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搓澡師傅突喊「這單接得好」全場大笑 壯男血壓飆到180…業者回應了
大陸遼寧省瀋陽市1名男子近日在社交媒體平台發布視頻,稱自己日前在「水之道沐浴客房」(上億廣場店)搓澡時,被幾位搓澡師傅說風涼話取笑「你這單接得好啊」,讓他十分氣憤,當晚血壓飆到180,「你們要是按斤收也可以給,胖就該讓人歧視嗎?」《瀟湘晨報》報導,視頻中,該男子與經理爭論「在那左一個笑完,右一個笑,還在那說你這活接得好啊,當我聾嗎?」當事人在評論區解釋經過,「我去搓澡,一群搓澡師傅在那笑!我壓著火躺下了,後來搓澡師傅要給我搓貴的,我說最基礎的,他就不高興告訴我這個要錢那個要錢!然後用搓澡巾搓臉,一下給我幹疼,太過分了。」當事人威哥(化名)表示,當時現場有3、4個搓澡師傅,都有表示過嘲笑的意思,「昨天晚上我跟哥們吃完飯洗澡去了,排搓澡排到我的時候,就有個搓澡師傅取笑我,大概意思是『你這活接得好啊,排到一個胖子』,邊上也有其他人在笑。」 隨後,門店經理到場處理,「等了好一陣,他說一人罰200給我看工資條,然後又說給我免單,我說免單就不用了。」威哥表示,雖然當時在門店想著算了,但是回來後越想越生氣,血壓飆到了180,直到4點鐘才睡著,「我胖是吃我家大米,跟他有啥關,我去消費了還給人家歧視了,是不是太過分了。」對此,業者回應,事情還在處理過程中,「我們這邊管理層之後會針對此次事件做出回應,處理肯定是會處理的。」據該店一位工作人員說法,管理層已對相關人員進行了罰款,後續會加強管理。

基隆2輟學少年壓車自摔跌落水溝 釀1輕傷1命危
基隆市中和路70巷今日中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高中中輟生17歲柯姓少年,載著友人16歲的廖姓少年,行經中和路處彎道時,疑似因壓車不慎而導致機車打滑,最終撞向路邊的護欄,2人當場噴飛廖男則摔落於瀑旁水溝,當場陷入昏迷,送醫搶救後仍未脫離危險,柯男則僅輕微擦挫傷,肇事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據悉,今日中午12時40分柯姓、廖姓少年無照騎車上路,至中和路164巷口附近彎道時,似乎因為壓車不慎而失控,最終在出彎前的位置車輛失去掌控,導致連人帶車向外側噴飛,接著撞上外側的護欄,車禍造成坐墊與車身分離,車殼零件四散一地,可見撞擊力度極大。警消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協助,搜救人員趕抵時發現柯男臉部有多處擦、挫傷意識清楚,廖男案發當時摔落水溝傷勢較嚴重,已陷入昏迷,救護人員緊急移送長庚醫院急救,尚未脫離險境。警方目前已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釐清事故經過,詳細車禍起因及肇事責任仍待警方後續調查釐清。警方呼籲,無照駕駛將面臨6000元以上至2萬4000元罰鍰,而將車輛借給無照者使用的車主也可能面臨相同的罰款,並且可能被吊扣牌照1個月,提醒民眾在行車時要格外小心謹慎,應等到考取合格的駕駛執照再上路,以免因自身駕駛經驗、能力都有限,而發生危險危害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好市多蛤蜊冒出「菸屁股」和菸草殘渣 消費者傻眼、衛生局出手要查了
有消費者在連鎖美式賣場好市多買了兩盒生鮮蛤蜊,一盒當天就煮了雞湯,另一盒則是近日才打開,沒想到清洗時卻發現一根菸屁股,甚至整盒都是菸草殘渣,讓她相當傻眼,也表示幸好有一顆顆檢查,不然可能沖洗就直接下鍋煮了。而台北市衛生局得知後也表示將前往稽查,釐清相當的責任。消費者指出蛤蜊的盒中也出現許多菸草殘渣。(圖/翻攝自Costco好市多 商品經驗老實說)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Costco好市多 商品經驗老實說」透露,本月8日在好市多買了兩盒蛤蜊,一盒當天回家就清洗下鍋煮了雞湯,另一盒則是冰起來直到21日才拆封,因為已過一段時間因此這名網友除了放水讓蛤蜊吐砂外,也一顆顆檢查蛤蜊狀況,沒想到因此發現菸蒂與下面的菸草殘渣,讓她相當驚訝。她表示家裡三人都不抽菸,加上蛤蜊有密封包裝,完全沒想到會有這樣的事情,她也表示自己沒有賠償或汙名化業者,只希望可以品管加強,也提醒其他消費者處理食材時要留意,才能吃得健康安心。而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林冠蓁也表示,針對好市多蛤蜊出現菸蒂的狀況,會盜好市多做稽查,了解產品負責廠商品牌,否在國內經過包裝,釐清責任並依照稽查結果做出後續動作。如果是國內廠商可以依照《食安法》處6萬到2億元罰款,如果是國外原裝,就會通報食藥署,讓食藥署通報原國家的衛生單位,稽查源頭廠商是否有狀況。

