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綜...
」 報稅 國稅局 財政部 退稅 綜合所得稅
稅單薪資收入多50萬!他愣「沒在這家公司上過班」 國稅局將開罰
報稅季節即將到來,如果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發現自己的薪資收入被公司虛報或多報,務必要抓緊時間辦理更正,以維護自身權益。就有民眾不明原因「被任職」於某公司,薪資所得還高達50萬元,經過檢舉查證後,該公司才被裁處罰鍰,並需補徵稅款。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民眾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下載或查調個人所得資料,或是接獲國稅局核發之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若發現有被公司虛(浮)報薪資所得時,可先與該公司查證,確認是否為身分證統一編號誤植或金額計算錯誤,並請公司向國稅局辦理更正;如經確認是虛(浮)報薪資,可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檢舉或查明更正,保障自身權益。舉例來說,A君接獲國稅局核發之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發現自己有取自甲公司薪資所得新台幣50萬元,因A君未曾在該公司任職,便趕緊檢附核定通知書,以及被虛報薪資期間在乙公司任職之薪資領取和勞健保相關資料,向國稅局提出檢舉。經過該所查證並函請甲公司說明、提示薪資給付證明,由於甲公司無法提供佐證資料,亦未依限提示說明,認定甲公司虛報A君薪資費用50萬元,還有伙食費2萬8800元,將補徵甲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並裁處罰鍰。對此,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呼籲,民眾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下載或查調個人所得資料,或接獲國稅局核發之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如有發現被公司虛(浮)報薪資所得時,可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檢舉或查明更正,詳情請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查詢,民眾如有任何疑問,也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康芮颱風來襲! 綜所稅第2批退稅今照常入帳
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預定於今(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估9萬人可領錢,入帳時程不受颱風假影響。財政部指出,綜所稅退稅時間點分別在7月31日、10月31日、隔年1月20日;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將於今(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未指定帳戶者,該所將寄發退稅憑單,兌領期限為113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止,民眾若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於期限內向指定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財政部表示,為節省民眾寶貴的時間,請多利用直撥退稅,既方便又安全,納稅義務人只要在申報時於「存款帳戶退稅」欄位或於國稅局寄發「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時,詳填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退稅款就可自動撥入指定帳戶,除可免除退稅憑單被冒領、遺失或因遷址無法收取之困擾,又可節省前往銀行辦理提兌的時間。財政部提醒,國稅局辦理退稅方式,僅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開立退稅憑單或退稅支票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前往自動櫃員機提領退稅款,請勿受騙上當。財政部提到,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轄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月底記得刷存摺!符合「2資格」平均可領1.7萬 9.4萬戶受惠
根據財政部統計,今年第2批退稅合計9.4萬戶,共16億元,平均每戶可退1.7萬元,將於10月31日入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此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113年10月31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若退稅金額未達新臺幣5千元者,可持向票面指定的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高雄國稅局指出,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日期為113年10月31日,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寄發憑單退稅兩種。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有提供金融機構或郵局帳號者,即採直撥退稅,退稅款會直接撥入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也會同日寄出退稅憑單。民眾可利用各地區國稅局網站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站查詢退稅撥付狀態。本批次退稅資格如下:一、113年5月1日至同年5月31日採用二維條碼、人工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者。二、採稅額試算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者:(一)113年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遞(寄)送書面確認申報書。(二)113年5月11日至同年5月31日向任一國稅局遞(寄)送書面確認申報書。該局進一步說明,此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113年10月31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若退稅金額未達新臺幣5千元者,可持向票面指定的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該局特別籲請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多多採用「存款帳戶」直撥退稅,除退稅款於退稅當日立即撥入外,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污損或過期須申請補發或展延,省時便捷又安心。該局溫馨提醒,國稅局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於ATM進行相關操作,請民眾留心詐騙電話。如有任何退稅問題,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首批退稅558億!342萬人領錢了 選這管道入帳最快速
