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夫妻遭砍!死者妹發文痛訴「別再扯噪音」:請正視殺人償命
高雄市苓雅區武廟路15日上午驚傳凶殺案,一名63歲吳姓男子因不滿樓上住戶長期發出噪音,竟趁其要外出開門時,入內持刀殺害羅姓夫妻,2名孩子更當場目賭父母遇害過程,令人鼻酸。如今妻子妹妹強忍悲痛發文稱,請正視殺人償命的部分,「希望這個事件,能夠讓社會上有所警醒、壞人不再猖狂。」案發後,有不少水電行指出,噪音可能來自「水錘效應」,不一定是從正上方傳出。而大樓管理員也表示,吳男過去曾多次抗議樓上發出噪音,但有時候羅姓夫妻一家4口根本都不在家,質疑吳男可能搞錯噪音源頭,或是根本沒有所謂的噪音。雙方為此也屢次爆發衝突,怎料最終還是導致憾事發生。如今妻子妹妹昨(16日)也在Dcard悲痛發文,「想不透為什麼姐姐和姐夫這麼溫柔善良的人會被這樣對待。心情非常的難過,很難回復,完全沒辦法接受。」原PO回憶,小時候姐姐就對她非常好,很為人著想,不管遇到什麼事、想去什麼地方,她都會陪伴著原PO,「那時她想考社工師,我覺得她的特質非常適合」,而且阿姨一家人都對他們家非常好,「他們一家人都是溫柔善良的人,2個小朋友當然也是像到家人,真的是任何一個親戚都可以證實。」原PO也痛心疾呼,「我很希望這個案子不要一直被帶成噪音風向,請正視殺人償命的部分,也不是帶到精神有問題就能這樣殺人,刀刀致命、喪心病狂,怎麼會在小孩面前做這種事,太殘忍!直接毀掉別人的家庭,想到就十分的心痛。」妻子妹妹在文末也表示,她相信姐姐和姐夫一定在天堂,也都希望大家平安,「希望這個事件,能夠讓社會上有所警醒、壞人不再猖狂……整個社會都要正視這個問題……已經心痛到沒辦法再說下去。」貼文一出也讓網友悲憤填膺,「拜託,希望政府能真的重視這種殺害人的案件,別讓一堆殘害別人家庭的兇案者,可以用精神問題來逃避司法制裁,而被遺留下來的小孩一輩子該怎麼辦,事件吵個幾天,過後呢?又有新的娛樂話題或政治人物八卦出來,誰還會記得這些被害者,誰還會記得公道何在?」「還有一堆噪音受害者將自身經歷帶入,認為死者都是活該或不值得同情的,唉」、「真的不知道孩子的創傷有多大……希望孩子們有被好好照顧」、「支持死刑,管什麼兩公約,聯合國也不當台灣是個國家,幹嘛一定要遵守,人民要的只是好好可以生活在這片土地上而已。」

馬英九出訪歐洲 將到愛爾蘭世界年會發表演說
前總統馬英九今(25日)訪問歐洲,預計將出席國際蘭馨世界總會於愛爾蘭舉行的世界年會發表演說,弘揚中華民國對維護婦女權益的貢獻,而馬英九此行也將訪問聖母大學倫敦分院發表演說,並率「大九學堂」學員與聖母大學交流。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前總統馬英九任內對維護婦女權益不遺餘力,不僅推動通過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保障婦幼權益,深獲國際肯定,因此國際蘭馨世界總會特別邀請馬英九蒞臨世界年會發表演說,闡述任內對婦女權益的貢獻。蕭旭岑表示,相較於當今的蔡政府,雖然蔡英文是首位女性國家元首,卻創下「女性閣員比率最低」的紀錄,近日還引發諸多性別平權爭議。他指出,馬英九關心慰安婦議題,注重性別平等,任內還敦促立法院於2011年制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CEDAW),因此獲得國際蘭馨世界總會特別邀請。蕭旭岑提到,馬英九也將率「大九學堂」學員訪問英國,出席聖母大學倫敦分院邀請的交流並發表演說,暢談今年3月訪問中國大陸,以及日前邀請大陸5所大學的陸生回訪相關經驗,說明兩岸青年交流刻不容緩,對穩定兩岸和平與區域情勢,都有不可取代的重要意義。

媒體問怎麼看縱火案嫌逃死 侯友宜、蔣萬安這樣說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到淡大演講,他被現場等候的媒體問到,如何看待「中和縱火案犯嫌逃死」時說,社會總要有公平、正義底線,司法不應與人民距離越走越遠,必須保有該做及能做的事。有精神障礙的男子李姓男子,2017年與室友吵架,在新北市分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悲劇,4度被判死刑,但高等法院更三審以李非直接殺人故意,不符合兩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犯行」,改判無期徒刑,日前獲最高法院判決定讞。侯友宜對此表示,社會總是要有一個基本的底線,這個底線必須要使公平、正義能夠符合人民期待,但往往有時候司法的判定、過程或是結果,與一般民眾的通俗概念、想法差距很遠。侯友宜表示,司法與人民距離若越走越開,可能就走不回來,如何捍衛公平、正義,保有司法該做以及能做的事,相當重要。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也被媒體問到相同的問題時,先強調不對判決個案發表評論,隨即指出,司法改革這麼多年走下來,最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增進民眾對司法了解與信任,但其實還有很長一段路需要努力,他認為,民眾所感受到的司法正義,其實離人民是愈來愈遠。針對縱火犯奪9命卻能免死,侯友宜與蔣萬安今天都發表看法,擔憂司改正義與人民愈來愈遠。(圖/報系資料照)侯友宜昨晚就已先在臉書發文,感嘆釀成9死5傷的中和縱火犯逃過死刑,他說,5年前中和暗夜縱火奪走9條人命的主嫌,在4度判死後,卻被法官認定犯行「屬於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不算是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嚴重之罪,因而逃過死刑。他感嘆,司法正義要怎麼對無辜的9條亡魂交代,又怎麼讓社會相信,不公不義終會有報?

