的指控被部分媒體重複報導,但相關不實言論已對集團內成千上萬的員工、合作夥伴及社區造成嚴重傷害。太子集團表示,該集團始終致力於誠信經營、負責任的投資以及推動區域內的可持續經濟成長,十多年來一直堅持透明化運作並遵守所有適用法律,「隨著所有證據公佈,我們的清白將會更加明確。集團已聘請Boies Schiller Flexner LLP的頂級律師團隊代表我們處理此事,我們深信事實最終將證明太子控股集團及其主席的完全清白。」北檢日前指出,以陳志為首之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欺犯罪,並於多國建立龐大企業網絡進行洗錢,美國聯邦檢察官已於10月8日對陳志等人提起公訴,且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簡稱OFAC)亦將該集團在我國境內所設之9家公司及3名國人列入制裁名單,均於10月14日對外公告。北檢頃獲上開訊息,旋於10月15日主動分案,指派主任檢察官林彥均、檢察官謝仁豪共同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積極偵辦太子集團在臺洗錢等相關犯行。經承辦檢察官數度召開專案會議,研析蒐集太子集團在國內之不法事證,於本月4日指揮臺北市調查處、刑事警察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信義分局、內湖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小港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該集團共47處所,並拘提被告25人、通知證人10人到案說明,全案持續調查釐清中。另檢察官為保全太子集團在臺洗錢之不法資產,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不動產18筆(含和平大苑房屋11戶、車位48個,依實價登錄價值計38億1421萬餘元)、各式名車26輛(價值4億7758萬餘元)、銀行帳戶60個(餘額2億3587萬餘元),合計扣押物價值高達45億2766萬餘元,已獲法院裁准。
警政署高階警官人事異動曝! 29人7日離到職
警政署為貫徹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與因應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施行所面臨之後續挑戰及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組織擴編,分別規劃刑事警察局任務編組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正式法制化及調整保安警察第二總隊部分職務之等階;另為完善警察官職務結構及適度增加警監職務人數,參照現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警察局編制體例,調高中央警察機關督察長職務等階列警監,與主任秘書相同。前揭中央警察機關修編及職務等階調整規劃等案,案經報奉行政院及考試院審議通過,內政部114年11月5日修正發布相關組織法規,並於114年11月7日生效。其中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增置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職務與該局、航空、國道公路、鐵路警察局及保安警察第一至第七總隊督察長調高為警監職務,須同步辦理後續重要警職逐級陞遷檢討作業,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調整如下:(計29員,統一於114年11月7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一、第三序列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及署屬警察機關督察長等警監職務(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張文源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二)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清華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督察長(三)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黃益三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四)警政署警監督察張泰賓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督察長(五)警政署警監督察周振安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督察長(六)警政署警監督察賈立民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七)警政署保防組副組長張明和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督察長(八)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歐祖明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督察長(九)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振順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督察長(十)警政署警監督察唐嘉仁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督察長(十一)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張國哲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十二)警政署警監督察邱顯良調任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十三)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朝新調任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十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董欣欣調任警政署保防組副組長(十五)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詹志文調任警政署警監督察(十六)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金藤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十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洪松田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二、第四序列警政署科長、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大隊長、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專員、港警總隊副總隊長(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黃維章調任警政署秘書室科長(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王文生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三)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呂芳逸陞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二大隊大隊長(四)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王國峯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大隊長(五)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蘇偉荃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四大隊大隊長(六)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廖淦龍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七)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徐百瑄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八)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蘇文元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梁仲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廖正成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十一)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第四大隊大隊長曾百溪陞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十二)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第三大隊大隊長楊肇萍陞任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
