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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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億福地1/上億豪宅荒廢十年藏恩怨! 台鳳前總裁為亡父槓龍巖
台鳳集團前總裁黃宗宏因中興銀行超貸等案遭最高法院判刑8年6個月,2013年假釋出獄,但他也欠下巨債。2014年5月,黃宗宏位於陽明山建業路占地2953坪的豪宅遭法拍,被龍巖以4億5000萬的價格買下,而這片土地有將近240坪是黃宗宏父親、前省議員黃成金的墓地。2016年龍巖集團因想將墓地拆除,與黃家展開了長達了8年的訴訟戰,起初為龍巖集團勝利,黃家須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CTWANT記者實際走訪位於陽明山建業路目前所有權為龍巖集團的這片土地,沿著建業路行走,可以看到這塊地相鄰歐洲學校以及華岡藝校,向遠方望去還能欣賞遠處的美景,此外,距離此地不到10分鐘的距離還有山仔后派出所,可以想像若此地作為豪宅使用,居住環境簡直人人稱羨。然而,當記者走至「黃成金墓園」時,只見其被鐵門拉下,四周也有水泥以及鐵網所推砌而成的圍牆擋住,無法目睹此地目前的實際狀況。不過,根據111 年 12月19日、文化局第156次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的會議紀錄,黃成金墓園除墓體外,還擁有涼亭、蔣總統碑、台階以及多位名人題贈的輓聯石刻,可見其規模龐大及完整性。本刊實際走訪黃成金墓園,但未開放外人進入,不過從遠處眺望,可以看見墓地的圍牆且上面還有諾大的黃字。(圖/黃耀徵攝)黃宗宏當時在文化局審議會中,透露自己和龍巖創辦人李世聰是舊相識,對方曾承諾要將黃成金墓園打造成類似日本婚宴廣場的場所。黃宗宏說,當時他和李世聰表達過不希望父親的墓園被遷動一事,而李世聰也應允表示會將此處做一個整修來共同經營。然而,這塊地由於長年未作使用,目前雜草叢生,且樹木的姿態更是雜亂無章,曾經風光的豪宅如今已無昔日光彩。本刊調查,龍巖集團在買下這2953坪的土地以後,長達10年多的日子裡都未有進一步的規劃,其中的原因便是因為其拿這240坪的黃成金墓園毫無辦法。原屬黃宗宏的豪宅內雜草叢生,樹木看起來也雜亂無章,四周有高牆及柵欄,外人很難看清裡面實際情形,黃成金墓園則位於豪宅內側。(圖/黃耀徵攝)2016年龍巖集團向士林地院提出民事告訴,要求包括黃宗宏等10位黃成金的後代及親屬拆除地上物並返還土地,而此次訴訟戰中,龍巖希望黃家後代可以拆除的便是這佔地約240坪的黃成金墓園,並將土地歸還給掌握實際所有權的龍巖集團,且墓地中的遺骸,也須由黃成金全體繼承人取回。包括黃宗宏的10位黃家後代則認為,當時龍巖在應買此地時,已知悉系爭土地上有墓園存在,且其佔有是基於使用借貸關係,主張應適用「債權物權化」的法理,讓此借貸效力同樣能拘束新的土地所有權人(龍巖集團)。該案經2年的審理後,士林地方法院駁回黃宗宏等人的主張,於2018年1月26日宣判龍巖集團勝訴,黃家後代須拆除地上物並返還土地。不過,黃宗宏等人不服,提出上訴,全案也出現了反轉,二審黃家勝訴,龍巖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本刊致電黃宗宏二審委任律師吳尚昆所屬的大成律師事務所,以及黃宗宏創辦的帝門藝術中心,詢問對此案意見,但截稿前未接獲回應。另外,本刊也致電以及寄電子郵件至龍巖集團詢問此案意見,不過同樣在截稿前也無回應。
四億福地2/台鳳前總裁借力文化局! 黃宗宏力拚8年結果竟這樣
