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3歲發育遲緩兒夭折 生父趁回妻回娘家「親手悶死他」
2024年1月,中國江蘇徐州一名發育遲緩的3歲男童歡歡(化名),被無業遊民的生父趁母親因家暴逃回娘家打離婚官司時,將他帶回老家殺害。如今男童的母親將消息曝光,要親手替兒子討個公道,消息傳出,引起輿論震驚。據陸媒《大皖新聞》報導,歡歡的生母夏女士2018年經友人介紹,認識了同年紀的青年劉某,兩人並未經過太長時間的交往就結婚了。後來,夏女士在2020年3月,生下了兒子歡歡。一開始,夫妻倆都欣喜於歡歡的到來,但隨著歡歡日漸長大,他們開始意識到孩子肢體語言不如同齡兒童,而歡歡一歲做了檢查,診斷出有發育遲緩的跡象,而且是全方位發育落後、發育遲緩,讓父親劉某開始對歡歡有了怨言,嫌他丟人。為了治療孩子,夏女士在徐州市兒童醫院附近租了房子,堅持替歡歡進行治療,歡歡三歲時已經學會走路了,偶爾也會喊「媽媽」,但是很難交流,「和孩子交流他是聽不懂的,但是我從來沒嫌棄過他,一直堅持給他康復,每天帶他出去,希望有一天我的歡歡和正常的孩子一樣。」夏女士表示。不過,同樣因為歡歡的發育遲緩,丈夫家一直不喜歡這個孩子,想要放棄他。歡歡住在徐州市的時候,丈夫家也從未出過錢給歡歡治療。歡歡的奶奶還曾當面告訴夏女士「不要在孩子身上花錢康復了。」歡歡的爸爸劉某,則是個遊手好閒的無業遊民,白天睡在家裡面不去工作,晚上就去網咖上網打遊戲,平日就靠借錢維生,向夏女士的親戚朋友借了很多錢,卻從來沒有還過。夏女士稱自己被逼得沒辦法了,「他躺在家裡睡覺,我就說我出去上班,你帶著孩子,我出去掙點錢,把我朋友錢還了。」此外,劉某還有家暴的傾向,平時稍有不順心,就把夏女士打的遍體鱗傷,「我問他為什麼打我,他說他心情不好,說就是看我不舒服、不爽、說就是要揍你。」夏女士表示:「我帶著孩子也沒有還手的能力,他1米8,我1米6,為了不讓孩子受到傷害,我只能任他打。」劉某不僅嫌棄歡歡,在家裡對妻子夏女士也是動輒打罵。(圖/翻攝大皖新聞)2024年1月下旬,夏女士再次被劉某家暴後趕出家門,「那天他在家裡,不讓我帶走孩子,我只能做出這種選擇,只能逃離他。起訴離婚,然後才能爭取到孩子撫養費。」然而,在夏女士回到娘家準備離婚訴訟的同時,劉某也把孩子帶回了老家。沒幾天的31號晚上,劉某家人開車趕到了夏女士娘家,劉某跪在地上說孩子沒氣了,夏女士當下的反應,就是懷疑孩子是不是被劉某殺害了,後來法醫鑑定報告也證明了這一點,歡歡屍檢的結果,符合「被他人捂致口鼻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的特徵。媒體走訪歡歡生父劉某位於徐州市銅山區房村鎮下洪村的老家,下洪村一名村幹部講述,劉某確實是該村村民,殺害3歲兒子一事也基本屬實,但是幹部並不清楚事發原因,只知道劉某的妻子正在鬧離婚,而被害男孩發育不良,「那小孩有多種殘疾,半年前村里給小孩辦理了殘疾證。」該村幹部還透露,劉某本身也是被領養的養子,殺子事件發生後,劉某已經被公安機關帶走。目前,該事件在網上引起不少關注,歡歡的母親夏女士表示,自己站出來把事件曝光,是希望引起輿論的關注,能讓官方重判孩子的父親死刑。夏女士含淚控訴,自己不單單是要為兒子討回公道,如果僅僅是因為孩子發育遲緩就殺死孩子,然後還不被判處死刑,那麼未來,恐怕會有更多家有遲緩兒的家長進行效仿。◎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15歲兒子「越大越不像」…DNA一驗竟是別人的種 人夫崩潰:男同事的