李國輝燒死9人不用償命! 最高法院判決無期徒刑定讞
台灣反對廢除死刑的民意居高不下,歷次民調都有近8成的支持度,不過民進黨政府對死刑態度消極,不但遲未執行38件死刑定讞案,影響所及連殘殺多人死亡的重大命案,法院也不願判處死刑。現在最高法院又審結犯下燒死9人的緬甸華僑李國輝殺人案,雖然歷審4度將李男判死,但高等法院更三審改判他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李國輝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屋處縱火,導致9人命喪火窟。(圖/消防局提供)54歲李國輝來台逾20餘年,2016年3月李與女友分手,認為是同鄉友人從中作梗而起爭執,曾兩度縱火,分別被判刑4月和1年,卻又在2017年11月再犯,這次的代價是9條人命!當時他自認遭友人在臉書以「藍牙播放聲音」嘲諷他,竟於同年月22日凌晨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屋處引燃汽油縱火,導致好心收留他的胡男,以及8名素不相識的房客逃生無路而葬身火窟。法院審理期間,台大醫院鑑定確認李國輝縱火時有辨識能力,李國輝也坦承「知道縱火不對」、「怎麼判我都接受」,但辯稱是為了阻止怪聲音才縱火。本案一審、二審、更一審及更二審都認定李男罪無可逭、判處死刑,不料上訴後,2021年12月23日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理由是下級審法院沒有詳查李男精神狀況、就審能力、殺人動機等細節,已牴觸兩公約,要求下級審重查。高院更三審審理後,認為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規定意旨,在充分保障人人生存權基本規定下,對於「情節最嚴重之罪」才可判處死刑,因此限縮須有「直接故意」。李國輝本想放火燒死陳姓鄰居但未遂,殃及其他9名被害人死亡,屬於「間接故意」導致死亡結果,不符《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嚴重之罪」,因此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玉井真理佛堂縱火釀7死 台南高分院更審仍判無期
男子曾文彥因與人有隙,2019年12月14日凌晨跑到台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潑汽油縱火,釀成7死2傷慘劇,他犯後態度冷血,曾嗆「出獄後還是會再放火」,一審遭判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今天上午宣判仍判無期,可上訴,曾文彥出席聽判,未對判決表示意見。據悉,台南高分院法官在更審辯論庭上,詢問曾男是否後悔,曾男冷回「不後悔,因為他們得罪我」,且對於佛堂負責人張和平之子張鳳書特別不滿,指出張鳳書打了他兩巴掌,又說他嚴詞偏激,「若出去還會找他」。對於釀成7死慘劇,曾男竟說「得罪我,他們活該,也許這也是天意」,還辯說自己的確倒了汽油,但應該是有人丟菸蒂引發火勢,他是過失致死不是殺人罪,法官又問有沒有與被害人和解,他則回答「那是我父母的事。」雖然曾男說「不後悔」、「有出去會再放火」等言詞,但他又說若證據充足,殺人罪成立,他希望被判死刑才符合比例原則,又拿北捷鄭捷殺人案為例,指出捷殺了4個人被判死,他背負7條人命,判處無期徒刑不符比例原則。檢警調查,曾文彥在玉井真理佛堂前輩堂居住期間,與道親相處狀況不佳,又和負責人張和平之子張鳳書起衝突,離開後想回到前輩堂遭拒,心懷怨恨,2019年12月13日深夜搭計程車購買10公升汽油,14日凌晨前往前輩堂,在建物北棟1樓玄關及西邊走到附近潑灑汽油,以打火機引燃衛生紙縱火,當時居住在內的道親逃生不及,造成7死2傷慘劇。台南地院一審認為曾男預謀縱火殺人,手段冷血殘酷、泯滅人性,判處死刑,二審則依兩公約施行法,考量曾男自幼有嚴重社會心理障礙,但治療不彰,改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

社福基本法歷經25年終三讀!重點看這裡
