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暴力討債團「假陣頭吸收未成年」 放鞭炮、噴漆樣樣來!警逮15人
台南市刑大今(1)日宣布破獲一暴力討債集團,27歲黃男組暴力討債集團假借陣頭名義吸收未成年,在佳里、學甲一帶魚肉鄉民,以放鞭炮、噴漆及燒金紙等方式逼迫被害人還錢,甚至押人凌虐。台南市刑大獲報成立專案小組,日前一舉查獲黃男等15人。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傷害》、《恐嚇》及《重利》等罪嫌送辦。警方指出,日前收到線報,指出黃男為首之暴力討債集團,在台南市佳里、學甲區一帶,專門暴力討債及收取保護費,台南刑大偵五隊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方並發現該集團在臉書以加入八家將名義招募未滿18歲青少年,為控制少年,黃男提供第三級毒品K他命供其施用。該暴力討債團不僅為地下錢莊收債,如被害人延遲款項,便糾眾持大聲公恐嚇、噴紅漆、燒金紙等方式逼迫還錢,同時也向店家收取保護費。案經專案小組跟監蒐證多時,見時機成熟,上月19日會同學甲、佳里、新營、善化等分局及少年隊,兵分多路同步執行拘提及搜索查緝行動,檢肅主嫌黃男、幹部及成員共計15人到案。於黃男住處及集團公司起獲手銬2副、借款人資料34份、本票、球棒2枝、塑膠管、鐵棍等證物。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傷害》、《恐嚇》及《重利》等罪嫌送辦。刑警大隊大隊長張文源指出,台南市為文化古都,不容暴力犯罪危害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對於暴力犯罪零容認,民眾如有發現可疑人、事、物或不法情事可打110或至最近警察機關報案,刑大必定強勢打擊不法犯罪,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新店8惡煞「飛車擄人」又砍人丟包 警機智追查疑「債務糾紛」釀禍
新北市新店區7日清晨發生一起砍人丟包案,69歲劉姓男子與26歲陳姓男子開著車行經寶橋路時,疑似因債務糾紛而突然遭2輛轎車攔車毆打,造成劉男背部遭砍數刀,甚至愛車也被對方擅自開走,過程中還將同行友人陳男擄上車駛離。警方獲報後趕緊動員追捕,循線掌握到涉案車輛,並於同日下午順利逮獲帶頭的32歲林姓男子等8人到案,全案訊後將依法移送偵辦。據警方調查,擄人主嫌林男疑似過去曾與陳男有債務糾紛,陳男不滿林男欠債遲遲未還,於是日前曾上門潑漆警惕,而林男也並非省油的燈,直接不爽糾眾打算教訓陳男,於是開始展開一連串的復仇行動。林男循線掌握陳男行蹤後,趁陳男與劉男清晨駕車之際埋伏,便上前攔車押人,衝突過程中還不慎砍傷劉男,造成劉男背部多處刀傷,受傷後的劉男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同行的陳男遭人擄走,讓他嚇得急忙報警。劉男及友人陳男疑似因債務糾紛遭擄,被發現時已滿身上被丟包在醫院,所幸並無生命危險。(圖/警方提供)警方獲報後先將劉男送醫救治,並急忙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發現遭押的陳男已被丟包於耕莘醫院門口,且身上也有將近20公分的刀傷,情況相當危急,所幸經緊急手術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持續循線搜查,發現涉案車輛又遭人棄車於深坑區北深路上,因此警方仍鍥而不捨的以車追人,終於在7日下午順利將帶頭的林男及共犯等8人拘捕到案,全案後續將依殺人未遂、傷害、毀損、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18歲少女暗夜遭人持刀擄走 5男女2小時後遭警方逮捕…嫌犯誇張綁人理由曝光
