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驚覺爸爸「外遇10年」還有私生子 嘆「希望爸爸幸福」遭網罵翻
對家庭忠誠其實是相當普遍的價值觀,但總會有人忍不住偷吃,日前一名女網友就發現自己的爸爸居然在外面有另外一個家庭,且維持了10年,同父異母的孩子剛上幼稚園,這也讓她心情相當複雜,決定上網抒發,許多網友也建議她要盡快提醒媽媽要提告。該名女網友在Dcard以「爸爸有兩個家庭」為題匿名發文,表示自己的父母在一起即將30年,最近剛得知爸爸出軌,自己有個同父異母的弟弟妹妹,「這個小朋友剛上幼稚園,是這10年爸爸外遇生的」,原PO也說明前陣子全家才得知爸爸外遇,花了一些時間家庭才回歸平靜,也因為這樣爸爸好一陣子沒有去探望這個私生子,原PO猜測爸爸大概是非常想念這個小孩跟對方的媽媽,所以才對他們坦承有私生子女的事,「他也才終於露出一絲愧疚,在剛被得知外遇之時還能對我們大小聲,但現在對我們說話都客氣且充滿愧疚」。這也讓原PO心情相當複雜,開始思考不管爸爸是不是在演戲,一個能保持10年的感情大概也是十分真摯,推測對方也是真的很愛爸爸,「我一方面希望爸爸幸福,但同時覺得他的幸福好礙眼,因為他兩個家庭都想要。打到這裡我有一個想法:真是個貪心的人,即便所有人受傷也想留下所有好處」,百感交集的現況也讓原PO想上網抒發自己的心情。原PO向大家傾訴自己的心情。(圖/翻攝Dcard)文章曝光後也迅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都建議原PO要提醒媽媽盡快提告,「貪心而已,傷害了所有人真的不值得同情,建議你媽該拿的錢還是要拿,青春都損失了至少錢要有吧!」、「提醒提告有時效限制,超過等同放棄囉,剛好那麼大一個證據在那裡,雖然是外遇的私生子,但那孩子可以在你父親過世後跑來分遺產,最好想清楚」、「是咧拱啥,妳爸就是最幸福的人好嗎,外遇沒被告,還能一次擁有二妻那麼爽,妳在那邊希望爸爸幸福,我是妳媽直接跟妳斷絕關係」。
開車遇地震! 一般道路、高速公路「6大應變措施」要記得
花蓮自4月3日發生規模7.2強震後,餘震不斷。豈料,花蓮於22日傍晚至23日凌晨整晚還搖不停,23日凌晨2時更發生芮氏規模6.0及6.3的強震,全台民眾被嚇的徹夜難眠。對此,消防署除了整理地震避難包外,也宣導民眾若在開車時遇大地震,正確的應變措施。6大類緊急避難包內物品:緊急糧食飲水飲用水、餅乾、巧克力、防災食品、真空速食食品等,若有嬰兒的家庭應另外準備奶粉、真空包裝或罐頭副食品等。醫療及清潔品優碘、棉花棒、紗布等急救用品、溫度計、口罩、乾洗手、面紙、濕紙巾、衛生棉及醫藥(每日服用藥及常用藥等,要注意藥品保存時效及保存方式)等。禦寒保暖衣物輕便外套、內衣、襪子、毛巾、手套(橡膠手套)、雨衣、小毛毯、暖暖包等,如果有小型睡袋,在可背負範圍內,也可一併帶出。有嬰兒的家庭要記得帶尿布,嬰兒背帶最好也放在出門可隨手拿得到的地方,一併帶出。貴重物品身分證、健保卡及存摺影本,其他合法證明重要證件影本、另需要少許現金,最好準備些零錢,因為可能會使用到公共電話或自動販賣機。鞋子外出避難時,要記得穿上鞋子,以防路上碎石、玻璃刺傷。其他其他可預先準備如哨子、防災地圖(可至內政部消防署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網站下載)、可攜式收音機、手電筒、電池、打火機、瑞士刀、行動電源、充電器材等,如果家中有寵物,寵物的飲食需求也需要另外考量採計,一併放入緊急避難包中。消防署強調,「每個人都應該要準備1個緊急避難包」,緊急避難包原則上是一個質輕、容易取用物品的雙肩背包,放在大門口或玄關附近隨手可得處,另外最好每半年檢查一次緊急避難包,以確保沒有物品損壞、遺漏、已屆使用期限。此外,消防署也宣導民眾若在開車時遇大地震,正確的應變措施:如果在一般道路駕駛靠右邊停車使用收音機或手機蒐集災害資訊留下車鑰匙和聯絡方式並攜帶駕照及行照進行避難如果在高速公路避免緊急煞車,這樣做非常危險打開危險警告燈並減速,並將車輛靠右邊停車遵循國道警察巡邏車的引導指示消防署提醒民眾,若在高速公路上,道路安全檢查期間,駕駛應在車內等待,通過收音機或手機了解情況,並按照政府的公告指示行動。
打詐專法納「窩裡反」條款 立委籲設高額破案獎金