大陸一名王姓男子發現兒子越大,長得越不像他,結果親子鑑定一驗,才發現真的不是他的親生兒子。他追問妻子才知,兒子竟是妻子與楊姓同事所生,氣得提出告訴。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判楊男要給付扶養費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3萬元),以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1萬元)給王男。根據陸媒《澎湃新聞》報導,王姓男子與高姓女子於1991年結婚,婚後4年迎來兒子,但隨著兒子越長越大,發現2人越來越不像,因此委託了鑑定機構進行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兒子真的不是他的親生兒子。他逼問妻子,這才知道兒子的親生父親是妻子的楊姓同事,氣得提告,要求楊男返還扶養費22.6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00萬元)以及精神損害1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79.7萬元)。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楊男為孩子的親生父親,但到孩子成年,都沒有盡到扶養義務,而王男已盡父親之責撫養孩子,承擔了不應承擔的撫養義務,遭受了財產損失,身心精神也造成損害,因此判楊男賠償扶養費6.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0萬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約新台幣22.1萬元)。王男不服判決結果,向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近日法院審理後認為,楊男和高女的行為屬於詐欺撫養,作為受欺詐撫養一方有權請求本應承擔撫養義務的孩子生父返還已支出的撫養費,而楊男不僅使王男負擔了非法定的扶養義務,也逃避了身為親生父親對孩子的扶養義務。法院提到,另一方面,王男誤以為孩子為親生子女,撫養其已逾15年,其間對孩子傾心付出,在得知實情後身心難免遭受痛苦和傷害,其人格尊嚴定然受損,社會評價不免降低,因此綜合王男扶養時間、職業收入及當地城鎮居民平均消費水準等多方因素,酌定楊男要給付扶養費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3萬元),以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1萬元)給王男。
太扯!英國人父為躲72萬扶養費造假親子鑑定 母隻身顧三歲童「窮到沒飯吃」
夫妻離異後仍需共同照顧小孩,但英國一名父親竟為逃避1萬8千元英鎊(約台幣72萬)的孩童扶養費,而造假親子鑑定,宣稱小孩根本不是他的,而法院也採信他的說法,讓他不需支付撫養費,導致母親與孩子的生計受影響,有時甚至連一天一餐都吃不起,還好經過法院再審後,逆轉了判決,父親仍須支付扶養費。 根據英國太陽報指出,該名父親為了逃避三歲孩子的扶養費,進行親子鑑定時,找了他叔叔代替他進行口腔黏膜採樣的的程序,這也導致最後檢測報告出來後,DNA果真對不上,這讓母親十分疑惑,提出抗告,重新採樣後才揭開父親的謊言,但離譜的是,法院因為該名父親坦承犯行,因此僅需進行社區勞動服務,扶養費還是無須支付。 這樣的結果讓母親十分不能接受,她表示,缺乏孩子父親的分擔,單人扶養小孩壓力非常大,每天都要縮衣節食,有時為了讓孩子能吃上一餐,自己則只喝一杯咖啡或是茶充飢。 母親的辯護律師提到,法官的判決讓這位媽媽與小孩陷入很糟糕的困境,尤其是金錢方面造成很大的問題,因此會再提起抗告。 法院再審後,聽取了母親的現況,做出了逆轉的裁決,父親需要每月支付680英鎊(約台幣2萬7)的扶養費。
已婚男生前偷轉帳給前妻48萬 特定數字配節日「有悖公序良俗」法院判還錢
