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揚女員工遭炸飛「同廠男友殞命」…她昏迷頻喊愛人名 媽忍淚瞞噩耗
位於屏東科技園區的「明揚國際」高爾夫球工廠22日發生爆炸意外,導致9人死亡、百人輕重傷,其中更有4名消防員不幸殉職。1名29歲的蘇姓女員工當場被炸飛,導致脾臟碎裂、腰椎骨折,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據悉,蘇女的男友同樣在明揚工作,卻不幸罹難,蘇母擔心女兒受到打擊,至今仍不敢告知死訊。蘇母受訪表示,自己當天在睡夢中接到女兒同事來電,得知工廠發生爆炸,女兒當場被炸飛,臀部受傷,縫合後應該無大礙,誰知她在趕往屏東的路上,又接到通知說女兒內出血,抵達醫院才知道女兒臀部的傷口深達10多公分,且脾臟碎裂已被切除,腰椎也骨折,經急救後保住一命,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蘇母透露,女兒的陳姓男友也在明揚上班,但已不幸罹難,女兒昏迷時不斷喊著男方的名字,清醒後也不停詢問男友狀況,自己擔心孩子受到打擊,至今仍不敢如實告知死訊;蘇母感嘆,她先前不知道女兒交了男友,如今雙方還來不及認識,對方就意外喪命,所以自己今(25日)特地到陳男靈堂致意。陳男父親則說,據他所知,兒子和蘇女交往僅約半年,沒想到2人感情如此深厚,就算身負重傷仍心繫男友安危,蘇母也特地來上香,自己非常感動,「我只能說,我兒子沒這個福氣」,現在只希望蘇女不要太傷心,「趕快走出這個傷痛,遇到了就必須面對」,之後等蘇女傷勢穩定會前去探視,希望給她一些鼓勵。

欠5萬元遭擄走圍毆致死 只因主嫌不甘上次被告
台南市錢姓男子因欠款5萬元未按期還款,4日深夜被人擄走後,慘遭10幾、20人的討債集團活活打死,帶頭的兩名蘇姓主嫌躲了4天,今晚主動投案,據主嫌初步供稱,他們是受託替人討債,之前曾押過死者逼債結果被告,因心有不甘,4日才會強押死者想給予教訓,沒想到出手太重,不小心把人打死了。28歲錢男4日深夜與蘇姓女友騎機車行經嘉義縣警察局附近,遭李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攔下,車上姜姓男子與另兩名未成年男女將錢男強逼上車帶走,蘇女記下車號報警,警方根據錢男手機定位找到他時,人已被丟包在鹿草一處偏僻產業道路,送醫不治死亡。5日當天負責押人的李男、姜男等4人先到案,指稱死者曾向民間借貸公司借5萬元卻無力償還,之前就曾被蘇姓主嫌等人押走加以教訓,4日深夜二度被押走,遭多人持棍棒毆打致死,過程全被同夥錄下來。檢方複訊後,姜男、李男各以3萬、5萬元交保,2名未成年共犯飭回,這幾天檢警又陸續帶回曾姓、楊姓及丁姓等多名涉案男子,其中被視為主嫌之一的曾男所述與部分證人不符,檢方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至於負責丟棄作案工具的蔡男今稍早已到案。隨共犯陸續投案、被抓,兩名20多歲蘇姓主嫌晚間主動投案,因拒絕夜間訊問,2人暫時關進水上分局的拘留所,明天白天才會正式接訊問,另尚有7、8名共犯在逃,警方仍在全力追查中。

前女友不復合他亂撒「裸照傳單」 狠嗆:讓大家看妳床上表現