立法委員蔡易餘、莊瑞雄、王美惠、陳冠廷及吳沛憶19日舉辦「司法應設置檢舉詐騙獎金及代位求償制度」記者會,呼籲打詐專法應納入「窩裡反」條款,設置檢舉破案獎金,並由政府代位被害人訴訟取得執行名義,由政府單位擔任公益訴訟人。 蔡易餘表示,現在詐騙集團多是使用跳板的形式,雖然人在國內或其他地方,但因為IP註冊在第三國、第三地,少了司法互助關係導致無法成功溯源,是科技上目前的障礙。建議行政院正在研擬的打詐專法應設置高額的檢舉獎金,透過高額獎金讓內部組織分化,瓦解內部結構才是打詐能夠成功的方式。檢舉獎金係因與檢舉查獲金額連動而有道德風險,法務部仍可透過編列預算方式避免,「窩裡反條款」仍要有獎金制度,才有足夠誘因策反詐騙基層。蔡易餘說,政府要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民眾被詐騙後面對應訊、開庭等陌生法律程序,已沒有精神及能力提起民事訴訟,但唯有勝訴取得債權憑證後,未來加害人名下有財產,民眾才能追討回被詐騙的財產。被詐騙沒有立即提起民事訴訟,民眾也面臨罹於時效,未來無法向加害人追討的問題。莊瑞雄說,政府積極打詐,除了將打詐工作提升到院層級,也藉由整合公私資源及修法來遏止詐欺判罪。目前多縣市有制定獎勵查察詐騙案件辦法,期望政院後續打詐專法能將檢舉破案獎金制度入法,並參照金管會檢舉金融違法案件,依違法程度設計獎金階距。莊瑞雄表示,目前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人頭門號亂象也頒訂多項措施,建議政院可參考日本的「手機非法使用防止法」,若警方發現有手機門號可能涉及詐欺或恐嚇取財罪,可要求電信業者對契約對象進行確認,並有相關停止通話的公權力,藉此強化第一線警察端於犯罪預防及嚇阻功能,降低詐騙發生率以保障公眾財產安全。陳冠廷說,打詐最主要訴求三點:找得到人、扣得到錢、擋得了詐。透過高額獎金吸引詐騙集團底層的車手、青少年提供資訊,分化集團組織犯罪;透過名下財產追溯請求權延長,扣住詐騙集團的不當得利;並使用持續使用公權力控管、阻斷非法使用的電信門號、簡訊。王美惠認為,她經常接獲民眾陳情表示自己受騙、錢財卻要不回。法務部在去年7月1日推動「檢察機關電信網路詐欺案件罪贓返還作業計劃」,直至今年2月底為止,歸還被害人統計金額有11億2,008萬元,然同樣時間,國人全般詐欺財損金額就高達75億8975萬元,突顯相關打詐、偵查之措施似無達到行政單位預期之效果。王美惠呼籲,政府應有更具體的作為,也盼內政部儘速將打詐專法送至立法院審議,避免更多國人受騙上當。吳沛憶表示,很多跨境犯罪使用虛擬貨幣。但虛擬貨幣的金流並不是無法追蹤,在黃子佼案中就有業界平台自發性的提出金流追蹤報告。相關查緝技術請執法部門要盡速掌握,同時政府也要業界建立合作,讓詐騙集團無所遁形。
桃園連3天無預警大停電 台電道歉了:將加速建置自動化饋線系統
桃園連續3天無預警大停電,引發民怨。對此,台電表示,停電造成民眾不便,深感抱歉,電力設備因天候、設備維護、老舊因素等,雖難免會發生故障停電狀況,惟台電同仁獲報後皆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投入搶修,竭力縮短復電時間。為加速復電時間,台電將加速桃園地區饋線自動化建置,努力將停電對民眾的影響降到最低,讓穩定供電更有感。台電指出,今18日上午8時左右由於大雷雨影響,導致樹竹傾斜碰觸高壓開關,分別造成龍潭區中正路、中興路一帶5332戶及三林里、大平里、民有路一帶4605戶停電,由於屬自動化饋線,在台電立即轉供之下,5分鐘內就復電八成以上用戶,並在10時前全數復電;另外,7時14分由於地下電纜異常,造成桃園區桃鶯路17戶停電,由於地下電纜修復難度較高,台電必須先花費較長時間巡查故障點,再鑽入到人孔內進行地下線路維修,致使復電時間較久,於14時59分全線復電。台電說明,若停電饋線非屬自動化饋線,或饋線上自動化開關建置具數較少,發生異常或故障時,需耗費較多人力及時間,逐站巡查確認故障設備位置與原因,容易影響復電時效;因此,台電將加速建置自動化饋線系統,經由安裝自動線路開關、監控設備及調度系統,如發生事故時可自動偵測、隔離故障點,便可快速將正常線路先行復電,縮短整體停電時間,將停電影響降至最低。此外,台電也將全面盤點配電設備線路配置及人力支援機制,平時可協助辦理重點線路、設備巡視檢測作業,如遇突發事故時亦可機動調派人力支援搶修,以縮短搶修時間。台電強調,電力系統結構複雜,光是配電系統就包含43萬公里線路、逾百萬具變壓器、供電開關、以及上千萬個絕緣礙子等設備,當某一處設備遭遇到天災外力或設備本身故障,就可能引起饋線跳脫、造成小範圍的區域停電。無論事故停電原因為何,台電同仁第一時間皆至現場積極查修、盡速復電,為降低對民眾用電影響,也希望外界能看見台電努力與改善的成果。
媳婦沒回家吃飯 婆婆狂傳20則語音責罵…嗆親家母:怎麼教女兒?
