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認證! 汪小菲必須支付750萬元生活費給大S
大S前夫汪小菲不願支付750萬元新台幣生活費,於是大S徐熙媛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氣憤委託律師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台北地方法院駁回汪小菲所提異議。地院法官認為,雙方經調解而約定的內容,「定期定額」以及「實報實銷」無法相互留用或抵充,汪小菲在「定期定額」的費用並未付清,因而判定汪小菲敗訴。汪小菲聲請撤銷強制執行相關程序,雙方先前經過調解後,以「實報實銷且不定額」方式支付日常相關費用,並主張民國110年12月到111年11月4日都有依約定支付給大S款項,所支付的費用已經超過應給付的金額。經過台北地方法院法管審理後,法官依照雙方調解時的筆錄約定做出判決,調解筆錄內容提到汪小菲需每三個月支付給大S定期定額費用,除定期定額款項外,雙方也另外有約定實報實銷等各項費用。法官認為從調解筆錄內容中「定期定額」、「實報實銷」二項約定並不相互留用或抵充,且內容不同,約定各自獨立。台北地院法官也參考了雙方所提的證據,證據為民國110年12月至111年11份汪小菲所支付費用、以及通訊軟體紀錄顯示於民國111年8月約定更改匯款帳戶。法官認為只有約定更改匯款帳戶,沒有更改約定的內容,汪小菲確實並未完全支付約定內容款項,對於大S聲請強制執行有憑有據,駁回汪小菲所提撤銷強制執行。

爆料台大醫外遇挨告 他拿「新聞當證據」被法官打臉…遭判7月原因曝光
一名因醫療糾紛與黃姓台大醫師結下梁子的莊姓男子,在2022年2月至7月期間,多次在臉書爆系社團寫出黃醫師全名,指控對方「背著妻子搞外遇」、「為賺錢不擇手段」。莊男遭黃醫師提告後雖向法官辯稱是引述媒體報導,但法官查出,報導中的黃姓醫師非他公開指控的醫師,依加重誹謗判7個月,得易科罰金21萬。判決書指出,莊男多次於爆料公社、爆廢公社等爆系臉書粉專,指名道姓控黃姓醫師「醫德低下、品德不好、例如為了賺錢不擇手段,吃一療程可以醫好的卻要你吃三療程或3年;不必要的檢查(尤其是自費的)卻拚命安排;不需要的手術,卻慫恿你開刀;背著妻子搞外遇,還被外遇對象女兒看到」。遭到黃姓醫師提告。對此,莊男辯稱他沒有扭曲事實、都是根據事實發文,網路新聞也有刊登黃姓醫師外遇情事,強調自己只是轉述媒體報導、被媒體誘導,且黃姓醫師身為台大醫院醫師,屬於公眾人物,有不好的事本應讓民眾知道。然而,台北地院經查雖發現確實有「台大帥醫婚外情」、「任職台大醫院的已婚黃姓醫師」等新聞,但都以醫師為代稱,無法辨識真實身分,莊男卻將全名公開在臉書,且事實上,媒體報導的黃醫師與莊男指稱的醫師並非同一人。法官據此認莊男沒有進一步查證,無中生有指對方外遇、被妻子告上法庭,已造成黃醫師名譽受損,再審酌莊男因醫療糾紛產生怨懟、犯後否認犯行、未與黃醫師和解,依加重誹謗罪判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1萬元。

人妻付120萬抓姦!未履約就身亡 法院判徵信社全額退款
一名女子因懷疑老公有外遇,花了120萬元找徵信社去跟監「抓姦在床」,不料,付款後11天她就死亡,她的繼承人主張,徵信社收錢後沒有做任何事須全額退款,並提告請求返還,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徵信社須返還120萬元。可上訴。這名女子的繼承人提告主張,女子在2020年與老公協議辦理離婚期間,聽聞老公疑有婚外情,於是由她兒子陪同向徵信社尋求建議,並在當天簽訂委任契約書,之後陸續付了約定費用及報酬120萬元。不料,她付款後11天隨即日因病離世,她的契約請求徵信社返還預付款項120萬元但遭拒絕,於是提告請求返還。台北地院認為,契約之委任人在2020年4月27日逝世,契約在她過世時即隨同消滅,且她簽訂後11天逝世,由此短暫時間以觀,可認徵信社收受款項後,未及於處理契約之委任事務,無法律上原因而受有利益,判決須返還120萬元給她的繼承人。

