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軍方齊宣布 北韓朝日本海發射彈道飛彈
日本海上保衛廳表示,北韓軍方於22日下午3點11分左右,對著日本海發射不明飛行物。目前該不明飛行物已經落入水中,呼籲航行中的往來船隻應注意後續的情況。後續南韓軍方則表示,北韓所發射的為彈道飛彈綜合外媒報導指出,日本海上保安廳於22日下午3點4分表示,根據防衛省的資訊,北韓軍方對著日本海發射疑似為彈道飛彈的不明飛行物,目前該飛行物已經落入墜落在日本專屬經濟海域(EEZ)之外,呼籲附近航行的船隻應注意後續的資訊。而南韓聯合參謀本部在下午3時4分左右證實,北韓向日本海所發射的不明飛行物為彈道導彈。報導中也提到,目前日本政府已經在首相官邸的危機管理中心設立對策室,同時召集來自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緊急應對團隊,負責收集資訊和確認損害等工作。據了解,自2日以來,這已經是北韓於本月第4次發射彈道飛彈。
北韓今凌晨再度發射2枚彈道導彈!2週內第7次 美稱正與盟國密切磋商
北韓在2週內進行了6次導彈試射,尤其4日這天,更向日本東部海域發射中程彈道導彈(IRBM),飛越日本上空,導致該國立刻發布國家避難警報。不過北韓今天(9日)凌晨再度發射2枚彈道導彈,為2週來第7度試射。據悉,平壤當局昨天(8日)才為最近一系列的導彈試射進行辯護,認為其舉措是針對逾半世紀以來美軍威脅的合法防禦。北韓導彈4日飛越日本上空!(圖/達志/美聯社)據《路透社》的報導,日本防衛大臣濱田靖一指出,這2枚導彈的飛行高度為100公里,射程則為350公里,落點皆位於日本專屬經濟海域(EEZ)以外。第1枚飛彈於當地時間凌晨1時47分(台灣時間12時47分)左右發射,第2枚約在6分鐘後發射。對此,美國軍方表示其正與盟國和夥伴密切磋商,並稱此舉突顯北韓核武和彈道飛彈計畫「破壞穩定的影響」。總部位於夏威夷的美軍印太司令部(US Indo-Pacific Command)則發布聲明稱,「美國協防韓國和日本的承諾仍然堅不可摧。」據《朝中社》8日報導,在國際民航組織(ICAO)於7日譴責北韓的導彈試射後不久,北韓官員與該國的民航局便發出聲明稱,導彈試射沒有損害國際民航安全,也未對任何鄰國構成威脅。平壤當局表示,國際民航組織通過的決議案是一個「美國與其附庸勢力的政治挑釁,企圖侵害北韓主權」、「北韓的飛彈試射是一項例行且有計畫的自我防衛行動,以保衛國家安全與區域和平,免於美國持續超過半世紀的直接軍事威脅」。
射程涵蓋中俄朝 日本考慮部署千枚遠程飛彈
中共解放軍8月4日在台灣周邊軍演,5枚東風飛彈落入日本專屬經濟海域(EEZ),引發日本抗議。傳日本政府為因應「台灣有事」,並減少與中國的飛彈實力差距,已考慮引進逾千枚遠程巡弋飛彈,以強化對中國的壓制力。同時,對中國、北韓正在研發「高超音速飛彈」,日本防衛省擬提升攔截能力,相關費用將列入明(2023)年度預算概算。日本《讀賣新聞》21日報導,日本官方人士透露,日本考慮引進逾千枚遠程巡弋飛彈,部署在日本西南諸島至九州一帶。報導指出,這是為了因應「台灣有事」,並減少與中國之間的飛彈實力的差距。共同社則報導,日方試算後,要加強對中國的壓制,至少要千枚飛彈。《讀賣新聞》報導指出,日本政府打算將陸上自衛隊配備的國產「12式地對艦誘導彈」射程,從目前100多公里延伸至1000公里左右,距離可達北韓、中國沿岸地區。該飛彈也將改良為可從艦艇或戰機上發射。同時,陸射改良型飛彈的部署將比原訂計畫提早2年,最快在2024年度部署,將來也會運用於對地攻擊。報導說,日本今年底將修訂《國家安全保障戰略》等文件,預期將主張提出基於自衛須擁有攻擊敵方飛彈基地等反擊能力,該改良型飛彈將是反擊能力的核心。