特技演員在片廠重摔「腦部受損」 《玩命關頭9》製片方遭開罰3158萬元
目前有消息指出,在電影《玩命關頭9》於2019年的拍攝期間,一名經驗豐富的特技演員在片廠重摔到水泥地上,頭部除了產生腦損傷外,另外還有頭骨骨折。而目前《玩命關頭9》的製片方也因為這起事件遭開罰10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3158萬元)。根據《unilad》報導指出,該名特技演員瓦茨(Joe Watts)曾多次出演《玩命關頭》系列電影,除此之外,也曾在《星球大戰外傳:韓索羅》、《權力的遊戲》、《金牌特務:金圈子》和《神探皮卡丘》等作品中現身。而當時《玩命關頭9》拍攝時,他主要是擔任主角馮迪索的動作替身。但是在一場打鬥戲中,瓦茨因為安全繩發生故障,結果導致自己從一個陽台上被拋出,最後掉落在水泥地上,嚴重的衝擊造成瓦茨腦部損傷,以及頭部骨折。好在最後經過治療後,瓦茨順利的保全住自己的性命。而英國職業健康安全執行局(HSE)目前也就此意外對《玩命關頭9》製片方進行訴訟,瓦茨的律師也表示,在發生意外之後,瓦茨因為傷勢的關係無法重返特技舞台。瓦茨的律師也提到,在拍攝過程中,不僅工作人員沒有詳盡檢查瓦茨身上的安全繩索,甚至演員還不依照預定的方式扔出瓦茨,結果導致瓦茨沒有精準的掉落在陽台下方的緩衝墊上,直接與水泥地發生碰撞。在法院的審理後,法院同意了HSE的訴求,《玩命關頭9》製片方也坦承了在拍攝安全上的疏失。最終,法院對《玩命關頭9》製片方開出了100萬美元的罰款。

台南小黃司機未讓行人遭罰6千 PO影片直呼:停等13秒沒有不禮讓!
台南1位計程車司機在網路社群,po出行車紀錄器影片表示,先前在東區某路口看到路旁女行人要過馬路,便停車等了13秒,發現女行人遲遲未過才向前通過,未料事後卻遭員警依未禮讓行人開罰6000元,對此感到相當不滿,認為警方對於禮讓行人過於無限上綱。政府為了加強行人的停讓保護,對於汽機車未停讓行人的情況,從6月30日起加強罰責未禮讓行人的罰緩,最高可處以6000元罰款,今年8月8日某位計程車司機,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中發文並貼上行車紀錄器影片,對警方的開罰有異議。文中表示司機行經東區某路口時,發現女行人站在斑馬線等待,便立即停下車讓其通行,足足等了約13秒後見女行人沒有過馬路,才開車起步通過,事後卻收到6000元罰單,司機不服自行向警方提供行車紀錄器,表示「並非未禮讓行人,行人不過,車子不過也不行啊!」對此,紛紛有網友表示這樣的情況確實矛盾,司機已經有明顯的讓路動作,警察不該為罰而罰,這樣太苛刻並不太合理,警方對於此案表示,根據影片顯示,行人已站在穿越道欲過馬路,而車輛與行人的距離未達法定要求,已違反相關法規,開罰並無不妥。南市警一分局警方呼籲,駕駛人如遇到行人需有禮讓情況,可以選擇耐心等待或保持足夠的距離通過,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若「不足3公尺、1個車道或3個枕木紋」都將開罰,同時也不可以向行人亂鳴喇叭或搶快,就算沒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都應該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民眾對於警方的開單處分有不服之處,可向市府交通局裁決中心提出申訴。

