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杰接法務部政次 桃園綠營步入後鄭文燦時代
準總統賴清德520將上任,內閣正任閣員也已分6波揭露。其中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確定出任法務部長,26日上午傳出政務次長將由出身台大法律系的出任,各界熱議。本刊調查,黃世杰年初意外於桃園第二選區(楊梅、觀音、大園、新屋)立委連任意外落馬後,仍持續耕耘地方,並瞄準黨職與公職熱身,期待再有發展空間,其中公職鎖定的目標之一,便是法務部政務次長,此次人事消息可謂如願以償。黃世杰擁有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與國立台灣大學雙法學碩士,並在2001年以高考第一名身分取得律師執照。也曾在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任內擔任桃園市政府參議、市府顧問等職,也在桃園市客家文化基金會與財團法人農業工程研究中心服務過。黃世杰26日午間也低調向本刊證實,賴清德準總統已在日前民進黨中執會後,親邀自己擔任520內閣改組後的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杰娓娓道來,自己在甫卸任的第10屆立委任期中,有幸擔任黨團幹部及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其中包含「數位性暴力」相關法案擬定、《刑法》、《刑事訴訟法》修正等,當時都有豐碩成果。自己也了解法務部主責檢察事務,會在上任前全力熟悉業務,並拜會相關團體與領袖,以利立刻上手。桃園地方人士向本刊表示,黃世杰在鄭文燦市府歷練後,於2019年參加桃園第二選區立委,即打敗時任立委陳賴素美披上綠袍,更在大選時擊敗前縣長吳志揚,守住桃園第二選區。2024年尋求連任,儘管大園、觀音、新屋等海線三鄉鎮取得領先,仍因楊梅區不敵在地議員涂權吉,以千餘票惜拜。地方人士直言,在2024年立委選舉民進黨桃園全軍覆沒影響下,鄭運鵬、黃世杰、彭俊豪等桃園民進黨中生代都受到重傷,若不在內閣中積極培養人才「2026只剩鄭文燦回桃園選市長了」。地方人士分析,26日傳出黃世杰將入閣的消息,加上黃世杰學經歷俱佳、父親前桃園農田水利會總幹事黃金德影響力更超越藍綠,自己2022年市長選戰也曾任時任候選人鄭運鵬操盤手,對大選並不陌生,也讓綠營基層看到一絲希望「賴清德沒放棄桃園」,同時宣告桃園綠營正式步入「後鄭文燦時代」。對此,黃世杰緩頰強調,自從第10屆立委卸任後,賴清德對桃園關心沒有停,此前已規劃不分區立委范雲、張雅玲、林月琴、郭昱晴在桃園服務,絕對不會因為一次挫敗就放棄對桃園的耕耘,而是會擴大服務。至於自己2026是否投入選戰,黃世杰僅低調表示「時間還久,目前沒想法」。
死刑存廢僅需7票!「今辯論」重點一次看
殺人案件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問題將在今(23日)由掌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等件、台灣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最快將在今年7月底做出宣示,另由於15名大法官中有3人選擇迴避,因此若要宣告死刑違憲,僅需7票。誰提出釋憲?本案的聲請人為72歲的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根據數名證人的證詞顯示,他在1990年8月10日,與警察在卡拉OK發生細故,於是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指著警察說「結掉這兩個」,陳榮傑持槍照辦,導致黃鯤受、吳炳耀2名員警不治死亡。事後陳榮傑已執行死刑,王信福則逃亡至2006年才在返台入境時被捕。對此,2018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有多名律師學者跳出來指稱王信福案存在諸多疑點,且數名證人疑似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或誘導訊問,王信福本人也始終堅稱,自己是冤罪。廢死主張廢死團體經常引用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來加強其主張,日本一橋大學博士、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2018年在廢死聯盟的演講中認為,比起美國的情況和日本的文化,「我國並沒有嚴重的種族問題,台灣也算安全,我們憑什麼還要維持死刑?」