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
」 財政部 年度 國稅局 監察院 綜合所得稅
公務員「1年請假168天」遭追薪30萬!辯稱車禍公傷假 法院判敗訴
財政部國稅局蘇姓女公務員因1年內請假天數過多,遭服務單位追繳溢領薪俸30萬餘元,她不服處分,主張自己因下班途中發生車禍,應認定為公傷假,並指控國稅局扣薪涉及違憲,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不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蘇女發生車禍前曾返回辦公室參加有氧舞蹈社團活動,並非因執行公務而發生事故,因此不符合公傷假要件,國稅局追繳溢領薪俸的處分也無違法,最終判決蘇女敗訴,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蘇女在民國112年度期間,合計申請事假136天5小時、病假23天2小時及生理假9天。國稅局依據勤惰報表計算後,認定她請假天數已超過法定規定,因此要求她繳回超額請假期間所溢領的132天薪俸,金額合計30萬3597元。蘇女不服處分,主張自己曾因加班處理公務,下班後在購買藥物途中發生車禍,相關事故應屬公傷假範圍。她同時認為,由於自己存在「連續請假」情形,國稅局連例假日薪俸也一併扣除,已嚴重侵害憲法保障的財產權,並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相關處分。對此,國稅局在庭審中提出監視器畫面等事證反駁。國稅局指出,經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蘇女在發生車禍當日下午5時8分便已辦理退勤,之後騎車外出,卻在下午5時30分左右返回辦公室,隨即前往地下室參加有氧社團舞蹈課程,直到下午6時25分課程結束後才離開,之後才發生車禍。國稅局認為,事故發生前蘇女實際上是在參加社團活動,與執行職務之間並不存在因果關係,因此不符合公傷假的法定要件。法院審理相關事證後,也認定蘇女發生車禍前確實曾參加機關內的社團活動,並非因執行職務而發生事故,因此國稅局不予認定公傷假,於法有據。法院進一步指出,公務人員在事假、病假等假別均已請滿後,如果請假期間跨越例假日,而當日實際上並未在職,依據公務人員俸給法及相關函釋規定,本來就應按日扣除薪俸。最終法院認定,國稅局依據勤惰紀錄計算蘇女超過法定請假日數的情形,並命其繳回溢領的132天薪俸30萬3597元,相關處分在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上均無違誤,因此判決駁回蘇女的訴訟請求。全案目前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雲科大教授涉找6人掛名領薪遭訴!「陌生名牌」掛牆上露餡 環境部發聲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特聘教授洪肇嘉涉嫌利用承辦環境部逾1億元計畫的機會,與蔡姓助理、李姓隊長合謀,找來6人「掛名」擔任專業技術小組成員,實際上卻沒有出勤工作,還涉嫌製作近2000筆不實紀錄,藉此詐領薪資等計畫經費共427萬餘元,遭雲林地檢署起訴。對此,環境部表示,目前已更換計畫主持人,並啟動內部專案查核,同時研擬修訂合約預防機制及後續追繳究責等。雲林地檢署表示,行政院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下稱化管署)於111至112年度,將總執行金額達新臺幣1億3,516萬元之中區環境事故預防應變專業技術執行計畫(下稱本案計畫),依政府採購法委託交由雲科大辦理,並依本案計畫條款建置「化管署中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下稱技術小組)麥寮隊,具體負責我國重大環境災害應變及環境維護相關事宜,直接影響國家安全、人民生存安寧及環境權,係受委託行使公權力。被告繳回不法所得。(圖/檢方提供) 檢方指出,本案計畫主持人洪肇嘉,蔡姓助理,技術小組麥寮隊李姓隊長3人,明知技術小組成員應全時維持固定人數,全年無休執行環境事故處理、應變及監測等任務,無論實際出勤或待命值班,竟基於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之犯意聯絡,於111年1月間至112年12月期間,找來6人掛名擔任技術小組麥寮隊之隊員,卻未實際執行本案計畫相關工作,並製作近2,000筆不實之出勤及核銷經費等公文書後,由不知情之審查人員登載於專案助理薪資清冊上,交付雲科大層轉向化管署申領本案計畫經費,致化管署審查委員陷於錯誤而撥付薪資,藉此詐取本案計畫經費。檢方日前接獲嘉義市調查站通報,有離職隊員發現牆上掛著數名從未見過的人員名牌,加上出勤狀況異常,進而引發懷疑。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嘉義市調查站偵辦,先後於民國115年7月21日、22日及同年8月13日執行搜索、傳喚,經縝密查證及擴大追查後,循線獲悉本案貪瀆犯行,依法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被告洪肇嘉開立支票繳回犯罪所得。(圖/檢方提供) 針對檢調機關偵辦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洪肇嘉教授承攬環境部化學署委辦計畫,涉嫌夥同助理及團隊成員以人頭掛名及偽造出勤紀錄等方式詐領計畫經費一案,業經檢察官偵結起訴。化學署表示,於偵辦期間均全力配合檢調機關調查。為確保施政不受影 響及防堵類案再生,已採取更換計畫主持人、啟動內部專案查核、研擬修訂合約預防機制及後續追繳究責等具體作為。環境部指出,自本案調查初期,化學署即主動提供相關經費核銷文件及出勤審查資料,全力配合檢調機關釐清案情。為避免委辦計畫之業務推動受到影響,於案發後已依據合約規定,要求校方立即撤換該計畫總主持人洪肇嘉,交接予其他具備專業資格之學者接手,以確保委辦計畫能如期、如質完成,維護各項業務推動之延續性。109年間技術小組麥寮隊成立國家級災害應變辦公室開幕。(圖/檢方提供) 針對涉案計畫,化學署即刻啟動內部專案查核機制,全面檢視管理與查驗流程。為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未來各項委辦合約中將增訂更嚴謹的防弊條款,包含 : 增加無預警實地查核與專任/兼任人員抽訪頻率,並嚴格要求出勤與加班紀錄之佐證。若經專案查核確認有虛報、浮報或遭挪用之詐領款項,化學署將視後續司法判決結果,並依委辦契約及相關法令規定,向校方及涉案人要求全數追繳返還,追究相關人員之民事求償與行政責任。化學署強調,將持續強化對委辦計畫之監督管考機制,亦呼籲所有合作單位與承攬學者恪守法紀,共同維護公務運作之廉潔。
