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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向「智財權」的學習非重製 陳冲:期待早日打破IPR情結
九月聆聽甫卸任數位發展部黃部長一場有關AI的演講,提到白宮新任科技顧問Michael Kratsios在AI Action Plan中,不滿智慧財產權阻礙大型語言模型的運作,必須要有所改革,不禁想起一些往事。戰後嬰兒潮成長的世代,常將智財權視為理所當然,當生成式AI進入人類生活,開始發現純由機器產生的AI作品,似不能享有「人」才能擁有的智財權,也才開始反思智財權本質是在保護創新?還是妨礙創新?2007年我在一場研討會中,政治不正確地提到2005年Joseph Stiglitz的一篇文章: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Wrongs,當時很多人也許不喜歡JS的論點,但都被文章題目所吸引。JS用詞充滿機鋒,不但望文知義,而且巧妙運用Right的字義,一方面是智財權的「權利」,另一方面則是對錯的「對」,明眼人一看就知JS是在挑戰智財權的正當性。世界主要國家均立法保護智財權,而美國在國際上向以捍衛智慧財產權著稱(早在1987年即將專利保護入憲),並主導WIPO(世界智財組織)的成立與運作,其原因固然在鼓勵原創,但畢竟也與美國企業擁有諸多專利有關。二十一世紀以來,情勢易轉,中國大陸成為專利大國,人們開始反思,過去對智財權的保護,是否過當?而且任何智財權的發生,也都基於前人的智慧,真正完全原創,恐怕是鳳毛麟角,智財權的保護是絕對的嗎?記得在2007年,本人在報端一篇文章「智慧財 公共財」,就曾援引JS的前揭研究及2003年巨著The Roaring Nineties的論點,智財保護有將公共資源(長年累積的智慧)私有化之嫌,也破壞市場經濟的競爭基礎。JS曾多次舉藥品專利為例,認為知識的獨佔,形成經濟效率降低,進而影響創新,JS等經濟學家也常引用傑佛遜總統的名言:「知識就像蠟燭,以蠟燭點燃另一根時,本身的光不會減損;知識不應享有專利,而所謂專利反會限制知識的傳播與利用」,其實JS並不是反對智財權,而是希望有更全方位的討論與規劃。當然不能忽略所有的創意或原創,其實也都是前人智慧的累積,談專利保護就應該有適當的寬容,豈不聞伏爾泰曾說:Originality is nothing but judicious imitation(原創不過是合法的仿冒)。智財權的保護,既然是有利美國的傳統課綱,Kratsios又為何在AI議題上認為智財權是個障礙?其實早在2024/4/14經濟學人雜誌刊出一篇專文Generative AI is a marvel. It is also built on theft?生成式AI需要爬梳大量資料,其中有許多資料都尚在著作權保護範圍內,這種爬梳又何嘗不是竊用的行為?各國在早期制定的著作權法下,壓根沒有考慮到生成式AI竟能「學習」的課題。其實近年國人也有人關注類似議題,只是長期被智財權的絕對排他性所沉浸,一時不易突破。創作訓練AI,尤其是LLM(大型語言模型),利用的資料庫極大,不易一一取得授權,該行為又非著作權法第44至63條所涵蓋,至如將重製納入同法第65條的合理使用(fair use),恐怕又要折騰智財權法院好一陣子。早在今年五月間,前身為臉書的美國Meta公司贏得對十三位作者的訴訟,判決揭示AI可以向享有智財權的書本、影片、音樂「學習」(learn),但不能「重製」(reproduce)其內容,的確是一突破,至於如何在學習與重製間,有一明確界線,恐又須個案再認定。記得去年十二月,我在世新大學的演講以及報端一篇專欄,均建議在AI基本法中,宜一併研議個資法、著作權與智財權法的修正,欣見今年八月數發部已完成「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的預告程序,異曲但也同工,前有歐盟的EU AI Act可資參考,後有美國AI Action Plan可資借鏡,期待我們可以早日有個打破AI與IPR情結的本土方案,在鼓勵創新與資料濫用間有一平衡!
