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司法判決缺乏信心 鄭運鵬:不認為台灣有條件廢死
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前立委鄭運鵬表示,對於台灣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強調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倡議廢死聯盟及反對廢死代表於憲法法庭展開長達5小時之言詞辯論。外界對於法務部之立場相當關注,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有關死刑釋憲案,法務部的立場明確,認為死刑的規定是合憲,而過去大法官曾針對此問題進行釋憲,結果亦認為死刑規定合憲,目前的情況並未有大改變。面對「死刑存廢」議題,鄭運鵬表示,首先需先釐清,台灣從來沒有廢除死刑,只有從「法院沒有個案裁量權的唯一死刑,逐步修改成有裁量權的死刑或無期徒刑」,現在的司法實務狀況並不是廢除死刑,而是新一代的法官越來越不判死刑,這是世界性的司法趨勢。「因為國人比較認識的其他進步的民主國家,如日本、美國等都有死刑,所以國人很難接受歐洲來的那一套廢死觀念,不過,大法官們許多都是留學歐洲,我認為這是他們的盲點」,鄭運鵬不認為,台灣在這個階段需要太在意歐洲國家要台灣做什麼。鄭運鵬進一步提出,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加上對於台灣的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鄭表示,過去台灣冤案不少,每一兩年都會消化一件死刑冤案,不少打了一二十年的死刑案件被無罪定讞或翻案成功,國家還要用各位的稅金去做冤獄賠償。(日本美國當然也有,而且類似的戲劇作品很多)另外,鄭運鵬補充對於死刑存廢的建議,他指出,大法官和司法院可以每隔個五年做一次大規模的研討,即使研討是擺明以廢死作為主題也沒有關係,也要去營造可以被信任的審判和獄政制度,每五年去觀察社會條件的改變,如果廢死是個司法院的烏托邦,就請司法院要動手去建築,不要只想動口就好,每個國家討論死刑存廢,其實都是沒幾個人有耐心去搞懂的。
死刑釋憲辯論3/民調以「無條件廢死」混淆真實民意 早有數據稱「配套懲戒」是關鍵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則表示,多年來民調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多年來有許多數據顯示,民眾會因為配套措施的不同,改變對於死刑制度的支持度,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指出,死刑的正當理由中,最常聽到的是以「多數民意支持」作為基礎,但正如釋字748號解釋揭示,基本權的保障為憲法的基本職責,人性尊嚴、生命權的剝奪與界線是重要的基本權問題,釋字第603號解釋也提到,雖然民意調查能作為解釋參考的「事實資料」,但不能作為論斷憲法意旨的「依據」。李劍非說,多年來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民調中,如果改採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有51%贊成;法務部也曾表示若有配套措施,人民的反對廢死意見降低。李劍非指出,法務部2018年的民調顯示,56%民眾同意「有條件廢死」;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多次在報告中承認「人民會因配套措施改變態度」。而德國在廢死時,民意是支持死刑的,一直到20年後才改變,可見民意會隨著政府推行的替代方案而改變。李劍非說,法務部已多次確認,有包括較長的有期徒刑、特殊無期徒刑、保安監禁及終身監禁等替代方案。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及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法院的報告中,均以說明「無期徒刑」或「較長的有期徒刑」是廢除死刑的有效措施。他認為,早在20年前台灣就已經有了替代方案的研究和準備,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同性婚與通姦罪除罪作出解釋前,民意都是多數反對,但終究會理解大法官對憲法的基本價值的維護。
