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萬元以下
」 社會秩序維護法 警方 台中 台北市 滯納金
台中大街上驚見「血淋淋斷手」 警上前拿起揭真相!主人最慘下場曝
台中市街頭昨(14)日下午驚傳出現「血淋淋斷手」,引發路過民眾驚慌。霧峰警分局員警巡邏行經大里區德芳路三段時,在慢車道旁發現一隻外觀相當逼真的斷掌,皮膚紋路、血管清晰可見,警方不敢大意,立即上前查看並封鎖現場,確認並非真實人體組織,而是一隻玩具假手,虛驚一場。警方指出,事發時間於14日約下午13時,位置在車流頻繁的大里區德芳路三段慢車道,一隻逼真的玩具假手掉落路旁,造成不少民眾受到驚嚇。由於外觀過於寫實,皮膚紋路、血管都宛如真人,讓員警不得不提高警覺,隨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釐清假手來源。經追查後發現,該玩具假手是從一輛行駛中的廂型車車頂掉落。警方循線通知38歲陳姓車主到案說明,陳男表示,是孩子在車旁玩耍時,將玩具假手放置在車頂,車輛起步後未察覺,途中假手因晃動而掉落路面。警方強調,雖然該物品僅為玩具,但外觀足以造成民眾恐慌,甚至影響交通與公共安全。警方認為恐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6款,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且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全案將移請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范姜爆粿粿外遇王子「涉誹謗罪」? 律師舉1例:恐還是要罰
男星范姜彥豐10月29日上傳影片控訴妻子粿粿外遇王子(邱勝翊),婚變風波持續延燒,就有律師提醒范姜這樣爆料,可能犯下誹謗罪。對此,網紅「巴毛律師」陳宇安就提醒,根據《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儘管當事人所述能證明是真的,如果涉及私德又與公共利益無關,還是要開罰。陳宇安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表示,前陣子有位律師在社群平台上點名范姜,認為把粿粿與王子的事情公開將誹謗罪,結果大批網友湧入留言批評,直言「律師執照雞腿換的」、「講的是事實怎麼可能構成誹謗」。陳宇安指出,實際上《刑法》第310條誹謗罪的完整內容如下:1、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2、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3、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陳宇安說明,第3項可以看出,前面所述是如果能證明為真實不罰,要是涉及私德又跟公共利益無關的,就還是要罰。陳宇安提及,過去她曾看過一個案例,某網美被爆料以前是酒店妹,網美一怒之下告上法院,法院認定被告有罪並構成誹謗,而判決理由寫著某網美確實曾當過酒店小姐,但這涉及私德又與公共利益無關,因此還是會開罰,「誹謗成立了,當酒店妹也法院認證了,所以就是一個殺人100、自損3000的故事。」
小心多繳滯納金及利息!企業營所稅暫繳結束 南區國稅局發出追稅單
營利事業未於本(114)年10月底前繳納暫繳稅額者,國稅局已在日前寄發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收到後請儘速在繳納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而須多繳滯納金及滯納利息。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依規定應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而未在本年9月1日至9月30日申報期間,自行繳納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也沒有在同年10月31日前按日加計利息自行補繳者,國稅局會按該營利事業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核算暫繳稅額,並就未繳或短繳稅額依114年1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725%)加計1個月利息,一併發單通知該營利事業繳納。