如果要早日擁有逾千枚遠程飛彈,必須增加生產線,因此日本防衛省考慮支援相關企業的設備投資,在明年度預算概算列入相關經費。報導指出,日本政府之所以要擁有大量的長程飛彈,主因美、日與中國在飛彈攻擊能力上的差距過大。據美國五角大廈分析等指出,中國擁有射程涵蓋日本的陸射型中程彈道飛彈約1900枚,中程巡弋飛彈約300枚。反之,日、美目前皆未擁有可展開對地攻擊的長程飛彈,這是因為美國1987年與蘇聯簽署《中程核飛彈條約》(INF),禁止擁有射程介於500至5500公里的陸射飛彈,該條約直到2019年8月才失效。與此同時,中國和北韓正在研發高超音速飛彈。日本《朝日新聞》21日報導,高超音速飛彈能以超過5馬赫(時速約6000公里)速度低空飛行,雷達難以捕捉,同時能夠下降再上升,進行變軌移動。
共軍導彈落入沖繩近海!與那國島距台僅100公里 漁協:暫停出海
美國聯邦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訪台引發北京「前所未有」的反應,近日解放軍於4日開始直接在台灣周圍6處海域舉行為期3天的「環台實彈軍演」,模擬「海空封鎖」情境。對此日本防衛省在4日記錄了共軍當天發射的9枚彈道飛彈,其中更有5枚落在了日本專屬經濟海域(EEZ)。這導致日本最西南側的沖繩縣居民人心惶惶,其中距離台灣僅100公里的與那國島漁協更是呼籲當地漁民直到8日以前,最好都不要出海。中共解放軍軍演位置緊貼台灣。(圖/翻攝自新華社)日本防衛省詳細記錄了共軍在4日環台軍演中發射的9枚彈道飛彈的發射時間、地點、距離等詳細資訊,其中4枚飛越台灣本島上空,5枚則落在日本專屬經濟海域(EEZ),這也導致離台灣僅100公里的日本沖繩縣與那國島居民相當擔憂,深怕若台海局勢繼續升溫當地也會遭到波及。對此與那國町的漁業協會目前已呼籲漁民至8月8日以前最好都不要出港。與那國町漁協會長嵩西茂表示,「不知道今天(5日)的軍演會如何發展,一切都是未知數,所以我們決定先暫停所有船隻的出海活動。」他也補充,漁協將透過無線電緊急呼叫已經出港的漁民盡速返航。另一方面,對於共軍發射5枚彈道導彈並落在日本專屬經濟海域一事,日本防衛大臣岸信夫表示,中國的行動已涉及國安等嚴重問題,將予以強烈譴責,並透過外交管道提出抗議。沖繩縣知事玉城丹尼也對中國飛彈落於沖繩近海一事表達遺憾,同時也要求解放軍不要再發射任何飛彈了。
日防衛省曝共軍導彈軌跡!4枚飛越台灣本島警報卻沒響 我國防部指出關鍵原因
美國聯邦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的代表團專機於2日抵台。此舉也引發北京「前所未有」的反應,近日解放軍於4日開始直接在台灣周圍6處海域舉行為期3天的「環台實彈軍演」,模擬「海空封鎖」的情境。對此日本防衛省在4日記錄了共軍當天發射的9枚彈道飛彈,其中5枚落在日本專屬經濟海域(EEZ),4枚飛過台灣本島上空。至於飛彈警報為何沒響?專家回應,我國雷達在共軍發射導彈後就會開始計算高度跟落點,所以飛行高度100公里以上超出領空,對台灣本島不會有危害的導彈就不會發布警報了。中共解放軍軍演位置緊貼台灣。(圖/翻攝自新華社)日本防衛省詳細記錄了共軍在4日環台軍演中發射的9枚彈道飛彈的發射時間、地點、距離等詳細資訊,其中4枚飛越台灣本島上空,5枚則落在日本專屬經濟海域(EEZ),以下為日本防衛省依照導彈發射時間順序公布的資訊:1. 14時56分左右,從福建沿海起飛,飛行約350公里。2. 14時56分左右從中國內陸發射,飛行約700公里。3. 15時14分左右,導彈從中國內陸發射,飛行約550公里。4. 15時57分左右從浙江沿海發射,飛行約350公里。5. 15時57分左右從浙江沿海發射,飛行約650公里。6. 16時05分左右,從福建沿海起飛,飛行約500公里。7. 