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黃子佼入獄」遇4困境 德州媽媽悲嘆:正義真是太難了
黃子佼先前涉性騷擾風波,之後又被查出,在偷拍論壇買7部未成年偷拍少女片。近日又有一名K小姐指控,17歲時遭黃子佼性侵,引發外界高度關注。網紅「德州媽媽」點出送惡人入獄的4大困境,忍不住直呼「正義真是太難了」。德州媽媽在臉書表示,第一,證人必須要具名;演藝圈有一個職業,非常容易看到圈內的骯髒事,那就是化妝師與工作人員,但他們不敢發聲,一是有些並不認得被騷擾的是誰,可能是素人小模,二是受害者並不一定想被揭露,三是一旦具名檢舉,極有可能會丟了工作。第二,被偷拍的受害者不知道自己被偷拍。德州媽媽說,「你們知道將李宗瑞送進監獄的關鍵因素是什麼嗎?是偷拍流出,流出後被15名受害者『指認』後提告、9名受害者發現自己被迷姦提告性侵。李宗瑞罪大惡極,但影片是李宗瑞刻意流出的嗎?不是。這代表什麼呢?代表偷拍這項罪行,只要沒有流出,是很難將惡人繩之以法的,不希望流出,但希望偷拍者入獄,極難。」第三,證據不足。德州媽媽指出,「兒少」性剝削36條,要滿足「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條件才犯法,也就是說拍攝少女穿泳衣是不犯法的,不然泳衣廣告全觸法,就算脫到幾近全裸,咬定為「藝術創作」,也可能免罰。第四,無法給受害者百分百不會曝光的保證。德州媽媽提到,向幾位業界人士了解能不能百分百保證保密,他們都建議不要給出這種承諾,因為性侵被害者會同時跟社工單位、醫療單位、檢警單位合作,即使每個單位都只有一位負責,就至少有3位了,還有法院有時會搞錯,即使已經註明律師代收,通知書也不小心寄到戶籍地一份,當然也會遇到律師忘記特別註明的時候。德州媽媽進一步提到,所有的案件起訴後得公告,記者會去抄寫報導,有名的案子,就算名字受保護,看案情也猜得出來,雖然被害人的名字會是一組代號,但若被害人也是名人,在全民柯南的時代也有被扒出來的風險,「當然有被妥妥善善保密到家的,但了解情況後,我實在是無法給出絕對保密的承諾,因為承擔風險的不是我。」德州媽媽忍不住嘆,「正義真是太難了,我一直在想一件事,就是家長們是不是必須要提早告訴孩子們,萬一遇到性侵,第一件事就是去警局驗傷、取得加害人的精液,千萬不要不敢說或是回家洗澡。變態不會嫌你的小孩小,那這件事大概要在小孩幾歲說呢?怎麼開口呢?想到就覺得難受。」
台大婦科名醫被控下藥性侵4女業務 檢警約談釐清案情40萬元交保
台大醫院婦產科鄭姓名醫,日前被4名女子指控涉嫌下藥性侵,去年底台大已將該醫師停聘接受調查,但在台大的性騷防治委員會作成性騷擾不成立的決議後,該教師今年申請復聘。立委上月舉行記者會抨擊此事,檢警8日再度將該醫師傳喚到案並赴鄭的住處搜索,又返回台大醫院辦公室搜索,事後由警方直接送往地檢署由檢察官詢問,但他矢口否認犯行。檢方訊後,諭令40萬元交保。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這位名醫2022年被藥廠女業務提告性侵,之後又有3名女業務出面指控被以一樣手法侵害,據調查,2023年3月間 ,鄭姓醫師被數名受害者共同舉行記者會,控訴與其餐敘時疑似被下藥與性騷、性侵事件,該醫師最先被一位藥廠女業務控告性侵,該女指控在2022年因公務需求,單獨和該醫師在北市某居酒屋餐敘,飲用該醫師準備的葡萄酒和餐廳開水後,突然昏迷,醒來以後就裸體躺在汽車旅館。她揭露此事後,陸續有人驚覺被以一樣的手法侵害,報案後並透過立委發聲。這名藥廠業務事後向台大醫院及台灣大學申訴後,卻遭不受理,延伸該校對所屬教授兼任醫師之管理疑義,且凸顯性平法制缺漏,監察委員紀惠容主動立案調查。台大校方今年3月指出,此案其中一名被害人,已於去年對涉案教師提出刑事告訴,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做成不起訴處分;被害人不服並提起再議,經台灣高等檢察署發回後,由台北地檢署再偵查結果仍為不起訴處分;另兩名檢舉人所提的檢舉案,經台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審議後,決議為不成立性騷擾。