小三遭分手!怒嗆懷孕正宮:妳老公我玩一玩還妳 下場慘了
石姓女子因為工作關係與「甲男」重逢,後來發展成情侶關係,沒想到對方在2022年7月表示想分手回歸家庭後,「石女」竟打電話騷擾「甲男」的妻子,還挑釁「妳老公我玩一玩還給妳」,結果遭「甲妻」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石女」應賠償1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甲妻」在判決書中指出,她與丈夫在2018年10月結婚,石女明明知道這件事,仍執意與丈夫交往,並在2022年2至7月間發生9次性行為,甚至在她懷孕時,打電話或傳訊息恐嚇、挑釁夫妻倆,例如「侵害配偶權幾十萬賠一賠就好了」、「妳老公我玩一玩還給妳」、「我也會傳所有的對話慢慢折磨你,還有你老婆」、「我會讓你知道什麼叫玉石俱焚」等等,害「甲妻」險些早產,嚇得她立即前往醫院住院安胎,最後決定對「石女」提告求償100萬元。對於正宮的指控,「石女」辯稱,2022年3月確實因為工作再度與「甲男」重逢,當時他聲稱自己「單身」並主動展開追求,兩人除了互動親暱之外,並無不當往來,直到同年7月對方突然道歉,表明「妻子懷孕,我要回歸家庭」,她才知道自己受騙了。至於打電話、傳訊息恐嚇等行為,是因為她遭到「甲男」糾纏、刺激及侮辱,才會用比較激烈的言詞回應,並沒有要傷害「甲妻」的意思,「我所遭受的傷害不亞於甲妻,甚至更勝於她」,因此希望法官酌情刪減賠償金額。不過,台北地院法官檢視雙方證據後認為,「石女」雖然自稱不知道「甲男」已婚,但從證據資料中可以發現,她不僅在夫妻倆結婚時收過喜帖、喜餅,還包過紅包祝福,甚至在夫妻倆的孩子出生時,留言恭喜並收取孩子的彌月油飯,因此不採信她的說詞。法官也指出,「甲男」提出分手時曾說過「我真的意識到我結婚了」,無非是想藉此取得「石女」原諒,減輕個人負罪感,難以憑此認定他在交往期間曾告知女方自己已經「恢復單身」。此外,「石女」也未能提出其他證據佐證自己的說詞,考量到她與「甲妻」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判她應賠償1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真人版《絕命毒師》!成大博士「這原因」加入製毒集團 竟還用「校內實驗室」煉毒
檢調在2年前追查「哆啦A夢」製毒集團時,成功在宜蘭縣冬山鄉查獲一處3級毒品「喵喵」製毒廠,深入調查後才發現,該集團的製毒師父竟是擁有國立成功大學化學博士學歷的張恩銘,更誇張的是,他還用成大實驗室的「超導核磁共振儀設備」去分析製毒的前驅原料是否純淨。對此,台北地檢署已在去年4月以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3級毒品罪將他起訴。製毒師父張恩銘的故事宛如美國影集《絕命毒師》真人版,該影集講述一位名叫華特懷特(Walter White)的高中化學教師,因為患上肺癌末期需支付龐大的醫療費用及高額貸款,更苦於化學的專業知識和天賦在事業上無法發揮,所以陷入人生低谷,絕望的他於是協同曾經的學生傑西平克曼(Jesse Pinkman)製作及販賣冰毒,希望靠著自製毒品賺來的錢,解決家中迫切的財務危機,而沒想到這個影集的虛構情節,竟然在台灣真實上演了!據《壹蘋新聞網》的報導,以綽號「叮噹」蕭光哲為首的製毒集團,原本在台北市南港區活動,疑察覺遭檢調盯上,2021年1月將所有設備轉移到宜蘭一間透天厝重起爐灶,沒想到不到一週,檢察官就帶隊上門搜索,查扣毒品喵喵247公斤、「2-碘-4-甲基苯丙酮」45公斤及其他化學原料、製毒設備、電話等,估計毒品市價超過1億元。