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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男約16歲少女一次5000元 數月後她不適就醫!竟已懷孕17週
新竹一名汽車業務男子阿德去年在交友軟體上跟一名16歲A女(皆化名)談好以5000元進行性交易,數月後她就醫發現,已經懷孕17週,阿德也被法院判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判決書指出,阿德跟A女是網友關係,他知道女方沒滿18歲,看見她在交友軟體Heymandi貼了「約一次5000」性交易訊息,便跟她談好從事交易,開車載她去汽車旅館發生合意性交行為。2024年11月中,A女因身體不適就醫,發現已妊娠17週,始由新竹縣政府社會處轉介並通報警方而循線查獲,阿德也因此被逮捕。法院認為,阿德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和16歲以上未滿18歲的人有對價的性交行為罪嫌,念在阿德犯後坦承犯行,雖未與A女和解,但已支付部分醫藥費用等,審酌他大學肄業,現從事汽車業務,家庭經濟狀況普通,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判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此外,2003年,桃園一名木工認識未成年少女小嬛(化名),談好進行4次性交易,每次1萬元,而其中3次過程被他偷錄下,後來警方查扣他的手機,在雲端相簿中發現影片,木工跟小嬛達成和解,法官依3罪各判3年8月,合併應執行4年2月。
交友軟體釀禍!17歲少女懷孕 男業務買春遭判刑
新竹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未成年性交易案件,一名汽車業務阿宏(化名)因與17歲少女小美(化名)發生有償性行為,被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以每日1000元折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去年7月29日上午8時許,阿宏透過交友軟體「Heymandi」看到小美貼出「約一次5000」訊息,明知對方未滿18歲,仍駕車將她載往新竹縣某汽車旅館,以5000元進行性交易。小美數月後於11月19日因身體不適就醫,竟檢查出已懷孕17週。新竹縣社會處接獲通報後轉介警方,檢警循線查獲阿宏並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時認為,阿宏為成年人,明知少女未滿18歲且心智尚未成熟,仍以金錢換取性行為,對少女身心發展造成影響。雖雙方未和解,但阿宏坦承犯行並支付部分醫療費用,審酌其大學肄業、現職汽車業務及家庭經濟普通等狀況,最終裁定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約砲約到表哥女友 「一試成主顧」拿裸照逼再來…女方崩潰提告他GG了
太惡劣!一名郭姓男子於2年前,透過交友軟體配對到自家表哥的女友,兩人約出去開房激戰,沒想到郭男「一試成主顧」,多次邀約表哥的女友「再來一次」,但後續遭女方接連拒絕沒面子,竟傳訊告訴表哥,自己與他的女友私下偷偷約砲,故意拿截圖威脅對方持續與他約砲。而女方擔心被揭穿,只好屈服忍耐,但郭男又趁機拍下女方的淋浴照恐嚇,逼得表哥女友崩潰提告,而郭男最後被判1年10月,緩刑4年,另2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指出,在2021年5月,郭男一開始是透過網路交友軟體「HEYMANDI」認識表哥女友,兩人相約到旅館開房間,事後郭男對女方難以忘懷,但女方對他態度冷漠,於是故意利用IG私訊自己的表哥,還把對話紀錄給表哥的女友看,藉以威脅對方,繼續跟他發生關係。而這名表哥的女友,因為擔心自己偷約砲的事被傳出去,只好再陪郭男到摩鐵開房間。但郭男趁女方裸身在浴室沖洗時,透過透明玻璃偷拍她裸背,並開始拿著照片威脅、要求對方持續與他發生關係,讓對方忍無可忍,決定蒐證提告。法院審理時,郭男坦承犯行,法官依雙方對話紀錄、汽車旅館訂房紀錄等事證,以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郭男1年10月,另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各判刑2月、4月,並應執行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而雙方後續因為有達成和解,且法官考量郭男犯後具有悔意,性侵部分宣告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