婆婆和媳婦難免因為生活習慣或價值觀不同,而引發糾紛或衝突。彰化一名婆婆,經常對媳婦訓斥,從吃飯、睡覺到幫小孩取名等,只要不如她的意,就會收到一串責罵,還曾連傳20多則訊息質問,甚至責備親家母「是怎麼教女兒的?」讓媳婦忍受不了,向法院聲請報護令。根據判決書,媳婦指控婆婆在2023年某天因結婚宴客和兒子吵架,凌晨1點打電話來咒罵:「妳會不得好死,妳把我兒子搶走,妳好厲害」,等到她懷孕生子後,從月子中心到買嬰兒床,以及幫小孩取名等,婆婆都有意見,只要不如對方的意思,就會一直提起,持續1個多禮拜。媳婦更控訴,自2023年7月開始,婆婆以口頭、打電話或傳語音訊息等方式辱罵、責備、騷擾,最近一次是去年10月24日,她和老公帶小孩看醫生沒回家吃飯,婆婆就傳了20多則語音訊息,包括「是妳叫我兒子不要吃我煮的飯」、「嫌棄糧食」等,讓她不堪其擾,只好將訊息設為隱藏,不料婆婆發現她沒讀訊息,還打電話給她的母親,質問「是如何教女兒的」,甚至罵髒話。媳婦得知母親遭受委屈,於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對此,婆婆辯稱她是不滿媳婦不回家吃飯也不說,而且吃飯時會拿筷子不停攪拌,她才會傳訊息質問,也坦承曾打電話給親家母,但駁斥罵髒話,是媳婦和親家母罵她「跟人家不合」,其餘指控皆否認。法官審理後認為,婆婆本應持平和態度、循理性溝通模式處理兩造間之家事、婆媳相處互動等問題,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也僅能尊重媳婦的反應,並克制自己言行,或透過兒子從中協調解決,但她卻採取極端行為,造成媳婦極大精神壓力,並干擾到生活,因此裁定婆婆不得騷擾、控制、脅迫媳婦,核准發時效為1年的通常保護令。
7縣市「未發國家警報」 氣象署深夜2度回應:未來1方法改進
花蓮東方海域3日上午7時58分發生規模7.2強震,最大震度達6強,全台皆明顯搖晃。外界質疑,為何沒有國家級警報。對此,中央氣象署回應,地震預警系統先後預估地震規模僅達6.2及6.8,造成部分縣市的預估震度未達4級,因而未發送警報。氣象署指出,地震預警系統共發布兩次國家級警報,第1次於7時58分18秒針對花蓮縣、宜蘭縣、南投縣、彰化縣等4縣市,第2次於7時58分24秒針對台中市、苗栗縣、新竹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台東縣等8縣市,唯本次地震由於地震預警系統低估地震規模,造成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高雄市、屏東縣等7縣市未發國家級警報。氣象署表示,雖然有7個縣市未發國家級警報,仍透過電視台與網路等兩種媒介傳遞地震警報,讓全國民眾都能接收到警報,其中,透過電視台推播地震警報的發送條件為地震規模達5.0以上且任一縣市的預估震度達3級以上,系統分別於7時58分18秒及24秒,透過12家電視台針對本島各縣市發送警報,而透過網路推播地震警報的發送條件為地震規模達4.5以上且任一縣市的預估震度達3級以上,系統於7時58分24秒針對全國中小學校園、消防、軍方救災單位等公部門及合約廠商計4610個(包含4173所全國中小學、51個消防單位、31個軍方救災單位及其他對象)發送警報。氣象署說明,為了爭取時效,地震預警系統係根據最靠近震央的數個地震站的資訊,計算地震位置與規模,再根據前述資訊預估各縣市震度,而當系統低估地震規模時,也會低估震度,導致某些區域未發警報,國家級警報的發送條件較嚴格,為地震規模達5.0以上且所在地的預估震度達4級以上。氣象署提到,本次地震實際觀測的規模達7.2且本島各縣市皆有觀測到震度達4級以上,唯中央氣象署地震預警系統先後預估地震規模僅達6.2及6.8,造成部分縣市的預估震度未達4級,因而未發送警報,未來精進方式為,調整發布門檻有容許誤差的彈性空間,而非僅單一數值25gal,以因應於震度較大時能對民眾適時發出國家級警報。
沈嶸驚曝貴婦奈奈不法所得「藏這裡」 至今不悔為愛出逃下場曝光
