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傳「超速40公里扣牌半年」6/1 起開罰? 法務部網站解答了
立法院在4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將吊扣牌照。而近日卻有網傳該條文將從6月1日起生效,然而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該條文生效日期未定。Instagram帳號「97MR究極山道-BOSS小魚(HPM高動力)」27日發文指出,「監理站單位已公布6/1號開始#原超限速60公里扣牌6個月,已修法成超速40公里就扣牌#6 個月,請Tag你身邊開快車の朋友…」引起許多網友好奇分享到臉書社團。目前生效日期仍未定。(圖/翻攝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然而根據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顯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一項第二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四十公里,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目前該條文尚未生效,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目前生效日期仍未定。

約好街頭裸拍攝影師反悔不付錢 模特兒提告自己也被罰
展現最真實的樣貌,裸模街拍可以嗎?2021年9月,攝影師蘇男欲拍攝男性系列照片,在網上與張男做好約定,用3萬元酬勞同意於大街上拍攝裸照,不料拍攝完成後蘇男卻不給錢,張男憤而提告攝影師。詐欺告訴以雙方和解作結,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但蘇男和張男卻另依公然猥褻罪被函送法辦。據悉,蘇男在UT聊天室認識張男,談攏酬勞3萬元後,當晚便直接前往新北市新店區的小巷弄進行裸拍,結束後又至公車總站繼續攝影。誰知拍完照後,蘇男卻不願支付3萬元,張男怒告其詐欺。但在警方勘驗現場拍攝之照片時,才發現兩人於公共場合赤裸照相,此舉已觸犯公然猥褻罪,並將兩人一同函送法辦。台北地檢署最終依公然猥褻罪,各判處蘇男和張男拘役20日、1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1萬元。「擺脫服裝限制,挑戰禁忌和束縛」的裸拍行為犯法嗎?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與「法律諮詢通」顯示,「公然猥褻」被歸類於刑法的「妨害風化罪」中,是為維護社會倫理秩序與善良風俗,但在法律上某行為被認定是「公然猥褻」,可能它在主觀上可滿足當事人性慾、在社會觀感上被認為可以引發他人性慾,或是該行為違反當事人意願等等。但究竟裸拍是否構成妨害風化罪,仍須依每個行為個案進行個別判斷。

《全動法》僅限戰時?新聞自由、金融外匯遭箝制? 主要爭議一次看
國防部於21日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以下簡稱全動法),修法內容引發外界質疑箝制新聞媒體、形同「戒嚴」,甚至被批是先前胎死腹中的《數位中介法》的借屍還魂。「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為何而修、將修正哪些內容、最大爭議點為何?CTWANT也整理修正草案來龍去脈和各項爭議。為何這時要修《全動法》?我國外交部長吳釗燮、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顧立雄才剛在美東時間2/21日於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與拜登政府官員舉行長達7小時的閉門安全會談。會議結束後,與外交和國安部門關係密切的國防部就隨即推出《全動法》。對此,美國耶魯大學政治學博士郭正亮也質疑,《全動法》正是美國在背後下指導棋,只為了在承平時期控制輿論,並以防止中共認知作戰為由,避免疑美論和反戰論在台灣形成共識,否則美國難以將台灣推向「代理人戰爭」的最前線。