高雄女代書墜樓亡!女控「宮廟聯手代銷」詐財1.6億逼死她 廟方強硬:抹黑就告
本月1日,高雄市鼓山區一名孫姓女代書墜樓身亡,家屬今(8)日帶上死者留下的書信,在殯儀館出面指控鳳凰山紫靈宮的主持人孫姓姊妹,假借「王母娘娘」名義要求死者借錢款給另名開代銷公司的吳姓女信徒,還聲稱是「累積福報、消除業障」,2020年至今讓死者背上1.6億元債務,才會不堪負荷走上絕路。據了解,死者已執業代書工作逾30年,在2020年因業務往來認識了主理紫靈宮的孫姓姊妹,由姊姊負責問事、通靈,妹妹則擔任行政工作。孫姓代書信仰虔誠,在宮廟中祈求身體不佳的女兒能好轉、感情順利等,反遭宮中的姊妹花利用,假借王母娘娘名義,以「累積福報迴向給女兒」、「幫助他人以消除業障」為由,要求借錢給另名信徒吳姓女信徒,協助其代銷公司穩定經營。孫姓代書女兒指控,宮廟主孫姓姊妹在過去5年來,不斷假借「王母娘娘附身」傳話,要求母親不斷增加投資金額,並從中收取帳管費、香油錢等,讓孫代書陸續向40多名親友借款、甚至抵押多棟房子,籌得約1.6億元提供給宮廟姊妹,再由她們轉交給吳女。而吳女起初有按月還款,近1年卻都沒有還款,母親今年終究不堪負荷,於6月26日到宮廟討錢,卻僅獲得宮廟姊妹以「要吳女處理」為由推託。孫姓代書的女兒指出,母親雖然已在7月前往警局報案,但她責任心很重,面對龐大債務壓力,被逼到貸款、賣車,連房子都被法拍,加上拖累40多名親友受害,最終不堪負荷走上絕路。家屬則是看到母親留下的書信,才發現整起事情的真相。媽媽除了在信中說明被害經過外,也表達希望能將事件向大眾曝光,避免更多人上當受害,因此今日才會協同律師將事件公諸於世。對此,宮廟方今日晚間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強調孫女家屬的指控與質疑「全非屬實」、「均為惡意之抹黑造謠」,還強調:「高雄鳳山紫靈宮絕對會傾一切力量捍衛名譽,拒絕惡意的抹黑造謠,母娘仍會秉持著幫助大眾的想法,帶領所有信徒前進。」律師聲明稿指出,孫姓女代書與吳姓女代銷之間的借貸行為,均與鳳凰山紫靈宮毫無關係。紫靈宮僅認識孫女與吳女,對於孫女再向其他借款人借貸鉅額款項、產生龐大債務一事毫不知情。且其他借貸人並非紫靈宮信徒,卻讓紫靈宮蒙受抹黑指控,對紫靈宮名譽造成重大損害,「有關人士不斷散布不實、不當言論,詆毀高雄鳳山紫靈宮之名譽,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則表示,孫姓女子於今年7月7日下午3點左右,由律師陪同報案並提出詐欺案告訴,警方依規定受理並報請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由於犯罪期程歷時長達3年以上,相關事證較為繁複,目前仍持續調閱取證釐清中。◎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前檢察官陳正達貪汙後不改惡行! 再涉傾倒廢棄物案遭檢聲押禁見
高雄市大樹區統領段603號山坡地遭到不明人士傾倒廢棄物,橋頭地檢署9月11日指揮偵辦,發現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竟涉入其中。檢方昨(9月29日)指揮警方搜索,當場查扣現金1435萬元,並拘提傳喚被告陳正達、黃文宏到案說明,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向檢方聲押禁見。檢方表示,此案源於今年9月11日,橋頭地檢署朱美綺檢察官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保七總隊、環境管理署及會同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至上開山坡地履勘,發現現場遭不法集團傾倒營建混合物土方面積約 0.2 公頃。9月18日專案小組至現場查扣重型曳引砂石車9台,並拘提傳喚楊平安等16人到庭,其中3人訊後遭到檢方聲押禁見,而在法院裁定以後獲准。檢方於9月29日再度溯源偵辦,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仁武分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執行搜索,並查扣現金新台幣 1435 萬元,拘提傳喚被告陳正達、黃文宏到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 2 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悉,陳正達過去曾為檢察官,與前調查員蔡俊士被控包庇走私貨櫃圖利私梟案,2017年由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認為陳正達以及蔡俊士2人惡性重大且敗壞官箴,依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包庇走私罪等罪,重判陳正達7年6月徒刑、蔡俊士8年8月徒刑定讞。陳正達最終於2021年5月假釋出獄,但沒想到其卻不改惡行,再度涉入盜採土石案。
高雄大樹農地遭盜採砂石「回填大量廢棄物」 數十公尺高垃圾山震撼畫面曝
高雄市大樹山區統嶺段農地,遭盜採砂石後並回填大量營建廢棄物,立委柯志恩今(12)日到場,卻因現場已在昨日遭橋頭地檢署封鎖而吃閉門羹,質疑「時機點過於巧合」。橋檢公佈數十公尺高的廢棄物堆,說明在接獲檢舉後,昨日與高雄市環保局等到場偵辦,已針對行為人依廢清法進行偵辦。柯志恩今日下午到大樹區統嶺段遭傾倒廢棄物的農地,卻發現該地鐵門深鎖,並由橋頭地檢署以「刑案管制區域」黃線封鎖,不得其門而入讓柯志恩表示,與服務團隊在前天公布會勘訊息,昨天地檢署就趕緊派員封鎖「時機點過於巧合」,直到到場會勘前一天才拉上封鎖線,不免讓人質疑「之前到底都在做什麼?」。柯志恩今天到場會勘,已由地檢署封鎖現場吃閉門羹。(圖/中國時報記者任義宇攝)高雄市環保局表示,今年4月21日即發現該處有土石加高情形,將情況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在後續追蹤發現,現場是堆置大量營建廢棄物,已依廢清法裁處污染行為人許姓、廖姓地主各重罰最高300萬元罰鍰,合計600萬元罰鍰。橋檢則於今日公佈數十公尺高的土石堆照片,可見土石堆不僅是人體數倍高,且在土石堆中可見有大量破碎瓦礫、磚頭、甚至鋼筋等廢棄物,廢棄物土質惡劣,上頭長不出任何植被,讓周邊居民擔心下起大雨會土石崩落造成危險,甚至危害當地農田水源安全。橋檢則於今日公佈數十公尺高的土石堆照片,可見土石堆不僅是人體數倍高,且在土石堆中可見有大量破碎瓦礫、磚頭、甚至鋼筋等廢棄物,廢棄物土質惡劣,上頭長不出任何植被。(圖/橋頭地檢署提供)對於該處汙染狀況,橋檢表示由檢察官朱美綺於昨日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保七總隊、環境管理署及會同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至上開農地履勘,發現現場遭非法棄置營建混合物土方面積約0.2公頃,檢察官將針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犯嫌,嚴密追查幕後金主與操縱者、對有羈押必要者立即逮捕聲押、對情節重大者從重求刑,並加強查扣犯罪所得與工具,讓不法者無利可圖、無法再犯。
警政署發布中高階警官人事令 58人調動名單曝
為應警察勤、業務需要,警政署及各警察機關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一階(第四、五序列)重要警職職缺,經本署張署長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共同就適任人選之品操學能、工作績效,及依單位衡平、職期與地區調任等職務遷調原則,並考量現職人員眷居處所等因素通盤檢討調整遴補如下:(計58員,統一於114年8月8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一、本署科長(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謝錫釗調任本署交通組科長(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施宏毅調任本署後勤組科長(三)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林志賢調任本署行政組科長(四)本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戴修身調任本署保安組科長二、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及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一)本署保防組科長侯博文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潘金葉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三)本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督察長王文生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四)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陳啓明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五)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廖韋勝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六)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林鼎鈞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七)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王國峯