新北市新店於18日凌晨發生一起擄人案件,一名18歲少女遭5名男女持刀押上車,警方獲報後,在短短2小時內成功就出少女,5名嫌犯也遭到逮捕。而後根據警方調查指出,5名嫌犯當街押人上車的原因,竟然只是因為AirPods遭竊。根據媒體報導指出,18日凌晨0點42分,警方接獲報案表示有少女當街遭人持刀押上車,警方獲報後隨即展開調查,後續發現是李男(30歲)、李女(20歲)、李女(27歲)、蔡男、邱女等5人持刀擄走18隨的田姓少女。後警方透過調閱監視器的方式查詢車輛行對路線,更於2點26分在中和區民享街90巷內尋獲遭擄的田姓少女。而警方也在2點23分於祥和路、安祥路口攔下涉案車輛,並在車上發現涉案的李男與西瓜刀、斧頭等物。後續再李男的陪同下,警方成功帶回其餘涉案人員。而根據警方調查指出,5人之所以當街持刀擄走田女,是因為李女懷疑田女涉嫌竊取自己的AirPods,所以才率人拿西瓜刀向田女討要說法,但最後將其載往中和民享街後,就將其丟包在路邊,後續才被警方發現。(圖/翻攝畫面)
暗夜驚魂!台中3惡煞強押人 警連轟12槍救人
台中市西屯區今(15)日凌晨發生恐怖事件,3名男子手持電擊棒企圖強押另名被害人,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快打部隊前來查看,警方見事態嚴重,趕緊開槍示警,沒想到3名惡煞見狀,卻立即上車加速逃逸,警方為攔阻逃跑,朝車身及車輛連開12槍,對方卻仍逃之夭夭,目前全案仍在火力追查中。據悉,3名男子手持電擊棒企圖強押另名男子,附近民眾見狀嚇得心驚膽顫,連忙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快打部隊前來查看,警方發現3惡煞正準備強押男子上車,員警見機不可失便趕緊開槍示警。沒想到,3名惡煞見狀,沒打算就此罷手還立即上車加速逃逸,警方為攔阻車輛逃跑,朝車身及車輛連開12槍,對方卻仍逃之夭夭,警方後續也趕緊將被害人送往醫院救治,所幸並無大礙,目前全案仍在火力追查中。
台中再傳KTV霸凌事件 警迅速出手5小時內逮2施暴女
台中又發生KTV霸凌事件,1名未成年長髮妹昨(16日)凌晨在北屯區1家自助式KTV包廂內,被迫自己掌嘴多達15下,還遭2名女子輪流拳打腳踢、扯髮、K頭、丟擲冰塊,還要她下跪,殘暴行徑全都錄還PO網,轄區警方透過店內外監視器,今(17日)晚間將2名動私刑女子查緝到案,初步了解,動手原因是彼此在網路互嗆飆罵,引發不滿。台中西屯區某KTV去(2023)年才爆發1起暴力事件,孫姓女子因債務糾紛,遭1男1女扯髮、踹頭,更以熱湯潑臉;未料不到1年中市又發生KTV霸凌事件。臉書社團「黑色豪門企業」、「爆料公社二社」出現1段註明「2024/01/16飛妹押人去KTV虐給乾哥看」長達1分19秒的影片,片中1名看似未成年的長髮少女,先是被迫自打耳光15下,一旁有人出聲譏「有這麼小力嗎?」、「我打一次給妳看好不好?」,接著1名穿著LV短袖T恤的同夥,朝長髮少女狠打1巴掌。而另1名右臂刺青、穿露背裝的女子扯住少女頭髮要她向人道歉,接著連續朝她拳打腳踢,拉扯頭髮還狠K少女頭部,並口吐三字經。當長髮少女被打到坐在椅子上,刺青女還向她潑冰水,一旁穿LV同夥更持水壼砸頭,行徑殘暴。轄區中市警五分局表示,確認事發地點是在北屯區和福路某KTV,經主動介入調查並調閱相關監視器獲報5小時內已已循線掌握2名涉嫌女子,並帶回警局偵訊以釐清事情真相。警方呼籲,如遇有糾紛應循法律途徑解決,警方對於暴力或霸凌行為決不容許,必定嚴查速辦絕不寬貸,還給市民良好的治安環境。◎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涉槍擊、押人勒贖!通緝男潛逃新加坡落網 台星警方聯手押返