從1998年的全國社會福利會議,開始有「社會福利基本法」的呼聲,到今天三讀通過,成為台灣第九個基本法,一共歷經25年。25年來,兒、少、婦、老、障等弱勢族群的福利有具體進步;我國補強社會安全網、落實長照服務、推動社會住宅並減輕育兒負擔,期間更陸續完成兩公約、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RC(兒童權利公約)、CRPD(身心障礙權利公約)的施行法立法及公約批准。針對今天通過的社福基本法,社福總盟表示,近年修改的政府採購法,合理化社會福利採購,也逐步制訂了社會福利採購契約範本,今天把社福委辦的條件協商入法,讓官民間的夥伴關係更上一層樓;且社福基本法,讓透過訴訟來倡議福利服務成為可能。社福基本法把「社會住宅」納入社會福利的範圍;並規定政府應對於有居住需求之經濟或社會不利處境之國民,提供宜居之住宅、房租補助或津貼、租屋協助,保障國民居住權益;各級政府委託辦理福利服務前,應邀請社會福利事業及使用者代表,針對委辦事項溝通協商;各級政府應以首長或其指定之人,成立社福政策審議會;各級政府應在各級國土計畫、都市計畫擬定及通盤檢討時將社會福利土地及空間納入規劃,並以通用設計原則建置;人民之社會福利權利遭受侵害時,得依法尋求救濟。社福總盟強調,相信社會福利的建構,是個嚴肅而多面向的過程,主要牽涉社會變遷、民眾需求、執政價值、組織倡議、社會溝通、專業服務、以及預算和空間分配。台灣一定要邁向一個互相扶持、公平分配、照顧弱勢、居住正義的社會。

西門町停車場冷血奪兩命!最高法院開「生死辯」 檢強調:死刑合憲凶手應判死
年前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擊雙屍命案,歷審5度將凶手陳福祥判死,上訴後,最高法院19日進行生死辯;檢察官蔡瑞宗說,死刑合憲、應判陳死刑,他也轉達死者家屬的心聲,稱「判死才能讓社會大眾再相信司法」。庭末審判長諭知5月2日下午2點半宣判。最高法院生死辯,針對陳福祥的犯行是否符合兩公約的情節最重大犯罪及有無教化可能? 有沒有不應判死理由等,由檢辯進行辯論;陳的律師主張,陳福祥不是預謀殺人非最嚴重的犯罪,不應判處死刑。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蔡瑞宗說,死刑符合比例原則、合憲,且陳福祥殺人案鐵罪如山、犯行情節重大,法官應依法審判,不能逃避適用死刑,應駁回上訴,將陳判處死刑,以彰顯國法。這起震驚社會的槍擊命案,起因男子陳威宇經友人介紹,找陳福祥安排買毒品,2015年1月蔡宗育、蔡鎧陽北上與陳福祥見面,後來3人相約峨眉停車場交易毒品,但陳福祥先後槍殺蔡宗育2人,再騙陳威宇完成交易,拿走440萬後逃亡,後來因上色情網站洩漏行蹤被逮。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到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歷經5個合議庭、15位法官都認定,陳福祥只因自己主觀認為被害人蔡宗育有攜帶槍枝,見其有摸腰部之舉動,竟先下手殺害,又為免事跡過早敗露,對無威脅可言之蔡鎧陽痛下殺手,下手當時視人命如草芥。歷審將陳福祥殺害蔡宗育部分判處無期徒刑,就殺害蔡鎧陽部分,認定他在殺害蔡宗育後,不到3分鐘之時間,即對蔡鎧陽再下毒手,且手段極為殘暴,有使他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無從以教化可能性來迴避,判處死刑,合併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重案/割喉無辜童嗆「殺1、2個不會判死」…狠男神預言無期定讞 死者家屬慟喊:司法已死
台南殺警案引起社會譁然,凃明誠姐姐一度在鏡頭前激動怒吼,「去你X的廢死團體!都給我滾去十八層地獄」,讓死刑存廢的議題再度浮上檯面。男子曾文欽2012年殘忍殺害年僅10歲的方姓男童,成為台灣犯罪史上第2名隨機殺人犯,做案動機及情節震驚台灣社會,引起輿論譁然。全案進入法律程序,歷審法官皆認定,曾男長期受憂鬱、激燥、焦慮、吸食安非他命產生之幻覺所苦,且過去有精神病史,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讓死者家屬心碎直呼「司法早就死了」。台南市10年前發生轟動一時的「湯姆熊割喉案」,年僅10歲的方姓男童被發現陳屍廁所,頸部有明顯刀傷,疑似遭人割喉殺害。警方獲報後,火速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同日下午6時許在釣蝦場逮到凶手曾文欽。恐怖的是,曾嫌遭逮後竟稱「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甚至狠嗆如果自己沒被抓,還會繼續犯案。湯姆熊割喉命案震驚社會。警方調查,曾文欽殺人後,隨即驅車返回租屋處,換洗沾染死者血跡的衣物,之後又到釣蝦場的附設網咖睡覺,還將車牌拔掉躲避追緝,最後仍遭警方逮捕。曾男落網後,承辦檢察官蔡英俊未等警方移送,便主動驅車前往分局進行偵訊,訊後以曾嫌所犯本刑為5年以上重罪、並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據了解,曾男落網後曾說「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到了審理過程又改口自己是想死才殺人,「我完全沒有想要吃免費牢飯。