66架F-16V陸續返台卻遇飛官荒?馬文君示警:戰機愈買愈多,人從哪裡來
空軍採購66架全新F-16V Block 70戰機,隨著新機陸續返台,飛行員是否足以支撐擴大的機隊規模也受到關注。國民黨立委馬文君今(7)日指出,空軍為新機規畫增加107名飛行員,但116年度「飛行軍官續服現役獎助金」卻較今年減少3235萬餘元,且已連續4年下滑,要求國防部說明究竟是飛官人數減少,還是續服意願出現問題。馬文君表示,過去幾年在立法院質詢F-16V採購案時,她已多次提醒國防部,在國軍整體人力持續減少的情況下,又同步採購新戰機、擴充機隊,勢必面臨飛行員如何補足的問題。如今新機開始返台,空軍除了增設戰鬥機聯隊,還規畫增加107名飛行員,人力需求已更加迫切。根據馬文君引述的預算資料,116年度飛行軍官續服現役獎助金編列約7億5578萬元,比115年度減少3235萬餘元,且自112年度以來已連續第4年下降。她指出,這項獎助金主要目的在於留住少校、中校及上校等資深飛官,而這些人員除了執行飛行任務,往往也肩負教官、長機及任務領隊等工作,是部隊經驗傳承與戰力維持的重要環節。因此在新戰機增加之際,相關留才預算反而持續下降,國防部有必要進一步說明原因。馬文君認為,少子化已經讓國軍招募面臨更大壓力,而飛行員從選拔到完成訓練的要求又比一般人力更加嚴格,因此除了招募新人,更重要的是設法留住現有飛官。包括飛行加給、勤務負擔、升遷制度及家庭照顧等條件,都應全面檢討,而非等到人力短缺後才臨時加碼招募。除了人力問題,F-16V交機進度也是馬文君關注的重點。她指出,66架新戰機原規畫今年底前完成全數交付,但目前已確定無法按照原定時程完成,現階段首批僅2架啟程返台。馬文君要求國防部進一步交代剩餘64架戰機的交付安排,包括明年預計能交付多少架、全部戰機何時才能完成交機,同時公布107名新增飛官的整備進度及資深飛官留任情況,不能僅以「陸續返台」概括說明。她強調,採購先進戰機只是提升戰力的一環,若後續飛行、訓練及經驗傳承所需人力沒有同步到位,再多裝備也可能面臨人力缺口,直言「戰機愈買愈多,飛官從哪裡來?」國防部應在新機全面到位前提出完整的人力規畫。
北市普發現金? 財政局:平均每位市民僅能分得26元
針對外界稱臺北市地方稅「實質累積超徵35.04億元」,財政局今(20)日表示,首先引用「實徵淨額」這與一般政府依預決算金額規劃施政需要邏輯完全不同。根據預決算數據,本市地方稅112年度「短徵」1.05億元,而113年度超徵34.5億元,已全數用於美國關稅各項產業支援措施。114年度超徵僅0.64億元、超徵比率0.08%,若依照議員的邏輯,以全市243萬人口換算,「平均每位市民僅能分得26元」。財政局強調,臺北市與中央財政條件完全不同,臺北市若要普發現金,必須動用歷年累積的歲計賸餘,這就是市府的「老本」,老本就是一個城市財政韌性的基礎,以因應未來各種特殊狀況與建設支出。財政局指出,116年度累計歲計賸餘332億元、債務353億元,「老本」低於現有債務;加上116年度歲入仍不足支應歲出,必須移用歲計賸餘填補財政缺口,根本不存在外界所謂「超徵35.04億元就可以拿來普發」的情況。
普發現金刺激內需效果有限?審計部兩度促評估 財政部:經費足夠將委外研究
總統賴清德宣布明年普發現金每人1萬元,再度引發政策效益討論。不過,中研院先前調查顯示,過去兩次普發現金的邊際消費傾向(MPC)均明顯低於1,對刺激消費及擴大內需的效果可能有限。審計部今年7月底公布的報告也指出,政府推動普發現金至今仍缺乏完整的事前規畫及事後效益評估機制,過去兩度要求財政部研議改善,財政部均回應,若作業期程及經費足夠,未來將委外研究。審計部7月24日在《11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國發會去年9月曾估計普發1萬元可貢獻國內生產毛額(GDP)0.415個百分點,過去政府也曾估算普發6000元可推升GDP約0.3個百分點,但相關數據主要是參考過去三倍券政策經驗進行概略性推估。事實上,審計部早在2024年6月就曾函請財政部研議建立普發現金成效評估機制,希望透過實際數據掌握政策效果。不過,去年政府再次推動普發1萬元時,仍未將效益評估機制納入政策規畫。審計部認為,外界雖普遍認為普發現金對刺激內需及短期經濟活動具有一定作用,但如果欠缺完整的事前規畫與事後評估,就難以確認政策投入與實際效益。在政府仍面臨財政負擔的情況下,長期而言仍應著重產業結構調整及升級,以維持經濟韌性與財政穩健。報告指出,截至114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實際數達5兆8379億餘元,執行中的特別預算另有8696億餘元尚待舉借,學界對普發現金究竟能帶來多少經濟成長效益,也存在不同看法。審計部並引用國外研究作為參考。美國紐約聯邦準備銀行針對疫情期間紓困金進行研究,結果顯示約7成資金被民眾用於儲蓄或償還債務,實際投入消費的比例約29%;日本相關研究則發現,2021年特別定額給付金實際轉化為消費的比例約6%至27%,非日常用品支出也未出現明顯變化。審計部認為,相關國外研究方法可作為台灣評估普發現金政策的參考,因此再次要求財政部研議建立效益評估機制。財政部則回應,若作業期程及經費足夠,未來將以委外研究方式辦理效益評估。值得注意的是,審計部在112年度審核意見中就曾指出,政府推動普發現金與全民共享經濟成果,但尚未評估政策執行成效。當時財政部同樣回覆,未來若作業期程及經費足夠,將委外進行研究。中研院今年7月13日公布的「台灣消費者預期與政策反應調查」,也提供另一項觀察。網路調查結果顯示,截至今年3月,81.15%受訪者已使用所領取的普發現金,但僅36.26%將資金用於原本沒有計畫的消費,初步估算邊際消費傾向(MPC)約為0.29。另一項透過市話及手機進行、有效樣本2216份的調查,估算MPC則只有0.15,與112年普發6000元時調查所得的0.16相近。兩次結果均遠低於1,顯示普發現金雖能增加民眾可支配資金,但實際轉化為新增消費、進一步擴大內需的效果可能有限。
校園食安受關注 賴惠員憂私幼食材登錄不足 教育部:今年覆蓋率提升至65%
