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PTT發文求租屋,希望能夠在年前找到個地方安身立命,就連凶宅也願意接受,同時也列出「12項租屋條件」,希望租金每個月5千元。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搖頭直呼「不可能。」一名網友在《PTT》八卦版發文,希望能在年前找到符合條件的租屋處安身立命,地點要位在以南勢角捷運為圓心、約1公里為半徑內,此外還有12項租屋條件,更稱「凶宅也可以」。原PO列出的12項條件包括附250公升雙門冷凍冷藏冰箱、附無線與有線網路、夏季電費$6/度和其他季節$5/度(皆含網路與水費瓦斯費)、押金1萬、可自理炊食、天然瓦斯、洗衣機與可供自然通風採光的曬衣空間、每個月租金5000元、可接HDMI之液晶電視螢幕、變頻分離式冷氣、房間有對外採光通風且隔音防水良好的窗戶、附單車停車位(可遮風避雨甭擔心颱風)。貼文曝光後,立刻引起熱議,不少網友紛紛留言直呼「不可能」,「這個預算有牆壁有天花板可能就差不多了」、「這條件南部也租不到吧」、「要求這麼多,兇宅也不止5千」、「你...不是台北人吧?」、「5000?你從2002穿越來的吼?」;但也有人持不同意見,「5000淡水蠻多的」、「5千雅房應該有機會啦」。一名網友在PTT發文求租屋,希望能夠在年前找到個地方安身立命,就連凶宅也願意接受,同時也列出「12項租屋條件」。(圖/翻攝PTT)
凶宅讓許多人避之惟恐不及,也讓業務們傷透腦筋。有名房仲便一反傳統操作,大膽邀請買家「晚上看凶宅」,還強調「擲筊問過媽祖,不是很兇」,成功引爆話題,吸引不少網友留言問房,房仲還不忘自嘲:「沒業績對我來說,比鬼還可怕!」(圖/翻攝自我是凶宅臉書社團)該名房仲在「我是凶宅!!」分享這棟位於彰化縣秀水鄉彰水路旁的售屋資訊,指出物件曾因感情糾紛發生燒炭悲劇,表示這棟屋齡15年的3樓透天厝擁有4房2廳3衛,含加建坪數約55坪,不僅生活機能方便,且屋主願意以市價6折多,780萬出售。(圖/翻攝自我是凶宅臉書社團)房仲也透露,悲劇距今約2、3年,亡者是租客的兒子,「有請法師做過法事,位置在2樓後面小房間」,透露租客直到去年3至4月才退租。他也大膽邀請買家晚上看屋,「陪您坐在房子裡冥想,感受一下這磁場對您來說是否為善意」?並自嘲:「不要問我為什麼不怕凶宅,因為沒業績對我來說,比鬼還可怕!」(圖/翻攝自我是凶宅臉書)貼文曝光後,吸引無數網友關注,「這業務能量太強」、「凶的不是鬼,而是口袋空空」、「欣賞你晚上願意帶看的勇氣」。還有人笑說「媽祖廟加盟店果然猛」,讓房仲留言自曝:「有擲杯過,媽祖說這間不是很凶。」再次引爆網友熱議。(圖/翻攝自我是凶宅臉書)
就在宋仲基最新韓劇《財閥家的小兒子》結局後,前天他大方承認新女友的存在,原來這個月初早有端倪,為了《財閥家的小兒子》到新加坡宣傳時,早已大方帶著她趴趴走,到底這位新女友是誰?原來她是凱蒂露易斯桑德斯(Katy Louise Saunders),是正統的英國人,據說兩人已經秘戀一年多! 宋仲基再度選擇比他大的女生做女友!這位凱蒂露易斯桑德斯(Katy Louise Saunders)被記者挖出,原來曾經是一名演員,現在則是擔任家教老師。比宋仲基大的她,出生於1984年7月21日出生,今年已經38歲,成熟又知性,將近16年都在演藝圈,2002年開始就出演過義大利電影《旅行中的愛情》,更在影集《法網遊龍》客串,最為人熟知的作品則是《凶宅勿近》與《情慾三重奏》,當年他更與喬治克隆尼一起拍過咖啡廣告,現在的她則是淡出螢光幕前,專心擔任家教! 大家最好奇的莫過於她的好身材,擁有175公分高的她,身材勻稱姣好,宛如模特兒般,曾經出席活動的她穿著各式樣的禮服都非常性感,根本是天生衣架子,這次在機場大方被拍,雖然穿著運動服,但依然隱藏不住她高挑的好身材!(圖/取自Katy Louise Saunders FB)據說兩人相識是因為當年就是她擔任宋仲基的義大利文家教,看來日久生情這句話完全驗證在這兩人身上!(圖/取自Katy Louise Saunders FB)