新竹一名鄧姓男子因為不爽前女友不願意復合,竟然把她的裸照做成傳單,在汽車旅館前撒,還對她開嗆說,「我全都會傳到網路上,讓大家看妳在床上的表現。」法院依妨害秘密、恐嚇罪各判4月和5月,合併8月,緩刑2年。判決書指出,鄧男跟蘇女在2015年交往,在交往時鄧男視訊取得蘇女的身體私密照2張,2人在2019年8月中分手。鄧男因不滿她不願意復合,在2021年1月中,開車到新竹某汽車旅館,把之前竊錄或截圖的蘇女裸照傳單拿來撒,之後開車逃逸。不僅如此,之後鄧男又傳訊息嗆說,「妳敢交一個,我就敢弄一個」、「他的左右鄰居親朋好友都會收到高清照片,而會出這些事都是拜妳所賜」、「要告妳就去告,所有影片照片法官律師兄弟都會看過」、「關於妳的一切我全都會傳到網路上,讓大家看妳在床上的表現」、「從今天起希望妳都不交男朋友,不跟異性出門,不然妳跟一個男人在一起,我就毁掉妳們一次」等話。法院認為,鄧男跟蘇女是前男女朋友關係,而她沒意願復合,他竟無故散布涉及告訴人身體隱私部位之照片,加註貶低告訴人社會評價之文字,不斷發簡訊、打電話恐嚇,對她的身心造成極大傷害,念鄧男坦承犯行,並與蘇女達成調解,依妨害秘密、恐嚇罪,判刑8個月,緩刑2年,鄧男要賠償蘇女36萬。可上訴。

女砲兵營區遺失手機 被上兵偷下載「清涼小可愛照」還分享同袍…偷意淫悲慘下場曝
手賤偷意淫的代價!陸軍砲兵營中的譚姓及伍姓上兵,在2021年11月間擔任哨兵時,因蘇姓女兵手機遺失被拾獲,暫時放置於大門哨所內。而這兩名上兵在站哨保管女兵遺失的手機時,竟未經對方同意,私自偷進入女兵IG帳號,偷偷下載其手機相簿內,對方穿著清涼小可愛的照片,再將照片分享與同袍觀看。女兵發現後氣炸,直接上報長官提告,橋頭地院審理後,被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分別判處譚、伍兩名上兵各處拘役60天和50天,可易科罰金判決指出,譚男是陸軍裝甲第564旅砲兵營砲一連上兵,他在2021年11月某日上午,代理安全士官,和伍男一同執行營區大門待命勤務,當天大門哨長,有拾獲1名女兵的手機,暫時放在手機櫃保管。沒想到譚男卻一時手賤,未經許可,私自拿出手機查看裡面內容,並連結網路至蘇女的Instagram帳號,把蘇女置於手機相簿內,身著清涼小可愛的照片,傳了5張至伍姓上兵Instagram帳號,再由伍男把照片經過複製,換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給譚男。而拿到私密照的這2人,又陸續分享給其他同袍觀看,直到女兵取回手機後發覺照片被傳過,向長官反應,調閱監視器,譚、伍2位上兵私自亂傳照片的惡行才被曝光,兩人隨後也被依妨害秘密罪起訴。針對被告,伍男坦承全部犯行,不過譚男只承認部分犯行,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逕自取得他人電腦紀錄洩漏給第三人,2人雖皆有意願調解,但雙方對賠償金額認知差距過大,最後協調失敗。因此判決譚男依共同犯無故取得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罪、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持有他人秘密罪各處拘役40日,合併處60日;伍各處40日、30日,合併處50日,皆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70歲婦女不抽菸卻罹肺腺癌! 這微創手術減緩癌惡化
70歲蘇女士不菸不酒,但因有肺癌家族史,為自己安排了健康檢查,發現雙側肺部有陰影,經醫師診斷為肺結節。進一步採達文西雙側肺分葉切除手術,手術結果發現一側為良性結節,一側為第一期肺腺癌,術後5日出院,恢復良好,後續只需定期追蹤即可。肺癌初期症狀不明顯 達文西機械手臂精準切除病灶台南市立醫院胸腔外科吳星賢醫師表示,肺癌初期症狀不明顯,等到有症狀出現,通常已是晚期。吳星賢醫師以達文西機械手臂,透過3D高清視野和放大功能與優越的操控性,以及細微侵入性、手術創傷更小,讓手術能精準切除病灶,避免周邊組織的損傷,減少出血和感染,患者術後疼痛較輕,縮短康復時間,減低住院天數。