中聯油脂食安事件持續延燒,校園食品安全管理也成為立法院關注焦點。民進黨立委賴惠員今(15)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根據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當年度高達91.74%的非公立幼兒園未在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台登錄食材資訊,恐形成食安管理漏洞。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回應表示,目前相關情況已有改善,今年非公立幼兒園登錄率已提升至65%,整體幼兒園登錄率則達7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邀集相關部會,就「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機制、食安五環與校園食安預算執行情形及審核結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質詢時,賴惠員引用審計部報告指出,112年度包括私立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等非公立幼兒園,多數尚未加入校園食材登錄平台,擔心相關資訊未公開,可能影響校園食安把關。對此,張廖萬堅表示,112年度非公立幼兒園使用食材登錄平台比例約8%,截至115年已提升至65%,若包含公立幼兒園在內,整體登錄率已達74%,顯示推動已有明顯進展。張廖萬堅說明,部分私立幼兒園因規模較小、人力有限,加上現行制度並未強制要求加入食材登錄平台,因此教育部目前採取輔導與補助並行方式鼓勵參與。他表示,目前接受政府補助的私立幼兒園,幾乎都已完成食材登錄。賴惠員則呼籲,食安管理不應出現落差,私立幼兒園也應全面納入管理範圍。張廖萬堅表示,教育部於7月1日接獲衛福部針對此次食安事件的函文後,隔天即通知各縣市政府,透過食材登錄平台全面清查;至於未加入平台的私立幼兒園,則由地方政府協助進行實地查核,確保校園食安不留死角。
衛福部早知食安漏洞 審計部:113年已示警食品業者未落實自主通報
立院財委會15日邀請衛福部長石崇良、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等人進行「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機制、食安五環與校園食安預算執行及審核結果」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陳瑞敏指出,113年就曾提醒食藥署,有食品業者未落實自主通報、追溯追蹤制度覆蓋率偏低等問題,當時衛福部即表示將加強宣導及監督地方稽查。陳瑞敏表示,食安管理的審核意見已揭露於各年度中央總決算審核報告中,部分食品業者未主動通報食安事件、未依規定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第三方驗證、食品邊境查驗人力不足等問題,皆已明示在報告上。陳瑞敏強調,審計部113年公布的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即提到,食藥署推動的食品業者自主衛生管理程序,有業者未落實辦理食品業者登錄、電子申報追溯追蹤資料及執行自主通報等,甚至出現追溯追蹤制度納管業者覆蓋率偏低的情形,這影響到問題產品追查時效。當時衛福部回應,將對業者加強宣導、督導地方衛生局稽查業者自主通報情形,若食品業者未依法通報,將依《食安法》裁處。
稅欠費逾430萬拒不清償! 塑膠公司負責人遭拘提深夜裁定管收
台南市某塑膠公司長期滯欠多項公法費用,累積金額高達新台幣430萬5,897元,包含民國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107年至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以及106年至111年度勞工保險費,另有106、107及109至111年度的勞工退休金費用未繳。相關案件經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等機關移送後,交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惟義務人始終未積極履行清償責任。行政執行官調查指出,63歲蔡姓男子為該公司負責人,在106年至113年間,其個人帳戶累計支出金額高達4億3千餘萬元,但卻從未優先用於清償公司所滯欠的稅捐與保險費用。更引人注意的是,該公司於105年至114年間仍持續有營業行為,總銷售額超過3億元。即便蔡男辯稱部分貨款未實際收回,但經查證後,實際入帳金額仍高達1億6千餘萬元,明顯具備清償能力,卻刻意未履行法定義務。台南分署於1月14日上午依法將蔡男拘提到案,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其行為已符合多項管收要件,包括「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卻故意不履行」、「顯有逃匿之虞」,以及「對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情事」。基於上述事實,台南分署隨即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院當日晚間開庭審理後,於7點10分裁定准予管收,蔡男隨即被解送至管收所。行政執行署強調,對於惡意欠稅、欠費且具清償能力卻刻意規避者,將持續依法強力執行,以維護國家財政及勞工、被保險人權益,並呼籲企業負責人切勿心存僥倖。
高市府積極營造人本環境 友善通行「雄」安全
為提供市民人本通行友善空間,高雄市政府不遺餘力改造道路環境,其中工務局道路養護工程處持續爭取中央補助辦理整體人本環境改善工程,自市長陳其邁上任至今,計獲核定補助34案,並已完工11案,另亦推動市府自有經費投入辦理重要節點周邊人行道、高雄厝周邊人行道等計畫型改善。鳳山區南京路(國泰路二段至五甲一路)人行環境改善工程。(圖片提供/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行人交通安全條例為首 策略設計導向人本城市】為配合《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市府於今(114)年5月訂定「高雄市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及新闢人行道分年分期建設計畫,並由工務局、交通局、教育局分工執行。透過人本策略設計,如人行道拓寬整新、擴大街角、退縮行穿線、導入無障礙系統、騎樓整平、設施帶整併、設置庇護島、減速平台、行人專用號誌、保護欄桿、加強路口照明、增設實體人行道、排除佔用、障礙物等措施,以達成行人路口穿越安全性、步行路徑連續性、動線友善串聯性等目標。