他也直言,冤罪是司法制度的宿命,台灣4年來沒有執行死刑,社會狀況有變差嗎?李茂生也曾強調,死刑是一種非常墮落的制度,為什麼人們會接受殺人者必須死?因為在刀起刀落中,心中產生自虐性的愉悅,這就被稱之為正義,而死刑就是群眾憤怒的結晶,社會若可以超越憤怒,把憤怒情緒昇華,就會產生新的情緒,那就是真愛。反廢死主張法務部曾在2012年委託精湛民調公司調查,發現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民眾反對廢死,另有高達81.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不須廢死,顯示反對廢死仍然是台灣主流民意。對此,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警大教授林東茂也認為,3項「刑罰理論」都無法得出廢死的結論:首先是「應報理論」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有機會選擇善行,卻選擇惡行,就應當承擔倫理責任;「一般預防理論」,也就是殺雞儆猴,必然強調明確嚴格的刑罰,最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成本;「特別預防理論」雖然強調行為人受到社會影響,只要加以調整,行為人就不會再犯罪,但也指出對於不能矯正的行為人,只能永久隔絕,這就是死刑。他也質疑,廢死團體每次都以人道主義出發,但難道無期徒刑、長期的監禁或是鉅額罰金,就不是違反人道主義?憲法法庭提出2爭議點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得適用死刑之犯罪類型:(1)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2)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得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得對之宣告死刑之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而有「不罰」(第1項)或「得減輕其刑」(第2項)之區別,就死刑之宣告而言,是否違憲?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川普「封口費案」審判展開! 白人陰謀論者在法庭外引火自焚
針對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的歷史性封口費案刑事審判,於美東時間15日在曼哈頓法庭拉開序幕,這是美國歷史上首次有前總統因刑事指控接受審判,也是川普涉及的4起刑事案件中的第1起。由於時間點正值川普尋求重返白宮之際,川普及其支持者認為這些指控都是出於民主黨的政治動機。沒想到19日真的有白人男子阿扎雷洛(Max Azzarello)在川普受審之際,於法院外引火自焚,不過目前尚不清楚他是否在抗議針對川普的審判,只知道他曾在網路上發表語無倫次的陰謀論宣言。綜合路透社、CBS News的報導,首位黑人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白艾榮(Alvin Bragg)的起訴,源於川普的前私人律師科恩(Michael Cohen)在2016年大選前1個月,受川普指示向成人電影明星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支付了13萬美元,以換取她在2006年與川普發生婚外情一事上的緘默。科恩隨後也從川普集團獲得了一系列的款項,但這些付款記錄被定性為持續性法律服務,而不是償還封口費。事實上,私人公民付錢給某人以埋葬其性醜聞在紐約州是完全合法的,但企業主不得在公司財務記錄中撒謊。因此川普被指控犯有34項偽造商業記錄的重罪,以試圖隱瞞與他人達成的協議,從而非法影響2016年的總統選舉。事後科恩也因涉嫌違反競選財務法而被判處3年監禁。 而針對川普的審判則於15日正式展開,超過500名曼哈頓民眾為此已被傳喚作為潛在的審團成員。他們將被要求填寫1份問卷,問題包括從事的行業,以及其他更尖銳的問題,例如他們是否在社交媒體上關注川普。據悉,法庭現場不會有錄像或錄音,因為紐約州法律禁止公開呈現刑事訴訟程序。對此,川普一再控訴他的政敵密謀利用法律戰來對付他,並指責民主黨籍的白艾榮為了政治利益追查此案,試圖將封口費案與更廣泛且沒有證據的指控聯繫在一起。他也認為負責刑事審判的紐約最高法院法官默坎(Juan Merchan)帶有偏見。