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八)彰化縣警察局主任秘書程純濱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九)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潘仕能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林永勝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蘇偉荃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二)金門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曾有慶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三)金門縣警察局督察長黃維章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副分局長蔡宜學陞任本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三、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林詔徹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二)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胡淑淨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三)本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廖志明調任彰化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四)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郭志豪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五)本署鐵路警察局督察長林明鋒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六)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簡彥匡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七)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何明祥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八)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潘智強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九)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十)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吳俊德調任金門縣警察局督察長(十一)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張澤銘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二)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黃壬鍵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三)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調任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十四)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潘嘉旺調任金門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五)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張世儒調任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四、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一)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簡龍宏調任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二)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呂文廷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三)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洪再德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四)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曾冠螢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五)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李宗儒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六)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分局長鍾國楨調任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七)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分局長(八)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温基興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九)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分局長吳學安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十)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林彥濬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十一)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吳永森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十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曾文勇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十三)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邱錦堂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十四)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龔士哲調任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分局長(十五)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江世宏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分局長(十六)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邱逸樵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十七)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黃文智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分局長(十八)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防治組組長李幸芳陞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十九)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林明韋陞任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二十)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董育男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二十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交通組組長詹惇貿陞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二十二)本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科股長潘俊宏陞任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二十三)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督察組組長劉玉祥陞任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二十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王凱文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二十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黃朝偉陞任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
