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宣布今起恢復「台灣石斑魚輸入」 國台辦重申九二共識
台灣石斑魚日前因未通過檢驗,遭到大陸暫停出口。時隔一年多,大陸國台辦今(22日)宣布,大陸海關總署決定自12月22日起恢復台灣石斑魚輸入。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22日)表示,因多次從台灣地區輸大陸石斑魚中檢出孔雀石綠、結晶紫禁用藥物及土黴素超標,基於保障食品安全和大陸消費者健康安全的考慮,大陸海關總署自2022年6月13日起暫停了台灣石斑魚輸入。朱鳳蓮指出,台灣石斑魚業者透過多種管道表示,願意採取有效措施,改善產品品質,確保輸往大陸石斑魚安全;中國國民黨政策會副執行長、中華華夏農經協會理事長蘇清泉以及台灣兩岸農漁業交流發展投資協會理事長黃一成積極指導台灣業者進行整改,帶領台灣業者來大陸參訪,表達了關於石斑魚輸入大陸的強烈願望,提供了部分台灣業者的整改情況。朱鳳蓮稱,在綜合評估相關整改措施的基礎上,海關總署決定自12月22日起恢復台灣石斑魚輸入,輸大陸石斑魚須來自審核合格並予以註冊登記的養殖企業;據了解,一些台灣石斑魚養殖業者獲得首批註冊登記,這些企業即日起可向大陸輸出石斑魚。朱鳳蓮強調,只要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兩岸就是一家人,一家人的事情就好商量、好解決,願意與台灣相關方面共同努力,繼續為恢復台灣農漁產品輸入大陸提供協助。
六福萬怡酒店「三點蟹」重金屬鎘超標 北市衛生局要求下架
台北市衛生局7日公布生鮮水產品抽驗結果,六福萬怡酒店「敘日全日餐廳」供應的冷凍三點蟹被驗出重金屬鎘超標,業者昨提出食藥署「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許可通知」並表示,進貨商品都經海關核准並取得進口證明,為確保客戶權益,已全面停用三點蟹。衛生局前往水產店、餐廳、賣場及超市等販售場所,共抽驗30件生鮮水產品,包含5件深海魚類、5件養殖魚類、5件貝類、10件甲殼類、5件頭足類,依種類檢驗48項動物用藥多重殘留、4項孔雀綠及結晶紫及其代謝物、鎘、鉛、甲基汞等重金屬及一氧化碳。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指出,30件有1件初抽不符合規定,「敘日全日餐廳」的冷凍三點蟹檢出1.3mg/kg重金屬鎘,超過標準值0.5mg/kg,不符「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也違反《食安法》規定。她表示,已要求販售業者下架,也不得販售不符規定產品,並要求產品來源業者限期改正,屆期將擇日複抽相同或同類產品,如果仍不符規定,將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台北六福萬怡酒店昨提出「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許可通知」,並發聲明表示,酒店向來注重食安,進貨商品都經海關核准並取得進口證明,為確保客戶權益,已全面停用三點蟹,此案造成商譽損失等,已蒐集相關事證,會對廠商求償以捍衛消費者及公司權益。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今年1月至11月底,從巴基斯坦進口的同號列產品共24批、200噸,其中10月2日邊境抽查到2批鎘超標就退運銷毀,同時啟動追查,由地方衛生局追蹤,六福萬怡酒店案即是與北市合作,在後端市場查到不合格。他說,目前食藥署已將邊境查驗的抽驗比例提升至2到5成,減少不合格卻未抽驗到的比例,另依《食安法》要求違規的進口業者限期改正,否則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石班、白帶魚後換竹筴魚禁止進口 陸海關:包裝驗出新冠病毒
