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關...
」
川普援引大蕭條催化劑《1930年關稅法》!對加拿大輸美商品加徵50%關稅
多名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的高級官員,於美東時間20日指控加拿大持續對多項美國輸加產品與產業採取歧視性貿易措施,並因此宣布對一系列加拿大輸美商品加徵額外50%關稅。據美國財經媒體《CNBC》的報導,官員在向媒體舉行的電話簡報中表示,川普於20日簽署了3項總統公告(proclamations),分別針對不同類別的加拿大輸美商品祭出高達50%的關稅,以回應美方指控的加拿大在汽車、酒類及乳製品等不同領域對美國存在不公平待遇。官員指出,這些關稅措施將依據鮮少動用的《斯姆特-霍利關稅法案》(Smoot–Hawley Tariff Act,又稱《1930年關稅法》)第338條(Section 338)實施,並將於總統簽署後30天正式生效。據悉,該條款賦予美國總統權力,若其認定它國對美國採取歧視性措施,可對該國商品課徵最高50%的關稅。報導補充,美國跨國律師事務所「Covington & Burling LLP」律師維羅諾(John Veroneau)與吉布森(Catherine Gibson)曾於2016年發表的文章中指出,這項鮮少受到外界關注的關稅授權「已有數十年未曾動用」。他們表示,《斯姆特-霍利關稅法案》第338條相關的最後1次公開紀錄可追溯至1949年。許多經濟學家和經濟史學家一致認為,《斯姆特-霍利關稅法案》的通過是導致美歐之間貿易規模從1929年的歷史高位急遽衰退到1932年歷史低位的催化劑,也是大蕭條的開始。1名與會官員稱,每項公告針對的加拿大商品類別各不相同,「涵蓋範圍包括葡萄酒、冰球球棍及水泥等商品」,且新關稅將「適用於所有涵蓋商品」,無論這些商品是否原本受到美國與加拿大現行自由貿易協定保障,都將適用新的關稅措施,「加拿大必須為這種持續存在的歧視性待遇負起責任。」對此,加拿大安大略省(Ontario)省長福特(Doug Ford)於20下午稍晚在社群平台X發文表示,如果美國新的進口關稅措施正式實施,加拿大「應該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長期以來,加拿大一直是美國最親密的盟友與重要貿易夥伴,但隨著川普推動以關稅為核心的貿易政策,以及他公開表達對包含墨西哥在內美加墨三邊貿易協定的不滿,美加關係逐漸惡化。去年,美國與加拿大爆發持續升級的貿易衝突。川普對加拿大商品課徵高額關稅,加拿大政府則採取報復性措施予以回擊。本月稍早,川普政府宣布,不會續簽《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SMCA),而是改為啟動一系列年度檢討程序,使這項貿易協定的未來前景蒙上陰影。上週,川普猛烈抨擊加拿大,指責安大略省西北部持續延燒的野火,導致美國本土廣大地區空氣品質嚴重惡化。並宣稱野火問題已使美國蒙受數十億美元的損失,且這些損失「必須納入加拿大目前正在支付的關稅之中。」對此,1名川普政府高級官員20日特別澄清,這次宣布對加拿大輸美商品加徵的50%關稅,與野火事件並無關聯,但川普「已要求相關單位提出有關此事的政策選項。」
輸美76%享「232條款」金鐘罩 鄭麗君:洽簽MOU協商優惠不停歇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昨(21)日夜間表示,美國最新行政命令是對部分進口至美國的貨品在現有稅率上加徵10%的「暫行性關稅」,但我方輸美產品中高達76%金額根本是美方《1962年貿易擴張法》232條款保護的範圍,加上我方與美國已洽簽「臺美投資合作MOU」持續協商雙方優惠待遇,因此近期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對等關稅」判決違法一案,產業界其實不必擔心被影響。美國最高法院20日以6比3的票數作出歷史性判決,直指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John Trump)拿著《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到處對全球多個經濟體課徵「對等關稅」一案違法。川普旋即宣布改採《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改對全球輸美多數物品在現有課徵稅賦基礎上,再加碼為期150天的10%「暫時性關稅」,但「暫時性關稅」終究是過渡而顯得安定性不足,未來如何進一步讓政策定錨以利成本控管,各界關注。