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於今(31日)同步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1批退稅作業,全國退稅件數達342萬餘件,退稅金額為558億餘元,較111年度退稅件數增加9萬餘件,退稅金額增加2億餘元。國稅局說明,本批次退稅案件包括,一採網路申報之退稅案件、二符合稅額試算,並以線上或電話語音確認之退稅案件,三符合稅額試算,並於113年5月10日前以書面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確認之退稅案件。國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選擇「直撥退稅」是最安全且快速的方式,退稅款於今(31日)即可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存款帳戶;惟本批退稅案件仍有近1.37%的民眾未採用直撥(轉帳)退稅方式,國稅局將同日開立退稅憑單陸續以掛號寄發,請民眾於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限113年9月30日前儘速兌領。另外,退稅憑單金額未達5000元者,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退稅憑單向憑單上所列臺灣銀行指定營業單位兌領現金;金額達5000元未滿20000元者,則須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提出交換領取退稅款;金額達20000元以上者,禁止背書轉讓,僅能將該憑單存入受退稅人在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之存款帳戶。國稅局呼籲,為縮短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的時間,建議於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選擇「直撥退稅」提供存款帳戶供稽徵機關辦理轉帳退稅,除退稅款可早日入帳外,更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或被冒領,同時可免去往返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一舉數得。
領錢了!342萬人「月底記得看戶頭」 總金額破558億元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將於今年7月31日同步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1批退稅作業,全國退稅件數達342萬餘件,退稅金額為558億餘元,較111年度退稅件數增加9萬餘件,退稅金額增加2億餘元。該局說明,本批次退稅案件包括:一、採網路申報之退稅案件。二、符合稅額試算並以線上或電話語音確認之退稅案件。三、符合稅額試算並於113年5月10日前以書面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確認之退稅案件。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選擇「直撥退稅」是最安全且快速的方式,退稅款於113年7月31日當日即可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存款帳戶;惟該局本批退稅案件仍有近1.37%的民眾未採用直撥(轉帳)退稅方式,國稅局將同日開立退稅憑單陸續以掛號寄發,請民眾於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限113年9月30日前儘速兌領。退稅憑單金額未達5,000元者,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退稅憑單向憑單上所列臺灣銀行指定營業單位兌領現金;金額達5,000元未滿20,000元者,則須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提出交換領取退稅款;金額達20,000元以上者,禁止背書轉讓,僅能將該憑單存入受退稅人在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之存款帳戶。該局呼籲,為縮短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的時間,建議於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選擇「直撥退稅」提供存款帳戶供稽徵機關辦理轉帳退稅,除退稅款可早日入帳外,更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或被冒領,同時可免去往返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一舉數得。該局持別提醒,國稅局不會用電話及ATM轉帳退稅,民眾如有任何退稅問題,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洽詢。
首批退稅破559億…343萬人領錢了 兌領有效期曝光
領錢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的首批退稅即將核發,大約有343.6萬件,退稅總金額創歷年新高,超過559億2094萬元,平均每案退稅金額約1.6萬。對此,財政部也說明,綜合所得稅依申報方式分3批次退稅,規則和時間也曝光了。根據財政部統計資料,第一批直撥退稅核定335.7萬件、退稅總金額549億6848萬1873元,退稅款將在7月31日入帳。財政部提醒,尚未申請直撥退稅的民眾,請把握最後機會,可在6月26日至7月10日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或將國稅局寄發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填妥後,在7月10日前向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申請,即可於首批退稅日收到退稅款項。財政部指出,首批退稅的民眾,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在5月1日至5月31日採用「網路申報」或稅額試算採「線上登錄」、「電話語音確認」回復稅額試算內容,以及5月10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稅額試算「書面確認」回復的退稅案件皆列入。財政部提醒,若是直撥退稅的民眾,退稅款將在7月31日入帳;未採用直撥退稅方式的民眾,國稅局將寄發退稅憑單,再由民眾在兌領有效期間內(7月31日至9月30日)持向金融機構辦理託收或兌領。另外2批退稅時間,分別是10月31日、以及明年1月20日。
報稅倒數5天!約百萬戶綜所稅還未申報 網路手機申報至31日晚上12點
距離報稅截止5月31日還有五天,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建議民眾可以多加利用手機、網路報稅,就有機會抽到大獎,總獎金465萬元;根據財政資訊中心統計截至上周四已超過500萬戶完成申報,其中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占比超過八成,而去年完成申報件數為663萬件。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於5月1日起至31日,全台各地國稅局本周一起將「加班收件」,為27日至31日中午,以及31日晚上收件時間延長到7時;而在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的申報期限,則是到5月31日晚上12時止。臺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可利用隨身攜帶的智慧型手機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無須安裝APP,進入手機報稅系統頁面,完成身分驗證後,即可下載「查調資料稅額估算表」。系統會依據查調扣除額資料按標準或列舉自動採用最有利的算式,如確認試算資料無誤,即可執行「申報上傳」步驟進行申報;如有需要編修所得或扣除額資料者,亦可自行修改申報資料,再依指示步驟操作,完成申報上傳。財政資訊中心統計,綜所稅申報件數截至5月26日下午5點,透過網路申報件數為459.5萬件;而在總申報件數部分,截至5月23日止為508.9萬件,其中的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為424.1萬件,占比約83%,稅額試算近83萬件占比約16%,人工申報及二維條碼約1.8萬件、占比約0.3%。今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有三大新規定,包含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合於民法規定之其他親屬或家屬,於112年已滿18歲者(93年度及以前年度出生),除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外,其餘應自行辦理結算申報;112年度剛滿18歲者(94年度出生),則可選擇自行申報或被列報扶養。第二點是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調高至新臺幣20.2萬,第三點則是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簡稱CFC)制度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上路,今年 5 月為個人首次申報 CFC 營利所得,提醒民眾如有投資境外公司,應檢視是否須依個人 CFC 制度規定辦理申報。
486先生曬千萬繳稅收據 嗆:喊「稅收超徵」的傻子繳多少?