陽明交大高雄校區崇德路人行道改善。(圖片提供/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景觀路網效「綠」串聯 兼顧淨零永續發展】目前人行道鋪面改善採用耐久性混凝土拉毛,比過去磚鋪面更加平整、耐用、符合當代都市美學,並配合植栽穴達保水效果,且取得容易、施作迅速、易維護,減少對民眾生活的影響,也降低維護成本及維修頻率,並於規劃時通盤考量周邊重要場域,如商圈、觀光景點、公園綠地、學校、醫院、大眾運輸場站等,將人潮活動頻繁的區域友善銜接,配合串聯捷運、輕軌周邊或增設YouBike站點,吸引更多民眾選擇轉乘公共運輸,建構高效益的綠色交通模式。如中央補助整體人本環境改善工程中,已完工的三民區正義路(九如一路至建國一路)、輕軌(C24~C32)沿線大順路(博愛路至中正路)、左營區左營大路(圓環至埤子頭路)、鳳山區南京路(國泰路二段至五甲一路)……等人行環境改善工程。楠梓區金和街新設人行道。(圖片提供/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巡查修補基本功 中央地方多管齊下】除每年編列本市各區人行道例行性巡查修補預算,於112年度追加預算改善完成33處重要節點周邊人行道,如楠梓區建楠路、鳥松區長庚路、三民區建國二、三路、鼓山區美術館路……等,113至114年度則由永續綠建築基金支應改善共28處高雄厝周邊人行道,如楠梓產業園區後昌路、果貿社區果峰街、陽明交大高雄校區崇德路……等,另楠梓運動園區環場步道、世運主場館及楠梓產業園區周邊左楠路、海岸路旗津輪渡站往旗后山燈塔步道、R20聯開案及楠梓產業園區周邊金和街等人行道亦於今年度改善完成。3.海岸路旗津輪渡站往旗后山燈塔步道改善此外中央補助改善工程尚有包含楠梓區後昌路(秀昌街至後昌路782巷)等7案施工中,及包含左營區新莊一路(翠華路至博愛二路)等16案已著手進行中。市府會積極挹注與爭取經費,系統性推動舒適友善的生活空間,打造永續人行安全城市。(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道路養護工程處 廣告)
鐵飯碗不香了?國考人數驟減 技術類公職面臨斷層危機
曾被視為「鐵飯碗」象徵的公務體系,如今吸引力逐漸下滑。隨著民意壓力增加、工作負荷沉重,加上年金改革與待遇不如民間企業等因素,近年國家考試報考人數大幅減少,部分技術類科更出現錄取名額不足情形,顯示公務職位已不再是穩定與保障的代名詞。針對近年國考報考趨勢,考選部長劉孟奇表示,報考人數下滑已成事實,錄取不足問題也逐漸浮現,尤其集中在「土木工程」、「機械」與「電力」三大技術類科。考選部長劉孟奇指出,國考報名費已逾十年未調整,此次漲幅約25.8%,盼十年內不再調整。(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劉孟奇指出,這些類科與工程景氣、產業需求密切相關,市場誘因強,導致有技術專長的人才更傾向投入民間,對公職吸引力相對減弱。以土木工程為例,112年度需用名額為467人,到了113年度增加為675人,雖然錄取人數也略有上升,但因缺額同步擴大,造成結構性人力短缺。此外,劉孟奇也針對115年度國考報名費調整做出說明。他表示,考選基金連年虧損,近三年虧損累計達2.66億元,若不調整費率,預計在116年上半年將無法支應考試成本。因此,115年度起將調整各項報名費用,平均漲幅約25.8%。以高考三級為例,報考六科的費用將從1400元調漲至1800元,相當於每科增加約300元。劉孟奇強調,此次費率調整是因應人事、電價、物價成本增加,並非為盈餘導向,仍將維持「不以盈餘為目的」原則,期望此調整十年內不再變動。他也補充說明,從106年以來,基本工資上漲約37.6%、平均電價上升54.88%,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則接近12%。國家考場本身用電與人力消耗高,整體作業成本壓力明顯,故有必要進行費率調整。第14屆考試院就職將滿一年,院長周弘憲日前舉行媒體茶敘,與副院長許舒翔、秘書長劉建忻、考選部長劉孟奇、銓敘部長施能傑與保訓會主任委員蔡秀涓共同說明施政成果,並針對國考制度與人力政策改革方向進行說明。目前,雖仍有部分公職考試競爭激烈,但多數技術類科已出現錄取追不上需求的警訊。加上現職公務員普遍反映工作壓力與社會期待落差大,尤以雙北與高雄等都會區最為明顯。部分基層公務員坦言,「鐵飯碗早已生鏽」,更形容現況為「壓力鍋」,令人思考未來政府部門如何維持人力穩定與服務品質,成為行政體系的重要課題。
長期睡眠不足!萬人連署「國高中改10點上課」 遭教育部否決原因曝
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把國、高中學生的上課時間延後至上午10點,下課時間仍維持下午4點,希望藉此改善學生長期睡眠不足問題,同時提升學習效率。教育部今天回應,此提案贊成與反對意見兩極,因牽涉家長接受、學校作息及管理、學生安全等層面,此等重大教育工程尚不宜貿然推動。教育部指出,依據課綱規定,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課程規劃,學生在校上課每周35節,已明定各類型學校學生應修的課程學分數及其畢業學分數,若縮減學生上課時間由原來的8點至10點上課,預計減少上午2節課授課時間,每周減少10節課,將造成學生無足夠時間學習所定內容及培養基本素養,也將學生課間活動時間壓縮。國中教育階段學習總節數,7至8年級為33-35節,9年級為32至35節,每節45分鐘,各校應依課程綱要規定規劃課表;倘延後上課時間,依現行課程綱要節數規定,需延後1節課以上放學時間至16時30分以後,無法於建議時間內進行課程安排,且將影響課間緩衝時間安排,未必利於學生獲得適當休息時間。另外,依地方制度法及課綱規定,國民中學學生在校作息及各項非學習節數活動,由各校依地方政府相關規定自行安排,作息時間調整屬於地方政府權責,實務上多由地方政府考量地方特性差異、交通狀況、學生安全及家長工作型態、接送需求等各項因素,訂定行政規範,經教育部國教署112年度調查各地方政府對於國民中學延後上學意見,與114年10月28日諮詢會議地方政府所提意見一致,皆是「維持現狀」。教育部表示,此次提案後引發熱議,贊成與反對意見兩極化,此情況與109年類案評估情況相似,尤其在國中階段的上課時間調整,各界意見仍差異大,於諮詢會議中各與會代表亦指出課綱調整茲事體大,牽涉到家長上班及接送、學生安全、地區交通資源、學習品質與教育價值、家庭生活作息、學校作息及管理、教師授課時數等諸多層面,此等重大教育工程尚不宜貿然推動。針對國民中學早自習採彈性機制、避免強制早自習部分,教育部表示,國教署將參考國家衛生研究院提供青少年睡眠生理時鐘、睡眠對青少年影響的研究,鼓勵地方政府就地方需求進行考量,研議早自習彈性制或試辦機制可行性,並評估辦理專家諮詢。同時,將持續向各國高中宣導,於訂定學生在校作息時間相關規定時,應依循民主參與程序,與學生、教師及家長充分溝通,並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規定,維護學生休息及健康權利,就午休、課間休息時間予適當衡酌調整,以幫助學生在校生活時,有較充裕的休息及緩衝時間,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投資台灣三大方案」逾半未完成 監察院:經濟部、國發基金須檢討
