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派駐中部辦公室的黃姓女科員,前年拖延心臟病無法工作的于姓民眾的1萬元急難救助金,且對方1個月內每天詢問案件進度,她都找理由推拖,她另辦理公文及人民申請案件54件、418天,她不服遭記過1次懲處,提告請求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她提上訴,因未委任律師遭裁定駁回。可抗告。黃女負責社會福利案件之補助及急難救助等業務,2021年她核予于姓民眾1萬元之急難救助金,但于遲未收到匯款,透過部長信箱陳情,反應她態度不佳影響民眾觀感,另於同年3月9日,她又接獲王姓民眾檢舉,反應她面對民眾來電態度惡劣。黃女遭調查後認定她延誤撥付民眾申請之急難救助金,且與民眾回應之電話禮貌有損衛福部為民服務形象,另經統計發現她從2020年至2021年間,辦理公文及人民申請案件共計逾期54件、418天,雖經主管促其注意檢討改進,仍未見改善,衛福部將她記過懲處。黃女不服提告,請求法院撤銷衛福部的懲處,她說自己承辦急難救助補助案已逾20年,已呈過勞死心態,去年新冠肺炎興起,民眾申請及陳情案件大增,仍任勞任怨辦理業務,她被檢舉電話應答態度惡劣也是受到誤會。北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黃女公文處理逾期嚴重,行政怠惰,且延誤撥付民眾申請之急難救助金,損害政策目的,違反公務倫理,接聽民眾電話經民眾來信檢舉態度惡劣,嚴重有損被告為民服務形象,衛服部記過1次懲處,於法無違,判決駁回黃的訴訟。黃女不服提上訴,但她未於上訴狀內提出委任律師,北高行政法院裁定命她收受送達後7日內補正,她逾期迄未補正,合議庭認為她上訴非合法,裁定駁回。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有民眾表示自己有朋友長期在Line上的某帳號內買毒,為一舉將犯嫌查獲,警方也假扮成買家相約面交,並事前在周遭附近埋下大批警力,待嫌犯一掏出毒品,便一擁而上將企圖逃跑2人全數逮捕歸案。警方指出,日前接獲民眾報案表示,有朋友長期在Line上面向固定帳號購買毒品,為將嫌犯逮獲,警方也假扮成買家,向該帳號購買4000元的安非他命,雙方約在新北永和的一處公園進行面交。警方也事先在該處公園周邊部屬大批警力,待持毒的張姓和王姓嫌犯2人一現身掏出毒品時,瞬間一擁而上,儘管張、王2人企圖逃跑,仍被警方當場壓制在地,並在2人身上搜出不法所得4000元、毒品安非他命2包共計1.37公克及交易聯絡用智慧型手機3支。由於當時在公園內運動的民眾不少,便衣警與犯嫌追逐壓制過程中,還遭民眾誤認為兩派人馬在鬥毆而通報管轄巡邏員警到場,惟南港分局專案小組之查緝行動早已知會當地警方,全案於調查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為貫徹掃蕩毒品決心,將持續加強查緝各類毒品,並向上溯源向下刨根積極偵辦,全力打擊販毒集團不法犯行,以淨化社會治安,給民眾安心之生活環境。
北市北投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日前遭人爆料在過年期間和北聯幫林姓副幫主同桌吃羊肉爐,引發軒然大波,遭記過處分。而本刊再接獲民眾爆料,表示金姓小隊長與北聯幫副幫主關係匪淺,2人不但多次出遊、聚餐,林姓副幫主更早在去年12月中旬熱情幫小隊長慶生,並下令小弟在蛋糕上插滿「壯陽藥」招待,質疑「黑警一家親」。知情人士則出面喊冤,表示雙方當初是因喜歡重機才會認識,所謂多次出遊、慶生照等也都是單純車友聚會,就連聚會的羊肉爐店老闆也都是車友。回顧整起事件,北投分局偵查隊金姓小隊長26日遭人檢舉,下班後一起和其他3名友人,共同出資前往北投西安街的羊肉爐替一名郭姓友人慶生,而同桌的一夥人中,竟還有北聯幫林姓副幫主,金姓小隊長未立即向長官報備,持續慶生至晚間11時許才結帳離開,被因未恪遵「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加重記過一次處分。而小隊長事後接受調查,坦承確實曾和北聯幫副幫主同桌吃飯,不過雙方是因為同樣喜歡重機才會結識,就連聚會的羊肉爐店老闆也同樣是車友,當天只是單純車友聚會,當日餐費2390元,也是由在場人員金小隊長及友人等3人共同分攤,桌上更沒有酒類品項。事後,本刊也接獲爆料,有民眾再加碼爆料,質疑「黑警一家親」,小隊長和北聯幫副幫主早已不是第一次同桌吃飯,小隊長早在去年12月中旬還接受副幫主招待,一起吃羊肉爐、切蛋糕慶生,林姓副幫主甚至下令小弟在蛋糕上插滿「薄力士」壯陽藥招待,顯示2人關係匪淺。知情人士也對此出面澄清,強調雙方是車友關係已長達3年時間,期間也常在百人群組內邀約吃飯、跑車,就連常聚會的羊肉爐店老闆也同樣是車友,懷疑是先前群內車友,因常對後座女生毛手毛腳後被踢出群,才會挾怨報復。北投分局則對此表示,據調查結果確定金姓小隊長與北聯幫林姓副幫主為車友關係,有接觸往來事實,對渠未能恪遵「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核予加重記過一次處分,以為警惕,本分局重申秉持不枉不縱原則從嚴懲處,以維護警察風紀。