大陸海關日前指出台灣石斑魚驗出孔雀石綠、結晶紫等禁用藥物,又發現白帶魚包裝有新冠病毒,暫停輸入大陸,今(23)日再度於一批竹筴魚包裝上驗出新冠病毒,因此禁止竹筴魚進口一週,這也是一個月內二度發生台灣出口漁產驗出新冠病毒。先前石斑魚才驗出禁藥而禁止進口,如今白帶與竹莢則是驗出外包裝有新冠病毒。(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大陸海關總署網站公布最新消息,指出台灣輸入大陸的一批進口冷凍竹筴魚,在包裝樣本上驗出新冠病毒陽性,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03號的規定,即日起暫停接受台灣水產品生產企業東和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編號為2FH0013/99620395)的產品申報1週,至2022年6月29日。海關總署發布更,對東和食品禁止一週進口申報。(圖/翻攝自大陸海關總署)大陸海關近日無預警宣布禁止台灣石斑魚進口,又指出驗出台灣白帶魚包裝有新冠肺炎病毒,暫停進口台灣白帶魚1週,如今又是竹筴魚。而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先前曾針對石斑魚事件做出回應,他指出去年開始,大陸有多次向台灣方面通報多批石斑魚藥物不合格情況,並要求完善水生動物安全管理體系,但台灣方面從未提供整改證據,近期又接連出現輸入大陸的石斑魚中檢出禁用藥物情況,為保護消費者健康安全,大陸方面不得不暫停對台灣石斑魚輸入。不只台灣水產遇到這個狀況,其他國家水產也有這個狀況。(圖/翻攝自大陸海關總署)而台灣農委會發言人陳淑蓉表示,對於是否出口大陸的水產包裝有病毒,目前得知消息都是透過食藥署的兩岸食品平台,詳細情況還要進一步了解,農委會認為沒有科學證據顯示,病毒會透過產品外包裝傳染到人體的證據與研究,而目前大陸對其他國家農、水產也有類似作法,呼籲大陸提出更具體科學證據。
揪石斑魚害蟲1/控政府蓋牌不查 漁民踢爆盤商、報關員不只一次這樣幹
中國大陸檢出台灣石斑魚含有孔雀綠和結晶紫等禁藥,6月13日起禁止輸入,然而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向上追查源頭,除了揪出業界長年以來的「借牌」陋習,進一步對相關養殖業採樣,都未查出禁藥成分,兩岸各執一詞。然而漁民向本刊踢爆,這次「借牌」的出口商與報關業者早就被陸方投訴過,政府卻掩耳盗鈴,消極放任違法害群之馬持續傷害台灣水產事業。台灣兩批石斑魚被陸方驗出禁藥,漁業署和屏東縣政府追查「爭議」魚貨分別來自三家養殖場和兩艘活魚運搬船,然而遭指控三家養殖場並未供貨,貨源是另外11家合格養殖場,漁業署雖然針對這11家養殖場進行魚體、底土和池水抽驗,均未查出有禁藥成份,卻也曝露出口商(盤商、魚販)長期以來向合格漁民「借牌」的陋習,承平時期當然無所謂,然而在兩岸發生貿易爭端時,常常都是養殖漁民莫名其妙「揹黑鍋」,反而是從中「動手腳」的出口商卻安然無事。漁民向本刊踢爆,這次出包的活魚運搬船早已是累犯,主管機關卻未坐視不管,沒有行政處分,也封鎖相關業資訊,甚至沒有公布違法業者名單供漁民辨識,依法進行查處和撤銷其許可證,無異把守法養殖業者與僥倖之徒綁在一起死。(圖/讀者提供)根據漁業署「輸大陸地區石斑魚養殖場合格登錄名單」(含食用及種用)共有688家,剔除重複名單實際上約400多家。本刊調查,全台石斑魚養殖業者約2000多家,產業重心集中在高雄和屏東兩地,取得輸往大陸的石班魚提供業者必須符合兩項條件,其一是養殖登記,其二則是具有產銷履歷或透過一般申請程序擇一;交易模式是陸方向出口商下訂,再由出口商轉向合作的養殖場預訂數量,養殖業者並不知道相關交易細節,出口商卻能肆意借用養殖場的資料申報,若有養殖場「異議」,未來出貨恐怕會受到刁難。