中國一名男子因病離世後,妻子發現丈夫在兩人婚姻期間還一直向前妻轉帳,於是一狀告上法院,要求男子前妻返還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內丈夫私下轉帳的錢款。據陸媒《澎湃新聞》報導,張女與丈夫吳某2011年登記結婚。在丈夫因病去世後,張女士意外發現,在兩人婚姻存續期間,吳某在張女不知情的狀況下,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帳戶向前妻王女多次進行轉帳,其中還包括生日紅包、七夕紅包等。張女一怒之下將前妻王女告上法院,要求返還轉帳總額人民幣11萬元(約台幣48.5萬元)。張女認為,丈夫並非為了日常生活需要,事前未取得她同意,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他人,是侵犯了她的財產權。該行為違反了夫妻忠實義務,也侵害了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合法權利,要求法院確認此行為無效,並要求王女返還錢款。王女則辯稱自己多年來與吳某一直存在生意關係。自己從事菸草製品零售,吳某經常幫朋友買點香菸。她與吳某的經濟往來存在合理正當原因,主要為代為售煙、兒子撫養費、生日紅包、七夕紅包、辛苦費,同時吳某還向她多次借款。受理此案的上海金山法院表示,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有,且對共有財產有平等處理權。因此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而吳姓男子在與張女的婚姻期間,仍向王女贈與具有示愛涵義的特定金額「520」、「527.77」、「5227.27」等,並在生日、情人節等特定節日時王某進行轉帳,備註生日快樂、織女七夕快樂牛郎愛你等字句,有悖公序良俗,且侵犯了張女士的財產權益,因此該贈與行為無效。上海金山法院最終判決,吳某向王女具有特定含義的贈與行為無效,統計此類贈與行為的金額後,判王女應返還張女人民幣1萬餘元(約新台幣4.4萬元)。
離婚3個月…前媳婦與婆婆爭吵丟「震撼1句話」 綠帽夫驗DNA崩潰
晴天霹靂!中國四川省南充市一名男子結婚7年後,和妻子感情不好而離婚,撫養5歲兒子的責任在他身上,沒想到後來得知孩子不是親生的,並經過DNA鑑定,氣得提告到法院,結果也曝光了。據《紅星新聞》報導,男子在2016年7月結婚,並於2018年12月迎接兒子的到來,夫妻倆卻因感情不睦,在去年2月離婚,兒子則跟隨他生活,然而過了3個月,因為女方不按約定支付撫養費,男子母親和前媳婦吵架,豈料前妻竟把兒子帶走,還丟下一句:「孩子不是你們家的」。因為這句話,男子開始對兒子的身世產生懷疑,進行親子鑑定後,確定和兒子沒有血緣關係。2023年12月,男子提出證據告上法院,要求否認親子關係。前妻的一句話,讓男子決定驗DNA。(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案件受理後,法院依法組織重新鑒定,排除男子和兒子的生物學父子關係,最後判決2人不存在親子關係,之後兒子便交由前妻撫養共同生活。報導指出,若對親子關係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係,成年子女亦可以提出。需要注意2點,包括親子關係確認或否認之訴的主體是夫妻一方,成年子女只能提出親子關係確認之訴、當事人提出親子關係確認或否認之訴時應當有正當理由,即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汪小菲派司機闖大S住處搬走4名畫 她提告遭檢方不起訴聲請再議
