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完成業績考核「爬84層樓、夜跑10公里」! 陸公司稱:增強羞恥心
中國有名陳姓男子以公司多次體罰自己,嚴重損害自己的合法權益為由,將公司告上法庭。陳男稱公司要求主管若沒完成當天的業績考核目標,當晚就必須夜跑10公里或爬84層樓梯,如果不立即執行並打卡簽到,就可能被約談甚至勸退。被告公司則認為相關運動措施,是為了讓團隊主管增強羞恥心,並不違法。近日,法院則作出了判決。據陸媒報導,2023年初原告陳男以公司多次體罰自己,嚴重損害自己的合法權益為由,將公司告上法庭。他也提交了公司工作群聊天記錄截圖,其中可見公司多次指令未完成當日業績、登上「黑榜」的團隊主管,於當晚爬28層公司大樓3次或夜跑十公里,又或是在次日清晨7點晨跑,且必須準時集合、打卡簽到。陳男稱,僅2022年7月4日至7月7日4天內,他就已連續4晚被公司要求夜跑10公里,而後因不堪忍受,他提出辭職,「如果說不跑步,就變相逼你離職,以各種方式、方法,從上到下找我面談。」陳男認為公司嚴重侵犯其權益,其因維護自身權益導致被打壓排擠。2022年7月,陳男向被告公司郵寄離職申請,他主張其係被迫離職,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加班工資、經濟補償、賠償金等。被告公司則認為相關運動措施,是為了讓團隊主管頭腦清醒、增強羞恥心、緊迫感、目標感,並不違法,因此原告無權根據《勞動合約法》第38條的規定,認為公司的規章制度違法,繼而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被告公司訴訟代理人也表示,即便原告陳述屬實,但沒有形成規章制度,因此原告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約也不合法律規定。經法院查明,被告公司訂定的日考核目標過高,導致至少40%的團隊主管無法完成任務,另外公司製定的長跑、爬樓等相關懲戒措施強度極大、強制力極強,侵犯了原告等人的人身權利,屬於體罰,「這些規章制度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原告有權提出辭職,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公司需支付陳男在職4年間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95208元(約新台幣42萬元)及加班費人民幣24256元(約新台幣10萬元),被告公司不服,提起上訴,法院二審則維持了一審的裁判理由。
「擺爛咖」一週爽上3天班!他不懂這幾點 資遣都趕不走「地雷人」
勞基法中,雖然有保護勞工免於雇主不當遣散的相關規定,但偶爾也有可能成為令雇主苦惱的來源。一名網友就上網吐露苦水,表示有名員工一週至少要請1~2天假,還時常當天臨時請假,不論公司同不同意人就不來;甚至有時班上到一半說人不舒服就消失了,隔天再拿診所藥單來請假,不穩定的出勤狀況讓他非常苦惱。他數次以「不適任」為由,請求這名員工離職,對方始終不同意,而他實際詢問勞工局後,甚至發現自己無法資遣她,因此才無奈上網求助。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匿名發文,表示有個到職一個多月的員工時常請假,幾乎一個禮拜要請1到2天,而且是當天才打來請假,或者班上到一半就說不舒服走人,隔天再拿診所藥單來請病假。日前該名員工又臨時打電話給原PO表示要請假,原PO告訴她當天人力不夠,無法准假,對方直接掛掉電話人也沒有出現,第二天再照常出現上班。原PO表示,自己曾數次向她表示她「不適合這份工作」,希望她能自請離職,對方始終不願意。而當原PO準備好了資料與薪資,態度強硬要資遣她時,又發現依現行勞基法規定,沒有辦法強行資遣對方,讓他不知如何是好,「她就是看準我們不能逼她離職,但卡這個不確定的人力,搞到大家常常累的半死,到底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她滾啊?」網友看到原PO的遭遇,大多疑惑表示,難道不是事先告知資遣消息,然後依法給付依定的資遣費就可以了嗎?其實不然。