川普更在17日於社交媒體上發文表示,該刑事審判是「對政治對手的非法攻擊」,並狠批腐敗的法官對他的仇恨是永無止境的。但川普最終還是必須乖乖地出席審判,因為紐約刑事案件的被告都必須這麼做,除非他們有申請豁免訴訟。另根據法庭工作人員和律師的說法,他們預計審判將持續6到8週;訴訟程序通常是每週舉行4天,包括週一、週二、週四和週五;控方會先陳述案情,再來換辯方回應。至於川普若被定罪,是否有可能入獄?報導則指出,針對川普的每項罪名最高可判處4年監禁。法官在量刑方面擁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當然也可以裁定不讓川普入獄。來自佛州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的30多歲男子阿扎雷洛,在川普「封口費案」審判期間引火自焚。(圖/翻攝自X平臺)然而就在川普「封口費案」審判進入第5天,並在當天確定陪審團成員名單之際,來自佛州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的30多歲男子阿扎雷洛,卻突然在當地時間下午1時30分左右,於紐約法院外公園的長椅上引火自焚,雖然男子在送醫搶救後倖存了下來,但已被嚴重燒傷。警方事後調查發現,阿扎雷洛曾在網路上發布陰謀論宣言,宣告他接下來的自焚舉措是對「極權主義騙局」和即將來臨的「世界末日法西斯政變」的「極端抗議行為」,但文中並沒有特別點名川普。紐約市警察局(NYPD)副局長謝波德(Tarik Sheppard)也在記者會上表示:「現在我們會先貼上陰謀論者的標籤,並從這個方向著手釐清自焚原因。」
苗栗幼兒園長10年「詐6千萬」!發文道歉挨轟 園方急發聲切割喊告
苗栗縣通霄鎮陳姓已離職私立幼兒園長,被控涉嫌以投資幼兒園名義,詐騙家長與友人,詐騙金額高達6千萬元,目前已有18名被害人報案,警方估計受害人數恐達50餘人。該幼兒園16日也發聲明強調是陳女個人行為,已研議對陳女提告據了解,已離職的陳姓女園長,以每股10萬元、每月利息8000元條件,邀集友人、家長,投資她成為幼兒園最大股東,涉詐金額達6千萬元,通霄警分局接獲18名被害人報案,推估受害人數恐達50餘人。多數被害人提到,陳女在職時為人親切、認真工作,10多年來沒有過失,更從老師升任園長,因此信任其說法,有人甚至投資數百萬元,未料是場騙局。事件爆發後,陳女公開發文回應,強調此事是個人行為跟學校沒有關係,但仍引起眾人撻伐。該幼兒園昨天則發表聲明,指出有家長來電求證,園方初聞非常詫異,為求謹慎3月22日向陳女求證,陳也坦承此事,當天就要求陳女辦理離職。園方強調,陳女對外謊稱各種名目向家長招攬資金,都是個人行為,對於陳女偽冒園方名義犯罪行為,將研議對陳女提起相關民、刑事訴訟。該聲明在社群網路擴散,網友一面倒不領情,更指日前園方發生老師言語霸凌幼兒,卻隻字不提。對於霸凌事件,園方昨天回應,指涉案老師已調離班級,不會單獨接觸任何幼兒,並全力配合警局和縣府教育局調查。對於園方聲明,部分受害者也不買單,直指園方3月知情,4月初仍有人受騙上當,園方說法難以服眾。根據警方調查,陳女銀行帳戶已遭凍結,但戶頭未見6千萬元詐騙金額,將持續追查金錢流向,並將依詐欺及違反《銀行法》偵辦。縣府教育處學前教育科長王芝翔表示,該案已進入檢警調查,會確保幼童受教權益,針對霸凌案件已成立調查小組,近幾天將入園調查,若經縣府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認定委員會確認,將視情節輕重裁處6000元到60萬元不等罰鍰,最重可處該名教保服務人員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服務。
NFL前球星辛普森驚傳癌逝!昔涉殺妻「獲判無罪」轟動全美
前美式足球明星、曾任演員的辛普森(O. J. Simpson)涉嫌於1994年6月間,殘忍殺害前妻及其男友,但最終陪審團卻判他無罪釋放,當時這起凶殺案又被稱為「世紀審判」。曾在全美轟動一時的辛普森,驚傳已於周三(10日)不幸病逝,享年76歲,家屬也證實了他的死訊。綜合《CNN》、《衛報》等外媒報導,辛普森先前被診斷出罹患「前列腺癌」,怎料才抗癌短短數月就傳出病逝消息,他的家屬昨(11日)也在社群平台X發文,證實辛普森的死訊,「4月10日,我們的父親奧倫塔爾詹姆斯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在孩子與孫子的陪伴下,因不敵癌症鬥爭逝世了」,並懇求外界給予他們尊重及隱私。