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樂團「蘇打綠」與前經紀人林暐哲之間有多起官司訴訟,「蘇打綠」成員去年指控林暐哲涉嫌侵吞2015年「再遇見」世界巡迴演唱的周邊商品獲利,以及大陸地區版權費共近4億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屬於民事糾葛,不起訴林暐哲,但「蘇打綠」成員聲請再議。案經台灣高檢署駁回,林暐哲獲不起訴處分確定。依法,「蘇打綠」成員若不服,可再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尋求救濟,但要成案難度頗高。蘇打綠主唱青峰1998年8月和恩師林暐哲音樂社公司簽下演出經紀等3份合約,青峰的詞曲創作等音樂著作都專屬林暐哲所有,2018年底,2人發布共同聲明表示將要分家,事後林控告青峰未經授權就公開演唱、出版專輯《太空人》內單曲「歌頌者」等12首歌,青峰被北檢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林暐哲向青峰提起民事求償敗訴,另刑事部分,2021年台北地院判青峰無罪,林暐哲表示不再上訴;去年5月,林暐哲聲明放棄「蘇打綠」商標所有權。不過,「蘇打綠」成員質疑林暐哲過去處理獲利分配不公,指控林暐哲在2015年「再遇見」世界巡迴演唱會時,疑侵吞演唱會周邊商品販售等收入約1億元,另外將歌曲授權給大陸騰訊的版權費約2.9億元,涉嫌《刑法》業務侵占及背信等罪。但北檢調查認為,林暐哲是否有依合約將公司取得的利益合理分配,屬於雙方契約糾紛或是債務不履行等民事糾紛,與犯罪構成要件不符,去年11月不起訴林暐哲。「蘇打綠」成員不服,向台高檢署聲請再議,台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因此林暐哲獲不起訴確定。
台南市官田區一間超商日前遭竊,值班的陳姓店員宣稱遭偷走10萬餘元,轄區警方追查時發現案情不單純,胡姓竊嫌竟是陳男友人,懷疑2人串通,且在胡男住處起出7萬4300元現金竟全是假鈔,警方抽絲剝繭,陳男才坦承自己從網路上購買假鈔後,再調包店內現金,並安排胡男將錢偷走,再向警方報案並浮報損失,製造假象,私下把錢「吞掉」,麻豆警方除將2人逮捕外,也朝業務侵占、行使偽造貨幣罪嫌偵辦,並溯源追查假鈔來源。麻豆警方查獲一名超商店員,竟用假鈔調包店內真鈔,還安排友人將錢偷走,報案製造遭竊假象,想把錢據為己有又甩鍋,遭警方識破。(圖/翻攝照片)麻豆警分局15日接獲報案,官田區一家超商遭竊,損失10萬5000元,犯嫌頭戴安全帽,趁著陳姓店員輪值大夜班、人力不足時將錢偷走後逃逸無蹤,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發現竊嫌相當熟悉店內環境,直接前往現金存放位置,拿了錢就走,沒有任何搜尋或遲疑動作,且竊嫌入內到離開,都未發現陳姓店員出現在櫃檯附近,令人起疑。警方懷疑是內神通外鬼,在訊問陳姓店員的過程中突破心防,他坦承自己與胡姓友人共謀,上演這齣案外案,陳男先從網路某知名購物網站,花錢購買這批假鈔,利用值班時與真鈔調包,並安排胡男將假鈔盜走,再向警方報案,就能將店內現金占為己有,也「甩鍋」給自己的胡姓友人,但對於侵吞的錢到哪去,陳男堅不吐實,警方仍持續追查。經鑑識人員檢視該批偽鈔號碼如下,面額100元紙鈔號碼均為CQ281880VJ,面額500元紙鈔號碼均為DR663080VA,面額1,000元紙鈔號碼均HR484268XD。其中面額1,000元偽鈔號碼與近期中部流竄市面的偽鈔號碼相同,不排除是來自相同非法來源,麻豆分局分局長林中興呼籲,春節年關將近,各種面額紙鈔流通量會更加鉅大,為防止不肖人士趁機使用偽鈔以假亂真,民眾在拿到鈔票時,應多觀察分辨真偽,若拿到假鈔應立刻報警處理。