想吃牢飯的話,竊盜、搶劫都可以。我是想自殺才殺人,因為先前自殺多次都不成」,並稱「說殺1、2個人不會判死,是覺得說得越可惡,死得越容易。」命案現場血跡斑斑。2014年10月,台南高分院維持一審判決,判處曾文欽無期徒刑,服刑前應至指定場所受監護5年。判決結果再度引發社會爭議,檢察官決定上訴三審;同年12月,最高法院以二審不應僅以當時犯罪嫌疑人之案後醫學鑑定報告作為凶嫌精神問題之依據,而是要綜合犯嫌犯罪前後之言行為由,發回更審。2016年1月,更一審合議庭認為,曾男行凶時意識正常,審酌聯合國兩公約,不得對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判死刑,且今日刑罰制度不是為了滿足「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之應報觀念,雖然執行徒刑25年後可能假釋出獄,若矯治無用亦可監禁終身,亦不致危害他人,加上被告並非無教化遷善的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結果出爐後,方童姑姑痛批「司法早就死了,我早就沒期待了。」2016年5月5日,最高法院判處曾文欽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似乎印證了曾嫌所說的「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 湯姆熊割喉案的判決引發輿論譁然。

13死囚請求總統特赦或減刑提告 北高行無審判權裁定駁回
林于如及張人堡、黃麟凱等13名死刑犯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蔡英文總統依據人權兩公約作成核准特赦或減刑的行政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赦免或減刑權是憲法賦予總統專屬的權利,行政法院並無審判權,裁定駁回。可抗告。另2010年殘忍刺殺父親111刀致死的凶手陳昱安,遭判死定讞後,也提行政訴訟請求總統赦免,但2019年1月18日陳男在獄中死亡,合議庭另案裁定駁回訴訟。為詐領保險金,殺害親生母親及婆婆後,短時間內再毒殺親夫的「驚世媳婦」林于如,與林旺仁及張人堡、黃富康及鄭武松、王鴻偉及沈歧武共7名判死定讞的死囚,委由律師提告主張,7人因有精神或智能障礙的情況,法院不得作成死刑判決,總統應行使赦免權、赦免死刑。另絞殺前女友母女的凶手黃麟凱,及施智元、郭旗山、陳文魁、劉華崑、張嘉瑤6名死囚主張,我國2009年批准人權兩公約並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後,總統應該讓受死刑宣告者的赦免權利,可以受到有效保障,以落實《公政公約》的立法意旨。13名死囚的律師主張,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人民的權利受侵害或限制,應該有獲得救濟的機會和制度,總統如果怠於准駁人民請求赦免,人民當然可以透過司法審查獲得救濟,因此提行政訴訟,請求總統特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林于如、黃麟凱等13人都是受死刑判決確定之人,依《公政公約》的規定,固得為特赦或減刑之請求,但向總統為特赦或減刑之請求,性質上屬於促請總統職權之發動。合議庭表示,由於蔡英文總統迄未為是否同意為此職權行使的表示,且因特赦及減刑權非屬應受司法審查的法律爭議事項,13人提告之事,因非屬行政法院審判權限,行政法院並無審判權,裁定駁回。

CEDAW第4次國家報告 台灣4年來最大進步為「通過同婚」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於今年3月提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4次國家報告」,並於今天召開記者會發表。負責督導告的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呂欣潔說,這4年來台灣性平最大的進步就是通過同婚,法的改變,推動了社會的改變,讓大家共同思考同志家庭、伴侶與同志個人的存在,台灣的模型非常值得世界學習。《CEDAW施行法》明訂,政府應依公約規定,建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報告制度,每四年提出國家報告,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政府應依審閱意見檢討、研擬後續施政。