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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診所針孔偷拍大清查!衛福部公布首波名單 17家遭重罰
台灣近期爆出全國多家醫美診所針孔偷拍事件,衛福部今日(6/1)公布侵害病人隱私遭裁罰醫療機構名單,共計17家醫美診所,包括知名連鎖愛爾麗集團旗下多家診所、光澤診所、聖宜診所、君綺美形診所和維馨乳房外科醫院。據衛福部醫事司今日公布第一波名單,侵害病人隱私遭裁罰醫療機構共計17家,包括愛爾麗集團在大台北和高雄的診所、在北中南都有據點的光澤診所、在台中市的2間聖宜診所,以及高雄的君綺美形診所、維馨乳房外科醫院。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自偷拍事件爆發後,衛福部已在5月11日發函給各縣市衛生局,為期1個月內以「醫美診所」作為主要稽查對象,以「是否裝設針孔密錄」作為稽查重點;倘若診所被查獲裝設針孔或從事密錄行為,都是依《醫療法》第108條處最高罰鍰新台幣50萬元且停業6個月。據醫事司統計,截至5月29日,全台共稽查1090家機構,99%為醫美診所,累計41家醫美診所因涉嫌偷拍遭裁罰。劉玉菁指出,目前首波開罰名單,是截至5月26日,地方衛生局會固定在每週三將稽查、違規、開罰家數回報給衛福部,只要開立處分書,違規機構名單就會同步連結到美容醫學專區,供民眾查詢。未來是否將針孔密錄設備,列入常態性稽查項目,劉玉菁則表示,目前衛福部以醫美診所作為主要稽查對象,至於針對大眾關心的,不只在醫療領域、其他需要隱私的地方,會拉到行政院高度,由行政院請相關部會做盤點,衛福部也會配合指示進行。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公布「侵害病人隱私遭裁罰醫療機構名單」,截至5月26日共計17家醫美診所遭開罰。(衛福部提供)
針孔偷拍引恐慌!衛福部稽查全台720間醫美診所 35家遭重罰
國內近期爆出醫美集團涉嫌以針孔攝影機偷拍病患事件,引發社會對醫療隱私的高度憂慮。衛生福利部今天(21日)公布首波醫美診所大稽查結果,全國22縣市共稽查720家診所,其中查獲35家違規,已陸續針對違規診所裁罰停業6個月,並開罰最高50萬元。根據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統計,此次稽查對象以醫美診所為主,占整體99%。違規診所分布以新北市14家最多,其次為桃園市6家、高雄市5家;台北市與台中市各3家、新竹市2家,台南市與彰化縣則各有1家。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 表示,目前已有14家診所完成裁處,包括台北、新北、台中各3家及高雄5家。衛生局皆依違反《醫療法》第108條「從事有傷風化或危害人體健康等不正當業務」開罰,除祭出最高50萬元罰鍰,也一律處以停業6個月。劉玉菁指出,這次查核重點主要針對醫療場所是否裝設隱藏式、偽裝型密錄設備,包括偽裝成偵煙器的攝影機與隱藏式鏡頭等。她強調,偷拍事件已影響社會對醫療機構的信任,因此後續將提高至行政院層級處理,未來還會分階段擴大查核,並持續公布稽查與裁處結果。至於外界關注是否公布違規診所名單,劉玉菁表示,目前違規院所均已停業,民眾可暫時安心,且衛福部正在研議是否將完整名單公布於官網,供民眾查詢參考。
女閃婚獲千萬房產「99%份額」!閃電離婚後起訴分割 法院這樣判
大陸上海市一名曹姓男子與趙姓女子因搭乘順風車相識,兩人迅速墜入愛河並登記結婚。婚後,曹男出於對婚姻的信任與承諾,將一套價值近千萬元人民幣的房產重新登記,其中99%產權登記在妻子名下。然而雙方婚姻僅維持約3年半,且實際共同生活僅半年,趙女事後要求依照產權比例分割房屋,雙方多次對簿公堂。《北京青年報》報導,該房產並非夫妻共同購買,而是曹家老宅多年前拆遷後所得,原本登記在曹男與父母三人名下,也是曹家最重要的家庭資產。曹男父母為普通工薪家庭,平時主要依靠另一間拆遷所得小房出租補貼家用,而涉案房屋則一直作為一家三口居住使用。法院發現,趙女曾有過一段婚姻,並育有一名女兒。和曹男結婚後,她提出為方便女兒未來就學,希望將戶口遷入曹家。曹男認為夫妻間互相信任理所當然,因此勸說父母將房產先過戶給自己。之後,他又在父母不知情情況下,將房屋99%產權登記至妻子名下,自己僅保留1%。不久後,雙方感情惡化。趙女第一次提起離婚訴訟時,法院認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因此未判離婚。雙方後續持續分居,一年後趙女再度提告,最終雙方調解離婚。離婚半年後,趙女第三度將前夫告上法院,主張依照房產登記比例分割財產,要求取得99%房產價值。曹男則主張,房屋來源是父母拆遷所得,並非夫妻共同財產,若依登記比例分割,對父母極不公平。法院認為,本案關鍵在於如何認定夫妻間贈與的法律性質,夫妻間財產贈與與一般贈與不同,通常是基於婚姻長久維繫的期待,具有特殊目的,不能僅依產權登記比例機械認定。法院綜合考量房屋來源、婚姻存續時間、雙方對家庭與房產的貢獻等因素後認定,該房屋源自曹男父母老宅拆遷,趙女對房屋形成並無實際貢獻;且雙方婚姻屬典型「閃婚閃離」,實際共同生活時間極短,也未生育子女。若讓趙女取得99%房產利益,不僅顯失公平,也可能導致兩名老人失去主要居所。此外,法院指出,趙女從事房地產相關工作,對產權與財產風險具有一定認知,卻未提醒曹男審慎處理,也未與其父母充分溝通,即接受大比例產權贈與。不過,趙女曾支付11萬餘元稅費,雙方亦有短暫共同生活,因此仍應給予一定補償。最終,法院判決涉案房屋歸曹男所有,趙女可獲得50萬元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