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水房首腦「一過監控期馬上逃亡」 檢察官批:自我設限讓台灣成詐騙天堂
綽號「宮保雞丁」朱姓男子因涉嫌成立水房協助詐騙集團洗錢,結果遭警方在2022年5月破獲,更於同年9月起訴。而朱男在2023年3月坦承犯行後,被裁定以100萬元交保,後續更透過科技監控的方式監控朱男的行蹤。未料,在科技監控的時限到期後,朱男趁隙棄保潛逃,目前下落不明。而有基層檢察官痛批,法院自我設限設置科技監控的期限,反而讓台灣變成詐騙集團的天堂。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朱男先前曾被基隆地檢署起訴,指出其自2021年12月起與境外機房合作,向不特定人士收購近百個人頭帳戶,朱男除了透過人頭帳戶洗錢外,也透過加密貨幣來洗錢,總計有241名受害者的金錢被朱男等人洗到海外去。後續警方於2022年5月破獲朱男的水房後,朱男等21人同夥於同年9月被起訴,朱男之後也被求處10年重刑。而在歷經2次的延押後,朱男於2023年3月坦承所有犯行。當時法院認定全案卷證充足,且檢察官陸續追加其他同案的被告,認為朱男的再犯可能性低,因此裁定100萬元交保。後續由於檢方不滿交保的裁定提出上訴,高院發回基隆地院重新審理,最後裁定朱男必須要接受科技監控,同時要定期向轄區派出所報到。而一直到2023年12月,合議庭認為朱男在此期間大致遵守規定,並無重大違規,因此沒有延長科技監控的時間。但就在2024年3月,交保且沒有科技監控的朱男,突然傳出人間蒸發的消息。法院在確定找不到朱男後,目前已經沒收100萬元的保釋金,同時也發布通緝。為此,有基層檢察官表示,基隆地院合議庭以「法定羈押期最多9個月,所以科技監控不該太久」為由,並沒有延長朱男的科技監控時限。但實際上,法律根本沒有規定監控期限,根本就是法院自我設限。該名檢察官也認為,再加上台灣多審級且緩慢的審判過程,這讓台灣根本成為詐騙集團天堂。而該名檢察官也表示,羈押期限過短,這要修法延長,但卻以此設限科技監控的期限「大大不可」。檢察官也表示,以鍾文智接受科技監控一事為例,一次監控就是1年,根本沒有9個月上限之理「如果基隆地院的裁定是認為被告過去表現良好,可以改成具保和定期報到即可,這是個案的權衡,尊重法官裁量。」但如果並非如此,檢察官認為,基隆地院應該要出面澄清。
37死囚釋憲求生路「執行死刑」違憲 憲法法庭下月生死辯
司法院憲法法庭去年8月時,有37名死刑定讞的死囚認為我國「執行死刑」的相關規定違憲,因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該款規定並無違憲之虞,判決合憲,而憲法法庭4月23日將開庭辯論死刑存廢,死囚們還有機會求得生路。《中央社》報導,37名死囚聲請死刑違憲,死囚們聲請釋憲標的,是針對《刑法》、《法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等等,相關法律、行政命令中有關死刑的規定,或執行死刑的人員、方式等等,也就是我國死刑存廢的問題,聲請釋憲,本屆大法官已經決定受理,並訂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37名死囚今年2月27日提出聲請補充理由書,認為刑事訴訟法第388條、第389條、第460條至第465條第1項;監獄行刑法第145條至第147條、執行死刑規則全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全文等規定,與死刑案有重要關聯性,應追加為法規範憲法審查標的。憲法法庭表示,37名聲請人所據以聲請的確定終局判決,皆於111年1月4日憲訴法修正施行前已送達聲請人,憲法法庭於今年2月27日收受聲請人所提的補充理由書,已逾越法定期間,因此裁定不受理。