台大校方教評會去年底已依教師法,針對該教師決議暫時停聘6個月,靜待調查,因地檢署及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均未認定涉案教師成立犯罪或違法情事,因此涉案教師依法向台大教評會申請復聘,目前台大教評會還沒作出決議。民進黨立委上月為此召開記者會,呼籲不要復聘狼醫教授,警方8日上午前往鄭住處逮人,並在住處搜索後又前往台大醫院搜索,發現其辦公室已搬空,僅剩下一個教學用的實驗室。鄭到案後喊冤,有一人是藥廠女業務,主要希望鄭能夠使用藥廠產品才親近鄭,但是後來沒有選用,可能因此才會心生不滿,另外3人則是上門邀約投資基金產品項目,其中還有一人要以陪睡當代價均遭鄭拒絕,所以才提告性侵。該醫師否認性侵等指控,辯稱是遭被害人挾怨報復,包括母親以及妻子都替鄭抱不平,這位醫師私下也曾向友人透露,這兩年的遭遇,是因醫院權力鬥爭下遭迫害。警詢後,將該醫師帶往北檢複訊,全案仍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偵辦中。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NONO涉性騷神隱!遭爆「激瘦20公斤」宮廟懺悔 廟方證實他求1事
藝人NONO遭網紅「小紅老師」等10人提告性侵,北檢去年12月因罪證不足,針對轄內3案不起訴,其中2名原告已對高檢署提出再議。曾代替友人出面控訴的網紅馮語婷日前公開NONO近況,爆料對方出現在南部某寺廟懺悔。對此,廟方證實,NONO確實曾於大年初九偕妻子現身,除了要求補運,還抱了一尊「龍年公仔」回家。馮語婷10日在臉書PO出照片,並在貼文中寫下「NONO自從爆發性醜聞後消聲匿跡。根據可靠消息指出,他都在屏東一間寺廟懺悔,還暴瘦20公斤(讀者來信說的),NONO平時對於廟會活動就很熱衷,但神明如何看待他?」根據馮語婷PO出的照片,只見NONO手拿著香,一臉嚴肅地向神明祈禱。馮語婷也提到,「人在需要幫助解惑時,神明就是信仰;人在昧著良心犯罪時,神明就是木頭。現實想著如何脫罪,私下求神拜佛懺悔,這就是人性醜陋的最佳寫照。」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受害者的傷痛是永遠無法抹滅的」、「好好面對受害者、接受司法審判,就是對自己最好的懺悔」。NONO與妻子朱海君於大年初九前往屏東玉皇宮祈福。(圖/三立新聞網)針對傳聞,屏東新園鄉靈隱寺奉天堂證實,NONO與妻子朱海君確實曾於宮廟「週年慶」時現身參拜,並於大年初九天公生當日一起前往屏東玉皇宮祈福。玉皇宮工作人員透露,NONO當時表明要「補運」,希望神明能幫助他一切順利,因為當時有滿額送活動,所以NONO後來也抱了一尊「龍年公仔」回家。回顧案發經過,NONO遭網紅「小紅老師」等10人指控涉嫌多次性侵、性騷擾,被害人包含芳療師、八大工作者等,最年輕僅15歲。不過,北檢去年12月偵結,將其中3案不起訴。事後,芳療師和另名女子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偵查程序不完備,發回重查,北檢將再度偵辦。至於另外7人,因北檢無管轄權,移轉士林地檢署,士檢分成「偵字案」、「他字案」,將NONO列為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被告,指派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偵辦。《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NONO涉性騷神隱!驚傳「暴瘦20公斤」照片曝 遭爆南下宮廟懺悔