行人地獄!8旬老翁返家遭轎車撞飛 當場失去命跡象送醫後不治
陽金公路昨日傍晚發一起死亡車禍,葉的男子駕車沿陽金公路往陽明山方向行駛,行經至金山警分局重光派出所前時,不慎撞上正在過馬路的83歲諶姓老翁,諶翁當場被撞飛,到達醫院前已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急救仍因重傷宣告不治,警方對葉男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警訊後將依《過失致死罪》嫌給檢方進一步調查釐清事故原因。金山警分局昨日晚間6時許,接獲民眾報案金山區陽金公路3.1K發生交通事故,24歲葉男沿台2甲線往陽明山方向行駛,行經至此路段時撞上過馬路的諶翁,諶翁當場彈飛重墜於地不起,救護人員趕抵現場時發現其雙腿被撞斷,身體多處骨折,且趕達台大醫院金山分院前已失去生命跡象,經院方極力搶救後,仍因重傷不幸宣告死亡。警方依規定對葉男進行酒測,結果顯示其測值為0,無酒駕跡象,事發時諶男獨自過馬路欲穿越馬路返家,而葉男向警方聲稱沒有看到行人,導致撞上葉男,警方依現場道路筆直無彎道,並不排除葉男是因出速過快導致煞車不及釀禍,全案將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葉男移送檢方,詳細事故原因及肇事責任將待後續調查釐清。警方呼籲,今年6月30日後新修正施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不停讓行人」可處最高6000元罰款,併處違規記點3點及道安講習3小時,若因而肇事致人死傷者,處7200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款,併處吊扣駕照1年或吊銷駕照,另行人闖紅燈或嬉戲、滑手機誤闖車道,可處500元罰款。

高雄婦闖紅燈走斑馬線被撞死!竟因「肝硬化」 騎士僅判7月刑期
高雄尤姓機車騎士,行經至鳳山區澄清路與中山西路口時,不慎撞上闖紅燈過斑馬線的陳姓婦人,陳婦當場倒地送醫,住院14天後不幸宣告死亡,鑑定結果判定死因為「肝硬化」和「車禍」,但法醫無法確認兩者的因果關係,最終法官依尤騎士車速過快又未禮讓行人,依《過失傷害罪》判刑7月徒刑。據悉,全案發生於2021年的2月25日晚上8點,陳婦闖紅燈穿越鳳山澄清路與中山西路口斑馬線時,遭到車速過快的尤騎士撞飛,造成陳婦頭部骨折出血,住院搶救14天後仍因重傷,再3月10日晚間宣告不治,法醫解剖鑑定後表示,陳婦死因為「車禍」及「肝硬化」,且2者因果關係無法明確釐清。高雄地院審理時,尤騎士使口否認有撞到陳婦,辯稱經過路口時驚覺陳婦闖紅燈便緊急煞車,並未造成車禍,但法官查閱警詢筆錄,尤騎士當下有承認肇事且現場也有目擊者指證,法官審酌因法醫報告中,無法排除陳婦是否因「肝硬化」導致死亡,所以不能單純將車禍歸咎為死因,因此尤騎士並未構成過失致死罪。法官表示,尤騎士「未依規定禮讓行人」,超速駕駛又未注意車前狀況,仍依《過失傷害罪》判刑7個月,且因其犯後態度不佳,難見悔意,不給予緩刑機會,全案仍可上訴。警方呼籲,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非號誌化路口,應減速慢行並停讓行人,駕駛若「不停讓行人」可處最高6000元罰款,併處違規記點3點及道安講習3小時,若因而肇事致人死傷者,處7200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款,併處吊扣駕照1年或吊銷駕照,另行人闖紅燈或嬉戲、滑手機誤闖車道,可處500元罰款。