人力銀行社群中心執行長曹新南指出,《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規定,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雇主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但並不代表雇主只要主觀認定員工「不適任」就能隨意開除,除了提供資遣費、預告期,關於這個法條還有很多必須注意的環節。首先,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一、歇業或轉讓。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而第11條第5款中「不能勝任」的定義,又包含「客觀的能力不足」,與「主觀的能為而不為」。因為若是勞工能力能夠勝任,但是卻不願意做,也是無法達成雇主預期的經濟目的,因此都包含在這一款內。實務上,雇主想使用第11條第5款解僱員工,必須謹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亦即若勞工有上述情形,無法達到雇主的經營目的,也「不能」直接任意解僱,若有其他迴避解僱的方法,舉凡約談、輔導、教育訓練、改善計畫、懲處或調職等,所有手段用盡均無法改善後,才能依法解除勞動契約。因為雇主的經濟目的,只有雇主能明確掌握,所以是否適任,取決於雇主端,但不是取決於雇主的自由心證。雇主須依該職位欲達成的經濟成果,提出一定的考核標準,未達標準也必須經過上述迴避解僱的作為,最後才能解僱。因此,並不是雇主主觀不喜歡某勞工,口頭以「不適任」,並願意給付資遣費,就代表資遣合法,許多法院判例,雇主即使給付資遣費,但仍不符勞基法第11條第5款的法定要件,而被判決僱傭關係「依然存在」,且雇主還必須給付離職後到復職期間的薪資。許多雇主疑惑,為何勞工能力不足,或是故意不作為,應該可歸責於勞工,為何還要給付資遣費?這裡是涉及到雇主的「招募選考」能力,理論上,雇主應該是經過一定甄選程序,確認勞工符合需求才會錄用,所以雇主自己也必須承擔相關責任。另外,《勞基法》第12條為「懲戒解僱」相關規定,指的是因為勞工的因素,導致雇主必須中止勞動契約,也因為是勞工的因素造成,因此雇主可以不用預告就終止勞動契約,並且不用付資遣費,規定如下: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者重大侮辱之行為者。三、受有期徒刑以上行之宣告確定,而未喻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定,情節重大者。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露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祕密,至雇主受有損害者。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在一般情況下,雇主開除勞工必須符合以上任一條規定,但如果勞工有特殊身分或狀況,例如為發生職災的勞工或是懷孕勞工,基於特殊保護原則有其他法令規定,也不一定適用以上規定,因此開除員工雇主必須留意眾多法令規定並謹慎執行。
信義區大撒千元鈔涉犯2罪! 網紅「R哥」做完筆錄道歉:從沒說自己有錢
自稱是GIA珠寶鑑定、設計師、機師的網紅「Mr.R(R哥)」在社群軟體上坐擁逾16萬粉絲,經常在平台上分享發錢影片,10日晚間他在北市信義區發起撒錢活動,對外宣稱總金額高達30萬元,吸引約3000人到場瘋搶,導致多人因被推擠、踩踏而受傷,宛如南韓「梨泰院翻版」。警方獲報後展開偵辦,11日傳喚R哥到案,他在下午2時許步出警局時,向社會大眾道歉,事後更在IG限動上再度道歉並強調「從沒說過自己有錢」。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在10日晚間11時許獲報微風南山有大量人潮聚集,目擊者還形容簡直就是南韓「梨泰院事件」翻版,警方到場後擔心會有推擠危險之虞,可能發生踩踏事件,立即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及行政執行法規定,要求現場活動停止,並疏導人群及維持交通秩序。而後警方展開偵辦,R哥因違法發起活動聚眾,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傳喚他到案說明。信義警分局於11日一早11點將他約談到案,林男在上午進警局前先鞠躬道歉,稱自己發錢活動本意是好的,並沒有惡意,沒想到會聚集那麼多人,強調以後還會繼續發錢,但會用更好的方式,如洽談孤兒院、流浪動物之家,「會合法合規,發動大家一起發錢,不會再有這種(推擠)行為,這次活動深感抱歉,謝謝大家。」而他事後則在IG限動上寫道「做完筆錄了,只是到案說明而已,人很安全沒事,造成社會大眾困擾深感抱歉,警察叔叔們辛苦了,以後絕對不會再造成您們困擾。謝謝大家關心!」並強調「從來沒說自己有錢,只是想散播希望及快樂,謝謝大家。」R哥事後在IG限動發聲。(圖/IG)