1名30歲劉姓男子去年因持有改造手槍及強押欠債民眾取款,犯案後他搭機潛逃至新加坡躲藏,遭法院發布通緝。刑事局國際刑警科與新加坡警方聯繫合作逮人,外交部先註銷劉男護照,星國警方再以違反移民法將他驅逐出境,今(25)日上午刑事局探員至桃園接押劉男,隨即解返歸案。警方表示,去年1月間劉男在新北市汐止區遭警方查獲持有非制式槍彈,交保後於同年4月間,又涉嫌誘騙債務人至桃園市某超商內,限制被害人行動自由,並要求被害人駕車返家取款,期間出示子彈及彈夾要求被害人配合,被害人趁隙報警,事後劉男搭機逃逸至新加坡,並遭新北地院及士林地院發布槍砲通緝。近來刑事局強力打擊潛逃至國外通緝犯,透過駐新加坡聯絡官協助,先請士林法院發函外交部,於今年9月底註銷劉男護照,而星國警方隨即以簽證失效、違反移民法規為由,將他驅逐出境。刑事局幹員在今日上午6時40分在桃園機場接押劉男,解送新北及士林地院歸案,後續擴大追查接應共犯。刑事局表示,將持續針對外逃通緝犯加強查緝,也呼籲外逃之重大通緝犯,不要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提供情資給當地國,並加強國際合作,讓外逃通緝犯一一回台受審,以維護公平正義並發揮法律制裁力量。
高雄蚵仔寮槍擊16人落網 昔飆車頭疑藏鏡人!放話「開槍為救人」
高雄市梓官區中正路青龍宮15日發生槍擊案,吳姓主嫌與涉案的16名犯嫌已陸續被捕,其中有3名未成年人士。初步調查,案件起因為詐騙集團分贓未達共識,內部黑吃黑導致糾紛,2派人馬於青龍宮發生衝突並開槍,導致2名團夥受傷,廟公也遭波及。據悉,警方懷疑1名陳姓男子是幕後藏鏡人,其背景也遭起底。岡山分局透露,詐騙集團帶頭的吳姓主嫌認為團夥中林男有一筆200多萬的款項交代不清,懷疑其黑吃黑,遂夥同10名成員將對方押走;林男趁機打電話向友人求救,雙方人馬在青龍宮前爆發衝突,隨後傳出槍響。警方獲報後以車追人,調閱監視器時發覺作案車輛在巷弄內更換車牌,但仍成功鎖定詐團成員。警方循線追緝,昨(15日)逮捕吳姓主嫌,並陸續抓獲16名犯嫌。其中1名未成年少年帶著2把長短槍枝和58發子彈,自行前往鼓山分局投案。警方今(16日)凌晨再查獲2把槍枝和5發子彈,2名未成年少年出面承認持有槍彈,但警方對2人供詞持保留態度,懷疑詐騙團夥已串好供詞,欲讓未成年少年頂罪。高雄市梓官區中正路青龍宮15日發生槍擊案。(圖/翻攝畫面)《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詐騙集團首腦疑為1名32歲的陳姓男子,今年9月12日曾被岡山分局查獲,陳男和旗下成員獲得交保,不料如今又犯下槍擊案。據悉,陳男早期混跡鹽埕埔,是當地小有名氣的飆車頭,2011年犯下砸店、當街押人砍殺等暴力案件,被時任刑大偵三隊長陳柏彰提報治平對象。報導指出,陳男現在自組詐騙集團,不隸屬任何幫派,靠詐騙賺進大筆鈔票,再利用不法所得擁槍自重,加上他過往有飆車經驗,習慣找未成年少年當成員,就算落網也不會判太重,安家費也不用給太多。不僅如此,陳男還透過友人放話,這次開槍是「江湖義氣,為了救人」,警方決定再次將他緝捕到案。
假車禍真擄人!徐姓主嫌直接入監服刑 其餘3嫌遭聲押
台南永康10日晚間發生「假車禍真擄人」,58歲陳姓男子開保時捷行經大灣南興街時,遭機車迎面撞上後,下車查看隨即遭強押上車,陳男座車被開往屏東棄置,人則被押往雲林搭快艇到澎湖遭囚禁;警方13日晚間在澎湖救出陳男並攻堅逮捕徐姓主嫌等4人,4嫌14日下午搭船返回台南,晚間移送台南地檢署,徐嫌因通緝在案直接送監服刑,另3嫌聲押禁見。檢方指出,34歲徐姓主嫌因先前另有執行通緝案,檢察官訊問後,直接諭知徐姓被告送監執行。另外2名穆姓兄弟檔及許姓船長3人,檢察官訊問後,認涉嫌重大且有逃亡串供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於早一步在台灣落網的3名共犯,其中2名負責接應、開車撞陳男座車的黃姓嫌犯,已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負責接應的張姓嫌犯則以2萬元交保。由於陳男遭擄走後,家屬並未接獲勒索贖金電話,警方從陳男及押人嫌犯雙方背景研判,兩方應該認識,研判疑涉金錢糾紛,但據了解,還在澎湖住院的陳男雖尚未製作筆錄,但供稱不認識徐嫌等人,案情仍待釐清。
14惡煞為5萬元打死人丟包產業道路 當中竟10人皆「未成年」