公路總局中壢工務段養路士林志順2016年來利用職務之便,向天然氣公司索取勞務費,索賄成功後才核發挖掘公路許可證,6年來索賄金額達125萬餘元,新北地院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判處林男2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林男2021年被檢舉收賄,同年8月被檢調搜索約談,檢調發現,林男負責中壢工務段管轄道路的路證申請作業,身兼審核者,他2016年得知欣桃天然氣公司要施作瓦斯管線埋設工程,需要大量路證後就開始向業者索賄。判決指出,林男6年來向天然氣公司索取現金119萬2500元、債權6萬3000元,林男雖坦承有收受現金,但否認取得債權的罪名,林男律師辯稱,林男雖有與天然氣公司人員有約定債權,不過未收到款項,後續也同意拋棄債權,因此未收到實際利益,並未構成貪汙治罪條例。相關證人指出,林男每件路證申請案都會收取3500元費用,後續要求林男提供發票請款,林男卻拿不出,因此申請路證的錢就一直累積,林男每過一陣子就會問何時把錢給他。合議庭認為,林男卻時取得債權獲得不法利益,縱使天然氣公司未實際交付現金,也無礙於構成貪汙治罪條例,因此不採信林男律師說詞。合議庭指出,林男索賄時間長,犯罪所得逾百萬,嚴重破壞人民對申請路證處理的信賴,顯見其非一時失慮或偶發,就犯罪情節而言,難認極其輕微,不過,考量林男偵訊時坦承犯行,且已繳交全數犯罪所得,符合減刑要件,因此判處2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超馬好手林義傑(現改名林瀚駩)被控涉嫌經營「真相智財顧問公司」,與多名律師、會計師合作,找影視公司授權抓盜版索求和解金,估計共獲利90餘萬元,其中涉案的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員工3人因認罪獲緩起訴處分確定,結果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發現鄭姓律師、陳姓員工2人均未支付18萬元處分金,30日撤銷2人緩起訴,近日會依《律師法》起訴2人。北檢調查,林義傑2021年成立真相智財顧問公司,同年7、8月取得2家知名影視公司3個月的取締盜版專屬授權,並約定將2成和解金分潤給影視公司,再和3名律師、1名會計師合作,透過科技公司許姓負責人上網遍尋非法下載網路IP,再交由律師事務所遞狀,向全國各地檢警提告抓盜版,逼網友支付和解金。檢方查出,林義傑等人在半年間提起訴訟超過千件,光4部影片就提告上千個網友IP,造成各地檢警辦案癱瘓,有檢察官將案件移轉管轄至其他地檢署,還被林的律師檢舉「濫權」不當移轉管轄。但林義傑在全國「亂槍打鳥」提告案件極大部分都被檢察官不起訴,僅約20多件成案,林義傑的律師出面與網友洽談和解金,並要求每案3萬元至5萬元不等和解金,部分網友因擔心官司被迫支付和解金,檢警估計林義傑等人共獲利90餘萬元,其中律師抽佣2成。檢警去年6月拘提林義傑到案,檢方訊後諭令林20萬元交保,林曾喊冤「我做正義的事情,被列為嫌疑犯人,這是很糟糕的事情,我沒有做違法的事情」,影射他是被檢警「查水表」。但檢方不採信林說詞,認定林義傑不具律師資格,卻以不合法的抓盜版專屬授權契約,勾結律師從事包攬訴訟行為,去年9月7日依違反《律師法》、《刑法》包攬訴訟罪起訴林、2名律師共6人。另涉案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員工3人因認罪,北檢給予獲緩起訴處分,檢方命3人須分別支付公庫18萬元、30萬元處分金。北檢並依職權向高檢署再議,經高檢署審核後認為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因此鄭、余、陳3人獲緩起訴確定。但北檢發現鄭、陳2人未在期限內各支付18萬元處分金,違反緩起訴條件,因此今天撤銷2人的緩起訴處分,近日將依法起訴2人。
