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中毒2死 粄條供應商「大粄城公司」被查出3缺失…遭令全面停業
「寶林茶室」信義A13店疑似食物中毒案至今(28日)已累計17起個案,其中2人死亡、5命危。新北市衛生局會同食藥署查核粄條製造供應商「大粄城公司」後,確認廠址作業範圍、動力設備與原工廠登記事項不符,以及環境不潔等缺失,已命令全面停止作業。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楊舒秦表示,經會同食藥署、經發局聯合稽查,發現工廠有多項疏失。其中經發局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命業者限期改善;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責令業者完成環境衛生改善,以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衛生局也依法同步要求業者提具改善報告,經報請衛生局審核查廠通過始可復工,業者若不遵行暫停作業,可再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新北市衛生局也指出,該市截至昨日已獲報7例通報,其中醫院通報4例、民眾以1999陳情3例,並已通知全市18間急救責任醫院提高警覺,如有接受疑似個案應盡快通報及加強相關科別醫療照護,並要求醫院先前如有接收疑似個案也需回溯通報,以利掌握食物中毒個案確切人數。此外,因大粄城公司生產的粿條檢驗結果尚未出爐,故暫無法排除為寶林茶室食物中毒相關關係。
破6萬kg毒辣椒粉竄7縣市!又有11家下游業者中鏢 海順明知故犯遭裁罰12萬元
致癌物「蘇丹紅」毒辣椒粉食安風暴持續延燒。高雄「津棧國際貿易公司」、「佳廣國際貿易公司」日前進口中國大陸的辣椒粉被檢出有蘇丹紅,高雄市衛生局持續追查相關下游廠商名單後發現,這2家公司共進口7萬8290公斤問題辣椒粉,其中有6萬4879公斤被製成原料或成品,除了先前公布的14家下游業者外,昨(6日)再新增11家業者。其中,津棧公司竟以「海順公司」的名義出貨給彰化縣維力食品工業公司,還在無工廠登記證場所違規分裝,明知辣椒粉含有蘇丹紅,卻未通報並販售,目前已遭到高雄市衛生局開罰12萬元。高雄市衛生局日前抽驗市內餐飲業及輸入業,發現津棧、佳廣國際貿易公司進口共7批大陸辣椒粉,含有依標準不得檢出的蘇丹紅成分4至8ppb。於是在4日先針對津棧以未能提供正確下游流向資訊開罰6萬元,又依食品追蹤追溯系統登載不實分別裁罰上述2間公司270萬、30萬元,並勒令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5天。隨後高雄市衛生局配合高雄地檢署指揮,持續調查津棧、佳廣公司相關下游業者名單,發現這2家公司輸入違規蘇丹紅辣椒粉原料總量計7萬8290公斤,其中原料及製成品計3萬8513公斤封存。而原料及製成品則計有6萬4879公斤,除了流向日前公告的7縣市14家下游業者外,6日再新增新北市2家、台中市1家、彰化縣1家、嘉義縣2家、台南市2家、高雄市1家、屏東縣2家等計11家下游業者。對此,高雄市衛生局已通知所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監督下架回收,並將相關新事證移送地檢署擴大偵辦。新增的11家下游業者包括「新北市高麗國有限公司960公斤」、「新北市韓蜜食品有限公司720公斤」、「台中市七星香料股份有限公司720公斤」、「彰化縣堉華香料企業有限公司1176公斤」、「嘉義縣松井生技開發食品有限公司3612公斤」、「嘉義縣環球食品商行2439公斤」、「台南市成功醬園600公斤」、「台南市慈光食品有限公司2065公斤」、「屏東縣晨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712公斤」、「屏東縣鑫山食品廠1500公斤」、「高雄市勝益興食品有限公司900公斤」。另外,先前公布的「新北市八方雲集美食課」增至864公斤;「台中市味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至1300公斤、「彰化縣維力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則減至320公斤;「雲林縣永興辣椒行增至2萬3020公斤」、「台南市典佑商行有限公司」增至360公斤。其中,津棧公司售出的320公斤違規辣椒粉流向彰化的「維力食品」,但彰化縣衛生局日前前往維力食品廠內稽查時,卻發現品名、進貨有效日期的批號、數量,都與高雄市衛生局提供的流向資向不符,包括進貨量只有120公斤、進口商的下游廠商也沒有流向維力公司,與稽查結果不一致。