我國業於2009年提出初次報告,並依法每4年提出國家報告,最新的第4次報告,於今年3月底公布,行政院今召開記者會再次對外發表。「《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中華民國第4次國家報告共同核心文件」指出,目前已納入國內法律體系的人權條約,9大核心人權公約除《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是我國未退出聯合國前已完成批准書存放程序,對我國生效外,其餘5個已完成國內法化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均係採制定施行法方式完成國內法化。報告指出,除制定施行法,亦可依《條約締結法》第11條規定方式完成國內法化,二種作法效力及實踐均相同。而為符民間團體期待,另也訂定「各核心人權公約撰提國家人權報告及辦理國際審查共通性作業規範」,明定已完成國內法化的人權公約,均應依各該公約規定及該共通性作業規範程序要求。報告也提到,國內法律保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權利,包含施行《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以保障人身安全;同時,也有《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教育及職場之性別平權。同時,為強化CEDAW各項教育及宣導資源,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架設「CEDAW專區」,放置CEDAW及其一般性建議中英文版、國家報告、落實CEDAW結論性意見與建議辦理情形、法規檢視案例彙編、民眾向行政機關引用CEDAW指引及案例彙編、各式訓練教材;透過製作宣導短片、廣播帶及平面海報、數位學習課程、教材及講義等向社會大眾推廣性別平權觀念。為提升教師性別人權意識,教育部修訂「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透過教師專業素養指標,規範各師資培育大學將「性別平等教育」等議題納入課程規劃;而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相關課程,目前總計49校302系所已開設性別教育相關課程,開課科目達825科,計1萬6544人次修習課程,其中女性參與比例高達66.6%。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儘管國內疫情緊張,但回頭看2022年的人權有值得標誌的意義,在上半年政府通過漁業與人權計畫,通過首部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成立行政院人權與轉型正義處,5月完成了兩公約國際報告審查。往後看下半年也是非常精彩,除了CEDAW第4次國家報告將進行國際審查,要將進行在地審查與在地實踐。羅秉成說,各政府部門為了人權,做了很多準備作業,審查也都非常盡心盡力,雖然人權是寂寞的工作,但台灣能在國際被看見,除了經濟,也有人權的成長。他說,人權貴在實踐,這不是集郵,而是落實與實踐,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成員,但願意遵照聯合國規範進行國家報告,所以也推戳性別暴力四法,希望在網路上有進展,再透過跨部會合作才能突破困境。羅秉成強調,在公共托育上,政府也提出很多面向的政策,除了擴增托育機構,減低年輕父母負擔,性平會也提出建議,讓父母育嬰留職薪資從6成提高到8成。現在五院共同花了1年多時間完成CEDAW報告,民間團體就可以在年底進行國際專家的審查,希望透過這樣的機制,讓政府部門把這件事放在心裡,在政策上有所實踐,累積下來,性別平等與人權就會提升,國家的軟實力也會提升。督導CEDAW國家報告的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呂欣潔表示,這4年來台灣性平最大的改變與進步就是同婚的通過,這條路非常辛苦,到現在雖然還有很多可以努力的地方,但看到各部會通過相關法案,也看到法的改變,推動了社會的改變,共同思考同志家庭、伴侶與同志個人的存在。呂欣潔說,法案通過後,很多民眾都了解行政系統的調整,共同解決思考的方案。而透過同婚的改變,民間團體的意見與公私部門的同心合作,公民社會與政府一起推動落實人權的價值,同婚這條路是非常好的例子。她說,台灣的模型非常值得世界學習,希望能與國際社會一起分享。