5月報稅季已經走過大半,時常因時事發聲的知名代購業者「486先生」(陳延昶)19日在臉書曬出透過信用卡繳稅的「8位數」收據,還諷刺開嗆:「有些傻子在那喊國家稅收超徵,淦,你是繳多少稅?喊的彷彿你繳上千萬的樣子。」日前,有政黨黨魁稱「稅收超徵」是「財政紀律不佳」,且有多名立委要求「還稅於民」,引起附和者眾。知名代購業者「486先生」陳延昶19日在臉書貼文,曬出透過信用卡繳了新台幣2628萬8142元的稅金,並針對之前「稅收超徵」的議題開嗆:「有些傻子在那喊國家稅收超徵,淦,你是繳多少稅?喊的彷彿你繳上千萬的樣子。」發文下,有許多網友看到繳稅金額,表示:「請接受我的膝蓋」、「用錢來打人臉很不可取,但是小弟喜歡」、「這張卡的額度、這個金額太令人欽佩了」、「第一次看到刷千萬信用卡,開眼界」、「這真的是一記上勾拳,直接ko」還有網友針對發文內容表示:「超徵不是非法多收稅,是經濟好,交的稅比預期多,是好事。」、「都被政論節目洗腦了,經濟好才能超徵,經濟不好短收,你要自願加稅嗎?」、「對個人來講該繳多少稅就多少稅 是要怎樣超徵?超徵是超出國稅局預定的稅收目標,可能房地產股市商業交易熱絡超過預期,可能遺產稅申報超過預期目標,反正超徵根本沒有多徵收哪一個人半毛錢。」民國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請民眾記得在6月3日(星期一)以前完成繳納。6月4日起,僅能到央行委託的代收國稅金融機構臨櫃辦理,且須加徵滯納金或加計滯納利息。
報稅三大新規定一次看,自行網路報稅抽大獎、總獎金465萬
5月報稅季來臨,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特別提醒今年三大新規定,以及新增「查調資料稅額估算表」報稅服務你必須知道;另外,各地區國稅局聯合舉辦「行動e報稅 好禮相送」抽獎活動,只要自行使用網路或手機申報綜合所得稅,就有機會抽到大獎,總獎金465萬元,千萬不要錯過! 今(113)年5月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三大新規定包含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合於民法規定之其他親屬或家屬,於112年已滿18歲者(93年度及以前年度出生),除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外,其餘應自行辦理結算申報;112年度剛滿18歲者(94年度出生),則可選擇自行申報或被列報扶養。第二點是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調高至新臺幣20.2萬,第三點則是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簡稱CFC)制度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上路,今年 5 月為個人首次申報 CFC 營利所得,提醒民眾如有投資境外公司,應檢視是否須依個人 CFC 制度規定辦理申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特別提醒今年CFC首次申報。(圖/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供)為便利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說明,民眾可利用隨身攜帶的智慧型手機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無須安裝APP,進入手機報稅系統頁面,完成身分驗證後,即可下載「查調資料稅額估算表」,系統會依據查調扣除額資料按標準或列舉自動採用最有利的算式,如確認試算資料無誤,即可執行「申報上傳」步驟進行申報;如有需要編修所得或扣除額資料者,亦可自行修改申報資料,再依指示步驟操作,完成申報上傳。繳稅可使用電子支付或行動支付,十分便利。(圖/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供)此外,納稅義務人於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113年5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自行在國稅局以外處所使用網路報稅(含手機報稅),或符合適用稅額試算者自行(國稅局以外處所)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以線上回覆(含語音回覆)確認或登錄繳稅者,就可以參加「網路報稅獎」抽獎,頭獎獎金高達20萬元。民眾如果符合網路報稅獎抽獎條件且採用手機報稅、以e化方式繳稅或設定金融機構帳戶辦理直撥退稅者,再加碼抽「手機報稅加碼獎」、「e化繳退稅加碼獎」。該局提醒,電子禮券獎項將以簡訊傳送至 112 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留存之手機號碼,若無法送達簡訊通知,視同放棄領獎,請留意報稅時留下正確手機號碼詢,預祝幸運中獎!申報期間符合資格即可參加抽獎。(圖/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供)
5月報稅季來臨!國稅局曝報稅也能領錢「最高20萬」 中獎名額高達1萬1836名