台中17歲少年男借車跑山遇死劫 跌落80公分水溝OHCA送醫不治
台中市太平區11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7歲游姓男子相約18歲陳姓友人至赤崁頂游玩,路程中陳男疑借車給游男騎,游男騎車行經事發路段,疑不慎自摔跌入水溝,當場無生命跡象,警消獲報到場,立即將游男送醫搶救,仍不幸宣告不治,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消防局表示,上午11時11分接獲通報,在太平區「136縣道」發生車禍,游男與陳男騎車行經約36k處,疑自摔跌進深約80公分的水溝,當場無呼吸心跳,消防局立即派遣車龍埔和霧峰分隊共3車5人前往,到場後,隨即使用長背板將傷患脫困,並實施CPR心肺復甦術搶救游男,同時將他送往國軍臺中總醫院急救,但游男仍不幸於下午1時4分宣告不治身亡。警方說明,經調查,游男向友人借機車無照騎乘,警方已約談借車的陳姓友人到局釐清肇事原因,詳細案情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據了解,台中市太平區長龍路沿線俗稱「136縣道」,是「跑山」的熱門景點,山路蜿蜒崎嶇經常傳出事故。
海山分局巡佐疑包庇賭場遭聲押 另5員警交保或請回
新北市警察局員警疑似包庇賭場,新北地檢署2024年5月8日晚間指揮警調人員,搜索海山警分局江翠派出所、及新北市三重區等地,帶回陳姓巡佐和林姓警員等6名員警、4名賭場業者,另約談7名證人,全案依《貪汙治罪條例》、洩密罪嫌偵辦。檢方認為陳姓員警所犯重罪,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賭博業者陳姓男子則有勾串、滅證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於林、莊、張、呂、湯等被告,分別諭知交保15萬元、3萬元、3萬元、50萬元、5萬元,其餘被告均交保或請回。據了解,海山分局2021年接獲內部檢舉,指53歲陳姓巡佐涉參與網路簽賭,分局查證屬實,遂將陳員列為風紀評估輔導對象;2023年底分局再接獲線報,指稱陳員與某特定在三重、板橋來回流竄的地下賭場過從甚密,疑涉包庇賭場通風報信,分局遂主動報請新北地檢指揮偵辦。新北地檢署黑金專組檢察官周懿君指揮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新北市警局靖紀小組5月8日晚間兵分多路發動搜索,涉案相關人等隨後被帶往新北市調處訊問。5月9日下午將其中4名員警移送檢察官複訊,分別諭知2警3萬元交保候傳、2警無保請回。陳姓巡佐及林姓警員因涉案程度較重,5月9日晚間從市調處移送檢方複訊。檢調懷疑,陳員疑似向地下賭場業者通風報信,洩漏警方臨檢或查緝行動,使業者提早預防或撤離,已涉及公務員違背職務行收賄等罪。據傳,陳員疑因積欠該賭場鉅額賭資,故配合賭場查詢其他賭客個資及通風報信。據了解,獲交保及請回的4名員警均因有查詢案件相關人的個資而遭約談,其中2員由於能明確提出值勤紀錄,證明非勤務外個人行為,故被檢方請回。
包庇疑雲!警疑涉簽賭遭約談 海山分局:掌握異常移請偵辦
新北市板橋區53歲陳姓巡佐疑似因涉嫌包庇賭場而慘遭地檢署黑金組調查,檢方指揮調查處及警方至江翠派出所進行搜索,並於今(9)日凌晨將涉案的6名警員帶回訊問以釐清詳細案情。據了解,陳男2021年就曾遭人檢舉涉賭,海山警分局知悉後,經調查也已將陳男列管觀察,沒想到,去年底又發現陳男疑涉嫌「包庇賭場」,將警方情資洩密給賭場,分局發現後便連忙主動報請檢方偵辦。檢方知悉後,連忙火速展開搜索行動,掌握相關事證後,於今(9)日凌晨前往江翠派出所進行大動作搜索,將涉案的陳男、林男及其他4名員警帶回偵訊,並查扣其手機及相關物證,而今日下午陳男與林男仍在調查處接受約談,其他2名員警至地檢署複訊後則以3萬元交保,另2名則無保請回轉為證人,以協助進一步釐清案情。直至傍晚,陳男與林男經調查處整日的約談後,又接續移送至地檢署複訊,上車時的神情相當疲憊,而全案詳細原因仍待後續檢調進一步調查釐清。海山分局長陳保緒表示,本案事先已由新北警掌握狀況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中,將依取得相關事證,秉持勿枉勿縱立場,以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積極偵辦,展現端正警察風紀決心,以維警譽。