呂欣潔強調,這幾年除了CEDAW,政府也審定了未來10年性別平等的綱領,在不利的處境下,可以看到國家已經清楚看到交織性的重要,包括原住民、身心障礙與弱勢者的身分,在國家政策上也都有清楚的方向,完全符合聯合國永續目標的原則,也回應到CEDAW的精神。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處長吳秀貞表示,針對(CEDAW)第4次國家報告,預計在6月至11月之間,國家報告及民間團體平行報告,將提供給國際審查委員,並製作國家報告手語版,對於國際審查委員提出的問題清單,政府機關與民間團體也都會提出回應。吳秀貞表示,國際審查會議預計將於11月28日至12月2日舉行,屆時將由國際審查委員與政府、民間廣泛且深入的討論,最後將公開發表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殺人不償命2/死囚翻案恐將趴趴走 法務部擺爛不槍決也不修法
法界盛傳司法院憲法法庭擬透過宣告最高法院「連身條款」違憲,再經由檢察總長非常上訴,要求最高法院重新審理檢視死刑確定判決後,替38個死囚翻案。由於在兩公約和所謂教化可能性的人權大旗下,最高法院從去年起開始不判死刑,形同實質廢死,一般認為未來如果重審死囚案,改判無期徒刑的機率不小,還可能因為死刑判決遭撤銷,須依據《刑事妥速審判法》的羈押不得超過5年規定,讓法院不得不放人,形成死囚趴趴走的恐怖場景。翻開38個死囚判決,以一再主張最高法院連身條款違憲的黃麟凱為例,他不滿王姓前女友提分手,加上盜領花光女友大學學費曝光,遭到討債,竟在2013年10月1日持偷打的鑰匙潛進女方家中,沒想到,黃男剛進屋就被王母撞見,竟一不做二不休,先勒斃王母,再躲藏屋內,等王女回家性侵殺人得逞,黃被捕後推說王母看不起自己才下手,不但毫無反省能力,還一直主張最高法院審判長邵燕玲、法官王復生等人重複審理他的案子違憲。王鴻偉追求正妹不遂,竟撞昏被害人殘殺176刀,還要母親別賠償。(圖/中天電視畫面、報系資料照)再如追求正妹不遂,竟開車殘忍撞昏被害人再殘殺176刀的王鴻偉,他家境優渥,出身淡水建商世家,當時24歲的王鴻偉在聚會中認識年僅20歲張雅玲驚為天人,不滿屢遭拒絕,竟在2000年9月26日開白色賓士車撞昏張雅玲後,把她放進後車廂,張雅玲清醒後奮力反抗,王鴻偉竟拿出開山刀朝她亂砍176刀,香消玉殞的張雅玲只剩頭皮連著頭骨,王行兇後還刻意脫掉被害人下半身衣物,企圖布置成姦殺假象。王鴻偉殺人後毫無悔意,一審士林地院判決前夕,王母到看守所探視時,告訴他準備以880萬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將先付200萬元,王竟要求母親不要先付錢,等判決結果再說,以免到時「沒了錢、又沒了兒子」。本案歷經7次更審,每次法院都判處死刑。被害人大姊曾公開受訪稱:「遲來的正義已經不是正義了,王會不會執行死刑,對他們來說已經沒有差別,他們只希望王鴻偉不要再回到社會,去害其他的人而已。」不少法界人士痛批蔡政府和法務部,認為讓38個死囚以拖待變,執政當局難辭其咎。名律師陳長文曾指出,倘蔡政府「有意」將「廢死」作為政策方針,就該開天窗說亮話,而非用暫緩執行死刑以拖待變!政府有責任向全民交代死刑存廢何去何從。1987年被綁架殺害男童陸正的爸爸陸晉德,也曾痛批法務部竟然拖2、30年,不執行最高法院定讞的案件,他斥責法務部「為什麼不執行死刑、阻擋死刑?」並強調:「我們老百姓不同意!」法務部長蔡清祥對執行死刑態度消極,引發朝野立委、律師、被害人家屬不滿。(圖/報系資料照)不少藍綠立委也看不下去,曾在質詢時建議法務部長蔡清祥,若法官現在不太願意判死刑,法務部也不執行死刑,應在《刑法》增加「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終身監禁」條文,不過蔡清祥回應,這樣會使監所教化產生很大的問題,因此要多方考慮。法務部對執行死刑態度消極,也不願修法徹底解決死刑問題,讓許多在監死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形成另類慘無人道酷刑,從法務部長蔡清祥2018年7月上任以來,已有4名死囚非自然及自然死亡,其中包括2019年在台北看守所上吊身亡的陳昱安,以及不同意廢死團體代為釋憲、卻因胃癌病死台中監獄培德醫院的吳慶陸,另外2人則是創下最高齡84歲病死的郭旗山、以及苦等不到釋憲成功就罹癌死亡的鄭文通。

殘殺恩人嬤2/不只阿嬤遭恩將仇報 善心法官竟被不受教少年害死弟弟3口