高雄廖姓男子2020年時買了一棟透天的二手屋,當時廖男明確知道5年前該屋子內曾發生過燒炭身亡案件,但依然買下該屋,隔年廖男想將此屋出售,並找來仲介幫忙,但卻刻意隱瞞曾有事故發生,直到下個屋主小明以630萬的價格買下這棟透天後,房仲才告知小明買到的是凶宅,小明憤而提告詐欺罪,高雄地方法院判廖男徒刑6月。廖男2020年3月時向原屋主購買獨棟透天厝,當時屋主有表明房子內曾有房客輕生,也有鄰居繪聲繪影的表示看見2樓有「東西」在飄,該里里長也證實過此事,但廖男卻說「肇事車、凶宅都不怕,他敢買,他現在租房子,想要買一間透天」,才會購買下這棟房子。隔年4月廖男想將此間房屋轉手,並找來仲介幫忙,仲介詢問廖男2次該屋是否為凶宅時,廖男都沒有承認,只說「疑似」有人燒炭過,並在「本標的物是否曾經發生凶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非自然身故等因素致死或求死行為並致死情事(如跳樓自殺)」欄位,勾選「否」。房屋開始出售後,小明看上這間房子,並找來仲介洽談,小明也相當乾脆,當場就簽約並交付3萬元訂金買下,但當時的小明都不知道房子為凶宅,直到廖男叫房仲暫緩簽約並告訴房仲實情,整件事情才被小明知道。高雄地院審理時,廖男辯稱,警消紀錄、凶宅網均無記載此間透天厝的輕生事件,房仲當初也有向鄰居查證過了,廖男也將責任推給原屋主,說當初的屋主也沒有清楚表示屋子內有人燒炭過,因此他以為只是發生過自我傷害事件,而非輕生。但法官根據證人的說詞,發現廖男的確有被告知過此間屋子發生過輕生事件,且他也堅決購買,無法接受廖男說他不知情的辯詞,且法官認為,廖男購買和賣出屋子僅相差1年,不可能會忘記屋子發生過的事情。因此依詐欺罪判廖男徒刑6月。
台灣的高房價,是許多青年購屋族群想要成家立業最大的痛,許多年輕購屋族,礙於價格與思想的開放性,越來越多人不在意敏感的「凶宅」,願意低價承接,因為認為「窮比鬼可怕」。但桃園一名房仲,日前透過網路對外PO出一間「三房三衛」,卻只開架488萬元的「故事屋」,除了說明屋況與房屋條件,特別註明這間房子,晚上11點後絕不帶看,並提醒有意找他帶看房屋的民眾,不管看到什麼,都要等離開屋子後再說。照片曝光後,馬上有網友看著照片直說:「祂在第一張照片衣櫃左邊」。一名李姓房仲在臉書的凶宅買賣社團發文貼出新的「故事屋」物件,該物件是位於公寓4樓的頂樓,地點在桃園區,屋齡高達42年,是格局3房3衛,總坪數為19.98 坪的老公寓,位置靠近捷運G9附近,但當初這三房的其中一房,發生燒炭事故,但已經經過處理。桃園一間凶宅以488萬元的價格求售。(圖/翻攝「我是凶宅!!買賣/法拍/投資/撿便宜/屋主自租自售/仲介/資訊新聞/全台/禁廣告只有凶宅可進」臉書專頁) 房仲表示,他希望有意願看屋的客人,不要挑晚上11點後找他帶看,也不要在看房途中跟他分享過去的親身經歷,或是當下看到了什麼,提醒想看屋又想發文的民眾,「忍住出來再說」。網友看完該凶宅物件後,紛紛回應,「凶宅就是要晚上12點後看才刺激啊」、「凶宅就是要半夜看屋啊!就像其他房子要在下雨天看看有沒有漏水一樣」;還有人挑剔這間房子的屋齡,「屋齡真的恐怖欸,1980年」;另有疑似「看得到」的網友,直指房仲分享的照片中,「祂在第一張照片衣櫃左邊」。