報稅季來臨,財政部為了鼓勵民眾自行報稅,各地區國稅局聯合推出「行動e報稅 好禮相送」好康抽獎活動,只要自行使用網路或手機申報綜合所得稅,就有機會抽最大頭獎為20萬元的機會。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聯合推出「行動e報稅 好禮相送」抽獎活動。(圖/翻攝自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官網)根據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報稅(含手機報稅)抽獎活動,獎項有「網路報稅獎」、「手機報稅加碼獎」和「e化繳退稅加碼獎」,總獎金達465萬元,最大頭獎獎金為20萬元,中獎名額高達1萬1836名。至於活動辦法,只要納稅義務人在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113年5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自行透過國稅局以外處使用網路報稅(含手機報稅),或符合適用稅額試算者自行(國稅局以外處所)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以線上回復(含語音回復)確認或登錄繳稅者,就可以參加「網路報稅獎」抽獎。若民眾符合網路報稅獎抽獎條件且採用手機報稅、以e化方式繳稅或設定金融機構帳戶辦理直撥退稅者,可再加碼抽「手機報稅加碼獎」、「e化繳退稅加碼獎」。國稅局並提醒,電子禮券獎項會以簡訊傳送至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留存的手機號碼,若無法送達簡訊通知,視同棄權,如有報稅疑問,可利用「國稅小幫手」智慧客服(https://smart.nat.gov.tw)線上詢問,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繳稅5/31截止!超過「這天」加徵10% 還得按日加計滯納息
5月報稅季來臨!中央銀行表示,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提醒民眾請記得在6月3日(星期一)以前完成繳納,6月4日起僅能到央行委託的代收國稅金融機構臨櫃辦理,且須加徵滯納金或加計滯納利息。中央銀行表示,目前繳稅管道多元又便利,除了可以到代收國稅金融機構臨櫃以現金或票據繳納外,也可以採用下列方式:1、使用手機或電腦,以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繳納2、以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線上繳納3、ATM轉帳4、填寫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納5、四大超商臨櫃繳納(限新臺幣3萬元以下)中央銀行提醒民眾請記得在6月3日(星期一)以前完成所得稅繳納。(圖/翻攝自中央銀行臉書)央行提醒,若以線上方式扣款繳稅,包括活期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含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以及ATM等方式繳納稅款,都是以即時方式扣繳。因此,請務必留意扣繳帳戶留存足夠的餘額,避免扣款失敗。另一方面,財政部為便利民眾繳納稅款,提供多樣性繳稅管道(如下表),納稅義務人可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或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使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行動支付工具或委託取款轉帳等方式進行繳稅。另外,納稅義務人可以手機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繳納,亦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下同)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5月報稅季來了!新婚夫妻合併申報注意「這件事」 1疏忽恐挨罰
5月報稅季來臨,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於年度中結婚,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自行選擇與配偶分別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如所得年度因故未能於戶政機關辦妥結婚登記,不可列報配偶免稅額及相關扣除額。高雄國稅局表示,我國民法婚姻制度自97年5月23日起改採登記婚主義,結婚雙方當事人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始發生婚姻關係之效力。因此,納稅義務人與配偶於所得年度須辦妥結婚登記,才可選擇合併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該局分享過去案例,甲君與乙君於111年間舉行婚禮及公開宴客,但遲至112年1月18日向戶政機關辦妥結婚登記,依法雙方婚姻關係效力自112年1月18日才生效,故112年5月份辦理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因111年度甲君與乙君尚無婚姻關係,仍要個別申報綜合所得稅。該個案於112年初才辦竣結婚登記,須於隔年113年5月份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才可以選擇與配偶分別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另113年度因全年度具婚姻關係,於114年5月辦理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則須與配偶合併申報。高雄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於當年度結婚,應注意所得年度是否具有婚姻關係效力,以免虛報配偶免稅額及扣除額時,遭國稅局補稅及處罰。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迎5月報稅季!國稅局盤點「6大申報常見錯誤」小心別踩雷