因應美中貿易衝突,經濟部提出推動「投資台灣三大方案」,行政院今年7月也通過延長方案且擴大適用範圍。而據監察院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該方案雖有一定成效,但仍有逾半數投資案件未完成等缺失,有3位監委歷經1年調查後,在昨日提出調查報告揭露,投資台灣三大方案仍有若干缺失,監院要求經濟部與國發基金檢討。監委賴振昌、蕭自佑、王幼玲表示,經濟部已核定之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截至113年底,投資計畫合計1,619件,金額合計達2兆4,556億元;且已有801家廠商完成投資,投資金額達1兆880億元,實際聘用勞工已達243,358人,尚具一定成效。監委提到,然仍有高達739家廠商,因COVID-19疫情衝擊、俄烏戰爭導致的地緣政治風險、全球航運延宕等事件,造成投資計畫變更,並經經濟部核准調整投資計畫變更展延,更有100家廠商終止投資。考慮目前我國正值美國政府所提出之對等關稅政策挑戰中,經濟環境仍面臨極大衝擊,監委希望經濟部應持續改善我國投資環境,並對投資中廠商所面臨之困境,積極協助處理,以利我國經濟之發展。經查,經濟部與國發基金辦理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專案融資之自行查核時均發現,投資臺灣三大方案融資案件中,確有廠商之貸款用途與投資計畫不符,而要求承貸銀行繳回委辦手續費之案例。調查委員認為,除應持續加強宣導廠商應依投資計畫進行外,更應強化專案融資案件貸款用途之查核,並可考量與承貸銀行稽核單位建立聯繫與合作機制,以杜絕廠商貸款資金未依投資計畫進行之情形。此外,審計部就經濟部所掌握資料中,將實際投資金額與貸款資料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竟發現已完成投資案件之實際貸款金額超過計畫投資成本80%,與規定未合者,計有25案,其中甚有7案貸款比率竟超過100%。本院調查中,經濟部清查上述25個案之實際貸款情形後,確認貸款金額占投資計畫成本之比率皆於80%以內,符合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專案貸款要點之規定。監委認為,經濟部與國發基金之內部參考資料,有明顯重大疑慮情事,然竟未適時主動查證並進行更正,致與實際情況存有重大落差,不利有效評估與掌握投資臺灣三大方案之實際情形與成效,應該要檢討改善。調查報告也指出,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已核定案件中,竟有少數案件之申請廠商,租用未登記工廠放置設備等情事,而經濟部未能適時掌握並輔導廠商改正,調查報告要求經濟部應就廠商申請投資臺灣三大方案時之投資地點設於未登記工廠一節,研擬具體防範機制並落實執行,以杜絕類似情形再次發生。另外,調查報告提及,其他國家也積極改善投資環境並對廠商提供各項優惠措施,以爭取包括我國在內之廠商對其國內進行相關投資,對於我國廠商之投資決策而言,在臺進行設廠或擴廠之投資,並非唯一之選擇。調查報告指出,故政府於研議獎勵投資措施時,允應確認政策之目的性,宜避免為求兼顧各具潛在衝突性之政策目標,反導致獎勵措施失效之情事。調查委員提醒,因時代進步而認為廠商享有政府資源協助投資時,即要求廠商應善盡利益與員工共享之企業社會責任,其立意雖誠屬良善,惟似應慎重行事,避免發生我國廠商因此降低在臺進行投資之意願,反不利達成政府創造就業機會與帶動國家整體經濟發展重大政策目標之情形。
石崇良稱台北醫學中心增至10家「過多」 醫界憂淪排名賽
112年度醫院評鑑結果,台北區醫學中心打破上限增至10家,衛福部長石崇良直言「過多」,未來將回歸8家名額,有2家醫學中心下次評鑑將掉下來。醫界人士擔憂,若限制名額、將淪為排名賽,各醫院勢必爭得你死我活,恐不利醫療常態化發展;民團則認為,回歸上限名額是正確方向,呼籲衛福部訂定明確做法及配套。北部醫界人士直言,若真的硬性規定容額、踢掉2家醫學中心,勢必造成醫學中心間競爭更激烈,不難想像未來每逢評鑑,醫院會想盡辦法爭取分數、在人力配置上斤斤計較,「恐不利醫療常態化發展」;建議比照過去評鑑制度,只要分數達標、通過,就有成為醫學中心資格,至於是否限制數量,要有更廣泛討論。不過,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相國認為,國內醫學中心目前共23家,台北區10家就占超過3分之1,區域資源分布不均,以國內人口來看,目前醫學中心家數確實過多。衛福部進行總量管制、回歸打破名額前數量,是正確做法,若一直放寬醫院升格,可能導致資源分布不均。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認為,台北區醫學中心回歸8家上限非常好,是對的方向,按照醫療網規畫、人口分布,台北本來就不應該有那麼多醫學中心。醫院之所以擠破頭想升格,除了「名牌效應」,民眾愛跑醫學中心,升格後生意會變好之外,另一大原因是健保給付綁定醫院層級。滕西華呼籲,除了限制醫學中心家數,長期來看,必須思考台灣需不需要三級醫院、三級給付?若能推動支付制度改革,朝向論品質計酬、DRGs等,有能力做好治療、做出品質的醫院,給一樣的錢,就不必再有層級之分。醫改會則指出,前衛福部長邱泰源承諾改革醫院評鑑制度,呼籲現任石部長,應盡速訂定明確且具體的評鑑改革做法。除了強化醫院評鑑透明度與公信力,建立進退場制度;評鑑結果涉及資源配置,應確保醫院之間良性競爭,也要檢視醫學中心是否履行急重難罕照護等責任。
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 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