快訊/海山巡佐陷「包庇賭場」疑雲 移送新北檢畫面曝
新北地檢署黑金專組今(9)日凌晨前往海山警分局發動大動作搜索,調查53歲陳姓巡佐、林姓員警及其他4名警員涉嫌包庇賭場情事,並查扣其手機及相關證物以釐清案情。其中4名員警經檢方複訊後, 2員警以3萬元交保候傳,1人無保請回、1員警則轉為證人以進一步協助調查釐清。而稍早,涉有重嫌的陳姓巡佐及林姓員警於新北調查處約談後便移送至新北地檢進行複訊。
追傳播妹被拒 男持槍怒討6萬元竟遭她朋友持刀反殺
北市北投分局9日凌晨1時許獲報,承德路七段上有持械鬥毆事故,立即到場處理,卻發現一名賴姓男子身上多處撕裂傷,並有2男1女在場,警方除將傷者送醫外,後續也將相關人士全數逮捕歸案。據了解,此次糾紛為41歲的賴姓男子疑似追求從事八大行業的26歲的楊姓女子不成,持槍怒向楊女追討費用,未料卻反被楊女的友人反殺。據了解,41歲的賴姓男子疑似對26歲的楊姓女子一見傾心,對楊女展開追求,未料卻未被楊女所領情,賴男一氣之下怒和楊女談判,希望楊女歸還6萬元款項遭拒,雙方9日相約和解。楊女坐上賴男的車後,雙方於談判過程中破局,楊女遭賴男持槍威脅,讓楊女一氣之下找來有竹聯幫背景的33歲蘇姓男子、35歲湯姓男子,和一名23歲的羅姓女子求救,幾人聽聞後也帶上「工具」一舉前往準備搭救。雙方於承德路七段上相約談判,卻進一步爆發出肢體衝突,賴男準備持改造槍枝反擊,孰料槍都還沒掏出,就先遭持開山刀與武士刀的蘇男與湯男劃傷,造成賴男耳朵、頸部和左手都有不小的撕裂傷,所幸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事後,警方到場後也將動手的3人全數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毒品危害條例、妨害自由與傷害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北投局呼籲,民眾如有遭妨害自由等急迫情況,應逕撥110電話或就近尋求警方協助,切勿以身試法使用暴力解決問題,警方對於暴力不法案件必將嚴辦不貸,以維護社會秩序與民眾身命財產之安全。
惡劣!台糖2養豬場偷埋病死豬、廢棄物 4員工、2廠商聲押
台糖彰化、嘉義2處養豬場遭自家員工逕自開挖農地、林地非法掩埋營建廢棄物、斃死豬,及養豬廢水處理流程產出廢汙泥,犯行至少1年,台南地檢署指揮環警等逾90人搜索嘉義縣義竹、彰化縣二林養豬場等20處,約談17人,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4名台糖員工及2名廠商;1名台糖養豬場員工及3名廠商則分別以5到2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及證人等7人訊後請回。環境管理署日前資料勾稽比對,發現台糖義竹、二林共2處養豬場有廢棄物流向不明,經比對許可文件及申報資料,發現有廢汙泥申報產出數量明顯不足,調閱衛星影像比對,研判有非法回填、堆置廢棄物情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洪欣昇7日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嘉義及彰化環、警等單位搜索,並在2處現場開挖,果真發現回填堆置養豬廢水處理流程產出廢汙泥、營建廢棄物及棄置斃死豬。南檢指出,根據現場廢汙泥回填深度達2、3公尺,且開挖土方散發豬糞發酵腐敗臭味,研判犯行至少持續1年。南檢出動十多位檢察官協同複訊李姓被告等5名台糖員工、梁姓被告等6名廠商及6名證人,認為其中4名台糖養豬場員工與2名廠商涉犯廢棄物清理法、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等罪嫌,且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據了解,涉案的台糖養豬場員工疑便宜行事,勾結外包廠商未依合法方式清理廢棄物,私下將廢水處理設備內的廢汙泥等廢棄物,挖坑露天回填廢棄物。南檢表示,養豬場員工為掩人耳目,利用深夜不易被人察覺偷載運營建廢棄物偷埋,每趟回填廢棄物依合法執行,需花2、30萬元,台糖員工辦理招標卻未依法處理,造成環境與民怨,行徑可惡。