國安局副局長黃明昭回鍋!接任警大校長 118名高階警官調動名單曝
內政部表示,中央警察大學楊源明已於7月16日屆齡退休,遺缺由現任國家安全局副局長黃明昭接任,並於8月1日到任。內政部並表示,新任校長黃明昭現年62歲,中央警察大學51期、犯罪防治學系碩士,歷任刑事警察局局長、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警政署署長及國家安全局副局長等重要職務,具有豐富的行政經驗、資歷完整,有助於該校推動各項警察教育政策。另警政署副署長等重要警職職缺,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經核定(布)相關調整如下:(計118員,統一於114年8月1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廖訓誠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李文章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方仰寧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4、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廖恆裕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局長5、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吳敬田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6、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劉鴻烈陞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7、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主任趙瑞華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8、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呂新財陞任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主任9、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李安淳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0、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李謀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1、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總隊長王文澤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黃勝源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1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盧廷彰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總隊長1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邱紹洲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1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陳錦坤調任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16、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張素菱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武宏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8、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沈炳信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蔡文峰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張文瑞調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2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陳世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22、雲林縣警察局局長李建民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宣介慈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梁東山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5、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戴台㨗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6、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陳永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27、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古瑞麟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2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蕭瑞豪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29、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陳明志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30、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1、內政部警政署秘書室主任黃富村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局長32、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副組長甘炎民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3、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黃文哲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3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林志盛調任內政部警政署秘書室主任35、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陳昭甫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36、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主任秘書李建廣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37、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林詮峰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38、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志朋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3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志榮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主任秘書4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姜祖培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41、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蔡培崑調任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副組長42、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