前知名百萬部落客貴婦奈奈與伴侶黃博健開設的杏立博全醫美診所惡性倒閉,遭控吸金詐騙,據傳2人捲款近10億元潛逃出境,2019年被列為在逃通緝犯。沒想到,貴婦奈奈日前被媒體堵到,並接受專訪,強調自己現在只能靠打零工維生,連吹暖氣的錢都沒有。而命理師沈嶸也藉著這次機會,通靈貴婦奈奈一家的情況,發現貴婦奈奈並不算說謊,畢竟犯罪所得全部都由她的伴侶掌控,且貴婦奈奈至今仍相信對方只是「周轉不靈」。據《鏡週刊》報導,貴婦奈奈和伴侶黃博健隱居加拿大漢米爾頓市,而她的神情看起來憔悴,發現記者時還受到不小的驚嚇,後來她接受專訪時表示,她現在只能打零工,發過傳單也做過清潔工,甚至頭髮都自己剪,一家5口(黃博健全家與她)擠在低價分租、約20坪的地下室,沒有多餘的預算開暖氣或買厚棉被,時常擔心會凍傷,不是外界想的那樣過奢華生活。報導曝光後引發討論,許多網友狂罵貴婦奈奈在訪談中假意哭窮,對此,命理師沈嶸通靈貴婦奈奈腦波,發現貴婦奈奈雖然有使用到部份犯罪所得,也知道錢藏匿在哪裡,但錢財多數仍掌握在黃博健的手裡,因此她才會認為自己過得很辛苦,身上有「無奈」、「辛酸」、「痛苦」、「壓抑」的頻率,她現在的遭遇完全就是「惡報現前」的寫照。不過,貴婦奈奈並未感到懊悔,也不後悔愛上讓她捲入這一切的黃博健,在她的意識裡,覺得自己的人生之所以走到這一步,只是資金周轉不靈所導致的金錢糾紛,對於協助償還債務實際上是「無能為力」。雖然貴婦奈奈堅信伴侶沒有詐欺,認為一切都是有人陷害要奪取診所經營權,但沈嶸通靈調閱貴婦奈奈伴侶黃博健的因果簿,發現他確實有明確詐欺意圖,因果記錄有「詐欺」、「背叛」、「逃避」、「欺騙」和「圖利自我」等惡業,也是目前享受犯罪所得的最大使用者。而貴婦奈奈扮演著營造富貴多金、生活優渥的人設,藉此吸引並遊說投資人投入龐大資金,所以在因果上她仍是「協助詐欺」的共犯。而貴婦奈奈與伴侶黃博健目前的關係已經來到「刑剋」,而且是黃博健「刑剋」貴婦奈奈,沈嶸說貴婦奈奈落得如今這般下場,就是愛上詐欺犯、協助詐欺的果報。沈嶸進一步調閱貴婦奈奈的受胎基因,發現她的靈魂有「晚景淒涼」的密碼,雖然她一直轉移住處難以真正受到司法制裁,可以確定的是她未來也不會太好過。至於貴婦奈奈是否如她所宣稱的「有誠意解決、只是需要一點時間」?沈嶸通靈後發現貴婦奈奈目前的心態是不願主動回台投案,只想躲到25年追溯時效(2044年)過了再說。沈嶸痛批:「貴婦奈奈簡直是人美心惡,明明知道自己就是詐欺共犯,還不肯認罪、滿嘴狡辯,就算外表看起來很美,靈魂頻率仍是醜八怪。」沈嶸更通靈出貴婦奈奈「貪婪」、「所求不得」的頻率與「餓鬼道」相應,離世後將直接墮入「餓鬼道」變成「少財鬼」,形貌醜陋,不僅只能以少許不淨食物充飢,且永遠得不到想要的,痛苦難耐。最後,沈嶸也安慰投資人不要過於傷心痛苦,雖然錢可能追不回來,但貴婦奈奈也絕不會有好下場,將持續痛苦一輩子直到離世也不得解脫。
逃亡5年!貴婦奈奈現身加拿大接受訪問 法務部揚言「透過司法互助緝拿」
知名網紅貴婦奈奈(本名蘇陳端)因與男友黃博健被控涉嫌吸金詐騙10億,後續又潛逃加拿大不知所蹤。近期就有媒體掌握到貴婦奈奈的行蹤,甚至說服其接受訪問,消息曝光後引起社會譁然。而法務部長蔡清祥在接受訪問時表示,將會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委託當地執法單位協助,將相關人等緝拿到案。據了解,貴婦奈奈與男友黃博健是在1998年交往,後續兩人於2011年創立杏立博全醫美診所。2018年11月30日,因為多家與杏立博全醫美診所有往來的廠商爆料,表示無法聯繫上貴婦奈奈與黃博健等人,懷疑是診所惡性倒閉,企圖捲款潛逃。後續也證實,貴婦奈奈與黃博健在事發當天已經搭機出境,前往舊金山。警方接獲報案後,台北地檢署將貴婦奈奈、黃博健與黃立雄三人列為詐欺罪被告,後續也因為拘提不到三人,台北地檢署於2019年1月8日針對三人發布通緝至2043年,通緝時效長達25年。外交部也在同年1月10日宣布依法註銷三人的中華民國護照。而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目前貴婦奈奈與黃博健則居住在加拿大的漢米爾頓市。被媒體目擊神情憔悴的他,一開始還拒絕接受媒體訪問。後續在媒體的說服下,才淺談自己的近況。貴婦奈奈表示,這幾年只能靠打零工過日,生活並非如外界傳聞的奢華,自己不僅發過傳單、當過清潔工,甚至有時因為沒錢可用,只能仰賴慈善單位分發的食物度日。貴婦奈奈同時也強調,自己並未涉及診所經營,更遑論有吸金的行為。當貴婦奈奈的消息曝光後,隨即引發社會輿論的譁然。法務部長蔡清祥於27日出席台中地區檢察大樓開工典禮時,就被媒體詢問到相關話題。而蔡清祥則回應,如有通緝犯在外國被發現,會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委請國外的執法單位協助,將通緝犯緝拿到案、遣送回國,以便通緝犯接受法律的制裁。