藝人大S徐熙媛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後,雙方鬧出不少事情也展開法律攻防戰,過去汪小菲曾從大S住處搬走床墊讓人印象深刻,另外還有4幅高價畫作,但卻被大S告毀損債權,如今檢方調查終結不起訴處分,不過大S方已委請高檢署再議。據《中國時報》報導,汪小菲與大S結束婚姻關係後,因汪小菲與其母張蘭,不斷在網路上放話,汪小菲更是秀出2人離婚協議書,表示當初協議時,他有聲明及保證「承擔台灣台北市信義區房地之債務」。但大S不滿汪小菲貼出的離婚協議書上,未隱匿她的住址、銀行帳戶等個資,因此提告汪小菲涉嫌違反個資法。北檢今年1月24日已起訴汪小菲,案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兒大S不滿汪在她提告要求自2021年12月至2038年3月,每3個月支付小孩撫養費300萬元,並聲請強制執行前,將4幅高價畫作委由司機,從大S的住處搬到他經營的S Hotel,致法院進行查封時找不到該些畫作,控告汪小菲涉嫌毀損債權。汪小菲表示名畫是婚前購買,本來就可以拿回,不屬於對方。(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檢方調查汪小菲供稱,他搬動畫作時,尚未被法院有任何強制執行,畫作也不是和大S結婚後買的,是他的私人物品,離婚協議中並未提到4幅畫作,因此沒有毀損債權問題。檢方認為,汪小菲確實僅是要取回私人物品,且汪小菲與大S的調解結果,協議汪小菲共得支付大S1.8億餘元扶養費,至2023年8月間已支付4511萬餘元,可見汪小菲財力充裕,處分4幅畫作也不會影響到大S的債權,因此依罪證不足,給予汪小菲不起訴處分。但如今又傳出大S對此不服,委請律師向高檢署聲請再議,請求高檢署將本案發回北檢續查,兩人法律攻防戰還要持續下去。
獨拿亡父數十筆不動產還不夠 男告胞姊討母親百萬扶養費遭法官駁回
中市康男獨繼承亡父數十筆房地產,遺產公告現值逾2000萬元,母2019年過世,他向胞姊提返還代墊扶養費告訴,稱他獨力扶養老母17年,追討140萬餘元。姊稱,母生前名下4筆不動產、擁600多萬現金、月領老農津貼7000元,生活無虞,怒批弟未扶養,還常向母借錢。法官以康未舉證一人扶養及代墊費,裁定駁回,可抗告。康男向胞姊提出返還代墊扶養費告訴,指控老父在2002年去世,老母無謀生能力, 17年來由他一人負擔生活支出及照顧就醫,母簽六合彩賭輸錢,都向他伸手要錢。康男說,母名下雖有4筆土地,但都為共有,且地處偏僻,又建有廠房,難覓買主變賣以維持生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之平均每人消費支出標準,請求胞姊給付2008年至2019年期間所代墊撫養費共140萬餘元。康姊抗辯,母生前不僅有4筆不動產,父過世時還留給她存款391萬餘元,另2006年賣掉1間透天店面獲272萬餘元,還月領7000元老農津貼,生活花用綽綽有餘,不至於無法維生。康姊說,她出嫁後,常探望獨居老母,往來送生活物資,鄰里皆知,且母並沒賭博,反而是弟將財產花完,還常向母親伸手借錢,弟所指控與事實不符。法官追查,康父過世時,留下數十筆不動產、存款及現金,遺產依公告現值核定價值高達2331萬餘元,姊弟均坦稱,父房地遺產由康一人繼承及得知母賣房獲逾百萬。但康稱,不知母取得父遺產391萬餘元現金。康姊兒子證稱,母親與阿嬤常互探視往來,阿嬤做資源回收,但不缺錢,老農年金都是舅舅領;康男兒子則作證,阿嬤平日自己料理3餐,逢年過節才到他家吃飯,父有時會給她幾千元。當地里長作證,康父很有錢,他不知康男有無扶養老母,但康母不需付房租,做回收是做「運動的」,她過世時,留有4筆不動產,依公告現值核定為156萬餘元。依《民法》規定,直系血親宗親屬受扶養之權利,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法官認定,康男與母互動是家族間交際往來,與扶養、照顧不同,且無法認定他所支出的扶養費超出應負擔義務或有代墊;康母死亡時尚有相當財產,還未達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之程度。法官以康未舉證老母不能維持生活,而曾提供的金錢屬孝道表現,並未使胞姊有免除扶養義務的不當得利,且未舉證他一人扶養,又代墊胞姊應負擔的扶養費,請求返還代墊扶養費並無理由,裁定駁回。