檢調深入調查後發現,該製毒集團對於犯罪計畫、內容等都精心保密,除了禁止成員將私人手機帶往製毒場所,還提供iPhone給成員使用,平日都透過FaceTime以匿名方式聯繫,藉此規避查緝,而集團成員都以哆啦A夢中的人物作為通訊暱稱,例如:「京(靜)香」番柏丞、「BOY(大雄)」林靖軒、「胖(虎)」黃郁翔。當專案小組在監聽「哆啦A夢」犯罪集團時,常聽成員提到1名製毒師父,都叫他「博士」、「張博」,原本以為只是一個暱稱,沒想到在追查並分析相關事證後,發現該名製毒師父,竟然真的擁有國立成功大學化學博士學歷,也就是曾經擔任成功大學黃福永教授的助理張恩銘,同時他還是中央研究院基因體中心博士後研究員,是個名符其實的「博士製毒師」。張恩銘為何會和犯罪集團牽上線呢?原來是擅長萃取物機能分析的張恩銘,在當時於中國開了一間清潔劑公司,但不小心污染一處地方,必須賠償40萬元。再加上張恩銘時常出入中山區酒店,而哆啦A夢集團的成員又大多是中山區酒店少爺,因此當他們得知張男的身分後就告知老大蕭光哲,蕭光哲一聽直覺真是撿到寶,所以決定邀張恩銘加入,並允諾若是張博士加入,就會請朋友借款40萬元、同時幫他做擔保,延遲還款並降低利息,且每次化驗毒品純度或調配毒品比例都會給付3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現金。張恩銘見有利可圖爽快答應。2020年11月間,張恩銘當時任職元瀚材料公司,該公司又與成功大學進行產學合作計畫,同時他又擔任成大教授黃福永的助理,因此張恩銘就透過協助指導該校化學系陳姓研究生的機會,進入成大化學系實驗室,並使用實驗室的超導核磁共振儀設備,檢驗毒品成分或先驅原料,然後再研析精進製毒流程及檢驗毒品純度。當檢調將張恩銘拘提到案後,他卻否認進出酒店,對於是否參與製毒則表示,一開始蕭男他們拿一些樣品給他分析,最後陸續越來越多,他才發現怎麼有搖頭丸、安非他命、卡西酮等毒品,於是之後就沒再幫他們,只用「薄層層析法」幫忙驗,結果都是騙他們的,絕無利用成大實驗室裡的設備幫忙檢驗。不過事後他又改口,說是幫他們化驗「化粧品成份」。但檢察官依照張恩銘手機裡與蕭光哲小弟「MARK」的對話記錄,以及當初他協助指導的陳姓研究生的證詞,和張恩銘家中查扣的物品,最終並不採信其說法,於是在去年4月,依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3級毒品罪、同時持有2級毒品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期間,認為張恩銘家住台南市,在台北地院的管區並無住居所,另外張男製造第三級毒品的犯罪行為地及結果地也不在北院轄區,另外同案被告所涉犯製造第三級毒品罪案件,也在去年3月30日宣判,已脫離繫屬,因此認為張男涉案的部分北院並無管轄權,以管錯誤為由,諭知移送有管轄權的台南地院審理。

全台最大包機前董座涉掏空7千萬 馮竣嗣遭判2年5月
台灣最大私人包機公司「飛特立航空」創辦人楊宿智2019年過世後,遺孀陳吉利將股權賣給馮竣嗣,不料馮當上董事長,涉嫌掏空近7000萬元,包括拿公司支票6200萬元向陳吉利購買股權,並打算賣2架飛機收百萬美金訂金未遂等,去年4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認定馮觸犯業務侵占罪判刑2年、且不得易科罰金,另犯背信未遂罪責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5年,還須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動服務,還可上訴。