捲10億潛逃加國「這地方」 貴婦奈奈現身親曝只能打零工:頭髮自己剪
知名部落客「貴婦奈奈」和老公黃博健的醫美診所,在2018年驚傳倒閉,而夫妻捲款10億潛逃,遭週刊爆料,他們人在加拿大漢米爾頓市。對此,貴婦奈奈也透露在當地的生活情形。據了解,貴婦奈奈、丈夫、公公3人在2019年被列通緝逃犯,時效為25年,貴婦奈奈是307號通緝逃犯,可能潛逃到加拿大多倫多。據《鏡週刊》報導,貴婦奈奈和黃博健人在漢米爾頓市,而她的神情看起來憔悴。起初,貴婦奈奈發現記者時受到驚嚇,但後來她表示,她現在只能打零工,發過傳單也做過清潔工,甚至頭髮都自己剪,不是外界想的那樣過奢華生活。貴婦奈奈表示,當時老公被黑幫擄走,獲救後他買機票飛舊金山,她本來以為處理好家人的事會回台灣,但回台就發現媒體報夫妻吸金10億潛逃,因為未到案被通緝25年。貴婦奈奈指出,黃博健透過慈善機構安排到漢默爾頓,而因為2人沒錢又沒信用資料,很難在當地租屋,只能分租地下室,她和家人就擠在這,前幾年疫情很慘,只能宅在家,因為沒工作,有時能領免費食物。貴婦奈奈表示,入境加拿大時被審問,加國警方也沒找到鉅款,行李也沒奢侈品,之後才合法居留到現在。至於會不會回來,貴婦奈奈說,她多年沒見高齡80歲的父親,也很想念家人,而她沒介入黃家診所業務,也沒涉嫌吸金。
打詐修法1/遭詐止付圈存帳戶列管只有24小時 銀行撇責被害人資料正確
立委林岱樺指出,日前一名李姓女子接獲詐騙簡訊,接著不慎被盜刷信用卡,被害人10分鐘就立刻打電話向銀行申請止付,也向警方報案,但銀行事後卻又撥出這筆詐騙款項,並向被害人追討。民進黨「國會打詐連線」成員立委林岱樺認為,現行金融機構對於詐騙案件帳戶只圈存列管24小時,未來應研議適度延長,以減少被害人損失。立委陳俊宇、陳亭妃、李坤城、林岱樺與陳秀寳舉行「打詐全方位,保護零死角」國會打詐連線成立記者會,宣示推動修法、改善制度以防阻詐騙集團。(圖/黃耀徵攝)被害的李女指出,去年11月4日(周六)凌晨二時許,她收到一封偽裝成來自中華電信的簡訊,內容強調她的會員積點只要再消費100元,可以兌換大賣場的禮券。李女說,因為她之前也曾用中華電信的會員積點兌換大賣場禮券,加上對方在簡訊中顯示的兌換金額只有850元,反而更令人信以為真。「如果它說可以換8500元,我反而不會受騙。」李女說。李女點擊簡訊上的連結,進入一個偽造的中華電信網站,在上面輸入自己的星展銀行信用卡資料,花了一百多元購買日用品,也收到銀行系統自動傳來的OTP(單次密碼),並把OTP填入網頁;當她輸入OTP密碼後,隨即察覺銀行傳來的消費金額簡訊內容與自己的購物額度不符,此時才驚覺應該是「中套了」,她趕緊打電話到信用卡客服務中心申訴說明,前後不到十分鐘的時間。李女回憶說,當時客服人員告訴她,將會把這筆交易列為「爭議款」,她也並依客服的指示,在凌晨三點到附近派出所報案,做好筆錄也取得三聯單;星展銀行事後給了一張「授權爭議書」,原本顯示遭到成功盗刷的新台幣65292元,也在下一期帳單上增加了一筆 -65292元的項目,註記為「調整爭議款」,意即下一期的應繳卡費中不再包含遭盗刷的這筆款項。沒想到,事隔三個月,李女收到最新一期的三月份帳單,上面再次出現這筆65292元的帳款,原來歹徒取得李女的信用卡卡號後,已成功在網路購物平台上購買遊戲點數、旅遊點數;銀行表示,因為李女正確輸入OTP,所以銀行已經撥款,李女仍須負責支付這筆錢。「在星期六的凌晨被盗刷,接下來的周末銀行並未上班,為什麼隔了二天,銀行還要在星期一撥款?」李女說,她是年過半百的人,記憶與反應都已經退化,當她收到的OTP是長達6、7個字的數字,又要求必須在100秒內就要輸入完成,當時慌慌張張地急著輸入,第一時間沒有注意到下面顯示的刷卡,等到她回過神發覺可能被詐騙,也已在第一時間回報,把所有的應有的流程都走完了,卻仍無法阻止錢被詐騙集團領走。