多數人買房最忌諱買到「凶宅」,不過也因為交易價格通常會低於市價,因此也吸引不少不顧忌民俗信仰的民眾預約看房,桃園一間屋齡超過40年的舊公寓,在2個月前因租客燒炭自殺淪為事故屋。對此,房仲強調,若要預約看房「勿超過晚上11點」、「途中不要分享看到什麼」,掀起網友一陣熱議。近日有房仲在臉書社團「我是凶宅」放上一間待售屋,地址位於桃園市桃園區、鄰近捷運G09站,該屋屋齡超過40年、建坪近20坪、3房3衛浴,以488萬元求售,至於成為事故屋的原因則是有年輕房客在其中一間房內衛浴燒炭自殺。該房仲在社團貼文還特別強調,「晚上看屋不要超過11點,拜託各位大哥大姐了~不要看房途中跟我分享親身經歷或是你看到什麼,忍住出來再說」,並表示該屋已「處理」完畢。貼文曝光後,引起大批網友熱議,「凶宅就是要半夜看屋啊!就像其他房子要在下雨天看看有沒有漏水一樣」、「凶宅就是要晚上12點後看才刺激啊~」、「就是要約晚上看,然後說有東西,最好連仲介也看到嚇到,這樣可以進一步殺價阿,如果在搞個看完房子需要收驚的事就更好了」,也有網友笑虧房仲,「賣凶宅膽子要大一點,這樣才能更多凶宅委託」。
北部一名李姓男子2年前將租屋處借給俞姓友人住,不料對方竟在浴室上吊輕生,死亡多時才被發現,現場屍水流滿地,滲入地磚發出陣陣惡臭。事後,女房東不滿房子變成凶宅,氣得向李男及俞男繼承人求償,要求屋價減損、修繕費用共258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2名被告應賠償189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自己是系爭房屋之所有權人,109年3月7日與李男簽訂租賃契約,租期為1年,每月租金2萬元,並約定未經房東同意,租客不得將房屋全部或一部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不料李男未按時繳納房租,亦拖欠水電費,她接獲斷電通知,只好親自到租屋處收取繳費單。女房東表示,她當時按鈴多次均未獲回應,且不時聞到屋內傳出陣陣惡臭,誤以為李男未妥善清理食物,當下並未多想,隨即離開,直到109年12月5日凌晨1時許,自己被警方告知有人在房內輕生,才知道李男違反規定將房子借給友人住,害房子變成凶宅,又因屍臭味瀰漫屋內各處、屍水滲入地磚,須清除屍臭、更新浴室、廚房、冷氣、家具等全數翻新,合計損害258萬餘元。針對屋主指控,李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身為俞男繼承人的俞姓胞姊則具狀辯稱,該房雖因弟弟自殺成為凶宅,然此為一般人主觀認知,實際上房屋並未發生毀損、滅失或功能損壞等物理性變化,所有權積極或消極權能均不受侵害,難認房屋所有權受侵害云云,拒絕賠償。新北地院審酌,依我國社會民情,一般社會大眾對於發生非自然身故事件之不動產,多存有嫌惡畏懼之心理,且凶宅不若房屋受物理上毀損而有修繕之可能,在客觀上造成一般人心存陰影而排斥承租或購買,導致該屋交易價值減損及流通障礙,其價值減損程度不亞於物理上之毀損、滅失,判處2名被告須賠償189萬元;可上訴。
買房或租房最怕屋子是凶宅,讓人避之唯恐不及。一名女網友透露,目前租的地方發生命案,隔壁的房客死亡3天才被發現,她好奇這樣如果出租,房東是否需要告知?豈料貼文一出,有一票網友都表示「不用」,原因也曝光了。原PO在臉書「房東互助會」社團表示,她租的地方在4樓,共有12間房,近日聽聞隔壁有房客吃東西不小心噎到而死亡,整整2天沒有人發現,直到第3天早上家人朋友察覺不對勁,打開門一看,發現屍體全身發黑。由於房子有死過人,她想知道如果以後房東要出租,是不是要盡告知義務?如果屋內有人意外死亡,房東出租是否需要告知?