網路直播界「叫賣一哥」黃彥彰曾在衡昱電商公司擔任營運長,他與該公司前營運部副總經理夏芮淇被爆出涉嫌侵占千萬貨款,與合夥人鬧翻後,另開設守喜公司,販賣健康食品,卻被檢舉販賣未經授權的假貨,新北地檢署今日指揮搜索黃男、夏女的住居所和營業處,並依業務侵占罪、違反商標法約談,檢方複訊後,將2人請回。檢方調查,黃男、夏女卻涉嫌侵占超過千萬的貨款,與合夥人鬧翻,2人離開衡昱電商後,另創辦「守喜公司」,分別擔任董事長和董事,公司也在求職網站寫到專門代理美、法、英、日等國的美容保養品、保健食品和身體清潔品,但有人檢舉該公司販售的是未經商標權人授權的假貨。檢方今兵分三路搜索,查扣文書、商品等證物,並約談2人到案說明,全案朝業務侵占、違反商標法偵辦。
中正一分局忠孝東路派出所日前獲報表示,有公司透過超商店到店出貨的包裹,裡面所運送的Switch遊戲機、電競鍵盤等,常常被投訴因商品短少而辦理退後,讓公司察覺有異,報警處理。警方循線調查後,鎖定負責配送的22歲吳姓和32歲的賴姓物流士涉有重嫌,將2人逮捕歸案。警方指出,忠孝東路派出所陸續接獲報案,稱公司出貨之某廠牌遊戲機、電競鍵盤等包裏,遭多位買家投訴商品短少並辦理退貨,公司驚覺事有蹊蹺遂展開內部調查並報警,經警方抽絲剝繭確認為後續負責配送之吳姓、賴姓等2名物流士涉案。據了解,22歲的吳姓男子和32歲的賴姓男子2人為該公司負責同一路線的物流士,因此互相熟識。而2人疑似為了想要賺取外快,加上工作因素得知特定公司所出貨物多為高單價之商品,有些包裹更僅用透明膠帶封箱,就算拆開再還原也不容易發現,因此針對Switch遊戲機和電競鍵盤等高單價商品包裹下手,並透過網路和收購業者等管道變賣,2人一起合作約2、3個月,共獲利約3萬餘元。而整起事件會曝光,還是因為該公司發現多位買家向平台下定,並選擇超商店到店的取貨方式,卻陸續接獲買家投訴,表示有商品短少因而要求退貨,讓公司察覺有異,若是巧合也未免太過巧合,立即展開內部調查。不過經內部調查後,卻發現並非該公司員工所為,因此該公司也立即向超商業者反應,雙方共同追查,最終懷疑物流端負責配送的吳姓和賴姓物流士涉有重嫌,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查,並在時機成熟之際,一舉將2人逮獲。不過警方進入吳男家中搜索時,吳男起先還不斷否認,但眼見人證物證俱在,只能乖乖坦承犯案。訊後,警方也依《業務侵占罪》移送地檢署偵辦,而犯案的2人事後也和公司完成賠償,並遭公司解雇。中正第一分局呼籲,網路購物買賣雙方針對出貨、收貨過程均可錄影存證,日後若有爭議可釐清還原事實,另提醒有心人士切勿抱持僥倖心態謀取不法利益,警方定會抽絲剝繭將不法分子查緝到案。
全國最大的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簡稱北律),慘遭任職20餘年的資深前會計李雪琴掏空6千多萬元,而且隨著會計師回溯查帳作業持續進行,虧空金額仍在增加中,有律師粗估掏空金額至少7千萬元之譜,台北地院今天上午審結,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李雪琴4年徒刑,還可上訴。本案緣起李雪琴在2020年底向北律秘書長鄭凱鴻「自首」,承認侵占公款235萬元,她償還公款後,遭北律解雇並提出刑事告訴。後來北律仔細查核,發現李2020年虧空金額達640萬元,她在隔年2月補足差額400多萬元,北律理監事會議還是覺得不對勁,開始找會計師進行鑑識會計調查。結果會計師發現前一年度、即2019年,北律遭李女侵占689萬餘元,2017年和2018年各被侵占785萬餘元、671萬餘元,接著查出的虧空金額如滾雪球一般愈滾愈大,幾乎每年皆被A走600萬元到900萬元不等,目前查出2013年到2020年8年間,北律竟遭李女A走超過6千萬元。由於會計師查帳的虧空金額還在持續增加中,導致台北地檢署3度起訴她,目前起訴金額暫定為6千餘萬元。不過有律師粗估掏空金額至少7千萬元之譜,也有人推估近億元,讓外界咋舌不已。許多律師對家醜深感沒面子,外界則是驚覺原來北律有錢到能讓人A,也對目前會員數高達8200人的北律,在掏空案爆發前,幾十年來竟然沒有會計師審核查帳感到不可思議。