龍巖集團買受黃宗宏的陽明山豪宅後,因不滿內有240坪的黃成金墓園,和黃家展開訴訟戰,並於一審拿下勝利。黃家不服上訴,且黃宗宏於上訴期間向台北市文化局申請將墓園登錄為歷史建築並成功,而這也成了台灣高等法院將此案反轉的原因之一。台灣高等法院審理5年後,判決黃家勝訴,龍巖不服,提出再審仍遭駁回。然而今(2025)年8月27日,龍巖另對文化局提起行政訴訟的結果出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黃成金墓園已不再是歷史建築。黃宗宏等人和龍巖歷經8年官司後,獲高等法院判決勝訴,不須拆墓還地。(圖/報系資料照)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龍巖集團將原先請求拆除黃成金墓園,變更為遷移墓園,並追加請求被告按月連帶給付損害賠償4萬0815元。不過,高院審理過程中,黃成金墓園於2022年12月19日被台北市文化局登錄為歷史建築,當時龍巖集團主張,此部份後續恐涉及行政爭訟,法院應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不過遭到高院駁回。據了解,當時台北市文化局會將黃成金墓園登錄為歷史建築,乃是因為在上訴期間,黃宗宏先向台北市文化局提出申請,文化局也於2022年9月16日派員至現場進行會勘,後續更因墓園雕刻工藝精緻,反映 1970 年代民間石刻工藝且黃成金對台灣光復後的社會、經濟具有貢獻等理由,投票通過將其登錄為歷史建築。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龍巖集團在知悉系爭墓園由黃氏派下子孫基於使用借貸關係占有狀態下,仍以低價買受土地,但事後要求黃家拆除墓園,使其在40餘年合法使用狀態恐隨時終止,不僅「利益衡量顯然失衡」且「傷害一般國民之法律情感」。另,此墓園有文化資產保存價值,也進一步強化高等法院此判決的理由。龍巖集團不服,針對判決結果提起再審之訴,主張搬遷墓園及異地保存為可行之舉,且系爭墓園占用土地12.13%,龍巖有維護正當利益必要性。另,龍巖集團對文化局登錄過程提出質疑,認其違反法定正當程序等。但台灣高等法院仍於2024年8月21日駁回再審之訴。龍巖主張黃成金墓園不該列為歷史建築,向北高行提起行政訴訟,今年8月勝訴,但文化局10月1日上訴。(圖/本刊資料照)不過龍巖集團早一步在2023年,也對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登錄黃成金墓園為歷史建築的結果提出行政訴訟,歷經2年的審理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8月27日宣判龍巖集團勝訴,文化局須撤回原處分,不過文化局10月1日提起上訴。黃宗宏大戰龍巖集團8年,最後勝負仍難料。本刊致電黃宗宏二審委任律師吳尚昆所屬的大成律師事務所,以及黃宗宏創辦的帝門藝術中心,詢問對此案意見,但截稿前未接獲回應。另外,本刊也致電以及寄電子郵件至龍巖集團詢問此案意見,不過同樣在截稿前也無回應。
董哥真心話/董智森:吹捧出的民主先生
李登輝過世後,國內外都瞎吹捧他是「民主先生」,這封號很噁心。民國七十七年,蔣經國猝逝後,時任副總統的李登輝,接手有錢的中華民國及國民黨,他的民主都是用金錢堆砌,充滿黑金與買票。李登輝執政期間,遭民進黨罵「黑金教父」,然而,當他找連戰接班失敗,接著被趕出國民黨搞台獨後,民進黨卻說他堅守民主,這是鬼扯。民國八十二年,「民主鬥士」曼德拉當選南非首位黑人總統,當時南非是我國的最大邦交國,為鞏固雙方關係,在時任總統李登輝的指示下,外交部設立「鞏案計畫」。隔年曼德拉就任時,李登輝受邀前往祝賀,曼德拉卻告訴李登輝,上任後將和大陸建交,聞之大驚的李登輝表示,後年(民國八十五年)他要參選首任民選總統,如果與南非斷交,將是重大的政治挫敗;若能等到選後再斷交,願給曼德拉所屬的政黨「非洲民主議會」一筆錢,曼德拉立刻同意。李登輝後來用一千零五十萬美元(約新台幣三‧一五億元)買下南非兩年的邦交,之後「國安密帳」扯出「鞏案計畫」。特偵組調查發現,由於立法院對「鞏案計畫」並無編列相關預算,因此該筆「友誼費」先由國安局支付,李登輝再要求外交部長編列預算歸還,不過,最後錢竟進了李登輝擔任榮譽董事長的「台灣綜合研究院」的創院資金之一。這等同國庫通家庫,李登輝卻獲判無罪。同樣也是民國八十二年,李登輝在總統府接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時,說出著名的「奶水論」,希望國民黨能給民進黨一些「奶水」,讓民進黨茁壯成為「合格的反對黨」。