(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此文貼出後,引發一番討論,許多網友認為需要,「要說啊!就算你不說同一層的租客也會說!然後新來的租客就會覺得你這個房東不老實,還是據實告知」、「有怎樣都要說吧…」、「雖然不是凶宅,但是要告知下一位房客,這是房東道德該有的,家屬是否完成招魂?」、「一定要說的吧」。然而,也有不少網友表示不用告知,因為不算凶宅,「自殺跟他殺才算,這算意外」、「不是凶宅,沒有規定一定要說」、「算意外!買賣租賃都沒有要告知的義務喔!」事實上,凶宅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定義,2008年的內政部函釋指出:「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曾發生兇殺或自殺而死亡之事實」。因此,本文案例不屬於凶宅,不過病故多日才被發現的屋子,必須經過一番消毒和徹底清潔,才能繼續住人。
一對夫妻花了1500萬美金(約台幣4.8億)買下一間位於加州矽谷的豪宅,就在裝修時園丁們發現庭院底下,竟然深埋一台賓士,裡面還裝滿混擬土袋,極有可能有屍體在當中,而前屋主在這裡住了24年,隨後又出租了兩年,因此現在將調查前屋主們是否和這台車輛有關。屋主花費4.8億買下豪宅,如今卻可能在地下埋有命案成凶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據外媒《衛報》、《每日郵報》報導,現任屋主有三個年幼的小孩,先生為臉書軟體工程師,太太則是新創投資人,他們在2020年買下這間豪宅,花費了1500萬美金,總共有5間臥室與七間浴室,還有一個私人游泳池,但他們近期裝修庭院時,園丁發現地下竟然深埋了一台車,因此屋主報警開挖。開挖後發現這台車輛是一台賓士車,裡面還裝著大量混擬土袋,警方調查後認為這台車,應該是在1990年代埋在地下1.2公尺至1.5公尺處,因此排除2020年才買下房子的屋主一家,而媒體也發現這間房屋是在1990年建成,並在2013年前都是同一家族居住,隨後曾進入出租市場兩年,警方也將對前屋主們進行調查,並確認車輛當中的混擬土是否含有屍塊。
台灣房價近年居高不下,而有發生過事情的房子,通常轉手再賣的價格會比附近行情低出許多,一間曾發生過3屍命案的透天厝去年開出2600萬價格求售,如今砍半大降價。不過房仲表示,只開放白天看房子,因為晚上會怕怕。房仲在《我是凶宅!!買賣/法拍/投資/撿便宜/屋主自租自售/仲介/資訊新聞/全台/禁廣告只有凶宅可進》貼出物件表示,要賣一間位於三民區同盟二路的凶宅,地坪26.3坪,商4用地,行情價約每坪120至150萬,屋齡為37年,開價1600萬元,距離後驛捷運站步行只要5分鐘,只開放白天賞屋。檢視照片,就是曾發生3屍命案的透天厝,屋主兒子、媳婦、親家母在一樓輕生。房仲透露,這間夠兇,所以價格才能夠便宜,目前內部尚未拍照,至於屋況仍需要整理。當有人詢問,是否可以晚上賞屋。房仲坦言,晚上會怕怕,白天好嗎?貼文一出立刻引起討論,有網友分析,還沒出事前、還是剛出事時開價2980萬元,現在1600萬元快對半了,算有誠意,但無法貸款,要拿出1600萬元的門檻也是滿高的。另外也有人嘆,「人生難過的事情是居然連凶宅都買不起。」◎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