17項達文西微創手術費用補助 好處一次看今年3月健保署通過肺葉切除、肺節切除等17項達文西微創手術費用補助。加上其他的健保補助政策,病人約僅需負擔達文西相關醫材費用,減輕了1/3的醫療費用負擔。吳星賢醫師表示,在肺葉切除上,根據國外的文獻統計,達文西微創手術確實可以帶給病人術後較好的修復感,包含疼痛感降低、住院天數縮短與併發症風險降低等。胸悶或胸痛都是症狀 咳嗽超過兩週快就醫吳星賢醫師提醒,早期肺腺癌,常被形容為「靜悄悄」的癌症,多數肺腺癌患者,本身無抽菸習慣,且症狀與大部分肺疾病相似,而常被忽略。主要臨床症狀為胸悶或胸痛,頻繁出現呼吸不順或氣喘;若慢性咳嗽超過兩週還未痊癒,且沒有感冒、發燒現象,則應立即安排就醫檢查。此外,預防肺癌可善用國健署免費補助的低劑量電腦斷層篩檢(LDCT),補助對象包含具肺癌家族史和重度吸菸史的民眾,符合資格者可每2年接受一次免費補助。LDCT比X光檢查更準確地偵測肺癌,且輻射很低,是目前唯一具國際實證,可以早期發現肺癌的篩檢工具,能降低重度吸菸者20%肺癌死亡率,建議不論有無符合補助資格,都可以定期安排檢查,照護自我的健康。

摘除癌母氧氣罩「與銀行員通話」!她控弟妹盜領500萬 1動作獲不起訴
一名蘇姓女子指控其胞弟、胞妹與銀行員等5人,涉嫌對肺癌末期的母親「強摘氧氣罩」,要求她與銀行員通話照會提款,前後盜領近500萬元,最終導致母親病情惡化辭世,經台北地檢署調查,竟因1原因獲不起訴。蘇姓女子控訴,邱姓妹夫於2019年12月19日,拿著母親的存摺與印章到銀行提款210萬元,由於非本人臨櫃提領,劉姓銀行員便致電給住院母親核實,礙於母親戴著氧氣罩不方便通話,弟弟竟摘除氧氣面罩,致使母親病情惡化逝世。不僅如此,蘇女還指出,母親離世不久後,弟弟和妹妹立馬賣掉母親名下持股、黃金,以及領出剩餘存款等生前財產,前後盜領近500萬元,認為其弟妹夥同銀行員等5人謀財害命。經檢察官調閱蘇母的病歷紀錄,並未發現任何外力介入致死,單純因病況惡化不幸過世,因此沒有證據支持死亡與氧氣罩暫時摘移有所關聯,且蘇母生前曾交代,身故後要將遺產留給丈夫花用,因此蘇家弟妹才代為領款、賣股,鑒於相關所得均已匯入蘇母帳戶,全案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婦人不抽菸卻罹肺腺癌 達文西手術遏止癌惡化
癌症已盤據台灣死因第一名許久,每年約奪走5萬多人的性命,其中約有1萬名患者死於肺癌。不過隨著醫療技術和防治措施的提升,能協助早期發現與治療的成效。70歲蘇女士不菸不酒,但因有肺癌家族史,為自己安排了健康檢查,發現雙側肺部有陰影,經台南市立醫院胸腔外科吳星賢醫師診斷為肺結節,建議進一步手術治療。採達文西雙側肺分葉切除手術,手術結果發現一側為良性結節,一側為第一期肺腺癌,蘇女士術後5日出院,恢復良好,後續只需定期追蹤即可。吳星賢醫師表示,肺癌初期症狀不明顯,等到有症狀出現,通常已是晚期,蘇女士很幸運能在更壞的狀況前及時發現。吳星賢醫師以達文西機械手臂,透過3D高清視野和放大功能與優越的操控性,以及細微侵入性、手術創傷更小,讓手術能精準切除病灶,避免周邊組織的損傷,減少出血和感染,患者術後疼痛較輕,縮短康復時間,減低住院天數,幫助蘇女士更快回歸正常生活。今年3月健保署通過肺葉切除、肺節切除…等17項達文西微創手術費用補助。加上其他的健保補助政策,病人約僅需負擔達文西相關醫材費用,減輕了1/3的醫療費用負擔。吳星賢醫師表示,在肺葉切除上,根據國外的文獻統計,達文西微創手術確實可以帶給病人術後較好的修復感,包含疼痛感降低、住院天數縮短與併發症風險降低等。蘇女士術後住院5天即出院,也覺得疼痛感很低,精神體力都恢復良好,對於治療過程相當滿意。吳星賢醫師提醒,早期肺腺癌,常被形容為「靜悄悄」的癌症,多數肺腺癌患者,本身無抽菸習慣,且症狀與大部分肺疾病相似,而常被忽略。