死刑存廢僅需7票!「今辯論」重點一次看
殺人案件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問題將在今(23日)由掌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等件、台灣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最快將在今年7月底做出宣示,另由於15名大法官中有3人選擇迴避,因此若要宣告死刑違憲,僅需7票。誰提出釋憲?本案的聲請人為72歲的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根據數名證人的證詞顯示,他在1990年8月10日,與警察在卡拉OK發生細故,於是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指著警察說「結掉這兩個」,陳榮傑持槍照辦,導致黃鯤受、吳炳耀2名員警不治死亡。事後陳榮傑已執行死刑,王信福則逃亡至2006年才在返台入境時被捕。對此,2018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有多名律師學者跳出來指稱王信福案存在諸多疑點,且數名證人疑似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或誘導訊問,王信福本人也始終堅稱,自己是冤罪。廢死主張廢死團體經常引用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來加強其主張,日本一橋大學博士、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2018年在廢死聯盟的演講中認為,比起美國的情況和日本的文化,「我國並沒有嚴重的種族問題,台灣也算安全,我們憑什麼還要維持死刑?」他也直言,冤罪是司法制度的宿命,台灣4年來沒有執行死刑,社會狀況有變差嗎?李茂生也曾強調,死刑是一種非常墮落的制度,為什麼人們會接受殺人者必須死?因為在刀起刀落中,心中產生自虐性的愉悅,這就被稱之為正義,而死刑就是群眾憤怒的結晶,社會若可以超越憤怒,把憤怒情緒昇華,就會產生新的情緒,那就是真愛。反廢死主張法務部曾在2012年委託精湛民調公司調查,發現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民眾反對廢死,另有高達81.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不須廢死,顯示反對廢死仍然是台灣主流民意。對此,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警大教授林東茂也認為,3項「刑罰理論」都無法得出廢死的結論:首先是「應報理論」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有機會選擇善行,卻選擇惡行,就應當承擔倫理責任;「一般預防理論」,也就是殺雞儆猴,必然強調明確嚴格的刑罰,最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成本;「特別預防理論」雖然強調行為人受到社會影響,只要加以調整,行為人就不會再犯罪,但也指出對於不能矯正的行為人,只能永久隔絕,這就是死刑。他也質疑,廢死團體每次都以人道主義出發,但難道無期徒刑、長期的監禁或是鉅額罰金,就不是違反人道主義?憲法法庭提出2爭議點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得適用死刑之犯罪類型:(1)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2)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得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得對之宣告死刑之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而有「不罰」(第1項)或「得減輕其刑」(第2項)之區別,就死刑之宣告而言,是否違憲?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疑似有家暴歷史!持刀殺害25歲妻 中國男子遭判死刑緩期執行