該局指出,轄內未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及短繳案件有2,656件,已於日前寄發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繳納期間為本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遇例假日順延至同年12月1日),請營利事業接獲繳款書後儘速繳納,在繳納期限屆滿後3日內,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也可以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或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應繳稅額在3萬元以下,還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南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稅款,以保障自身權益。
范姜彥豐公審粿粿、王子「恐構成誹謗罪」? 律師曝風險:給自己找麻煩
男藝人范姜彥豐29日公開指控妻子粿粿(江瑋琳)外遇男星王子(邱勝翊),隨後粿粿出面否認丈夫說法,並斥責對方所述內容「有許多與事實不符」,而王子則坦承「超越朋友應有的界線」。對此,就有不少網友擔心范姜彥豐公審第三者是否會構成誹謗罪,網紅「雷丘律師」朱立偉則直言,他通常會勸正宮,公審是個「法律風險」,勸他們不要「節外生枝」、「給自己找麻煩」。雷丘律師30日在臉書粉專「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撰文道,《刑法》第310條第1、2項定義的誹謗罪是「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但誹謗罪其實沒有「公然」這個要件,所以只要有散布於眾的故意和可能性就構成,這部分相對比較寬鬆。雷丘律師提到,這個定義也沒有規定講的內容是什麼,只要「足以毀損他人名譽」就構成,而網路上因為都是用文字和圖畫,所以是適用比較重的第2項「加重誹謗罪」。雷丘律師表示,網路上流傳最廣的「講事實不構成誹謗罪」,其實是前面所述情況的「例外」。《刑法》第310條第3項本文「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所謂「能證明為真實者」寬鬆到什麼程度呢?依據釋字509號的見解,不需要去證明「我說的是真實的」,只要能證明「我為什麼有相當理由確信這是真實的」,就不罰。雷丘律師說,再加上112年憲判字第8號的意旨補充,只要能證明「我已經盡到合理查證義務」,就會被認為你相信為真是合理的,不過這一項規定有但書,這就成了例外的例外,《刑法》第310條第3項但書「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這意味著就算說的是事實,如果這個事實是只和私德相關,和公共利益無關,變成還是要罰。雷丘律師指出,「講事實不構成誹謗罪」只對了一半,《刑法》第311條第3款又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法院通常會認為,被談論的對象如果是政治人物,就算是私德也算是可受公評之事,因為的確有選民是因為愛家好形象才投票,但是其餘種類的公眾人物則不一定,即使對網路身分評論是可受公評之事,也不代表對真實身分評論私德也是,「搞了一個原則,又來個例外、例外的例外、例外的例外的例外,只能說立法者真的很想保護言論自由啊!」雷丘律師直言,誹謗罪的判斷並不是像數學公式那麼簡單,公審小三當然是私德,但究竟是否為「可受公評之事」,這又與被評論的人是不是公眾人物、是哪種性質的公眾人物有關,「所以我通常都會勸正宮,這是一個『法律風險』,勸她不要『節外生枝』、『給自己找麻煩』,而不會告訴她公審小三一定會構成誹謗罪。」
埔里婦想領4000元才知帳戶遭銷戶 持菜刀大鬧銀行被警帶走