因此高雄市衛生局4日派員再度前往津棧稽查,發現津棧公司竟是以「海順公司」的名義販售該批辣椒粉(出貨品名:辣椒粉,有效日期2025.9.22)共320公斤,並出具海順公司於112年12月14日、112年12月29日及113年2月21日出貨給維力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貨單。對此,高雄市衛生局前天(5日)約談海順公司,並發現海順向「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購買原料,在非屬該公司工廠登記範圍的其他場址進行分裝後,再交由「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直接出貨給「維力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然而,此場所沒有工廠登記證卻進行違規產品分裝,涉及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已移請高雄市經發局查察釐清。此外,海順國際食品有限公司明知販售的產品檢出蘇丹紅,危害衛生安全卻未立即依法通報高雄市衛生局,因此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已遭裁罰12萬元整。
明揚大火釀10死 工廠危險物品增列「動態申報」 罰鍰加重百倍
高爾夫球廠明揚大火傷亡慘重,經濟部完成工廠危險物品申報修法,在定期申報外另增「動態申報」,已申報過的危險物品,當新增使用量又超過管制量,就需在隔日起10日內完成申報。不依規定者最高重罰500萬,比先前加重百倍,從今年6月起實施。明揚大火造成消防員含員工共10人罹難、百人受傷;但工廠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事故傷亡卻僅理賠1500萬元,總保險金額也只3600萬元,因低保費理賠過輕,引發外界撻伐。經濟部乃同步修改《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比照現有消費娛樂場所意外險,把理賠金額翻倍,每一個人體傷從現行300萬台幣,增到600萬,財損理賠亦同。而每一意外事故傷亡最低投保金額則提高到3000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額增至7200萬元。除傷亡保障提升,當時明揚最為人指責的是,廠內存放3000公斤有機過氧化物,超出管制量30倍,卻沒有更新通報,造成消防單位誤判發生悲劇。為此經濟部修正《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在原有初次申報、定期申報外,增列「動態申報」。至上個月為止,列管危險物品工廠有2470家,多為化工廠;經濟部表示,明揚意外後,發現有非屬化工廠也可能囤有危險管制物品,因此已加強宣導要全部申報。新法規定,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的數量,超過前次申報數量並達管制量以上,即須動態申報。產發署官員說,以管制量為一個單位,超過隔日起10日內,業者需即時申報。舉例七大類危險管制物品中的三氧化鉻,其管制量是50公斤,某工廠首次申報時是70公斤,過沒多久增為90公斤,因只超出20公斤,可不用補報。再過一陣子,使用量達到120公斤,此時超出50公斤的單位管制量,就必須即時申報。另外,除管制物品後來增加需補報,如有首次申報時沒有,後來新增危險物品,也需在超標10天內提出申報。如果申報不實,按照《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原是處罰1萬到5萬元,官員表示,已經修法提高為5萬到500萬元,最多加重百倍。將於新會期送立法院審議,預料爭議不大可順利過關。
周春米議會專案報告明揚爆炸案 希望企業負起誠實責任
屏東縣長周春米1日前往縣議會就明揚火災爆炸案進行專案報告,除了說明發生過程及縣府團隊相關處置作為,並強調「企業誠實責任」,企業應依法如實申報,不要規避法規、不要事後隱匿,讓政府單位可以依據監督稽查,縣府團隊後續也會與中央緊密連繫合作,希望修法促使未來的申報、管理更加完善。明揚爆炸案於9月22日發生,消防局當天5點31分接獲民眾報案,屏二分隊出動前往,現場6點01分即發生爆炸,縣府團隊立即於7點成立災害應中心及前進指揮所展開救援。搜救行動自9月22日持續至9月30日尋獲最後一名罹難者,此次事件共造成10人死亡,其中包括4名消防員英勇殉職,另有110人受傷。縣府社會救助金專戶自9月23日起設立「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受理各界愛心,至10月22日止,該專案捐款累計1億6167萬9593元,並於10月20日召開第一次臨時會,修正規定增聘4名受災代表及律師、會計師2名專家,決議專案捐款原則,全數用於罹難者之遺屬、傷者及其家屬身上。(圖/屏東縣政府提供。)周縣長表示,此次慘痛事件奪走年輕消防弟兄生命,失去摯愛的父親、兒子,令人無比沈痛,縣府已向中央爭取經費增購精進消防車輛裝備器材,她也指示追加1240萬元購置消防衣帽、鞋等,維護消防弟兄執勤安全。