藝人NONO遭網紅「小紅老師」在內共10人提告性侵,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因罪證不足,針對轄內3案確定不起訴,其中2原告不服結果,已對高檢署提出再議。曾代替友人出面控訴的網紅馮語婷今(10日)在社群公開NONO近況,爆料對方目前人在南部某寺廟懺悔,還暴瘦了20公斤,狠酸「這就是人性醜陋的最佳寫照」。馮語婷今日在臉書PO出照片,並在貼文中寫下「NONO自從爆發性醜聞後消聲匿跡。根據可靠消息指出,他都在屏東一間寺廟懺悔,還暴瘦20公斤(讀者來信說的),NONO平時對於廟會活動就很熱衷,但神明如何看待他?」根據馮語婷PO出的照片,只見NONO手拿著香,一臉嚴肅地向神明祈禱。馮語婷也提到,「人在需要幫助解惑時,神明就是信仰;人在昧著良心犯罪時,神明就是木頭。現實想著如何脫罪,私下求神拜佛懺悔,這就是人性醜陋的最佳寫照。」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受害者的傷痛是永遠無法抹滅的」、「好好面對受害者、接受司法審判,就是對自己最好的懺悔」。NONO遭爆前往屏東某宮廟懺悔。(圖/翻攝自馮語婷臉書)回顧案發經過,NONO遭網紅「小紅老師」等10人指控涉嫌多次性侵、性騷擾,被害人包含芳療師、八大工作者等,最年輕僅15歲。不過,北檢去年12月偵結,將其中3案不起訴。事後,芳療師和另名女子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偵查程序不完備,發回重查,北檢將再度偵辦。至於另外7人,因北檢無管轄權,移轉士林地檢署,士檢分成「偵字案」、「他字案」,將NONO列為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被告,指派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偵辦。《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NONO遭爆前往屏東某宮廟懺悔。(圖/翻攝自馮語婷臉書)
渣男名醫遭女病患控騙砲 一次5000元簽收據…還想跟朋友分享她
新北市三重一家開業診所院長沈能俊近日遭女病患控訴是騙砲渣男,2人多次發生關係,每次沈都給1500到5000元,沈還想要她跟朋友來一下,而沈妻發現後告她,求償60萬元,沈能俊罵她很白癡。對此,沈能俊也做出回應。據《鏡週刊》報導,該侵害配偶全案上月於新北地方法院審理,而原告為沈妻,被告是沈的病患H小姐,是一名單親媽媽。據了解,去年8月沈因為跟妻子求歡遭拒,他竟說是妻子在外找小王,妻子否認。沈能俊說她被甩了,「沒有性生活,真的很可憐!」他有活躍性生活,和妻子不同。沈妻當場抓到老公出軌,事後沈跟妻子和解,但她不想原諒H女,對H女提告求償60萬元。H女希望沈能幫忙,勸太太撤告。沈又嗆H女是白癡,「我要讓太太把妳告到死!」H女指出,她在2018年看病認識沈,當時他主動說要當她男友,她單身10多年才暈船。某天,沈到她家拜訪,還一直挑逗她,稱他願意資助她,減輕經濟負擔,而因為她對沈也有好感,所以2人就發生關係。H女說,完事後沈給她5000元,還拿「性交易收據」要她簽名。H女指出,沈能俊因為怕被她告性侵,才會用收據自保,還要她別多想,但沒想到之後有2個沈的朋友回台,沈竟要她跟朋友也發生關係,如果拒絕那就分手。對此,沈能俊回應,他跟H女曾交往,但被妻子發現後就沒再聯絡,他不曾跟女病患有染,也沒有要求H女跟朋友發生關係,H女在診所偷竊30多次,他已提告。
實習醫拒絕復合遭造謠網暴丟工作 法院認證女子「恐怖情人」…3前任全被誣告性侵