埔里鎮一名婦女30日至合作金庫欲提款4000元,卻無法提領,宣稱曾叫媳婦存4000元,當天電腦故障,存摺改用手寫,質疑錢被銀行拗了、不見了,甚至從包包拿出預藏的菜刀以死相逼,銀行襄理見狀報警,警方到場安撫其情緒,將她帶回派出所,化解鬧劇。目擊者說,婦女在銀行櫃檯無法領錢情緒激動,質疑存款被銀行拗了,揮舞手中菜刀大鬧銀行,讓行員相當緊張,不久2名警員到場,雙方對峙,警察勸婦人先坐著休息一下,建議把菜刀放在地上,該女激動地大叫「我為什麼要你們的話?」、「不要逼我,不然死乎恁看」。警方獲報到場,安撫持刀女子的情緒,將她帶回派出所,並聯繫家屬協助調查。(圖/翻攝畫面)警方指出,婦女至合作金庫欲提款4000元,因其帳戶已銷戶,無法提領,一時情緒激動,才拿出預藏在斜背包的菜刀欲自傷,經溝通婦女將菜刀放回斜背包,警方當場扣得菜刀1把,隨後將她帶回派出所,並通知婦女家屬到場協助調查。警方表示,婦女拿刀在公共場所揮舞,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依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BLACKPINK高雄場爆黑代購騙票!外籍男收14萬坑30人惹眾怒
南韓女團BLACKPINK 18日、19日於高雄國家體育場舉行世界巡迴演唱會,18日晚間6時許場外卻爆發代購門票糾紛。25歲印尼籍嘉姓男子聲稱能協助購票,透過IG及友人介紹招攬同鄉移工代購門票,卻疑似無法搶到足夠票數,導致約30名粉絲拿不到票、無法入場。現場多名外籍移工怒圍嘉男理論,場面一度混亂。警方初估受害者約30人,門票缺少50多張,總金額約14萬元,訊後依背信罪嫌將嘉男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左營警分局18日晚間6時許於BLACKPINK演唱會現場接獲外籍人士報案,稱委託他人購買門票卻拿不到票無法入場。警方抵達時現場已有多名女子包圍嘉男,大聲叫罵並拉扯衣領,情緒激動。經查,嘉男透過網路社群IG及朋友介紹,聲稱可以協助購買演唱會門票,以每張2800元價格代購實際票價2300元的門票,向印尼及菲律賓籍移工收費。雖收款承諾保證購票成功,實際卻未能搶到足夠數量。直到18日晚粉絲抵達現場準備入場時,才發現嘉男拿不出票。嘉男聲稱可改為19日場次或日後退款,但被害人不接受,並表示他以「ATM提款限額」為由拒絕全額退費。雙方爭執升級,現場爆發推擠拉扯。警方初步統計,受害者約30人,未依約提供門票約50張,總金額約14萬元,約13人未拿到門票或退款。嘉男除涉嫌背信外,還涉及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2項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警方將一併查處。
假配合真落跑!聯結車違規拒檢逃逸 警拔槍喝止險遭撞
國道1號林口路段9日下午驚傳台營聯結車拒檢逃逸案件,新北國道警在例行巡邏時,發現該車疑似超載且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示意攔停時,駕駛先假意靠邊,隨後卻加速逃離,不僅危險駕駛、還一度試圖衝撞員警,所幸過程中未造成傷亡,警方後續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依規辦理。事發於9日下午4時許,巡邏員警於國道1號南向36.4公里處發現異狀,並將車輛攔至40.5公里林口出口槽化線。然而,駕駛趁員警下車盤查時立即踩油門逃逸,並於林口交流道下匝道往市區方向竄逃。警方隨即尾隨並鳴笛、透過擴音器喊話要求停車。期間副駕蔡姓員警更在紅燈時拍打駕駛座車門,示意受檢,但駕駛不僅拒絕,還從最內側直接切換至外側車道右轉,危險舉動差點波及其他用路人。追逐過程中,員警一度下車拔槍喝令,但駕駛仍執意加速,趁車流閃避後繼續往林口市區逃逸。考量現場車多、人車安全,警方未再強行追車,也未開槍制止,最後回返駐地依法舉發,後續將通知駕駛人到案說明。警方指出,該車之行為已違反道交條例第29條,汽車裝有貨物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執行交通稽查任務指揮過磅者,可處新臺幣9萬元,另違反第33條1項4款變換車道未依規定及33條1項7款跨行車道可分別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及違反第43條危險駕車,則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不服稽查取締則違反第60條1項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6個月。警方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心存僥倖,拒檢或危險駕駛只會讓處罰更重,也危及無辜用路人。若民眾在高速公路上發現危險車輛,可透過「1968警政報案App」即時通報,由國道警派員處理,確保行車安全。
7旬翁「不滿年輕人占位」欲亮刀自衛 台鐵:最高可罰100萬