嫁大28歲男「9年生8娃」 嫩妹一查才知對方已婚…怒討8億撫養費
以為是真愛,卻被蒙在鼓裡!中國重慶有一對夫妻相差28歲,但仍相當恩愛,9年間生了8個孩子,沒想到後來才發現男方有老婆,怒討2億人民幣(約8.7億新台幣)的撫養費。據《重慶天天630》報導,一名33歲女子和男子生了8個孩子,都是在國外出生,如今夫妻倆鬧翻,由她獨自帶著孩子生活,1個月費用至少1、20萬人民幣,並向老公喊話:「你不給生活費,我怎麼付得起」。女子坦言,一開始本來想生12個,如果沒和老公撕破臉的話,今年龍年還打算再生4個。她和男子透過微信認識,當時她年僅23歲,而男方已經51歲,並不知道男子的經濟狀況,「他就說他只是一個上班的」,反觀她家經濟條件優渥,在市中心有幾棟房子,父母有好幾百萬人民幣的存款。女子要求男子每月按時支付撫養費,遭到對方拒絕。(圖/翻攝自梨視頻)女子透露,男子當時聲稱單身,和她交往是合情合理,2人在2015年5月20日登記,選擇在國外代孕,生了5男4女,花了1000多萬人民幣,「他說這麼多孩子,總有一個有出息」。女子回憶,她和男子發生過爭執,但和好後又住一起,怎料去年查詢車輛違章,赫然發現車子被查封了,透過律師得知,男子在國外的老婆對他提告,要求撤銷男子贈與她的財產,這時才恍然大悟,原來男子並沒有離婚,和對方對質後,僅得到「不知道」的回答。得知真相後,女子氣得搭車來到男子老家,要求他每月按時支付撫養費,男子親戚則表示,如果是要移交孩子,她可以接手,但撫養費必須按照正常法律程序走,痛批「他其實根本把娃當豬養」,更堅持不可能讓出孩子。
年輕時拋家棄子 76歲翁提告兒子「索討扶養費」…他慟揭悲慘童年
台中76歲顏姓老翁因無收入無力維持生活,提告兒子並索討每月3000元扶養費,但顏子反控老父過去拋家棄子、從未盡過父親責任,還曾家暴媽媽,且3兄弟在父母離婚後都是由媽媽拉拔長大。法官審理後認定顏翁未盡扶養義務在先,駁回其聲請。可抗告。顏翁依其年邁、無收入、名下無財產,無法維持生活,以及認為兒子有扶養他義務,對兒子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孩子每月給付3000元撫養費供他維持生活。顏子對此表示,年幼時總是過著搬家與寄人籬下生活,就讀小學期間換了6所學校,還在升小六時目睹母親被家暴,遭爸爸抓頭往牆壁撞;父親離婚後對他們也不聞不問,自己與2個弟弟全靠母親扶養、大姊由奶奶照顧。顏子也說,他除了有不快樂童年,國中時也因無力繳學費到工廠打工,供2個弟弟讀書,且爸媽後來雖一度復合,未料爸爸竟把電視拿去變賣後無蹤。之後爸爸只要出現,都是來跟他要錢,直言「這樣的父親沒感情可言,尤其要不到錢就說要提告」。顏子的阿姨也作證,顏翁過去常鬧失蹤,也幾乎沒在照顧孩子,全家還似乎為了躲債常搬家,顏翁甚至連妻子肝癌時都不知道人在哪。法官綜合拒付扶養費的顏子,與阿姨證詞,認定顏翁無正當理由未扶養照顧兒子,孩子成長時也缺乏聞問,造成父子關係疏離,現如今要求兒子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駁回顏翁聲請。全案可抗告。