2023年5月15日,中國江蘇徐姓男子在上海持刀殺害25歲的伍姓妻子,最後被依法起訴。而在歷經一年多的訴訟後,法院於19日進行一審宣判,判處徐男死刑,緩期2年執行。為此,伍姓女子的家屬感到憤憤不平,已經揚言準備上訴。據了解,死刑緩期執行又稱死緩,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有的刑法,與一般緩刑不同的是,死緩的期間,被告是需要入獄服刑的,期間,如果受刑人如果沒有故意犯罪, 即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則可以減為有期徒刑。而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5月15日下午,徐男找到伍姓妻子在外的暫居處,由於伍女拒絕開門讓徐男入內,情緒激動的徐男,先是在門口隔空與伍女對罵,後續又持磚塊砸破玻璃進入室內,最後竟拿刀械捅刺伍女頸部、腹部等處數刀致其死亡。後續,徐男便報警主動投案。伍女的母親表示,事發地點就是自己與先生在上海的住所,女兒於2022年3月與徐某分居後,就帶著4歲的兒子前往該處居住,在事發前一兩天,女兒還因為兒子生病的事情,與徐男發生衝突。而事發當下,伍女的母親、伍女的小孩也在家裡面,並且全程目睹整個案發過程。伍女的父親表示,徐男與女兒結婚後,多次家暴女兒,女兒早有離婚的打算,只是為了孩子一直隱忍。女兒曾在2022年9月向老家重慶市開州區人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但被法院駁回。徐男的母親受訪時表示,表示兒子不是做壞事的人,平常「人挺好的」。兒子結婚之後,她不清楚兒子夫妻倆的事,也不清楚兒子有沒有打過媳婦。徐母也提到,兒子殺害伍某青當天給她打電話,要她幫忙帶孩子,她當時想讓兒子把伍某青和小孩一起接回家。面對家暴與故意殺人的指控,徐男開庭時就直接否認,更表示自己攜帶刀械前往伍女暫居處,並非是企圖殺人,而是希望以刀械的方式威脅伍女與小孩跟自己走。後續徐男也表示,自己曾有輕生的念頭,但是在姊姊的勸戒下,徐男才報警自首。後續法院認為,徐男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但由於徐男具有自首情節,因此依法從輕處罰,最終判處死刑,緩刑2年執行。但伍女的家屬則拒絕與徐男和解,更要求法院判處徐男死刑,因此面對法院的判決,目前已確定會提出上訴。
台版柬埔寨案二審宣判 首批16名被告最重判26年
台版柬埔寨案涉及求職詐騙凌虐,造成3人死亡、61人遭囚禁凌虐,高等法院2024年4月12日先對張家豪、鄭文誠等16人判決,合議庭維持一審刑度,分別判刑1年2月到 26年不等徒刑,還可上訴。主嫌傅榆藺、陳樺韋高院尚未審結,近期宣判,一審對傅、陳2人判無期徒刑。2022年9月,傅女等詐團成員,為了收取人頭帳戶,誘騙被害人應徵後,沒收證件、存摺及手機,先後將61名被害人,分別囚 禁在淡水、桃園兩據點約3、4坪大的房間,當作「豬仔」養。每人被以手銬、腳鐐銬住,1天僅吃1餐,眾人只能坐著睡覺,內心承受極大恐懼,辦案檢警破獲後見狀,驚嘆「以為來到落後國家」。其中不幸死亡的3人,38歲黃男被關11日,竟被丟在浴缸內電擊, 被迫從浴室通風窗戶跳下死亡;第2名死亡的45歲黃婦,因被拘禁32 日,大小便失禁,持續吐血,最終休克死亡;第3位林男患有慢性病 ,腿部傷勢惡化發出異味,大喊「我快受不了」,3小時內被餵食3顆 FM2,導致心肌梗塞死亡。台版柬埔寨案一審由士林地院審理,審判長為行政庭長蔡守訓、陪席法官陳銘壎、受命法官李昭然。李昭然在二審宣判前傳出墜樓身亡,司法界聞訊咸感哀悼。