「快回來,家裡出事了!」52歲的風管工程包商楊先生接到姊姊打來的電話,彷彿晴天霹靂,心想可千萬別發生他最擔心的事,連忙丟下手邊工作,火速騎機車從工地一路狂飆回新莊家裡,踹開門後,竟看見最親愛的母親躺在血泊中,身上傷痕累累,兩眼圓瞪、張大嘴巴,一眼難以置信遇害的表情,讓身為小兒子的楊先生心碎不已,心想電視裡面經常播放的社會兇殺檔案,竟會發生在自己家裡。楊先生說,根據巷口監視器紀錄,20歲兇嫌李姓男子才花15分鐘行兇,就奪走他生命裡最重要的母親。「是他!就是他!」辦案員警詢問楊先生,想了解家裡附近最近是否有異狀,楊先生連忙掏出包包裡的兇嫌李姓男子身分證,告訴員警一定就是他幹的,員警狐疑地詢問為何能這麼確定,楊先生才娓娓道來母親和自己從小照顧李男16年的經過,以及偷竊和說謊成習的李男,多年來經常向他和母親索討金錢,楊先生多次要求母親不能再給錢,更不能心軟開門讓李男進屋裡,否則不知道會發生甚麼可怕的事,只是,楊先生最擔心的事,還是發生了。被害阿嬤兒子楊先生出示手機裡母親和李男出遊合照,無法想像李男竟下得了手,狠心殘殺母親20餘刀。(圖/張文玠攝)其實,楊先生母親慘遭恩將仇報案例並非個案,連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法官,也曾發生親人受害案例。台南地院少年法庭前庭長謝瑞龍以關心少年著稱,曾介紹現年24歲男子曾文彥到台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接受教化,不料曾男竟縱火燒了佛堂造成7死2傷,連謝瑞龍庭長剛好入住佛堂的弟弟謝振益一家3口都命喪火窟,讓好心介紹曾男入住佛堂的謝瑞龍庭長大受打擊。據了解,一開始真理佛堂前輩堂選擇善待收容,試圖感化曾男,不料曾男不為所動,居住佛堂期間常情緒失控與人衝突,甚至放話嗆燒佛堂,只好將他請出去。出走佛堂的曾男2019年底走投無路,回頭要求佛堂前輩堂張姓負責人的兒子讓他返回居住,卻遭拒絕,他懷恨在心,先到加油站購買汽油,再搭計程車到前輩堂縱火,並在犯罪後撥打110自首。真理佛堂前輩堂為木質裝潢,僅有一處出入口,火勢燃起後難以及時撲滅,導致7死2傷慘劇,曾男還返回現場幸災樂禍觀看,遭檢察官痛斥手法殘酷視人命為草芥,犯行形同「無差別式弒殺」,將他依殺人等罪嫌起訴,求處死刑。曾男在審理期間仍不知悔悟,一度將犯行推給佛堂前輩堂張姓負責人兒子引起,竟稱是張男害他縱火。台南地院認為曾男因為自己受傷希望送醫才自首,並非真心悔悟,精神障礙鑑定他有反社會人格,但排除在精神病之外,無從減刑,且本案造成7人死亡,在台灣犯罪史上屬罕見為由,2020年12月31日依殺人罪將曾男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不料台南高分院今年2月16日卻以曾男犯有嚴重社會心理障礙且治療不彰、有預防再犯的可能,還認為曾男符合自首要件,且部分死者家屬不堅持判死刑,加上依兩公約施行法、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通過的一般意見,精神障礙不能判死,因此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令各界相當意外,本案還可上訴。台南真理佛堂遭曾姓兇嫌縱火燒死7人,台南地院前庭長謝瑞龍的弟弟一家3口也遇害。圖為死難者告別式,(圖/報系資料照)

殘殺恩人嬤3/最高法院和法務部實質廢死 殺人犯口耳相傳免死SOP
台灣反對廢除死刑的民調居高不下,不過掌管終審裁判的最高法院,去年全年沒有做出一件死刑定讞判決,檢方主導的法務部則是從前年起,拒絕執行任何一件死刑案件,不少法界人士質疑,審檢分立多年,但在死刑議題上,似乎見解日趨一致,隱然與高唱死刑不人道的團體共舞,攜手邁向廢除死刑之路,據了解,在監的殺人犯有樣學樣,似乎也有一套口耳相傳的SOP(標準作業程序),不管犯下多麼窮凶惡極的罪過,總能想方設法「滿足法官不想判死刑的心理」,讓尋求最後正義的被害家屬無奈又無助。據指出,殺人犯為了想逃死,經常打出「信教抄寫佛經、精神障礙、寫信懺悔」這3道免死金牌,而事實證明愈來愈多的法官都會買單,使得上述3道金牌似乎成為殺人犯和拒絕判死法官間,彼此心照不宣的摩斯密碼,加上執政當局和所謂人權團體間的曖昧關係,竟能經常上演探戈式的免死show,就算被害家屬高喊「台灣司法已死,沒有公理正義可言」,也無力挽回廢死趨勢。例如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謝依涵,曾3度被判處死刑,經最高法院2度撤銷發回,因羈押時「信仰耶穌、讀聖經」,高院更二審認為謝女再犯可能性低且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最高法院僅3個月,就判決免死確定。另外,男子曾義城因懷疑被王姓男子詐賭,他上門尋仇把王男及其室友殺死,2017年2月高院更一審考量他在押期間抄寫佛經、捐款建廟,把功德迴向給死者,輕判他25年;還有一例是已婚富商黃建河殺死曾姓小三,也因犯後抄佛經懺悔,獲輕判15年8月。精神障礙也是一道免死金牌,男子王景玉2016年持刀砍下3歲女童「小燈泡」頭顱,雖被鑑定犯案時辨識能力正常,檢察官求處死刑,法院也認為他犯案時辨識和控制能力無異於正常人,但仍判無期徒刑確定。