飛特立是台灣最大的醫療專機、商務包機公司,創辦人楊宿智曾4度自駕飛機環遊世界,但不幸於2019年6月在美國墜機身亡,2019年7月董事會改選,由馮竣嗣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檢方調查,馮竣嗣上任後,就要員工開出共約台幣6200萬元的支票匯至陳吉利指定帳戶,用來支付其中200萬美元的訂金,之後又挪用台幣350萬元清償自己的債務,另有20萬美金則進入馮的永流公司。飛特立董事會2019年9月緊急撤換馮竣嗣,事後公司整理相關財務資料又發現,馮竣嗣另與他人簽約分別以美金1500萬元、美金500萬元打算賣掉2架飛機,並收了美金100萬元訂金,控告馮竣嗣侵占、背信等罪。檢方調查時,馮聲稱指控飛特立隱瞞財務危機,騙他購買股權,反告飛特立涉嫌詐欺,並辯稱原本友人表示會協助他經營飛特立,但事後都食言,賣飛機是簽訂假約,是為了顯示自己有主導公司的能力,對方支付的美金100萬元,是想入股,不是飛機買賣。不過馮控告飛特立詐欺部分,北檢已不起訴。北院審理期間,馮峻嗣認罪,陸續返還部分侵占款項。

處男「初戀女同志」與女友吵架 他陪喝酒解悶卻凍未條硬上!下場慘了
一名女同志在與現任女友發生爭執後,向學生時期曾經交往過的李男訴苦,沒想到李男陪她在飯店喝悶酒時,竟藉酒壯膽硬上她,女子反抗後打電話告訴現任女友遭到性侵並提告。對此,台北地院判決李男以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並支付10萬元和解金。據悉,李男與被害人從小就是同窗好友,2人在學生時期曾有一段純純的愛,但女子與李男交往後,認清自己並不喜歡生理男性,因此向李男坦白,結束戀情,之後兩人成為好哥兒們,出社會後仍保持連絡。但後來被害人交了女友,並在去年9月因故大吵一架,因此心情煩悶的她邀了李男出來喝酒訴苦,而李男也豪爽答應,然而李男稍晚帶著醉意上網訂旅館房間,並因此訂到了隔天晚上的房間,於是2人決定隔天到旅館繼續喝酒。2人隔天買了一堆酒到旅館房間狂飲,期間女子還藉著酒意打電話給女友,但女友不是沒接電話,就是口氣不好地叫她不要打電話來鬧,女子越喝越悶,一度到廁所吐,隨即在廁所睡著了。但她事後聲稱,當天醒來時她躺在床上,而且李男孩壓在她身上親她,她無力抵抗只能轉頭避開,沒想到李男之後還脫褲子硬上,她痛得受不了,只好用盡全身力氣踢了李男一腳,李男這時才停下來。被害人這時隨即打電話向女友求救,沒想到李男還嗆她:「妳好了沒啦,我想睡覺。」之後她趕緊穿上衣服離開,事後在女友的鼓勵下對李男提告。李男去年12月到地檢署應訊時,坦承2人有發生性關係,但辯稱女子酒量超好,當天根本沒有醉,反而是他喝醉很想睡,但女方一直吵著不讓他睡,還要他一起玩牌,甚至說只要她能贏,就可以做愛,結果他贏了之後隨即做愛,過程中女子很享受,還發出愉悅的呻吟聲,但他當天醉得太厲害,而且是他的第一次,做愛的感覺跟他想像的不太一樣,所以做到一半就停止,沒有射精。但法院審理後,李男又改口坦承性侵,法官依據他事後與女子的對話記錄、飯店監視器等事證,認定他違反女子意願,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10月,但審酌2人曾為男女朋友,分手後仍有聯絡,關係算是和睦,且李男因為酒精催化,一時失慮,事後多次向女子道歉,並已經以10萬元和解,因此宣告緩刑3年。可上訴。

金門上兵不想回台…驚爆欠4家銀行30萬 債務黑洞不止「恐與地下錢莊有關」