台版柬埔寨案二審今宣判 一審受命法官竟墜樓亡
「台版柬埔寨」今天(2024年4月12日)高等法院宣判,不料一審承審本案的士林地院受命法官李昭然竟於今天凌晨墜樓身亡,墜樓地點就在士林地院法官宿舍,引起法界震撼。台版柬埔寨案涉及求職詐騙,有3人遭凌虐慘死,61人遭拘禁,不法所得高達3.93億多元,士林地院依私刑拘禁致死等罪,重判核心要角、綽號「大姊」的傅榆藺、「茶董」陳樺韋各無期徒刑,另有27名共犯被判刑。台版柬埔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由審判長蔡守訓、法官陳銘壎、受命法官李昭然組成合議庭審理。杜承哲則以案情繁雜為由,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獲准。士林地院院長彭幸鳴及相關人員獲悉後,隨即於凌晨前往三總陪伴李法官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士院同仁聞訊至為震驚哀痛。該院即刻啟動心理支持措施,安撫同仁悲傷與不捨的心情,並密切與家屬保持聯絡,以提供後續之協助。
搶看電視起口角 台中逆子拿刀砍媽搶救不治
台中市北屯區10日深夜發生一起弒親案,一名30多歲兒子因為搶看電視,跟媽媽發生爭吵,竟失控拿刀砍媽媽,送醫搶救後媽媽宣告不治,案發詳情待釐清。據悉,10日深夜10點,北屯區崇德六路某大樓一名36歲許男,因為跟60多歲媽媽搶看電視,一氣之下拿7公分水果刀刺她左胸,許母當場沒了生命跡象,而許父因上前制止,父子都掛彩,警消到場後將3人送醫。許男右手有傷,送醫意識清楚。台中市第五分局指出,案發詳情待釐清,會依刑法第280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移送許男,最重判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泰源監獄縱放殺人犯 吳哲銘提審遭駁回、新北檢警抓他回籠
1998年犯下新北市永和區「歡樂聯盟KTV」槍擊殺人案,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吳哲銘,疑似服刑的泰源監獄李姓輔導員造假分數,讓吳獲得假釋,法務部發現後撤銷,並通知執行其服刑的新北地檢署找人。2024年4月2日永和警方持拘票將其帶回地檢署,但吳聲請提審,新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新北地檢將吳發監執行。矯正署全面清查李姓輔導員承辦假釋案件後,發現還有3名受刑人分數錯誤,其中2人已撤銷假釋回監執行,並修正分數及縮刑日數,第3名雖因作業分數登載錯誤,但綜合其他評量項目,仍符合假釋要件,出監時執行率已逾9成,目前已完成保護管束服刑期滿。泰源監獄2024年3月20日召開考績委員會,分別核予李員記過2次及時任主管申誡2次,且已調整李員勤務,不許再辦理假釋業務,矯正署也將全案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據了解,吳哲銘被判無期徒刑確定後,2021年服刑期滿15年,依法若表現良好可聲請假釋,泰源監獄李姓輔導員自2020年11月至2023年1月間,未按累進處遇核分規範,核予吳哲銘錯誤分數,吳在監作業分數只有0.7分,李卻幫他灌到滿分4分,加上教化、操行分數後,總分11.8分,通過提報假釋的9分門檻,2021年假釋出監。矯正署已撤銷吳員假釋許可,由地檢署通知到案執行。新北檢2024年4月1日收到矯正署通知吳哲銘需續執行無期徒刑,遂指揮警方前往吳哲銘住所送達撤銷假釋處分及執行傳票,但吳不在。檢方遂核發拘票,2024年4月2日下午2時許在蘆洲查獲吳哲銘,並解送至新北地檢署。吳哲銘不滿檢警拘提過程,認為被違法逮捕,向新北地院聲請提審遭駁回,新北地檢繼續發監執行。