航警局保安大隊一隊小隊長遭檢舉屢次在執勤時帶槍睡覺,航警局表示已展開調查並將該員調至其他單位。(檢舉民眾提供)民眾向媒體爆料指出,航警局保安大隊一隊小隊長屢次在執勤時帶槍睡覺,航警局表示已展開調查並將該員調至其他單位。航警局表示,經初步調查檢舉者提供的是去年10月間換季前的畫面,在第一時間也將該員調離服務單位並進行後續調查。航警局強調,該員行為已影響警察形象,將會以「不護短、不庇」的原則處置。此外,航警局將持續清查相關監錄畫面及資料,視調查結果依規定懲處,並要求同仁持續加強落實勤務紀律,以維機場安全與秩序。
曾推出海外投資買房當包租公婆可賺取高達8%、11%報酬率,喧騰一時的「台灣搜房公司」,受害人歷經四年陳情與檢舉,台北地院已在2022年4月下旬判決台灣搜房違反《銀行法》吸金,應賠投資人各9萬餘元英鎊,並可上訴,目前進到二審審理中;預估此案涉及民眾達三十多人。CTWANT記者採訪到其中的一名受害人Doris,她與先生透過「台灣搜房公司」的推薦,共花了近千萬元購入英國一間學生公寓、二間酒店房間與位於美國鳳凰城的一棟公寓。如今一路走來,Doris夫婦透過海外受害人團結的自力救濟,已解套出售了兩間房屋,剩下的是二間酒店的房間卡在產權複雜而難已脫手,且還有一些受害人是在新加坡也在等待司法訴訟審理。「我們夫妻現在學到一個道理,說投資報酬率超過5%的,多會是很詭異!其實買台灣的0050 ETF就有類似的效益而且還比較安全。」Doris跟CTWANT記者娓娓述說等待司法調查判決期間,所遭遇的誤解、苦悶與終可期盼的希望。話說2014年起,台灣搜房宣稱在英國等地買房的投資案,「保證每年8%淨投報率」、「3年後由開發商加9%買回」、「等於前3年每年平均淨回報率11%」,且「交易買賣全程律師參與,房款匯入履保帳戶,確保交易安全」等,吸引許多民眾簽約購屋參加投資案。Doris即是參加台灣搜房舉辦的「不動產說明會」後,2014年起先是購買位於英國曼徹斯特宜必斯(IBIS)連鎖飯店的一間房間,之後再購買英國一間學生公寓,她說,「我們等於是付了投資款買了一個契約,不像是真正買屋者,我們也從未到當地看過房屋,都是看DM買房。」「起初第一年每季都順利收到租金,才會覺得台灣搜房說的投資效益不錯,與先生就再購入第二間、第三間到第四間。直到一個一個的爆出狀況,才懷疑到台灣搜房為何安排的購屋合約都出了問題。」Doris說。「現在回頭來看,我能順利先脫手兩間房子,拿回投資的一些屋款,算是很幸運地。」Doris說她們買到的學生公寓是第一批蓋屋完工交屋的,後來買的人卻碰到「爛尾樓」實在很慘。「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大家要跨海向英國政府陳情、提起訴訟都不方便,沒想到同樣有投資我買的那批學生公寓的有英國當地的小學教師,2018年對方有飛來台灣了解之後,回到英國之後就一直與我們在台灣的受害人有聯絡,也獲得雙方信任給予授權,共同商議尋求解套之策。」Doris說。最後透過這位英國小學教師居中奔走,當地一間公司看到學生公寓後市看俏,協助Doris與有買學生公寓的民眾在2021年底完成出售合約,Doris說,「這間學生公寓是因出現房產公司倒閉,才讓大家團結起來自力救濟,算起來期間我也收了二年租金,最終能以屋款打九折趕緊賣屋,可說是很圓滿了!」至於位於美國鳳凰城的獨棟二層樓房屋,「我們是在2016年花了20萬美元購入,依約是說收了三年租金後,三年之後就加10%買回」,Doris說,「當初只有看台灣搜房給的DM買房,要管海外房子其實可說是鞭長莫及管理耗時……。」由於居中在美國幫忙收租的物管公司,2020年疫情爆發後就頻跟Doris說要換冷氣、更新地毯等,「因為產權獨立,屋主可自由意願處理,我就趕緊在2021年底線上委託仲介賣屋,當仲介幫我辦視訊看房才知道好大一間,算一算收到的租金還可以抵銷一些整修房屋的開銷。」Doris補充說。不過,Doris說夫婦手頭上還有兩間英國的酒店房間,因為產權涉及數十人複雜,甚至還遇到類似台灣的「海蟑螂」占用房屋未依約支付租金等的開發商、物管公司,「我們要一直催促對方才會給租金,很不穩定,有人受不了就飛去英國提起控告,現在好不容易拿回房屋主導權,但因涉及人數眾多,就沒像學生公寓案的順利,還卡住著難以找到公司承接。」Doris說,由於受害人逾三十多人,案情都類似雷同,因此台北地院一審是判決賠三名最早提起告訴的投資人各9萬4,810元到9萬5,000元英鎊,二審就會併案一同審理。「四年多來我們出庭多次,看到有對夫婦幾乎拿出全部退休金來投資恐怕血本無歸,實在是好心酸」,「一開始很多人都覺得是我們貪心才會被騙,被誤解的心情也是百感無奈。」Doris說。Doris繼續說,「等看到檢察官調查出登記在英國的房產公司是空殼公司,新加坡也如出一轍有人受害,就好像是《瞞天過海》電影中的一套綿密複雜騙局與陷阱,讓人真的很難察覺會掉進去;現今歷經檢察官起訴,法官一審判賠,很欣慰地終於看到有人願意聽我們說案情過程的種種!」