林志駿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副組長4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張嘉煌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4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林泰裕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4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啟南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陳祥麟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分局長許健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8、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潘志成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9、內政部警政署法制室科長周祐聖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5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分局長董欣欣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林明志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詹志文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顏勤峰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分局長王鉉仁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分局長蘇政敏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6、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余鴻恩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振順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張偉中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9、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宏輝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6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黃能清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61、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督察長石進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6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分局長陳勇華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分局長6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周哲民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分局長6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許城銘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6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洪漢周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6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陳瑞基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6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蕭惠珠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6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張玲堅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6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謝博賢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7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丁靖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7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陳義宏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7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廖誌銘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7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分局長王耀輝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7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分局長蔣叔君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分局長7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李智源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分局長7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分局長沈明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7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楊力強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分局長7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黃建樺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7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許再周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80、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大隊長黃國師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8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鄭文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分局長8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施宇峰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8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林東星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8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分局長林大為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8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分局長謝建國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分局長86、臺中市政府警察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蔡期望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分局長8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陳柏任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8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分局長蔡慶星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89、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鴻文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分局長90、內政部警政署行政組科長劉永昌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9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分局長林中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9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蘇玉坪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分局長9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大隊長紀延熹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9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洪宏榮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9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張沛銘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96、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陳盈菖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9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分局長陳俊凱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分局長9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分局長劉柏陞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分局長99、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科長蘇保安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分局長100、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洪國哲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分局長10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宗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賴銘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0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陳志埕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10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分局長吳信宏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分局長10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何正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分局長10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王永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10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王春生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10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蘇茂智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109、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科長江慶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110、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李明道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11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劉文雄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112、苗栗縣警察局副局長詹忠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傅孟煒調任苗栗縣警察局副局長1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楊慶裕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5、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蘇榮明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6、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涂文秀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7、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施秀宜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8、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科長邱紹雄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
警要求目擊者下架「1車來回衝撞路車」影片 小港分局長自請處分
高雄小港區有一名男車主疑似與鄰居因為停車位起糾紛,竟然於19日深夜在街上倒車猛撞停車格內的休旅車,撞擊至少5次,目擊民眾見狀嚇壞,將目擊影片上傳到網路上。影片曝光後,警方事後竟要求原PO刪除影片,理由為「偵查不公開」,但由於其應是針對「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為限制,引發惹議。目擊民眾於臉書社團「高雄小港區的大小事」曝光自己從高處錄影的影片,當中可見一輛轎車不斷以倒車方式衝撞另一輛停放在路邊的休旅車,讓警報聲不斷響起,該轎車隨後駛離現場。警方獲報後,於4小時內查獲49歲黃姓男子到案。調查結果顯示,該名轎車駕駛疑不滿休旅車占用其長期使用的車位,因此以暴力手段洩憤。而原PO稍後在貼文透露,警方要求刪除影片,理由是被害車主已完成報案,案件進入偵查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建議刪文以免衍生其他事端。休旅車車主也向原PO傳訊息表示,警方希望下架影片。此舉立即引發網友熱議,由於「偵查不公開原則」適用對象為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一般民眾並不在此限,因此警方舉動惹議,遭懷疑是在試圖壓制社會輿論。對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長陳楨荃20日發聲坦承,傳訊息給原PO的是派出所長,並非他要求所長這樣做,但分局確實有處理不妥處,自己身為負責人,願意承擔全部責任,並已自請處分。
打工換毒!城中城受害戶二手冷氣行成毒窟 學徒「要藥不要薪水」都被逮
高雄市鼓山區44歲邱姓男子是城中城受災戶,他在大火後改為經營冷氣維修,並開啟二手冷氣行,他竟為了增加收入而改賣毒品,還害的44歲周姓、42歲柯姓學徒染上毒癮,在店裡「打工換毒」,遭警方依法送辦。據了解,邱男原是城中城住戶,後因大火被迫搬家,改到鼓山青松街租賃透天厝,作為經營二手冷氣買賣、維修之處所,賺取工資維生,但因收入無法支付昂貴毒品價格,遂鋌而走險,由施用毒品轉為販賣毒品,讓家電行成為毒窟。而周男和柯男原是該店學徒,也在邱男影響下染上毒癮,甚至為此「打工換毒」,由邱提供毒品,他們則寧可不要薪水也要在此上班,這個毒窟則早被警方盯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大隊偵查第四隊11分隊獲報,邱男涉嫌利用工作場所做為販毒之據點,展開調查後發現確有其事,於是與鼓山分局內惟派出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英股簡檢察官婉如指揮,經分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聲請搜索票、拘票獲准。警方近日見時機成熟後,持搜索票、拘票執行查緝,當場查獲邱姓販毒藥頭,並查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22包(毛重約118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5包(毛重約104公克)、大麻28包(毛重約180公克)及電子磅砰、新臺幣5萬1200元等證物;並查獲周姓、柯姓、賴姓(69歲)3名藥腳,全案分別依違反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毒品、施用毒品等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表示,高雄市2025年上半年度針對新興毒品查緝,二級毒品大麻統計,共計103件、犯嫌106人、查緝重量共計24.78公斤,另依托咪酯查緝統計,共計474件、犯嫌461人、查緝重量共計16.4公斤。高雄市刑大大隊長鄢志豪呼籲,青少年學生在暑假期間應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各級毒品危害健康甚鉅,長期施用依托咪酯會抑制腎上腺素合成,引發身體疾病,如脫水、低血糖及虛弱,濫用將對大腦及內分泌系統造成不可逆的損害,影響情緒及認知功能。另外大麻產品THC濃度在過去十年內已激增超過十倍,長期施用容易造成青少年出現幻覺、妄想、記憶力喪失等嚴重健康問題。切勿因一時好奇,誤觸毒品,後悔一生,一起拒絕毒品、迎向無毒家園。