主要臨床症狀為胸悶或胸痛,頻繁出現呼吸不順或氣喘。若慢性咳嗽超過兩週還未痊癒,且沒有感冒、發燒現象,則應立即安排就醫檢查。預防肺癌可善用國健署免費補助的低劑量電腦斷層篩檢(LDCT),補助對象包含具肺癌家族史和重度吸菸史的民眾,符合資格者可每2年接受一次免費補助。LDCT比X光檢查更準確地偵測肺癌,且輻射很低,是目前唯一具國際實證,可以早期發現肺癌的篩檢工具,能降低重度吸菸者20%肺癌死亡率,建議不論有無符合補助資格,都可以定期安排檢查,照護自我的健康。

只為哄睡!2保母竟將男嬰「悶頭19分鐘」害窒息亡 下場曝光
2019年台北市內湖托嬰中心的廖姓保母為了安撫李姓男嬰入睡,竟用身體悶壓男嬰長達19分鐘致死,廖女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年6月;與廖女一同照顧男嬰的蘇姓保母,另案遭起訴後,最高法院駁回蘇女的上訴,認定她也有疏失,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6月定讞。蘇女與廖女一同照顧嬰幼兒,2019年4月1日下午1點多,廖女在托嬰中心教室安撫李童入睡時,未注意李童的睡眠姿勢,排除側睡或趴睡可能會引起嬰幼兒呼吸道阻塞,讓李童趴睡,並為避免李童有躁動情形,而以身體壓制李童,又以雙手環抱李童頭部。同日13時25分廖女才鬆開李童,她起身照顧另名嬰幼兒,仍疏未注意使李童保持呼吸暢通,致李童因趴睡姿態及頭頸背部遭悶壓,發生呼吸困難、窒息而死亡,廖女遭判處3年6月徒刑。檢方另案起訴指控,當時蘇與廖同在一個班內、教室不大、嬰幼兒動靜都在視線所及,蘇女身為專業保母所應具有之經驗與能力,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於注意協助照看致男嬰死亡,涉犯過失致死罪,最高法院將蘇女判處1年6月徒刑確定。

房東戀上女房客發展「超友誼關係」 被妻抓包還提議「5人行」
本身是房東身分的彭姓男子,與吳姓妻子因故協議分居,但彭男卻與向他承租房屋的蘇姓女房客,兩人發展出「超友誼」的不正當關係。後來彭男的出軌行為被妻子發現,他不但毫無悔意,還對妻子要求,希望另一半蘇女與她跟兩名子女,連同彭男,「我們希望我們5個人好好相處」等話,結果被妻子告上法院求償130萬元。最終屏東地院,判兩人應賠償吳女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提到,彭男的妻子吳女主張,她和彭男雖然因為細故協議分居,但兩人一直保有夫妻關係。但蘇女明知丈夫已婚,還在2021年4月,與丈夫發展出不正常交往關係,兩人甚至還同居,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益,因此決定提告求償130萬元。面對妻子的指控,彭男辯稱,自己住在屏東的住處,妻子和兒子很少跟他連絡,他和蘇女往來,是因為之前在高雄時,曾受到對方幫助,所以把房子的一部分,出租給對方放東西,並強調兩人沒有同居,不是男女朋友。蘇女也強調並不知彭男已婚,也不認識吳女,她向彭男租屋,單純只是拿來放東西的,每次繳完租金就馬上離開,「我是專程拿房租給他而已,我沒有跟他同居」。但在彭男跟吳女這對夫妻的對話錄音譯文中可發現,彭男曾向妻子說,「我們5個人,妳聽我說,我決定以後如果我們兩個沒離婚,這間屋子小孩還有份,但是我們一旦離婚,妳什麼東西都沒有」、「我們希望我們5個人好好相處,如果妳堅持不跟人家好好相處,我真的沒辦法替妳想」等話語。而兩人的兒子也出面證稱,他平均2、3個月會回去屏東1次,每次都看到蘇女在,對方還會像女主人一樣招呼他。