身為談判小組靈魂人物的鄭麗君坦言,由於川普政府將另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啟動對各經濟體輸美的貿易調查,未來會依據調查結果逐項決定是否對輸美物品加徵關稅,目前確實還沒完全塵埃落定,但台灣會與全球各經濟體一同密切關注美國政府的關稅政策動態。她舉例,除了《1974年貿易法》、《1962年貿易擴張法》增加調查變數外,其實像《1930年關稅法》第338條等攸關貿易稅賦的可能解套法,在在都應該密切關注。鄭麗君重申,我方面對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態度明確,那就是維繫台灣競爭優勢就是唯一的目標,因此對於已簽署的「對等貿易協定」後續與洽簽「臺美投資合作MOU」過程不必擔心受本次判決影響,我方將會與美國政府保持密切聯繫溝通,一切以確保國家及產業最大利益為目標,並適時向全民說明。鄭麗君強調,2024年占我國輸美金額76%的項目,屬於適用232條款已調查或正在調查中的範圍,對我國經濟發展至關重要。歷經前階段的談判,臺美已洽簽「臺美投資合作MOU」,談判團隊已經達成232條款各項關稅最惠國待遇的目標,不受此次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影響,預期將具體助益於降低相關產業衝擊,並減緩未來可能的半導體及其衍生品相關關稅對高科技產業供應鏈帶來的不確定性。我方除了將持續確保這些談判成果,關於232條款可能增加的調查項目,我方已於「臺美投資合作MOU」中納入「針對未來232調查項目,臺美雙方將持續協商優惠待遇」等相關條文。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John Trump)(圖)的對等關稅政策慘遭美國聯邦法院打臉。(圖/達志/路透社)
美國展開「337調查」指涉侵權 3大筆電台廠「這樣回應」
美國國貿委員會近日針對華碩、宏碁、微星、聯想等筆電大廠,進行337調查,主要認為這些大廠的產品可能侵犯VideoLabs的4項專利,對此3大台廠回覆,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位在加州的VideoLabs是專門統整專利並提出訴訟的公司,近日以1930年關稅法337條款,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要求發出「有限的禁制令」,暫時阻擋涉侵權的產品進口。VideoLabs認為華碩、宏碁、微星、聯想、摩托羅拉製造的電腦、或其他設備具備影片處理能力的GPU,侵犯VideoLabs的4項專利;美國國貿委員會接獲申訴後表示,將在可行的時間內盡快調查,並在展開調查後45天內完成。針對VideoLabs提出的訴訟,華碩、宏碁表示,已經進入法律程序不便回應,微星則說,將會依法答辯。
夏普捍衛專利再出招 促請美ITC啟動337調查
夏普(SHARP)積極捍衛專利再出招,於美國時間4月21日對咸陽彩虹光電科技(CHOT)、 TPV Technology Limited及其子公司(TPV),以及VIZIO,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告專利侵權;並促請ITC依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條啟動調查,ITC一般會於30日內決定是否立案調查。夏普提告中主張CHOT所製造之液晶面板,以及TPV及其子公司之行為,侵害夏普所擁有之美國專利號7,245,329、7,372,533、8,022,912、8,451,204及8,847,863等5件專利中一個或多個請求項。此等專利係與液晶顯示裝置之聚合物穩定配向、薄膜電晶體與廣視角技術相關。夏普在請求ITC啟動專利侵權調查,並發布限定排除命令以禁止CHOT侵權產品及使用CHOT侵權面板之產品進入美國,同時發布停止命令以禁止CHOT於美國宣傳及銷售侵權產品,直至夏普專利期間屆滿為止。夏普重申,夏普從過去到現在均持續大量投資,40多年來在美國、日本及中國取得超過1萬件顯示相關專利,其中包含多個核心顯示技術。所謂337調查是ITC為了保護美國的貿易,對其他國家企業向美出口過程中的不公平貿易行為進行調查,並採取制裁措施的做法。由於本法是根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一故又稱為337條款。夏普在於4月1日向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提起對OPPO專利侵權訴訟,提名主張台灣銷售之OPPO智慧手機侵犯了LTE無線通訊技術相關的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