此外,《全動法》公告期間竟然只有短短14天供外界瀏覽,中間還經過228連假,試圖掩人耳目,「可以看出美國有多急。」此次《全動法》主要引起爭議的草案內容如下:平時對新聞媒體進行調查和約談:「訊息傳播動員準備方案」為因應新聞及不實訊息處理,訊息傳播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應對出版事業、廣播電視事業、網際網路平臺與應用服務提供者及新聞從業人員,實施調查、統計、編組及規劃;直轄市、縣(市)政府應配合辦理。平時對金融外匯進行管制:「金融外匯動員準備方案」財力動員準備,旨在配合軍事動員需求,統籌策劃戰時預算轉換、戰費籌措及金融外匯管制等事宜。平時對資通訊進行管制:「資通訊動員準備方案」由本部主政該方案,並統合該分案下轄之「資安防護分類計畫(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通信動員分類計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國軍資訊動員分類計畫(國防部)」三項分類計畫,以強化資通訊之動員能量。過去擔任行政院新聞局長、國安會副秘書長的楊永明表示,在平時的動員準備期,政府可針對出版、廣播、電視、網路等相關服務業進行「調查、統計、編組與規劃」,等於是「數位中介法的借屍還魂」。草案中還規定媒體應配合辦理並提供相關動員能量資料,定義不清不楚,就像回到「動員戡亂時期的準備階段」。另外,楊永明也提到,草案中更列出「金融外匯動員準備方案」,代表蔡政府有意針對台灣人民的資金財產進行控制。而且如果法律修過,恐怕會使許多外資和台灣資金因考量安全性而選擇離開,會把投資逼走,讓留在台灣投資的FDI(外商直接投資)減少,影響層面不小。郭正亮也表示,政府在國防部定義的「準備階段」(可能是平時)就可以透過「金融外匯動員準備方案」對金融界人士的行為進行監管,「例如人民幣或中國股票買太多,可能就會被政府約談。」另外,還有「資通訊安全方案」也可能授權政府介入資安相關設備零件生產,楊永明提醒,這個《全動法》不只影響新聞自由,更不是只有規定戰時的方案,蔡政府並未考量到相關的實際衝擊與影響。本次《全動法》僅限於戰時?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資料顯示,本次《全動法》有規定「動員準備階段」和「動員實施階段」,而前者的準備階段從何時開始,完全是由國防部決定,平時也能被視為是對戰爭的準備,因此《全動法》當然不僅限於戰時。對於《全動法》的爭議,曾任民進黨副秘書長的游盈隆強調,核心問題不在政府要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因為戰爭爆發時本來就會變成憲政獨裁,所以重點在何時會限制言論自由,以及政府要怎麼做,如果平時就要限制,那這個政府就完了,「不會笨到這種程度吧?國防部不會又製造一個麻煩吧?但他們到現在為止也講不清楚。」郭正亮也表示,這些管制在「戰時」是絕對可行也必須的,他沒有話說,但《全動法》最大的爭議在於,它還規定可以在國防部定義的「準備階段」(可能是平時),對新聞媒體、金融業和資通訊進行管制,而且這些都是法條寫明的,違反是有刑責的,這就會對新聞媒體、金融業等產生寒蟬效應。過去白色恐怖時期的警總也常以「保密防諜」為由,透過監聽通訊、活動審查、攔阻郵件等方式監控人民日常生活,如今以「防止中共認知作戰為由」推出此法,效果有如「警總復辟」。

林佳龍鬼打牆稱侯友宜2018沒辯論 侯辦再提3證據狠打臉
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日前稱新北市長侯友宜2018年參選市長時有辯論「是騙人的」,遭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拿證據打臉後,林仍持續批評侯友宜4年前在選委會的照片背景就是政見發表會,竟然能夠公然說謊還硬凹、顛倒黑白;對此,侯友宜辦公室今(1)日晚再提出3項鐵證,直指林佳龍公然說謊,卻沒有勇氣認錯道歉。侯友宜辦公室發言人吳亮賢表示,侯友宜與當時的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貞昌院長進行辯論式電視政見發表會,眾多新聞媒體皆以「辯論」二字下標報導。他諷刺,可以教學林佳龍,只要在網路搜尋引擎鍵入「關鍵字」即一清二楚,若這樣還不會,可委由幕僚協助。