她無奈地說,全台灣類似的案件不知有多少人受害,但銀行只有一句話「OTP你都輸入了,錢就是要繳」,銀行不協助保護人民,政府打詐有什麼用?銀行業人員指出,以信用卡線上購物時,實際撥款的時間依照收單機構與商店之間的約定,各有不同天數的付款週期,以國內電商MOMO為例,跟收單機構約定為1天內付款;也就是說,周六凌晨刷卡授權通過,銀行最遲周日就會付款項出去。近來常遇到的爭議,主要都是因為OTP是民眾自己輸入,在線上交易時,只要有OTP認證過的,國際卡組織會視為本人交易,不允許停付。行政院長陳建仁率高檢署與NCC、內政、警政系統共同組成打詐團隊,強調政府各部門聯手打詐的決心。(圖/劉耿豪攝)立委林岱樺表示,在防堵詐騙犯罪的措施上,金融機構作為打詐連線的一份子,應有效進行金流防堵,讓民眾被詐騙的血汗錢不至於無法追回。現行的聯防機制通報有兩種樣態,第一、民眾至檢警調單位報案,檢警調單位受理民眾報案,並通報金融機構設定警示帳戶;第二、民眾至任一家金融機構櫃檯告知遭詐騙,分行櫃檯啟動確認身分、報案等作業。林岱樺指出,目前金融機構接到通報後,接著圈存或止扣,24小時內無法提領或匯款,近來詐騙集團常誘騙被害人提供信用卡卡號與密碼,因此建議信用卡線上刷卡支付也應研議比照圈存;她也認為,24小時的時間實在是太短了,可能在被害人或辦案人員來不及進一步行動前就已錯失時效,金管會應會同各金融機構研議,針對疑似詐騙犯罪款項適度延長圈存期限,提高追回民眾受害款項的機會。
詐騙層出不窮!檢調打詐查扣贓款破70億 歸還被害人約11.2億
電話、網路詐騙層出不窮,詐團觸及的每一分錢,都是民眾的血汗錢。法務部提撥預算逾7億元,近8個多月來持續擴大打詐團隊、快速添購科技設備,臺灣高等檢察已查扣不法所得71.1億元,歸還被害人金額約11億2千萬元。法務部25日赴立法院報告「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預算執行情形及成效。報告指出,打詐綱領實施以來,臺灣高等檢察已查扣不法所得71.1億元,自啟動犯罪所得追返計畫8個月以來,歸還被害人金額約11億2千萬元。針對此項行動綱領1.5版,法務部、臺高檢署和調查局預算編列近7億4千萬元,還包含動支第二預備金2億6千餘萬元,由臺高檢署查緝詐欺及資通犯罪督導中心,調查局新世代打擊詐欺督導中心,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分別於北中南部成立詐欺偵查中心,擴大打詐組織,精進打詐業務,遏止詐欺犯罪,因此人事支出、跨部會平臺會議等也花費甚大。法務體系關注於新興科技導入,以提高查緝新型態,如臺高檢署辦理查調金融資料線上平臺、虛擬資產等相關設備軟體購置及資訊系統平臺建置,調查局則增加偵辦新型態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查緝工具,導入打詐蒐證器材及打詐偵蒐暨鑑識系統,查調金融資料AI分析平臺及其他打擊詐欺相應設備等。法務部表示,檢察官於偵辦詐欺案件過程中,發現金融措施的行政監管有需強化之處,或電信網路之行政管制措施有需加強部分,就會即時反應由臺高檢署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此外,臺高檢署分別與meta、google、line等私人企業開會研商詐欺資料調取、詐欺廣告訊息下架刪除機制,縮短資料調取時效,即時下架詐騙廣告訊息,防止更多被害人遭受詐騙。另外,為加強查扣犯罪所得,避免詐欺犯罪者利用虛擬資產隱匿犯罪所得,臺高檢署彙整虛擬資產境內、境外交易所調取交易明細管道,透過偵查輔助系統陸續與境內、外交易所建立線上查調機制,添購虛擬資產查扣及保管設備,加速對於虛擬資產之凍結及變價,以落實罪贓返還。
最快明年初上路!新北天燈自治條例通過 未貼標章最高罰1萬