另外,司法院憲法法庭去年8月間,針對死囚們提出聲請,認為最高法院《分案實施要點》中的「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等憲法原則,請求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該款規定並無違憲之虞,判決合憲。依照法務部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只要是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者是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等理由,就能執行。我國目前有37名死刑定讞的囚犯,人權團體為死囚們聲請釋憲或再審,所以法務部審核後,依照前開規定,已經許久未執行死刑。上次執行死刑為2018年8月31日。
不會線上請假…資深員工「曠職3天」被開除 法官判公司賠償40多萬
開除不會線上請假的員工是有理有據,還是不符法律?中國大陸江蘇省蘇州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審理罕見糾紛,1名59歲辛姓資深員工因不會線上請假,遭公司認定連續曠職3天開除,雙方調解未果後進入法院訴訟。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辛男任職的公司在2019年4月發布公告,要求員工必須透過企業微信線上請休假,否則視為曠職處理。不諳數位流程、在公司工廠工作10多年的辛男,2023年請年輕同事幫忙申請同年1月10日到20日的年假,並獲得公司批准。未料,公司1月11日發出公告並安排辛男的工廠員工一律調休,年假期間為1月16日到27日;28日、29日改為正常上班。辛男所屬工班的組長因多名員工未按時上班,1月28日在群組要求沒上班人員線上補請假,辛男則在同晚傳訊告知組長他會在31日上工;29日又來電稱不會線上操作,以口頭方式請假。公司事後認為辛男的傳訊、電話請假方式與規定不符,並以連續3天曠職為由在31日開除辛男,開啟雙方的訴訟大戰。辛男雖是數位苦手,卻非常懂得維護自身權益,他遭解雇後以公司違法解約為由提出仲裁,獲得仲裁委員會同意公司應賠償他人民幣10萬多元(約新台幣40多萬)。公司不服進入司法後,再被一審法官判賠10多萬元。案件上訴至二審後,法官認為辛男不存在主觀曠職意圖,證據也不足以認定他構成曠職,且辛男違規請假行為,不足以造成公司重大影響、導致雙方喪失信賴基礎,進而無法維繫勞務關係,辛男違規請假不至達解雇程度,維持仲裁、一審見解,認定公司需因損害辛男合法權益,賠償辛男10多萬元。
台男3對3痛扁美籍壯漢 超猛菁英身分曝!專家驚吐:動真格恐被秒殺
澎湖馬公市去年12月底發生一起聚眾鬥毆事件,劉姓、莊姓及呂姓3名台籍男子,與另外3名美籍壯漢爆發口角衝突,雙方因語言溝通不良演變成肢體衝突,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不過美方3人均不願對呂男等人提告,但警方仍依法送辦,經澎湖地方法院審理,依違反《妨害秩序罪》判處呂姓、劉姓及莊姓3人,各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不過,其實這3名被打的美籍壯漢身分大有來頭,若是一動真格,3名台人下場恐怕非死即傷。據了解,該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12月26日凌晨1時許,當時劉姓、莊姓及呂姓男子等3人在一處聲色場所飲酒消費後,在電梯口碰到3名美籍壯漢,雙方因發生碰撞加上語言不通,劉男、莊男一時情緒失控,便出手毆打其中一名美籍男子,另外2名美籍壯漢見狀,立刻上前制止將雙方隔開。