侯友宜辦公室也提3項鐵證,第一,全國法規資料庫中的「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第18之1條第一項清楚寫道「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電視政見發表會經同一選舉區三分之二以上候選人同意時,得以辯論方式為之」,第二項並說明「電視政見發表會,以辯論方式為之時,其辦理人員及程序如下」。第二,新北市選委會Youtube頻道的新北市第3屆市長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影片中,主持人在第50秒至1分5秒說明程序時,清楚說道「本次電視政見發表會是納入辯論方式」;第三,侯友宜在今天遞交的新北市長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意願調查表中,清楚勾選以「辯論式」辦理,如同4年前侯市長參與辯論會的結果,也跟林佳龍4年前與盧秀燕辯論會「一模一樣」,相關文件在新北市選委會即可下載,一目了然。吳亮賢呼籲,這3項資訊皆是公開網站即可查閱,林佳龍沒有改變的勇氣,也沒有認錯道歉的勇氣,至少要有查資料的勇氣。他也敬告林佳龍,說了一個謊言,只能用無數的謊言來圓,面對事實,回頭是岸。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呂家愷則表示,自己和另一名議員參選人吳訓孝2018年就在侯友宜競選辦公室,4年前侯友宜就和蘇貞昌參與辯論式電視政見發表會,過程全程公開,和當年的林佳龍與盧秀燕參與辯論式電視政見發表會一樣,不過後來林佳龍慘輸盧秀燕20萬票,可能是害怕想起來。

娛樂報報/楊祐寧被抓包邊開車邊錄影 網質疑「危險駕駛」
楊祐寧在2020年與老婆Melinda結婚,同年12月升格當爸,迎來可愛的女兒,他對老婆及女兒疼愛有加。近日一家三口一同出遊,楊祐寧在IG分享了不少照片,看得出來心情相當不錯,不過其中一條限時動態中,楊祐寧坐在駕駛座,疑似邊開車邊用手拿手機錄影,這個行為引發網友討論,擔心他這樣是危險駕駛。楊祐寧在限時動態中先是拍到自己的臉,之後把鏡頭移往坐在副駕駛座睡著的老婆,笑說「在夢裡吃了什麼嗎」,本來是夫妻間逗趣的互動,但楊祐寧疑似邊開車邊錄影的危險行為卻引來爭議,有網友在Dcard發文,詢問邊開車邊用手機是否違法,並說:「是我太小題大作還是大家逐漸默許這個行為了?」其他網友則回應「真的不要害別人出事耶」。一家人開心出去玩,楊祐寧被網友抓包疑似邊開車邊用手機,引發熱議。(圖/翻攝自楊祐寧IG)現今社會3C產品日益普及,駕駛人邊開車邊使用手機的狀況也越來越多,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楊祐寧的行為屬於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能處新台幣三千元罰鍰。開車時用3C產品違反交通規則。(圖/翻攝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國慶台鐵地下化3/向沙國基金借8000萬美元建設 那個年代台灣的財政實情是這樣
台北車站每天人潮熙來攘往,地下一樓的台鐵和高鐵月台連通道旁的牆隅上靜靜地嵌著兩幅紀念碑,其中一幅紀念台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竣工,另一幅碑文記載「鐵路地下化工程承蒙沙烏地阿拉伯王國開發基金惠予貸款8千萬美金,有利工程進展,特立碑表達謝意」,象徵當時台、沙兩國的「兄弟情誼」,也印證當時即使國庫困窘,政府仍積極透過舉債借貸建設,骨子裡早就想到台灣的都市面貌該有的國際格局。沙烏地阿拉伯曾是中華民國在中東地區最堅強盟友,兩國並曾在民國35年(1946年)至民國79年(1990年)間有正式邦交,雖然後來因為中國大陸崛起,許多國家陸續與我斷交,但沙烏地阿拉伯仍是阿拉伯國家中最後一個與中華民國斷交的國家,而兩國斷交的導火線,則是民國69年(1980年)爆發的兩伊戰爭。前外交部長錢復去年曾在回憶錄中娓娓道出我國與沙國斷交的祕辛,當年沙國遭以色列、伊朗兩個世仇左右包夾,沙國欠缺威懾性武器,難以確保國家安全,中東情勢相當複雜,迫使沙國尋求購買導彈等先進武器保護國家安全。政院為了籌措北市鐵路地下化財源,曾向沙烏地阿拉伯開發基金貸款八千萬美金,也顯示當時兩國邦交緊密,但後來沙國仍因國際政治現實與我斷交,圖為沙國派特使來台與時任外交部長錢復說明沙國斷交決定的原委。