3萬5買賣糾紛引亂鬥!警逮13惡煞 2車追撞持空氣槍掃射畫面曝
高雄市鼓山區4日發生車輛追撞事故,24歲吳姓男子和36歲洪姓男子,因車輛買賣3萬5000元引起糾紛,雙方相約談判,一言不合,洪男與友人持棍棒狂砸吳男轎車隨即逃逸,事後吳男氣不過為了報復,駕車衝撞洪男轎車並持空氣槍掃射,後續警方在8小時內接連查獲13名嫌犯並移送偵辦。據了解,洪男以3萬5000元向吳男購車後,因車牌有問題遭警方攔下,2人相約至仁武區談判,但雙方發生口角爭執,洪男與友人率先動手狂砸吳男車窗,隨即逃逸,警方到場後,吳男表示自己根本沒有對他怎樣,是他把我的車砸爛,當日凌晨5點多吳男氣不過,在鼓山區裕誠路遇見洪男,隨即與友人開車追逐他,並持空氣槍掃射,看見洪男準備駕車逃逸,吳男便衝撞洪男轎車,事發後雙方皆逃離現場,一哄而散。警方表示,仁武分局澄觀派出所凌晨2點多接獲通報,仁武區有轎車被砸,與鼓山分局凌晨5點獲報鼓山區裕誠路發生2車追撞事故有關聯,隨後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調閱監視器後,在8小時內查獲13名嫌犯和3把空氣槍,鑑識人員以鋁板檢測空氣槍,表示不具殺傷力,隨後警方依《妨害秩序罪》、《毀損罪》、《傷害罪》、《組織犯罪條例》、《強制罪》和《公共危險罪》將13人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虐殺1歲童剴剴!惡保母「丈夫、子女涉滅證」遭約談 4人訊後全請回
台北市一對劉姓保母姊妹涉嫌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該起虐童案轟動全台引起公憤,台北地檢署4月偵查終結,依涉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將保母姊妹倆起訴,而劉姓保母的丈夫、子女等4名親人,也遭質疑有滅證、串證之嫌。對此,台北地檢署昨天發動搜索並約談到案,訊後今(8日)凌晨將4人全數請回。據了解,北檢在偵查期間發現,保母劉彩萱虐死男童剴剴後,疑似要求家人刪除對話紀錄等證據,就連犯案工具「愛的小手」也消失不見,檢方為此發動搜索,並約談劉彩萱的丈夫及子女等4人,以釐清劉家人是否涉犯串供滅證,訊後全數被請回。回顧該案,剴剴於2023年9月交由兒福聯盟簽約的劉姓保母照料,怎料卻遭劉姓姊妹倆聯手施虐,導致男童同年12月24日出現呼吸困難,送醫搶救仍不幸身亡,受託不到短短3個月就被虐死,當時剴剴被送醫時,負責個案的兒盟陳姓女社工還與劉姓保母一起謊騙醫師,稱孩子是「溢奶死亡」,企圖直接取得死亡證明書掩蓋罪行,由於男童全身多處瘀傷、缺了4顆牙、沒手指甲、下體黑青,醫師直覺有異於是進行兒虐通報。北檢4月偵查終結,將劉姓保母姊妹依涉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等罪起訴,此案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力特光電涉內線交易 董座趙寄蓉父子共300萬交保
股票上市公司「力特光電」2019年發布重大訊息,將南科廠房及相關設備賣給「護國神山」台積電,力特董事長趙寄蓉與子女、公司經理人涉嫌趁此利多,買賣自家股票,獲利數十萬至上百萬元,臺北地檢署指揮臺北市調處搜索約談後,檢察官諭令董事長趙寄蓉、總經理趙輝生父子,分別以200萬元、100萬交保,協力馬仁強50萬元交保。力特光電科技公司成立於1998年3月,為台灣第3大、全球前10大偏光板製造廠。2021年,公司集中資源開發高毛利偏光板產品如車截應用及薄型化偏光板,以及VR產品用偏光板等。力特過去曾經負債150億元、面臨與銀行債務協商命運,前董事長賴大王也因拋售股票避損,涉內線交易案被判刑2年定讞。2019年8月12日,力特公司舉辦重大訊息記者會,表示出售南科廠及相關設備給台積電,處分利益估計6.5億元,貢獻每股獲利近2元。力特南科廠先前出租給明基材,之後部分轉租給台積電,這次出售南科廠廠房及其相關附屬設備,台積電由房客變成屋主,總計交易金額36.5億元,處分利益6.5億元調查局發現,董事長趙男及其子女、公司多名經理人及其親友,分別在股票禁止交易期間,進場買賣自家股票,分別獲利數萬元至上百萬元,其中趙男及家人獲利共約數十萬元,涉嫌《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