嘉義縣近日驚傳殺人命案,28錢姓男子與放款公司有財務糾紛,本月4日遭人脅迫擄走,並受10多人毆打致死,警方受案後依手機定位,在鹿草鄉產業道路旁發現錢男,當時他已無生命跡象,救治後宣告不治,14名犯嫌也遭逮捕歸案,警方更發現當中10人竟為未成年少年,訊後依法偵辦。警方根據錢男手機定位, 1小時在鹿草鄉產業道路發現錢男,他當時已倒臥地面且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搜查現場時查獲可疑針筒,至於是否為兇嫌對被害人施打藥物,警方將繼續調查。而後警方據車牌找到擄人的4名嫌犯,當中有2人「未成年」,調查顯示因錢男未按期還款,引發債主追討,先派4人將他擄到產業道路,前後共有14人對他大打出手,未料一時失控,眾人發覺闖大禍,慌亂下把錢男丟包棄屍在偏僻產業道路。調查後,涉犯施暴致死嫌者約14人,僅有4名成年、其於10名皆未成年,涉嫌押人的李姓男子、姜姓男子及未成年的1男1女陸,否認動手毆打錢男,檢警於6日逮捕涉嫌施暴3男(曾姓、丁姓、楊姓)男子,其中丁男交保5萬元、曾姓被告聲押獲准。昨日晚間,2名蘇姓主嫌主動投案,尚有約6名未成年少年由警方通知到場偵訊,今日下午檢察官進行複訊,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全案依殺人罪嫌偵辦中。
欠5萬元遭擄走圍毆致死 只因主嫌不甘上次被告
台南市錢姓男子因欠款5萬元未按期還款,4日深夜被人擄走後,慘遭10幾、20人的討債集團活活打死,帶頭的兩名蘇姓主嫌躲了4天,今晚主動投案,據主嫌初步供稱,他們是受託替人討債,之前曾押過死者逼債結果被告,因心有不甘,4日才會強押死者想給予教訓,沒想到出手太重,不小心把人打死了。28歲錢男4日深夜與蘇姓女友騎機車行經嘉義縣警察局附近,遭李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攔下,車上姜姓男子與另兩名未成年男女將錢男強逼上車帶走,蘇女記下車號報警,警方根據錢男手機定位找到他時,人已被丟包在鹿草一處偏僻產業道路,送醫不治死亡。5日當天負責押人的李男、姜男等4人先到案,指稱死者曾向民間借貸公司借5萬元卻無力償還,之前就曾被蘇姓主嫌等人押走加以教訓,4日深夜二度被押走,遭多人持棍棒毆打致死,過程全被同夥錄下來。檢方複訊後,姜男、李男各以3萬、5萬元交保,2名未成年共犯飭回,這幾天檢警又陸續帶回曾姓、楊姓及丁姓等多名涉案男子,其中被視為主嫌之一的曾男所述與部分證人不符,檢方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至於負責丟棄作案工具的蔡男今稍早已到案。隨共犯陸續投案、被抓,兩名20多歲蘇姓主嫌晚間主動投案,因拒絕夜間訊問,2人暫時關進水上分局的拘留所,明天白天才會正式接訊問,另尚有7、8名共犯在逃,警方仍在全力追查中。
為了5萬元!男疑因債務糾紛被打死丟包 4嫌投案全交保飭回
嘉義縣治特區發生28歲錢姓男子疑因5萬元債務糾紛遭押走,被毆打後丟包,傷重送醫不治,押人的李姓男子、姜姓男子及未成年的1男1女,今天投案,否認動手打錢男,檢方今晚複訊後,裁定姜男、李男各以3萬、5萬元交保,2名未成年男女飭回。檢警今天會同法醫相驗後,死者身上有多處鈍挫傷,沒利器造成的撕裂傷,預定6日上午解剖釐清死因。
竹聯南北雙煞「假求職真押人」囚50豬仔 小弟「沒顧好」也遭私刑虐打
竹聯幫弘仁會和明仁會兩堂口透過網路刊登求職廣告,實則將應聘民眾關押囚禁,並將被害者帳戶拿來詐欺和洗錢之用,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今年初接獲線報後持續追查,鎖定32歲黃姓男子和32歲王姓男子,近日針對該集團據點執行搜索,共逮捕34名犯嫌到案,並扣押到1100多萬元贓款,全案依法偵辦。警方調查,黃男為弘仁會成員,他在台南成立據點,以水產公司作為掩護,卻承租汽車旅館、民宿和飯店限制人頭帳戶自由,並派遣小弟嚴加看管避免被害人逃跑。