被勸戴口罩他刺死超商店員!紙雕師二審判無期 最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知名紙雕師蔣嘉凱在2021年疫情警戒期間,進入超商被蔡姓店員提醒戴口罩,竟心生不滿,持刀刺死蔡男,一審依殺人罪判處死刑,但二審卻改判蔣男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量刑違法且判決理由不完備,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蔣男2021年11月21日未配戴口罩,到桃園市住處旁的便利超商,蔡姓店員依當時政府的防疫措施,要求他配戴口罩,並告知若未配戴口罩將無法為其結帳,他返回住處配戴口罩,但第2次到超商消費結帳時,又與蔡發生爭執,他再回家拿刀到超商殺死蔡男。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將蔣判處死刑,他及檢察官都未上訴,但法官依職權送上訴。案發後法官為釐清蔣男殺人時行為控制力是否完全,辨識力有無減低,將蔣男分別送至2家醫院鑑定,但2家醫院出現不同的鑑定結果,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採用對蔣男有利的鑑定報告,認為他因服用藥物後產生暴力反應,符合《刑法》減刑規定。高院審酌蔣男有部分反社會人格,是由藥物濫用之藥物導致,非無矯治、再社會化的可能,令他長期隔絕,以免危害他人,已兼顧他的更生改善及復歸與社會安全之維護,並與罪責相當,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雖認定蔣男是自首,但不符合減刑的規定,卻未在判決理由說明,且他有2分醫院鑑定報告,但二審採用對蔣男有利的醫院鑑定結果,卻未詳述為何不採用對蔣不利的鑑定報告之理由,此外,二審量刑調查程序也違背法律規定,因此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13歲男孩殺害鄰居8歲女受審 為陸降刑責年齡首例
2022年9月25日,愛看《喜羊羊與灰太狼》的13歲男孩小劉(以下人名均為化名),涉嫌用殘忍方式將鄰居8歲女孩小悅殺害。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依2021年新修正的大陸《陸降刑責年齡首例》,核准同意追訴其刑事責任。2024年2月4日,小劉因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由甘肅通渭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3月20日起由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大陸《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由14周歲降至12周歲。其中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專家表示,未成年人雖不適用死刑,但如果構成重罪且情節極其惡劣,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大陸紅星新聞報導,被害人二伯,見過小悅遇害場景。甘肅定西通渭新景鄉一村莊的林地裡,孩子的褲子脫到腳踝處,腹部被劃開,身體多處刀傷。家屬透露,小悅死亡後,遺體被侮辱。小悅父母長期不在身邊,後來父母離婚,她成了爺爺奶奶照顧的留守兒童,奶奶還有精神疾病。現場監控視訊顯示,案發當天中午11時53分左右,小悅爺爺飯後在房子一側曬農作物,小劉穿著一身深色衣服,先是站在小悅爺爺旁邊一會,然後走向小悅家大門。12時,小悅穿著一件粉色上衣,蹦蹦跳跳地往家門前的坡上跑去,小劉走在一邊拿著一根長條狀的東西在手中轉動,也跟了上去。1分鐘後,小悅的背影消失在樹林間。紅星新聞報導,小悅爺爺說,事發前2天,小劉兩度上門邀小悅玩,但小悅沒去。案發當天中午,他躺在床上休息了一會,仍不見娃娃,就立即四處串門尋找。小悅爺爺曾走到小劉家詢問,對方說不知道。當時小劉正在洗頭,小悅爺爺臨走前還關愛地拍了拍小劉的肩膀。小悅父親反覆看過家門口監控視訊。他記得,小悅先是和小劉在一塊空地上玩耍了一會就離開了監控區域,他還記得監控曾錄到小悅最後的聲音,「爸爸,爸爸」。大約下午2點鐘,監控拍到小劉神態自若地雙手揣著褲兜原路返回。午飯後,小悅二伯開車準備去地裡摘蘋果,路上又遇到背著書包回學校的小劉,就捎了他一段路。小劉上車後,二伯看到小劉全身暴汗,但當時並不是很熱。途中小劉很淡定地跟二伯夫婦還閒聊了幾句。