年長又單身的租屋者,常常被一些房東拒於門外。一名好心的女房東就發文透露,自己平時會用監視器觀察房客狀況,幾天前發現一位有外出習慣的66歲阿伯沒出門,於是到租屋處上門確認狀況,沒想到竟讓她看到一連串心酸又無奈的事件。還有網友看完文章後直言,這就是為什麼房東不太願意租房給年長者的原因。原Po在臉書社團「房東互助會」表示,這名66歲阿伯生活相當規律,總會在固定時間出門,但最近幾天都沒在監視器看到他外出,讓原Po擔心可能被隔壁房客傳染確診,於是隔天特地拜訪並確認阿伯身體狀況。等她隔著門聽到阿伯說「沒確診」後才放下心中大石,接著把預先準備好的晚餐和飲料放在門口,請阿伯享用。未料原Po兩天後再查看監視器,發現阿伯不還是沒出門,於是又買了午餐上門關心,結果竟看到兩天前放的晚餐留在原地,嚇得她敲門詢問,接著便聽到阿伯用虛弱聲音說「腳斷了」。儘管阿伯很快就被原Po呼叫的急救人員送去醫院,但一想到「阿伯好幾天沒進食」以及得知「他腳不是摔斷,是突然沒力氣站不起來」仍然心有餘悸。原Po強調自己身為負責人,「如果我平常沒有留意監視器,他或許會餓死在房間」,怎知事後向親屬轉告阿伯必須住院開刀和PCR確診,「親友們都不願意照顧」,只能安慰對方「說我有空會去看他,結果他又眼眶含淚,心酸啊」。文章曝光後,網友們紛紛大讚她「真的是好房東,會有福報的」,與感歎「66歲單身很難租到房」,也有人不滿阿伯「總會打電話跟房東求助吧?他好了之後還是退租吧」、「差點變凶宅」。
「晴天娃娃屋」你有看過嗎?近日一位屏東網友表示,他在路上看到一則賣屋廣告,長治鄉一棟「晴天娃娃屋」透天厝要賣,售價400萬起,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內行網友說明「晴天娃娃屋」的真正意思。原PO近日在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發文說,「嗯,好像變得不可怕了。」從他貼出的照片中可見,上面寫「晴天娃娃屋,長治有緣透天,已處理乾淨。」售價400萬起。此文曝光後,有超過1700名網友按讚,有網友疑惑什麼是晴天娃娃屋,有網友解答說「晴天娃娃是脖子位置繞線那樣掛著,所以上吊有種隱晦說法就是晴天娃娃」、「晴天娃娃已處理乾淨,但還有陰天娃娃、雨天娃娃、暴雨娃娃、雷電娃娃等尚待處理」、「以後看到晴天娃娃會有陰影」、「有沒有處理乾凈要請師父來才說了算」、「售價444萬」。也有網友說,「上一個抱怨的屋主已處理乾淨」、「燒炭的叫做炙燒屋嗎」、「有故事的房子」、「有事故的房子」、「如果有可愛年輕女性的晴天娃娃,我馬上入住」、「水很深」、「已處理乾淨,還是很可怕」、「好奇如果租客根本不知晴天娃娃的意思,付完錢才知道要退,這法律上算誰有理」、「靈魂伴侶屋」。
租屋最怕遇到惡房東或住進凶宅,一名女網友分享自己剛搬進新的租屋處,直到近日才從鄰居口中得知,前房客3個月前倒臥在浴室中死亡,她不禁聯想起最近在屋內發生的一連串事件,先是窗簾一直掉落、狗狗對著空氣狂吠,直到昨晚監視器突然被關掉,這一樁樁怪事讓她發毛直呼,「我真的是後知後覺...」一名女網友今(8日)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發文表示,自己昨天才從鄰居口中得知,前房客在3個月前死在房內,且身分並非是房東所說的幼稚園老師,更令人氣憤的是,房東還硬拗死者是在醫院身亡。鄰居向她描述事發經過,稱死者當時倒臥在浴室門口,身體一半在外一半在內,且還口吐白沫,「發現時都硬掉了」。事後,原PO聯想起從住進來之後,便發生一連串的怪事,「窗簾一直掉下來,掉一次兩次就算了,掉了4.5次包含掛在房間跟客廳的,扣扣以前就是一條很安靜的狗,來到這邊會時不時莫名對空氣吠叫。」更令她費解的是,明明早上還正常運作的監視器,到了晚上卻沒來由的被關掉,讓她不禁崩潰表示,「這要我怎麼住下去,真的很害怕啊...」不僅如此,原PO更指出,鄰居向她爆料前房客租金只要7000元且不收管理費,但她一個月的房租就要12500元還不含管理費,至今住了2個禮拜也已經被房東收取1.5個月的房租了,住到凶宅又被漲價,她無奈發文向網友求助。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表示同情且力勸原PO搬走,「好惡劣房東」、「聽到嚇死了吧,房東好扯」、「寧可違約也不要住下去了一分鐘都無法」、「最慘就是直接讓房東沒收租金押金,這種房子真的不要再多留一秒。」