慶祝世界智財日 專利師公會成立國家隊免費服務
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為慶祝專利師節,號召30位專利師在今(26)日成立「智財管理國家隊」,並獲得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賴清德及立法院長游錫堃院長賀電,期勉能協助台灣產業企業全球競爭力佈局。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是聯合國的15個專門機構之一,每年4月26日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同時也是我國內政部核定的專利師節,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表示,成立至今12年,在今年專利師節宣告成立「智財管理國家隊」,並從5月3日起接受企業報名,提供10家企業免費諮詢名額,提供智財管理企業諮詢健檢服務,協助企業專利取得,延伸發展應用,以取得全球競爭優勢。根據智慧財產局所公佈資料,台灣中小企業申請專利的件數連續2年正成長,幅度高達17%;公會指出,台灣專利師目前人數共459位,要成為專利師須經過考選部每年舉辦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公會理事長廖鉦達表示,智財權不但是衡量國家全球科技、生技、文創等產業企業實力的指標,更是社會及產業企業前進發展的驅動力,企業健全智慧財產的策略與管理,可有效建立全球的競力,找出產業企業智財創新的新契機,提升企業獲利空間。專利師公會舉例指出,有護國神山之稱的台積電,在智財專利的策略管理上,已展現其高度專業,在2020年專利獲准數量位居全國首位,申請數更已經連續五年蟬聯第一,成立「智財管理國家隊」的目的,就是期望能協助產業企業再創新成就,為台灣打造多座護國神山。
可外折、可半開!HTC跟上摺疊機熱潮 最新摺疊手機專利全曝光
自從可折疊螢幕問世後,可折疊的智慧型手機掀起了一股熱潮,先後有三星、摩托羅拉、華為分別推出螢幕可折疊的智慧型手機。而台灣的手機大廠宏達電(HTC)似乎也要跟上這股熱潮,近日有國外科技網站透露,HTC在美國申請一項可折疊顯示裝置的專利,並且在今年8月於世界智慧財產權局(WIPO)資料庫公布。根據荷蘭科技網站《LetsGoDigital》報導指出,HTC疑似正在開發可折疊的智慧型手機,他們發現HTC在2019年年底時,在美國申請了「可折疊顯示裝置」的專利,專利文件中提到,疑似HTC所開發的摺疊機採直立設計,機身中間兩側各有一個略為突出的支撐模組,這樣的設計可以保護螢幕在對折的時候,彎曲部分不會礙於機身而過度伸展造成破壞,並且降低柔軟的螢幕產生摺痕的問題。而且HTC的摺疊機採用的是「向外摺疊」的方式,其實與華為先前推出的Mate X採取同樣的設計概念。但根據專利文件顯示,這份專利的著重重點是放在手機的「鉸鏈」(協助、保護螢幕彎曲的機械結構)上,而非智慧型手機本身上。HTC的可折疊式的智慧型手機很有可能還在開發階段,目前專利文件中的圖片極有可能不是最後的成品原型。目前該文件在8月時,於世界智慧財產權局(WIPO)資料庫公布。國外媒體也透過3D繪圖軟體,根據專利文件的內容,為這款摺疊智慧型手機製作了模擬圖片,方便各位讀者能更直觀的理解。針對意外曝光的專利報告,HTC方面表示,HTC致力投入智慧手機科技的研發,並且總是尋找各種突破的方式,對此訊息目前不表示任何意見。
近10年商標申請「農業食材」最多 國人餐飲品牌創新創業熱度高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參照國際做法與指標,彙整10年來超過77萬件商標申請案,歸類成10大產業類別,完成「2010-2019年產業申請商標案件趨勢分析」報告,作為產業佈局、品牌開發、掌握市場趨勢的參考。智慧財產局參照WIPO IP統計數據中心(WIPO IP Statistics Data Center)每年定期發布「世界智慧財產指標(World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cators );WIPI」的作法轉化歸類成技術研究、健康醫事、服飾配件、農業食材、商業金融、休閒教育、居家設備、運輸機械、營建產業及化學產業等10大產業類別。根據統計,近10年來商標申請案皆以「農業食材」產業類別為最多,歷年申請類別總數占比在19.2%~21.6%間。商標申請類數約7成為本國人,可見國人對餐飲業的品牌創新與創業熱度一直很高。本國人申請案近10年的次大產業別為「商業金融」,涵蓋分類有批發零售、廣告行銷、代理進出口等商業服務領域。居第3位的「健康醫事」產業涵蓋美容化粧清潔品與醫藥醫材等商品,亦反映國人對身體健康與美容的重視,帶動相關產業對品牌的申請需求。外國人申請案近10年來的產業類別以「技術研究」居首,歷年申請類別總數占比在16.8.2%~19.3%間,呈現緩步成長趨勢,包括科技3C設備、通訊傳輸、科學技術研發、法律服務等,而近10年外國申請人以日本、美國及中國大陸為前3大,三者申請案占外國商標申請案半數以上。智慧財產局表示,以上顯示日、美、中等國不僅止於技術研發領域的競逐,在商標屬地主義特性下,更積極進行與專利技術相輔相成的商標申請,台灣是全球電子、資訊和通訊等高科技產業的重鎮,也是各國品牌布局不可或缺的一環。
我國研發量能首超越日本 位居世界第3
研發一向被視為提升產業競爭力重要的指標,最新的世界各國研發經費占GDP比率比較中,我國以3.336%居世界第3位,首度超越日本。經濟部統計處發布統計數據指出,我國積極投入研發資源,2018年研發經費突破6,000億元,達可6,160億元,近十年平均每年成長達5.8%。研發經費占GDP比率呈現穩定上升走態,2018年達到3.36%,首度超越日本的3.26%,居世界第3位,低於以色列的4.94%與南韓的4.53%,高於美國的2.83%及大陸2.19%。統計處說明, 2018年我國研發經費6,160億元,年增7.2%,相較於2009年有1.9倍成長,在與其他國家比較,成長也僅次於大陸的3倍及南韓的2.1倍。在研發人力方面,近十年我國研發人力平均每年成長3.6%,低於中國大陸8.3%、南韓5.5%,但高於日本0.2%。進一步分析,以企業部門投入研發的比重最大,占總研發經費80.3%,顯示企業部門在研發活動所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我國企業研發經費高度集中在電腦電子及光學產品業,占73.6%;南韓也是此業別最高,占51.9%、日本以汽車業研發投入居首位,占26.1%。此外,研發成果往往需專利保護,統計處指出,2019年我國受理發明專利申請件數年增1.8%,連續3年成長,其中本國申請人占將近4成,外國人以日本居首,其次依序為美國、中國大陸、南韓。另外,根據2018年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發明專利總申請量的前3大技術領域依序為「數位通訊」、「運算科技」及「電子機械能源裝置」來看,我國居首的「半導體」、居4的「光學」領域,在WIPO則排名第10及第9,顯示我國在這些領域具有優勢,然而在全球申請居冠的「數位通訊」領域,我國則僅居第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