不想惹事的3名外國人欲離開現場,怎料呂男卻不肯罷手,竟手持滅火器、木椅攻擊,導致其中一人頭部遭受鈍挫傷,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將涉案人員通通帶回警局偵辦,不過3名美籍壯漢疑似身分敏感,不願對呂男等人提出傷害告訴,但警方仍依涉犯《妨害秩序罪》將3人送辦,事後經澎湖地方法院審理,認定呂男等3人在公眾得出入的場所實施強暴,依《妨害秩序罪》各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有消息傳出,遭到毆打的3名美籍人士,其實是美方派駐澎湖協助國軍訓練的美軍特戰教官,不過3人並未證實其軍職身分,僅坦承是美國在台協會雇員。對此,軍事專家表示,美軍特種部隊可不是等閒之輩,尤其是被挑中派駐海外指導他國的軍官更是菁英中的菁英,礙於身分特殊想息事寧人,3名美軍才摸摸鼻子走人,若一旦動起手來,3名台籍男子恐被瞬間秒殺。
幸運中千萬元大獎!獎金卻遭彩券行「表哥」領走 法院判決:全額歸還
中國西安一名40歲姚姓男子在2019年委託彩券行代買彩券,最後幸運中得人民幣1001萬元(折合新台幣約4576萬元)。但代買的彩券行老闆卻通知「彩票不是你的」,而這筆獎金最後卻被彩券行老闆表哥領走。為此,姚男對彩券行老闆提出告訴,而法院也於15日判決,認定彩券屬於姚男所有,領獎的彩券行老闆表哥必須要歸還全部的獎金,以及這些年來的利息。據了解,整起事件發生於2019年,西安的姚姓男子長期有購買彩票的習慣,與常去的彩券行王姓老闆相熟,之後甚至直接透過微信轉帳的方式,直接線上委託老闆代買彩券。而在2019年7月17日下午,姚男購買自選號的彩券,因王姓老闆未按要求的號碼出票,於是姚男選擇多買一張5注、價值的人民幣10元的彩票,同時也透過微信轉了20元人民幣給王男。結果後續對獎後發現,這張多買的彩券竟然中得人民幣1001萬元。在確認得知中獎後,姚男第一時間就向王男索討彩券,王男一度辯稱「發錯彩票」,後經協商後,雙方簽訂協議,王男賠償姚男精神損失人民幣15萬元。原本姚男也相信王男的說法,沒想到在同年9月時發現,那筆頭獎獎金最後是由王男的表哥領取,姚男這才意識到自己遭到王男詐騙,因此前往法院提出告訴。在歷經700多日的纏訟後,法院於2021年1月判決彩票屬姚男所有,王男表哥所領取的獎金需全數退還。但由於王男與其表哥又再次提出上訴,王男甚至還因為先前賠償協議的金錢,對姚男提出告訴,姚男也因此被法院列入被執行人名單,成為失信人。中間為了避免王男與王男表哥高男脫產,姚男也在法院的協助下,凍結二人的財產。法院甚至還發現,高男在領取獎金後就與妻子離婚,法院還追加凍結了高男前妻與兒女名下的資產,僅讓他們有對房屋的居住權,但無買賣權。最後西安鄠邑區人民法院於15日做出最終判決,再次確認彩券歸屬姚男所有,獎金理應同為姚男所有。而由於高男拒絕返還獎金的行為,以及王男的協助,導致王男無法領取獎金一事,法院要求兩人必須負擔責任,承擔起歸還獎金的義務。法院判決高男必須於判決生效日起15日內,支付獎金扣除稅額後801萬人民幣給姚男,同時要依年利率4.25%,自2019年9月5日起計算至實際給付日中間的金額,作為利息支付給姚男。而王男則必須要負擔連帶給付的責任。
妻拿棉被玩偶築「楚河漢界」不給碰還人間蒸發!夫心寒求離婚 判決結果出爐
南投縣一名男子娶了越南籍配偶,婚後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妻子非但不讓丈夫碰觸,甚至直接離家出走「人間蒸發」,男子先打官司請妻子履行同居義務,她不從,男子忍無可忍最後訴請離婚,南投地院法官認為,越籍配偶形同惡意遺棄丈夫,判准離婚。據媒體報導,南投縣一名男子因找不到適婚伴侶而在親友建議下到越南娶老婆,男子與其越籍妻子於2019年10月在越南結婚,並在2021年4月下旬在台灣登記,結為夫妻。然而婚後生活並不順利,越籍妻子不讓丈夫觸碰,男子起初以為妻子只是害羞,怎料妻子卻變本加厲,天天用棉被、枕頭、玩偶在床上畫出「楚河漢界」,根本不願與他親近,夫妻關係「有名無實」,兩人也多次為此大吵。