台鐵傳出有人欲亮刀!一名王姓老翁於14日晚間,搭乘台鐵開往潮州方向3247次列車途中,因為不滿其他乘客以包包占用座位,而爆發口角衝突,王男更作勢拿出菜刀自我防衛。列車長獲報後,緊急將列車停靠台南站,王男被鐵路警察局依恐嚇罪依法送辦。14日晚間台鐵南下3247次區間車有2名旅客發生糾紛,一名坐在博愛座的73歲老翁,疑似因為看到一名男子以包包占走多處座位,看不下去就上前與對方爭吵,過程中老翁一度想從包包裡拿出菜刀,引發車上乘客恐慌。列車長獲報到場後已未看見刀械,聽聞其他乘客轉述後,便通報鐵路警察上車處理,而另一位當事人已不在現場。鐵警經調查後表示,攜帶刀子旅客的王姓民眾向員警指稱,由於有一名年輕男子用包包占用多處一般座位,導致雙方發生爭執,期間王男為自我防衛,才試圖從後背包中拿出置放於塑膠盒內的陶瓷廚師刀。鐵警指出,王男因違反刑法305條恐嚇罪,自行交付予該廚師刀以扣押在案,本分局已向台鐵公司申請調閱相關監視器釐清案情始未。鐵警呼籲,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器械的行為,恐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恐涉違反刑法305條恐嚇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台鐵則對此表示,若經確認有亮刀事實,依鐵路法第68-1條規定,未經允許攜帶危險或易燃物進入鐵路路線、場、站或車輛內、未經告知或告知不實而託運危險物品,可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台中廂型車倒車撞車引爭執 副駕亮刀嚇壞後車駕駛警方緊急追查
台中市霧峰區北岸路於5日傍晚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起因為1輛廂型車疑似在倒車時撞上後方車輛,廂型車駕駛試圖私下和解,但後方駕駛堅持報警處理,雙方因此爆發激烈爭執,讓人震驚的是,廂型車的副駕駛竟然從車內取出長刀威嚇後方駕駛,造成現場氣氛十分緊張。事件被當事人之一的民眾透過社群軟體Threads分享,其行車記錄器清楚錄下國道6號舊正交流道下車輛停紅燈時,前方箱型車倒車撞擊的瞬間,事發後,廂型車駕駛下車希望透過私了方式解決,然而後車駕駛認為報警才是正確做法,卻未料到對方副駕駛竟亮出長刀,並口出5字經辱罵,警方抵達現場前,嫌疑人已經駕車逃離。霧峰警分局表示,接獲報案後立刻展開調查,於下午5時49分左右趕到北岸路近中正路口處理事故,雖然此次交通事故無人受傷,但因肇事者逃逸,且涉及亮刀威嚇,警方已鎖定涉嫌亮刀的男子,並通知其到案說明。警方指出,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殺傷力器械者,將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罰鍰3萬元以下,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後段,駕駛汽車肇事後逃逸者,將處以1000至3000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警方強調對於此類違法行為將依法嚴懲,維護交通安全與社會秩序,警方呼籲民眾遇事故應保持冷靜,依法通報處理,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台中豐原機車行車糾紛激烈升級 男騎士持長刀威嚇畫面曝光
台中市豐原區三豐路三段與國豐路一段路段,日前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機車騎士行車糾紛事件,當時2名男騎士因路權問題爆發口角,過程中1名男騎士竟然突然從身上掏出長刀,當場對另1名騎士進行威嚇,這段驚險畫面被路過民眾拍下並上傳到網路,引發廣泛關注與熱議。豐原警分局對此事件表示,雖然目前尚未收到正式報案,但基於維護治安與交通安全,警方已主動介入調查,並將通知2名車主到案說明相關情況,警方強調,行車糾紛本不應升級為暴力事件,任何持械威嚇行為均屬違法,將依法嚴查不貸。此外,根據警方分析,影片中持刀騎士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該條文明訂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器械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同時,雙方騎士在橋梁上臨時停車的行為,也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1款,可能面臨300至600元罰鍰。警方呼籲民眾,行車過程中應保持冷靜,遇到糾紛宜以和平方式解決,切勿拿刀械威脅他人,以免觸法並危害自身安全。
