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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廠耐震能力堪憂 監院請台電、核安會檢討改進
監察院今(7)日發新聞稿指出,台電公司於104年依循SSHAC Level 3程序,耗資近5億,費時逾4年,對三座核電廠進行「機率式地震危害分析」,發現所有核電廠最大地動加速度,均遠高於建廠時的安全停機地震值,凸顯耐震能力堪憂,恐有安全疑慮,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請台電公司、核安會檢討改進。田秋堇、趙永清、蔡崇義監委於去(113)年啟動調查發現,日本福島核災事故後,NRC(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要求全美核電廠須依循SSHAC Level 3(「美國地震危害分析資深專家委員會」所訂定第3層級)程序,重新評估廠址的地震危害。104年4月,台電公司因應我國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要求,依偱SSHAC Level 3程序,委託國震中心辦理「核能設施地震危害重新評估案」,針對當時除役之核一廠,以及仍運轉之核二廠、核三廠,耗資近新臺幣5億元,歷時超過4年,評估結果︰各核電廠反應器廠房基礎輸入地震反應譜(FIRS)分別為核一廠0.698g、核二廠1.272g、核三廠1.384g,遠高於3座核電廠安全停機地震值(SSE)0.3g、0.4g、0.4g。此外,迄今年10月,三位委員於監院提出調查報告時,核一廠、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仍在反應爐內未能退出,而各核電廠「用過燃料池」內用過核子燃料需待乾式貯存設施啟用、預計10年後才可完全移出,擔任諮詢委員之學者專家表示,此期間對於安全系統的要求實不亞於運轉狀態。在地震風險無法預測的情況下,三個核電廠經SSHAC Level 3評估結果,於安全停機地震值大幅提高(約2~3倍)、各廠運轉超過40年之際,台電公司除針對攸關緊急停機設備組件之先期耐震補強作業外,尚乏對於各核電廠結構體耐震及系統老化影響等之評估,顯有安全疑慮,核有未當。監委表示,臺灣位處板塊交界,又在環太平洋地震帶上,斷層密布、地震頻繁,據SSHAC Level 3程序產出之地震源特徵(SSC)模型,山腳斷層由陸域延伸至海域,全長約134公里(超過車籠埔斷層),距離核一廠約7公里、距離核二廠約4.3公里;恆春斷層包括外海斷層,全長約140公里,距離核三廠僅700公尺。此外,據歷史記載,山腳斷層、恆春斷層臨近之基隆、恆春皆曾有海嘯紀錄。監委指出,海溝型地震極易引起海嘯,據查,琉球海溝距離核一廠約65公里、距離核二廠約55公里;馬尼拉海溝距離核三廠約13公里。諮詢委員表示,馬尼拉海溝被美國地質調查局警告是全世界發生錯動機率很高的一條斷層,另據日本「地震研究推進本部」預估,與琉球海溝連接的南海海槽,未來30年內,約有80%機率會發生規模8至9的大地震。因此,大海嘯對核電廠的威脅實不可輕忽,允宜妥為因應。此外,監委提到,台電公司雖持續執行核二廠、核三廠機率式地震安全度評估(SPRA)併同行審查送核安會審查,惟伴隨地震而來的地質災害(例如山崩及土石流危害、砂土液化或黏性土軟化、海嘯溯上高度等)亦有可能造成核災,緣是,除SSHAC Level 3程序已評估之各核電廠半徑320公里內可能的地震源外,亦宜妥為評估各核電廠地震相關地質災害,俾周延檢視其整體耐震安全性。調查報告指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雖於114年5月23日修正公布第6條,將核電廠運轉期限延長至60年。惟目前各核電廠運轉執照均已屆期,皆進入除役期間,已無延役可能性,倘若有重啟之需要,自應根據SSHAC Level 3程序所完成之評估報告,進行核電廠整廠結構體耐震、系統及設備組件老化評估,並對外進行風險溝通,以免引發爭議,並依法向主管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申請,經該會確認核子反應器設施無安全顧慮並審核同意換發執照後,始得繼續運轉。
中國警告英國政府 如把官方機構納入FIRS強化名單「將報復」
英國與中國的關係再度出現緊繃跡象。根據《衛報(The Guardian)》的獨家報導,中國官員在外交層級警告倫敦,若英國政府部長依據外國影響規則(Foreign Influence Registration Scheme, FIRS)將中國安全機構納入加強管制名單,北京將採取報復,並強調此舉將對雙邊關係造成嚴重負面後果。這項規則自7月引入並於10月全面生效,當中要求任何在英國境內代表外國勢力或實體行事的人士,必須主動申報活動,否則將面臨刑事責任。目前加強層級僅包括俄羅斯與伊朗,未登記卻替這些國家行事者,最重可判處5年監禁。據《衛報》先前披露,政府內部早已討論是否將中國部分核心機構納入加強名單,而非整個中國。熟悉討論的消息人士透露,候選名單包括中國國家安全部(Ministry of State Security)、中國共產黨(Chinese Communist Party, CCP)、統戰部(United Front Work Department)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People's Liberation Army)。這些部門被西方安全機構長期視為涉及政治滲透與情報活動的核心單位,但倫敦方面至今仍猶豫不決。敏感時機下,兩名英國人涉替中國從事間諜活動的案件突然瓦解,令辯論蒙上陰影。前議會研究員凱許(Christopher Cash)與友人貝瑞(Christopher Berry)原定於9月15日受審,但王室檢察署(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 CPS)臨時撤銷案件。兩人均否認指控。《星期日泰晤士報(The Sunday Times)》與《每日電訊報(The Telegraph)》報導指出,政府拒絕在證詞中將中國定義為「敵人」,是導致檢控失敗的原因之一。首相國家安全顧問鮑威爾(Jonathan Powell)被指在懷特廳(Whitehall)主持會議時提醒官員,政府證據不足以支持「敵人」的定義。相關說法隨即引來質疑,但懷特廳消息人士否認鮑威爾曾下令限制證據。其強調,當案件涉及的時段為2021年至2023年初時,不可能要求官員以2025年的新國家安全戰略為依據。根據政府資料,副國家安全顧問柯林斯(Matthew Collins)已於2024年4月提供書面證詞,直指被告涉嫌傳遞「有利於中國國家」的資訊。傳聞這些內容最終流向中國第五號高級官員蔡奇(Cai Qi)。不過,凱許辯護方表示,他提供的只是公開資料或對政治走向的個人分析;貝瑞則稱自己是替有意進入英國市場的中國企業工作。儘管CPS強調撤案決定出於「證據標準未達標」,資深保守黨人士仍批評政府為避免觸怒中國而退讓。此案的崩潰讓倫敦處境更尷尬,也暴露現任工黨政府與中國交往的微妙現實。夏季時,一名外交部高層曾與下議院議長霍伊爾爵士(Sir Lindsay Hoyle)會面,討論解除中國大使被禁止進入議會的限制,以換取北京取消對英國議員的制裁。自工黨執政以來,數名重量級官員陸續訪中,商務大臣凱爾(Peter Kyle)與國家安全顧問鮑威爾皆已赴北京。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被預期將於新年初展開正式訪問,中英互動看似加速重啟。然而,外國影響規則的爭議,讓英國在國內安全與對華政策間的兩難更形尖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