此外,越籍妻子甚至「搞失蹤」,男子在一整天聯絡不上妻子後發現,她竟拔掉手機SIM卡,帶著空機和簡單行李便離家出走,男子還通報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南投縣專勤隊協尋。面對妻子這番行為,男子決定透過法律途徑,請求妻子回家同居,南投地方法院判決越籍妻子應履行同居義務,她還上訴,但被台中高分院駁回,而在判決確定後,她竟直接「人間蒸發」。幾番折騰後,男子再無心力挽回妻子,決定向南投地方法院訴請離婚,而審理期間,經合法通知,但越籍配偶不到庭,也沒有提出書狀答辯。最後,根據判決結果指出,履行同居義務的民事判決確定後,越籍配偶仍然未返家與丈夫同居生活,拒絕履行同居義務,又未提出有何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顯然是惡意遺棄原告,且狀態仍在持續,丈夫請求判決離婚有理,應予准許。
妻懷胎4個月老公竟說這話 女兒拒負擔扶養費結局曝
嘉義一名許姓女子表示,父親要她負責扶養費用,但在母親懷胎4個月時,父親知道性別是女生,他說,不要了,而父親也不曾養育過她,所以請法院免除扶養義務,最後法院准許。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許女是家中長女,自出生至今,父親未曾扶養過,生活生活費用全都由母親負擔,父親從未有任何金援幫助,都是木母親去工地打零工,而夫妻2017年協議離婚,父親曾說每月會給5000元扶養費,但只持續數月,所以許女請求准予免除或減輕聲請人對父親扶養義務。母親也說,老公從小沒有扶養過女兒,而她是陸配,老公和她結婚目的是為了忙家裡的事情,因兄長生病,需人協助照顧,而她懷孕4 個月時,檢查是女兒,老公生氣的說,是女兒他不要了。母親表示,女兒出生後,老公無所事事,沒有支付生活費用,家裡開支均是由她及大嫂支付。法官認為,許男在許女成年前,依法對聲請人負有扶養義務,但出生後,均未支付扶養費用,也沒任何親情、感情上付出,許女由媽媽從小帶大,如強令許女負擔扶養義務,強人所難,而有失公平之情,所以請求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有據,應予准。可上訴。
FTX創辦人涉7項罪名「死不認錯」 檢察官預告:恐入獄40至50年
全球第二大加密貨幣交易所FTX宣布倒閉後,其創辦人佛瑞德(Sam Bankman-Fried,SBF)後續從巴哈馬被引渡回美國受審。而曼哈頓聯邦法院陪審團於2023年11月3日裁定佛瑞德詐欺、共謀等7項罪名成立,最高刑期達到110年之久。而曼哈頓聯邦檢察官痛批佛瑞德死不認錯,並認為最終恐遭判決40至50年的監禁。根據《衛報》報導指出,在陪審團裁定佛瑞德7項罪名成立、最高面臨110年刑期之際,佛瑞德的委任律師抗辯,如此判決十分詭異,佛瑞德的委任律師辯稱,佛瑞德是初犯、同時也非是暴力犯罪,而且受害者「有望」取回損失的金錢。律師更認為,判決5至6年半的監禁比較適合。而曼哈頓聯邦檢察官則表示,佛瑞德是一名行為輕率的富豪,在面對自己財務發生問題時,只想著掩蓋自己的失敗,同時也從其他投資者手中挪用資金來滿足自己,這些行為已經獲得其他FTX前高層證實。檢察官更直言,佛瑞德近年來的生活堪稱是無與倫比的「貪婪與傲慢」,不斷地以他人的錢財來冒險、賭博,而且整個案件始終圍繞在謊言、欺騙、盜竊上面,再加上佛瑞德始終不肯承認錯誤。對此檢察官也表示「我們沒有耐心」。檢察官也表示,佛瑞德目前被認定從FTX的客戶手中竊取80億美元,最後應該會遭到判決40至50年的監禁。目前曼哈頓聯邦法院預計在28日對此案件進行量刑宣判。而報導中也提到,佛瑞德已經著手針對刑期進行上訴。
偷拍21女還不夠!書記官「順走犯罪淫片」拷貝珍藏 檢察官怒求重判