北市一名張姓醫師,在過去求學期間與高姓女子發生感情糾紛,高女事後反悔想要挽回,結果遭到張男的拒絕。未料高女竟然在Dcard上公布張男的個資,甚至還造謠、誣告對方性侵,結果導致張男遭到網暴,還因此被迫離開實習醫院。最後張男憤而向高女提告求償,而法院在審理過程也發現,高女過去3位前任也都被高女提告性侵,均獲不起訴處分,痛批高女是「公審誣告慣犯、恐怖情人」。最後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高女應賠償12萬元。根據判決書記載,張男在與高女分手後,高女曾向張男提出複合,但遭到張男拒絕。事後,高女不斷傳訊息、打電話騷擾張男,甚至出言恐嚇張男要對其不利,逼迫張男就範。而眼見張男依舊不為所動後,高女就在Dcard上發文衊指張男對其性侵,甚至還向學校性平會提出申訴,要求學校讓張男退學。而張男也因為高女這些行為,不僅精神方面出現問題,必須接受心理諮商,所以事後決定對高女提出恐嚇。未料高女在得知自己遭到恐嚇後,又繼續在網路上發文,不僅公布張男個人資料,還痛批張男是「超級大渣男」,更把自己網暴張男的行為上綱上線到「是為了避免其他女生受害」。而高女此舉的確嚴重影響到張男的生活,不僅讓他在學校與實習醫院遭人非議,甚至因此被迫離開原本的實習醫院,至今無法回歸,甚至還要不斷對外解釋,讓張男身心俱疲。因此張男對高女就恐嚇騷擾部分求償8萬元,侵害名譽與隱私部分求償11萬元,同時要求其在臉書與IG上張貼道歉文。在庭審期間,高女向法官表示自己在與張男分手後飽受憂鬱症所苦,在思慮不周的情況下才做出不當行為,但自己並非是惡意尋釁滋事之人,再加上家中經濟條件不佳,因此請求法官減少賠償金額。而法院在審理此案期間,發現高女過去就曾對其3任男友提出妨礙性自主告訴,其中包含張男在內皆被判為不起訴處分,認定高女為「公審誣告慣犯、恐怖情人」。後案經法院審理後,在洩漏張男個資部分,法院判決高女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騷擾與恐嚇部分,則被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而在民事個人名譽遭侵害部分,法院判處高女應賠償張男新台幣12萬元整。
NONO涉性騷連環爆 小紅老師再揭4受害者「硬塞19歲嫩妹」
藝人NONO遭網紅「小紅老師」在內共10人提告性侵,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因罪證不足,針對轄內3案確定不起訴,其中2原告不服結果,已對高檢署提出再議。小紅老師今(15日)再度發聲,「我們無法接受女孩們的勇敢,沒有得到公平正義,卻只剩下二度的心理傷害,受害者遠比大家想像的還多」。小紅老師今日在臉書發文,「其實對於其中3個女孩不起訴,為什麼我們繼續聲請再議。因為我們無法接受女孩們的勇敢,沒有得到公平正義,卻只剩下二度的心理傷害,受害者遠比大家想像的還多,不只我公佈過的那些!相較於其他勇於認錯的藝人,陳宣裕其實是侵犯最多女性被害人,手法也最為大膽可惡的,卻連一句道歉也未曾說出口。」她痛批,「陳宣裕偵訊時還可以說出:『沒印象,我沒做過,不知道,我按摩只會去腳底按摩!』只做腳底按摩你幹嘛不去鄧師傅?!為什麼需要油壓指壓露鳥強制性侵和猥褻強吻揉胸拖去廁所包廂白嫖?!你是沒錢買銀杏補腦嗎?那我今天再公佈未曾曝光過的受害者,包含店名路名都讓你想起來!」小紅老師公布未曝光的4名受害者:1.受害者當時20歲,在憲哥節目認識,那時Nono的家在基隆,下節目被帶到他內湖的房子,女生說去家裡不妥,請NoNo送她回家,結果載到南港附近的河堤,在車上被強行進入。「NoNo說自己太大了,保險套都帶不下,無套性侵,體外。」之後一直糾纏受害者,電話騷擾,要求再發生,還問能不能介紹女孩給他玩。(強制性侵+強制猥褻)2.「南京東路五段-大x會男女會館」,純按摩的店,受害者是店內按摩師被NoNo強姦,當時跟上面2號受害者哭訴過。(強制性侵+強制猥褻)3.「南京東路-京x城時尚會館」,NoNo按摩結束,起身換好衣服,正面抱著按摩師,壓制在牆壁強吻嘴唇、臉頰,並以手搓揉胸部,並稱:「我就喜歡你這種可愛型,胸部大的!」(強制猥褻)4.「新生北路-喆x理容KTV」,受害者當時19歲,NoNo當時從包廂廁所出來,突然很用力抓住按摩師肩膀及腰腹部,先是正面掀開浴袍,裡內沒穿內褲,伸手用力扯下內褲,多次以性器官硬塞,有碰到屁股,受害者逃跑,沒得逞。(強制性交未遂)小紅老師痛批,「陳宣裕是智慧型犯案,手法雷同,比當年的秦偉還狡猾,秦偉當時還開了道歉記者會,陳宣裕卻是輕描淡寫一句『不記得』,就想輕鬆地逃過司法的制裁,然而你不記得的一瞬間,卻是數十名被害人一輩子無法抹滅的陰影、恐懼及傷害。自主權及人身安全。」《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NONO「罪證不足」獲不起訴!2被害人向高檢署提再議