老牌食品廠泰山公司,近年在家族內鬥與外部收購的激戰中,掀起市場震撼。前董事長被指控未經合法董事會決議,擅自以 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街口金科)。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成空?從泰山食品案例看公司治理與法律風險。(註:以下依公開判決撰寫;案件仍可上訴,最終結果以確定裁判為準。)新經營團隊上任後,認為該投資案程序違法,包括:審計委員會僅一人出席、會議不具合議性;未依規定提前通知董事(及監察人);臨時追加議程,資訊揭露不全。以上述理由,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全案未確定): 董事會決議程序違法、交易無效。更令人錯愕的是:法院向台新銀行調查資金流向時發現:五個帳戶餘額幾乎歸零。龐大投資金流的下落,牽出背信、掏空與洗錢疑慮,成為一堂公司治理警示課。爭點一覽:投資案決議皆被認為無效本案發生於泰山公司經營權未明之際,董事會先後通過三項重大投資案:處分全家公司持股約 80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16號);投資街口金融科技股權 36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增建包裝水廠 9.27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法院認定:程序瑕疵重大,相關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決議均屬無效(可上訴)。從公司治理角度出發:三大警訊程序治理失靈:內部控制制度不能流於形式,要謹慎對待法院指出,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召開程序未符合法定形式。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未於7日前通知董事與監察人,即T–7送達會議通知與完整資料予董事與監察人;以續行會議名義臨時召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辭職後,未重新推選主席即行開會,且僅一名獨董出席,不具備會議形式,自不能召開會議作成決議。這並不只是公司內部行政流程(SOP)疏漏,恰恰反映公司內部治理文化的鬆散、遵法意識薄弱。程序正義是公司決策正當性的根基,缺程序即缺合規,缺合規即無正當性。法院也因此認為決議未合法成立,自不得作為交易依據。資訊治理不透明:在全家股權出售案中,法院認為時任董事長明知已有高意願買家與交易條件,卻於會中刻意淡化事實、營造交易困難的印象,使其他董事在不充分資訊下進行表決。實質導致公司治理遭侵害、進而失能之情形。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其核心職能在於判斷與監督;然而當資訊被單一高層壟斷、延遲或過濾時,董事將無法履行其注意義務,決策過程形同被操控。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5條第2、3項之規定,董事應有知情權與注意義務,惟若資訊封閉、議程突襲、資料不透明,會造成決策「形式合法、實質失真」,破壞公司治理的核心價值。資訊透明度,正是公司治理的命脈。若董事無法掌握完整、即時、對等的資訊,監督機制將名存實亡,最終導致決策偏差與信任崩壞。公司內部權責治理之劃分不明: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依公司法第8條及第23條規定,董事長雖得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契約,但其行為仍須以董事會授權與決議程序為前提。若董事長未經董事會決議、或逾越授權範圍,即屬越權行為,交易可能因此無效或構成無權代理。商務實務中,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執行特定事項,目的是在兼顧彈性與治理原則,允許即時決策,但前提是授權要「具體、明確、有時效」。常見授權通常會具備三項特徵:(1)授權有明確範圍(Scope):董事會授權範圍不得籠統或空泛,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即屬不當。(2)授權有具體目的(Purpose):須為執行公司特定政策或特定決議之需要,如確定發行新股、減資、併購的基準日,或簽署已決議交易的執行文件。(3)授權有時效限制(Duration):董事會授權應於一定期間內有效,並應在期限屆滿後重新確認或報告執行情形。綜上,董事會透過授權制度應兼顧效率與監督,董事長雖可執行授權業務,但董事會仍保有最終責任。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授權不是放權,而是制度化的責任分工。本案顯示,泰山公司內部授權制度形同虛設,董事長在權力鬆散的架構中,以「代表公司」之名簽署巨額投資案,卻無正式決議依據,造成治理失衡與法律風險並存。泰山案件啟示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但它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這提醒所有公司企業與董事會:為達成有效的公司治理,並非以權力集中換取決策效率,而是以透明、制衡與授權明確來確保決策正當性。董事會應建立清晰的授權矩陣,清楚界定:哪些事項須經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決議;哪些事項可授權董事長執行;授權範圍、目的、條件與報告機制為何。唯有如此,董事長的執行行為方能立基於合法決策基礎,確保公司行為符合法令與治理原則。反之,對於交易相對人的警示:交易相對人(如街口金科)是否完全無辜,尚待討論,但在金額龐大的投資案中,似乎應確認對方之董事會決議文件與授權層級是否合法,以免陷入程序爭議。應取得對方董事會決議及授權文件,避免捲入程序瑕疵之爭議。在創投與私募投資的實務中,律師通常建議:要求對方提供正式董事會決議影本與會議紀錄;確認簽署人具授權地位並留存證據;建立交易決策鏈文件清單,以備爭議時舉證。善意不是免責條款。企業合規與內部控制審查,是風險管理的基本功,而非形式程序。公司治理不是口號,而是企業資產與聲譽的防火牆。當程序鬆散、資訊不透明、權責不清,36億元的故事就可能重演。