士林地檢署前書記官林男自2020年1月起,使用密錄器偷拍署內女同事的裙底風光及如廁畫面,不僅如此林男還跑至百貨公司、超市等公共場所偷拍,直到去年3月才被逮獲,受害女子多達21人,最終遭法官依違反《個資法》判處4年8個月徒刑。對此,檢方表示,林男不僅自己偷拍,還「自肥」調閱其他嫌犯竊錄的私密影片,並拷貝珍藏以利自己觀賞,認為量刑過輕,今(15日)不服再提上訴。據了解,林姓書記官被逮獲在地檢署多間女廁裝設密錄器,還在鞋頭裝針孔偷拍女同仁的私密部位,偷拍次數高達82次,受害女子多達21人,且都是林男的女同事及親友,行徑令人感到不齒,今年2月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處4年8個月徒刑,其中8月可易科罰金。另外,林男掌管贓物庫期間,還「監守自盜」將被沒收的iPhone手機、隨身碟、針孔攝影機、筆電等贓物,當成自己偷拍的犯案工具,更令人髮指的是,檢方在偵辦期間還發現,林男利用公務之便,將其他案件的犯罪淫片證物複製、拷貝於公務電腦,再轉存至隨身硬碟與記憶卡,方便自己反覆觀看。針對被害人隱私權二次遭到侵害,檢方痛批,林男身為書記官不但知法犯法,更為一己私慾藐視他人隱私,嚴重敗壞官箴,認為量刑過輕再提上訴,請求高等法院撤銷4年8個月的原判決,重判林男予以嚴懲。
南韓79歲「魷魚爺爺」吳永洙糗了 性騷案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
南韓79歲資深演員吳永洙(本名吳世強)近年因扮演全球熱劇《魷魚遊戲》中的「001號」老爺爺而爆紅,還憑此摘下金球獎最佳男配角,但同年年底就爆出他2017年曾強制猥褻一名女性。3月15日判決出爐,吳永洙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3月15日,韓國水原地方法院以「強迫騷擾罪」判處演員吳永洙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並須完成40小時的性暴力課程講座。法院解釋了有罪判決的理由,稱受害者的日記內容以及事發後受害者從諮詢機構接受的諮詢內容與案件內容基本一致,指受害者的陳述「沒有具體經驗就無法做出這樣的說法」。法院還表示,受害者曾用簡訊要求吳永洙道歉,吳永洙也確實道歉了,雖然吳永洙的律師辯稱吳之所以道歉,是因為他認為當時不道歉可能會對《魷魚遊戲》名聲造成損害。但就大眾觀點來看,此舉形同承認犯罪。吳永洙被指控在2017年中兩度強行猥褻一名女子,包括在女子的住所前擁抱她並親吻她的臉頰。然而吳永洙否認了這些指控,並在法庭上表示他沒有實施任何非禮行為。捲入性騷擾醜聞後,吳永洙的演藝生涯遭受重創,所有工作基本喊停。當他今日走出法院,面對記者提問是否打算繼續上訴,吳永洙簡短回答「是」之後便快速離去。
無期徒刑撤銷假釋「關到死?」 大法官宣告刑法部分條文違憲
無期徒刑假釋後再犯,須撤銷假釋執行殘刑25年或20年,有受刑人認為,《刑法》上述規定太苛、違反比例等原則,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24年3月15日判決相關法條「部分違憲」。大法官認為,《刑法》第79條之1第5項的規定,不分撤銷假釋原因,到底是另外犯罪或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也沒區別另外犯罪情節、及所犯之罪應執行刑的輕重,以及假釋期間更生計畫執行之成效等因素,各定不同殘刑,不符比例原則,違反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意旨,最晚本案判決後2年失效。大法官強調,如果逾期未完成修法,相關機關應依本判決意旨,就個案另為符合比例原則的適當處置,不是必須要執行固定殘餘刑期滿20年或25年。由於憲法法庭是「事實上的第四審」,因此部分的釋憲聲請人的確定判決,廢棄後須由最高法院等待新法制定後重新審判,如逾期未完成修法,最高法院須依憲法法庭本案判決意旨進行裁判。檢察總長可對其他類似案件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一樣須等新法制定後重新審判,如逾期未完成修法,最高法院須依憲法法庭本案判決意旨進行裁判。