國安局長陳明通日前捲入多起論文風波,陳明通請辭獲准,職缺由外交部政次蔡明彥接任。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27)日在臉書上發文強調,會繼續追查過去由他所指導的173篇論文當中還有多少是抄襲的,以及下台之後是不是還堅持林智堅是冤案,應該給社會交代。王鴻薇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國安局長陳明通終於請辭,這一年多來,陳明通過去在學術上的醜聞,全民皆知,台大也因他有損名譽,過去他面對立委質詢時,對指導論文抄襲問題,推辭陳局長不回答陳教授的問題。而如今陳明通既不是陳教授,也已非陳局長,陳明通該好好面對了,所以以下幾點,仍會繼續追查。王鴻薇指出,身為向台大學倫會檢舉陳明通的檢舉人,對於最後台大如何對陳明通所作所為給予裁決,至今台大還沒有給明確答案,所以仍會持續要求,不會讓陳明通事過境遷,陳明通下台之後是不是還堅持林智堅是冤案?要給社會一個交代。再來接任行政院副院長的鄭文燦,經台大學倫會判定抄襲,第一時間自己也承認自己寫作有所瑕疵,而陳明通身為指導教授,對於鄭文燦的論文抄襲,竟然予以通過。過去由陳明通所指導的173篇論文當中還有多少是抄襲的,陳明通要自己公開或是要讓社會大眾發現一件承認一件?陳明通應該向社會以及學術界公開道歉。王鴻薇表示,陳明通的下台不是事情的結束,而是究責的開始,陳明通為人詬病的,是踐踏學術尊嚴,毀壞校譽,如今已沒有公職身分,陳教授的問題,希望陳明通一題一題回答社會大眾,也請相關單位追查到底,恢復社會良知,還給社會公平正義。
近期有中國網紅前往泰國旅遊時,拍片記錄自己讓泰國警察「護送」到飯店的過程,甚至更在影片中曝光這相關的價碼。影片曝光後引起不少泰國民眾的檢舉,而目前泰國警方也掌握了當時提供服務的警察身分,更發現這是一樁「常態性」的服務,目前正在對其背後的人員進行調查。據了解,在抖音上擁有600萬粉絲的中國網紅臭蛋,日前在前往泰國前被商家詢問「是否需要警察接送?」後來臭蛋就斥資13000泰銖,請了一台警車、一輛警用摩托車幫忙護送。而當臭蛋實際抵達泰國機場後,人都還沒走出海關,就看到一名泰國警察在出口附近舉著牌子接機。該名警察甚至還幫臭蛋開啟特別通道,跳過人潮眾多的排隊,直接走到海關口前面辦理完全部的手續,短短5分鐘就成功脫離海關。(圖/翻攝自微博)臭蛋後來又塞給每位警察200泰銖的小費,而這些警察還很熱情的邀請臭蛋直接搭警車前往飯店,所以臭蛋就體驗了人生第一回的警車接送。最後,由於沿路有警車鳴笛開到的關係,臭蛋從機場到飯店僅花了不到一小時的時間,省去了十分可觀的交通時間。(圖/翻攝自微博)整起影片曝光之後,瞬間引起泰國網友的注意,就連當地媒體也持續報導。根據《inquirer》報導指出,泰國國家警察總長Damrongsak Kittiprapas已經下令徹底調查,要向公眾解釋清楚事情的緣由。泰國皇家警察發言人Atchayon Kraithong表示,目前已經掌握到影片中出現的3名警察身分,分別是旅遊警察局的Pol Captain Sompol Pinyosamosorn、交通警察Pol Sergeant Thanakorn Nukulthanakit與Pol Sergeant Thanawat Simakachonboon。目前旅遊警察局正在針對此事進行調查,而2名涉案的交警也被送交有關單位調查中。旅遊警察局 (TPB) 發言人Pol Maj Gen Apichat Suriboonya表示,後經由調查後,涉案員警表示是在中國朋友的介紹下,開始從事這類型的接送工作。而且接送網紅當天,原本承接的員警無法到場,最後才改由其他同事頂替。也由於從社群網路上的討論來看,這起警察接送的事件並非是特例,TPB發言人也表示即日起會在內部進行嚴格的調查。至於先前傳出中國網紅臭蛋可能會面臨泰國警方的調查,TPB發言人表示,由於該名中國網紅已經離開泰國,如未來有調查上的需要的話,泰國警方將會委託國際刑事案件部門進行協助。