16時05分左右,從福建沿海起飛,飛行約550公里。8. 16時08分左右,從福建沿海起飛,飛行約500公里。9. 16時08分左右,從福建沿海起飛,飛行約550公里。至於4枚導彈飛越台灣本島上空時,我國的飛彈警報為何沒響?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長蘇紫雲則指出,當導彈的飛行高度在100公里以上就算是大氣層邊緣了,在太空法中屬於外太空,並不是領空的範圍。此外,他也指出,其實在共軍發射飛彈後,我國的雷達就會開始計算高度跟落點,故對台灣本島不構成威脅的導彈就不會發布飛彈警報了。國防部也表示,彈道飛彈發射後的主要飛行路徑位於大氣層外,不會對飛越的廣闊地面區域造成危害,所以各國的飛彈防護系統,均以導彈落點為關鍵。
日保安船釣魚台衝撞我漁船 謝長廷緩頰:尚有3疑點須釐清
有關宜蘭縣蘇澳籍漁船新凌波236號指27日遭日本公務船衝撞一事,日本海上保安本部指,是台灣漁船越界侵入釣魚台列嶼(台灣稱尖閣諸島)周邊的日本領海違法作業。日本官房長官加藤勝信表示,事件發生後已向台方提出適當的召會,政府會進行必要的調查,適切的對應。第11管區海上保安廳指出,27日凌晨3點過後,宮古島海上保安部的巡邏船「來間(KURIMA)號」發現台灣漁船在日本領海內違法補魚,巡邏船與其並行,在命令其退出日本領海時,巡邏船的後方與漁船的船頭擦撞。據《NHK》等日媒報導,日本時間27日下午3時(台灣時間下午2時),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KURIMA)」在釣魚台日本「領海」發現違法捕撈的「新凌波236號」。日方公務船與我漁船並行,並警告要求我漁船退出日本海域。下午3點過後,我漁船突然往右轉舵,漁船右舷船頭與巡邏船左舷後方擦撞。海上保安本部說明指出,該漁船當時正在拖網,處於難操縱船的狀態,海保因而判斷,擦衝並不屬於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由於雙方無人受傷,巡邏船僅保護船體周邊的緩衝材有損傷外,船體並無損傷,漁船從外觀來看,也沒有大的損傷,因此並沒有採取強制措施。漁船在下午4點過後駛出「日本領海」,巡邏船則持續平時在海上的監視任務。駐日代表謝長廷28日傍晚在臉書上表示,「駐日代表處昨日連夜向日方表達關切並要求釐清事情的真相,但日方所提的資料,正如今天日本政府發言人對外所講的,和我方講法有三大不同:」1、日方認為我們侵入釣魚台的「領海」12海浬內(12海浬內不在台日漁業協定範圍),但是我方似乎主張日本違背協議。過去4年從來沒有台灣漁船在協議海域範圍內被海保廳扣押或干擾的紀錄,所以如果沒有進入12海浬的話,那麼日本就是違背協議,我們應該嚴正抗議。2、日方說法是我漁船接近日方而擦撞,日方並未向我漁船衝撞(日方媒體用接觸或衝突,相當台灣的擦撞),但我方的說法是使用「衝撞」。因為日方巡邏艦約206噸,而「新」號漁船不到50噸,如係衝撞,相當危險,這點也可抗議。3、日方說有警告,我漁船說沒有,這點也要釐清,日方曾提供資料,說「新」號船在2018年就有24次「侵入」12海浬之紀錄。我方並不承認日本對釣魚台的主權,所以即使有進入12海浬也不表示日方可以取締干擾,但是有無進入12海哩是事實問題,涉及本件究係日本違背漁業協議的問題,或是主權爭議的問題,須要先行釐清。謝長廷表示,「上述問題需要衛星定位、航跡圖以及航向紀錄器相互比對查明,雙方提出對照,才能決定如何應對。」《朝日新聞》指出,台灣也主張擁有釣魚台主權。台日雙方在2013年簽署台日漁業協定,同意台灣漁船可在釣魚台周邊一部分日本專屬經濟海域(EEZ)作業,但協議中並不包括在「領海」內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