且有一次父親帶他、弟弟和母親去參觀房子,還對他們說,如果他們可以跟蘇女好好相處,就能住在3、4樓,蘇女也會住在一起,如果不能,就不要他們了。屏東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彭男並未否認,錄音譯文中所提到的「5個人」,是指他、兩名兒子、妻子和蘇女;再加上兒子的證詞,最後認定兩人確有同居關係,並已非一般房東與房客,其行為已侵害吳女的配偶權,因此判兩人應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尪同居小三邀妻兒同住 開超渣條件「5人好好相處」嗆正宮:離婚啥都沒有
屏東一名彭姓人夫出軌蘇姓小三,不僅大喇喇帶著對方同居,甚至要求已分居的妻兒和蘇女「好好相處」,若家人同意,自己就把房子其中一樓層分配給他們住,如果妻子堅持要求離婚,未來什麼都得不到。元配不甘提告,法院認定人夫和小三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吳姓元配主張,自己與彭男為夫妻,因細故協議分居,蘇女明知男方為有配偶之人,竟自民國110年4月起,與對方有逾越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交往,並在彭男位於屏東的住處同居,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造成原告精神痛苦,請求被告連帶賠償精神損害130萬元。對此,彭男辯稱,自己住在屏東住處,和妻兒很少聯絡,之前他在高雄時曾受蘇女幫助,所以把房子一部分出租給對方放東西,2人不是男女朋友,沒有同居;蘇女則稱,她不知道彭男有配偶,自己只是向對方租房子放東西,每次拿租金給他就離開了,禮貌性提議請吃飯,彭男也客氣拒絕,雙方更沒有同居。庭訊時,彭男兒子證稱,「我覺得被告是情侶關係,因為我平均兩、三個月會去潮州的房子一次,每次去時都有看到蘇女在裡面,而且蘇女都會像女主人一樣招呼我,問我是否要進去吃個飯或水果。我爸爸曾經有帶我、母親及我弟弟去參觀潮州房子的樓層,並跟我們說如果我們可以好好跟蘇女相處,我們就可以住在三或四樓,也有說蘇女可以住在幾樓;但如果沒有辦法好好相處,就不要我們了」。屏東地院勘驗原告提出之錄音,發現彭男曾提到「我們希望我們5個人好好相處,如果你堅持不跟人家好好相處,我真的沒辦法替你想」、「我決定以後如果我們兩個沒離婚,這間屋子小孩還有份,但是我們一旦離婚,你什麼東西都沒有」等語,足證被告確有共居,且交往關係緊密,判處2人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懷疑女友與其他男子互動頻繁 動手毆打女友搶手機遭判竊盜罪!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因為不滿前女友與其他男子互動頻繁,因此相約到女方家門進行談判。沒想到過程中談判破裂,林男出手毆打女友後搶奪手機離開現場,隨後遭到警方逮捕歸案。根據判決書指出,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因為不滿蘇姓前女友與其他男子過從甚密,2人相約到女方家樓下進行談判,未料過程中談判破裂,因此林男便出手毆打蘇女臉頰致其倒地。而林男為了查看蘇女手機得知實情,趁機搜索她衣物口袋手機未果,後來發現她的手機和手錶放在管理室大廳,取走後立即揚長而去。警方接獲報案後,調取社區大廳監視器,循線將林男逮捕歸案,報請檢察官依搶奪罪起訴。不過法官在審理時認為,林男是利用蘇女剛遭其傷害,無法及時從地上站起,之後進入大廳取走她的手機、手錶,應僅成立竊盜罪,否決檢察官所指的搶奪罪。事後蘇女原諒林男,撤銷傷害告訴。最終法官依竊盜罪判處林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並緩刑2年。