「Cosmo,這間可不可以買?」,我從Line上收到一則學員的訊息,傳了一張仲介發布的廣告,然後問我可不可以買。與此同時,另一位學員也傳了一封訊息,「Cosmo,在新北新莊xxx路xx號有一個5樓公寓我很喜歡,預計購入房價+仲介費+裝潢費大約xxxx萬,房貸8成抓1.8%利率,以區域平均租金計算總價投報率約x.xx%、自有資金報酬率為xx.xx%,您方便幫我看一下是否有我漏掉的地方嗎?」說真的,就算是專業的房地產投資人,也不太可能看了仲介的廣告詞和一些照片就能決定可不可以買;但我也可以理解剛踏入買房的新手無法抓到評估的重點,因此才會直接詢問「可以買嗎?」。所以,本文將跟你分享5種房地產投資人,讀者可以從中學習買房投資的五大學習歷程。房地產投資人五大類第一類房產投資人會問的問題,「這個好嗎?可以買嗎?要出價多少?」。通常他們看到了一則令人心動的廣告,便會直接將廣告貼給別人,並詢問是否可以買。這樣的情況下,等於直接將選擇權交由別人決定,若遇到願意真實分析優缺的人,那還好;但若遇到只是為了銷售的人,就很有可能吃了悶虧。第二類房產投資人會問「有一個物件我有興趣,可以陪我去看房嗎?」。通常從一類跨到二類代表已經學會篩選自己喜歡的條件,但擔心自己無法準確地抓出房子的瑕疵,害怕買到了問題屋該怎麼辦;這個階段其實找擅長看房的朋友或教練一起看房,就算身邊沒有這類朋友,也可以在網路挖寶學習,例如「看房注意事項五大篇章」,再搭配實際看房經驗就能進步了。第三類房產投資人會問「這間房子我看過OK,房價房貸是我可以負擔的範圍,但你覺得我應該買多少?可以投資嗎?」這類人對於買房的數字敏感度尚未建立,不知道如何議價、也不確定到底投資這間房報酬率會有多少。當然,最基礎的你必須知道房產投資報酬率的計算方式有2個,《總價報酬率=(總租金/買房總價)x100%》、《自有資金報酬率=[(總租金-房貸利息)/(買房總價-房貸總額)]x100%》,不然很容易被高報酬率的數字誤導。至於該買多少房價,你可以學「合理房價估算的4種方式」或「買房議價策略5步驟」。第四類房產投資人已學習了很多房產知識,自己會詳細的分析「這間房為何要買、打算買多少、可貸金額、投報率估算」,列出來給我看後會問「這樣的數字,可以執行嗎?會不會遇到什麼問題?」。第五類房產投資人已經相當成熟,會開發、會評估、會執行,但我總是被問到「我的隔租物件被檢舉,該怎麼辦?」,這類投資人缺乏了合法的意識,如果想做的長久,絕對要注意到如何合法的執行!房產投資不要只專注在投報率,合法更重要!(本文為「RICHARK財富方舟」總經理Cosmo口述內容,經「理財新手福利社」作者卡爾整理編輯)
非洲象和亞洲象近年因象牙盜獵問題急遽減少,禁止象牙買賣已是國際共識,我國則在2020年全面禁止象牙買賣許可,但記者調查,至今在蝦皮、樂天等各大交易網站仍可見象牙製品,不肖業者打著已滅絕的猛瑪象和長毛象名義販售現生象牙,相關單位卻視若無睹,動保學者則呼籲相關單位應真正全面禁止,別讓象牙買賣「借屍還魂」,阻止血腥交易持續進行。《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早在1989年就已禁止象牙貿易,該公約又被稱為《華盛頓公約》,目前有183國與歐盟加入,但國際野生動物關懷組織發現,近年各地偷獵大象的活動依舊猖獗,光是非洲每年就有超過4萬頭大象因盜象牙而被獵殺,動物專家也警告,倘若此情況再不改善,地球可能在20年後失去這個溫柔而強壯的生物。而我國不是《華盛頓公約》的正式締約國,但一直以遵守相關規定為傲,因而在1994年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禁止象牙製品買賣及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並訂定「庫存象牙產製品管理補充說明」做為末日條款,在長達25年的緩衝後,該條款終於在2020年落幕,林務局宣布全面禁止象牙製品買賣,並予以最高150萬元的重罰。 從法律上來看,象牙買賣看似終於畫下句點,動保團體不用再為了保護大象而聲嘶力竭,遠在非洲的象群似乎也能稍微鬆一口氣,但詭異的是,至今在蝦皮和樂天等各大網站上仍能看見象牙及其製品。記者實際觀察,這些製品的價格則從數千元到十數萬元不等,品類則從原牙到象棋、佛像、擺件、梳子和扇子,應有盡有,多數賣家都宣稱這是「猛瑪象」、「長毛象」等滅絕生物的化石,也有買家僅稱是「早期象牙毫毛雕刻大悲咒」便放上網路,專家們則一眼看穿這個「借屍還魂」的把戲。猛瑪象和長毛象等生物早在冰河時期就從地球上消失,其象牙允許買賣,學者質疑不肖商人看準這點,打著滅絕象種之名販售現生象牙產品。(圖/報系資料照)「一個已經滅絕的物種去影響現在族群的生存,這在生物界真的很少見。」前關懷生命協會主任林均翰表示,猛瑪象和長毛象等生物早在冰河時期就從地球上消失,自然不在華盛頓公約的保護範圍內,而許多商人看準這一點,導致象牙交易從檯面下轉檯上,正光明正大的進行中。