玩翼裝跳傘高空遭機翼「斬首」 飛行員遭判過失殺人「禁飛一年」
法國一位46歲飛機駕駛阿蘭(Alain C)日前遭法院判決過失殺人,因為在2018年時,翼裝飛行運動員加利(Nicholas Galy) 在阿蘭駕駛的飛機上進行跳傘時,卻自高空中遭到機翼斬首身亡。根據《福斯新聞》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18年7月,當時40歲的翼裝飛行運動員加利搭乘阿蘭駕駛的單引擎小飛機到高空,沒想到在加利跳機後約20秒後,就發生意外。在加利跳傘之後,阿蘭就駕駛小飛機跟上,沒想到加利遭到飛機的左翼擊中,結果加利的頭顱就這樣被斬首,當場慘死。而整個意外過程,也被第二名跳傘的成員給拍攝下來。事後,法院審理期間,阿蘭表示,他認為加利並沒有依照原地的路線進行飛行,而加利也不該出現在這條路線上,阿蘭強調自認自己沒有任何過失。阿蘭也表示,翼裝飛行跳傘的時候,跳傘員的降落幅度不會太大,本來就會與飛機發生衝撞的可能。最後,阿蘭被發現使用無效的執照駕駛飛機,最後也因此遭判決過失殺人,同時還要面臨一年停飛的命運。而法院也判決雇傭阿蘭擔任駕駛的跳傘學校協會要罰款2.18萬美元。

31歲媽假扮女兒上學!當場被老師抓包…稱在「社會實驗」 下場曝光
美國德州有名33歲的女子於2021年6月冒充十幾歲的女兒去上學,然而在課堂上點名時,老師則當場戳破她,女子當下坦承她是學生的母親,會冒充女兒則是因為她正在進行「社會實驗」。如今,她被判犯有非法侵入罪,被判處6個月的緩刑,還有700美元(約新台幣22149元)的緩刑罰款。據《每日郵報》報導,加西亞(Casey Garcia)冒充女兒去上學,並把過程拍下來,上傳至YouTube,加西亞為了模仿女兒,還曬黑了自己的皮膚、染了頭髮。在進入校園時,她若無其事的在自助餐廳吃午餐,並參加女兒的課程,在影片中,甚至有位老師用她女兒的名字「朱莉」稱呼加西亞。影片一出,便引起熱議,同時她也遭到強烈批評,加西亞則拍攝了影片回應,她解釋,自己試圖就學生安全方面進行「社會實驗」,尤其是在涉及校園槍擊事件時,她說「這就是我想試圖證明的事實,也就是校園的安全保障並不足。」影片發布不久,警方逮捕了加西亞,她在監獄裡待了一天,並以7808美元(約新台幣24萬元)的保釋金獲釋。證詞稱,當加西亞上最後一堂課時,老師在點名的時候戳破她,她則坦承自己是學生的母親,老師要加西亞去校長室,加西亞也向校長解釋她「社會實驗」的目的。如今,她被判犯有非法侵入罪,被判處6個月的緩刑,還正面臨700美元的緩刑罰款,並被要求提供100小時的社區服務。

女子不滿退款遭拒!4個月內狂退277樣商品 遭業者提告判賠8800元
大陸一名女子在網路上下單一支口紅,向商家要求退款被拒。沒想到她竟在接下來的4個月內,購買了277樣商品,並尚未收到貨品時,就以各種問題要求退款,最後店家忍無可忍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女子惡意下單,要求其以書面形式賠禮,並賠償對方2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800元)。根據《廣州日報》報導,大陸一名女子在2022年10月底在網路商店下單一支口紅後,便向賣家要求退款退貨。而當賣家收到貨後,發現口紅已經被試用過,無法二次銷售,因此拒絕退款給該名女子。沒想到在接下來的4個月內,該名女子在該網路商店下單100多單,共277項商品,但都尚未收到貨時,就以產品質量差、發錯貨的問題進行退貨退款。而女子還不斷在該商家的評論區給出負評,導致該網路商店遭到平台罰款。最後該商家忍無可忍,將此事告上法院,要求女子立即停止惡意下單,並賠償經營損失9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元)。後續經過法院審理,法官認為該女子實際上並沒有真實的購物的意願,主觀上存在惡意,已經構成了對商家合法權益的侵害,要求女子以書面形式賠禮道歉,並將賠禮道歉的內容在原告經營的個人店舖主頁公開半年,同時賠償對方經濟損失2000元。