周縣長認為企業也應負起誠實責任,一開始要做什麼廠房就要符合相關規範,明揚公司的廠房領有經濟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的用執照,供C-1類作業廠房使用,依「建築物之使用類別、組別及其定義」,C類為工業、倉儲類,組別為「C-1」供儲存、包裝、製造、檢驗、研發、組裝及修理工業物品,屬中度危險工作場所,消防局依法三年檢查一次消防安全設備,然事件發生後,才發現明揚公司違法儲存危險物品3000公斤,超過管制規定的30倍以上。縣府已分別依違反消防法第15條第2項危險物品儲存超過管制規定、第21條之一第一款規定未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及搶救必要資訊、第21條之一第二款規未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均依最高罰鍰累計共開罰240萬元。縣府也針對明揚事件後加強檢討及改進,除了提升消防人員救災安全、裝備及設備外,並進一步加強建築物公安管理、消防安全、危險物品申報、勞動安全等,消防局從10月6日起對縣內公共危險物品場所(達管制量30倍以上26家、未滿30倍17家),請城鄉、環保、勞青等局處及中央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辦理聯合檢查,加強盤點目前列管的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安全,同時加強資訊搜集,建立圖資供救災救護人員查看。(圖/屏東縣政府提供。)周縣長也建請中央強化修法,以「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1條第1項第7款未依期限申報危險物品為例,現行法規裁罰僅1萬元至5萬元不等,與其可能造成的重大災害不符比例原則,希望調高罰鍰額度;還有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檢討現行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第11條規,危險物品場上申報頻率由每半年一次提至每季一次,確切落實完成安全工作場域應有的作為,保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明揚爆炸案害10死110傷 周春米議場專案報告促修法
明揚霸炸案導致10死110傷,包括4名消防員殉職,各界炮火隆隆,屏東縣長周春米今日縣議會就明揚火災爆炸案進行專案報告,除了說明發生過程及縣府團隊相關處置作為,並強調「企業誠實責任」,企業應依法如實申報,不要規避法規、不要事後隱匿,讓政府單位可以依據監督稽查,縣府團隊後續也會與中央緊密連繫合作,希望修法促使未來的申報、管理更加完善。周春米提到,縣府社會救助金專戶自案發隔日起設立「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至10月22日止,捐款已累計1億6167萬,並於10月20日召開第一次臨時會,修正規定增聘4名受災代表及律師、會計師2名專家,決議專案捐款原則,全數用於罹難者之遺屬、傷者及其家屬身上。周春米強調,此次慘痛事件奪走年輕消防弟兄生命,失去摯愛的父親、兒子,令人無比沈痛,縣府已向中央爭取經費增購精進消防車輛裝備器材,她也指示追加1240萬元購置消防衣帽、鞋等,維護消防弟兄執勤安全。周春米也呼籲企業應負起誠實責任,一開始要做什麼廠房就要符合相關規範,明揚公司的廠房領有經濟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的用執照,供C-1類作業廠房使用,依「建築物之使用類別、組別及其定義」,C類為工業、倉儲類,組別為「C-1」供儲存、包裝、製造、檢驗、研發、組裝及修理工業物品,屬中度危險工作場所,消防局依法三年檢查一次消防安全設備,然事件發生後,才發現明揚公司違法儲存危險物品3000公斤,超過管制規定的30倍以上。而屏東縣府已分別依違反消防法第15條第2項危險物品儲存超過管制規定、第21條之一第一款規定未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及搶救必要資訊、第21條之一第二款規未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均依最高罰鍰累計共開罰240萬元。周春米提到,針對明揚事件後加強檢討及改進,除了提升消防人員救災安全、裝備及設備外,並進一步加強建築物公安管理、消防安全、危險物品申報、勞動安全等,消防局從10月6日起對縣內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請城鄉、環保、勞青等局處及中央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辦理聯合檢查,加強盤點目前列管的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安全,同時加強資訊搜集,建立圖資供救災救護人員查看。