5月報稅季又要到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今年所得稅申報期維持法定時間1個月,為了避免國人出現漏報、誤報等情形,國稅局也列舉出「6大報稅常見錯誤」,提醒民眾多加注意。6大報稅常見錯誤如下:一、與配偶分居未依規定據實填報配偶間因感情不睦而分居,致無法合併辦理結算申報,經分別各自填寫一張申報書辦理申報,但疏忽在申報書上填寫他方配偶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亦未註明分居,違反所得稅法配偶合併申報的規定。二、免稅額申報錯誤●每人免稅額為9.2萬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等)免稅額為13.8萬元;但申報扶養年滿70歲的兄弟姊妹或同居一家有實際扶養事實的其他親屬(叔、伯、舅等),免稅額僅為9.2萬元,不適用增加50%的規定。●誤列報已成年未在學或非身心障礙,服役、待業等有謀生能力的子女。 三、申報時自行刪除或變更以憑證下載或臨櫃查詢的所得資料如對下載所得資料的所得年度、金額或所得類別有疑義,請先向憑單填發單位洽詢、確認,在未確認清楚前,切勿自行刪除或變更稽徵機關提供查詢的所得,以免發生漏報。四、漏報所得●個人間房屋租賃所得:個人房東出租房屋與個人,漏未申報租賃所得。●私人借貸利息所得:個人間借貸並辦理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約定收取之利息漏未申報。●海外所得:未列報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的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之海外所得申報。●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之交易所得:未列報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五、申報不得列報的扣除額●捐贈列舉扣除額:列報點光明燈、安太歲或支付塔位等有對價關係的款項;或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的捐贈,申報金額超過全年綜合所得總額20%的限額。●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列報「非直系」受扶養親屬的保險費;或申報全民健康保險以外的保險費,超過每一個被保險人每年2.4萬元的限額。●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列報非公立醫院或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或未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醫院的醫療費用;列報非屬醫療性質的醫美整形、坐月子費用、看護費用;自行申報未扣除受有保險理賠部分的醫藥及生育費。●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列報「修繕貸款」或「消費性貸款」名義的房貸利息支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未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課稅年度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列報子女就讀國內、外及大陸地區未經教育部認可學校(如國外語言學校)的教育學費。六、網路申報資料「未上傳」致報稅失敗採網路申報者,可以申報系統產出「檢核用計算表」檢查申報內容及計算稅額,確認無誤後,請務必將「申報資料上傳」及確認報稅系統顯示「步驟5-申報完成」(手機版)或「上傳申報成功」(線上版及離線版)訊息,才算完成申報,並請印收執聯自行留存7年,以便日後查考。
5月報稅季來了! 扶養成年子女「3情況」可報扶養節稅
5月報稅季將至,請注意民法已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避免申報錯誤,而家有子女應選擇自行申報綜所稅或被列報為受扶養親屬較有利?財政部國稅局建議,民眾可先後依「年齡」及「是否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2步驟判斷。國稅局說明,子女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應選擇自行申報或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較有利?民眾可先後依「年齡」及「是否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2步驟判斷就不會報錯,而且即便子女滿18歲,只要符合3大條件,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減除免稅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及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2目及第3目規定,納稅義務人之子女、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如未成年或已成年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減除免稅額;年度中成年者,可自行選擇單獨所得稅申報或由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合併申報。18歲申報綜合所得稅認定原則。(圖/財政部)該局表示,有關受扶養親屬「無謀生能力」之認定,民眾常把待業中、無薪假或補習中誤解成「無謀生能力」態樣,容有補充說明必要。依財政部109年3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904516510號令釋規定,所稱無謀生能力,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因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經取具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二、符合衛生福利部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7規定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