前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涉嫌殺害前妻妮可,最終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圖/達志/美聯社)事實上,辛普森曾是一名戰績輝煌的美式足球聯盟NFL球星,退休後更曾進軍影視圈,各類廣告和電影都能看見他的身影,不過辛普森最熟為人知的事蹟,是他於1994年6月13日當天,涉嫌持刀刺殺前妻妮可(Nicole Brown)及其男友高德曼(Ronald Goldman)。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這起殺妻疑案當時歷經長達9個月的馬拉松審判,最終辛普森在刑事訴訟中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但此案疑點重重,檢方曾在案發現場採集到辛普森與2名死者的血液、毛髮等DNA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檢方曾在案發現場採集到辛普森與2名死者的血液、毛髮等DNA,但歷經長達9個月的馬拉松審判後,最終辛普森在刑事訴訟中卻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也讓這起疑點重重的「辛普森案」成為世紀謎團。
前宜蘭檢察官辦案疏失、不服指揮 吳志成遭罰俸6個月
前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吳志成服務期間,對於明顯可判斷被告有犯罪嫌疑的案件,卻違反規定擅自簽結,還不服從主任檢察官指揮監督,經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合議庭認為他違反職務規定及《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嚴重損及司法形象,有懲戒必要,判決罰款「任職時最後月俸給總額6個月。」還可上訴。懲戒法院判決指出,檢察官代表國家依法追訴處罰犯罪,對外獨立行使職權,應遵循《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正當程序,並負有真實發現的義務。檢察官辦理他案時,須符合相關內規,才能簽請檢察長核准報結。不料吳志成承辦l08年度他字第234號案件(下稱甲案)、108年度他字第1055號案(下稱乙案)時,均無視於卷內證據資料,有繼續偵查必要,卻違反「他」字別案件簽結規定,2次欲簽結甲案、3次欲簽結乙案。其中乙案部分,又有1次不服從主任檢察官指揮監督。懲戒法院認為,如檢察官基於法律專業知識,卻違反客觀之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或明顯與卷內證據不符,即有濫權之違法失職。吳志成承辦相關案件時,偵查作為未就有利及不利被告之情形,一律注意,亦未兼顧被害人參與刑事訴訟之權益,且有不服從配屬主任檢察官之合法指揮監督。根據《檢察官倫理規範》規定,已嚴重損及司法形象,應予懲戒。懲戒法院考量吳志成擔任檢察官職務逾30年,曾被記警告,還曾指示書記官製作2種版本的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分送當事人及上傳法務部檢察書類查詢系統,影響機關形象,經法務部令其嗣後注意;近年職務評定達良好6次、未達良好4次之職務表現;行為時未受到特別的刺激或動機,處理甲案、乙案未遵守職務規定,還拒不服從主任檢察官意見,因此予以罰俸6個月。至於監察院還移送吳志成自108年至110年間,偵辦彈劾案文附件所列101件案件,未傳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即提起公訴或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承辦109年度他字第837號案,3次簽結;承辦108年度聲字第7號案件,受理律師聲請閱卷,未依規定簽具意見等部分,因均查無積極事證有何違失,不構成違失行為,均不併付懲戒。
數發部遭掃射震驚社會 民宿老闆成槍手遭收押
數位發展部2024年3月28日遭54歲男子張盛德持槍掃射,大門玻璃碎裂,引發社會震撼,張男當時持槍對著大門連開3搶,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受傷,張男當場被捕,自稱因不滿「數發部領那麼多錢,卻都不做事」才行兇,台北地院裁定張男羈押禁見。北院指出,被告經訊問後坦承犯行,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非法持有槍枝罪、同條例第9條之1第1項持槍枝於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開槍射擊罪、同條例第12條第4項非法持有子彈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本案仍有案發現場民眾等證人尚未到案,是否有共犯參與、被告上樓至數位發展部2樓之實際舉止為何等具體犯罪事實,仍待檢察官調查釐清,被告為減輕罪責,極有可能滅證,並與共犯或證人勾串。