才滿20歲…女大生未婚產子變單親媽 自豪:學校很多這樣的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一名女網友無奈表示,剛滿20歲的妹妹帶著9個月的身孕回家,卻早和男友分手,生下孩子後態度更囂張,直接丟給爸媽照顧,自己則爽爽過,讓她看不下去。原PO在《Dcard》討論區透露,爸爸在餐廳工作、媽媽是外籍配偶,由於家中經濟狀況不好,因此媽媽會到處打工,為的就是讓4個孩子平安長大,如今都已經上大學了,但妹妹去年7月突然挺著9個月肚子回家,聲稱和男友分手很久,不知怎麼開口才拖到現在。起初爸媽相當氣憤,但看妹妹一臉憔悴,滿臉痘痘且頭髮褪色,落魄的模樣讓人不忍心繼續課責,而過沒幾天也生了。妹妹把孩子丟給爸媽照顧,自己則在外吃喝玩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原PO不斷勸妹妹要對男生提告,至少要拿到撫養費,但對方嗆聲「妳是乞丐來要錢的」,妹妹要面子不想再糾纏,事情就這樣不了了之。2個月之後,妹妹告知學校有辦交換學生的活動,隨後就出國,把小孩留給爸媽照顧,讓在外縣市讀書的她感到心疼。然而妹妹卻愈來愈誇張,原PO提到,妹妹回學校念書打扮得很漂亮,還交了新男友,卻不管小孩。雖然政府有單親補助,但妹妹卻霸佔這些錢,一毛錢都不給,還甚至不回家。反觀家中其他弟妹,都自己打工付生活費,妹妹卻玩得很開心,一點愧疚感都沒有,也講過好幾次,卻完全沒用。原PO補充,她曾經問過妹妹:「同學看到妳懷孕沒有很錯愕嗎?」怎料對方嘻嘻哈哈回答說:「我們學校很多這樣的」,讓她真的傻眼,也擔心妹妹又搞一條生命出來。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父母寵出來的,繼續寵繼續無解」、「養不起還是找社會福利部門吧,我覺得你們家已經夠辛苦了」、「孩子當然給她自己養啊,她自己生的」、「直接把孩子出養吧!至少,孩子會比較好、安定」。原文。(圖/翻攝自Dcard)
無恥渣男老公離婚不付贍養費 還拿房貸錢去買花外遇約會
一名女網友在網路上透露,自己和老公結婚快8年,因為她有台灣與澳洲的雙重國籍,所以結婚就搬到澳洲,公婆贊助加上自己貸款買了一間房子,但一年半前已經走向離婚,並把小孩帶回台灣給娘家照顧,但老公卻無法支付小孩贍養費,包含共同的財產、貸款等等金額都談不攏,結果老公就跑回澳洲不管事丟給公婆處理,甚至公婆還提告她,讓她需要請律師來處理,隨後她又發現老公在澳洲買花約會,甚至把房子鑰匙都換了,讓她無助問網友,是否該回澳洲處理那個房子,或者是去抓老公外遇的證據。渣男老公離婚還沒辦好就跑回澳洲,偷房貸錢還買花外遇吃高級餐廳。(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人妻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上發文表示,自己和老公離婚過程,透露帶著兩個小孩回到台灣後,娘家人可以幫忙照顧,但老公卻一毛錢都不想負擔小孩的撫養費,她認為可以從共同財產與貸款中分帳,但公婆卻表示當初給他們買房的錢,是資金不是贈與,因此要夫妻共同債務,要求她負一半的清償責任,她也希望可以把澳洲房子處理掉,讓老公有錢可以負擔小孩撫養費等。沒想到對方擺爛偷跑回澳洲,還不回應不聯絡,再叫父母對兩人提起民事求償告訴,後甚至還發現其中一筆跳票了,貸款原本回台灣時對沖帳戶是存滿的,也就是完全不用付利息的意思,沒想到渣男老公把錢轉走,並且沒有再放錢進去,所以因此沒辦法付利息跳票了,帳戶餘額為負且被扣了透支罰款。在得知跳票的前一天,她還發現老公買了花束並到高級餐廳消費近千元澳幣,懷疑是對方已經有心對象,但他可以去約會,卻放任房貸跳票,甚至小孩生活費半毛錢都不付,這讓人妻相當無奈,透露已經諮詢多次律師,「銀行帳戶當初為了擔保他移民,所以是共同帳戶,所以他把錢拿走不能告盜領;告離婚,澳洲房子是我的名字,我算起來資產比他多,可能倒過來還要給他錢;外遇沒有直接證據,消費不能當證據啊;告騙婚,結婚八年孩子2個,不能成立。