一般來說,房子若是凶宅就會讓人退避三舍。一名媽媽表示,隔壁有住戶跳樓,雖然是到醫院才斷氣,但她害怕會有影響,猶豫是否該搬家。原PO在臉書《靈異公社》透露,今(25日)早上有名女住戶跳樓,「好像是我認識的客人,前天才來找我做完指甲而已⋯」,當下撞到其他樓層,再彈射到隔壁鄰居家,最後掛在女兒牆,地上一攤血。由於救護車早就在樓下等,因此人接走的時候還有生命跡象,到院後1、2小時才宣告不治。原PO擔心會有影響,因為事發位置離家很近,「救護車他們檯走的時候還有經過我們陽台」,雖然不是在後陽台,但她內心還是有疙瘩。傳聞輕生者的靈魂會每天一直重複同樣的情景,「這樣她的魂魄真的都會在嗎?」尤其家中有小孩,很怕會影響到小孩,也有人便建議他們趕快搬家。原PO考慮是否該搬家。(示意圖/翻攝自pexels)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還沒走應該還好,當場往生比較恐怖」、「在醫院嚥氣的,是否為凶宅真的會各說各話,如果心有芥蒂就尋求自己的宗教信仰方式處理囉」、「怕就賣掉吧!換別的地方吧!不然心理陰影也不健康」、「在醫院才死掉的,靈魂會留在醫院」。也有不少人緩頰,「又不是你們害他的,所有沒事啦不要想太多」、「不影響,不要一直嚇自己,好好過日子最重要」、「全台灣各地都死過人,都一樣」、「人是在醫院走的,那裡只是受傷的地方,這樣想就沒這麼害怕了吧」。
出事的凶宅價格會下跌很多,因為沒人敢住。一名單親媽媽淚訴,老公在家門口輕生,由於房子是老公和小叔共同持有的,在房子被法拍之後,小叔對她提告損害賠償,「是要把人都逼死了,錢全都歸你,你才甘願?」原PO在《爆廢公社公開版》表示,自己是單親媽媽,獨自撫養2個孩子,一個6歲、一個8歲,因為2年前,老公在自家大門口輕生,而那畫面2個孩子都親眼目睹,所幸當時自己的哥哥、嫂嫂都有幫忙,才讓她可以順利辦完喪事,帶小孩離開那環境,並且找到新的租屋處重新開始。原PO透露,「因原本我們跟小叔就有在打房子官司,小孩子爸爸往生後,我跟小孩子就變成繼承人,那時希望趕快結束官司,所以也同意把房子法拍。」官司打了2年終於結束,她原本想說可以不用再收到法院的單子,怎料到近日又收到法院通知書。原PO悲喊,因為老公輕生,事件鬧上新聞,被小叔提告損害賠償,「我真的不懂,為什麼人都死了,小孩子沒爸爸了,你還要這樣?是要把人都逼死了,錢全都歸你,你才甘願?」貼文一出,大家紛紛留言「只能說誰叫那房子是共有的,家人在利益面前都會翻臉了,何況是妳這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大嫂」、「談到錢就沒有兄弟了」、「賠一賠算了,不要再有糾葛了,因為房子跌價損失也是真的」。不過也有網友分析,房子是妳老公跟妳小叔共有的,那小叔對妳提告損害賠償很合理,因為妳繼承老公的遺產,老公輕生造成房子變成凶宅而掉價損失,造成小叔的持分價值損害,與其怪小叔對妳提告,難道妳不會想問問妳老公,為什麼要挑自家去自殺?因為妳們繼承的房子因此也損失價值了。◎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