周春米也呼籲中央強化修法,以「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1條第1項第7款未依期限申報危險物品為例,現行法規裁罰僅1萬元至5萬元不等,與其可能造成的重大災害不符比例原則,希望調高罰鍰額度;還有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檢討現行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第11條規,危險物品場上申報頻率由每半年一次提至每季一次,確切落實完成安全工作場域應有的作為,保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羽毛廠狂傳「死老鼠臭味」40年!居民多次抗議無改善 環保局出手勒令停工
彰化縣大村鄉同益企業專門回收禽類羽毛再利用,卻未加裝防制設備,長期排放空汙廢水,讓地方居民聞惡臭40年,過去居民曾發動多次抗議,今彰化縣環保局表示,從2018年開始稽查該廠291次,前後裁罰421萬6000元,經長期埋伏及執行多次稽查檢測結果都超標,認情節重大,命該廠立即停工。1973年設立的同益企業,專門回收屠宰場羽毛再利用,製成羽毛粉、羽毛肥等飼料與肥料的原料,工廠長期散發如死老鼠般惡臭,令人作嘔。該公司低調指,雖盡力改善中,仍不符社會期待,若有違法將概括承受。當地居民無奈,表示長年飽受惡臭之苦,清晨4、5點就開始臭了,就連衣服都不敢曬在外面,那個味道「像極可怕的屍臭味」,去年成立自救會,到工廠前抗議,但都沒有得到結果,如今終於看到希望的曙光,被勒令停工。當地居民去年成立自救會,到工廠前抗議,但都沒有得到結果,如今終於看到希望的曙光,被勒令停工。(圖/本報資料照片)彰化縣環保局表示,自2018年開始大村鄉及員林市一帶常有民眾檢舉不明惡臭,鎖定該羽毛飼料廠執行早鳥夜鶯稽查專案,前後執行異味污染物稽查檢測共36次,另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函請經濟部工業局輔導改善污染防制技術。不過該廠除未取得設置許可證違法設置羽毛飼料設備外,在2020年11月、2022年6月、11月及今年1月、4月,遭環保局查獲周界異味污染物超標,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共裁罰421萬6000元,也因該廠於1年內經2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空污法同一條款規定,依第96條規定認定情節重大,於7月12日命該廠立即停工。環保局強調,目前除命該廠停工外,也要求限期清除廠內產生惡臭的羽毛物料,於8月31日將停工前,將已收受的羽毛清除完畢。同時在工廠周邊架設監視系統 24小時監控車輛進出狀況,若發現該廠有違法操作情形將移送地檢署偵辦,絕不寬貸。大村鄉黃厝村美港路上的同益企業公司,主要生產羽毛粉飼料,收集禽畜屠宰場在屠宰後所棄置的羽毛,經由烘乾、高壓蒸氣水解等製程,成為可被動物吸收的飼料粉原料。(圖/本報資料照片)
修法加重罰!屏東明揚大火燒出「洞」 危險物申報不實罰款擬調高至50倍
高爾夫用品廠明揚大火慘劇,讓外界發現廠商自主申報危害物質管理不足,經濟部將修改《工輔法》,加強廠商申報責任,除次數會提高外,現行漏報或申報不實罰責僅處1萬元到5萬元,初步規劃拉高5到50倍,罰責最高可能250萬元,但會依違反程度訂「不同區間」罰金,單純漏報罰輕,漏報造成公共危害則罰重,尚待跨部會整合後確定。明揚獲許可儲存於廠區的有機過氧化物是100公斤,實際卻囤放3000公斤,成為意外發生漏洞。經濟部長王美花昨表示,化學原料有上萬種,哪些屬於危險物質哪些不是?廠商也未必知道,將會找專家來對化學物質資訊平台(化學雲)進行優化,讓廠商知道哪些是危險物質必須申報,然後增列新的項目(列管)。《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廠商未照規定申報或不實,只處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王美花直言太低,因此《工輔法》首先會針對有無危險物質加強義務申報,現行罰責區間會往上提高很多倍。根據經濟部規畫,未來將加強對化學物質的申報密度,廠商提報次數會增加。廠商漏報罰金將比目前提高5倍到50倍,但會依違反程度訂立「不同區間」罰款。單純未申報罰較輕,但未申報引發公共安全危害罰最重,還須待跨部會討論整合一致金額。
農地工廠聘僱移工再放寬! 首波開放6000名