隔年施明德接下民進黨主席,據說李登輝要送給民進黨一億元卻遭拒。收買在野黨,還算民主嗎?民國八十六年,菲律賓總統大選,李登輝認為銀幕英雄埃斯特拉達值得投資,就叫向國民黨借錢的「台鳳集團」老闆黃宗宏和「尖美集團」老闆張國福,湊出一百萬美元(約新台幣三千萬元),匯到三重幫要角「宏國集團」老闆林鴻道的菲國帳戶,再轉交埃斯特拉達。這一百萬美元,是國民黨放高利貸的利息,用錢買總統叫民主嗎?最令人不齒的是,李登輝還挑動省籍情結攻擊政敵,割裂社會。蔣經國過世,李登輝根據憲法接任總統,已立於不敗之地,他卻謊稱「外省軍人會政變」。其實,台灣當時已走過四十年的民主政治及普及教育,絕無政變空間。自稱是「虎口下的總統」的李登輝,後來和閣揆郝柏村理念不合,竟動員民進黨國代與部分國民黨國代,在國民大會羞辱郝柏村,高唱「外省人院長欺負本省人總統」。到了財政部長王建煊要徵收土地稅,李登輝的爪牙又說「外省人要搶台灣人土地」,網路也有相關新聞。李登輝搞的是民粹,哪是民主!更遑論他提名多位黑金人士參選公職,至今後患無窮。
檢方傳喚傅崐萁21日入監 傅將聲請延緩執行
無黨籍立委傅崐萁炒股案經過20多年訴訟,日前確定判刑2年10月,台北地檢署上周囑託花蓮地檢署代執行發監,而檢方已發出傳票通知傅於本周四(21日)入監,據悉,傅已向檢方表示將具狀聲請延緩執行。1998年台鳳負責人黃宗宏找當時的股市名人黃任中合作籌資,在利多消息公告前,以人頭大量買進股票後出脫賺取暴利,案經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偵辦,查出傅崐萁涉嫌炒作凱聚、昱成、華隆等公司股票後依法起訴,但官司纏訟20年。最高法院本月14日駁回傅上訴,傅判刑2年10月確定且未宣告褫奪公權,因此傅的立委身份沒有補選問題,亦即立法委員資格不會被註銷,如同以立委身份入監執行。傅崐萁得知法院判決結果後,除了表示非常遺憾外,也表示尊重,他說會面對此一結果,並向過去一路栽培他的花蓮鄉親,以及關心他的全國好朋友、家人,深表感謝,讓他能夠強而有力建設地方,為地方發聲。
傅崐萁帶職服刑照算薪水 出面道歉:我們一定會再見
無黨籍立委「花蓮王」傅崐萁因為涉及炒作凱聚、華隆、昱成、長億等上市公司股票,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定讞,確定得入監服刑2年10個月。而此案未受褫奪公權之宣告,所以傅崐萁的立委資格不受影響,入監服刑期間薪水照領,服刑完畢也可回立法院繼續行使職權,花蓮也不需補選。而傅崐萁本人也現身立法院發表聲明並鞠躬致歉「各位好朋友,我們一定會再見。」傅崐萁於1997年間與台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及已故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集資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公司上市股票,遭檢方提起公訴。高等法院2019年更三審依證券交易法》中「連續炒作股票罪」,判他2年10個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定讞,將再另外發監執行。相關立委資格,內政部民政司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被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不得為候選人,除了受褫奪公權宣告者,依刑法第36條第1款規定褫奪為公務員之資格(立法委員為刑法上之公務員)將予註銷名籍外,經查現行法律,對此並未有相關規範。因此未被褫奪公權的傅崐萁不受影響,依然能維持立委身分入監服刑,薪水照領,服刑完畢後的任期若尚未結束,更可繼續行使其職權,當然也沒有後續須辦理缺額補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