台南深夜傳巨響!2男自製「酒精爆裂罐」驅鳥 遭警通知到案
台南市六甲區16日晚間9時許驚傳爆炸聲,有2名男子將不明物體點燃後,竟發出巨響,接著丟擲在路面,據悉是在仿傚自製「酒精爆裂罐」驅鳥的影片,結果不慎爆裂所致,引發當地不少民眾擔憂,全案訊後,警方將向2人依法進行開罰,最高恐面臨3萬元罰鍰,得不償失。據了解,有網友在TikTok社群平台發布1則影片,畫面顯示16日晚間9時30分,有2名男子在中正路上做出詭異行為,他們先手持鐵罐製作燃燒物,再點火引燃,結果當場發出爆炸巨響,隨後男子便棄置在路邊,該起過程也引發許多民眾紛紛擔憂。警方說明,台南市警麻豆分局六甲派出所,經檢視影片內容後,已調閱監視器查緝,並通知黃嫌及陳嫌到案說明,其中黃嫌落網供稱,是看到影片可用酒精加入雪碧製造瞬間爆聲,藉此達到驅鳥作用,這才出於好奇仿效製作,並拍成影片發布分享,後續警方回應,此舉已涉犯公共安全風險,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4款,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
死性不改!瘋狂外送員「騎車揮鐵鎚」遭查緝 他曾亮刀挨罰2萬
台中市西區4日傍晚6時許發生一起危險駕駛,有路人目擊1名外送員騎機車行駛期間,左手突掏出鐵鎚揮舞,右手則催油門前進,此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警方對此回應,已掌握其身分為王姓男子,此外竟發現是故技重施,他曾因此舉遭罰2萬元,後續警方將通知到案說明,並依法移送裁處。據了解,王姓外送員騎機車行經太原路與博館路附近時,因不明原因竟邊騎車邊高舉鐵鎚亂揮,且不斷鑽車縫並急煞,行為相當危險,令目擊民眾紛紛嚇壞閃躲,所幸未造成意外發生,事後此畫面被網友拍下並上傳至Threads社群平台。警方說明,第一警分局4日傍晚6時42分獲報,太原路與博館路有外送員騎車揮鐵鎚,警方調閱監視器掌握其身分後,竟發現他於2023年也曾做出類似行為,當時王男在北區陝西路與華美街口,被警方查扣西瓜刀、警棍及小刀等證物,結果被台中地院證實該物具有殺傷力,因而裁罰2萬元懲處。警方表示,王男仍死性不改竟又2度犯行,且此舉已嚴重影響人車安全,可依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後續警方將通知到案說明,並依法移送裁處,詳細動機及事發過程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剛退役憲兵掐貓脖撞牆還辯稱「記錄生活」 同學兼吹哨者嘆:不知是這種人
新北市一名林姓憲兵役男,遭控虐待家裡飼養的貓咪,還將施虐過程PO上網,引發網友怒火。警方循線查出,他原定在昨日(5月31日)傍晚退役,因此立即前往營區外埋伏逮人,而林男也坦承自己確實情緒失控虐貓,但否認虐貓致死。此案的吹哨者透露,林男平時頗為憨厚,「完全不知道是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而大批網友也湧入林男社群帳號,紛紛按下「憤怒」表情符號。有位網友5月30日在Dcard以「內有虐貓影片,請協助」為題發文,貼出2段掐貓撞牆、摔貓的影片,並表示林男是他的大學同學,畢業後就沒再聯絡,「(林男)平常蠻憨厚的,我完全不知道他是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這隻貓在去年底左右離開這個世界,本人敘述是因為車禍離開,當事人最近養了一隻一樣品種的貓咪,我不想要有其他動物再因為虐待而受傷害」。貼文曝光後,多名網友幫忙向相關單位檢舉,林男身分也遭肉搜出來,他現年26歲,曾就讀北部某科技大學資工系,住在新北市新莊區。林男目前已將社群帳號設為不公開,並關閉留言功能,許多網友氣得在其貼文按下「憤怒」表情符號。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接獲民眾通報,隨即聯繫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凌晨同前往犯嫌住所查訪,無人應門,後經得知林男於5月31日退伍,隨即與警方一同前往部隊等林男離營,帶回到案說明。林男坦承虐貓影片為其所為,並散播虐貓影片,而其施虐、散播影片行為已違反動保法涉及刑責,本案已由樹林分局函送地檢署偵辦。動保處指出,林男辯稱是因貓咪咬家裡木櫃,造成屋內物品毀損,要制止牠時被貓爪抓傷,一時情緒失控,才會有虐貓舉動,上傳影片純粹是要記錄跟貓咪生活狀況。相關影片中的貓咪已死亡,林男辯稱是在今年2月時因車禍撞擊往生,非他虐傷致死,屍體已交由動物醫院協助處理。