農地工廠移工再放寬!經濟部多次在跨國勞動力政策諮詢小組中提案,盼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的工廠可以合法聘僱移工,但遭駁回多次,近日再度於跨國勞動力政策諮詢小組上提案,結果獲得通過,首波開放6000名移工,小組委員並要求應優先分配至廠住分離的工廠。為納管未登記工廠(農地工廠),經濟部多次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曾開放臨時工廠登記,後續再開放未登工廠可申請納管、提出改善計畫,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變更地目後合法化。勞動部現行僅允許曾取得臨登,轉型特登後且曾聘僱過移工的工廠,可以繼續聘僱移工。根據統計,曾持臨登向勞動部申請的雇主有3589家、移工人數有1萬8471人,特定工廠聯合會提案,希望開放特登業者申請聘僱移工,推估移工人數約增加3萬1000餘人,建議可採總量管制概念,經濟部近日重新在跨國勞動力政策諮詢小組提出此案,並獲通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表示,小組決議開放包括臨登轉特登、未曾聘有移工及已取得特定登記的工廠可聘僱移工,首波開放6000名,會中委員認為雖然特登通過消防、建管及職安等標準,考量移工住宿安全,仍要求經濟部應優先分配移工至「廠住分離」的工廠,後續勞動部要與經濟部協商,再啟動法規修正通過,才能引進。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兼任副教授辛炳隆表示,特登工廠聘僱移工並未開放新的行業別,且原本就是國人比較從事意願較低的3K產業,應該不致影響國人就業。此外,勞動部官員提及,先前通過「彰濱外展製造業」,已有非營利組織申請50名移工招募許可,但後續仍得依相關流程才能引進。
《工輔法》農產業群聚劃分爭議 林岱樺等34立委提釋憲
立委林岱樺、蘇治芬、陳秀寶與陳素月今(1)日前往司法院,遞交由34名立委連署的聲請書,對經濟部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的「農產業群聚」公告提出憲法訴訟,認為經濟部的函令以公告形式,強行侵害立法權核心,希望憲法法庭作成裁判。《工輔法》28條之5規定,對於低汙染的既有未登記工廠,除了中央主管機關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可申請納管,林岱樺等人主張,這樣的立法是採取「擴大納管,予以輔導」原則;但去年2月5日經濟部的公告,等於是由農委會任意決定《工輔法》的對象是否為農產業群聚,一旦被劃進農產業群聚,這些未登記工廠就完全無法進行納管及輔導,經濟部及農委會透過一紙公告直接侵害立法權核心,嚴重違反憲法上權利分立,因此34名立委連署提起憲法訴訟。立委指出,全國在農地上大約至少 3.8 萬家未經登記工廠、7400家臨時登記工廠,合計約4.5萬家,仰賴未登記工廠繼續經營以維持生計的家庭至少有數十萬以上,這些業者不能取得合法登記,有許多歷史因素,尤其有許多業者是因為資訊不足,有的是因為不清楚法令,更多是不能獲得主管機關的充分輔導,所以延宕多年,無法完成合法程序。要解決現有的問題,主管機關積極的輔導及服務,才是好的、對的、有效的政府應該努力的方向跟作為。立委聲明強調,提案委員一向重視環境保護,也很關心工廠的安全及附近居民的健康、安全,所以在立法過程,均堅持必須以環境保護為前提,以及未登記的工廠必須先配合法令改善,工廠在改善合乎法令規定後,確定合法了,才能在地繼續發展。提案立委指出,《工輔法》修法的目的,既然是以「全面納管」為原則,因此,應該限縮排除納管的情形,否則,顯然違反希望透過「輔導」機制,使可以合法的未登記工廠,能夠在環保、安全、經濟發展中取得平衡,並可以合法地繼續經營,以共同發展台灣經濟的美意。
農地工廠爭生存1/工輔法農產業群聚劃分惹議 立委首度提釋憲
經濟部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公告的「農產業群聚地區」,對區內的未登記工廠關上大門,不得申請納管,但因劃設方式產生爭議,造成業者群起向立委陳情,不少立委也認為這項公告命令違反《工輔法》。立委林岱樺更發起連署「釋憲」,截至17日已有33位跨黨派立委參與連署,符合立委總數1/4法定人數(29人)的新修釋憲標準,這是「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今年元月修正更名為「憲法訴訟法」後,首起由立委提出的釋憲聲請案。立法院在2019年三讀通過《工輔法》修正案,對於未登記的農地違章工廠採取全面納管、就地輔導的原則,開放在2016年5月20日之前就已設立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2年內可申請為「特定工廠」納管,在3年內提出環保、消防、水利和衛生等工廠改善計畫,接受輔導轉型成為合法工廠。