藝人NONO遭網紅「小紅老師」在內共10人提告性侵,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因罪證不足,針對轄內3案確定不起訴,其中2原告不服結果,已對高檢署提出再議。小紅老師在演藝圈爆發「#MeToo」後,於去年6月指控遭NONO性侵並拿出有20多名受害者的表格,一併對NONO提告。但這20多人中只有10名完成提告,其中屬於北檢管轄權範圍內的3案,因罪證不足在同年12月以不起訴暫時畫下句點。該3案中有2人只提出單一指述,1人稱2011年2月搭上NONO的白色賓士車,在車內遭強吻襲胸,NONO更喊「妳的觸感真好」;另1人表示2010年在某會館替NONO按摩時,被對方壓制強吻與揉胸,NONO還說:「我就喜歡妳這種可愛型、胸部大的。」第3人聲稱在某會館按摩時被NONO硬上得逞,NONO見她害怕的苦苦哀求,竟說「我比妳更害怕」。NONO除否認前2女指控,也稱完全沒有印象,檢方亦未在其手機裡找到NONO與2女的通聯記錄,而2女也沒提出任何旁證,難以證明NONO涉犯強制猥褻罪嫌。第3人除提不出與NONO的對話紀錄,其就醫資料也沒記載下體撕裂傷,加上其雇主對NONO到店日期、次數兜不攏,故難印證指控。3案中的芳療師及網友在北檢做出不起訴處分後,均表示不服,日前也已向高檢署提出再議,案情仍在偵辦中。
為搶監護權玩花招?離婚訴訟告配偶性侵子女 辦案人員憂動機不純
依據新北市民政局統計,2019至2022年粗離婚率均突破千分之2,孩童監護權問題也伴隨而來。今年5月發生,男子替13歲兒子檢查排便情況,兒子卻在母親陪同下提告性侵。警方指出,類似案件1個月平均有1至2件,研判多與爭搶監護權有關,但夫妻失和受傷的往往是孩童。新北市某男子今年5月替13歲兒子檢查排便情況,兒子卻在母親陪同下,到新北市警局婦幼隊提告父親以手指性侵。該名父親說「我和兒子感情很好!」但因構成強制罪要件,雖父親並無意冒犯,檢方10月仍依強制罪起訴。承辦人員推測,父母恐因爭奪監護權才鬧出「性侵風波」。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長劉家次表示,類似案件1個月會發生1至2件,承辦人員受理案件時會覺得「怎麼聽起來怪怪的?」但只要民眾提告,警方皆會依法受理,保護孩童優先,但推測背後原因往往跟離婚及監護權爭議有關。「有時候會看到3、4歲的小孩,還無法完整說話,就被父親或母親帶來提告對方性騷擾,原因可是只是洗澡的時候摸到,就覺得很奇怪!」劉家次說,12歲以下幼童較容易發生這種事,表達常支支吾吾,甚至有的直接嚎啕大哭,最後筆錄都靠爸爸或媽媽代替完成。新北地檢署婦幼專組主任蔡宜臻說,幼童的證詞本就難以證明真偽,若又沒有相關事證,再加上父母正離婚訴訟,難免會讓辦案人員聯想提告動機是否不純粹,但提告動機與小孩是否受到性侵害是兩回事。蔡宜臻表示,檢察官只能盡調查能事去認定案件有無構成性侵害,「檢察官不是神,無法得知報案動機,因為提告是他的權利,家屬也不可能承認動機是爭奪監護權,這樣他變成誣告了」。避免被害人受到誘導,蔡宜臻指出,檢方面對幼童性相關案件時,開庭都會讓家屬與被害人分開,也會找心理師協同開庭,減少被干擾因素、避免證詞受到影響。她強調,檢方不會因為懷疑報案動機不純粹,就將案件草草帶過簽結。
日本推出「合意性交App」 防止遭仙人跳、事後被告性侵