動保處與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在林男同意下,前往其家中詳查,其尚飼養1隻美國短毛貓,為避免被施暴,已沒入帶回安置,另家人亦飼養1隻馬爾濟斯,經溝通後亦同意連同犬隻送交動保處收容。關於林男的施虐行為,已觸犯動保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並依據同法第25條,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涉及刑責部分將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另散布虐待影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台南農民夜間放炮驅鳥擾民 警踏田揪禍源開罰
台南新市、善化區因南科就業人口遽增,多處農地變建地,許多農田旁邊緊鄰住宅區,近日半夜屢傳農田有鞭炮聲響,造成居民困擾,警方半夜衝田裡找聲源,才知是農民在田間設置簡易炮竹裝置鳴炮驅鳥。環保局提醒一旦違反噪音法將開罰3000元至3萬元不等罰鍰。南科蓬勃發展,帶動善化、新市周邊農地變建地,農田與民宅比鄰而居,大量科技業員工租屋入住,卻也衍生新舊住民不同生活型態的衝突。在地農民耕作為了驅鳥,習慣以鞭炮掛線香方式,自製簡易炮竹定時裝置,隨著線香引燃鞭炮。不料,近日蓮潭里民卻屢在半夜、清晨時段聽到響亮鞭炮聲而驚醒,怒斥妨害安寧、擾人清夢,氣得深夜通知里長報警。巡邏警員接獲報案,半夜零時在農田附近四處尋覓鞭炮聲源,花了近1小時才發現「裝置」,惟農田地主多次轉租,無法立刻查知裝置製造者身分。警方表示,在找到物主後,將交由環保局依法開罰。地方反映,過去農田裡的鞭炮驅鳥都在白天,但近日當地爆竹聲除了在半夜響起,有時還會在清晨5時燃放,多數人這些時段都還處於睡眠狀態,此舉相當擾民,政府應有相關法令勸導,促農民改以更有效的驅鳥方式,避免造成住戶與農民對立。善化區公所表示,大多數農民都在白天使用驅鳥裝置,可能忘記回收,才會半夜擾民,認為應屬個案,將宣導正確使用時間。環保局表示,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全市各類管制區內,晚上10時至隔日上午7時不得從事施放專業爆竹煙火、一般爆竹煙火等妨害安寧行為,違規者依同法第23條規定,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牌照稅「繳納期限剩5天」 逾期最高加徵10%滯納金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指出本月30日就是今年度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尚未繳稅的納稅人請記得如期繳納。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稅捐稽徵處提醒民眾,至便利商店或以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者,僅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即5月3日止。稅捐稽徵處也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除可向該處申請補發稅單外,亦可於5月3日前利用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或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查繳稅款。稅額3萬元以下者,稅捐稽徵處建議民眾可於5月3日以前,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驗證方式同線上查繳稅,金融憑證除外),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但自2026年起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不再提供以健保卡認證進行地方稅查繳服務。若納稅人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案件,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5月30日前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但歸戶案件不適用。