2357萬人受惠!每人1萬元最快11月入帳 5種方式可領取
行政院會日前拍板通過5500億元「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其中2360億元將作為普發現金1萬元,並將比照2023年普發6000元方式辦理,每人可領取新台幣1萬元,預計最快10月下旬開始發放,7個月內完成作業,全台約2357萬人受惠,總經費2360億元。立院人士預估,三讀後加上財政部的行政作業時間,普發現金時間恐會從10月延後至11月。行政院表示,這次普發現金1萬元原則比照112年度普發現金6000元方式辦理,領取資格包括國內現有戶籍國民、取得居留許可的無戶籍國民、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大陸地區、港澳、外國人為我國國民的配偶並取得居留許可、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人員及其具我國國籍眷屬。財政部預估,約有2357萬人可領取,所需經費約2356.5億元,另行政費用約3.5億元,合計總經費約2360億元。行政院已成立跨部會推動小組,分為系統平台、ATM領現、郵局領現、打擊詐欺、宣導及客服、行政及撥付清算等6個分組,並由財政部會同數位發展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交通部及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共同執行。此次發放方式與2023年相同,將提供「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直接入帳」及「造冊發放」5種管道,確保民眾能快速、便利地領取現金。具體發放時程將待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根據規畫,特別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後,若順利三讀並在10月上旬公布生效,最快10月下旬即可開始發放普發現金。考量跨部會協調與系統建置、測試上線等實務步驟,實際開跑時間不排除落在11月上旬。一般民眾領取截止時間為明年4月上旬,新生兒則延至明年5月上旬,換句話說,現在已懷孕三個月的孕媽媽,有望在明年截止日期前為新生兒領到1萬元。
去年列車延誤3226次!台鐵每日8時開始誤點 這4站機率竟達7成
據審計部報告表示,台鐵每日自8時起即有多個時段列車晚點發生率高於同一方向(順行或逆行)整體平均晚點發生率,且南港、松山、板橋及中壢等車站部分時段晚點發生率甚至達6至7成,而其中停留超時次數較多者為桃園、中壢、松山、北新竹、南港等站。據113年度客運業務實際營運結果,台鐵113年度共發生列車延誤3226次,影響11438列次、累計延誤142501分鐘,較112年度分別增加278次(+9.43%)、3,258列次(+39.83%)、42,799分鐘(+42.93%)。整體準點率僅93.14%,不僅未達年度目標97%,也比112年的95.98%下滑2.84個百分點。公司分析指出,主要原因是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造成延誤394次、影響2905列次、延誤55427分鐘,較112年度的195次、963列次、25998分鐘均大幅倍增。審計部表示,台鐵113年度進出站旅客人次達1000萬以上之12個車站分析,其中南港、松山、臺北、板橋、樹林、桃園、中壢及新竹等8個位於北部之車站(統稱北部主要車站),每日自8時起即有多個時段列車晚點發生率高於同一方向(順行或逆行)整體平均晚點發生率(圖4),且南港、松山、板橋及中壢等車站部分時段晚點發生率甚至達6至7成,影響旅運服務品質。對此,審計部指出,台鐵應檢討晚點原因,強化月台引導並優化時刻表,避免司機員為趕點超速。台鐵回應,將在年度時刻調整中延長北部尖峰停站時間,並加強月台分流,以減少連鎖延誤、提升服務品質。
學生遇詐逐年增 今年1~3月9493人遭騙
詐騙猖獗,學生族群容易成為詐騙集團鎖定目標,常見手法包括3C產品詐騙、假投資平台、虛假租屋補助、遊戲詐騙及惡意影音網站等。根據統計,今年第1季未滿24歲的被害人有9493人,已達去年全年的38.83%。立法院法制局建議,教育部等主管機關應增設「詐欺防制教育資源中心」,強化任務編組、課程專業性及教學輔導功能。因應詐騙手法不斷翻新,行政院今年2月核定推動「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教育部持續辦理識詐宣導,舉辦大專校院校園安全及防制詐騙研習。不過統計顯示,114年度第1季未滿24歲的被害人就有9493人,已達113年度全年2萬4445人的38.83%,顯示青少年遭詐騙情況不減反增。警政署統計,111至113年度詐欺案件中,未滿12歲被害人有1萬105人、12歲至未滿18歲1萬1383人、18歲至未滿24歲2萬4445人,總計約占各年度總被害人數2成。各年齡層被害人數逐年增加,113年度甚至出現較112年度倍數成長。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指出,學生遭詐騙事件頻傳,不僅造成財產損失與身心傷害,甚至可能淪為詐騙共犯,建議教育部等主管機關強化防制任務編組,建立專業自主的課程與教學輔導團,並適時研修相關法規。法制局也建議教育部、內政部等單位評估,將打擊詐欺犯罪案例與法治教育納入高中以下學校共同必修或選修課程,由教育部會同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課程標準,並在課程審議委員會中納入打詐專家學者,結合社會資源,完善課程內容,提升學生防詐識讀能力,讓防詐觀念從小扎根。
新版財劃法分配公式惹議 財政部籲以修法解決