今(111)年初台灣圓點奈米技術(股)公司遭某女離職員工於網路蓄意抹黑攻擊,事件始於該女於在職期間無法勝任公司所交辦的工作事項,於110 年底與公司終止勞動契約後,除了提告請求預告工資等費用多達數十萬元外,竟在法院安排之調解程序中以公司應給予員工認股權為由,獅子大開口索要數百萬元作為其調解條件!然該公司就應給付離職員工之費用,皆已給付,自無接受勒索之道理,殊不知離職女眼見勒索不成,便疑似夥同其丈夫L 男(化名)開始以匿名方式於各大網站誹謗該公司,還疑似集結數名離職員工利用網路媒體爆料抹黑,將不適任員工的個人行為合理化,斷章取義誇飾成「上廁所會被跟監」、「去隔壁買咖啡會被警告」、「準時下班會被約談」等情節,企圖影響該公司名譽和誤導民眾的觀感。圓點奈米公司歷經數月的不實指控,考量到公司聲譽,便決定受訪特此澄明事由。圓點奈米公司表示「我們無法容忍此不當毀損名譽的行為,公司經法院審理判決勝訴,除證明該離職女員工於工作表現上確實多有不適任之處,工作能力未能滿足公司之需求,認定有未盡其忠誠履行勞務給付義務與不能勝任工作之情事,且公司應給付予離職勞工之費用皆已給付,自無須賠償,完全說明該女自我感覺極度良好,才會有抹黑正當經營公司之極端行為。」目前該離職女員工之丈夫L男因在網路上大量抹黑造謠圓點奈米公司,已遭警局移送地檢署偵辦中,為滿足自身利益,因散播不實消息而觸法,實在不值。(圖/台灣圓點奈米技術提供)據了解,該離職女員工為求報復,刻意選擇於我國新冠疫情急遽升溫、PCR檢測量能持續吃緊、公眾均聚焦關注新冠肺炎檢測等議題之同時,以匿名帳號虛構故事爆料,並疑似集結數名離職員工共同參與製作不實報導內容,於各大知名網路平台誹謗攻擊,意圖讓該公司蒙受信譽和營業損失。另外受訪的圓點奈米公司員工表示「該離職女員工的抹黑舉動還助長其他現職員工做出損害公司的行為,日前除了有在職員工未遵照主管交辦事項、拖延工作進度、挑撥離間員工間關係等行為,甚至還有已簽署離職單之員工,在沒有公司門禁權限的情況下,尾隨其他員工進入公司處理個人私事,讓公司的整體安全出現漏洞,公司立即對前開擅自進入公司之離職員工提出業務侵占、侵入建築物等四項刑事告訴。」針對離職員工在網路上抹黑、散播假消息等行為,圓點奈米公司苦笑直言「已按照勞基法給予不適任員工資遣費,但他們見公司營運概況頗佳,便予取予求,沒有考慮到公司其他在崗位上殷實付出的同仁。」圓點奈米公司強調「網路上的不實報導和抹黑,非但打擊了絕大多數在崗位上兢兢業業、努力工作的同仁士氣,同時造成公司股價波動,影響市場上投資者權益,更令人擔憂國人可能會對本土生技產業因此失去了信心。為了肯定同仁對公司的辛苦付出、保護廣大股東與投資者的權益,以及擦亮台灣生技產業的招牌,公司不得不將網路上所有的抹黑證據一併交由檢警偵查,希望將來一切都可在法院透過公開的機制,使造謠者承擔相應之法律責任。」
法國珠寶品牌「Van Cleef & Arpels」梵克雅寶台北101店,去年5月遭一名潘姓女店員監守自盜,趁著拿取首飾、珠寶、手錶等向客戶展售的機會,將一只要價227萬元的鑽錶「LADY ARPELS A DAY IN PARIS」偷偷帶出店外。業者發現鑽錶消失不見,經調閱監視器發現是潘女監守自盜,氣得提告業務侵占。「四葉草」為梵克雅寶最具代表性的圖像 。(圖/翻攝自Van Cleef & Arpels梵克雅寶官網)判決書指出,這名潘姓店員,平時負責行銷珠寶,卻趁著經理指示她從店內金庫領取首飾、珠寶、手錶等向客戶展售的機會,將一只要價227萬元的鑽錶「LADY ARPELS A DAY IN PARIS」偷帶出店外,業者發現鑽錶不見,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是自家人犯案,氣得向轄區信義警分局提告。