陳菊住院遭傳「病逝」!警迅速鎖定44歲女碩士 造謠動機曝光
74歲監察院長陳菊因健康因素住院療養,卻在昨(22)日晚間遭網友於社群平台上散播「病逝」謠言,引發社會關注。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隨即出面駁斥,強調相關傳聞「非事實」,並表示陳菊目前病況穩定,持續接受復健治療。高雄市警方迅速展開調查,並於4小時內將涉嫌散播不實訊息的44歲陳姓女子查獲,依法送辦。事發於昨日晚間7時43分,一名網友於PTT八卦板以標題「陳菊走了?」發文,內容稱「剛剛脆有人爆料,陳菊剛剛過世了??真的假的??」引起眾多網友討論與轉載。高醫隨即發聲明嚴正澄清:「此為假消息,非事實,請勿以訛傳訛。」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一分局獲報後,聯合刑警大隊科技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追查,迅速鎖定發文者IP。警方於當晚11時45分,查獲住在高雄市苓雅區的陳女到案。經查,該名44歲女子為待業中的碩士生,警方表示,該案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陳女將面臨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的處分。警方同時呼籲民眾,面對未經證實的訊息應謹慎查證,切勿轉傳假消息,以免觸法受罰。陳女居住在高雄市苓雅區,接獲警方通知到案說明時,情緒顯得緊張,並立即表示「我馬上過去」。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將案件移送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陳女恐將面臨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的處分。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44歲的陳姓女子目前待業並就讀碩士班,近日在Threads上看到有網友發文稱「大官過世了」,雖然內容未指名道姓,但她聯想到日前媒體報導的陳菊住院消息,遂在平台上留言詢問「陳菊走了?」未料因此惹出風波。對於陳菊的病情,高醫進一步說明,陳菊自去年12月因流感住院,期間發現右腎有3.5公分腫瘤,經達文西機械手臂手術切除後,恢復狀況良好。然而出院前一日突感右下肢無力,經檢查確認為左側腦血管阻塞,再度住院接受治療與復健,至今已逾四個月。醫院強調,目前病況穩定,復健進度持續推進。本月12日,總統蔡英文與副總統蕭美琴曾南下高醫探視陳菊,引發外界對其健康情況的關注。高醫再次呼籲外界勿隨意揣測,以維護患者與家屬的尊嚴與安寧。
PTT驚爆「陳菊死訊」 警方4小時火速逮捕造謠者
監察院長陳菊日前因腦血管阻塞,手術後目前在高雄大學附設醫院住院近4個月進行治療和復健。昨(22)日晚間7時43分,社群上突出現「陳菊走了?」為題的貼文,引發外界關注,高醫隨即駁斥假消息,造謠的44歲陳女,在貼文發布後的4小時,就被警方逮捕到案。陳菊死訊一出後,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立即出面澄清「不是事實!」表示陳菊目前的健康狀況穩定,並且持續進行復健。昨日晚間,有網友在PTT八卦版上標題寫「 陳菊走了?」內文寫道「剛剛脆有人爆料,陳菊剛剛過世了??真的假的??」該文涉及散播不實訊息的行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一分局獲悉後,立即與市刑大科偵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警方在昨晚11時45分左右,查獲發布貼文者44歲陳女到案,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移請高雄地院簡易庭裁處。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散布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的謠言者,可能面臨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三民第一分局呼籲,民眾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消息,應先謹慎求證,切勿轉傳,避免觸法。陳菊目前狀況穩定,12日前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蕭美琴才南下探視陳菊。高醫事後說明陳菊在醫療團隊妥善照護下,目前整體復健狀況穩定且持續進步中。