賣南科廠給台積電!力特光電董座等20人涉內線交易 遭北檢搜索約談
股票上市公司「力特光電」2019年發布重大訊息,將南科廠房及相關設備賣給「護國神山」台積電,但力特趙姓董事長與子女、公司經理人竟在股票禁止交易期間,買賣自家股票,獲利數十萬至上百萬元,涉嫌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7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7路搜索力特趙姓董事長等人住處、辦公室,約談趙男及其子女、公司經理人共20人到案。力特光電科技公司成立於1998年3月,為台灣第三大、全球前十大偏光板製造廠。2021年,公司集中資源開發高毛利偏光板產品如車截應用及薄型化偏光板,以及VR產品用偏光板等。力特過去曾經負債150億元、面臨與銀行債務協商,前董事長賴大王也因拋售股票避損,涉內線交易案被判刑2年定讞。2019年8月12日,力特公司舉辦重大訊息記者會,表示出售南科廠及相關設備給台積電,處分利益估計6.5億元,貢獻每股獲利近2元。力特南科廠先前出租給明基材,之後部分轉租給台積電,這次出售南科廠廠房及其相關附屬設備,台積電由房客變成屋主,總計交易金額36.5億元,處分利益6.5億元。力特指出,出售所得將用於償還銀行貸款,依2019年6月30日財報顯示,力特對18家銀行聯貸債務將從新台幣62億元約降至新台幣26億元,此後,力特將每月減少折舊費用約0.15億元,減支出費用及其他相關支出費用約0.11億元,但租金收入會減少0.09億元。但力特公布此利多訊息前,包括董事長趙男及其子女、公司多名經理人及其親友,分別在股票禁止交易期間,提前進場買賣自家股票,分別獲利數萬元至上百萬元,其中趙男及家人獲利共約數十萬元,涉嫌《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
淡水裝潢行老闆砍殺前員工!真相大逆轉 父親說溜嘴替17歲兒背鍋
新北市淡水區5日晚間10點多發生凶殺命案,裝潢公司的45歲陳姓男老闆因工程款,與42歲李姓前男員工引發紛爭,過程中2人拿刀互砍,李男心贓被刺中2刀不治身亡,警方原先以《殺人罪》將陳男移送法辦,後續案情逆轉,陳男坦承替兒頂罪,警方已將相關人帶回偵訊,並以5萬元讓陳男交保。據了解,李男遭陳男多次質疑私吞10多萬元工程款,後續2人約談,李男表示自己只有分到6000元工程款,陳男要求他償還,但李男回應「沒錢」,隨即引發衝突,期間李男持開山刀揮砍陳男,反被陳男用折疊刀狂捅,未料李男遭砍中致命傷,心臟被刺中2刀身亡。警方說明,接獲通報,在中正路巷內一間工程宿舍發生一起命案,抵達時立即將傷者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急救,仍不幸宣告不治,警方將涉案的陳男及3名在場人員,全部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並依《殺人罪》將陳男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後續因罪嫌重大,檢方向法院申請羈押陳男。警方表示,陳男在檢方複訊時意外說溜嘴,坦承自己替17歲兒子頂罪,警方立即針對相關人士帶回訊問,陳男兒子最終承認犯行,當時在場的員工翻供,證實刺殺李男的犯人是陳男兒子,7日士林地院依《頂替罪》讓陳男以5萬元交保。
11歲男童下體被板球擊中! 痛苦倒地昏迷「突然死亡」
印度馬哈拉施特拉邦浦那市(Pune)一名11歲男童,日前放假跟朋友一同到球場玩板球時,生殖器意外遭到板球重擊。當下男童痛苦的倒在地上,之後便失去知覺昏了過去,最終緊急被送醫後,被宣告身亡,目前當地警方已經介入此事進行調查。根據《印度時報》等外媒綜合報導,印度馬哈拉施特拉邦浦那市Lohegaon區日前發生一起離奇的意外。一名11歲男童香布(Shambhu Kalidas Khandve)2日晚間9點,和朋友一同到球場玩板球,但一群人在遊玩的過程中,香布卻意外遭到朋友丟出的球打中下體。從網路流出的影片可以看到,當時香布擔任投手的位置,被朋友強力丟出的球打中下體後,下一秒直接痛到倒地不起。而朋友們見狀後,立刻上前關心香布的情況。沒想到,此時香布卻已經失去知覺昏迷,嚇得朋友們立刻將他送往當地一家私人醫院進行救治。不過後續經過醫生急救後,最終仍回天乏術,不幸身亡。而當地警方目前也對此案進行調查,將會對香布進行驗屍,並與現場其他目擊者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