另外,被告持有槍枝及子彈數量甚鉅、火力強大,而被告對槍彈來源之供述避重就輕,僅自承係在臉書一頁式廣告加LINE詢問購得等語,被告有非法持有槍彈之強烈動機及行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反覆實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非法持有槍枝罪之同一犯罪之虞。法官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審酌被告偵查中自承於案發前2024年3月20日、3月21日,先北上到數位發展部探勘地點,堪認預謀犯案且犯行對公共安全造成甚大危害,依比例原則權衡後,為確保後續追訴程序及預防被告再犯,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代替,而有羈押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3款、第101條之1第1項第9款、及第105條第3項規定,裁定羈押被告並禁止接見、通信。54歲的張盛德為南投人,於南投經營民宿,自稱因不滿「數發部領那麼多錢,卻都不做事」,竟持制式散彈槍與手槍進入數發部朝大門狂開3槍,造成數發布玻璃大門當場破裂,張男還意圖衝上樓進續掃射,所幸被保全第一時間攔下。
寶林茶室食材烹煮及存放成焦點! 黎姓負責人公開道歉
台北市遠百信義「寶林茶室」素食餐廳,爆發疑似食物中毒案件,目前已有兩人死亡,案情愈滾愈大,警方2024年3月29日再次約談餐廳黎姓負責人、王姓店長,以及周姓廚師,食材烹煮及存放過程將成檢警偵辦焦點,其中周姓廚師首遭北檢約談,黎姓負責人在北檢公開向社會道歉。黎、王2人被依涉《刑法》過失致死、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周姓廚師則在案發時出國,未列為被告。據了解,代班的胡姓廚師接受檢警偵訊時,供稱自己料理的程序並沒有問題,食材則是由店長等人負責叫貨。檢警為還原餐廳食材處理的流程,29日再次傳喚負責人及店長比對說詞,同時釐清周姓廚師出國原因和在餐廳工作情形。警方2024年3月26日約談寶林茶室黎姓負責人、廚師、店長、經理等4人,了解食材處理和進貨等流程,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27日晚間,依涉嫌《刑法》過失致死和《食安法》等罪,對黎姓負責人、王姓店長、胡姓廚師等3人,依《刑事訴訟法》第93條之2規定限制出境、出海。據了解,本案範圍橫跨大台北地區3個地檢署,由北檢統合偵辦,北檢3月27日凌晨,指派檢察官赴現場指揮警方蒐證、查扣相關證據,命警方詢問相關4人,3月27日下午,邀集信義分局、臺北市刑大、疾管署、臺北市衛生局召開專案會議,當日晚間,對黎姓負責人、王姓店長、胡姓廚師等3人,依《刑事訴訟法》第93條之2規定限制出境、出海,阮姓經理則未境管。3月28日上午,北檢邀集刑事局、臺北市刑大、信義分局召開專案會議,討論查訪被害人、分店、監視錄影資料分析、查扣資料整理等案情。「寶林茶室」素食餐廳兩名疑似食物中毒死者,一位是39歲呂姓男子,由新北地檢署負責相驗,另一位是66歲楊姓男子,則由士林地檢署負責相驗,兩人遺體都由法醫研究所的法醫師,在2024年3月28日於板橋殯儀館進行解剖。衛生福利部28日公布呂姓、楊姓死者遺體驗出「米酵菌酸」。士林地檢署29日也公布楊姓死者遺體驗出「米酵菌酸」。
寶林茶室3人遭限制出境! 北檢找3大警方辦案高手密商
台北市遠百信義「寶林茶室」素食餐廳,爆發疑似食物中毒案件,目前已有兩人死亡,警方2024年3月26日約談寶林茶室黎姓負責人、廚師、店長、經理等4人,了解食材處理和進貨等流程,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27日晚間,依涉嫌《刑法》過失致死和《食安法》等罪,對黎姓負責人、王姓店長、胡姓廚師等3人,依《刑事訴訟法》第93條之2規定限制出境、出海。據了解,本案範圍橫跨大台北地區3個地檢署,由北檢統合偵辦,北檢3月27日凌晨,指派檢察官赴現場指揮警方蒐證、查扣相關證據,命警方詢問相關4人,3月27日下午,邀集信義分局、臺北市刑大、疾管署、臺北市衛生局召開專案會議,當日晚間,對黎姓負責人、王姓店長、胡姓廚師等3人,依《刑事訴訟法》第93條之2規定限制出境、出海,阮姓經理則未境管。