不過,經濟部去(2021)年依照《工輔法》中的但書,公告法規命令規範28項「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不能申請納管合法化,其中前27項區域認定均援引法源依據,僅有最後一項「農產業群聚地區」7個字模糊界定「不宜設立工廠」,被批評定義不清、缺乏法源依據,更有立委痛批,當初在立法過程中根本沒聽過這個名詞,等於是被偷襲。「全國農產業群聚弱勢工廠自救會」在1月5日與立委林岱樺、蘇治芬、蔡易餘到行政院前陳情,指劃設農產業群聚地區的方式恐消滅已經進行改建申請合法化的工廠。經濟部網站上宣導強調執法不手軟,呼籲違章工廠業者把握機會遞件申請納管,否則將面臨斷水斷電。(圖/翻攝自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網站)根據經濟部的說法,全台被納入「農產業群聚地區」的工廠有1000多家。但業者向立委陳情卻表示,許多未登記工廠的業者根本不敢曝光,實際可能超過5000家工廠被劃入,無法申請納管;而且部份被列入所謂「農產業群聚地區」的土地不乏地層下陷、鹽化的地段,並沒有耕作事實,質疑官員根本是在「冷氣房裡作業」,也違背了《工輔法》的立法精神。林岱樺說,《工輔法》的目的是要輔導低污染的農地工廠納入管理,以要求符合環境保護及公共安全規範,但經濟部公告「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當中列舉28項不適用農地工廠登記的地點,前27項都有明確法源依據,像是依《水土保持法》劃設的特定水保區、依《森林法》劃設的自然保護區、依《文資法》劃設的古蹟保存區等,不宜設立工廠;唯獨最後第28項,僅列出「農產業群聚地區」,不僅沒有法源依據,項目的定義和範圍也不明。林岱樺表示,她提出釋憲,是希望釐清這樣的條件是否合乎法治的原則,讓政府的政策更明確、完善,也讓業者有所依循,才符合當初推動《工輔法》的本意。立委林岱樺表示,提出釋憲是要釐清經濟部公告的項目是否合乎法治的原則,讓違章工廠業者有所依循。(CTWANT合成圖)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研究所所長羅承宗指出,由於法律無法鉅細靡遺規定所有事項的細節,所以在法條中會授權行政命令補充,這是法制作業常見的方式。以《工輔法》為例,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前項所稱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範圍、一定面積及一定電力容量、熱能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就是立法者把這些細節事項「放給」中央主管機關衡量,授權行政單位以命令處理。「當然,要不要放給行政權以行政命令處理,是立法者判斷。」羅承宗說,如果立法委員認為有些事項應該要在法律裡面講清楚,不能讓行政機關有太大的裁量空間,就可以將這些事項直接寫在法條裡,或明訂制定法律層次的條例或實施細則,而不能直接用行政命令規範,這樣才能避免有違反母法的爭議。
農地工廠爭生存2/用地段劃分農業區 千家工廠恐遭斷水斷電
《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在3月20日落日(因遇周末順延至21日),不再接受農地違章工廠申請納管,特別是其中規定「農產業群聚地區」內的工廠不得申請,引發業者群起陳情,提出經濟部與農委會圈劃農業區的方式有問題,用紙上作業的方式,把有心接受納管的低污染工廠排除在外,上千家工廠恐面臨勒令停業境遇。「農委會有他們的堅持,『保護農地』這個方向是對的,問題是制訂『農產業群聚地區』的理論基礎薄弱。」立委蔡易餘指出,經濟部公布的「農產業群聚地區」是用地政單位編訂的「地段」劃分,業者之間比對分析後發現,同樣性質的工廠,又隔得很近,但因為屬於不同「地段」,兩者的命運卻全完不一樣,當然會不服氣。蔡易餘解釋說,經濟部用「地段」劃分,計算該地段中作為農耕使用的比例,超過一定比例就歸類為「農產業群聚地區」;但以嘉義縣為例,某處遭海水倒灌的農地,已完全不能耕作,卻因為領有休耕補助,仍被納入為農耕土地,在該地段上的未登記工廠,即使周遭是荒廢的雜草地,但因為被劃進「不宜設立工廠」的地段,就算業者有意被納管,也不得其門而入。他認為,劃定「農產業群聚地區」還是要以現場實際狀況為準則,否認會失去政府推動《工輔法》的精神。立委蔡易餘(中)、林岱樺及蘇治芬陪同「全國農產業群聚弱勢工廠自救會」前往行政院陳情。(圖/翻攝自林岱樺臉書)「你們在桌面上劃,都沒有到現場去了解,影響到的是多人的生計和財產權益。」一位未登記工廠的老闆說,經濟部公告的「農產業群聚地區」,在雲林就有292個地段、嘉義有282地段、台南有180地段,而一個地段之下可能有50到100家工廠,影響許多人的生計,有些地方根本就沒有人栽種,還有一家手工木雕廠,既沒有噪音,唯一的「污染」就是木屑,卻被劃成農業群聚區而無法申請納管,殺傷力真的很大。