金門二膽島26歲陳姓上兵9日離營失聯,被證實穿著救生衣試圖游泳到中國,途中被中國海警撈起,目前人在廈門。金門地檢署預計今(15日)發布通緝令,國民黨立委陳玉珍透露,陳姓上兵有表達不想回台灣,是私人因素而非感情。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驚爆,陳姓上兵積欠4家銀行共30萬元,但如果為此逃兵也讓人難以理解,猜測可能另有原因。陳玉珍指出,今天中午得到中國方面同意,可以讓陳姓上兵在她的陪同下,去一趟廈門探視,但因為陳爸爸不是金門籍,無法適用現行的小三通,可能會採用大三通方式前往,最快近期成行。另外,她也透露,陳姓上兵沒有女友,還有一年退伍,3月9日清晨失聯,當天早上9點多被中國海警救起,目前被安置在廈門,「吃好、睡好,非常好」。陳玉珍透露中國方同意家屬前往探視。(圖/翻攝自陳玉珍臉書)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今天邀請國防部長國家安全局、大陸委員會等單位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而陸軍司令部在昨天送至立法院的「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上等兵失聯事件」專案報告中,首度公開陳姓上兵全名。因此,黃揚明查到今年2月1日,陳姓上兵與台新銀行、台灣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匯豐銀行等4家銀行在台北地院的債務協商民事裁定結果。法院裁定書提到陳姓上兵欠4家銀行債務。(圖/翻攝自黃揚明臉書)裁定書內容提到,4家銀行在去年12月20日與陳姓上兵進行債務協商後,認可其債務清償方案,根據近日媒體報導,積欠債務約30多萬,這讓黃揚明忍不住懷疑:「若為了30多萬元逃兵,很難讓人理解,應該是另有原因吧!」據《壹蘋新聞網》報導,相關人士透露,陳姓上兵因不明原因,積欠地下錢莊巨額債務,遠遠超過4家銀行的30萬,才會選擇逃往中國,連家人都不知情。

人夫偷吃小三淪ATM…不倫2年「慘噴數百萬」 正宮氣炸絕地反攻
台北市一名人妻發現王姓丈夫自108年11月間起和黃姓小三搞不倫,後來更淪為女方提款機,陸續被要求支付醫藥費、家人生病住院及更換洗衣機等費用,總金額已逾數百萬元,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嚴重侵害其配偶權,決定提告並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黃女應賠償4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被告與王男自民國108年11月間起,經由色情網路援交仲介認識,明知男方為有婦之夫,卻仍與之發生多次性行為並持續交往近2年,期間並藉口支付律師費、和解金、罰鍰、因疫情升溫收入減少、生病就診、家人生病住院、更換洗衣機等理由,陸續借貸、騙取金錢,金額逾數百萬元。黃女則辯稱,她不知王男為有配偶之人,原告亦未提出2人間有逾越男女正常交往之親暱舉動或從事性行為之佐證,況配偶權係指配偶在婚姻契約中互負忠誠義務,婚姻契約係一種相對之債之關係,該「配偶權」只是一種相對權而非絕對權,自無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向第三人主張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台北地院審酌,黃女曾傳訊給王男稱「這輩子我沒見你家庭支離破碎,我絕對不會甘心」、「破壞人家家庭好有快感」等語,足證其明知王男為有配偶之人,竟仍與之為男女關係之交往,多次為親密行為及性交行為,其行為已逾社會一般通念下配偶所能容忍之範圍,判處黃女應賠償4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男大生砸2萬4鬆一下…驚見應召妹「這裡太黑」火全消 下秒用力做1事糗了