3月28日上午,北檢邀集刑事局、臺北市刑大、信義分局召開專案會議,討論查訪被害人、分店、監視錄影資料分析、查扣資料整理等案情。「寶林茶室」素食餐廳兩名疑似食物中毒死者,一位是39歲呂姓男子,由新北地檢署負責相驗,另一位是66歲楊姓男子,則由士林地檢署負責相驗,兩人遺體都由法醫研究所的法醫師,在2024年3月28日於板橋殯儀館進行解剖。台北地檢署民生專組檢察官陳昭蓉2024年3月27日凌晨0時許,指揮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刑事警察大隊,會同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等單位及餐廳業者進行蒐證。目前已查扣監視器等相關證物,並保全證據,後續將儘速進行相關調查,以釐清可能涉及之不法情事。
宥勝性騷改口認罪獲交保 法官警告:勾串證人就收押
男星宥勝日前被多名女子指控,他對女同事性騷,甚至已經不是第一次,臺北地檢署2023年11月以強制猥褻罪起訴他,2024年3月26日宥勝到台北地院開庭,改口承認性騷,庭訊後法官諭知全案審結,諭令交保8萬元,但也認為宥勝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之虞,警告他不得接觸被告或證人進行串證,否則將收押。法官同時請檢察官一併注意,發生串證時,律師有無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或其他規則,再為適法處理。北院指出,被告訊問後已坦承犯行,參諸本案起訴書所載各項證據,足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又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 惟被告今日業已坦承犯行,且本件業已審結,觀諸本件之情節及訴訟進度,並衡諸比例原則,認尚無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准予被告8萬元具保,並命被告不得直接或間接與C 女、B 女接觸、聯繫之行為,如有違背上述遵守之事項,本院得依第117條第1項第4款為羈押,辯護人有無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或其他規則,促請檢察官為適法之處理。檢察官起訴指出,2016年底宥勝結束工作提議送女助理返家,女助理同意,由女助理駕駛宥勝的車子返回女助理新北市新店區的住處,2人抵達後,宥勝藉口要借廁所進入女助理的屋內。不過,宥勝上完廁所後未立即離開,他假裝心情不佳,突然以面對面的姿勢坐在女助理的大腿上,以手控制女助理的雙手,解開女助理的內衣,以舌舔耳,以手摸胸對女助理猥褻,女助理抵抗,宥勝才停手。宥勝2024年1月9日走出法庭接受媒體訪問,聲稱「之前一直保持沉默是想要保護女生,當事人她沒有提告、也沒有對外說過任何一句話,我完全尊重她,所以我不多做解釋,現在進入司法程序,我就會全力配合調查,證明自己的清白。」不過現在案情逆轉,他當庭認罪,還被法官警告不能串證、騷擾證人,不然就押起來。宥勝先前被爆出,至少對3名女同事性騷擾,不僅酒醉抓胸、解內衣揉胸,甚至跨坐在對方身上強吻,消息曝光後他在臉書發文致歉,「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真的真的,很對不起。」但後來改口表示,事實並非如此,並表示全案進入司法程序沒辦法說太多,另外目前居住在台中的他,出事後也都在台中陪伴家人。,至於是否有意願與女方和解,宥勝則回應,「要由法官來決定」。
北市議員陳重文交保不安全? 北檢擔心勾串急提抗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當庭逮捕、聲押禁見,不料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擔心共犯及證人勾串,2024年3月19日提出抗告。北檢認為,北院原裁定命陳重文具保200萬元,但其他被告先前皆已獲檢方交保,現在法官又命陳交保,不足以防範勾串共犯及證人,且法官未就檢察官聲請羈押意旨全盤審酌,尚有疏漏,亦有理由不備之處,所以依法提起抗告。