鄉長擋路1/電力公司拒行賄慘虧千萬 最高院大法庭裁定國家賠
「民不與官鬥」是華人社會千年來的處世哲學,不過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今年6月出爐一件裁判,顛覆了這「千年不敗」的觀念。大法庭認為,公務員故意違法造成人民經濟上損失,人民可以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請求賠償,打破《國賠法》的法律條文隱晦不明的困境,也讓外界十分好奇,究竟是什麼案子,讓最高法院大法庭做出這個具有高度憲法意識的歷史性裁定。本案源起名間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2003年底標得位於南投縣名間鄉的BOT案工程,替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稱中水局)的集集攔河堰蓋水力發電廠,名間電力公司將工程發包給下游營造公司施作,名間鄉長謝朝輝趁機勒索地方回饋金,被拒後惱羞成怒,竟要求鄉內不知情的公墓管理員,在該案施工唯一聯外道路上放置水泥護欄,還指示其他廠商兩度破壞、開挖路面,再墊高涵洞下方聯外道路,讓預拌混凝車無法進出工地。名間水力電廠是國內首座BOT小型水力電廠,曾獲政府金擘獎優等,因前鄉長索賄而蒙羞。(圖/翻攝國家文化記憶庫)鄉長謝朝輝惡行害慘了名間電力公司,導致商轉營運延後138日,慘遭中水局罰款1120萬元,有苦說不出的名間電力公司原本想提告求償,包括工程、人事費用及未營業損失4千8百餘萬元,但考量調解委員會和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損失金額只有600多萬元,只能勉強同意,雖然歷審法院大致上都支持這個國賠金額,可是對於遲延天數的認定並不一致,導致本案2007年提告聲請國賠,16年間來回二、三審法院之間,遲遲無法確定。名間電力公司委任律師尤英夫和王雅雯指出,歷審法院都認為名間鄉公所該國賠,但是台中高分院更三審竟獨排眾議,認為《國賠法》沒規定可賠償民眾經濟上的損失,2022年4月間改判名間電力公司敗訴,拒絕行賄的名間電力公司一毛錢國賠也拿不到。名律師尤英夫指出,名間水力電廠遭前鄉長阻擾施工,延後382天才完工,廠商損失慘重。(圖/黃鵬杰攝)還好最高法院承審法官聽見民眾的聲音,將本案提交大法庭審理,大法庭認為,《國賠法》根據憲法保障人權的意旨而制定,《民法》已修法將公務員故意侵害人民利益也應賠償,如《國賠法》不比照適用,違反其立法精神,最後大法庭裁定公務員故意侵害民眾利益,可請求國賠,全案才廢棄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算是遲來的正義,但官司拖這麼久,名間電力公司的損失更是難以估計。尤英夫強調,司法應尊重專家鑑定的意見,他表示歷審法院對於工期遲延時間認定不一,從74天到77天不等,其實鄉長擋路延誤施工一天,不表示隔天工程車及工班就能上工,因為營造公司的工班和器具的出勤時間,早已排定不同的工程和工地,一旦延誤,就得另找空檔,司法應該尊重專家意見,才能計算出名間電力公司的實際損失。對此,名間電力公司總經理蔡世祿電話受訪時,態度相當低調,僅表示一言難盡,至於本案一拖16年、大法庭終於做出有利裁定一事,他說感謝且信賴所委任律師尤英夫多年來的努力。

男子墓仔埔抓到穿山甲 上架網路販售慘被罰近12萬元
新加坡1名20歲年輕男子,不僅膽子大到敢跟朋友到「墓仔埔」探險,還在墓地抓到了1隻屬於瀕危動物的穿山甲。男子將穿山甲放到網路上兜售,並跟買家談妥新加坡幣500元(約台幣1萬1930元)的售價,當男子在指定時間出現準備完成交易時,才驚覺買家竟是執法人員,男子也被當場逮捕,並被法院判罰新加坡幣5000元(約台幣11萬9300元)罰款。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的報導,今年20歲的新加坡男子名叫艾迪,2022年12月22日他與3名友人前往墓園武吉布朗探險,想要看看是否會遇到靈異事件。在探險期間,艾迪抓到1隻從墓園竄出來的穿山甲,並將牠帶回家。艾迪將屬於瀕危動物的穿山甲上架到網路兜售,結果真的有網友表示有意願購買,最後雙方談妥以新加坡幣500元(約台幣1萬1930元)的交易。交易當天,艾迪帶著穿山甲欲與買家面交,沒想到所謂的買家竟是新加坡國家公園局的執法人員,艾迪於是被當場逮捕。被捕後,艾迪向警方解釋自己因為缺錢,才會委託姊夫幫忙在網路上兜售穿山甲,而新加坡法院也在21日對艾迪作出判決,艾迪被判罰新加坡幣5000元(約台幣11萬9300元)罰款,此金額是當初他販售穿山甲的10倍,而那隻無辜的穿山甲目前由專業機構收治。