一位已依《工輔法》申請為「特定登記工廠」的老闆說,以前沒有農業區的觀念,他的工廠在農地從小型工廠做起,然後慢慢擴充規模,但工廠一路走來,當下能不能做得起來都不知道,所以沒搬到工業區;但話又說回來,附近的工業區也未必有空間能容納。他說,像他這樣的裝配工廠並沒有污染,也有心要接受環保與公安的規範,希望環保團體可以體諒,「坦白說,以前我們有不對的地方,我們是違章,這是事實,但很願意朝著《工輔法》的精神納入管理。有些業者想大喇喇地繼續做地下工廠,甚至有規模都可以上市的公司,就是不願意納管,那些才是可惡的吧?」2019年台中大雅違章工廠發生大火,有2位消防人員搶救時殉職;《工輔法》的目的之一將工廠納管,讓相關單位能定期執行消防安檢。(圖/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提供)
百桂食品「擴廠蓋在農地」 彰縣府勒令停業喊拆
瑪莎拉蒂3惡煞圍毆男大生致對方重傷昏迷事件延燒,主嫌張敦量是彰化食品業「百桂食品」的小開,掀起社會憤怒,民眾投訴百桂擴廠涉及違建,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12日下午前往勘查,指出擴廠兩棟建築蓋在農地,不符土地使用項目,違法都市計畫、工廠管理輔導法,已勒令停工,擴廠部分依法將予以拆除。百桂食品廠今天上午公告門市暫停營業,下午彰化縣政府針對工廠外擴到農地,不符使用地目部分,已經勒令停工。(圖/中國時報謝瓊雲攝)宋姓男大生與瑪莎拉蒂富少張敦量發生擦撞,竟被爆打到顱內出血昏迷,「惡少養成」讓人看不下去,雖張敦量的父親表示,兒子和母親住台中,父子不常連絡、感情疏離,但是抵制百桂食品的浪潮越燒越大,除了Google評價被洗成1分,更有民眾投訴縣府直指百桂食品擴廠違建。百桂食品12日緊急在工廠大門張貼出門市暫停營業的公告,對於投訴違建,縣府建設處表示,之前沒有違建查報的資料,民眾未依格式陳報,不符合違章檢舉的作業程序,要等收到具體的檢舉內容,才會依法啟動查處。百桂食品廠今天上午公告門市暫停營業,下午彰化縣政府針對工廠外擴到農地,不符使用地目部分,已經勒令停工。(圖/中國時報謝瓊雲攝)但是工廠管理屬於縣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權責,下午派員到工廠稽查,經濟暨綠能發展處處長劉玉平表示,百桂食品廠區登記為彰化縣溪湖鎮頂庄段637地號,原廠區為都市計畫內的零星工業區土地,並無違規,但工廠往外擴展,租用的倉庫、員工宿舍和包裝場,都屬於農業用地,並不符合地目使用,確實違規。百桂食品廠今天上午公告門市暫停營業,下午彰化縣政府針對工廠外擴到農地,不符使用地目部分,已經勒令停工。(圖/中國時報謝瓊雲攝)違規包含倉庫和連接母廠,共兩棟大樓,依違反《都市計畫法》與《工廠管理輔導法》,處以最嚴厲的處分,勒令停工,並將法裁罰新台幣5000元。目前了解,百桂擴廠的廠房,是向他人承租,土地所有權人並非百桂,彼此關係還要進一步了解。劉玉平指出,農業用地的工廠涉及違規,稽查結果將報給建設處,再由建設處依建築法規,進行列管和安排是否拆除。
光電贖罪券1/憂綠能目標跳票!經部出歪招 迫違章工廠裝太陽能板
「綠能政策」是總統蔡英文的重要政見,根據經濟部規劃,2025年全台電力要有20%來自再生能源,太陽光電更是其中主力,屆時需提供2千萬瓩,然而目前僅有580萬瓩,進度嚴重落後。本刊調查,為了力保小英政見,經濟部竟把腦筋動到違章工廠身上,放寬規定大開後門,只要違章工廠在屋頂上加裝一定數量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就能淨身合法,等同賣起「贖罪券」!經濟部5月7日預告修正《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增加「應規劃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要件,一旦實施,「特定工廠」只要加裝一定數量的太陽光電系統設備,就能申請合法化;立法院原本要求經濟部在5月17日,就現今太陽光電執行進行專題報告,然因新冠疫情加劇喊卡。所謂「特定工廠」其實就是「違章工廠」,只是根據《工廠管理輔導法》透過「就地輔導」,讓工廠得以辦理「特定工廠登記」。本刊調查,目前全台共約4萬家特定工廠,初估有6000家適用《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這些廠家極可能為了「就地合法」而乖乖配合政策。隨著蔡政府逐步推動綠電政策,用電超過5000瓩的桃園捷運蘆竹機廠,屋頂也架設太陽能板。(圖/黃耀徵攝)外界也質疑,經濟部此舉等同替特定工廠大開後門,認為蔡政府為了不讓綠電政策跳票,才變相協助特定工廠合法化,卻無視加裝太陽光電系統設備,可能會危及建築結構而導致意外事故。政府為管理農地上38,000家違章工廠,在2001年制定《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讓未登記的違章工廠納管為「臨時登記工廠」。2019年《工輔法》修法,增列「特定工廠」登記,讓2016年5月20日之前已存在,且非高汙染產業的工廠,提出工廠改善計畫,通過消防、水利、環保、水保和建築等項目審查,即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有機會在20年內轉為合法。經濟部2021年5月7日預告的「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草案中,又增列「應規劃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審查條件。