回澳洲,連房子鑰匙都被他拿走了,而且我兩個小孩怎麼辦?拖著兩個小孩回去站在門口找鎖匠來開門,然後進去發現裡面住了別的女人嗎?我不想給小孩看到這些,而且我就算狠下心回去,小孩要上學,要生活,我還要重新找工作啊,不是人回去就沒問題了吧」。針對她的問題,不少網友給出建議,認為「我覺得頂多透過你澳洲親友或社群網路揭發他的真面目吧,反正他做初一你就可以做15,讓他身敗名裂」、「應該有那種可以承辦台澳兩地的律師。」、「小孩放臺灣,找朋友一起去澳洲」、「澳洲是妳房子,可以裝隱秘監視器,還沒離婚吧? 拍妳房子裡有女人跟你老公外遇拍完換鑰匙吧!」、「找律師吧,找網友有什麼用」。
才剛升職…爸媽秒要求「繳2萬孝親費」 OL崩潰:把我當提款機嗎
不少上班族除了要支付房租、日常開銷,還要給家中長輩「孝親費」,而究竟該不該給孝親費?一直是網路討論的話題之一。日前一名女子就發文透露,她平時就會給家中孝親費,近期好不容易升職調薪,沒想到父母得知後,立刻開口要求將孝親費提高至2萬元,加上平時家中日常採買及水電費也是她負責,高額費用讓她幾乎無法存錢,崩潰直呼「是把我當提款機嗎?」原PO在Dcard上發文分享,自己原先薪水為4萬多元,每月會給家中1萬元的孝親費,也會幫父母補貼信用卡費、水電費、日常採買、油錢等,日前她好不容易升職,薪水也調升至5萬元,沒想到父母得知後,竟是要求她將每月孝親費提高到2萬元,讓她相當傻眼,無奈表示「真的不知道我這樣子要怎麼存錢」。原PO也透露,前陣子母親突然離職,兩老完全沒有退休後的規劃,讓她十分擔憂,因為要求她出資的金額愈來愈大,光11月她就已經給了近4萬元,快超出她所能負擔的金額,父母甚至開口表示「以後房貸車貸也要靠她跟她哥幫忙」,加上原PO哥哥工作不穩定,基本上只能靠原PO,這也讓她備感壓力,感嘆「爸媽是把我當提款機嗎?」此外原PO也逐漸發現,每次只要父母向她開口就是要錢,讓她相當困擾,但又不希望和父母斤斤計較,只好詢問其他網友意見,「家的爸媽真的對自己未來退休一點規劃都沒有嗎?還是都只能靠小孩了,拜託大家跟我分享,一個月大概給多少孝親費是適合的?」對此,不少網友留言建議「孝親費本來就量力而為的」、「升職加薪都不要跟父母坦白」、「有預感車貸房貸以後只有妳會付,然後最後名字是哥哥的。勸妳硬起來」、「報憂不報喜,說最近工作不順利,項目不賺錢,公司可能要裁員」、「你可以試試看完全不給孝親費。你現在覺得很難,試過後你看看是否有什麼不妥之處」、「父母有工作或是名下有房子,沒給父母撫養費不會有法律問題的」。
人夫養女兒5年…驗DNA「無血緣關係」崩潰 妻吐實:不知孩子誰的
宛如八點檔!中國泉州市洛江區一名陳姓婦人求助,因為兒子阿明(人名均為化名)和準媳婦小美外出工作,她獨自照顧孫女5年多,直到最近才發現孩子非親生,無法辦戶口和上學,而且連孩子母親也不知道生父是誰,讓人大傻眼。據福建《第一幫團》報導,陳婦2018年得知小美懷孕,就建議2人結婚,但女方沒同意,等到孫女出生後,阿明和小美外出工作,由她照顧孩子,一轉眼到了孫女上學的年紀,但小美不肯配合登記結婚,她只好讓2人去做親子鑑定,好證明關係辦理入學手續,震驚的是孫女顯示和阿明沒有血緣關係。陳婦仍希望兒子繼續和準媳婦在一起。(圖/翻攝自幫視頻)陳婦震驚不已,經過一番考慮和掙扎,還是希望阿明和小美繼續在一起,自己就能繼續撫養孫女,只是這個提議被小美拒絕。隨後阿明起訴,要求小美賠償5年來的撫養費和精神賠償,對此法院判女方須支付撫養費、醫療費、親子鑑定費,以及陳婦的精神損失費,總共8.5萬人民幣(約38萬新台幣)。小美解釋,當初懷孕並不知道孩子不是阿明的,「我是17歲跟他在一起的,差不多是18歲懷孕、19歲生下來,我也不知道小孩不是親生的」,雖然理解陳婦的好意,但她仍希望自己撫養孩子。經過溝通,小美希望分期付款,後續會再進行討論。至於孫女,未來將回戶口所在地上學,不過她還轉帳1000元人民幣給陳婦,希望她幫忙照顧孩子到月底,同時也承諾如果想看孫,隨時可以來探望,雙方達成協議,雖然不能兩全其美,但已經是最好的決定了。