認違反美國洗錢條款!創始人趙長鵬將宣布辭職 繳交1350億罰金保護幣安
美國司法部先前對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進行調查,並在其中發現創始人趙長鵬有涉及洗錢、銀行詐欺等行為存在。而目前有消息指出,趙長鵬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趙長鵬將於22日宣布辭去現有職務,更會繳交43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1350億元)的罰款,以換取幣安美國(Binance.US)能繼續在美國運作。根據《CNN》報導指出,在歷經數年的調查後,美國司法部指控幣安允許不良使用者在平台上自由交易,其中包含了伊斯蘭國、蓋達組織、哈瑪斯、卡薩姆旅等恐怖組織,司法部認為,幣安的缺乏監管,為這些恐怖組織提供了兒童性虐、毒品到恐怖主義的活動資金。一名美國官員表示,幣安過去曾同意超過10萬筆涉及非法活動的交易,同時還有同意超過150萬筆違反美國制裁禁令(對伊朗、敘利亞、古巴)的虛擬貨幣交易。檢察官也指控幣安「故意」不將公司註冊為貨幣服務企業,同時沒有實施、維持有效的反洗錢計畫,涉嫌違反《銀行保密法》以及違反美國經濟制裁令。而檢察官也表示,幣安的「犯罪行為」從2017年8月就開始了,一直持續到2022年10月。後來美國司法部部長加蘭德(Merrick Garland)發表一份聲明,表示「幣安因為其涉及犯罪的行為,讓其成為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但目前他正準備支付美國有史以來最大一筆企業罰款」。而報導中指出,幣安創辦人趙長鵬也因此面臨10年的刑期。最後雙方經過協商之後,趙長鵬接受檢察官的建議,不僅要繳交5000萬美元的刑事罰款,同時還要向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支付1.5億美元的民事罰款,同時還要將13.5億美元的「非法所得」返還給美國政府,之後幣安還要再向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繳交13.5億美元的民事貨幣罰款。根據媒體統計,除了這幾筆罰款外,幣安與趙長鵬幾筆罰款算下來,總金額高達43億美元。而稍早也傳出,趙長鵬於社群網站上發布聲明,坦承自己涉嫌違反美國的洗錢相關規定,將會辭去幣安執行長一職。報導中也指出,這也是趙長鵬與司法部之間的認罪協商條件之一,司法部會同意趙長鵬保留手上的幣安股份,但不允許其繼續擔任幣安的高階主管。