其他適用本案憲法裁判者,可對檢察官的執行指揮聲明異議,並依釋憲意旨處理。大法官也強調,相關受刑人已受執行之殘餘刑期,不得聲請刑事補償、國家賠償或折抵他刑。民國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並自95年7月1日施行的《刑法》第79條之1第5項規定:「經撤銷假釋執行殘餘刑期者,無期徒刑於執行滿25年,有期徒刑於全部執行完畢後,再接續執行他刑,第1項有關合併計算執行期間之規定不適用之。」有受刑人為此聲請釋憲,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蔡崇義以鑑定機關代表身分,出席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呼籲修法,確保符合國際標準。謝朝和等36案判無期徒刑入監,卻因假釋期間犯罪或違規,依《刑法》第79條之1規定,一律須回籠再關20年到25年殘刑。這些案件當事人質疑該規定違反比例等原則,聲請釋憲。
福原愛與江宏傑達成和解!她一度逃到大陸「不服日法院強制執行」 慘被提刑事告訴才低頭
日本桌球名將福原愛15日出席國際記者會,簡單發表聲明,表示已經與前夫江宏傑達成和解,不過和解內容不便透露,針對福原愛原先不服抗告部分,代理律師表示,福原愛當時找許多人諮詢,最後決定提出(抗告),代理律師勸告不可如此,因此最後接受建議,針對刑事告訴的部分向江宏傑提出和解。福原愛收起笑臉,冷靜發聲 。(圖/達志/美聯社)福原愛現身這場東京外國記者協會所舉行的記者會,宣布與前夫江宏傑的跨國官司和解,她快閃不到3分鐘,隨後透過雙方律師進行說明,這場記者會由江宏傑代表律師大渕愛子(大淵愛子)、台灣律師徐崧博,福原愛代表律師由押久保正人、酒井奈緒出席,主要針對明雙方和解和回應各界提問。福原愛、江宏傑派代表共同開記者會 。(圖/達志/美聯社)大渕愛子表示,去年協助江宏傑向東京家事法院提訴,法院作出強制執行命令,不過執行期間,福原愛赴大陸,導致強制執行無法執行,福原愛不服判決提出抗告,由於福原愛堅持一意孤行,未來回到日本也得面臨刑事責任,恐會面臨2年到20年的徒刑,加上抗告未成立,官司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並提出刑事告訴,最終福原愛接受了律師的建議,與江宏傑達成和解。雙方律師證實,福原愛一度滯留大陸 。(圖/達志/美聯社)官司長期化之際,刑事訴訟的代理律師找上江宏傑方和解,因此決定了依照男方主張達成和解,至於和解內容不便透露,但絕不是雙方不再見面的內容。另據代理律師酒井奈緒表示,福原愛不服抗告部份,當時她找許多人諮詢,最後決定提出(抗告),代理律師勸告不可如此,因此福原愛最後接受建議,針對刑事告訴的部分向江宏傑提出和解。
原住民王光祿案爭訟11年 最終無罪確定
布農族族人王光祿因持槍打獵遭判刑3年6月定讞,蔡英文總統特赦免除其刑之執行,檢察總長2度為他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14日認定,王是撿到土造長槍後獵捕保育動物供家人食用,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獲悉判決結果,欣喜之情難以言喻,除感謝大家幫忙,也告慰母親在天之靈。王光祿創造台灣司法多項罕見紀錄,在被判刑確定後,檢方從未發監執行;檢察總長還2度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也曾為此裁定停審聲請釋憲,大法官並作成憲法解釋,王光祿更獲總統特赦,最後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2013年聲稱因年邁母親想吃肉,用撿拾到的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檢方起訴,他未否認,但主張狩獵是原民文化並未犯罪。