而漁民與出口商之間之所謂的「借牌」文化,據漁民指出,是因為出口商每次出口訂單量可能與實際收購的石班魚總重有差距,因而轉向其他養殖場填補差額,另一個原因則是出口商向未持有養殖登記的養殖場進貨,以合法的養殖場資料來替代,長年以來是業界的潛規則。一位漁民向本刊踢爆,這次被揪出的兩艘活魚運搬船不是第一次被陸方投訴。今年一月初,大陸海關總署就曾針對屏東枋寮王姓與戴姓兩家養殖戶祭出警示,指稱其輸入的石斑魚檢出禁藥,當時戴姓漁民還跳出來喊冤,直指邱姓出口商與尤姓報關員聯手盜用他的資料報關;另一家王姓養殖戶則是被鄭姓出口商冒用資料。該漁民指出,這次出包的兩艘活魚運搬船為「海發26號」和「海曜號」以及尤姓報關員,「海發26號」的實際負責人就是今年一月冒用王姓養殖戶的鄭姓出口商,尤、鄭兩人都是累犯。陸方禁運台灣石斑魚,總統蔡英文日前大陣仗南下參訪漁會和加工廠。(圖/翻攝臉書)他說,政府坐視對岸的示警不管,現在出了事,卻一直找被「偷牌」、「混貨」的合格養殖漁民麻煩,這些人只曉得養魚,根本不懂交易流程,卻被不斷追殺,違法活魚搬運船和出口商反而被政府晾在一旁,好像是局外人,政府看起來就是要養殖業再把這口黑鍋扛下來。大仁律師事務所律師蔡政峯指出,若出口商沒有經過漁民同意使用其文件和資料,並經過報關出口,恐怕涉及《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最高可罰三年有期徒刑,且數罪併罰。至於相關漁民也可透過《民法》提出損害求償,針對已販售的漁獲若因此被退貨,可向出口商提出求償;若是因此影響未來客戶的購買意願,漁民則可主張名譽權受損賠償。針對本次「借牌」事件的後續查處,漁業署副署長陳國平回應,目前相關文件還在掌握中,待比後再依法辦理,他坦承出口商應該要按照輸銷大陸的名單收集漁貨,這次事件與規定不符。至於今年一月「借牌」事件是否查處?陳國平說,當時查核後認為「轉換行為」不妥,曾向出口商提出口頭警告,但這一次不會這樣;記者再追問依照「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出口商明顯違法,為何只是予以警告?陳國平說,「文件是有互相合作跟約定,在我們比對看來還好,有瑕疵的部分用警告的方式,這次會更精確來看,如果有違反規定就會處分。」不過被問及一月時,受害漁民就已跳出來喊冤,說被出口商冒用資料,何來「相互合作」之說,以及針對屢犯運搬船的撤照要件,陳國平表示,「我們出發點是寫的文件裡面必須符合相關規定,這部分會再釐清後,完整向大眾說明。」
想挺石斑魚卻買不到? 漁業署解答:再等1個半月
中國大陸日前以藥物殘留為由,公告全面暫停台灣石斑魚輸入,漁業署表示,經合作實驗室檢驗,11養殖戶的藥物檢測均未檢出,距離石斑魚真正的產期還有1個半月,會加強促銷,讓民眾方便買到。宜蘭蘇澳區漁會今(19)日於台北市希望廣場舉辦黑鮪魚行銷活動,漁業署代理署長范美玲受訪表示,6月10日中國大陸通知我們,有兩批石斑魚被驗出結晶紫,我們也在上周已經完整檢驗出這兩個船次、11戶養殖戶,從魚體、池水、底土等,有關結晶紫、孔雀綠、四環黴素這些禁藥,完全沒有驗出來。范美玲表示,會很快的透過兩岸動植物檢疫的窗口,儘速把將科學證據提供給中國大陸,期盼中國大陸可以很快重啟我石斑魚再次輸銷到中國大陸。范美玲指出,農委會也備妥因應措施,包含鼓勵漁民延養,避免讓魚產品集中上市,而衝擊價格,延養的過程農委會將提供每公頃500萬元的低利貸款,且規劃第1年免息。然而不少民眾響應掏腰包挺石斑,但卻遇到買不到的情況,范美玲表示,將持續擴展內銷市場,期待更多國內消費者可以享用優質美好的石斑魚,目前石斑魚距離真正量產季節還要再1個半月時間,會配合產季做行銷活動,讓消費者能夠方便買到。國際行銷部分,會透過促銷活動,加工業者、出口業者一同協助,主要目標市場會是美國、紐西蘭、加拿大、歐盟等。
陸指控台灣石斑魚藥檢不合格 漁業署抽驗追查:絕無違法用藥情事