小悅爺爺找不到娃娃,急了,讓親人、鄉親一起幫忙找。下午4點左右,小悅二伯也在電話通知後加入尋找。二伯記得,大約在下午四五點鐘,莊上的一個村民在家附近發現了小悅遺體,二伯連忙趕往現場。案發現場在小悅家林地裡,樹木密布,位於半山腰,一側就是剛剛載小劉上學路過的土馬路。紅星新聞報導,小劉玩伴小飛說,當地傳言,小劉回到鄉上後,還買了一瓶啤酒,一邊喝啤酒一邊在學校打籃球,直到上晚自習時,被警方帶走。案件相關資料顯示,案發前,小劉就準備了水果刀、刀片、一次性手套、塑膠繩等作案工具預先放置小悅家林地內,之後又以邀請小悅玩為由將她騙到了林地。案發後,經鑒定小劉精神狀態正常,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同意追訴其刑事責任。小劉在羈押期間,無悔罪改過心理,對所犯錯誤持無所謂態度。案發後小悅父親從相關管道了解,小劉被母親打罵後、產生仇恨女性,殺女性洩氣的犯罪動機。小劉預謀殺人對象有自己媽媽、以及成績好的同學等人,但最終將目標鎖定小悅。紅星新聞報導,小劉媽媽陳女士受訪40多分鐘裡,幾乎全程都在哭泣,說很抱歉,曾向受害者家屬下跪道歉並願意積極賠償。在陳女士眼中,小劉雖然發育到成人般高大,但仍愛看《喜羊羊與灰太狼》《熊出沒》等「幼稚」的動畫片。陳女士說,小劉案發前也曾遭到校園欺凌。在案發前不久,有學生把小劉叫到學校廁所,餵小劉吃大便,老師也曾處理過傷害小劉的學生。小劉的父母曾在鄉上開餐館,位置就在小悅房東開的門市旁。房東說,小劉平時看上去獨來獨往沒有什麼朋友,鄉裡確實傳聞小劉外號叫「餵大便」,因為他曾被同學餵過大便。新景鄉的學校位於半山腰上,上方是街道,下方則是一片茂密樹林。比小劉大幾歲的朋友小飛說,那片茂密的樹林是學生的約架地。小劉被餵大便的事小飛也知道,曾說被班上3個同學欺負,想讓小飛幫他。小飛記得,小劉很小時喜歡隨身攜帶刀具,還愛用父母的舊手機偷看色情錄影和解剖視訊。莊子裡很多村民印象中,小劉發育比普通娃娃要快一點,身高已超一米七,有時候喜歡用隨身攜帶的刀子破壞樹皮、樹葉。紅星新聞報導,很多受訪者都提到,小劉的父母愛吵架。陳女士也承認,她和丈夫、公婆經常因為家庭瑣事吵架,育兒觀念上雙方也不一樣。陳女士比較關注小劉的學習情況,但每次看到小劉寫作業不積極,就經常打罵教育娃娃,遭家裡其他家長反對。陳女士表示,小劉在讀小學低年級時成績還過得去,到了四年級後,成績變差,那時她曾外出打工一年多時間。到了初中,陳女士經常看到小劉身上、臉上帶著傷口回家。有一次上體育課,陳女士觀察小劉和另外一個學生單獨站在一起,她認為小劉是被集體孤立。有時,陳女士看見小劉回家時表情不太高興,問娃娃咋了,娃娃回答「好著呢」,什麼也不說。小飛也覺得,小劉在四五年級時變化很大,那時小劉就經常偷爸爸的菸和小飛一起抽。小飛曾撞見過小劉偷窺他的堂姊上廁所,等小劉堂姊上完出來小飛告知堂姊,堂姊也只是笑笑沒有說話。同村一個玩伴,還在案發前一年內,曾兩次看到小劉在廢棄的窯洞裡,將小悅的褲子脫掉。案發當天,小劉被警方帶走,陳女士後來從警方那邊才得知,小劉恨女性。陳女士認為娃娃不懂性,她也從未對娃娃進行性教育,根本不知道娃娃是否有騷擾其他女性的行為。小悅父親不知道女兒被脫褲子的事,他曾對小悅說過,她是女孩,如果有男的摸她的話,一定要告訴爸爸。不知道為什麼,娃娃從未說起過。「知道自己不會判死刑,所以面不改色。」小悅父親說,如果殺害小悅的人能判死刑,他寧願不要一分賠償,但在目前情況下,他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希望獲得民事賠償和政府的幫助。
韓男子嫌棄女友重度皮膚病 爭吵後把她剁成80塊
韓國媒體近日對17年前一起重大刑案發起了歷史回顧,16年前的3月27日,一名涉嫌在殺害女友並將她分屍成80塊以上的男子向法院上訴遭駁回,堅持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這起兇殘的命案發生在2007年1月,家住大邱的柳姓女子在1月27日晚間前往首爾去找男友,之後便宣告失聯。家人在30日報警時,起初被警方以「可能離家出走」冷淡對待,但柳女姊姊在2月1日收到柳女一封意義不明的疑似求救簡訊,警方察覺事情有異,隨即展開調查。警方走訪了柳女的周邊關係後,將其男友金某(當時34歲)列為嫌疑人,因為他是最後一個目擊柳女的目擊者。