楊姓男大生去年透過LINE約了一名陳姓應召女郎,雙方談妥以2萬4000元進行全套性交易,事後發現女方牙齒黑黑的,頓時興致全消,要求陳女返還2萬1000元遭拒後,竟用力搶走包包拿錢,遭依強制罪判處拘役20日、緩刑2年。檢警另查出,陳女當時是由楊姓馬伕載往飯店,因此依妨害風化罪提出公訴。起訴書指出,楊男於111年4月26日晚間8時40分許,與陳女約定在北市某旅館性交易,代價為2萬4,000元,並先行給付報酬,惟男方臨時反悔,並認為僅須給付3,000元,要求還錢遭拒後,竟基於強制及傷害他人身體之犯意,以不法腕力拉扯並奪取陳女手持之皮包,從中取走2萬1,000元,並造成女方右手挫擦傷。台北地院審酌,被告因與陳女發生糾紛,竟不思理性溝通解決,而以不法腕力拉扯並奪取告訴人手持之皮包後,從中取走新臺幣2萬1,000元,妨害告訴人對於持有皮包及其內財物之權利,所為實有不該,惟念被告犯後坦認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且已賠償完畢,依強制罪判處拘役20日、緩刑2年。由於陳女報警提告,檢警深入追查後發現,陳女當時是由楊姓馬伕載往飯店,遂依妨害風化罪將楊男起訴。楊男到案後坦承,自己受僱於陳女,工作前一天會接到通知,擔任車伕時薪為300元,每天工作8小時。北院審酌,被告不思以合法途徑賺取錢財,竟受僱擔任「馬伕」協助賣淫,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女行員遇愛情騙子盜千萬 香奈兒也受害!求緩刑法官打臉「不積極」
台北某銀行28歲前陳姓女行員,在網路交友碰上愛情騙子,陳女沖昏頭不僅拿出積蓄、借錢,不僅侵占公款還A走大咖客戶香奈兒存款,共計1千多萬元。二審今天開庭,陳女提出還款方案希望能求取減刑或緩刑,遭法官打臉斥責「態度不積極」,至今沒有與銀行達成和解,要她好好反省。據了解,陳女任職銀行行員5年,2021年間她在網路交友上認識1名男子,以為遇上真愛,對方甜哄她要共組家庭、希望借錢投資虛擬貨幣,陳女不僅拿出自己積蓄給對方,甚至利用職務之便,從2021年起趁銀行ATM補鈔時以及大咖客戶香奈兒存款,侵吞高達1千多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陳女違反《銀行法》判處3年6月徒刑;二審今天開庭,陳女希望能減輕量刑,卻遭法官打臉,認為仍有812萬元尚未償還,且陳女態度不夠積極,未與銀行和解,全案待與銀行協商後再審。

前資深副總涉收回扣!鴻海起訴獲賠逾6千萬
前鴻海集團老臣、SMT前資深副總經理廖萬城,及經理鄧志賢遭鴻海公司提起民事求償訴訟, 指控2人收大陸廠商負責人郝緒光回扣,造成公司損失,3人須共同賠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3人須連帶給付日幣1億8374萬5296元、人民幣34萬元。可上訴。鴻海公司起訴主張,廖萬城2006年到2011年擔任公司的資深副總經理,鄧志賢是鴻海集團SMT技委會經理,專任SMT 技委會副總幹事,與廖萬城一同負責鴻海集團內就SMT 處理共通所需之設備、備品與耗材等之統一評鑑、採購、維修及資源調度等業務。鴻海指控,大陸地區上海市緒品電子科技負責人郝緒光,為能取得鴻海集團之訂單,竟向廖萬城、鄧志賢表示願撥分部分自供應商取得之佣金,而廖、鄧竟違背其等職務,接續收受郝緒光給付之回扣,致使鴻海公喪失與供應商經由正當議價程序,以取得最佳優惠報價及獲取最大議價降幅之採購利益,廖等3人須賠償損失。台北地院認定,廖萬城、鄧志賢、郝緒光造成鴻海損失,判決須連帶給付日幣1億8374萬5296元、人民幣34萬元。可上訴。刑事部分,去年最高法院認定廖萬城向供應商索賄,指示下屬採購特定產品並在驗收時護航,依背信罪判囚2年定讞,他另違反任職之初簽署的約定書,遭判決須給付鴻海公司77萬3744元美金確定。

「同居28年」情斷藍文青!夏光莉討6856萬分手費 法官判敗訴理由曝