涉賣偽壯陽藥「我弟很猛」!2生技公司負責人收押 小哥哥艾理喊冤
橋頭地檢署近日查獲生技公司與網紅「小哥哥艾理」涉嫌打著保健食品的名義,將壯陽產品取名為「我弟很猛」,於坊間四處兜售,實際上卻是假藥,粗估不法獲利上看6000萬餘元。目前2家生技公司負責人已遭羈押禁見,小哥哥艾理則諭令10萬元交保。對此,小哥哥艾理昨(14日)晚間發聲喊冤,強調自己也是受害者。橋頭地檢署日前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偵辦優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李姓負責人,有鴻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姓負責人、「網紅指數」公司阮姓員工及綽號「小哥哥」之陳姓網紅等人,共同基於製造及販賣偽藥之犯意聯絡,由優力康公司負責製造生產含有「N-phenyl_propoxyphenyl_carbodenafil」偽藥成分(即威爾鋼主要成分Sildenafil之類緣物,具有與「Sildenafil」相似之藥理活性)之壯陽藥物原料,並由康禾興業公司負責將上開原物料填充成膠囊並封裝至鋁箔包裝中,復由有鴻公司負責將上開膠囊暨鋁箔包裝分裝成名為「我弟很猛」等壯陽商品,再以「保健食品」為名義,由網紅指數公司負責在各大網路通路販售,以此方式製造及販賣偽藥,均涉犯藥事法第82條第1項製造偽藥、同法第83條第1項販賣偽藥等罪。橋頭地檢署近日查獲生技公司與網紅「小哥哥艾理」涉嫌販賣偽藥。(圖/橋頭地檢署提供)檢察官9日對多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偽藥1萬7000盒等證物,經統計阮姓被告等人在市面上販售上開偽藥已達14萬餘盒,販售金額達新台幣6000萬元。經拘提王男等人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由檢察官訊問後,認李男、王男等2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及滅證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陳姓及阮姓被告等3人,經檢察官諭知均具保新台幣10萬元。橋頭地檢署呼籲,民眾應循合法醫療院所而服用處方藥物,切勿聽信網路推銷服用成分不明之偽藥,以免對身體造成無法恢復之傷害,另心血管疾病者在服用含有本案偽藥成分之產品後併服高血壓用藥,將有致生命危險之可能,請曾購買使用之民眾儘速停用,並諮詢專科醫師以避免偽藥危害身體健康。橋頭地檢署近日查獲生技公司與網紅「小哥哥艾理」涉嫌販賣偽藥。(圖/橋頭地檢署提供)對此,小哥哥艾理昨晚在TikTok發表聲明稱,「我弟很猛」為艾理前公司所擁有的產品,產品一切皆由前公司與生技公司處理,生技廠老闆也已收押調查中,「艾理為影片拍攝主角才因遭殃變成關係人,嚴格來說艾理本人也是受害者,並無新聞媒體報導的那樣,後續的法律求償也會同步進行」。小哥哥艾理表示,「我臉書粉專早在2023年11月就不見了,IG還在拯救當中,根本就不是媒體講的那樣關版。原本已經完成購買艾理更猛商品流程的朋友,艾理哥為保護各位的權益,再次將商品送至更多檢驗與檢查,感謝原本支持與預購的朋友們,請各位再耐心等候,商品有任何進度,我們都會第一時間公告並且說明。」
高雄三元能源電池廠大火 檢分他字案偵辦是否涉刑責
高雄市小港區台泥集團旗下「三元能源科技」廠房於14日凌晨發生火災,造成共15人受傷送醫。測試中的半成品電池燃燒所釋放的有毒氣體,也引起民眾熱議。對此,高雄地檢署分他字案偵辦,調查火場事故是否涉及刑事責任。7月14日凌晨5時10分,三元能源科技小港廠內進行第一次充電作業的電池半成品測試發生火警。廠內員工第一時間逃生,所幸無人受困,但有12名員工在逃生時擦傷、3名消防員灼傷,送醫後生命徵象穩定。高雄地檢署發聲指出,有關三元能源電池工廠大火一案,火場事故有無涉及相關刑事責任,檢察長黃元冠已分他字案,並指派具有化學專業的檢察官林恆翠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會同火場鑑識人員偵辦,將儘速完成相關勘查採證。三元能源在事發後指出,此次起火點所置放的物品均符合相關法規規範,現場亦無放置任何雜物或易燃品。公司已完成相關保險投保,目前正積極確認此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為確保員工健康與安全,三元能源已成立專案小組,持續關懷受影響同仁的身心狀況,並安排必要的健康檢查與後續支持,並通知全體員工接下來3天無需出勤,期間薪資正常發放。
六合夜市占卜遇到狼!神棍占卜師壓頭強吻女客 稱「發生關係3次可改運」
高雄六合夜市中一處流動塔羅牌攤位,遭網友指控占卜師是假借占卜之名性騷的淫狼。一名女子為求與前任復合前往求助時,占卜師先邀女客同去旗山拜拜,途中宣稱自己是女客的「前世情人」,若想與前任復合要先與他「雙修」3次。女客拒絕後,還被他借機壓頭強吻,好不容易才找機會脫身。事件曝光後引起警方注意,警方表示已通知相關嫌疑人製作完筆錄,後續將通知被害人至派出所釐清案情。一名網友28日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在高雄六合夜市有一攤神棍攤販,一名女性友人之前去算命後覺得準。這次為了希望與男友復合,又找上這位占卜師,對方便要求要帶她到旗山拜拜。怎料,兩人在驅車前往旗山途中,占卜師告訴這位女性友人說,如果想與前男友和好,就必須和自己發生肉體關係3次,因為他們「前世今生是男女朋友,若不處理往後感情都會不順」,該名女友人聽後連忙拒絕,又被占卜師以話術要求閉眼,隨即壓頭強吻,還稱要「找汽車旅館幫她解決」,是這名女性友人打電話佯裝要找朋友才藉機脫身。事後,這名原PO和女性友人重返神棍攤販對質,對方卻矢口否認,直到引起人群注意、聚集圍觀後才心虛承認。但占卜師此時仍神神怪怪的宣稱「因為有感應」、「問過神明」等語,並保證不會再邀約其他人或強吻。貼文曝光後,釣出不少曾遇過這名占卜師的受害者留言,疑似這名占卜師犯行已不止一次。還有網友發現占卜師攤位牌子上放的QRcode連結,掃描後竟然會連往其他占卜師的粉絲專頁,更是懷疑他更是招搖撞騙的「騙炮」神棍。對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表示已介入調查,目前尚未接獲相關報案,28日前往夜市查訪時發現攤位並未營業。至於小港分局則表示,該女子於本月2日16時許前往旗山區拜拜,返程時遭到男子在小港區路邊親吻,已通知相關嫌疑人並製作筆錄完成,另也將通知被害人至分局製作筆錄。◎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碩士亂傳「陳菊走了遭送辦 法院裁定不罰:不足認定散布謠言
監察院長陳菊先前因腦血管阻塞,住進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治療,沒想到PTT卻爆出「陳菊走了?」的謠言,引發軒然大波。警方立刻追查發文者IP,逮捕一名44歲陳姓女子,並依違反《社維法》送辦,但法院審理後裁定不罰,原因也曝光了。本站曾報導《女碩士亂傳陳菊死訊!遭警逮捕 事後發文致歉:花媽對不起》,內容提到4月22日晚間PTT流傳一則貼文,指出「陳菊走了」的假消息。對此,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立刻出面闢謠,指出目前陳菊的健康狀況穩定,並且持續進行復健。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一分局得知此事後,立刻與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在4個多小時內就逮捕發文者,是一名44歲待業女碩士陳姓女子,將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移請高雄地院簡易庭裁處。法官審理後認為,陳女貼文從標題到內文,字句明顯多以問號作結,說明她知道消息真為有待查證,僅針對尚未被證實的內容,發表個人疑惑與其他網友討論。法官說明,移送機關雖引用網路新聞,主張陳女發文引起社會關注且有多位民眾留言,但留言內容充其量只能認定貼文引起高度關注,不足以擴張解釋成貼文已使讀者產生畏懼、恐慌或激憤等負面情緒,故不足認定陳女散布謠言,裁定不罰。
高雄分屍魔「殺人手法都一樣」 檢動用8檢察官4法醫…調閱監視器影像9441次
高雄73歲男子張介宗涉嫌殺人分屍3名婦人,至今仍不認罪。不過,高雄地檢署動用8位檢察官、4名法醫,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各分局出動377人,調閱2855支監視器、監視器影像9441次,再根據命案現場血液跡證、犯案工具等重建犯罪過程,依涉犯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將他起訴,求處3個死刑。檢方查出,張介宗獨居在高雄市前鎮區,房屋登記為大嫂張黃婦(75歲)兒子所有,因張黃婦催促搬遷,讓他心生不滿,竟起了殺意,去年11月29日12時5分左右,趁張黃婦獨自進入房屋後將其勒死,為了掩飾犯行,使用器具分屍後丟棄至5號船渠河道內。犯案後,他偷取張黃婦名下的提款卡,同年12月3日10時許、15時35分許,到超商以及郵局,提領現金共5000元得手。張介宗從今年1月1日開始,又陸續以電話和張婦(75歲)通話,17日16時33分許和對方一起進入住處,隨即用布條將人勒斃,犯案後同樣肢解遺體,將屍塊和其他衣物丟棄到5號船渠河道。之後竊取張婦的一卡通敬老卡,1月20日至30日間,13次持卡搭乘高雄市捷運、渡輪。張介宗今年2月1日起,以電話和趙林婦(70歲)通話建立情誼,2日相約會面後,邀約前往住處,趙林婦騎機車載張介宗,他以雙手環抱藉以親近,2人在17時56分許一同進屋內,再度用布條犯案以及分屍,丟棄5號船渠河道內。據了解,高雄地檢署接獲通報張介宗涉嫌殺人,陸續出動8名檢察官,以及4名法醫,協助釐清案情,今(28日)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嫌將張介宗提起公訴,檢察官並且向法院求處3個死刑。