出賣肉體拿學位 女博士不倫指導教授「小三上位變正宮」
中國一名蘇姓女博士,被傳出在念博士時,與顧姓指導教授有不倫關係,她靠著出賣自己的身體換取學位,甚至小三上位扶正,受到高度重視。華南理工大學一名博士畢業生的答辯影片,在網路引發爭議,過程中一名評比的教授,脫口:「回答不出來也沒關係,顧老師一定會給妳安排在高校(大學)工作,以後的人生會往上走」,蘇姓女博士和顧姓教授的關係才因此曝光。據了解,這名蘇姓女博士在2019年畢業於重慶理工大學材料加工專業,隨後進入華南理工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期間遇到顧姓導師,對方是該校研究員、博士生導師,2007年本科畢業於吉林大學化學學院,2012年博士畢業於吉林大學超分子結構與材料國家重點實驗室,師從馬於光院士,博士畢業後先後到日本分子科學研究所、日本京都大學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之後到華南理工大學的發光材料與器件國家重點實驗室擔任研究員、博士導師,目前已入職四川大學。蘇女和顧姓指導教授發展不倫關係,爆料指出,導師給她發文章,其他人的成果也給她掛共同作者,當導師離婚後,2人就在一起領證,過去還曾到日本留學,花的是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錢。蘇姓女博士和顧姓(圖/翻攝自搜狐網)針對風波,華南理工大學也發表聲明,提到近日網路有關蘇姓女博士及顧姓導師的話題,經過調查,顧老師已在今年2月調職,不再是該學校的教師。至於網友反應的相關事宜,學校高度關注,已經組織調查小組,若存在學術不端或師德師風問題,將持續保持零容忍態度,予以嚴肅處理。此外,四川大學也發表聲明,學校高度重視此事,已啟動相關調查工作,強調對老師的師德失範問題零容忍,如果調查發現問題,將根據調查結果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疑助理先動手害高市議員服務處遭衝撞 李雨庭嗆喊告:留言都已截圖
高雄市昨日晚間驚傳市議員服務處遭衝撞案,李雨庭大寮服務處被23歲洪姓男子開車猛撞,辦公室玻璃遭大力撞開、毀損嚴重,所幸未造成傷亡,而警方初步調查,李雨庭辦公室昨日商借洪男與其61歲蘇姓債務人協商債務,但協商破局並爆發肢體衝突,洪男心生不滿才報復,而眾多網友質疑李的助理先動手才惹禍,她也於昨日晚間發生反駁,希望別有無謂人身攻擊,否則「一律提告」。昨日晚間,李雨庭大寮服務處突然傳來驚人巨響,洪男駕駛轎車猛力倒車衝撞該辦公室,辦公室的大門玻璃應聲破裂,現場碎片散落一地、一片狼藉,場面怵目驚心,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於犯案後4小時將洪嫌逮捕。經警方調查,61歲蘇女因欠債而向議員助理陳情,5日再商借李雨庭大寮區捷西路服務處,與10多名債主協商債務,並委請1位綽號小賀的男子幫忙協商,而蘇女積欠洪嫌約3萬元,還有約1萬多元的債務仍未還清,但協商過程中,2洪嫌與小賀的同夥友人發生肢體衝突,洪嫌離開後心有不甘才決定報復。案發後,專案小組循線擴大調閱監視器,並運用大數據及科技偵查積極偵辦,鎖定涉案洪姓犯嫌身分,並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開立拘票,於同日深夜11點多將洪嫌查緝到案,依刑法毀損、恐嚇罪嫌移送法辦,警方將持續追查其他關係人等釐清案情。此案也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許多網友質疑是李雨庭的助理先動手招來報復,李雨庭則強勢回應,表示根據助理轉述,陳情民眾僅是借服務處協調事情,而協調不成也應理性溝通,不該使用暴力手段,請當事人出面釐清事實真相,讓整件事情水落石出。她也強調,如果證明服務處人員有動手,歡迎提告,她絕不護短,一切依法辦理,她也將網友的留言截圖,希望不要再做無謂的人身攻擊,「否則一律提告!」