王被依槍砲、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3年6月定讞,檢察總長為他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法官2017年裁定停審聲請釋憲。大法官2021年作成釋字803號解釋,認為《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合憲,原住民不是用經過許可的「自製獵槍」打獵,仍須受行政罰或刑罰究責,且獵捕、宰殺或利用的野生動物,不包括保育類。大法官作成釋憲案後,蔡總統對王光祿特赦,但2021年底最高法院認為,依803號解釋內容,檢察總長主張原住民只要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不具營利性者,就可獵捕保育野生動物,難認為有理由,判決駁回。檢察總長再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定,王持有的是土造長槍,非制式獵槍,且在原民地區撿到,以此獵殺動物,雖未事先取得許可,仍不適用槍砲條例有關刑罰規定。而王所獵獲的動物是供家人食用,且基於其傳統文化的需要,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但無罪理由震撼法界,認為大法官解釋視同法律,這次無罪判決逾越法律,且未來有心人士以此鑽法律漏洞,恐讓非法槍枝流入社會。王光祿在台東老家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感謝很多人默默幫他,而王母前年因新冠確診離世,王望向牆上掛著母親與兒孫的合照,淚眼婆娑地說:「我沒有罪了」,告慰母親在天之靈。原住民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判決結果回應蔡總統尊重原住民文化的主張,並已與內政部、國防部討論修法,讓原住民可以使用安全的獵槍。
布農族王光祿獵槍案無罪確定 最高院檢聯手維護原民狩獵文化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持土造獵槍狩獵,原本遭判刑3年6月確定,經總統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但罪刑宣告仍然存在,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2021年遭駁回後,再度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2024年3月14日判決撤銷有罪判決,自為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案引發動物保育和原住民狩獵文化衝突,最高法院認為槍砲條例限制原住民不能使用較安全的現代制式獵槍,且野生動物保育法也限制原住民打獵習俗,都已違反憲法保障多元文化和原住民傳統的意旨,刑七庭2017年9月決議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創下司法首例,進而促成替原民狩獵文化除罪化。當時最高法院刑七庭指出,狩獵是原住民千年傳統文化特徵之一,主管機關不應未和原住民諮商,硬將現代法律強加原住民身上。《野生動物保育法》還規定獵捕保育類動物最重可處5年徒刑、甚至可加重刑期1/3,這樣的法律規定已減損原住民狩獵的效果,違反憲法增修條文和原住民基本法所保障原住民族財產權益。刑七庭質疑,《槍砲條例》不讓原住民使用現代化的制式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原住民只能在動物逾量、學術研究、教育目的或傳統文化祭儀必要才能進行狩獵,兩種法律都不顧原住民的傳統生活習慣。