北院則認為,依偵查卷內同案被告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非供述證據等相關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不過陳重文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節之供述,與證人之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本案仍有部分案情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而偵查係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綜此,於本案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為脫免或減輕罪責,自有可能利用與證人之利害關係,與證人勾串,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經衡量後認本案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代替,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裁定被告以200萬元具保。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則先前被檢方以350萬元交保,另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因涉嫌為丈夫收賄,交保200萬元、台智光主管陳豐源交保150萬元、廠商康立錡交保30萬元。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37死囚釋憲求生路「執行死刑」違憲 憲法法庭下月生死辯
司法院憲法法庭去年8月時,有37名死刑定讞的死囚認為我國「執行死刑」的相關規定違憲,因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該款規定並無違憲之虞,判決合憲,而憲法法庭4月23日將開庭辯論死刑存廢,死囚們還有機會求得生路。《中央社》報導,37名死囚聲請死刑違憲,死囚們聲請釋憲標的,是針對《刑法》、《法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等等,相關法律、行政命令中有關死刑的規定,或執行死刑的人員、方式等等,也就是我國死刑存廢的問題,聲請釋憲,本屆大法官已經決定受理,並訂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37名死囚今年2月27日提出聲請補充理由書,認為刑事訴訟法第388條、第389條、第460條至第465條第1項;監獄行刑法第145條至第147條、執行死刑規則全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全文等規定,與死刑案有重要關聯性,應追加為法規範憲法審查標的。憲法法庭表示,37名聲請人所據以聲請的確定終局判決,皆於111年1月4日憲訴法修正施行前已送達聲請人,憲法法庭於今年2月27日收受聲請人所提的補充理由書,已逾越法定期間,因此裁定不受理。另外,司法院憲法法庭去年8月間,針對死囚們提出聲請,認為最高法院《分案實施要點》中的「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等憲法原則,請求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該款規定並無違憲之虞,判決合憲。依照法務部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只要是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者是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等理由,就能執行。我國目前有37名死刑定讞的囚犯,人權團體為死囚們聲請釋憲或再審,所以法務部審核後,依照前開規定,已經許久未執行死刑。上次執行死刑為2018年8月31日。
北市議員陳重文200萬元交保 北檢將提抗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涉嫌貪瀆圖利等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貪瀆罪嫌重大,當庭逮捕、聲押禁見。台北地院隔日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將提抗告。