檢舉達人2/防魔人!民眾連署廢除檢舉制 律師:記點制卡恐怖
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引發各種討論,民眾檢舉和記點制成為矚目焦點,有民眾為防「檢舉狂魔」產生,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民眾檢舉交通規則制度」,11月初已有5487人附議,達到連署門檻。針對是否該開放民眾檢舉,律師們有不同聲音,但也認為新的記點制規定似乎過於嚴苛。本刊調查,根據6月底上路之新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點則「吊銷駕照」。針對逕行舉發案件以往因無法辦識駕駛人故不予記點,記點新制實施後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者,將「直接對車主記點」;如車主無駕照可供記點,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1年內記次達3次,吊扣牌照2個月」。新的記點制一出,許多計程車司機等職業駕駛哇哇叫,10月31日包圍交通部,訴求「廢除檢舉制度、上下載客卸貨以勸導代替舉發」。經過協調溝通,11月15日交通部重新預告修正草案,改為明年6月地方政府完成配套前,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上下客貨及騎樓違停等,不記點但要罰款,併排停車維持記點,目標仍是11月底前上路實施。原定公車站以及巷口10米內違停得罰款、記點,日前政策又急轉彎,交通部表示等各縣市政府劃設黃線區後再記點。(示意圖/本刊資料照)。違規記點吵成一團,針對交通部開放民眾檢舉,法界也有不同聲音。曾是法官的D律師表示,記點和民眾檢舉直接相關,若有心人以「正義」為名行檢舉之實,確實有不妥之處;有人認為「沒有違規就沒有檢舉」,正面來看警力有限,有民眾願意挺身而出補警力不足,立意頗佳,他認為民眾檢舉並非負面,但「法律期望」的交通狀態和現實有落差,此外,新法中1年累計12點吊扣駕照,2年內2次就吊銷,「是否過於嚴苛?」而曾擔任檢察官的E律師表示,曾有檢舉達人鎖定車輛一路尾隨蒐證,甚至用遠光燈造成對方違規再行檢舉,也曾聽過民眾車後跟著「路怒族」,駕駛想讓道而左閃右躲,卻吃上2次「蛇行」違規罰單。他認為最有爭議的是車主收到罰單已是2個月後,也早過了行車紀錄器影像保存時間,「怎麼申訴?」E律師表示「檢舉違規當然沒問題,但製作違規通知單寄發車主,時間上應修正。」有檢舉達人因擔心檢舉案過多遭報復,異想天開盜用他人名義檢舉,自己也違法受罰。台中地院近期就有一宗關於檢舉達人案件,一名洪姓女子半年向警方檢舉高達218件違停案,她怕自己頻繁檢舉遭到報復,竟盜用與她長期不睦的鄰居張女個資,以張女的電話、地址等資料上網向警方檢舉。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3月確定;另外,民事部分要賠償張女6萬元。檢舉達人常以行車紀錄器蒐證,回放審視有無違規,譬如騎樓違停、前車未打方向燈等,再剪輯上傳警察機關平台舉發。(示意圖/周志龍攝)警政署表示,各縣市的民眾檢舉案量目前都有明顯上升,而檢舉交通違規管道多為110報案、政府公部門1999,或首長電子信箱及各警察機關網站,但依照道交條例第20條,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仍有4種情況不予舉發,包括1.自違規行為日起至行為終了日,已逾7日之檢舉2.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3.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之身分4.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事證,致無法確認違法與否。至於是否應廢除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作法,警政署則未表達意見。

王鴻薇爆民進黨新潮流再違法 賴清德輔選大將潘孟安違法抽加熱菸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不久前在一場新潮流高層聚會中,因抽吸加熱菸被爆違法,當時賴清德競選辦公室總幹事潘孟安也在照片中,而今(21)日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召開記者會,再度揭露新潮流違法事證,直指潘孟安於今年8月9日在台北市一家餐廳門口,當眾抽取加熱菸,王鴻薇質疑台灣目前尚無合法加熱菸品牌,已向台北市衛生局檢舉此事,並要求潘孟安提供違法加熱菸的來源,同時呼籲相關單位確實執法。目前台灣沒有合法的加熱菸,王鴻薇狠酸,身為賴清德最重要的輔選大將潘孟安卻大抽特抽,這擺明是抽「私菸」,並指蔡英文總統曾遭控超買私菸,而現在賴清德的輔選大將則是狂抽私菸。王鴻薇提到,她過去一直推動無菸校園和人行道,同時要求台北市政府修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對於潘孟安的行為,她強調難以容忍,根據《菸害防制法》的相關條款,任何人在任何地點使用電子煙或未經審查通過的加熱菸,可處以新台幣2000元至1萬元罰款;違法製造、輸入者則可處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罰款,違法販賣者可被罰20萬元至100萬元。《菸害防制法》也明文規定,台灣應全面禁止電子煙,而加熱菸及其器具應經審查通過後,始可製造、輸入及販售,但台灣目前尚無合法的加熱菸,無論是透過網路或非法組織走私進入台灣,都屬違法行為。王鴻薇表示照片已提供給台北市衛生局,呼籲對此進行嚴格處罰。王鴻薇直言,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日前才因抽加熱菸被爆違法,而此次潘孟安在照片中再次被拍到公然違法,這兩人在新潮流場合的行為,顯示對社會大眾觀感的漠視,要求潘孟安向社會解釋和道歉,並呼籲他與相關單位合作進行調查以追溯事件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