夢到尪出軌…人妻驚見開房紀錄「提交換條件」 結局大反轉
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中國福建廈門有一名人妻,夢到老公出軌後,開始留意對方的行蹤,沒想到真的有鬼,發現老公開房紀錄以及曖昧對話怒攤牌。事後老公坦承偷吃,同意賠償30萬人民幣,每月支付4500元人民幣的撫養費,並放棄共同財產,但她不同意,雙方協商未果對簿公堂。根據《九派新聞》報導,這對夫妻是大學同學,2人至今已經認識17年,2014年在親友的見證下結婚,婚後育有1個孩子,但女方在孩子出生後不久,夢到老公出軌,起初以為只是作夢,但仔細查看老公的手機,驚見與其他女生的曖昧聊天紀錄,還有相應的開房紀錄。人妻得知真相後無法接受,大吵大鬧威脅丈夫一家人的生命安全,為此男方寫了一份協議,坦承外遇並同意補償。對此,人夫聲稱只是受到脅迫才不得已簽下合約,因此拒絕履行承諾,2人徹底鬧翻。夫妻倆協商不成。(圖/翻攝自微博)人妻要求丈夫放棄夫妻共同財產,並賠償100萬人民幣、每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6000元人民幣,但男方只願意放棄夫妻共同財產,並賠償30萬人民幣、每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4500元人民幣。人妻不接受這個方案,堅稱協議是丈夫自願寫的,要求其按協議執行約定,怎料她還沒起訴離婚,男方就搶先一步告上法庭,主張離婚並依法劃分夫妻財產,不過結果尚未出爐。
孩子跟隨前妻 男子薪水付不出房租「逼26K女兒付20K贍養費」
親情是既堅固又脆弱的一段關係!中國上海一名失婚男子,因為收入無法支付房租,於是起訴至法院,要求女兒支付撫養費,但女兒肩負著雙重壓力,無法達成父親的請求,兩方都有各自的困難。據《新聞晨報》報導,男子在女兒很小的時候就離婚,因此女兒的成長過程中,他一直是個存在感不高的角色,在女兒的印象中,他僅支付過幾個月贍養費,但是童年的大部分時光,都是妻子和女兒相依為命。女兒成年後,男子賣掉自己名下的房產,租屋生活,房租為4300元人民幣,但他每個月退休金只有4290元人民幣,另外由於年邁多病,還得支付固定醫療費500元人民幣、水電費100元人民幣,估算每個月生活費達4500元人民幣。因為經濟拮据,男子想到了女兒,他認為女兒每個月有6000多人民幣的薪水,完全有能力負擔他的贍養費用,決定起訴至法院,要求女兒每月支付贍養費用4500元人民幣,並至少探望1次。女兒的成長過程中,對父親的印象十分薄弱。(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不過,女兒覺得非常無奈,因為自己多年來和母親相依為命,而且母親和她均患有慢性疾病,導致她承擔撫養母親和養活自己的雙重壓力,在這樣的情況下,最多僅能每個月負擔500元贍養費。由於雙方認知觀念過大,訴前調解並沒成功。法院審理指出,子女對父母有撫養義務,假如不履行,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利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男子年事已高,且在外租房,收入無法滿足租房、生活及醫療所需,女兒應該給予經濟支持和精神慰藉。然而,女兒的收入有限,對母親也有撫養義務,因此男子應依據本身的經濟情況,以及女兒可承受的贍養費金額,合理安排養老事宜。最後,法院審酌當地居民生活消費水準、男子的收入、需求、支出,以及女兒的收入、支出、承擔能力,判女兒應每個月支付男子800元人民幣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