近年有許多提告性侵害的案件,都會主張當下兩人是合意性交,但這樣的狀況卻沒有第三人為證,成為法律上的一大攻防戰,如今日本一家科技公司就推出一款名為「キロク」(Kiroku)的應用程式,當事人可以在性行為前按下「我願意」的選項,作為兩人合意性交的同意書,如今試用版本已經上線,預計在12月中旬就能正式上市。合意性交APP預計在12月中正式上線。(圖/翻攝自推特)綜合日本媒體報導,日本政府於7月修法,將強制猥褻、性交等罪行,納入非自願猥褻罪和非自願性交罪中,為了避免這樣許多人事後辯駁合意性交,甚至是當下合意事後又反悔的狀況,就有科技公司推出一款合意性交的App,可以取代紙本的性同意書,更可以保證自己與對方,也不會有拿出紙本同意書掃性的狀況。這款合意性交的APP,經過設計後只要註冊電子信箱登入即可使用,並為了應對「資訊輸入錯誤或用戶遭到強迫的情況」,使用者可以在「按下同意鍵後的2天內取消同意」。而這樣的反悔功能也讓人有所疑慮,若是被仙人跳其中一方事後反悔提告怎麼辦?該公司也表示,若同意後又撤銷,這並不意味著收到撤銷的一方被迫進行性行為;相反,應該考慮APP外的各種互動來做出判斷。該公司也表示,希望該軟體不會被視為整體同意的證明,而是作為一種幫助。
少女輕生亡母依遺物告她前男友性侵 證據不足判無罪
高雄1名少女2020年時輕生離世,家人為她整理遺物時,發現她曾與林姓前男友發生性關係,家人憤而決定對林男提告性侵。檢方依妨害性自主將林男起訴,一審林男獲判無罪,檢方提起上訴。不過二審法官認為,僅靠少女在網路上與親友的對話等證據,無法確認兩人是否真發生過關係,因此維持無罪判決,仍可上訴。檢方指出,少女與林男都是cosplay玩家,兩人因此結識,並在2019年5月至12月間交往。隔年9月,少女竟因為感情問題自殺身亡,少女母親在整理她遺物時,在臉書、IG等聊天紀錄發現林男與女兒曾發生過性關係,少女母親遂報警提告,林男也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起訴。一審時,林男表示自己不曾和少女發生過關係,兩人頂多抱一下而已,林男律師也主張,表示僅從少女與親友在臉書上的對話紀錄,無法證明兩人有過行性為,因此屏東地院一審時判處林男無罪,但檢方不服提出上訴。高雄地院二審時,法官認為從截圖、對話、錄音等都無法證明兩人有過性關係,因此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仍可上訴。◎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高雄男假冒警察性侵逃亡17年 法院宣判3年2月定讞
高雄失聰男子阿黑(化名)因妻子外遇,心灰意冷下,於2004年至按摩店向無照店主誆稱是員警,威脅其發生性關係得逞,而後店主得知受騙向阿黑提告,阿黑遭通緝逃亡躲藏17年,2021主動到高雄警局投案,一審判刑3年8月並強制治療,二審考量被告積極與被害人和解,因此減刑為3年2月,不需強制治療,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據了解,阿黑因為好賭,使妻子外出工作時結識男子因而外遇,而後妻子以強硬手段取得子女的監護權,經妻離子散意志消沉的他,在2004年11月,到苓雅區某按摩店得知此店是無照營業,便心生歹心謊稱自己是派出所員警,威脅店長藉此性侵得逞,而後店長不甘受辱向警方報案,才得知受騙,改向阿黑提告性侵。審判時阿黑表示,犯案後決定逃逸,而後被檢方依《犯強制性交罪》發布通緝,一躲就是17年,坦言自己因長期受良心譴責,想結束逃亡生活,為錯誤負責改頭換面,重新做人,也想工作彌補被害人所受傷害,於是在2021年主動到高雄警局投案,坦承犯行,並積極與被害人洽談和解。一審法院將阿文判刑3年8月,並須接受強制治療,且被害要求賠償144萬元,阿黑提起上訴,二審時被告雙方改以50萬餘元達成和解,且阿黑已先賠償10萬元,高雄高分院認為阿黑17年來未再犯錯,且主動承擔刑責頗有悔意,再犯率不高,予以減刑,改判有期徒刑3年2月,不需治療,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定讞。
切割NONO仍沒救 「虎霸炸物」驚傳倒閉…房東開9萬重新招租