新北市政府20日於市政會議通過《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推動天燈標章並收取永續發展費,繼2020年後,再送市議會審查,此案不同的是,考量保留其他區域製作、施放天燈的可能性,將原提案中的「平溪區」相關文字刪除,並明定施放天燈肇災的補償方式,增訂被害人請求時效為1年等規定。新北市經發局表示,《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2020年提送議會審議時,因議會屆期不續審,退還市府重新提送,期間依天燈施放遭遇課題及發展趨勢再行檢視,原訂草案符合政策推動需求,再次提送議會審議。依自治條例草案第2條規定,將由市府相關單位、商圈代表、業者代表、天燈施放區社區代表及專家學者共同成立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及基金管理會,辦理天燈標章設計、永續發展費額度訂定、基金運用及肇災補償審定等事宜。透過市府跨單位合作平台,執行一般稽查及開罰作業。另外,自治條例第7條則規定「因施放天燈故意、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物,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明定肇災補償方式,增訂被害人請求時效為1年。經發局強調,為了方便業者就近申請標章,後續將由區公所辦理標章發放及收取永續發展費之相關作業,業者依預計販售的天燈數量申請天燈標章,於繳納相對之永續發展費後,即可取得標章。《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規定,販售天燈的如果沒有黏貼天燈標章、或重複使用、偽造、變造標章者最重可開罰1萬元。對於自治條例,平溪區十分里里長王瑞麟非常有感,他表示施放天燈的數量屬十分里最多,多年已發生數次火警,條例內明定基金運用及肇災補償審定等事宜,他持正面態度,對於增訂被害人請求時效為1年的規定,也認為合乎情理。
買豪宅預售屋「視野被遮蔽」 楊謹華解約遭求償近千萬…法官判決出爐
女星楊謹華2014年購入總價超過6000萬元的台北市內湖預售屋,但她2017年交屋前發現屋外視野遭網球中心場館遮蔽,認為預售廣告不實,要求解約退款,與建商鬧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楊謹華違約,不過她已支付1729萬元,高於建商可求償的942萬餘元,因此不必再額外賠償。可上訴。青霖建設及地主主張,楊謹華10年前經代銷公司購買「溫布敦-19」和2車位,約定買賣金額6283萬元並簽定房屋及土地買賣契約。但楊謹華繳納16期1729萬元後,自2017年8月起就未再付款,也沒配合銀行對保、產權移轉用印。建商據此於2023年6月以律師函解除契約,以及沒收總價15%計算的懲罰違約金、請求損害賠償,扣除楊已付的1729萬元,提告楊謹華應給付建商777萬餘元、地主799萬餘元。楊謹華對此抗辯稱,預售廣告標榜「5.12公頃國家網球公園第一排」、「三面採光通風,正面收納國家網球公園美景」,代銷公司亦強調視野不受鄰近建物遮擋,才會簽約購買。但在即將完工交屋時發現2017年啟用的台北市網球中心,其主場館和行政大樓靠近預售屋且遮蔽視線。楊謹華指出,廣告及示意圖不實,完全沒提及網球主場館上方還有屋頂結構、行政大樓高度高於她購買的8樓,並因建商和代銷不回應質疑,因此於2017年發函撤銷買賣契約,自己不需賠償違約金且建商應退還她已支付的1729萬元。建商對此反駁,預售屋推出時市府還未敲定網球中心興建細節,不認廣告不實;球館鋼骨結構已在2016年7月完成,是否遮擋視線一目了然,但楊謹華1年後才發函解約,超出法定時效。法官審理後認為,楊謹華依據《民法》92條主張有權解約,但該條須具備「遭詐欺或脅迫」;楊提出的廣告文宣等文件無隻字片語提及「視野遼闊、不會遭鄰近建物遮擋」等保證。代銷人員證實有向客戶表明無法確定場館是否變更設計高度,從未保證住家視野前方無遮蔽物。法官亦從楊謹華提出2017年8月和代銷人員的對質錄音,認定不構成施用詐術使人混淆不清、陷於錯誤,楊謹華不能片面解約與要求退款。但建商要求賠償違約金應屬損害賠償,非強制性履約之懲罰性,依總價15%計算違約金942萬4500元,已涵蓋遲延利息、2次代銷服務費、裝修費與房地跌價損失等金額,故楊謹華已支付之金額足以完全抵扣,判楊謹華不必再賠償,可上訴。
主持食品安全會報 陳建仁:三月底前訂定食品檢驗SOP