重摔男嬰「害永久腦損傷」 警還原1700段影片!怒揭惡保母虐行
恆春半島40歲蘇姓保母去年底接受陳姓單媽委託,照顧8個月大男嬰洋洋(化名),竟僅因自己情緒不佳,以頭下腳上姿勢大力甩丟男嬰,造成他腦部及視力永久性傷害,事後又稱托育影像損毀,警方還原1700多段影片,才揭露這暴行,屏東地檢署日前偵結,依重傷害罪提起公訴。檢警調查發現,蘇女領有合格保母證照,去年底以每月1萬5750元代價,一周5天時間照顧洋洋,但托育僅3天,竟對孩子哭泣行為感到煩躁、不耐,接續於照顧過程中,用力重摔、甩,使洋洋頭部大力晃動或以急遽速度撞擊他物,導致腦部及視力永久性損傷結果。男嬰遭保母重摔,造成腦部及視力永久性傷害。(圖/報系資料照)男嬰被以頭下腳上方式重摔。(圖/報系資料照)事後送醫發現,他右側硬腦膜下出血、左側顳側蜘蛛網膜下出血、雙側視網膜下出血、頭部外傷併硬腦膜下出血、硬腦膜內積水、癲癇症、無意識況超過24小時,成為「永久性」損傷等重大難治傷害。檢警還原影片後發現,蘇女以左手抓住洋洋右手臂、右手抓住左小腿,將他以頭下腳上姿勢從地板上抓起後,拋甩、摔至舖有軟墊及被子的工作平台,導致他頭部以急遽速度撞擊軟墊。又發現洋洋躺在嬰兒床時,蘇女將他從嬰兒床抱起後再丟、推至床上,使他頭部遭受大力晃動。看過影片的人皆情緒激動,直批「這麼小的孩子也下得了手」。承辦檢察官認為,蘇女僅因煩躁、情緒不佳,在托育3天內,對未滿一歲嬰兒「穿衣、擦拭身體、調整臥床姿勢」等過程中,便宜行事,以甩、摔方式粗爆移動孩子,審結後提起公訴。

凌晨3點樓下狂傳敲擊聲…女看護崩潰「按鄰居電鈴30分」 下場糗了
新北市一名蘇姓女子多次與住在樓下的林女因噪音問題產生嫌隙,某天凌晨時分蘇女再次聽到樓下傳來敲擊牆角聲響,氣得衝下樓找林女理論,並狂按電鈴長達30分鐘,同時怒嗆「不要被我遇到!」甚至持棍子作勢毆打,遭對方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處蘇女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蘇女與林女為同棟上下樓層之鄰居,雙方因細故而累生嫌隙,被告基於強制及恐嚇之犯意,於民國110年12月11日3時50分許,至同棟1樓,持續長按林女居處電鈴逾30分鐘,並持棍子敲打鐵門,再出言恫稱「不要被我遇到,你給我試試看!」等語,復持棍子作勢欲毆打告訴人,使林女心生畏懼,報警處理。蘇女坦承犯行,辯稱林女曾說自己屋旁之違建平台為其所蓋,其有絕對使用權,迄今10餘年間,林女或其親友皆可至該違建平台拍照、喧嘩、便溺,加上自己從事看護工作,必須長期無日無夜在外辛勞,只要一回住所,林女便不分日夜敲擊牆角,多次協商無果,她忍無可忍,案發當天才會下樓按鈴溝通,不料對方拒不開門,還報警誣陷她恐嚇騷擾。新北地院審酌,被告與林女為鄰居關係,其等前已因違章建築糾紛而生嫌隙,又稱因告訴人發出噪音打擾其居住安寧,竟不思以理性、和平方式處理,長按林女住所門鈴達30分鐘,強迫對方行無義務之事,並恐嚇告訴人,考量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素行等情狀,依強制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