藝人NONO(陳宣裕)遭網紅「小紅老師」提告性侵、性騷擾、猥褻等罪,受害者多達20人,全案進入司法流程,而他的副業也遭殃。雖然「虎霸炸物」緊急切割,卻依舊被抵制,近日已悄悄歇業,房東已張貼紅布條,開出9萬元重新招租。NONO和友人去年底一起創立「虎霸 魷魚、雞排、炸物連鎖餐飲企業」,首家店開設在高雄裕誠商圈,開幕時NONO親自到場,透露自己是高雄美濃女婿,加上經營團隊和協力廠商都是高雄人,所以希望從高雄出發,往其他縣市拓展,更計畫進軍國際市場,讓台灣特色小吃發揚光大。「虎霸炸物」網路上的相關資訊都消失。(圖/翻攝自NONO臉書)後來NONO捲入性侵風波後,「虎霸炸物」也馬上發表聲明「即刻起,與藝人NONO暫停品牌合作計畫」。然而,聲明卻無法止血,慘遭大批網友抵制,甚至到Google評論留負評,評分只剩1.4,更慘的是,「虎霸炸物」的店面被發現掛上招租布條,官網、臉書粉專和Google地圖等資訊也都消失。據了解,該店前身為艋舺雞排,後來改為「虎霸炸物」,約5坪的黃金三角窗店面,房東開出9萬元重新招租,但該地段競爭激烈,加上人事成本不斷提高,高昂的租金對業者是不小的負擔,接下來會由誰接手,令人好奇。
分手單親媽「吃了她女兒」 新竹男挨告結局神反轉…她下場慘了
新竹一名與單親媽交往的陳姓男子,跟對方分手後改與其女兒張女交往,之後卻遭張女提告性侵、強拍私密照和逼簽借據。但法院審理發現,張女交往期間曾與陳男到婦產科墮胎,還一起拍攝親密合照,認定張女誣告,判4個月徒刑、不予緩刑。判決書指出,陳男在2015年與單親媽分手,隔年3月與單親媽女兒張女交往,期間因兩人共同生活開銷,要求張女簽借據。兩人2018年9月分手後,陳男不滿張女另結新歡,威脅公開兩人關係、要求歸還3年來共96萬生活費。張女知悉後,控告陳男曾在母親租屋處對她伸狼爪、拍攝私密照威脅發生性關係、索討96萬生活費,並因當時恐懼被迫簽下借據。但新竹地院法官勘驗雙方對話紀錄,發現兩人互稱「親愛的」、「寶貝」,且曾2次墮胎、分別替別人與陳男墮胎的張女,第2次墮胎時還由陳男陪同,兩人更在診所一起拍攝舉止親密的照片。加上雙方有許多穿情侶裝、親密自拍合照、私密影片、跟家人一起出遊、參加宴會等照片,認定張女指控非事實。從原告變誣告被告的張女,遭法官認定明知陳男沒有強制性交、妨害性自主及恐嚇取財行為,卻因金錢糾紛捏造案件、控訴陳男,致使陳男有受重罪刑事追訴、處罰之高度風險,且案後均否認犯行且態度不佳,被判4個月有期徒刑、不予緩刑。可上訴。
與網友喝茫慘遭撿屍 女子酒醒怒告性侵
高雄1名女子和已婚的謝姓男網友相約小酌,凌晨酒醉搭計程車返家時,竟被帶到汽車旅館性侵,女子一早醒來報警提告。謝男強調是兩情相悅,但一審法官認定他性侵,判3年6月。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認定謝男並未取得女子同意就發生關係,迄今無和解誠意,維持原判,可上訴。2020年9月謝男透過LINE群組「我是高雄人」公開活動與該名女子結識,事後2人私約在酒吧見面,凌晨時還到另家餐酒館續攤。散場時,謝男故作好意、叫搭計程車送女子返家,沒想到途中竟要求司機改去汽車旅館,趁著女子酒醉意識不清性侵得逞。隔天一早,女子被手機鬧鐘叫醒,發現自己光溜溜躺在床上,謝男坐在旁邊問她「還好嗎?」嚇得立刻報警,到醫院驗傷提告。謝男強調,他在車上問女子「要不要先找個地方休息一下」,女子點頭後才去汽車旅館。女子一進房就主動躺床,2人熱吻一陣後,他問女子「要不要」,女子點頭後便接著發生關係。女子表示,當天喝太多混酒,搭車時意識已不清,對於去汽車旅館的後續已無印象,只依稀記得謝男問她「舒服嗎?」醒後氣得前往醫院驗傷提告。一審法官查出,謝男事後曾傳LINE向女子道歉,認定謝男性侵女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3年6月。謝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女子事後多次質問謝男「有沒有做安全措施」,可佐證女子當時意識確實不清,並未同意謝男發生關係。考量雙方20萬元和解不成,謝男也無悔意,最後仍維持原判,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