潘姓女店員案件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也表示有和業者和解的意願,但是鑽錶至今仍下落不明,而該公司則不願意和解。法官審理後審酌,潘女犯後態度良好、無前科,目前還在接受電商工作訓練,以及必須撫養母親,因此,依業務侵占罪判處小蓉8月徒刑,並追徵鑽錶售價損失,案件仍可上訴。梵克雅寶鑽錶遭女店員侵占 。(圖/翻攝自Van Cleef & Arpels梵克雅寶官網)梵克雅寶(法語:Van Cleef & Arpels)是法國頂級奢侈品珠寶、手錶和香水品牌,現屬於歷峰集團,1896年由Alfred Van Cleef和Salomon Arpels創立,以設計和製作寶石飾物為主。1906年在巴黎芳登廣場22號開設了第一家精品店,1925年設計的首飾贏得當時國際設計大獎,最具代表性的商品為Alhambra幸運四葉草。另外從梵克雅寶的官網介紹可見,潘女所偷走的「LADY ARPELS A DAY INPARIS」上鑲有105顆鑽石共2.94克拉,以及珍珠母貝、縞瑪瑙各1顆。象徵一位年輕女性和她的小孩整天在巴黎漫步,到訪各著名景點。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三中案」,一審認定前立委蔡正元利用中影股權交易機會,私吞阿波羅投資公司2.8億元資產,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問蔡時,他說已70歲,預期壽命只剩8年,希望法官別再境管。合議庭評議後裁定10月18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三中案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3人無罪,只有蔡正元遭判有罪,上訴後,日前蔡出庭應訊時說,自己感到很無辜,被指侵占的錢,是他個人與中影前副董事長莊婉均間債權延伸;他並沒有侵占阿波羅公司資產,也沒有掏空或背信等問題。蔡正元說依國人男性平均壽命來看,他能預期的壽命只剩下8年,且他女兒年紀還小,他不可能拋下女兒逃亡,希望法官體察實際狀況、解除限令;但檢方主張,蔡否認犯罪且有逃亡高度可能,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必要。
高雄市陳姓男子在某連鎖飲料店上班,剛滿3個月就提出離職,卻在離職當天偷帶4瓶公司的酸奶飲料、價值275元準備回家享用,老闆發現後提告業務侵占罪,陳男坦承犯行,還說自己有誠意賠償,但剛從學校畢業出社會賺錢,老闆索賠20萬元和解金實在拿不出來;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業務侵占罪最低刑度為6個月,但陳男只偷喝275元的飲料,6個月刑期過重,因此幫他減刑至3個月,並宣告緩刑2年,但緩刑的條件是要賠給公司一個月約24000元的薪水,老闆也可另提民事求償維護自身權益,全案可上訴。判決文指出,陳姓店員在某連鎖飲料店上班,月薪24000元,上班滿3個月後提出離職,卻趁最後一天上班日,自行調製店內4杯不同口味的酸奶、售價275元,放在冰箱內準備下班後回家享用。店老闆透過監視器畫面得知此事,為了日後店內管理因此提告業務侵占罪。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還說自己有誠意跟老闆道歉、和解,但老闆要他一次拿出20萬元賠償金才肯原諒他,他剛畢業出社會工作,學歷、薪水也不高,無法一次拿出這麼多錢,才會遲遲無法跟老闆和解。法官認為,陳男未能謹守職務分際,貪圖私利,於將離職之日,侵占4杯飲料,違背誠信及職業道德,但考量他已坦承犯錯,有所悔悟,雖然雙方對賠償金額存有差距,難以認定陳男沒有自省道歉的誠意。考量業務侵占罪最低刑度為6個月,但陳男只偷喝275元的飲料,判他6個月刑度過重,在「情輕法重」的前提下,幫他減刑至3個月、另宣告緩刑2年,但緩刑的條件是要賠給公司一個月的薪水24000元,可上訴。