無端陷風波已商譽受損 皇家牛肉麵:只想把食安做好、每碗麵煮好
皇家傳承牛肉麵因萊牛爭議與行政院槓上,事後又被檢舉其冷凍調理包工廠為未登記的地下工廠,業者第一時間補齊文件辦理工廠登記,經發局二次會勘後,確認廠房建物、機器設備、環境衛生等均符合規定,本月順利核發合法工廠證照;皇家傳承總經理陳家斌坦言,無端陷入風波已造成商譽嚴重受損,現階段只想努力把食安做好、把每碗麵煮好。皇家傳承牛肉麵遭行政院前發言人丁怡銘指控牛肉麵使用萊牛,業者第一時間出示檢驗報告自清,丁誇口買100份賠罪卻被發現偷打統編,事後請辭道歉,全案鬧得沸沸揚揚;多日後皇家傳承遭不明人士檢舉,稱其位在新北市新莊區的冷凍加工廠,未依規定向新北市登記,甚至控是黑心的「地下工廠」。業者表示,現階段只想努力把食安做好、把每碗麵煮好。(圖/翻攝官網)新北市府第一時間前往稽查,業者雖未辦理登記,但工廠土地屬於乙種工業區,建物狀況、衛生管理都符合規定,依「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及「工廠管理輔導法」輔導業者辦理工廠登記。初次送件時,業者因部分說明文件不齊全,經發局要求補件,業者在最後一刻補齊相關資料,包括工廠登記申請書、公司核准函及變更登記表或商業登記核准函、主要機器設備表及配置圖、建築物配置平面簡圖及面積計算表等文件,初審皆無問題,經發局至工廠實地會勘後,本月核發合法工廠證照。「商譽早已受損,是對餐飲業最嚴重的打擊。」陳家斌表示,不管是哪一家分店、中央廚房、還是販售冷凍調理包的工廠,都以最嚴謹的食安標準來把關,官網上也公告SGS檢驗合格報告,這次無端捲入萊牛爭議,造成商譽受損,直到現在延燒1個月了,仍有很多網友湧入官網寫下負面留言,最怕客人對餐點失去信心,這對餐飲業來說是很嚴重的打擊。陳家斌說,2個月來業績起起伏伏,冷凍調理包甚至業績多日掛零,生意、商譽影響很大,目前冷凍工廠已順利取得合法證照,會持續秉持落實食安的精神,把每一碗麵煮好,絕對讓客人吃得放心。
蕈狀雲直衝天際嚇壞民眾...旭富二度爆炸 指揮官痛批業者讓消防員身處險境
蘆竹區旭富製藥20日中午爆炸起火,警消昨天中午在現場警戒時,廠區前天氣爆同一樓層又發生爆炸,橘色蕈狀雲直衝天空,嚇壞民眾,憂心水、空品與農作物受汙染,現場指揮官桃園市消防局三大隊大隊長殷明坤痛斥業者隱瞞上千公斤金屬鈉,罔顧救災消防員性命安全;桃園市勞檢處勒令4棟生產線製程區停工,環保局也密切監測揮發性的汙染有機物質,避免危害市民安全。20日爆炸案,大火延燒鄰近5公司、工廠,全身90%燒燙傷的菲律賓籍男性移工,於昨天清晨傷重不治。生產線停工 人員全部撤離旭富製藥21日中午又發生爆炸,現場警消質疑,以前天爆炸火勢規模,現場應不太可能還有引發爆炸的化學物品,追問業者才赫然發現,有8桶、每桶160公斤計1280公斤的金屬納在廠房內。現場指揮官殷明坤當場痛罵業者竟未在第一時間告知,讓消防隊員身處險境。殷明坤表示,昨天爆炸起火點在配藥場所,與20日爆炸為同一廠房,疑似金屬鈉化學溶劑原料破裂流出引發爆炸。不過旭富製藥主任表示,金屬鈉現已全數移除,原先也都放置在合法的儲存區。旭富董事長翁維駿快閃,並拒絕媒體訪問,表示目前工廠停工,一切交由發言人回應。董事長快閃 問題丟發言人消防局指出,旭富之前的安檢紀錄都合格,至於引發昨天氣爆的金屬納是否造成整場大火,有待進一步釐清。消防局表示,金屬鈉一般都存放在油脂內,不得和水及空氣接觸,否則會劇烈爆開,除了空氣水質會大受汙染外,若打火弟兄正在爆炸現場,後果不堪設想。旭富歷年稽查紀錄良好,屬「優等生」,卻爆出救災時疑未告知化學物確切存放位置,甚至懷疑有超量情況。經發局表示,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業者要定期主動申報存放的化學物質,違者可開罰1萬至5萬元罰鍰,但並未管控擺放位置。民眾憂汙染 環局密切監測桃園市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昨日二度爆炸為金屬鈉導致,因金屬鈉並不屬於重金屬,對人體的有害程度也較輕,倒是20日當天的爆炸含有製藥原料甲醇及乙醇等,會產生揮發性的汙染有機物質,目前正密切監測中。桃園市勞檢處昨天下午勒令旭富廠區A棟到D棟計4棟生產線製程區全停工,所有人員撤離。因爆炸案檢方已啟動調查,勞檢處將待火調事故原因出爐後,再依《職安法》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