換句話說,以犯案意識正常主張死刑,敵不過精障這道免死令。男子王景玉持刀砍下3歲女童「小燈泡」頭顱,引發社會極大震撼,王男因精神障礙逃過死刑。(圖/報系資料照)此外,寫信向法官或被害家屬懺悔更是絕招,「蛇蠍女」黃靖雯因不滿投資同居男友藍坤俞開工廠卻未拿到分紅等原因,2014年4月27日凌晨迷昏男友,持剁刀朝他頸部猛砍2刀,放光血致死,再將屍體斬首,肢解成7大塊,裝袋載到山區焚屍滅證。黃女收押10個月,寫了至少5封自白書給法官懺悔,一再強調「我真的錯了」,竟打動法官的心,認定已有悔意,歷審皆判處免死,最後無期徒刑定讞,顯然這招有用。據了解,新莊殘殺恩人嬤的李姓男子似乎有高人指點,竟在看守所使出上述「信教抄寫佛經、精神障礙,寫信懺悔」3道免死金牌,他一方面寫信向家屬懺悔,信中還說會抄寫佛經迴向給阿嬤,另一方面則向承審本案的新北地院主張自己有精神障礙,未來是否真能藉此輕判,外界都在看。「蛇蠍女」黃靖雯因財務糾紛狠殺藍姓男友,斬首肢解焚屍滅證。黃女至少寫5封信給法官懺悔,獲判免死。(圖/報系資料照)

真正用行動支持烏克蘭 民眾黨籲速完備《難民法》
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已2週,據統計近2天逃離烏克蘭戰爭的難民人數預計將超過200萬人;在台烏克蘭人也透過人權組織,表達希望台灣庇護烏克蘭難民。立法委員張其祿、賴香伶與台灣民眾黨秘書長、前移民署長謝立功今(11)日呼籲,若政府要有效人道援助挺烏克蘭及協助國際難民,我國應優先完備難民制度。張其祿表示,我國難民法一直未完備,外交部只能在輿論壓力及國際情勢下被動視實際情況,在「能力範圍內」專案處理難民需求,之前香港爆發「雨傘革命」及「反送中事件」時,蔡英文總統明示「挺香港」,是以政府於2020年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專案處理抗爭人士留台問題,但後續面對俄烏戰爭反侵略、全球情勢緊張、「挺烏克蘭」的國際難民處置,更不能老是以專案方式處理,有必要建立我國處理難民的完整法制及行政配套,作為國內行政機關及國人應對國際難民之依據,也才能達到實質的「不推諉」、按照國際公約處理。張其祿指出,《難民法》草案在2005年就已送進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討論,至今延宕了16年以上,但蔡政府仍然對難民人道救援制度「口惠實不至」。民眾黨團也早在之前的會期就提出民眾黨版本的《難民法》,但目前各版本難民法仍卡在委員會中,無進一步進展。張其祿主張,面對俄烏戰爭及國際局勢嚴峻,立法院本會期應加速推動難民法立法,建構明確且嚴謹的難民處理法制及配套,讓負責相關業務的機關、行政人員有依據可循。賴香伶表示,《難民法》的制定讓庇護申請人從難民身分認定及其權利、主管機關協助措施、身分審查會組成及運作到審查結果之救濟方式都能有所依循。台灣在國際社會上長期展現進步的人權形象及價值,國內社會對戰爭下無辜受波及的難民們亦懷抱高度關切及願意傾囊相助的心,期望透過人道救援制度化,讓台灣在人權保護上更進一步,成為國際社會中維護人權先進價值的模範生,呼籲行政院應提出難民法草案,正視難民議題,才是真正用行動支持烏克蘭。謝立功表示,我國於2013年2月第一次的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時,國際審查委員指台灣現行法律並無明定「不遣返原則」(non-refoulement),不符合兩公約規範,當時來台的國際學者就建議台灣儘速完成《難民法》立法。透過務實的難民法制及配套系統建置,才能落實我國重視人權之主張,真正發揮人道關懷精神。

華山分屍殺人魔陳伯謙逃死 最高法院判無期定讞
華山草原分屍案凶手陳伯謙遭高等法院更一審以可教化和兩公約為由,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及陳男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23日)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陳伯謙2018年6月間,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的野居草堂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再以手勒死女方分屍。一審判陳死刑,二審和更一審皆改判無期徒刑。更一審認為藉由矯正機關施以心理治療、生命教育課程等,陳伯謙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