高雄市某知名補習班朱姓男特助兼股東,去年突然自首花費150萬元買13萬多筆小學生個資。檢警深入調查,發現他為了幫家人還債,被控侵占公款556萬餘元,事發後他為了減輕罪刑自導自演「吹哨者」,才向檢方自首拿其中150萬元,是為了買取逾13萬筆小學生個資,並沒有中飽私囊。高雄地院先依業務侵占判他3年6月,收購個資部分再加判3月,且不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朱姓特助長期負責知名補習班的收款、財務,但疑因其胞弟投資比特幣失利積欠上千萬元債務,從2018年起涉嫌侵占補習班所收的公款,直到有老師反映薪水遭積欠,補習班進行內部調查,才驚覺竟是朱男涉嫌吞掉公款,報警處理。朱男到案時矢口否認侵占或詐欺犯行,辯稱是被迫簽下自白切結書。朱男強調公款短少部分是受到指示,花費150萬元,購買國小1至6年級學童的個資,提供旗下所屬補習班招生使用,總計13萬1134筆,並未中飽私囊,希望藉此能獲得減刑。法官查出朱男購買個資的時間是2018年3月,而大量侵占公款發生在6月份,時間並不一致,因此認定朱男共侵占556萬餘元;而購買個資部分,朱男自首確實帶有「吹哨者」的性質,但相關行為涉及兒少法須加重刑責,依法不能易科罰金,因此雖輕判3月徒刑,但仍須入獄或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
台北醫學大學生物化學暨細胞分子生物學科女教授黃彥華,及她的丈夫、台大醫學院藥理研究所所長林泰元,遭檢舉私自將北醫大的幹細胞應用研發成果申請2項專利,且技術移轉給華華大公司;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兵分9路搜索及約談黃女、林男、華華大有監察人高禎祥等人,今天凌晨依違反《刑法》業務侵占、背信等罪諭令3人各100萬元交保。黃彥華及林泰元遭檢舉2011、2012年間,涉嫌將其職務研發出有關幹細胞應用等北醫大的研發成果,占為己有並申請2項專利,侵害北醫大權益。 據了解,相關研發成果,可能有促進組織修復再生、抑制發炎反應等效用,如應用於醫美領域,將能在美容護膚及除疤等療程上產生龐大商機。北醫大發現相關專利原本應屬於北醫大所有,卻遭侵占,因此向檢調告發;由於相關專利技術尚未完成商業使用,檢調將進一步釐清有無產生不法所得。
台北醫學大學生物化學暨細胞分子生物學科教授黃彥華,被控將職務上研發的幹細胞成果占為己有,還和人在台大藥理所擔任副教授的丈夫林泰元共謀,夫妻私下申請專利,北醫向調查局提告,控訴這對夫妻涉嫌業務侵占、背信罪。台北地檢署29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9路搜索,並約談黃、林2人,並以證人身分,約談5名助理釐清案情,。經漏夜偵訊後,5名作證的助理已全都請回,而華華大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高禎祥,涉犯《刑法》背信罪,諭令100萬元交保,至於林泰元、黃彥華夫婦,檢察官則偵訊到今天(30日)清晨6時許,最後以涉犯《刑法》背信罪,各自諭令100萬元交保。黃彥華是畢業於台灣大學的生化博士,曾任中央研究院生化所研究員、北醫研究發展處研發長、北醫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核心實驗室主任、北醫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研究中心執行長,同時是校內的生物化學暨細胞分子生物學科教授;而黃女丈夫林泰元,則是台大藥理科所副教授,夫妻倆都曾參與過多項與幹細胞相關的研究專案。黃彥華被北醫控訴,她於2010年、2013年間,將屬於職務上所研發的幹細胞應用成果,不但據為己有,還與丈夫合謀將此研發成果申請專利,涉犯《刑法》業務侵占罪,或背信等罪嫌。台北地檢署在獲報後,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2人住居所及辦公室等9處地點進行搜索,同時約談2人釐清案情。