「用常理想也知道,哪來這麼多猛瑪象和長毛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蕭文杰則推估,目前坊間可見的「化石象牙」,恐有極高的比例是「新鮮的」,可能剛從某隻大象身上被殘忍取下,而商人們拿著盜獵國不知真偽的進口報告蒙騙過關,海關人員因專業不足難以查證下放行,最終造成血腥市場仍在台灣持續。「讓象牙繼續買賣,其實就是鼓勵盜獵和殘殺的行為。」林均翰也呼籲,《野保法》中應該將猛瑪象牙納入管理,且有必要在一定時間內登記,未登錄的象牙化石則只能私人收藏,不得買賣和公開陳列展示,主管機關也應培訓查核人員辨識象牙的能力,多管齊下才能真正做到「沒有買賣,沒有傷害」,為世上僅存的大象們爭取一絲生機。前關懷生命協會主任林均翰呼籲,應全面禁止包括猛瑪和長毛象的象牙製品交易,落實真正的沒有買賣、沒有傷害。(圖/劉耿豪攝)林務局回應,猛瑪象為已滅絕物種,無族群保育之需求,故非屬《野保法》管轄範圍,且依其象牙外觀、橫切面之紋理等特徵均可與現生象牙區分,難以偽裝,若民眾發現有疑似以現生象製品偽裝成古生象製品的情形,可向林務局(0800-000930)、地方主管機關或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檢舉,調查確認將依法開罰。林務局表示,《野保法》所稱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不包括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所稱之古物,至於台北市2年間創造逾60件可買賣象牙的部分,林務局也表示,若該等象牙產製品均經北市府依文資法之法定程序與要件審查指定及辦理公告,確符合文資法具歷史價值之古物身分,則不適用野保法相關規定,其買賣亦無危及現生野生象族群之虞。
台灣為因應國際保育潮流,2020年開始全面禁止象牙買賣,但收藏業者發現,古物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於是向北市某重量級議員陳情,由議員施壓文化局,獨步全台制定流程,讓象牙製品得以成為一般古物,等同頒發合法交易證,變相支持血腥市場持續進行,還使拍賣象牙製品的宇珍藝術公司得以無罪,文資界砲聲隆隆,期望修改法規真正落實「沒有買賣、沒有傷害」。根據野生動物保護組織「大象無國界」統計,普通非洲象的數量在20世紀初約數百萬隻,到1979年還有約130萬隻,但近年因象牙暴利導致偷獵行為屢禁不止,到1990年代驟減到30萬至60萬隻,目前約只剩下35萬隻,更以驚人的速度在減少,倘若不改善此現象,大象恐在20年後宣告滅絕,國際因而於1989年公告禁止象牙買賣。我國也跟進全球潮流,1994年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禁止象牙製品買賣及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要求民眾將私人收藏的象牙登記納管,並在長達25年的緩衝之後結束落日條款,在2020年開始全面終結象牙交易,但記者調查發現,「全面禁止」只是表象,象牙市場恐從一般坊間轉移到拍賣會場上。《野保法》針對象牙買賣祭出最高150萬元的重罰,但同時施行細則第17條也明文,凡屬文化資產保存法所稱之古物者,即不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相關規定,此條文原意是為了保護文化資產,卻給了許多販賣象牙牟利的業者一線「生機」。象牙利潤導致大象族群正以驚人速度銳減,但此血腥市場如今仍在持續。(圖/動物星球頻道提供)記者調查,宇珍藝術公司經營超過30年,堪稱台灣拍賣界龍頭,對於相關法規應知之甚曉,卻在2019年夏季拍賣會上,拍賣「碧玉鳳駝寶瓶1對及象牙底座」和「牙雕瑞獸吊飾、人物圖名片盒、印章組」、「文房四寶組,含筆掭、長方印、印泥盒」等象牙製藝品,製品標價介於3萬至18萬元,其中就包括瀕臨絕種的亞洲象、非洲象的象牙,當年7月被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和保七總隊先後查獲,並於2020年遭到起訴。但宇珍不滿自己被罰,向某位超資深市議員陳情,該議員因而向文化局「關心」和「提議」,最終台北市府獨步全台,在2019年8月底訂出「文物提報指定一般古物(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適用)申請作業流程」,讓私人收藏的工藝品透過文資審議委員會後能成為古物,等於變相給予「販賣許可證」,使得象牙製品能不受《野保法》管控,持續在市場流通。