金某告訴警方,27日與柳女約會後將其送走,之後不知道她去了哪裡。金某是一名陸軍中士,自2004年起一直與柳女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但據朋友的說法,金某因柳女患有嚴重的皮膚病而常常辱罵她,兩人之間始終爭執不斷。而警方追蹤調查後發現,金某在柳女失蹤當天購買了果汁機、汽車清潔劑、鋸子和清潔刷等可疑物品,之後更在金某家浴室裡發現了柳女的血液反應,因此掌握了柳女死亡的決定性證據。被查出血跡後,金某向警方宣稱女友當天在與他發生爭吵後服藥自殺,但他是在職軍人,太害怕被認為是殺人犯遭到軍事處分,所以不敢報警。金某供稱,為了藏起女友自殺後的屍體,他先將女友的衣物丟到路邊的舊衣回收箱,隨即切下女友身上部分肉塊用果汁機攪碎沖掉,頭髮則剪成小段後燒毀,另外部分遺體收在夾鏈袋內帶到首爾車站與附近的浴場廁所內沖掉。其餘實在難以處理的遺體,被他肢解成多塊零散掩埋在其部隊營區附近的山裡。為了干擾調查,金某還帶著柳女的手機到偏遠郊區向親人發了一封簡訊,意圖塑造柳女當時還活著的假象。據警方統計,金某為了掩飾女友死亡的事情,竟將女友分屍成80多塊以上分別處理,以至於屍體無法完整找回,兇殘手段令韓國社會震驚。然而在軍事法院進行一審時,法官相信了金某的證詞,只以「消極救援導致女友死亡」判處金某15年徒刑。檢察官無法接受這個結果,決定繼續發起上訴。檢警再次調查柳女被找回的部份遺體,終於在頭顱後腦發現了有被重擊的跡象,同時門牙還有受外力拉扯外翻的痕跡,種種證據表明柳女絕不可能如金某所稱只是爭執後服藥自殺。又在金某的電腦上發現了「偽裝自殺」、「監視器影片保存期限」等搜尋紀錄,終於收集了足夠證據指控金某謀殺了柳女。最後,韓國高等軍事法院判決金某謀殺了柳女,並判處他無期徒刑。金某曾對此提出上訴,但法院在2008年3月27日駁回了上訴,並稱:「即使因受害人身體嚴重受損而無法詳細查明殺人方法,但光憑現有間接證據,就足以認定蓄意殺人罪。」因此決定維持金某無期徒刑的判決。
藍委質疑國家技術性廢死 蔡清祥否認:任內執行過兩件死刑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26日質詢時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詢問法務部長蔡清祥有關廢死議題,吳宗憲指出,2005年的死刑執行實施要點中,有一項但書在2020年的死刑執行規則中被拿掉,質疑法務部是有意為之,讓執行規則變得不明確。蔡清祥則否認,他任內依法執行過兩件死刑,該執行就會執行。吳宗憲指出,2005年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有但書,無理由不受理被駁回者,以同一原因聲請者不在此限,也就是在此情況下「要執行」,但在2020年的死刑執行規則中卻不見,他質疑,法務部是有意放寬死刑執行的空間,國家不能為少數人的人權而損害大眾的生命安全,並以新北市割喉案家屬的聲明呼籲法務部肩負起責任。吳宗憲進一步質疑,若國家技術性廢死,法務部卻不處理,是否意味著應該增列無期徒刑不得假釋?讓將來法官在處理無期徒刑時,得假釋或不得假釋有選擇的空間,法務部應該要有足夠的肩膀來扛起這個責任。蔡清祥則回應,都會考量,但他也強調,任內依法執行過兩件死刑,不會因個人因素而不執行,當所有的救濟程序都已經完畢,「該執行就執行」。吳宗憲續指,校園安全與少年犯罪問題的關聯性日益凸顯,法務部應該積極打擊源頭,阻止黑幫滲透校園。他也呼籲,法務部應該檢討矯正機構的效能,以及少年犯罪有旋轉門效應的現象,必須從個案中發現缺失,補齊現行矯正系統的不足。
台版柬埔寨被害人求償破億! 民事求償 S姊、茶董等判賠1040萬