台北醫學大學知名女教授黃彥華,與任職台灣大學藥理研究所副教授的丈夫林泰元涉嫌將她受北醫委託研發的幹細胞應用成果,占為己有,私下申請專利,造成北醫損失,涉嫌業務侵占、背信罪,事後北醫向調查局提告,台北地檢署29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9路搜索,約談黃、林2人。黃彥華是台灣大學生化博士,曾任中央研究院生化所研究員、北醫研究發展處研發長、北醫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核心實驗室主任、北醫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研究中心執行長、北醫生物化學暨細胞分子生物學科教授,曾多年獲科技部補助大專院校獎勵特殊優秀人才獎勵。另黃女丈夫林泰元則是台大藥理科所副教授,夫妻倆都曾主持、參與過多項幹細胞相關研究專案。調查局獲報,指黃女於2011、2013年間,受北醫委託從事幹細胞研究,竟違背受託任務,將屬於職務上研發成果,占為己有,私自申請專利,涉犯《刑法》業務侵占、背信等罪嫌。北檢今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9處,預計傳訊黃、林2人,同時約談多名相關證人以釐清案情。
高雄市製茶業職業工會張姓理事長涉嫌侵吞會員勞保費,會員劉姓女子定期繳納保費241萬元全都遭張男私吞。勞保局發現該工會欠繳,調查後揭發醜事。高雄地院認定張男侵害會員權益,案發後迄今分文未還,依業務侵占罪判他1年8月,可上訴。張男身為高雄市製茶業職業工會理事長,理應收取會員勞保費後,隔日就要存入銀行專用帳戶,並在次月底前繳交給勞保局。但張男疑似從2020年1月起至4月,侵吞劉女繳納的會員勞保費高達241萬元。勞保局遲遲未收到工會繳款,發現有異,調查後才發現,劉女2020年1至3月,平均每月都向工會繳納80萬元的勞保費,該年4月繳納2340元,全數遭張男侵吞。偵訊時張男坦承犯行,勞保局比對工會會員名單、繳費記錄、收據、銀行存摺、經常費支出季報表等證物,認定張男侵佔屬實。法官認為,張男未能忠實履行其業務,竟貪圖利益,利用業務上保管會員繳納勞保費的機會,侵占入己,使會員權益受損,實在很不應該。考量張男事發後坦承犯行,但並未歸還劉女保費,依4次業務侵占罪判其1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韓國天團BIGBANG前成員勝利,2019年捲入夜店Burning Sun醜聞,涉及性招待、性交易、性侵、慣犯賭博、違反外匯交易法、違反食品衛生法、業務侵占、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及教唆傷害9項罪名,二審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他雖不服上訴,但遭最高法院駁回。勝利的刑期還剩9個月,他將從軍事監獄移交至一般監獄,明年2月出獄。勝利在一審時只認違反外匯交易法,遭判有期徒刑3年、追繳金11億5690萬韓元(約2千9百萬元台幣);二審時,他一改先前說辭,認了所有罪嫌,並表達反省之意,法官考量他態度轉變,改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當時引起一陣嘩然,網友不解為何他9罪全認,刑期卻減半,直呼「太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