此「德政」一開,台北市各收藏家果然趨之若鶩,他們打著想「展示、收藏」的理由,紛紛將自己的「祖傳象牙製品」拿去北市府申請,這些製品多數沒經過《野保法》登記納管,年份則自明清至1970年代不等,2020年2月到2021年12月間,總共有64件象牙製品「憑空」出現成為一般古物。文化局訂出的審議流程也讓販賣象牙製品的宇珍順利開脫,該公司總經理張玉霞一審被輕判4月徒刑,緩刑2年,支付公庫8萬元,二審則成功「逆轉」,法院傳喚國立歷史博物館典藏組文物保存維護郭姓研究人員到場,郭證稱這些物品的年代從清朝到民國初年不等,在研究人員的「證詞」下,宇珍的拍賣品明明沒有經過文資審議成為一般古物,卻被法官視為有「同等資格」,宇珍也逃過此劫,二審改判無罪。「根本是烏龍判例,法官也太笨了。」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蕭文杰痛批,文化資產分級制度嚴明,須經指定或登錄,由二十多位專家學者組成的議委員會認證才有資格,絕非一人空口白牙就說了算,郭員身為專業人士卻提供有問題的證詞,導致法官做出錯誤判斷,更擔心此例一開,其他業者紛紛仿效,恐導致文資審議制度成為象牙買賣的「特赦令」。臺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蕭文杰痛批,如果一般古物沒有辦法好好管理,等於是用國家制度給私人收藏增加價值。(圖/周志龍攝)「如果一般古物沒有辦法好好管理,等於就是用國家制度給私人收藏增加價值。」蕭文杰也認為如今的一般古物審議制度大有問題,他提到,一般古物都是私人於收藏住宅,其流向和交易買賣都難已被掌握,文化局應善盡納管責任,古物審議過程也該受大眾審視,讓象牙動態公開透明,才能真正做到百分百的「沒有買賣、沒有傷害」。台北市文獻館回應,「文物提報指定一般古物(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適用) 申請作業流程」,是因應《野保法》規定後,若民眾有展示或買賣需求,恐有大量物件湧入,為方便同仁作業而制定,象牙製品沒有此流程還是照樣能申請提報。文獻館承認此流程訂立是因宇珍向市議員陳情,市議員再關心而促成,此流程並未先與動保處討論,「動物相關法律他們也不會跟我們討論」,並強調絕無違法之處。林務局回應,猛瑪象為已滅絕物種,無族群保育之需求,故非屬《野保法》管轄範圍,且依其象牙外觀、橫切面之紋理等特徵均可與現生象牙區分,難以偽裝,若民眾發現有疑似以現生象製品偽裝成古生象製品的情形,可向林務局(0800-000930)、地方主管機關或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檢舉,調查確認將依法開罰。林務局表示,《野保法》所稱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不包括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所稱之古物,至於台北市2年間創造逾60件可買賣象牙的部分,林務局也表示,若該等象牙產製品均經北市府依文資法之法定程序與要件審查指定及辦理公告,確符合文資法具歷史價值之古物身分,則不適用野保法相關規定,其買賣亦無危及現生野生象族群之虞。
每個行業都有辛苦的地方,中國一名人妻從事殺豬工作,一開始很害怕,但後來習慣就上手,卻也引來部分民眾抗議,認為她虐待動物,還詛咒她會有報應,讓她十分傻眼。根據《梨視頻》報導,王輝菊從24歲到38歲,幹了14年屠夫,每年只休息2天,坦言剛入行時很害怕,只能硬著頭皮上,「一刀下去,直接大放血」,老公說她是殺豬的料,上半年他們每晚殺100多頭豬,過年前更是一個晚上殺了457頭豬,從晚上8點半,通宵屠宰到早上7點半,破紀錄還殺了600頭,光是10分鐘就可以殺一頭。王輝菊一開始入行很害怕,但習慣後就上手了。(圖/翻攝自梨視頻)王輝菊透露,殺豬最難受的是翻豬大腸,翻完之後大便的味道一直殘留,即使她狂用洗衣精或沐浴乳洗,仍然會有味道。不過,殺豬改變了她的生活,夫妻倆第一年就賺了40萬人民幣(約179萬新台幣),在橫店買了一棟42坪的房子,也買了幾輛車。讓王輝菊不解的是,因為從事這行,很多人咒罵:「殺豬的人會有報應」,甚至她還被檢舉虐待動物,「我幾次回應,我只是乾屠宰,怎麼可能會去虐待動物?如果說它不能吃,我們也不可能去殺牠」。她把弟弟和妹妹帶出來一起做,結果後來媽媽得癌症,爸爸就覺得殺生不好,但她認為這是迷信,「不殺豬的人也會生病,沒有幹偷雞摸狗的事,不觸犯法律掙錢,怎麼可能有報應」。