台版柬埔寨案釀成61人受虐其中3人死亡,主要的首腦「S姐」傅榆藺、「茶董」陳樺韋,指揮操縱犯罪組織,一審被重判無期徒刑,被害人也提起損害賠償告訴,今(25)日士林法院民庭審結兩件,判傅等人應該賠償兩名被害人共1040萬元。可上訴。據了解,法院已收逾34起求償案,傅女等人將面對破億元賠償。S姐淚灑法庭,表示很想交保去看女兒。(圖/報系資料照)檢警前年11月在詐團新北市淡水、桃園市中壢等兩處據點,共救出58名被害人,但有3人不堪凌虐身亡,均遭棄屍;本案另有267人被騙失財,詐團不法所得高達3億9342萬餘元,而傅榆藺、陳樺韋指揮手下囚虐61人,對3人死亡置若罔聞。一審士院刑庭去年11月宣判,指傅、陳等29名被告分別犯下私行拘禁致死、非法使人施用毒品、遺棄屍體、組織犯罪、加重強盜罪等,總共多達4724罪,一審合議庭痛批,傅女雖有兩名未成年子女需照顧,但依其經濟並非無法支應,也無何種因素造成犯罪意念,且為大學畢業,受有高等教育,卻以惡劣、兇殘手段,侵害被害人生命、財產。傅女雖表示有與全體被害人各以5000元調解意願,均遭拒,依組織、私刑拘禁致死釀3死、50次加重強盜、8次非法使人施用毒品、266次加重詐欺、共328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據了解,許多被害人尋求法律途徑,提出民事求償,士院民事庭目前已收逾34案(包括今宣判2案),求償金額達1億1897萬443元,目前仍有兩案尚未分案。另外,檢方第二波起訴到案的「藍道」杜承哲、薛隆廷、洪俊杰、王昱傑,被控犯下2811罪,士院刑庭定5月21日宣判,除此之外,杜男還被查出以現金、名車、泰達幣收買時任派出所長葉育忻,藉此打探檢警偵查訊息部分,尚由士院審理中。
酒瓶茶葉暗藏21公斤安毒 台男遭澳洲海關逮捕…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澳洲警方日前宣布,一名從泰國搭機前往雪梨的台灣男子,因為暗藏21.2公斤的甲基安非他命在攜帶紅酒瓶、茶葉包裝中,企圖闖關失敗後,已於19日遭澳洲警方逮捕。而根據澳洲當地法令規定,該名男子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澳洲聯邦警察局(AFP)於24日發表聲明,一名27歲的台灣男性公民于19日從泰國乘坐飛機抵達雪梨國際機場時,澳洲海關在該名男子的行李與托運行李箱中翻出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毒品主要是藏在紅酒瓶、花草茶與浴鹽等產品包裝中,總重量達到21.2公斤。(圖/翻攝自澳洲聯邦警察局官網)目前澳洲警方已經逮捕該名台灣公民男子,並且已於20日出庭受審,同時也被法院拒絕交保,預計於5月15日將會再次出庭。而報導中也提到,根據澳洲當地法令《刑法》第307.1(1)條規定,該名男子的行為最高可處無期徒刑。雪梨機場警察指揮官布倫登(Morgen Blunden)表示,雖然困難度極高,但目前仍努力試圖逮捕透過空運方式攜帶非法藥物入境的罪犯。澳洲邊防署官員克拉克奈爾(Rosemaree Cracknell)也提到,這次使用紅酒瓶、茶葉來企圖混淆視聽的方式,就是犯罪集團企圖混水摸魚的例子,犯罪集團會將毒品偽裝成各種合法食品或酒精飲品來企圖闖關。(圖/翻攝自澳洲聯邦警察局官網)
剴剴之死/冷血保母出庭神情淡然 面對證據面不改色
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案,為了查明真相,台北地檢署21日提訊在押的劉姓保母出庭,檢方將比對各方說法,以釐清案情。剴剴家屬的林姓友人透過臉書表示,「記住要幫邱檢察官媽媽的忙,讓她幫祢找出所有傷害祢的惡魔」、「未來的平安夜都將是我們追思的紀念日」。年僅1歲10月大的剴剴出生於脆弱家庭,去年9月因家庭無力扶養、決定出養,經兒福聯盟轉介給劉姓保母照顧,卻遭受殘忍對待,去年12月24日平安夜離開人世。檢方調查,劉姓保母涉犯《刑法》對未成年者凌虐致死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林姓友人說,「剴剴,謝謝祢曾經給我們最燦爛的笑容,未來的平安夜都將是我們追思的紀念日,祢不是沒人要的小孩,是可惡的惡人把祢藏起來了;如果能早知道,祢身上的傷絕對會在那些可惡的人身上。」承辦檢察官邱舜韶,先後聲押禁見劉姓保母姊妹獲准,又在本月12日搜索兒福聯盟並約談陳姓女社工到案。昨日再度提訊劉姓保母,並以證人身分讓劉女具結,交叉比對各方說詞,以釐清劉女與陳女是否為教會舊識、陳女是否協助隱匿傷勢,與劉女妹妹對話紀錄及眾人在萬芳醫院的情況。據悉,劉女昨神情淡然,面對檢方出示相關證據仍面不改色。此外,外籍看護已作證並提供所有影音檔,日前她已經回到母國。全案偵查中,不予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