本名夏宗莉的藝人夏光莉與藍文青,感情破裂後,夏女提告主張與藍同居一起生活28年,共同經營火鍋店及建設公司,可「類推」適用夫妻身分上及財產上法律關係之規定,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藍須給她6856萬多元,台北地方法院認定2人不是夫妻判決駁回請求,可上訴。夏女說與藍在認識時都為演藝人員,從1992年起至2020年,彼此恩愛扶持,同居一起生活28年,並先後齊心共同經營事業,客觀上不僅具「性」及「生活」之共同,並有「經濟」之共同,主觀上兩造具有結為夫妻之意思。她說,雖然與藍欠缺婚姻要件,但屬於事實上夫妻之法律關係,可依夫妻財產上法律關係之規定,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她與藍剩餘財產差額為1億3712萬3200元,所以她得請求平均分配之剩餘財產差額為6856萬1600元,藍須給付。台北地院認為,夏與藍並未舉行結婚儀式,無法律上婚姻關係,無從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事實上夫妻關係之日常生活花費分擔,並非事實上夫妻關係就得主張類推適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依據,判決駁回夏女的請求。另夏女提告指稱,2005年她仲介土地的酬金800萬元,寄託在藍男的帳戶內,請求法院判決藍返還,去年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當時雙方有簽立保管條,藍男須返還800萬元給夏女。可上訴。

曾志偉跨海提告…向裴祥泉繼承人「討5700萬」 法院大逆轉判勝訴
知名影視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7年前病逝,其生前遺囑將2億遺產全給徒弟邱瓈寬、楊志明等人,卻遭到港星曾志偉跨海提告,主張多年來借款5700萬元給裴祥泉,應由繼承人返還借款,不過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他敗訴,原因為曾志偉無法舉證證明與裴間有消費借貸等關係。曾提上訴後,高院二審改判,裴祥泉的3名繼承人應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連帶給付曾志偉5700萬元。可上訴。曾志偉委由律師指告指控,裴祥泉與他合作多部電影,其在台灣主演、執導電影所得報酬等款項,也由裴祥泉處理,雙方於2003年進行結算,確認裴在2003年3月18日應返還他港幣1425萬元(換算為新台幣5700萬元);不過一直到2015年5月23日裴祥泉過世,款項未償清,主張繼承人應於繼遺產範圍內,連帶負返還5700萬元。台北地院一審認為,曾志偉也無法提出明與裴有5700萬元借款關係,駁回曾志偉的請求;曾提起上訴,高院二審認定,雙方簽立的結算書,經送法務部調查局進行筆跡鑑定,確認為裴祥泉所親簽,足證曾與裴確實存在委任關係,判決繼承人須返還曾志偉5700萬元。

行政院旁酒駕競速囂張奪命 北檢列首件國民參審案起訴
被稱為天下第一檢的台北地檢署首件國民法官案例出爐,22歲男子李佳修與江姓少年等6男1女,去年從夜店狂歡後,分開兩車無照酒駕競速,行經行政院旁的忠孝東路車行地下道時,撞死王姓駕駛,還在警方到場後襲警、奪槍,遭警方制伏;涉案李男等人成為北檢首宗國民法官參審的刑案。國民法官新制今年元旦上路,首宗由國民法官參審的重大刑案,落在台中地檢及地院。至於北檢則選中發生於去年11月14日,李姓男子與江姓少年街頭飆車致人於死及襲警案。李男去年11月16日被北檢聲押迄今,經延押1次後,押期即將屆滿,北檢今依酒駕致人於死、妨害公眾往來安全及妨害公務等罪將李起訴,案件移審後,台北地院將於今天下午公開抽籤承審法官;未成年的江少由北院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