(圖/報系資料庫)錢復指出,回顧當時有能力製造中程彈道飛彈的國家只有美國、蘇聯和大陸,但美國長期與以色列結盟,不太可能出售導彈給沙國,蘇聯也力挺伊朗,更不可能對沙烏地阿拉伯出售飛彈,沙國在走投無路下只能轉向中國大陸採購。沙國當時斥資35億美金,要向中共採購20枚地對地中程導彈,中共則以與沙國建交作為出售導彈的交換條件,但沙國當時只同意與大陸互設商務代表處。1990年初,中共長城工業又與沙國密商衛星交易,同年五月波灣風雲再起,阿拉伯國家緊急會商,埃及、阿曼等國都力促沙國儘速承認中共以購買更多武器。即使當年中華民國空軍正在葉門秘密提供沙國空軍作戰協助,兩國軍事合作十分緊密,最後沙國仍不敵其它中東國家施壓的政治現實,以全部貨款付現金的方式,花了35億美金低調的從大陸取得20枚東風3型飛彈,隨後即宣布與中華民國斷交。回顧這段往事,錢復感慨在戰略價值考量下,沙國與當年的美國做出相同決定,爲了國家利益轉向中國大陸,卻將中華民國推向國際政治的更邊緣。雖然兩國外交關係不敵國際政治現實而中斷,但在台沙兩國有正式外交關係的那段時間,不僅互動緊密,人員也常互訪,因此當前行政院長孫運璿宣布台北鐵路地下化動工後,擔心國庫財力難以支應,還是決定向沙烏地阿拉伯的開發基金借貸8千萬美金,作為地下化工程經費。台北車站地下一樓目前還留有北市鐵路地下化工程曾獲得沙國金援的紀念碑。(圖/周志龍攝)目前在中華民國全國法規資料庫中,仍可以看到兩國在民國73年5月20日簽訂的貸款合約相關資料。該份契約立約雙方,一方是時任財政部長徐立德,另一方則是沙烏地阿拉伯王國財政暨國家經濟部部長兼開發基金主席阿巴赫爾,簽約地點則是台北。合約中載明,沙國開發基金宗旨在協助開發中國家從事經濟發展,並提供其實施發展計畫所需之貸款,沙國開發基金也確信北市鐵路地下化計畫之重要性,及其對中華民國「友善人民」之經濟發展具有預期效益,因此同意給予我方貸款,期限20年,包括五年寬限期,我國也應就其隨時所提取且未償付之貸款本金金額,按年率百分之五 (5 %) 支付貸款管理費用 (其實也就是利息),還予沙國,隨著鐵路地下化正式完工,政府也在民國92年將該筆貸款全數還清。昔日北市曾有28個路口因為鐵路通過而影響交通,鐵路地下化後,這個問題也迎刃而解,圖為鐵路地下化前,現址光華商場附近的舊照片。(圖/報系資料庫)

「緊急命令」為何重要? 台灣歷年僅發布4次
新冠肺炎疫情不斷升溫,台灣19日確診病例108例,讓各界開始討論是否該頒布「緊急命令」來加強防疫措施。對此,總統府發言人張諄涵回應,現行《防疫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已足夠因應防疫,目前暫無發布緊急命令的必要,但仍未平息各界對於「發布緊急命令」的呼聲。所謂的「緊急命令」,當國家處於緊急狀態,但現有法制不足以排除危難或應付重大變故時,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的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九二一全台大地震,南投縣埔里鎮災情。(圖/報系資料照)過去曾發布過4次緊急命令,第4次、也是最近一次頒布緊急命令,是民國88年「921大地震」後。當時災情慘重,全台各縣市都有重大受災戶,加上「天然災害防救法」尚未通過立法,為了不耽誤救災時機,時任總統李登輝發布緊急命令。另外,第1次是因為1959年8月發生了「八七水災」,第2次是1978年12月發生中美斷交(隔年1月發布過一次緊急命令補充,第3次是因為1988年1月前總統蔣經國先生逝世。前總統李登輝針對921大地震發布緊急命令。(圖/全國法規資料庫)2003年SARS於全球爆發,疫情最終造成台灣346例確診、73人死亡;不過時任總統陳水扁及當時行政院討論後決議,相關法令已足夠因應防疫需求,最後並未頒布緊急命令。不過,也有聲音認為由於1996年(民國85年)才開始總統直選,如果要嚴格地來談「總統權」,應該從這個時期之後來看。換言之,如果總統蔡英文真的因為新冠肺炎防疫發布緊急命令,她將是在前總統李登輝發布921大地震緊急命令後的第一人。總統蔡英文。(圖/總統府提供)至於蔡英文此次面臨新冠肺炎何時會發布緊急命令,總統府也表示,評估疫情狀況仍在掌握之中,會視疫情發展做決定。緊急命令目的在於鬆綁法令,讓政府面臨災變時能夠及時應變,但作為民主國家還是要有所考量,除了緊急命令帶有過去威權時代的色彩,頒布緊急命令也象徵國家的情勢已難以控制,但目前還沒有到這樣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