天降雞蛋!高雄女愛車遭無差別「蛋襲」 警鎖定大樓住戶涉重嫌
高雄市岡山區14日下午2時許發生一起砸蛋事件,35歲鄭姓女子駕車行經事發路段時,因不明原因突遭雞蛋噴濺愛車,令鄭女嚇壞報警求助,警方受理後鎖定「天第大樓」1名住戶涉有重嫌,事後警方已通知到案釐清,犯嫌將付出慘痛代價,依法最高恐面臨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警方說明,岡山分局14日下午2時20分獲報,鄭女指稱駕車行經新樂街時,發生「蛋從天降」砸中愛車情事,警方受理後隨即派遣壽天派出所副所長余柏毅、警員顏士強前往處理,經調查後竟意外發現,該枚雞蛋最初是先砸中1輛小貨車,但該車駕駛並未通報,結果蛋汁飛濺不慎波及鄭女車輛。警方表示,目前已鎖定新樂街「天第大樓」的1名住戶涉有重嫌,犯嫌移從高處投擲物品,事後將會依法通知犯嫌到案說明,全案訊後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警方同時呼籲民眾,從高處丟擲物品者,不僅驚擾他人還涉及安全風險,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後果恐得不償失。
101被盜刷!警追盜刷集團驚見天道盟分子 意外再破改造槍工廠
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第三隊日前接獲101報案指出,其2023年間遭到不法分子以不明手段取得他人信用卡資料,以綁定手機電子支付的方式,向各專櫃購買精品變賣,造成百貨營業損失。警方獲報後也循線調查分析,鎖定27歲的許姓男子與其老婆涉嫌重大,並順藤摸瓜逮獲和許男一起「賺錢」、對外自稱是天道盟孔雀會萬華分會組長的吳姓男子,隨後在其身上查獲槍枝,並再因此逮獲販售模擬槍枝的湯姓男子與改造槍枝的許姓男子等共11人。回顧整起事件,警方先是接獲101報案表示,其2023年間遭人以手機電子支付方式在百貨內各專櫃盜刷精品,造成101因此損失約30萬餘元。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展開調查,並因此再發現除101受害外,微風信義與全聯也同是受害人,不法分子抓準手機綁訂電子支付後,3萬元以下小額消費不須驗證碼也可以消費,狂刷精品包包、鞋子等約10餘件,鎖定奶粉、保健品等好銷贓物品,累計共盜刷約100餘萬元。許姓男子利用釣魚簡訊騙取他人。(圖/翻攝畫面)警方鎖定27歲的許姓男子涉嫌重大,其疑似與妻子透過Telegram向中國不明人士購買釣魚簡訊,以銀行帳戶關閉需要用戶輸入信用卡卡號與驗證碼方式,隨機發送簡訊給被害人,以此獲得被害人信用卡卡號與驗證碼,再將被害人卡號綁定在手機電子支付上,抓準3萬元以下為小額刷費不需驗證碼的方式,在101、微風信義與全聯線上購物到處盜刷,粗估至少有11人因此被騙取卡號。而許男還「吃好道相報」,找來有天道盟孔雀會萬華分會背景的36歲吳姓男子一起合作,吳男則要求其旗下的小弟前往專櫃消費、領貨,隨後將精品以市價5折、保健品8折之低價賣給他人或曾合作過的銷贓夥伴,等到成功變賣,許男將不法所得一半給予中國,而小弟只要前往面交或領貨,一次就可獲得3000元的跑腿費。刑事局第九偵查大隊獲報101遭人盜刷,意外逮獲天道盟孔雀會吳姓組長,並因此破獲改造槍枝工廠。(圖/翻攝畫面)警方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一舉將吳男逮獲到案,意外在吳男身上查獲一把改造槍支與10個非制式子彈,循線溯源後再逮獲於桃園地區販售提供模擬槍的51歲的湯姓男子與負責改造槍枝的41歲許姓男子到案,共查獲盜刷精品贓物一批、非制式手槍1支及非制式子彈10顆、犯罪手機14支、信用卡簽單、鑽床機1臺、切割機1臺、砂輪機3臺及模擬槍零組件一批等。全案依刑法詐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移送台北及桃園地檢署偵辦,其中有幫派背景的吳姓男子與其旗下王姓小弟均被聲押獲准,而盜刷的許姓男子則因多次盜刷,被以現行犯逮捕後入監。刑事局也提醒民眾,應慎防各式釣魚簡訊及一頁式廣告之詐騙,勿點選來路不明之簡訊或網頁廣告所附連結網址,以保護信用卡卡號、OTP等個人資料之安全,另請務必仔細閱讀OTP驗證簡訊內容,確認與進行交易之幣別、消費金額及目的相符後,再進行交易或綁定。若對所接收之網址或簡訊內容有疑義,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