行政院長陳建仁13日主持「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113年第1次會議」時表示,近期發生的食安事件對民生造成衝擊,政府會積極處理並虛心檢討,他要求於3月底前訂定標準作業程序(SOP),讓第一線負責食品安全查驗業務的同仁能有所依循;另針對進口辣椒粉檢出蘇丹色素事件,也請相關部會積極查察,務必讓該事件在本月底前能夠儘速收斂,並請衛生福利部精進「食品雲」上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及時效性,以及加強輸入食品檢驗機制,以確保食品安全。陳建仁表示,近期發生的食安事件對民生造成衝擊,政府會加強與地方政府之間密切合作與聯繫溝通,相關部會也會持續滾動式調整管理措施,也希望透過食安會報,讓相關部會共同研討食品安全相關精進管理措施,並請食安會報委員提供更多建議,讓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陳建仁在聽取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台糖肉品檢出西布特羅事件檢討與精進」報告後表示,行政院已於上週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說明本案調查結果,並確定本次事件屬單一檢體事件,國內豬肉供應鏈並無乙型受體素污染風險,國人可以安心選購國產豬肉。針對衛生福利部「進口辣椒粉檢出蘇丹色素事件檢討與精進」報告,陳建仁表示,該事件擴及層面甚廣、影響社會甚鉅,相關部會已儘速追查相關原料輸入情形,並清查下游產品流向。政府會持續盤點相關管理辦法與作業流程,務實檢討現有管理法規與機制,對於不足或窒礙難行之處會迅速補強或再精進,而他也會敦促相關部會積極查察,並加強與地方政府溝通合作,確認擴大清查範圍,務必讓該事件在本月底前能夠儘速收斂,而對於業者不法行為,政府絕不寬貸,一定從速從嚴、實查嚴辦。陳建仁請衛福部務必要再精進「食品雲」上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及時效性,以及時追溯有問題的產品,即時遏止風險擴散。另外,陳也請食品藥物管理署持續精進輸入食品檢驗機制,一旦抽驗發現問題,就要儘速回溯該業者過往的輸入紀錄,並予以課責及銷毀違規產品,同時亦須全面清查其食品輸入之來源國廠商,將有問題之廠商名單列入紀錄,避免國內其他業者繼續向該廠商輸入食品。
酒駕撞死國三生「肇逃竟無罪」 死者母:對不起讓你生在這個國家
日本長野縣15歲國中生和田清,2015年在行人穿越線上遭49歲駕駛池田忠政撞死,家屬不滿池田僅因違反「駕駛動力車輛致死傷」遭判3年,緩刑2年,自行蒐證並提出多項罪名,開啟了長達7年的訴訟。據《富士新聞網》報導,和田清父母在一審判決後,自行蒐證並以駕駛池田超速、擅自改裝為由提出二審,但遭駁回。2人2018年不滿檢察官不依肇事逃逸起訴池田,再度自行尋找證據與要求檢方起訴,檢方2022年1月趕在訴訟時效前起訴肇事逃逸。和田的50歲父親強調,如果駕駛沒離開現場,兒子可能還有救,不希望類似悲劇再次發生;51歲母親則透露,7年來一直無法給肇事者應有懲罰,讓她感到相當艱難,「如果沒起訴肇逃我會痛恨一切,現在我覺得我的生命又延長了一點」。檢方指控,池田車禍後明知有鞋子遺落現場,卻在案發6分鐘後才報警,且報警前還到超商購買抑止口氣的物品,目的是為掩蓋酒駕,案後也供詞含糊不清,更從沒向和田父母道歉。對此,池田堅持回到現場後才看見和田清,更聲稱自己「拯救」了受害者,有回到現場不構成肇逃,但承認為了掩蓋酒駕去超商。池田的律師更主張,同一案件不得再次審理,這次審判應終止。這起被日媒稱為「史無前例的第3次判決」,除了和田夫婦的堅持,還有池田在一審法官認定他「未提供救援義務」、「肇事逃逸」須服刑6個月後提起上訴並獲勝;東京高等法院法官認為,池田從超商出來後只花1分多鐘就立刻求援,可與避免酒駕被發現「相容」,不構成肇逃。和田夫婦痛斥二審法官「完全無視受害者的身體和生命保護」、「為什麼我們的想法無法傳達給法官」,和田母親更指:「很抱歉讓兒子出生在這樣的國家。」針對起案,最高法院預計7月5日再次開庭,11月29日宣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