媒體報導部分直轄市及縣(市)對於115年度獲配中央普通統籌稅款金額與其自行估算金額差異大,財政部說明,部分市縣係引用去(113)年底該部應立法委員要求的初步設算資料逕為比較,部分市縣則逕依 115 年度統籌稅款規模成長率再為乘算推估比較。惟因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分配公式條文有語義及邏輯性問題,該部在當時初步試算表中已敘明係在諸多假設條件下所進行的初步設算,並非最後結果,不應與該部今(114)年 8 月 29日通知地方政府依法實際設算的結果逕予比較。財政部表示,新版財劃法所訂普通統籌稅款分配公式,分子按本島各市縣及離島分開計算,分母則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未明確規範財產稅成長率序位分數定義及計分方式、未具體明定分配鄉(鎮、市)之核計項目、指標及權重等爭議問題,前經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力求導正,惟立法院仍作成決議維持原案。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去年底應立法委員要求初步試算之假設條件,係採分子、分母一致(即分子按本島各市縣及離島分開計算,分母分別對應按本島 19 個市縣及離島 3 縣)計算,假設可全數分配完畢;另各項分配權數的設算基礎資料當時僅有 112年度資料可採計;財產稅成長率序位分數暫按 2分級距計算。針對上述問題,財政部今年 8 月 15 日邀集地方政府會商,其中序位分數計分多數地方政府建議採0.2分級距計算、鄉(鎮、市)分配公式沿用現行分配公式,已獲致共識。至於在分母爭議部分,鑑於財劃法第16條之1第3項第1款及第3款可供分配款項90.5%分配本島19個市縣(未含離島)及2.5%分配離島3縣,其中各目規定各指標(含營利事業營業額、土地面積等)的分母本應分別按19個本島市縣、3個離島縣計算,惟新版財劃法規定之分母卻係按22個市縣(全部直轄市及縣(市))加總計算,以土地面積指標為例,全部直轄市及縣(市)土地面積合計354萬公頃,其中本島19市縣合計351萬公頃,離島3縣合計3萬公頃,故按條文文義計算,在計算分母部分,本島19市縣與全部直轄市及縣(市)差距3萬公頃,尚屬有限。惟離島3縣與全部直轄市及縣(市)差距351萬公頃則甚為顯著,致離島3縣未能分配出去的數額相對較大,地方政府雖建議採行政解釋等作法,惟鑑於分配公式之分母,文義上已明確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尚無法逾越法律明文規定之文義範圍自為解釋,爰分母仍應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財政部再次強調,115 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達新臺幣8,841億元,較114年度4,676億元增加4,165億元,增幅達89%,地方政府獲配豐沛的財源,可作為推動施政所需;連江縣較去年減少部分,業依法以特別統籌稅款補足,至於財劃法爭議問題,仍應透過修法程序解決。
護理人才供需失衡 畢業生進入醫院服務10年減少340人
護理師人力荒,招募新鮮人顯得重要。審計部最新報告示警,大學校院護理系招生名額增加一般大學生源,卻排擠科技大學招生;護理科系應屆畢業生護理師執照報考率及通過率持續下滑,部分學校學士後護理系新生註冊率未及7成,且相關科系畢業生任職診所人數增幅130.20%,護理人才供給未能成長,恐造成未來護理人才培育數量持續下滑隱憂。衛生福利部依照國際護理人力2030供需預估原則,台灣至2030年護理人力需求數預估約為24.1萬至26萬人,以2023年台灣護理執業人數18.6萬人計算,需再新增5.5萬至7.4萬護理人力。不過,審計報告指出,大專校院學士班護理相關科系,核定新生招生名額自106學年度1萬5860人,減少至113學年度1萬4516人,減少1344人、降幅8.47%。另外,大專院校護理科系學生進入醫院服務人數,自102年度5804人,降至112年度5464人,減少340人,降幅5.86%。同期進入診所及其他行業人數增幅130.20%、112.12%,護理科系畢業生進入醫院服務人數及比率下滑,薪資誘因不足以彌補職場環境壓力,潛藏醫院護理人力斷層風險。審計部要求教育部積極偕同相關部會、學校、醫療院所,共同檢視護理人力供需狀況,加強推動培育護理人才策略,完善職場銜接機制,以提升畢業生投入醫院服務意願,穩定護理人力結構。另外,中山、中興、清華大學等三校學士後醫學系,在公費醫師計畫不續辦後,名額陷入僵局,教育部近日與醫學院院長開會盼其他學校釋出名額,但未獲共識。中山大學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強烈期盼政府持續公費醫師制度,發展符合未來醫療需求的教學與臨床訓練,協助國家穩定補足關鍵領域醫師人力缺口。
卓榮泰稱普發現金需舉債 陳智菡喊「賣擱騙」:歲計賸餘高於2400億
立法院日前通過藍營版本普發現金1萬元的特別條例,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若要普發現金需舉債1014億,並於今(31)日拍板,不提覆議將聲請釋憲。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表示,今年度歲計賸餘必定高於2400億,普發一萬免舉債,「卓榮泰院長,賣擱騙!」陳智菡指出,因應關稅衝擊、還財於民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通過後,卓榮泰院長帶頭哭窮,高喊財政紀律,他說:「經過主計總處一而再、再而三的盤點,扣掉(行政院原編列特別條例預算)4100億元,僅剩下300多億元的稅盈,遠遠不足2300億元(普發現金)。」「卓院長,您的計算機也被藍白刪預算,刪掉了嗎?」陳智菡計算,113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已經送到立法院,經審計部精算,113年度累計歲計賸餘高達8393.46億元,扣掉114年特別預算預計移用的3948.8億元,還剩4444.66億元,加上今年度預計賸餘至少2400億 ,扣掉5450億特別預算(含普發現金一萬),及今年要還債的1415億元,剛好打平,若再把民進黨低預算執行率納入推估,今年度歲計賸餘必定高於2400億,換言之,普發現金1萬元根本不用舉債,綽綽有餘。陳智菡形容,卓榮泰喊財政紀律,就好比賴清德總統喊團結,都讓人民感覺言不由衷、心口不一,更讓人害怕的是國家行政機關首長竟帶頭說謊、欺騙人民。「我們再帶卓榮泰院長回顧一下112年度疫後特別預算之財源」,當時也是先編舉債1998.8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1800億元普發現金6000元,等到實際執行後,因為當年度歲入情形良好,最後根本沒有舉債。陳智菡批評,這些數字,主計總處的官員應該也必須很清楚,卓榮泰院長竟帶著官員刻意帶風向,欺騙人民,想用謊言A走人民血汗錢,還想聲請釋憲、濫用珍貴國家資源。白紙黑字的決算報告與法定預算就擺在那,行政院長還想睜眼說瞎話,用騙術和謊言治國。「請問卓榮泰與他的官員們,與人人喊打的詐騙集團首腦,到底有甚麼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