台北市捷運頂溪站41歲央姓女子,1月8日於捷運站內廁所抽菸,民眾一進廁所便聞到濃濃菸味,因此慘遭人檢舉,如今需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據了解,央女1月8日於頂溪捷運站內忽然煙癮難耐,便偷偷進廁所抽菸,原想抽一下解饞,卻不料抽得忘我,造成廁所內滿是菸味,前來如廁的民眾受不了,向站務人員舉報,與此同時警方也接獲通報,與站長一同進入女廁查看,果然看見手上仍叼著煙的央女,而央女則正要洗手出去,於是警方將其攔下詢問。警方表示,事後央女承認抽菸,因此將交由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並進行裁處,同時恐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警方呼籲,依照菸害防制法規定,不得於捷運站內吸煙,違者可罰2千元至1萬元罰鍰。
政府打炒房一波波,房市反轉向下又再祭出《平均地權條例》,不僅打炒房慢半拍、不夠力被民眾罵翻,建商業者們也是怨聲載道。由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和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主持的跨部會中小建商座談,於今(19)日舉行,受邀出席建商不到10家,業者對於《平均地權條例》與融資問題發言甚多,有人認為「摸頭」大於實質效益,「希望是有聽進去,媽祖保佑!」16日上午,內政部地政司臨時發函通知18日將召開座談,需在16日下午3點前報名,17日又臨時通知延到19日舉行,除了安排時程超趕,也有許多建商抱怨,僅「特定」建商收到邀約,想參與卻不開放報名,「不透明、不公開,果真是閉門做事的政府!」據了解,今天會議除了龔明鑫、花敬群出席外,還有營建署、環保署、地政司、金管會金融局、建研中心等單位10多位官員。而出席建商有馥域建設、中華都市更新全國總會副理事長劉果;中洲建設、台灣省不動產公會理事長黃啟倫;皇邑建設、台南市不動產商業同業公會常務理事陳煌億;聯儀建設、嘉義市不動產開發公會名譽理事長呂冠衡;以及寶勝開發王至亮、統創建設施俊偉、玖都建設等代表,約7、8家建商,10多位業界人士。會中大家談高房價起因,並著重在《平均地權條例》預售可否換約、工期18個月、檢舉人應具名,並且建議應有亂檢舉之處罰規定、中小型建商因為信用管制而面臨貸款不易…等等面臨生存的問題。對於建商反彈最大的私法人購屋管制,有建商反應,內政部新聞稿對於「參與都更危老」或一般合建,而依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契約或合建附買回條款取得住宅之情形,一下寫可納入「免經許可」,一下又被納入「需經內政部許可」,「是在玩文字遊戲,往後都更跟危老將無法推動!」而且私法人購買住宅每年平均約1.5萬件,就算內政部一年上班365天,換算下來一天也要開會審理41件,業者質疑「這可能嗎?」一名建商還認為,預售簽約後因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不得轉售,內政部用「失業」2個字似乎太狹隘也有失公允,常有不得不自願「失業」的狀況,所承購之預售屋不能換約,也太不合理,應放寬,同時經地方政府核准,建商無力稽查,若是因個人因素應急需要而賠錢或平轉無獲利之轉讓者,應准予換約轉讓,才符合公平正義。也有人認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作為檢舉獎金,將會是在製造買賣雙方之對立及社會上可能對此讓有心人挾怨報復,衍生爭端。除非子法中明定檢舉人因亂檢舉,查證不實時,被檢舉人可以提出比照「誣告」之罪行,此外也不得匿名檢舉。也有建商反映表示,建議對中小建商應取消土建融限制,解除18個月規定,放寬銀行法72條之2,取消銀行對城鄉分級貸款限制,危老應納入非都市土地,調整銀行公會對短期土建融上限,以及豪宅上限應解除或放寬,貸款成數應提高。會議談了近2個半小時,對於業者踴躍發言中央各部會有沒有採納,業者回應,「希望是有聽進去」,18個月的問題應該是有機會放寬或可以用展延處理,信用管制也請中央跟金管會研究如何適度的放寬,「可能而已⋯媽祖保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