主打「一口有感」!弘仁會成員賣喪屍菸彈 警再扣1.4億喵喵先驅原料
刑事局偵查第一大隊去年接獲情資,指出有弘仁會成員疑似利用社群網站販售喪屍菸彈,更主打「一口有感,三口無感退錢」等標語,2年內粗估至少淨賺400萬餘元,而警方先是逮獲25歲的梁姓男子,再逮獲其上游供貨的25歲張姓男子,同時在張男租屋處查獲200瓶、總重93公斤、市價約1.4億餘元的「喵喵」先驅原料,除張、梁2人外,共計逮獲7名藥頭、藥腳。據了解,25歲的張姓男子與梁姓男子2人均為竹聯幫弘仁會成員,張姓男子自去年起負責提供依托咪酯原料給梁男,再由梁男負責分裝加工,以每顆2ml售價約800至1200元價格於社群網站上兜售「神奇菸彈」,喊出「一口有感,三口無感退錢」的標語,短短2年,其粗估獲利至少約400萬餘元。而梁男除兜售依托咪酯外,也同時大量批進電子菸主機與一般菸彈販售,警方掌握情資後先於去年8月將梁男逮捕到案,當場查扣麻醉菸油4瓶、麻醉菸彈14個、電子菸彈3萬餘顆、電子菸主機5千餘支與7萬餘元現金。其中,針對梁男持有大量電子菸主機與電子菸彈(市價約500萬餘元),衛生局也對此重罰100萬元。而警方隨後循線溯源,與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發現負責提供原料的張姓男子早前就被警方盯上逮過,其被逮後決定「更改業務」,改為協助運輸「喵喵」的先驅原料四級毒品「1-甲基苯基-1-丙酮」。刑事局偵查第一大隊日前接獲情資,再發現張姓男子持有市價約1.4億元、總重93公斤的喵喵先驅原料 (圖/林冠吟攝)警方也在其租屋處查扣總計200瓶、93公斤的喵喵先驅原料,若製成喵喵可重達約88公斤,市價粗估約1.4億餘元。警方調查,該批先驅原料由中國廣東分3、4批寄出,以化妝水名義寄來台灣,該批毒品由物流公司運進台灣後,張男再負責前往領貨。刑事局呼籲,毒品及藥物濫用影響社會治安、國人身心健康甚鉅,毒品、藥品態樣繁多,參與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更為刑事重罪,一經查獲恐將面臨終生牢獄,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刑事局將持續強力掃蕩不法黑幫及販毒集團,精準溯源斷根,全力打擊瓦解製、運、販毒組織,以維護國民安居樂業之生活空間。
極限運動玩家闖高雄85大樓攻頂 爬避雷針自拍!警辦到底
法國極限運動玩家Tom以攀登全球各大知名大樓聞名,去(2024)年才非法闖入台北車站前新光人壽大樓頂自拍,引發熱議,沒想到近日他又挑戰台灣公權力,在社群公開闖高雄85大樓攻頂的自拍,再度掀起討論。Tom的行徑也遭到當地警方高度重視,苓雅分局已表明會究辦到底。社群上小有人氣的法國極限玩家Tom今(25)日在Instagram上傳一系列驚悚畫面,他疑似闖入高雄85大樓,在沒有安全設備的狀況下攀登上避雷針,還大膽在上面自拍,驕傲寫下「Tuntex天空塔,378公尺」(Tuntex Sky Tower at 378m),另外還附上「#kaohsiung」、「#taïwan」等標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今(25)日下午針對Tom的發文迅速發聲,目前未接獲85大樓管理單位報案,經初步檢視該名外籍人士於社群發布之影像,確認他攀登至85大樓頂端的避雷針上進行危險行為。對此,警方指出,攀登85大樓已涉嫌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第1項「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以及第306條第1項「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苓雅分局已主動聯繫85大樓管理委員會及管理單位,要求調閱相關監視錄影畫面,追查該名外籍人士身分,將依法通知他到案說明,並釐清非法入侵的過程跟目的。警方強調,任何追求極限挑戰之行為皆應以合法且不危害公共安全為前提;如此外籍人士無視法律、恣意妄為之行徑,警方絕不姑息,會依法究辦到底,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女碩士亂傳陳菊死訊!遭警逮捕 事後發文致歉:花媽對不起
監察院長陳菊日前因腦血管阻塞,住進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治療,不過,近日網路上卻傳出「陳菊走了」的假消息,引發熱議。對此,高醫在事發後出面否認,警方也立即追查發文者的IP,在高雄逮捕一名44歲陳姓女子。22日晚間網路上流傳一則貼文,指出「陳菊走了」的假消息。當時,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立刻出面闢謠,指出目前陳菊的健康狀況穩定,並且持續進行復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一分局知悉此事後,立刻與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對此案展開調查。警方在4個多小時內,於當晚11時45分左右,查獲發文者是一名44歲待業女碩士陳姓女子,並將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移請高雄地院簡易庭裁處。而陳女從警局返家後,在PTT上發文,透露自己是在八卦版po「陳菊真的過世了嗎?」的那位版友「我剛從警察局作筆錄回來了,因為警察寫信請我去局裡說明。」陳女更透露,她做完筆錄後有詢問「會罰多少錢?會去法院嗎?」,不過隊長回應她「不清楚多少錢,這個不用去法院,不想罰錢的話你以後就乖一點就好啦!不要po這種痛苦的事,現在大家都這麼痛苦了,以後po快樂的文章比較好。」最後,陳女也在文中向陳菊表示歉意「對不起,就當一次社會經驗吧!學一次乖吧!花媽對不起,驚擾到您了!」
驚悚一幕!高雄小貨車猛撞安全島「彈飛側翻」 疑駕駛精神不濟
高雄市三民區23上午7時許發生一起自撞事故,1名48歲張男駕駛小貨車行經事發路段時,疑因精神不濟失控撞上安全島,導致整車瞬間側翻在路中,造成駕駛輕微擦挫傷,隨後已自行逃出車外脫困,警消獲報到場後,傷患則表示自行就醫治療,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根據監視器影像顯示,張男駕駛黃色小貨車沿民族一路北往南方向直行期間,疑因恍神未注意路況,結果不慎自撞路中安全島,導致整車瞬間彈飛並側翻倒在馬路上,猛烈的撞擊力僅造成張男手腳輕微擦挫傷,並無生命危險。警方表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十全路派出所,上午7時50分獲報,民族一路有小貨車自撞安全島翻覆,警消趕抵現場時,張男已自行從副駕駛座爬出脫困,並述說自行就醫,經酒測排除酒駕情事,警方初判肇因為張男未注意車前狀況釀禍,詳細事故原因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陳菊住院遭傳「病逝」!警迅速鎖定44歲女碩士 造謠動機曝光
74歲監察院長陳菊因健康因素住院療養,卻在昨(22)日晚間遭網友於社群平台上散播「病逝」謠言,引發社會關注。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隨即出面駁斥,強調相關傳聞「非事實」,並表示陳菊目前病況穩定,持續接受復健治療。高雄市警方迅速展開調查,並於4小時內將涉嫌散播不實訊息的44歲陳姓女子查獲,依法送辦。事發於昨日晚間7時43分,一名網友於PTT八卦板以標題「陳菊走了?」發文,內容稱「剛剛脆有人爆料,陳菊剛剛過世了??真的假的??」引起眾多網友討論與轉載。高醫隨即發聲明嚴正澄清:「此為假消息,非事實,請勿以訛傳訛。」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一分局獲報後,聯合刑警大隊科技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追查,迅速鎖定發文者IP。警方於當晚11時45分,查獲住在高雄市苓雅區的陳女到案。經查,該名44歲女子為待業中的碩士生,警方表示,該案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陳女將面臨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的處分。警方同時呼籲民眾,面對未經證實的訊息應謹慎查證,切勿轉傳假消息,以免觸法受罰。陳女居住在高雄市苓雅區,接獲警方通知到案說明時,情緒顯得緊張,並立即表示「我馬上過去」。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將案件移送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陳女恐將面臨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的處分。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44歲的陳姓女子目前待業並就讀碩士班,近日在Threads上看到有網友發文稱「大官過世了」,雖然內容未指名道姓,但她聯想到日前媒體報導的陳菊住院消息,遂在平台上留言詢問「陳菊走了?」未料因此惹出風波。對於陳菊的病情,高醫進一步說明,陳菊自去年12月因流感住院,期間發現右腎有3.5公分腫瘤,經達文西機械手臂手術切除後,恢復狀況良好。然而出院前一日突感右下肢無力,經檢查確認為左側腦血管阻塞,再度住院接受治療與復健,至今已逾四個月。醫院強調,目前病況穩定,復健進度持續推進。本月12日,總統蔡英文與副總統蕭美琴曾南下高醫探視陳菊,引發外界對其健康情況的關注。高醫再次呼籲外界勿隨意揣測,以維護患者與家屬的尊嚴與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