中國大陸日前以藥物殘留為由,公告全面暫停台灣石斑魚輸入,漁業署表示,漁業署與地方政府對受通報的2艘活魚運搬漁船於系統登載其3場來源養殖場追查,3場養殖戶均表示並無供貨,抽驗結果未查有違法使用藥物情事。漁業署表示,6月10日中國大陸海關總署通報台灣輸大陸石斑魚檢出(還原性)結晶紫一事,為釐清業者是否違法使用藥物及確保國人食用安全,漁業署與地方政府對受通報的2艘活魚運搬漁船於系統登載其3場來源養殖場追查,3場養殖戶均表示並無供貨;其中1場養殖戶為釐清原因採檢送驗(還原)孔雀綠、(還原性)結晶紫、四環黴素(土黴素)等動物用藥品,抽驗結果未查有違法使用藥物情事。漁業署指出,已持續與地方政府就可能其他來源養殖場持續追蹤調查,現正與地方政府追查該2船同航次11場養殖場魚貨來源,並採取貨源移動管制及採樣送驗,以及檢視供應鏈各環節,以釐清本案情,並將儘速對外說明;倘查案內活魚運搬漁船及養殖場有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裁處。漁業署強調,石斑魚為我國極為重要的養殖產業,漁業署與國內相關養殖業者都非常重視生產石斑魚的品質,近年來與防檢局、地方政府共同攜手,致力於正確用藥宣導、未上市產地監測等,又漁業署對於放養量申報係運用高科技航拍輔以衛星影像,2021年申查報超過91%,均納入市售抽驗藥檢母數納管,使近年來市場上石斑魚已鮮少檢出用藥不合格情事,對於本案將持續調查,釐清可能問題環節所在。
陸禁石斑魚輸入 陳吉仲:不排除至WTO提出特定貿易關切
中國大陸以檢疫為由先後禁止我國鳳梨、釋迦及蓮霧銷陸,昨天以藥物殘留為由宣布禁止我石斑魚銷陸,因確診新冠肺炎仍在居家照護的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天透過視訊召開記者會指出,中國昨天透過兩岸動植物檢疫管道提及,因結晶紫、疫病等為原因,將從6月13日禁止我石斑魚銷陸,我方會透過兩岸檢疫管道通知對岸應提出相關根據,如果未有具體回應,不排除至WTO的SPS例會中提出特定貿易關切。中國大陸以檢疫為由先後禁止我國鳳梨、釋迦及蓮霧銷陸,昨天以藥物殘留為由宣布禁止我石斑魚銷陸。(圖/中國時報林良齊攝)陳吉仲也說,去年石斑魚的產量達1萬9000公噸、40多億元,但受到疫情影響,銷至中國及香港僅剩6000噸至7000噸,我國今天銷至中國大陸已有3000餘噸,預估仍有3600公噸要解決,即日起將啟動內銷、外銷管道及凍存加工等措施,把危機化為轉機。
陸6月13日起「暫停台灣石斑魚輸入」 農委會回應了
中國海關總署動植物檢疫司10日發出通知,指出從去年以來,多次從台灣輸入的石斑魚中檢出孔雀石綠、結晶紫等禁用藥物,還檢出土霉素超標,為了保護消費者,依據相關法規,決定從今年6月13日開始,要求各海關暫停受理台灣石斑魚報關。對此,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表示目前正在了解情況,預計於明天早上對外說明。大陸自6月13日開始,要求各海關暫停受理台灣石斑魚報關。(圖/翻攝中國海關總署官網)
繼水果之後陸再禁台灣農產品 這2家養殖場活魚禁止進口
繼水果之後,大陸再對台灣農產品祭出禁令!大陸海關總署動植司、綜合司、監管司6日公布加強台灣輸大陸活魚檢驗檢疫的警示通報。通報指出,自2021年12月30日起暫停受理來自台灣王志義養殖場和戴兆鐘養殖場的活魚報關。台灣其他養殖企業輸往大陸活魚則加強檢驗檢疫。新華社報導,通報指出,近日,廈門海關從台灣輸往大陸活石斑魚中檢出禁用藥隱性孔雀石綠和隱性結晶紫,為保障大陸消費者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進境水生動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和「出入境檢驗檢疫風險預警及快速反應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發佈加強台灣輸大陸活魚檢驗檢疫的警示通報。大陸在2021年3月起禁止進口台灣鳳梨、9月禁止進口台灣蓮霧和釋迦,其理由都是「截獲檢疫性有害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