北院認為,依偵查卷內同案被告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非供述證據等相關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不過陳重文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節之供述,與證人之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本案仍有部分案情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而偵查係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綜此,於本案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為脫免或減輕罪責,自有可能利用與證人之利害關係,與證人勾串,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經衡量後認本案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代替,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裁定被告以200萬元具保。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則在先前被檢方以350萬元交保,另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因涉嫌為丈夫收賄,交保200萬元、台智光主管陳豐源交保150萬、廠商康立錡交保30萬。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福原愛與江宏傑達成和解!她一度逃到大陸「不服日法院強制執行」 慘被提刑事告訴才低頭
日本桌球名將福原愛15日出席國際記者會,簡單發表聲明,表示已經與前夫江宏傑達成和解,不過和解內容不便透露,針對福原愛原先不服抗告部分,代理律師表示,福原愛當時找許多人諮詢,最後決定提出(抗告),代理律師勸告不可如此,因此最後接受建議,針對刑事告訴的部分向江宏傑提出和解。福原愛收起笑臉,冷靜發聲 。(圖/達志/美聯社)福原愛現身這場東京外國記者協會所舉行的記者會,宣布與前夫江宏傑的跨國官司和解,她快閃不到3分鐘,隨後透過雙方律師進行說明,這場記者會由江宏傑代表律師大渕愛子(大淵愛子)、台灣律師徐崧博,福原愛代表律師由押久保正人、酒井奈緒出席,主要針對明雙方和解和回應各界提問。福原愛、江宏傑派代表共同開記者會 。(圖/達志/美聯社)大渕愛子表示,去年協助江宏傑向東京家事法院提訴,法院作出強制執行命令,不過執行期間,福原愛赴大陸,導致強制執行無法執行,福原愛不服判決提出抗告,由於福原愛堅持一意孤行,未來回到日本也得面臨刑事責任,恐會面臨2年到20年的徒刑,加上抗告未成立,官司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並提出刑事告訴,最終福原愛接受了律師的建議,與江宏傑達成和解。雙方律師證實,福原愛一度滯留大陸 。(圖/達志/美聯社)官司長期化之際,刑事訴訟的代理律師找上江宏傑方和解,因此決定了依照男方主張達成和解,至於和解內容不便透露,但絕不是雙方不再見面的內容。另據代理律師酒井奈緒表示,福原愛不服抗告部份,當時她找許多人諮詢,最後決定提出(抗告),代理律師勸告不可如此,因此福原愛最後接受建議,針對刑事告訴的部分向江宏傑提出和解。
日本6名大學生試圖破壞「晃晃石」! 當地居民氣憤聯署提告
日本四國愛媛縣高知市的某座山上,有一塊座落於懸崖邊的巨石,由於巨石很容易被搖晃,但卻始終不會掉落懸崖,因此又被當地居民稱作「晃晃石」,吸引許多考生前往參拜,祈禱不會落榜。沒想到卻有6名大學生,前往現場破壞,導致晃晃石已經沒辦法移動,讓當地居民相當氣憤,聯署提告6名大學生。根據《YAHOO!JAPAN》等日媒綜合報導,日本四國愛媛縣高知市的某座山上,有一塊座落於懸崖邊的巨石,因為它容易被搖晃卻都不會掉落懸崖,因此被稱作「晃晃石」。後來也吸引許多考生將該處視為聖地,考前都會前往參拜,祈求自己不會落榜。沒想到2022年11月26日當天,來自關東地區的5男1女大學生,竟跑到該處進行破壞。一群人起初先到現場實際測試,確認石頭真的不會墜落懸崖後,就跑到愛媛縣某商場購買槌子和固定繩等道具,還到高知市的一家汽車用品店購買了千斤頂,試圖讓巨石墜落。不過經過他們的一番嘗試,最終還是失敗,不過「晃晃石」卻因此被改變角度,已經無法晃動了,而一群人還將所有用品都留在現場。事後當地居民發現該群大學生的所作所為後相當氣憤,立刻報警,但警方最終是依「非法傾倒」工具的罪名起訴大學生,僅判處罰金。據悉,當地民眾目前已經進行聯署,將以更嚴重的「損壞財產罪」提起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