黃嫌對小弟同樣心狠手辣,倘若小弟看管不周,則會實施「家法」,棍棒毆打之外,還會以私刑虐待,警方在偵辦期間陸續緝獲以黃嫌為首等14名犯嫌到案,搜索後查扣堂口匾額、幫派服幟、存摺、點鈔機、球棒、折疊刀等證物。而王男是明仁會成員,他在新竹市北區設立水房據點,以網路求職廣告為誘餌招攬求職者申辦金融帳戶,每申辦1個人帳戶供該集團所用,求職者可賺取3至5萬元不等酬勞,但車手及水房共犯提領、轉帳相關贓款時,求職者就會遭到限制行動自由。警方獲報後深入查緝,目前已陸續逮捕王嫌等20名犯嫌到案,搜索後查扣涉案人頭公司大小章、存摺與申辦資料、臨櫃匯款申請單及取款憑證等證物,全案依法偵辦。警方發現,該2集團共囚禁50名被害人,從今年2月份以來發動10波搜索,共逮捕34人,訊後依妨害自由、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等罪嫌移送法辦,針對人頭公司帳戶內的1100多萬現金也向法院聲請扣押獲准。刑事局呼籲,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依據《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1、15條之2及第16條最新修法規定,任何人若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銀行帳戶,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若民眾變賣帳戶或帳號,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赴監院控檢方濫權抹黑 立委趙正宇宣布參選連任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今(16)日前往監察院陳情,控訴檢察官意圖將他與SOGO案連結,還在偵查他已獲判無罪的陽明山案過程中濫權羈押,連對立法委員都如此,更何況對一般民眾,痛批司法不公、莫名其妙。他表示,除了要繼續在立法院監督外,也為了破除地方上他被「搓圓仔湯」的傳聞,正式宣布投入桃園市第六選區立法委員選舉。趙正宇控訴,檢調在2020年草率辦案,無視《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的規定,在沒有任何確實證據的情況下,逕行兵分多路大舉發動搜索他,更漠視《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相關規定,渲染案情,對他加上一個莫須有的指控,檢調利用輿論入人於罪,意圖將他與SOGO案連結,導致錯誤的羈押裁定。趙正宇說,對他的不起訴書中載明,檢察單位在2020年8月20日提訊他之前,透過調查證據,已確認他並無涉SOGO案,並就此做出不起訴處分;檢方在明知羈押理由已不存在,仍強行押人取供,還在提訊過程中,暗示他至少需承認逃漏稅捐罪方可偵結此案,赤裸裸的違反《刑事訴訟法》不得利誘被告自白之規定。趙正宇指出,檢方後續因查無任何相關證據,為掩飾其違法濫權,在沒有證據支持的情況下,即使逾越程序正義及證據法則依舊強硬起訴他,經過3年的調查,在查無任何事證的情形下,檢方僅使用「疑似涉嫌」四字就意圖影射連結,並掩蓋檢方錯誤辦案、錯誤羈押、及濫權濫訴,這無疑是對司法正義最大的諷刺,至今仍有民眾誤認為他與SOGO案有關,對他的清白造成巨大的傷害。「近來地方上盛傳二個傳言:一個是我會因為無端捲入司法案件而不敢再度參選;另一個則是我已經被對手摸頭,搓圓仔湯了。」趙正宇說,為了破除謠言,他正式宣布投入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用行動來破除謠言、證明清白。趙正宇說,他無黨無派,沒有黨意只有民意,沒有家族利益只有全民利益,這片土地的人民值得更尊敬的對待及守護,努力讓政績看得到、服務找得到、建設用得到,是他一直以來對選民最重要的承諾。
好友反目竟在神明面前押人逼簽本票 4惡煞落網還遭查扣66包毒咖啡包