刑七庭表示,上述兩種法律都未依據憲法和原住民基本法檢討修正,且不符兩公約所規定,應事先和原住民部落諮商、得到同意,並共同分享科技進步的尊重和雙贏理念。64歲王光祿當時表示,年邁母親想吃肉,因此他拿撿到的長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遭檢方起訴,最高法院在2015年10月29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3年2月,另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7月、併科罰金7萬元,合併應執行3年6月徒刑定讞。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因此他暫時不須入獄,承審的最高法院法官也裁定停審聲請釋憲,但大法官釋憲雖認定王光祿涉犯部分條文須要修正,但他持槍狩獵仍有罪,東檢為求周延,未定期發監執行,總統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現在最高法院將有罪判決撤銷,改判無罪,因此罪刑都沒有了。
詐屋逼命2/被騙簽本票千萬宅遭法拍 他絕望寫下「會去陰間討公道」
「詐屋祖師爺」重出江湖,前科累累的劉伊峯以簽、換本票及房屋假買賣的方式誆騙無辜的林姓保全,受害人的千萬房產被法拍,造成失去房產的保全身心俱疲,透過司法也得不到正義的判決,於是在3月5日,新聞曝光後的隔天,林男走投無路的於現場留下遺書,憤而「以死明志」來主張冤屈,無情詐團的狠心剝削,也在林家人的心中烙下了永生難忘的慘痛傷疤。「我父親從來沒有失聯過。」回憶事發當時,林女淚水在眼匡中不斷打轉,好不容易與詐欺主嫌劉伊峯取得聯繫,林女興高采烈地傳訊息向父親聯絡,卻遲遲未收到回覆,讓林女第六感直覺苗頭不對,便趕緊與丈夫奔回家查看,卻發現父親臥室裡燈火通明,一打開房門濃濃的炭味直衝腦門,還看見父親一動也不動的癱軟在床上,桌上甚至留有遺書,讓林女當場崩潰,無法置信會從此與最重要的親人天人永隔。警方伺機埋伏,成功將無情試圖「三度誆騙」的劉伊峯,當場依現行犯狠逮。(圖/警方提供)「最後再以死明志,我沒有拿到吳男的一分一毫。」林男近200字的遺書中提到,司法的判決並未讓正義到來,更痛批司法的制度讓詐騙集團能更囂張地在灰色地帶上游走,無辜百姓只能自食其力,強調「這是一個讓人失望的社會」、「司法從不保障人民」,自己則只能去陰間討公道。重大的噩耗讓林女深受打擊,但為了幫離世的父親完成遺願,林女只好把握與劉男的談判機會,因此急忙向警方報案提供相關線索。板橋警分局獲報後,火速成立專案小組,並立即於約定當(7)日出動警力於林女住家周圍埋伏、伺機而動。談判過程中,劉男仍不知林姓保全已離世,還不斷想方設法打算「再度剝皮」林姓保全,試圖再以換「第三位」金主當藉口要求更換本票,林女見狀,發現時機成熟,便直接開門讓埋伏的警方到場依詐欺現行犯逮補,才讓整起光怪陸離的詐屋案告一段落,全案後續也將依詐欺、偽造文書、重利、侵佔等罪移送管轄地檢署偵辦。詐屋祖師爺劉伊峯過去就曾涉靈骨塔詐欺等案件,如今卻能繼續以老招數持續誆騙無辜民眾,讓林女哀嘆司法形同虛設。(圖/翻攝畫面)「我還是很難過,但我必須堅強完成父親的最後心願。」林女語帶哽咽,整起案件讓林家人宛如熱鍋上的螞蟻焦躁不安,想到劉伊峯聽聞父親噩耗不但毫無愧疚,還臉不紅氣不喘的辯稱自己沒問題。甚至當初介紹劉男的閨蜜也置身事外,事發後連一句道歉或關心都沒有,讓林女感到十分心寒與無解,多年的友情瞬間蕩然全無。經歷不動產詐騙風波的林女仍期盼後續能持續上訴,將該有的公道討回。同時也對詐騙的氾濫感到無力,誰也沒能想到當初只是為了救回家人一命,也能慘遭詐騙集團活剝、大削一筆,更可惡的是,劣跡斑斑的詐團即使擁有多項前科卻還能不斷復出,接二連三地殘害無辜民眾,讓林女哀嘆司法宛如形同虛設。◎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