台南市北門區上月發生擄人鬥毆案,張姓男子與涂姓好友反目成仇,雙方約在北門某廟宇前廣場談判,雙方一言不合、爆發衝突,凃男竟被張男與其同夥圍毆報打,並強他強擄上車,強迫他簽下10萬元本票,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昨日將張男等4人逮捕到案,全案依法偵辦。據了解,張男與凃男原為好友,但2人因細故而反目成仇,並多次爆發口角衝突,凃男一氣之下到前往張男住家樓下,動手砸毀騎機車,2人嫌隙漸深,上月中旬相約談判。雙方人馬約於北門一間廟宇前廣場「輸贏」,張男帶著3名同夥助陣,凃男也帶著友人陪同,雙方一言不合進而產生肢體衝突,張男等人拿出棍棒圍毆暴打凃男,更在神明面前將他強擄上車。凃男被載往學甲區某涼亭,張男等人逼迫他簽下10萬元本票,更毀損其手機阻止他求救,凃男在無奈之下只好乖乖照做,簽下本票後才被釋放,脫險後則立刻報警。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迅速損定張男等人,昨日持拘票將4人逮捕,查扣犯案工具與本票,並在黃嫌家中查獲毒品咖啡包66包,將續查上游來源;全案今依恐嚇取財、聚眾鬥毆、妨害自由、毒品、傷害等罪嫌移送南檢偵辦。
配合中壢警當誘餌⋯13歲女慘遭性侵 退休警怒列6大過失:辦案方式禽獸不如
桃園一名13歲少女遭張姓男子誘拍裸照、逼迫性交易,嚇得趕緊報案。之後少女配合中壢警方當誘餌,結果竟在警方的監控下,遭張男性侵得逞,引發外界議論。對此,退休員警石明謹昨(21日)痛斥,至今他們還不覺得自己犯了什麼錯。石明謹在臉書列出警方6點過失痛批,中壢分局的神辦案事件,至今他們還不覺得自己犯了什麼錯,先不說釣魚辦案最後有可能在法律上失去效力,就說這次的辦案方式有多禽獸不如就好。1.即使是叫受過專業訓練的女警當誘餌,也是非常高風險的行為,事前也要經過演練,身上要帶足裝備,結果你是叫一個十三歲的小女生去當誘餌。2.不管是幾歲,都不可以叫被害當事人當誘餌,就算在警察局裡面,不論什麼案件,傷害罪、搶奪罪、竊盜罪,你都不會讓被害人與加害人單獨相處,何況是性侵案的嫌犯,你竟然叫報案人獨自去跟嫌疑人接觸。3.如果你要實施誘導偵查,你的部署是什麼?要從那個動線圍堵嫌犯?要在多遠的距離下保護誘餌?需要多少人力?監控的機制是什麼?是GPS追蹤器?是密錄監聽系統?什麼都沒有,你就叫報案人約嫌疑犯出來性交易,然後呢?讓他們單獨聊天,甚至上車,你說有叫她不要上車,你有想過對方如果不是一個人、如果帶有兇器、如果強行押人這些可能性嗎?兩個員警,兩手空空,就去辦案,別說害小女生被侵犯,這兩個不小心被幹掉也是死有餘辜。4.你什麼都沒準備就算了,出包之後,你的補救措施是什麼?有沒有通報轄區,呼叫支援警力?有沒有加大追蹤搜索?有沒有趕緊找人救人?結果竟然是在原地等嫌疑人把被害人載回來。萬一沒回來呢?萬一被害人死了呢?喔!當然不能通報聲張,這樣大家不就知道我們出包了嗎?我們就賭一把,看她會不會出事,沒事最好,有事拉倒。5.一切的根源,就是認為破案最重要,要透過報案人提供的線索,去做情報佈建,要去查明身份,還要跟監找證據,好麻煩啊!起碼好幾天,叫她約出來最快了,只要一有接觸,或是有交易,現行犯耶,還有額外獎勵好棒棒,但是被害者跟加害者接觸有沒有危險,關我屁事。6.為何案發之後,所有人都當做沒事一樣,因為平常都是這樣幹的,只是以前運氣不錯沒出事,就算出事,只要你不說我不說,那就沒關係,這個案子,看有沒有民代去關心一下,查功獎紀錄,當初搞不好還領了功獎跟破案獎金,分局長還開會表揚呢!石明謹直言,最後,整個事件,只要問一個問題就好,「你願不願意讓你的家人或親友,不管是妹妹、女兒,十三歲,去跟性侵加害者獨處?」針對此事,中壢警分局回應,當時有再三告知少女不得單獨上車,此外,本案偵辦過程,從受理筆錄製作及行動當時,均有監護人同意及全程在旁陪同,並無單獨以13歲少女做為誘餌之狀況,將配合桃園地檢署調查釐清員警有無涉及違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